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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烽-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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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变属于增加上层机构,只为理顺三郡行政关系,便于垂直管理统一指挥,并不牵涉到郡府原有体制。故此得到众人理解,尽管荀彧稍有多心,但看到如此改变使得三郡管理更加顺畅、上下级间如臂使指便不好多说什么。

四月十日,当百姓忙于农耕、商贾忙于购销货物时,成立不久的政务院推出了一种划时代的新事物——报纸!高勇亲自提笔为其撰写名称《新报》,于是第一份官办报纸出现在中华大地上。此次属于试发行,主要为五月举行的选举做前期准备,而由五月一日起才正式发行。

《新报》以发表各种政令、政策、人事任免、以及对官府职能、各级官员的介绍为主,此外还有案件的处理进度,官府对于农耕播种情况的统计及指导意见,各种申请、批复的条件及相关要求等等,几乎包括了所有与官府相关的事情,第一期便印了足足两页。报纸采用不经漂白与柔化的粗糙纸印刷,成本低廉,每份两钱,不到半碗面钱。

新奇事物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获得百姓认可,《新报》也不例外,首期仅有几个大户购买。不过,随着街头巷议的传播,销量迅速攀升。

见时机成熟,高勇亲自撰文于《新报》上提出一种全新的组织概念:互助机构——农业协会、商业协会及工人协会。为便于说明,高勇举出虚拟的例子加以阐释,重点指出农、工、商会诸多优点,如互助互惠、互通有无、团结协作、利于管理、利于与官府沟通。农民籍此可以更好的与商人谈价;商人籍此可以统购统销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工人籍此可以与场主商谈薪酬问题。

三会会费由会员平摊,会员除了能够从中得到保护外,还能够得到许多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在一个整体框架内与官府进行沟通,最大限度保障会员的利益。

总之,该概念一经提出即引起三郡百姓的关注与拥护,加上高勇在百姓心中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各种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人人争相入会。其后,各协会的自律规定陆续制定出台,成为了三郡各行业运行的基础。

商人自不用说,目光锐利者早已看出此法的诸多好处,右北平、辽西、玄菟各自成立了自己的商会,右北平商会会长由大族钱家担任,辽西商会为富户徐家,玄菟自然是王家;农会要复杂许多,有按地域划分的,有按县、乡划分的;工会主要集中的玄菟,规模与力量远远比不上前二者。不过,高勇知道,随着工业规模的扩大,工会迟早会成为与前二者抗衡的力量。

《新报》在销量稳步上升中影响越来越大,成为传播消息的重要载体。精明的商人自然不会放过这充满商机的事物,目光远大者更是看到《新报》发行成功所带来的巨大利益。三郡商会在经过成立之后的首次激烈争论后,决定联合向官府申请开办商人自己的报纸。

于是右北平商会会长钱通、玄菟商会会长王德、辽西商会会长徐平三人联袂拜访,希望郡府批准开办属于商人自己的报纸。

政务院立刻展开讨论,荀彧坚决反对:“主公,此事万万不可!商人办报只会破坏风气,败坏道德。如果商贾在报纸上胡乱诋毁圣人之言、大肆提倡事事言利,弄得百姓效仿,这天下岂不失去纲常变得大乱!”

沮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此举确有不妥,如果某些人别有用心,利用报纸对郡府进行诋毁甚至攻击,甚或造谣生事引起民众不满,一旦弄得民心动荡,到时悔之晚矣!”其余几位老官吏亦不赞成商人办报。高勇一一倾听,用心铭记。

最后轮到主管商业的赵胜发言,与会的十余人也只有赵胜表示赞成:“允许商人办报,可以更好的传播消息,让商人、百姓了解最新的物品价格、产地、品种等各种信息,即可以提高货品的口碑,又可促进商业往来,郡府税收亦会相应增加。至于诋毁、诽谤之言,只需要求报纸刊登前必须交由郡府审核即可。”

高勇总算听到符合自己心意的话,稍稍宽心道:“商人言利本是天经地义之事。其实郡府的一些行为又何尝不是?给予农人优惠也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想想战国七雄的秦国,由开始时国力最弱到最后一统天下,靠的是什么?”

荀彧立即答道:“当然是商君的强秦变法!重用法家制度!”

高勇笑道:“那只是一方面,是为了强秦之路而做的铺垫。真正让秦国变得富强的是两个方面:耕战与工商!耕战不用多说,秦军勇猛彪悍堪称无敌天下。而工商却没有多少人理解,怎么秦国强大会有这些商人的功劳?其实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要有基础雄厚的农业、战无不胜的军队,还要有规模巨大的工商业,因为工商业创造了国家的财富,使国家有钱去供养装备军队、去进行长时间战斗、去购买农民手中的余粮。”

怎奈荀彧决心不改,拿出了维护士林的大幌子,义正词严道:“如此重视商业那圣人之言摆于何处?天下士子又会如何看待?要知道士林清议影响巨大!”

高勇也明白这士林清议不好惹,在自己还没有完全培养出忠诚可靠的新法拥护者之前仍然需要依靠士林阶层。权衡利弊后高勇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既然这样,那么干脆同样允许士子办报,宣传儒家圣贤的主张、圣人礼法,如何?”

荀彧见高勇铁心支持办报,不好反对到底,况且允许士林办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沉默许久的沮授似乎听出了一些门道,微笑点头。

不久,三郡又多出了两份报纸:《商报》与《士报》。《商报》一经推出便受到好评,上面刊登着各种商品的介绍和价格、得到商会认可的商家以及工厂作坊招收工人的信息和待遇等等与商业有关的事项。

《士报》则推举了几位在三郡颇有影响的大儒学者撰写文章旁敲侧击甚至公然指责《商报》中那些有违圣人的意图,处处与商报作对、诋毁其行为,大力宣传儒家思想,强调士农工商需要各居其位、各司其职才能够国泰民安。

结果这些言论引起了工、农两阶层的极大不满,倘若放到以前,工匠、农民面对这样的说法只会默默忍受,但现在一切都变了。在三郡循序渐进的变革中,工匠、农民逐渐醒悟过来,自选举官员开始便有了自己的主张,大批士子选举失利即是明证。

故此,《士报》的言论立刻遭到农会、工会和商会的联合抵制口诛笔伐,工会甚至派出代表到郡府要求关闭《士报》的报馆。买报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仅靠士林阶层苦苦维持。这《士报》见势不妙只好改变风向以宣传儒家思想为主,刊登儒家经典、大儒之言,并且给予注释讲解,几乎成为讲礼论道的地方,由此才勉强生存下来。

后来每次提起《士报》,荀彧都会尴尬一翻,这不屑言利的《士报》到最后也不得不为盈利而改变。

第二卷 立足东北 第十章 试练新军(上)

光和六年(公元183年)四月十五日,和煦暖风中一道奇怪公告发布,如同巨石入水激起千层浪花。郡太守令:五月十日,各乡、亭、里举行全民选举,详情参见四月十五日至二十日《新报》全民选举专区。

其后,选举专区上刊载了各种与全民选举相关的知识,包括候选人制度、审核制度、备案制度、选票制度、选民制度、选举程序、监督程序、统计程序、结果公布程序等等,凡是在当时能够用到的方法几乎全部提及。为配合选举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随同发布《全民选举法》并于即日生效执行。

此时高勇已经牢固掌握三郡军政大权,加之春播农忙已过,故此决定试行乡、亭选举,为将来郡、县级选举打好基础,并由此考查各种选举制度、法规的应用效果,不足之处随时加以修改补充。

东汉时期最基层的里正多由该里百姓推举,亭长、乡轶则多有上级任命,当然大部分吏员仍是百姓推举,只不过这种推举均沿袭古例,许多地方不完善,极易为贪官利用。而高勇推行的拥有全套完备制度、程序、法律的选举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

以无记名选票代替推举更加公平、公正,也更能反映选举者的真正心意,避免事后打击报复;用法律将选举的程序、候选人的确认标准固定下来,可以很好的确保选举的有序进行。对此新法,荀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反复与高勇商议细节并常常走访体察百姓心声。

四月二十一日起,三郡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大变革。百姓首次听说自己可以凭借一张选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里正、亭长,部分人不敢相信,部分人欣喜若狂,部分人一片茫然,当然还有一部分的人保持了沉默。

随着人们对选举制度、程序的反复研究,许多聪明才学之人从中看到未来的希望、看到实现自己理想抱负的机会,于是纷纷向县府申请参选,各地名望之士亦迫不及待开始备选活动。他们按照郡府提出的指导意见在乡内进行巡回演讲拉票的活动。一些人依靠朋友、亲属、门生拉票,一些人依靠制定的施政方针拉票。虽然这些在高勇看来还十分的幼稚,不过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伴随竞选往往会出现腐败、贿选、威胁、恐吓等卑鄙违法手段,为将来考虑,高勇下达严令:严厉打击利用金钱买票、利用权势威胁、恐吓其他候选人或非法拉票等行为,连续抓捕处决数名违法之人,保证竞选风气不偏离正轨。

四月二十五日前,按照《选举法》要求所有申请参选人员都将名字和简历上报给郡府备案,待审查合格方可参选。其间,候选人必须努力得到民众的支持。竞选期间,《新报》还根据高勇指示特别开设竞选专栏,给参选人一个发表自己想法、见解和竞选纲领的地方。

五月十日,选举工作在一天内全部完成,百姓参与热情相当高,其中候选者的宣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百姓为了过上好生活而将自己手中的选票投给了支持的候选人。登记选票的时候,识字的百姓可以自己填写候选人姓名,不识字的百姓则要到官府专派人员处登记,以口述方式参选。选举结束后资料全部封存,只有经郡府批准方可察看。

唱票工作在公开的环境中进行,百姓、候选人均可到县府旁听。其后,各乡、亭、里的吏员逐一选出,经过郡府再次审核确认后颁发任命文书,并于次日发布公告,所有吏员即日起到玄菟郡府参加统一培训,并于六月一日正式上任。趁此机会,高勇开展思想教育,亲自授课,努力教导他们勤政爱民、依法治国理念。

六月一日,随同新官上任,郡府发布新法,在不与东汉律法发生直接冲突的情况下,推行利于自身发展、仅在三郡执行的法律。

首先是《商法典》,高勇充分利用自己是财经大学学生的先天条件,将自己那个时代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法律条文加以变换改成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与税法。第一次提出了契约合同的形式,它要求合同双方要签署经过官府和相应机构共同认可的规范合同。总则的第一句话即明确写道:只有签署符合规定的合同才能够得到郡府的保护与认可,合同双方受相同的法律约束。除商业合同外,还第一次提出了用工合同。内容与现代的劳务合同一样,主要是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此用工合同得到了工会的全力支持,并且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将罢工作为一种抗议形式而不是违法行为。此外还有零售环节的相关要求。税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几种基本税目的计税依据和计税原理,分为所得税、农业税、商业税三大部分。而具体的细则要等到时机成熟后适时颁布。高勇首先在管辖范围内开始对商人净收入征收三分之一的所得税。同时取消其他一切税收。

其次是《刑法典》,高勇以当时的法律为基础,加入了现代法律的一些自己比较了解的部分写成。包括民法与刑法。高勇在这两部法典中隐约透漏出人人平等的观念。

各种法律中以合同法和税法最直接有效,受到了商人的鼎力支持。合同法中规定了只有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签订的合同才会受到郡府的保护,并且郡府有义务为商人讨回失去的利益(为战争的内部正义性打下基础)。

民法则说出了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甚至于皇帝也没有权利(当然这一句是不能够写在上面的)。因为保护自己或自己的财产而误伤别人,无罪。同时亦规定每个人都有义务保卫自己的国家,告诉他们如果国家没有了,也就没有人再保护他们的生命和他们的财产。还规定遗产可以指定膝下一个儿女继承,如果没有指定则由长子继承。

新官上任、新法执行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于是,为增加税收、藏富于民,高勇决定将砖瓦、造纸、纺织三大技术拍卖,以此刺激本地工商业的发展,促进依靠土地的富户世族转型,培养出第一批商人阶级。

工厂作坊的开工可以吸引移民加入。因为世族、商人购买技术后亟需开工投产,但三郡人口有限,无法保证足够数量的工人参与生产,故此必须向外地广泛招工。工匠携家带口来到三郡,流民亦为获得土地赶赴边疆。当然,肯定有人会向皇帝打报告,毕竟流民异动常常是不好的征兆。

洛阳朝廷,司徒王允鼓动司农陈瑞、少府张兆以及太仆李皖三人联名上书指责高勇在玄菟郡招兵买马、收留流民图谋不轨。

司农陈瑞在朝堂上大声说道:“启禀皇上,据微臣打探得知,高勇在三郡私自处决大汉官员近千人,更擅自篡改大汉律令,发布所谓《民法典》和《商法典》,此举显然是图谋自立!”

少府张兆亦添油加醋道:“不止如此,据闻高勇更将郡兵进行私自整编,意图不明!”

汉帝刘宏看着奏章,长长的打了一个哈欠,虽然面无表情,心里却是老大的不痛快,想起先前下诏要求边地郡县自建郡兵时这几个老东西就吹胡子瞪眼睛的反对,此刻更变本加厉……遂懒懒的问道:“这么说那个高勇是铁定造反了?”

“这…应该有此用意!”

刘宏稍显恼怒,沉着脸打量殿内跪拜的三人说道:“‘应该’作何解释?高卿家在玄菟郡苦心经营,使其再无匪徒侵扰,乌桓亦不敢寇掠边疆。至于说那私编军队乃是朕下旨准许,《民法典》和《商法典》也无非是为安顿百姓增加税收而已。怎么你们是不是也要说朕图谋造反?现在玄菟郡上缴的赋税已与五年前持平,在幽州也是数一数二!朕问问你们有谁能够办到?”

底下一片的沉寂。许久,刘宏才继续地说道:“不招收流民怎么加增税赋,亏你们熟读圣贤书,这点道理都不懂!哼!看到别人有了一点点功绩便群起攻之。等到让你们治理的时候却又一个个躲得老远。”

刘宏自从得到造纸术后大发横财,还捞得了明君的赞扬,受到士林的吹捧。张让献上造纸术时亦提及此乃高家祖传,如今有人指责高勇他当然不能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况且再加上张让的巧舌如簧:“陛下,有高勇这等贤臣镇守边疆,不但御敌于外扬大汉之威,更召集流民垦荒边疆,使大汉北方清平,百姓衣食无忧。此皆利国利民之好事,只应褒扬。”

一席话令刘宏顿感自己有识人之明,如今再看看底下这些人,气就不打一处来。“你们不是要指责高卿家意图谋反吗?好,你们统统给朕滚到凉州去,只要把那里治理的像玄菟郡一样富足,朕立刻按照你们的意思办了高勇!还不给朕滚!”

当日,三名上表的官员被罚俸降官发配到了凉州边地做了太守。刘宏因此有了做明君的感觉,加上张让的说项,结果破天荒地给高勇下发一道褒扬圣旨,赞扬收留无根之民是为国为民。并准许高勇全权处理与周围外族的事务,凡攻下的外族土地,皆作为高勇的名义封地。

不过刘宏毕竟仍有疑心,私下命张让派心腹到三郡密查。张让自然高兴,有这么好的搂钱机会怎可放过。于是派遣养子张昂借着传圣旨的机会前去巡查一番。这些人到了玄菟郡吃喝玩乐索要钱物明收暗拿,高勇始终笑脸相迎,钱财器物毫不吝惜多多的奉送,以此堵住他们的嘴。很快到了返回的时间,张昂玩得尽兴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直到出了玄菟郡张昂才记起还有皇上密嘱的事……

张昂的回禀自然说尽了高勇的好话。这一圣旨名正言顺的使高勇的玄菟郡成为了东汉第一个特别行政区。不过邻近的公孙度却是有苦难言,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迁徙潮再次死灰复燃,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迫不得已公孙度在连接两郡的道路上增设关卡,禁止普通百姓出入,商人必须上缴相当数量的过路钱才可获许通行。这一系列非常措施强行制止住了人口流失,却也埋下了辽东郡官民对立的种子。

三郡基层机构恢复运转后,高勇挑选几处人口集中的地区由荀彧主抓陆续建成了四所小学、一所中学和一所大学。

六月五日,高勇重新调派任务:荀彧总管三郡民政,沮授为参谋长兼情报部长,高顺负责军队事宜。其后高勇晋升陈晋为校尉,统领五百郡兵负责玄菟郡对辽东方向的防卫工作,晋升秦风为校尉,统领五百郡兵负责对高句丽、夫余方向的防卫工作,赵胜继续兼任右北平郡丞及长史二职,同时将一千郡兵调归右北平。

截至五月,三郡人口增至二十二万余,其中近十万集中在玄菟郡。兵器装备保有量继续增加,新军因此再次扩编,新建五个团。至五月底,督军府新军部分辖有一个重骑兵团、两个轻骑兵团、两个弩兵团、两个重步兵团、两个轻步兵团、一个工兵营、一个炮兵营、一个侦察营、一个特种营,外加两个勤务团。作战人员10000人,军官250人,勤务团2000人,军官50人;原郡兵裁减至两千人。

看到玄菟郡城人满为患,高勇决定建立新城。一来可以建立一座攻防一流大城市,成为日后攻占东北的总后勤基地;二来可以新城为中心构建发散型公路网,成为东北商业、政治、军事以及物流中心,方便以后对东北的管理;三来建设新城工作量巨大,可以借此名义继续招收大量的移民进入三郡;四来可以用最快的方式富足百姓,进而拉动内需,加快商业发展,尽量用最短的时间将工商业规模扩到最大。

当然按照东汉律法,建设新城需要得到朝廷许可。这一点高勇当然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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