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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布裙-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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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华嘴角牵了牵:“不会更危险了。”

就算跌下去,也不会比只身来见七王爷更危险——就算带着丫头乳娘,没长辈亲眷在,云华仍好比是个孤身子。

乐芸垂头退下,仍忍不住抬起眼角瞄那边一眼。

两座别馆之间,本不该有窗格相通。墙头本也不该这么矮。但墙这一边、和那一边,一年多前本来全都是谢家地界,七王爷来时,捐了一半出去,这堵墙还没来得及整饬,窗就留着了。

隔着窗,乐芸但觉七王爷相貌,也算得堂堂,只不过比刘晨寂远矣……唉,出身什么的都不论。举止气度在,那才是良人!

却不知刘大夫怎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似久霾中上天赐的人间一段阳光。只铺那么一瞬,又收回了,倒平白添人惆怅。

乐芸怅然退下。

云华仰头看着木槿花儿。沉甸甸的花枝倚在墙头,墙上冒出七王爷的脸。作为通奸经验丰富的人士,七王爷一手拿花冠、一手攀援砖缝。踩着垫脚石爬上这样矮的墙头,固等闲耳。

他问云华:“要不要我过来替你扶着秋千索?”

云华笑了笑。

七王爷把这当作同意了,猴一样利索的爬过来,跳到地上,亏他没崴了脚脖子,花冠也没跌碎。到云华身边,一手扶了她秋千索子,一边问她:“我给你戴花好不好?”

云华又笑笑。她今儿梳的是双挂髻。两鬓垂环,顶心结发梳成卧髻,本不太适宜戴冠,但七王爷编得巧,冠形中空。只要不是高髻,也戴得过。他把花冠安在云华头上。动作很轻柔,安好了,相一相,赞道:“嗳,真是个小美人儿。”

云华想起谢小横的话,心头微跳。

“在想什么?”七王爷蹲在她面前,脸比她的脸还低些,仰头问她。

这个问题有很多种回答方式,蝶笑花也许百媚横生、刘晨寂也许平淡疏离、云舟也许娴静温婉、云裳也许调皮跳脱。云华凝视七王爷的眼睛,不假思索的采取了最直接的方式:“你会喜欢我吗?”

七王爷眨了眨眼睛:“我会像姐妹一样的喜欢你。”

阳光照下来,他的瞳仁是琥珀般颜色。琥珀是一种奇怪的宝石,它色泽温暖,但却来自早就死亡的树木,早自人类诞生前、甚至可能早自猿猴诞生前,那棵也许秀美、也许恹恹的树,死了,死前流出的眼泪,被沙土掩埋,慢慢的变成了宝石。对那棵树来说,这滴泪是它生存过的唯一证明,是销毁了就再也不再的奇迹,对人来说,这只是最普通的宝石,几乎不配进入“宝”的行列。呵,地底掩没了太多树泪,这一颗、或者那一颗,并不珍贵。

云华抬起手。

触摸他,是不合适的。但他对她的提亲本来就不合适,他对她的邀请也不合适,她的家人把她送到这里更不合适。这里,阳光照得不合适,风吹得不合适,连枝头花心里忙忙碌碌钻来钻去的蜂儿那营营嗡嗡的声音,也不合适。

她抬起手,他没有躲。

她把手覆在他眼眸前。琥珀的颜色,罩在她手心里。他的眼睫毛其实很长,云华感觉到他睫毛尖扫在她手心里,像蜜蜂的小翅子。

“你真的是没办法爱一个女孩子的,是不是?”云华问。

“是。”

“因为你自己觉得自己也是个女孩子,所以没法爱女孩子吗?”云华又问

七王爷摇头。云华的手滑下去,七王爷的眼睛从手心后露出来,带着那种奇怪的、温暖而悲伤的样子:“不是。也许有一天,我会告诉你。”

“有一天?”

“确定你是我妻子的时候。”七王爷把“妻子”两个字咬得很慢,“我也知道我这种人说妻子很讽刺,但我会把你当作人生伴侣。我的一切都跟你分享。”

“为什么急着叫我过来?”云华问。

七王爷立起身,默默把手伸到她面前,袖子里滑出一只掠子,亮在云华面前。

风好像在那一刹那间停了,暑气绵绵的包裹过来,云华额角沁出细密的汗。她没有想到又会见到这个青玉掠子。

脚是完整的,玉质也跟先前被交回来那只略有不同。七王爷问:“是不是你的?”

“我不知道。”云华道,“很像。但我不记得细节。它怎么了?”

“你有过这个样子的一只。”

“是。元夜时弄丢了,后来又被人送回来。怎么了?”云华握紧秋千索。

七王爷很低很低的问:“那时你追的,是云剑?”

“……是。”云华惊异的盯着他,分辨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后果。

七王爷很遗憾的叹了一口气。

他也听说了云剑很久之后才回家中报到,原来躲在河上船里。那末船里是谁陪着他。也不必问了。元宵独占佳人,真真的羡煞人也……云华追云剑,遗失掠子,被车夫拣着,送给破鞋,破鞋又送于盐贩,如此荒诞的链子,一节一节也联了起来。

唐静轩不曾与盐贩有私,唐家不曾勾结盐贩。这一环节已不能用。

除非栽赃。

如果云华帮着皇家,瞒了掠子失落一节。皇家栽赃唐家就方便;如果云华帮着唐家,经官直陈掠子来源,皇家就不好再栽唐家的赃。栽了也怕激起物伤其类、群情激反。

周阿荧不但探出掠子出自谢府,而且从谢府口不紧的下人口中,进一步问出掠子是六小姐院里失的。七王爷一听周阿荧的回报,只怕唐家先一步晓得云华的要紧,不敢怠慢、又不敢催得太紧露出形迹。只好装作自己急色浪荡,亲自去同谢小横交涉,脸皮也不要了,放下身段各种求情,让谢小横相信他这个本朝最著名最铁杆的断袖份子,也终于有从弯被掰直的可能。而真命天女就是云华——只要云华跟他再多相处几天。

早点相处几天。

他急。老丈人哪,你的准女婿急死了!你要再不把姑娘放出来,准女婿去找男人泄火。不娶媳妇了!皇帝太后要怪罪,怪罪好了!以前又不是没吃过苦头,大板子打过屁股,钢刀还架过脖子哪!呃那把刀是雪宜公主架的,七王爷宁死不直。太后还是帮忙把那那刀夺下来了……呃咳,总之老丈人你看。谁怕谁?

谢小横这才下定决心送云华经七王爷糟蹋——呃不,是谈心。

七王爷保证他绝不会动手,最多谈心!

虽然这种保证也没什么效果……虽然谢小横年轻时候谈着谈着把不少淑女贵妇也谈到床上去了……

好吧,七王爷至少表示了姿态,而谢小横也有台阶可下了。

“可怜六丫头,难免遭物议。”谢小横还悲天悯人的摇摇头。

“谁敢议王妃娘娘!”七王爷顿时金刚怒目,“我这就回京叫皇兄降旨赐婚!”

谢小横以为七王爷的“这就”,也只是表达一个姿态。

又谁知七王爷在这一点上,是认真的。

要不要栽赃唐家,干涉太大,云华这个小女孩子身上也干涉太大,七王爷必须将云华护在身边,像护一个宝贝,快马加鞭赶回京去,请皇上定夺。

如今云华总算来了,一无所知,阳光下额角上细细的茸毛,迷茫的望着他,任他予取予夺。

“怕不怕?”七王爷悄声问。

云华笑起来:“怕的话,一开始就不会答应你。”

他确实给过她机会。他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那时,如果她坚决的表示了不愿意,他不会勉强。即使后来知道玉掠子是她手里失落,他也不会用如今这样的方式对待她。

如今——他指节塞在嘴里,吹了声口哨。

两个院子之间的墙,有一段忽然就没有了。

四步宽的一段,从墙皮、到墙身,从墙头、到墙脚,都没有了。

健锐营的儿郎,冲杀身手不凡,拆起墙来,那也利索得很。

七王爷一手抄起云华的膝弯、一手托着她的背,打横抱起她。

任云华再镇定,也不由得惊呼一声:“做什么?”

ps:

下节预告:

第十三章 携卿去私奔

……龙婴抽抽嗒嗒,“可王爷高恩大义,小人已经心许王爷了!这几日幸家主已渐渐好了,忽然听说王爷已走,小人赶紧追赶。追了一日,天可怜见被小人追到了!”

“你骑了一整天的马?怎么受得了!”七王爷大大惊叹。

正文 第十三章 携卿去私奔

“私奔。”七王爷露出一口整齐的牙,笑给她看。牙倒是白,可下牙一排的当中的几个,有一点点棕纹,似秋天解下来的树,雪白木茬上浓一纹、细一丝、棕色的年轮,令人觉得亲切。

“讲老实话!不然我喊了!”云华紧张道,“是上京?”

“是上京。”七王爷说老实话,抱起她走,云华只怕摔下去,手扶到他肩后,圈住他颈子。

借他身子遮住了墙边健锐营儿郎的视线,云华左手手指悄悄拈住了右手上戴的玉指环。那指环不是一整个玉圏,而是五段玉、用银錾缀成圈。云华一扳,一段银节被扳开,那玉圈断开一节,落了下去。谁都没有发现。

七王爷已经抱着云华过墙那边去。

急急踏过了草、踏残了花,马车早已套好。他把云华丢进车中,训练有素的车夫立即挥鞭,马车狂奔而去。

后头安排好的仆役们,都气急败坏的呼叫:“王爷!王爷!您再喜欢谢六小姐,也别这样子就带她上京啊!好歹先奏个表,等圣上批了准,再容小的们安排仪仗……王爷,王爷,您多点耐心啊!”

马车一颠,云华笔直摔进七王爷怀里。

七王爷“唔”了一声,很享受一个香嫩嫩身体直扑进怀里来的感觉。

他享受一切美色,包括女色,可惜的是女色只能令他赏心悦目,不能给他带来身体上的反应,这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你……”云华本该害羞的,可七王爷处处一副“好姐妹别计较”的表情,她也没脾气了,就趴在他身上问:“你脾气是不是一直很急的?”

七王爷点头:“急得要命!”

“但你不可能为了跟我结婚,就急成这样的。”云华又道。

七王爷叹了口气:“你可不可以不要这样聪明?”

云华没好气:“需要很聪明才能猜到?”

“需要很聪明……才能给你的问题一个答案啊。”七王爷挠挠头。“那个,总之,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你可不可以原谅我?”

云华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

不过,她至少猜测七王爷肯定有大事,才会急着掳她上京,还要装出小儿女私奔的样子遮人耳目——遮谁的耳目?

在锦城,能令七王爷最忌惮的,难道不是唐太守?

云华于七王爷抱起她的刹那间,判断皇家果然对唐家有不利打算。她没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来证实这个判断,只能立刻掰下指环去。

玉环断口,环成玦。玦语是决别。

云舟最好快快跟唐家决别。

只不过成亲一月,快点回娘家,还好。总比卷进皇家跟唐家漩涡的好。神仙打架,小民遭殃。在皇家面前,云舟也不过是只蝼蚁。

云华不愿云舟被碾死。

七王爷按着云华的肩。无措道:“哎,哎,你怎么了,抖成这样。”

是,云华的牙关都抖了起来。一想到神仙打架、想到蝼蚁的性命,她像又回到那一晚。黄表纸浸透了刺骨的冷水,一张一张夺去生机。

“你怕什么?”七王爷努力的安慰她,“我是真的跟你私奔。我是真的要娶你。你作我伴侣。我不害你!”

急速奔驶的马车把他们的话都颠得一节一节碎裂。

“你根本不喜欢我!”云华噙着眼泪,三分真情、三分假意,还有三分是被马车颠出来的,“你又不可能喜欢我,那你这么急着是要干什么?”

“因为时间……”七王爷握着她的手。叹气,“以后你会知道。”

然后七王爷再不肯说什么了。只是赶路,目标是京城。他也算照顾云华,甚至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云华,因为那座位朝着马车行驶方向,坐起来更舒适些、不容易头晕。云华毕竟是小孩子,比七王爷总娇弱些,七王爷是这么觉得的。

行驶一天,眼看日暮,七王爷该下令休息了,马车却在七王爷下令前就停止。

车伕已经尽力了,不让车子停得太快,伤及车厢里的人。然而毕竟先前的速度摆在那里,要尽快停下来,云华难免头往前一冲。

七王爷搂住她。

倒不是七王爷本事有多高,下盘有多稳,实在云华座位朝着前面,惯性使然,便往前冲,倒是七王爷背对着马车前进的方向,一冲,背抵住了,倒正巧腾出手来好接云华。接住了,还拍拍她的背:“乖,不怕。”

云华只好没脾气的扯扯嘴角。

也多亏七王爷这“特殊魅力”了,只要他高兴,可以跟顶顶随和、可亲而且无害的小妇人似的,云华这样戒备的人,跟他相处略久,也便“你这家伙……唉,算了,算了”,没规没矩的起来。

却说马车既停,车厢外随行勇士也都勒马,马皆人立长嘶。车一停下,七王爷一手还搂着云华,一手便抬起车帘,向外头喝问:“什么事?!”

车帘只抬起了隙,外头勇士看是看不见车里,也不敢看,低头行礼回道:“有一人追我们而来。”

七王爷“哦?”了一声,也有些胆虚,压低声音问道:“唐家人马?”

“好像不是。”勇士答道,“锦城方向来的,不过十来岁孩子,只他一骑。”

七王爷又“哦?”了一声,全无头绪,就要下车看看,坐了一天车,也是筋骨有点僵了,一时解它不开,倒是云华帮忙扶他起身。七王爷举步要出马车,又是“噢哟”一声,一把老腰骨要断在当场。云华替他撑着腰,又要扶他下车,七王爷忙忙在车口止她:“你停住!你留在车里!唉,你哪好出去,真是被我带坏了。”叨叨着下车。外头自有健儿殷勤扶住他。

云华留在车里好笑,也晓得他不叫她抛头露面,是爱护她的意思,只是说要订亲的也是他、强索她的也是他、说私奔的也是他,车里扶也扶、抱也抱、耳鬓厮磨也有了,忽在这里又念起名声来。竟不晓得他这心思是怎么转的!

又转而一想,他想订这门奇诞的亲,与礼也无大违,至于后头从强索到疾奔,多半为国事、不为私情,不得已坏了她名头,也怪不得他,他反复强调定会与她结丝萝,也算是对她有交代了,至于不叫她出车门……倒是个负责任丈夫所为。

想到此节,云华明知是假凤虚鸾,也不觉脸上微热,又不知追来的是谁、跟太守有何瓜葛,忙收敛心神,贴车门边细听。

却说七王爷下了车,着俩健儿两边扶定,身子站是站得稳了,就是疼……俩健儿都是大老爷们,手上有的是力气,见王爷哼哼唧唧行步艰难,一门心思要报效,下死力气一架,七王爷觉得简直是被铁叉子架起来的!呜,下次还有选择的话,他绝不赶路,而且一定要带着懂事的小厮在身边。

这一次,不但要尽快把云华带回去,而且顾念云华是女儿家,又不好再往车厢里塞小厮。何况,七王爷的小厮,也经不起长途颠沛,七王爷可怜他们,没带他们这趟差……说来说去,七王爷就是太怜香惜玉、太仁慈了!

七王爷一边赞叹自己、感佩自己,一边抬眼看,来的却是龙婴,骑的一匹杂毛马,已下鞍,被众勇士隔在外围,比手划脚不知说些什么,见王爷下车,一齐望过来。

“龙婴?”七王爷吃惊的看他跑得红扑扑的脸,“你怎么在这儿?”

龙婴嘴一扁:“小人追王爷来的。”

“从锦城一路追过来?”啊呀,太叫人心疼了!本该找个地方,给这孩子洗洗风尘、养养筋骨、叙叙衷肠什么的……嗯,不过,好吧,七王爷还有理智。他问龙婴:“你为什么追来?”

“王爷明明说过会收留小人的!”龙婴那个委屈!

对,七王爷是说过。七王爷惜才嘛!可当时龙婴也没立刻答应投至麾下啊?

“当时家主病体未痊,小人不能离开。”龙婴抽抽嗒嗒,“可王爷高恩大义,小人已经心许王爷了!这几日幸家主已渐渐好了,忽然听说王爷已走,小人赶紧追赶。追了一日,天可怜见被小人追到了!”

“你骑了一整天的马?怎么受得了!”七王爷大大惊叹。想他坐了一天马车已经快垮了,龙婴身量还未长足呢,鞍上颠簸一天,竟然还握得住缰绳、站得直腰、琅琅说得出一长串话,真不容易!

“小人家贫难当时,作人家马僮。”龙婴揉着衣角,“这一点路程,还好。幸亏你们是车子,比马毕竟慢些,不然,小人白跑多久也赶不上。”

七王爷啧啧赞叹一番,看天也晚了,不再急着赶路,马缓鞍、车慢绳,往前又走了一段,到得驿站,且休息一晚。

那驿站是个大驿站,也接待过不少王公贵族,样样物色不说豪华,至少齐整,也有步障能把云华接下车来,也有净室能安顿他们,也有新马能替换他们劳累的马。

换到龙婴这匹,马吏呆一呆,陪笑问:“小爷这匹,可是官府造过册的?”

ps:

下节预告:

第十四章 小僮识俊马

……龙婴本人倒说:“劳累了一天,随便筛一两碗酒解乏也好,只别过量。”叫店家拣不上头的好酒筛来,再满满的切一大盘熟牛肉来按酒。中秋近了,店家又有豆沙、莲蓉等馅的饼儿,鸭梨、柿子等鲜果,一并来兜售,龙婴叫每样取几个来尝鲜。

之后龙婴只怕店家筛酒时充水,去看着他筛,店家一错眼,龙婴在里头撒了些白色粉末。

正文 第十四章 小僮识俊马

“这马不是官中的,是我自己买的。”龙婴讲,听说七王爷跑了,他赶紧拿出自己所有积蓄,到市场上要买个脚力。恰逢米面坊里有匹马,本想用来拉大车的,那马既瘦、力气小、而且性子坏,不服驱使,动不动蹄子蹴人、大牙咬人,也踢伤咬伤了不少,坊主气得要卖它,人家听说了它的名声,都不肯接,坊主要卖给屠宰场,屠宰场看它瘦、毛皮也没光泽,舍不得出大价钱,坊主心疼,就没出手,挨延到如今,听说龙婴要买脚力,钱又不够,马行劝他租一匹,龙婴连租金都不够,米面坊主正好在旁边,听到了,龙婴的钱比屠宰场出的钱还是高一点的,便把劣马给了他。

“这真是千里驹被派去拉大车!”马吏听得啧啧连声,“珍珠去混了鱼目了!”

七王爷手下的勇士,不少也是懂点马经的,拦下龙婴时,也觉他这马卖相虽不好看、腿脚又那么点劲道,仓促间也未多瞧。如今马吏既叫出声,大家都聚拢来,挑高了灯,细细研究,果然是匹好马!被米面坊喂瘦了,脚力仍在,力气不大,速度和耐力却俱佳,个子小,善于腾挪,正是战场上得用的好马!

马吏陪笑道:“小人不敢当面含混各位爷。小爷这马,实在是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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