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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布裙-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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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公子摇头:“不知道。”

云柯眼珠子一转:“莫非谁看我们输得太冤,想替我们出头?”

“有可能!”富公子同意道,“我们输得是太冤了,我真疑心你那虫子被人下了药!”

“呵呵……”云柯正待说点什么,身边铜铃声忽大作。

飞檐就在他们肘前,铜铃声简直是贴着他们耳朵响起来的。又没风,其他铃铛也没动,就这一只,疯了似的炸起来。两人吓了一跳,举目望时,原来是只乌鸦,从刚才就缩着头立于檐角上,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勾着头,不去啄理自己的爪子羽毛,竟啄起铃铛来,一啄还没个完,吵得人连话都听不清了,两人又做贼心虚,赶都不敢赶它,只有落荒而逃。

云华又被小童生缠上了,谈论什么“反照而不明”、“重责薄义”,云华原没学过制艺的学问,一边含混应付,一边转头四顾找云柯,正见着云柯跟富公子从佛像后出来,秋水般的目光便在他们身上一凝。

云柯咧嘴笑道:“那边有乌鸦在啄铃哎!要不要去看看?”

“好啊好啊!”小童生雀跃而去,还催促云华,“兄台不去?”

兄他个大头鬼!云华自觉像老妈子还差不多……

总之也下了塔,进一个帐篷,乃是戎人酒舍,里头倒也是柱梁结构,外头做成牛皮戎帐模样,有些年头,接线都磨得墨墨黑,进去,倒是炉火融融,壁上挂数盏亮烁烁油灯,锅里烧几壶热腾腾香醖,文会诸人被殷勤热火请进正中客座,便有那铜盘传酒,戎姬切肉,一个个酒入喉、肉在手,放胆品猜卷子,轻狂书生被批评为文锋还不如小童生老道,大受打击,化悲痛为酒量,自己喝,并且满席的逼人喝。

满席的被他带动起来,都致力于进行“自己喝与劝人喝”的行为,端着酒槪笱圆徊训溃骸芭率裁矗空庥植皇橇揖疲堑疲⊥佣家茫 

于是小童生和云华都躲不过去。

云柯好歹良心发现,替云华挡一挡狼爪:“这小子酒量不行。”

云华深受启发,正准备装醉,“卟嗵”,那边已倒下一个。

刘晨寂来酒不拒,饮下三杯,轰然倒地,醉死如一截木头,任谁推都不动,好如一截木头。

而蝶笑花饮过三杯,宽了外衣,剩个碧蓝精绣薄绸子的中衣,中衣领口扣子还解开一颗,肉香四溢,媚眼流盼,气场全开。

来给云华灌酒的无聊人士,先被刘晨寂的倒下,吸引了注意力,之后就流着哈喇子跟其他人一样聚到蝶笑花脚边了,像被肉摊上香气吸引来的苍蝇,任摊主左挥右驱,百赶不去。

——摊主就是那自封护花有责,不胜群蝇之扰的七王爷。

云华居此宴会,芒刺在股,坐立不安。男人就喜欢这种调调?见识了!反正以后她打死都不要来了。

小童生免过被灌酒的劫难,又来同云华攀谈,云华也理解他:毕竟席上看来,只有云华一人跟他年龄相近嘛!雄性动物的本能,年长的都爱欺负弱小的,小童生估计平时被欺负惨了,遇见云华,如茫茫大海中攀住一根浮木。

可云华小身体里装着个老灵魂,纵然心怀宽广母爱泛滥,也不见得此时此地愿与他交谈——她还怕多说多错呢!

小童生殷勤的喋喋不休,拷问至祖籍家人。她微笑敬他一杯酒,自己只抿了一口,轰然倒地,百问不答,效刘晨寂状。

闭上了眼睛,云华看不到刘晨寂此时的危险,否则,未必敢学他。

轻狂书生从蝶笑花身边被挤了出来,转头忽见刘晨寂俯在桌上,肌肤如玉、布衣国色,顿生歹念,踉跄过去,待趁醉把手搭在他肩上,吃顿豆腐,忽觉天旋地转,似乎是酒力涌上来,禄山之爪再也搭不下去,跑出去吐了,吐至一半,忽忆及一事,心头凛然:

城东某富翁,听说也是此道馋痨,贪吃不顾形像的人,某日召刘大夫视疾,见色起意,病榻边就要毛手毛脚,忽的病势大危,昏迷了三天三夜,几乎没能抢救得转来,人都说他自作孽。

除此人之外,还有某无赖儿,想用计谋,逼刘大夫就范,谋划到一半,家遭祝融,流落街头,这也是自作孽。

再加上他今儿喝到吐……

想对刘大夫不轨的人,似乎很容易自作孽,不可活呢?

ps:

中午十二点多睡下去,五点多被推醒,感觉自己不是睡觉,而是昏迷。。。

子夜冬歌。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六十三章 子夜冬歌

云华在屋里,装醉都装得腰酸背痛,不断腹诽此宴之不可理喻,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还有,如果是她安排的宴会啊,看到有客人醉倒,立刻就安排扶下去,软褥上卧着,奉碗醒酒汤了!何至于就让客人趴到现在?

想啥就来啥,还真有个粗喉咙道:“把醉了的兄弟都抱到那边躺着吧!老板,来几床褥子,这么趴着要生病的!”

重脚步往她这边来?

咦,“兄弟”要亲自来抱她?这个待遇她经不起呀!云华赶忙要坐起来,发出“嘿嘿多承厚情小兄弟我醉完了”之类的解释——总是太生硬了吧?

“池贤弟醉成这样!”云柯晃过来,“走走,咱们回去。”

“柯兄你这么快就要回去?!”很多人不答应,“酒才喝到一半呢!”

“前些时候输了钱,家父发怒了……晚回去,又要挨揍。”云柯非常惭愧的解释。

“怕什么?”还有某个浑人唯恐天下不乱,“来来,酒喝完它!”

“谁再敢留我,就是与我为敌!家父打我一棍子,我非打回谁十棍子!”云柯要发狠,是真狠得起来,一手拉起云华,“走走!瞧你醉成这般样子,你爹见了,准也要打我。”

云华就摇摇晃晃跟他走。

走出酒庐,云华发现不是云柯拉着自己,而是自己扶着云柯。他不晓得喝了多少酒,膝盖都软了,大半个重量倚在云华身上,压得她眼冒金星。

幸好云柯的骡车就停在旁边。

所有人都醉坏了,没人出来送他们,车子旁边,小僮与车伕都不在。云华独力把云柯丢进车子,累得都要散了架,猛省这是个问话的好机会,振奋精神拍拍他的脸:“五哥?”

云柯眼睛都阖上了,口中含糊不清道:“唔?”

“你欠了好多债?”

“嗯!”

“不如骗明珠姐姐偷东西出来帮你还吧!她一定肯的。”

“馊主意,都已经害死她了……”云柯回答。

云华眼前一片血红。

这是他亲口承认了。

其实她也早料到这个答案,他就是为了还外头烂帐,想哄明珠偷个东西出来而已,阴差阳错,害死明珠。可心里。总有一丝丝期盼吧?盼他还有点什么其他原因,让她死得更值一点。结果不过如此,不过如此!

她发现自己的右手抚摸着发簪。

她今天妆扮的是少男。双丫髻上插的是男式短簪,按当时流行的样式,簪身较阔,簪头很尖。摸这簪是想要做什么呢?她不知道。

她左手摇摇云柯的肩:“你晓得明珠当时只有那尊金像是最方便挪用的大宗金钱?你晓得一动金像就性命相关?”

没有回答。云柯醉死了。

云华发现自己不是拍云柯的肩,而是摸着云柯后背。脖颈下头,两边肩胛骨中间的地方。

从这里,用利器扎下去,人不死即瘫。

短簪可不就是利器?

云柯醉死了,毫无反抗能力。

嗳呀云华不会懂得人身体上这个关窍的险要,云华也没有害云柯的动机。只有明珠在穷巷子里见过流浪汉以此法杀猪屠狗。只有明珠与云柯有性命之仇。明珠死了,没人能怀疑云华。

他亲口承认了,是他为贪财骗谋她性命。亲口承认了。还要怎样?

只剩下复仇。只剩下一命还一命。

云华拔下一边发髻上的簪子来。

再纯良的人,夺命之仇总要报吧?他安了心骗她的,情无可原!再说,这样好的机会……是他自己存了坏心骗她出来。他一骗再骗,把自己骗到她手里。是他自寻死路了,不怪她!

云华簪尖抵在云柯后背那一点上。摸得很准,这一点是软软的皮肤,没有肩骨或肋骨阻碍,扎进去,等碰到里头脊椎骨的时候,他就非死即瘫了。即使是云华的这点力气,也能扎透薄薄皮肤血肉,直抵他的脊椎。

官府会要她抵命吗?她及时跑开,把簪子洗干净插回发髻,编个谎话,说不定能把罪名推在强盗身上吧?最近私盐贩子是很猖獗嘛!云柯赌虫斗鸡,又结交三教九流、欠下很多债,不少人都跟他有仇吧?云华,娇滴滴的云华,怎会杀五哥,这是任何人的心理盲区吧!

没有任何人在,小僮和车伕仍没回来。要动手,就在此刻,错过了,还能有这样好的机会?

他毫无反抗呢!

他的血管在她指尖下,温暖的跳动。

云华自己的指尖,血管也在跳,与他应和。同一个父亲的血,谢云华、谢云柯。

操纵这个身体,把他的性命夺了,又怎样?经官为他抵命又怎样?死好了,死好了!大不了是死!又不是没死过?那仇,前世的仇,总算是报了!

他浓黑的眉毛,他不整齐的尖牙。进府多年,看着他从个半大小子长成个少男,忽而某天冒出胡髭,成了个男人。这个小小的男人还是撒娇的笑着,粘着她:“明珠姐姐……姐姐对我们最好了!”

云华抬起手,狠狠把簪子丢开去。

利器!利器丢开,要杀他也没工具,她也免得挣扎了。

另一只丫髻上还有短簪,云华越性想把它也丢掉。

她在骡车车厢中。刚刚那只簪子往车板丢,落下去,掉在车座后面。

“喔哟”一声,车座后面立起来一个人。

云华全身的血脉都凝结了,想拔另一枝发簪的手,也僵在那里,只有瞪视的份。

车座后头立起来的,是“黄公子”。他看好戏的青蛙眼,再没这么可恶过!云华的血液短暂凝结之后,哗啦啦的烧,在她耳边叫:“怎么办?怎么办!”

怎么办?纵云华聪明过人,又能怎么办!

车厢很小,七王爷立起身来之后。略略前倾,手就够着了云华面颊。他指尖擦过云华的面颊,替她拈住另一枚发簪:“怎么样,是想拔下来?丢掉呢,还是握紧了杀他?”

云华向后一夺,“当啷”一声,发簪落在地上,声音震得她耳膜发疼。

“说起来,这位是谢家的吧?”七王爷仔细端详云柯,“看起来。跟云剑是有些像呢。”

“你认识——谢、云……剑?”云华一发绝望了。

七王爷不答,只是自己数算谢家家谱:“大云剑,二娘娘。三云书,四小姐,五云柯,六七又是小姐——是啦,这位年龄跟谢五公子对得上。又调皮捣蛋,是云柯罢?”

云华咬唇。

“你呢?看眼睛也有点儿像,衣服穿得不如他,旁支?还说什么姓池,”七王爷展眉道,“啊。你是私生子!早听说谢二老爷在外头处处留情。”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云华气得笑起来。

七王爷也笑了,笑时,眼睛弯弯的。鼓眼珠也显得柔和了:“你真像女孩子,耳垂上还有耳环痕呢。小时候你娘把你当女儿养?”

云华的耳环,是出来前才摘掉的。一般女儿家,略懂事了就扎耳洞,耳坠子一路戴上来。到十多岁,耳洞拉得有点大了。细看就知道是常年戴耳环的:谁家男孩子十多岁还常戴耳环?那就蒙混不过去。但云华经年生病,卧榻时,就不得不摘去耳环,免得硌着,一来二去,耳洞就是那么一个小点儿,不仔细看简直看不出,跟七王爷自己右耳上那一点差不多。

“我小时候也穿过,”七王爷自己亮右耳给她看,“我是遗腹子,我娘怕我养不大,就给我穿了,大——”想说大臣劝谏,临时改口,“大臣劝阻,我娘也不听,毕竟穿到八九岁,才取了下来。你也是?”

也他个头!云华心里犯嘀咕。这家伙想干嘛呢?

“你怎么总也不答我!”七王爷生气了,“好歹你的发簪丢过来差点插死我!我都不计较了,你吱一声总行吧?”

云华硬着头皮吱声:“您不是在席上喝酒吗?怎么又到这里来了?”

难道是想伏击云柯?

七王爷诉苦:“蝶老板气我,我就跑出来了!正巧见辆车子没人看着,钻进来想想心事。蝶老板他气我做什么呢?”

呃……云华俯桌装醉,没注意那边小情人怎么使气了……详情还是不必问了。“你想怎么办?”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讨个明白吧。

“我想?”七王爷理了理衣袖,又笑,“你想怎么办呢?他害死个丫头?那丫头是你心上人?”

还真是眉间心上,念念不忘的人……云华不纠正他了。

“真没想到你能有杀人的劲儿!”七王爷赞许,“可惜到后头还是泄了。看你要杀人,我刺激得都起来了!”

起?起……哪里起来?

云华双颊如血,往后一跳,后背紧紧贴着车厢板。

云柯横在七王爷和她之间,依然醉如一条死猪。

“喂,我再不堪,总比亲手杀人的好吧!”七王爷不满道,“我都不嫌弃你,你嫌弃我?瞧你什么眼光看我!”

“你要怎样?”云华牙缝里问话。

“不怎样啊。”七王爷无辜摊手,“要怎样早怎样了,还等到现在?”

“你——不会告发我?”云华问。

“不告不告!谢五哥儿跟我又没交情,你爱杀便杀,干我甚事?”七王爷好心提醒道,“不过你头发得理一理,老这么散着,人家不疑心你杀人,也疑心你们通奸。”

云华脸颊涨红之后就没消下去过。她丫髻自是用发带系定后、再插发簪的,簪子拔出后,倒不至于全散,但毕竟松乱了,也落下好几缕来,实在不像话。她瞄瞄七王爷,七王爷一脸真诚、彬彬有礼,不像害她的,她便地板上拣起掉落的一支簪子,重绾头发。

重绾前,难免把发带解开,让头发先散下来,理顺了,才好再绾上去。

七王爷怡然欣赏。她的发质,真是再美不过,散下来,如清瀑,如一片柔云,指间梳理缠绕,触感是怎生诱人?

他手指在膝头轻叩,心头回响那首子夜歌:“伊夕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子夜歌分春、夏、秋、冬四部,他一直不知道这首歌属哪一部,没去找,也不关心。他作学问一直不求甚解。此刻,他突然决定,这首一定是冬歌,四面萧杀,朔风如匕,伊人无处可去,困于小小温暖房间,垂下丝发,婉转求怜,这才大对色狼的胃口!

云华不理他,自己低头理发,理得梳了,还梳丫髻,当中分开头路,七王爷道:“嗳嗳,这里不对,乱了——你过来,我替你分。”

云华手艺练出来了,不是一般的纯熟,但面前没镜子,毕竟心里没底,狐疑瞅一眼七王爷。

七王爷一脸正经道:“我帮你——不然你还有其他选择?”

云华没有。

她警惕的把簪子交给七王爷。

“转身。”七王爷笑道,“不然我怎么分剔?”

云华只好转身,把后脑勺给他。

他一手按定云华的肩,摸到她的肩头,骨胳纤圆,似女儿家。另一只手,他用簪子,剔出当中头路,旋剔、旋把先一只手从肩上抬起来,挽住半边的头发,免得又散乱了新剔清的路数。

他接触到她的头发,触感与他想像的一样好。

他的鼻息吹动她后脖颈的细发,闻到她领口中散发出来的香味,像是半明半昧的黄昏,春正盛,细细的桃红色小花半开半阖、纤瓣半掩着弱蕊。这也完全是女儿家一路的香气。

七王爷想:“这孩子真是天生的娈童。”

他接触过太多比女孩子更美、更柔弱的男孩子,以至于完全没猜疑云华是女扮男装。

头路剔得,他把簪子还给云华,云华接簪在手,忙忙后退,回肘摸了摸头上,果然没什么马脚,便拢起半边头发,绾上去,盘定了,以发带系牢,插进簪子去。七王爷时看女眷、丫头们梳头,有时也帮上两手,从没见人不借镜子、自梳自发,能梳得这样流畅熟练的,不觉称奇。

云华结好这一边的髻,抬头看七王爷一眼,想说话,又不敢说。

“你讲你讲。”七王爷心头大荡,但觉对这孩子,没什么不能应允的要求。

ps:

孽兄挨打

“——只是啊,唐静轩忽忍不住想,如果云剑在这里,也会跪下么?还是依然站得直直的,肩膀舒展,用他那一惯潇洒自如的笑容,踏过脊背的海洋,走到七王爷面前,对他说:‘白衣之怒,血溅五步?’”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六十四章 孽兄挨打

“我另一支簪子……”云华想叫七王爷让一让,她好去座位后头寻那支丢了的簪子。

“哦哦!”七王爷忙忙的从袖子里,把那支簪子拿出来。

被这样的孩子簪子打到头,他如果丢在地上、不收进袖子里,他也不是怜香惜玉的七王爷了!

簪子被他体温焐得暖融融的。

云华用指尖拈着这簪子,虽无洁癖,也很有一种“被玷污了”的感觉,然也无法了,就把另一边发髻也挽起。外头忽有异动,似官兵捉贼,又似朝廷拿叛,呼啦啦狼奔蝗突,杀来好一队人马!

这些人有的穿本地城兵服装、有的着朝廷正式戎装、有的是太守府里家丁号衣,有的骑马、有的徒步,有的佩刀、有的握矛,每种站一队,倒也整齐。四个人引领他们,排成六花圆阵,把酒庐包围得严严实实。

酒庐里的所有人,祸从天降,不知自己犯了何事,想惊呼不敢惊呼、想逃不敢逃,都两股战战、目瞪口呆,有那不争气的,连裤档都湿了。

还幸唐静轩认得那领头的四人,是七王爷的四个侍卫,便抖抖簌簌上前交涉:“大人……”

“我们王爷呢?”健锐营侍卫面色铁青。

“他……”唐静轩也多喝了几杯,愣没想起来王爷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王爷不见,大家偿命!”侍卫气疯了。其实王爷不见倒也没啥,可今天,印在王爷身上,朝廷明律,宝印若失印主就地论罪,监印者斩!

监印者斩啊……

今天印在王爷身上,弄丢的话也是王爷弄丢的。可是按律法。所谓的监印者,还是他们几个侍卫啊……

王爷自己不把自己当回事,他们可得把他们的命当回事啊!酒庐里这群人,再不交出宝印——啊不,再不交出王爷,他们、他们真的会把酒庐踏平!

“怎么回事儿?”轻飘飘一声,七王爷从骡车里踱出来。

“王爷!”侍卫立即跪下,他们带来的戎装号衣骑马徒步佩刀握矛的兵丁们,也全都乌鸦鸦的跪下了,酒庐里的人。该吓瘫的,本已瘫得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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