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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体-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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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小月如同母豹一样扑过去,双手抓住郭勇志的肩膀,抬起右脚,朝着他的肚子上狠狠来了一膝盖。郭勇志立刻弯下腰,嘴里再也说不出话来。

    刘天明的声音像毒蛇一样啮咬着李翠珍:“你丈夫在那里玩得很爽。我们在下面拼死拼活,他却一个人呆在房间里与美女相伴。差点儿忘了,你不是要为张广财讨个公道吗?他当时也在场,就在你丈夫旁边。他们在比赛,看看谁弄得多?谁更持久?”

    “呵呵!别用那种可怕的眼睛看着我。我没有撒谎。廖秋和罗宽都可以作证。那个时候已经拿到了免疫药剂,外面到处都是行尸,我们商量着怎样才能冲出去。你丈夫和张广财一直呆在那个房间里,自始至终也没有出来。既然连他们的人影都看不见,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分配。两支免疫药剂归了廖秋和罗宽,所以你丈夫什么也没有得到。怎么样,这个解释够合情合理了吧?要是换了你在场的话,你会怎么做?”

    郑小月这一击力量十足,郭勇志疼得额头上全是冷汗,连腰都直不起来。他捂着肚子靠在墙上,努力挣扎着说:“别,别相信他说的……他……没有那种事……”

    “你丈夫还想把那些女人带回来。”

    刘天明用魔鬼般的声音编造谎言:“他真的很有男子气概,说是要给那些女人一个安全的家。为了这个,你丈夫和张广财当时就吵起来。那些女人张广财也想要,你丈夫给了张广财一枪。呵呵!他把那些女人干得太狠了,她们没力气跑步,所以都被行尸围住吃掉。还好,你丈夫跑得挺快的,至少还能追上我们……怎么,这些事情他没告诉你吗?”

    看见李翠珍那双充满熊熊烈火的眼睛,刘天明就知道自己所说的这些话已经奏效。他后退了一步,松开手,把手枪从李翠珍口中拔出。这女人顿时变得无限疯狂,仿佛一头受伤的狮子,转身朝着郭勇志扑了过去。

    “烂杂种!你竟敢背的我在外面搞女人。”

    “你不要相信他的鬼话!”

    “不信才怪。人家说的头头是道,还有人作证。尼玛呢个逼呢,你有哪样?”

    “他就是不像分给你免疫药剂,所以才这样说。”

    “你放屁!你就是狗改不了****。从结婚呢时候你就是这种,看见稍微漂亮点呢女人就走不动路,连过路呢逼都要日!尼玛呢,老娘今天绝对不会放过你!”

    两个人互相叫骂着,朝着房间里推搡进去。老头大概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连忙牵着两个孙子的手跟在后面。他没有忘记关门,也没有忘记在关上房门的一瞬间,朝着站在对面你的刘天明狠狠瞪了一眼,然后示威一般龇着牙。仿佛一条刚被暴打过,却没有能力还手的狗。

    黄河反应最快。

    李翠珍刚刚爬起来扑向郭勇志,他就立刻转身跑了下去。

    他知道看戏只能看到结尾,不能看到结束的道理。之前没有站出来帮着刘天明说话,等到戏演完了,刘天明肯定要找自己算账。

    廖秋的反应也不慢,他紧跟在黄河后面。这家伙能够从贼窝子活着离开,一方面是因为机灵,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运气。他从来都能很好的把握时机。现在,也不例外。

    看着正打算转身离开的齐元昌和罗宽,刘天明笑了笑,冲着他们挥挥手:“到我房间来一下吧!正好有件事情,想跟你们谈谈。”

    齐元昌拢了拢身上敞开的警服,又摸了一把好几天没有刮过胡子的粗硬面颊,转身上了楼梯,跟在郑小月和李洁馨后面,进来房间。

    罗宽很想跟着黄河与廖秋一起下去,可是现在已经来不及。他挺起肌肉发达的胸脯,走上楼梯,站在刘天明面前,开了个玩笑:“好吧!但是你要保证,不会打我。”

    刘天明也笑了起来:“现在当然不会,以后就说不定了。”

    ……

    房间里到处都是食品箱子,随便拖一个过来就是凳子。

    几个人围着刘天明分别坐下,齐元昌用垂询的目光看着他:“说吧!你叫我们进来,想谈什么?”

    刘天明斟酌着字句:“我考虑了一下,我们应该离开这个地方。离开昆明。”

    郑小月眼睛里全是好奇。她从未听刘天明说起过这件事,张口问道:“你想去哪儿?”

    “去攀枝花。”

    刘天明的口气严肃认真。他仔细思考过,也前后权衡了一番。尽管宋嘉豪的遗言听起来很是荒诞,两个选择之一甚至是要自己立刻自杀。可是不管怎么样,刘天明觉得,应该相信他。至少,相信他安排给自己的第二种选择。

    罗宽疑惑地问:“去攀枝花干什么?怎么突然想起去那种地方?”

    刘天明用一句话说明了理由:“那里有免疫药剂。”

    李洁馨觉得很意外:“你怎么知道?”

    刘天明拿出笔式录音机,在手里晃了晃:“我在院长办公室里找到了这个,宋嘉豪在遗言里是这么告诉我的。他把其余的免疫药剂放在攀枝花的某个地方。如果我们想要,就必须离开这儿。”

    齐元昌想了想,缓慢地问:“他为什么要把免疫药剂放在攀枝花?”

    罗宽则问:“谁是宋嘉豪?”

    李洁馨凑过去,小声解释着罗宽的问题。几分钟后,他已经明白事情的大概经过,皱着眉头再问:“不对啊!昆明这边的医院院长,怎么会想到把东西放在外地?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宋嘉豪已经死了。”

    刘天明没有争辩,声音很平淡:“他在遗言里就是这样说的。我也很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可是他在遗言里没有任何解释。”

    齐元昌慢慢皱起了眉头:“小刘,你确定攀枝花那边真的有免疫药剂?”

    刘天明摊开双手:“宋嘉豪在第一份遗言里告诉我们,免疫药剂在医院的院长办公室。我们去了,也找到了。现在,他告诉我们在攀枝花还有这种东西。我倾向于相信他。”

    郑小月点点头:“我也觉得应该相信宋院长。他不会骗我们,更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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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七节 未死者() 
罗宽没有吭声,他摸出香烟,递了一只给齐元昌。在免疫药剂这件事情上,他自己也是受益者。

    罗宽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刚抽了一口,看看四周,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刘天明没有叫上黄河与廖秋。那两个家伙都打过针,已经对病毒免疫。其实,刘天明真正想要商量的对象,只有齐元昌和李洁馨,自己不过是个陪衬。

    除了郭勇志一家,现在整个团队里只有齐元昌、李洁馨、张伟利和周元没有得到免疫药剂。平心而论,自己和廖秋真是占了些便宜。所以,无论商量的最终结果是什么,自己和廖秋只能是无条件服从。

    没有叫上张伟利和周元的原因也很简单。齐元昌是他们的队长,三个人也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只要齐元昌点头,张伟利和周元都不会反对。

    齐元昌仍然疑虑重重:“小刘,攀枝花那边到底有多少支免疫药剂?够不够我们几个人用的?”

    刘天明摇摇头:“不知道,宋嘉豪没有在遗言里说过数字。他只是说那里有,也有准确的地点和位置。”

    齐元昌抽了一口烟,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真是太奇怪了。这样做,真的是不合道理啊!”

    他侧过身子,看着房间里满满当当的各种食品箱,又看看里屋那些整齐摆放的矿泉水桶,非常感慨地叹道:“我原本以为能够在这里呆上一段日子。小刘你这里很安全,准备也很充分。可是现在看来,再好的窝也只能放弃了。”

    刘天明没有说话。郑小月看见李洁馨长长吐了口气,脸上紧张的表情逐渐轻松下来。

    谁都不想死。

    尤其是看见过面目狰狞的行尸以后,对于死亡就更是产生了极其强烈的恐惧心理。对比下来,与其被病毒感染变成怪物,不如早早自行了断。

    刘天明储备的食物饮水虽然很多,却总会有吃完的一天。到了那个时候,该怎么办?

    一旦离开这里,就必须面对铺天盖地的尸群。

    李洁馨真的很怕齐元昌拒绝离开。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她早已想开了。与其卑微的活着,不如趁着自己还有力气,身边也有人可以依靠的时候,拼死搏上一把。只要得到了免疫药剂,存活几率也就成倍增加。到时候,非但不会拖累整个团队,还能面对面多干掉几头行尸。

    只有能打的人,才是合格的团队成员。

    这里不需要被保护者,这里只需要战士。

    罗宽深深地吸了一口,从鼻端中喷出两条烟龙,精神立刻亢奋起来:“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刘天明看了他一眼:“现在肯定不行。我们要准备很多东西。食品和饮水倒是不缺,我们需要好几辆车。要大一些,性能稳定,结实的那种。另外,就是燃油。”

    齐元昌想起了廖秋在停车场从车厢里抽油的那一幕,张口说道:“燃油倒是简单。市区和郊外有很多加油站,汽油柴油都可以弄到。运气好的话,我们甚至可以开着一辆油罐车上路,随时补给。”

    “其实车子也不难搞。”

    罗宽笑了起来:“现在这种时候,高速公路肯定早就瘫痪了。要去攀枝花,我们只能走老路。如果老路也被堵了,就只能从小路绕过去。地图上的距离倒是不远,高速公路也只需要几个小时。可是实际走下来,大概还是要好几天,甚至更久。普通的小型越野车当然是首选。可是我们要带着各种物资,还有武器弹药。那样一来,普通车辆空间根本不够。”

    刘天明听懂了他的意思:“你觉得,哪种型号的货车最好?”

    “中型货车应该够了。”

    罗宽对此很是熟悉:“太重或者太大,乡间公路根本没办法通行。越野车也不能少,车队前后都要安排人负责警戒。可是这样一来,燃油消耗量就很大。”

    齐元昌的神色凝重起来:“再充分的准备,总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只能说是先做着看吧!到时候实在不行,再想办法。大不了,还有两条腿,可以走着过去。”

    一席话,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罗宽“嘿嘿嘿嘿”地笑着,笑得像只狡猾的狐狸。他转身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压低声音问刘天明:“头儿,老郭那一大家子,你打算怎么办?你该不会真要带上他们一起走吧?”

    刘天明笑了。

    这个问题他已经考虑了好几天,现在总算是有了结果:“就算是他们要跟在后面,我也不愿意。就把他们留在这儿好了。还有很多罐头和水,说起来,这些东西可是花了我不少钱。算是便宜他们了。”

    如果不是顾及那两个孩子,刘天明早就把郭家三个大人扔出去喂行尸。他已经想好,就把郭勇志一家留下来,让他们自生自灭。

    齐元昌对此也没有意见。他看看大家,试探着说:“那么,我们就按照小刘说的,明天开始就分头行动。找车、找油,然后把各自想到需要的东西都写下来,晚上回来汇总,然后再继续收集?”

    不知不觉间,整个团队都变得以刘天明为核心。齐元昌并不觉得这样做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他认为这样其实很好。自己虽然考虑问题比较全面,刘天明却总能看到比自己更多的细节。而且,他很年轻,对病毒免疫,这就是最大的优势和资本。

    罗宽站起来,想要伸手去拿摆在侧面食品箱上的纸笔。突然,整个房间剧烈摇晃起来。他一时间无法站稳,惊叫着摔倒在地。

    晃动持续了大约五秒钟,渐渐平息。

    郑小月看着天花板上还在摇动的电灯,心有余悸地说:“又地震了,最近怎么老是地震?”

    齐元昌倒是对此见怪不怪。他站起来,抖了抖衣服上的灰尘,表情很不在乎:“看过地理书没有?我们这个地方,正好位于亚欧板块的地震带。不过,昆明附近的地址构造很特殊,轻微幅度的地震次数虽然多,却不会造成什么破坏。历史上有记录的,还是在清朝时候。那次地震非常强烈,连城墙都被震塌了。”

    罗宽对这些事情倒是不怎么了解。他觉得一阵后怕,脸色有些发白:“刚才你们怎么不跑?难道你们都不怕地震吗?”

    刘天明笑了笑,伸出手,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都习惯了。其实震幅没有那么强烈,用不着逃跑。”

    李洁馨叹了口气:“以前有网络的时候,还能看看是什么地方发生了地震,震级多少。现在,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郑小月从旁边搂住她的肩膀,笑道:“你没听天明刚才说吗?习惯就好。再说了,我们已经在商量着要走的事情,就算这里再震得厉害,也跟你没关系喽!”

    ……

    方文中也感觉到地面在摇晃。

    与呆在三楼的刘天明等人相比,方文中感受到的震幅更加强烈,震荡也更加明显。

    这里是二十九楼。距离地面越高,震感就越大。有那么几秒钟,方文中被吓得魂不附体,觉得自己这次恐怕真是逃不过去。他不顾一切嚎叫着,紧紧抓住窗台和门框,手脚死死巴住墙体表面的凸起。很快,一切又重新恢复平静。

    方文中此前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高层建筑上遭遇地震,真的非常恐怖。

    他觉得自己很丢脸,区区一点摇晃就被吓得半死。从窗台上爬下来的时候,方文中脸色通红,表情很是愤怒。

    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也就罢了。

    问题在于,房间里还有其他人。

    那是一个年过四十的男人。很胖,目测体重至少超过一百公斤。病毒爆发以来的这段时间,他显然吃的不怎么好,饥一顿饱一顿,体重肯定下降了不少,可是仍然很胖。

    方文中快步走到胖男人面前,伸出左手,插进了他的鼻孔。

    齐元昌砍断了他的手脚。这一点毋庸置疑。

    而且,那些断开的手脚已经被行尸当做点心吃掉。

    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方文中从身旁被杀死的行尸身上,啃食了一大块肉。

    他被病毒感染,然后变异。

    这其实也是齐元昌的目的。他要让方文中亲自尝尝女儿妞妞变成行尸的那个过程,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报复。

    很是事情总是事与愿违。

    宋嘉豪的研究结果显示:病毒对所有人类都能产生效果。其中,超过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类,都会在感染以后成为行尸。只有数量极少的部分,才会产生病毒同化效果,进化成为感染体,也就是宋嘉豪在遗言中所说的“病毒奴隶”。

    方文中就是那数量极其稀少的特殊个体之一。

    那块肉吃的很及时。要是再晚几分钟,病毒根本来不及在体内传播,行尸也不会把他当做同类。而是毫不犹豫按在地上,乱口分食。

    方文中在那个地方一直呆到半夜,才从昏迷中醒来。

    他发现自己长出了手脚,却不是原来的样子。

    那是四条触手,就像章鱼,或者乌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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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八节 新鲜的肉汁() 
很柔软,具有韧性,底部甚至带有一个个吸盘。

    方文中发现,在自己身体下面的泥土里,钻出几条蚯蚓。

    也许是细胞之间的相互融合,也可能是病毒对其它生物附带产生的效果。总之,方文中没有长成手脚,肩膀和大腿上的伤口中间出现了触手。它们的尖端分叉,还是像人类手指一样的五条,而且很长。

    方文中非常恐惧。他知道自己变成了怪物。那个时候,他丝毫没有复仇之类的念头,而是无比惶恐的想要找地方藏起来。开什么玩笑,这个样子怎么出去见人?别人一定认为我是章鱼,而是还是人类和章鱼精卵结合的变异品种。

    用触手行动,还是没有腿脚方便。方文中感觉很是别扭,仅仅依靠腿脚位置的触手,根本无法站立。没办法,他只能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着前行。

    他很快发现了这种行动方式好处,速度要比人类行走更快,甚至超过了正常速度的奔跑。

    中午的时候,方文中觉得肚子饿了。

    他想吃糖。

    他知道附近有个杂货店。上次开车带着张琴出来玩的时候经过这一带,还下车给张琴买过口香糖。

    杂货店的门开着,一个穿着红汗褂的壮汉手里握着刀,砍翻了一头行尸。

    壮汉是杂货店老板。方文中记忆力不错。不要说是几个月前见过的人,就算是十四岁时候欺骗幼儿园小女孩脱裤子给他看的事情,方文中仍然记忆犹新。

    壮汉很厉害,一刀就砍掉了行尸的头。方文中在旁边看的心惊肉跳,情不自禁排起了巴掌,为壮汉叫好。

    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变异,现在是一个半人半蚯蚓的怪物。

    壮汉红着眼睛,拎着带血的菜刀冲过来。估计他也是头一次遇到方文中这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方文中左脚上挨了一刀,他惨叫着,用双手……应该是两条触手抱住壮汉,将其牢牢捆住,动弹不得。

    方文中直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与壮汉之间的对话。

    “我要糖!我只要糖!别逼我,我不想这样。”

    “要尼玛个逼呢糖!憨杂种!臭怪物!死变态!”

    “我不想杀人,我要糖!”

    “要哪样都某的。滚,放开老子,否则老子整死你!”

    方文中觉得很无奈。尼玛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居然还要整死我……与其这样,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先整死你再说。

    他张嘴就朝着壮汉的脖子咬下去。

    方文中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鲜美的生肉。

    他不想要什么糖了。

    有肉吃,还要个屁的糖。

    有些事情不用人教,自己就会。这是生物的本能,从血脉基因里就流传下来。

    方文中抱着被自己啃断喉咙的壮汉咬了几口,忽然觉得这样吃不太舒服,而且壮汉的肉太硬,自己的牙齿对付不了。

    于是,他把壮汉的脑袋扔掉,直接把手从脖子上断开的伤口伸了进去。

    触手上有吸盘。

    不,不仅只是吸盘这么简单。

    方文中觉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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