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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侄,你昨夜确曾受过刺客袭击?”,刘宏也不知出于什么目的,上前问道。
“不瞒陛下,臣昨夜确是受过贼袭,受了点小伤”,刘锦面色一阵惨白,戚戚然道。
“谁人敢伤朕之御侄,简直是猖狂至极!宗正,此事交由你去查办,务必要找出刺客,替御侄讨回公道”。刘宏一声怒喝,厉声说道。
等刘虞答应之后,刘宏又道:“如今御侄身受重伤,何人可替朕领兵讨贼啊!”。语气哀怨,又有些无奈。
刘锦一看刘宏的样子,就知道机会来了。急忙说道:“若是陛下能信任微臣,微臣愿带伤出征。只是臣有心杀贼,奈何身受剑疮啊!!”。
刘宏一听刘锦的话,眼泪就流下来了。有道是家贫出孝子,国难出忠臣。到头来,还是咱大汉宗室最为忠诚。
“御侄放心,朕马上命人备下笔墨,亲笔给御侄写下圣旨,只要是有用之才,尽皆任你调遣。”。刘宏感动之余,抛弃了何进等人的建言,决定委刘锦以大权。
要知道,在古代,平日里皇帝说个什么话都回有专门的人记录,然后写成圣旨。皇帝基本上很少亲笔手书,要是一封一封写,那干脆啥也别干了,天天写圣旨吧!由此可见,刘宏也确实是被刘锦所感动。
没一会,刘宏的圣旨就写好了。而刘锦在御医的医治下,精神也好了许多。
“陛下,冀州危在旦夕,臣这便点齐人马,准备出征了”,刘锦想要的东西已经到手了,觉得还是赶紧闪人为妙。才简简单单一个召见,何进就出了几次谗言,想要自己的小命。一场朝会下来,刘锦觉得比打一仗还累。
“好好好,冀州之事就托付给御侄了,董卓无用之辈,御侄到日即削其兵权,自领冀州都督之职,务必要保住冀州啊!朕送你”。刘宏见刘锦不顾自己安危,便要即日出征,心里那种震撼难以用语言来表达。
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城外刘锦驻军的南营,此时的南营之内,刘锦麾下的雁门铁骑,残存的两千越骑营,以及紧急抽调来的陷阵营已经全部到位。
“陛下,臣想借用陛下的圣旨,抽调第一名武将,不知可否?”,刘锦看了一眼下方一身铁甲在身的高顺,转头对刘宏说道。
刘宏哪里知道刘锦的心思,微微颔首,轻声道:“御侄忠心为国,自便即可!”。
刘锦一听就乐了,当即转身目视下方的高顺,大声说道:“高顺听令!”。
“末将在”,高顺也是一声大喝,单膝跪地。
刘锦取过圣旨,丝毫不顾及旁边丁原那直欲吃了他的目光,摊开圣旨,凛然说道:“兹查,御侄刘锦忠心为国,其心可嘉。自今日起,征调高顺(这个地方是空白的,可以任刘锦填写)至刘锦帐下为将,望卿全力辅佐御侄,早日扫平贼寇,还我大汉朗朗乾坤”。
高顺闻言,立时大惊。不由得就朝丁原看去,只见丁原面色铁青,不由就是一愣。他知道,这份圣旨接下,就意味着自己从今往后,就是刘锦帐下的将军,再也和丁原没有瓜葛了。
“高顺,你还不接旨,难道想抗旨不成?”,刘锦拿着圣旨当令箭,怒喝道。
形势比人强,即便是历史上以忠义著称的高顺,此时也没有办法。毕竟这不是诸侯争霸,各为其主的乱世,大家都是大汉的子民,岂能抗旨不遵?
“末将领旨谢恩!末将高顺,拜见主公”,高顺暗叹一声,跪倒在地,给刘锦磕头。
刘锦心中暗喜,目光也在高顺和七百陷阵营身上一一扫过。心中暗喜:“嘿嘿,从今往后,这支天下无敌的陷阵营就是老子的!”。
再次转身,刘锦单膝跪地,朝刘宏施了一礼,朗声道:“臣拜别陛下,此一别也不知何日才能重回洛阳,聆听陛下的教诲!万望陛下保重龙体,臣去也!”。
刘锦短短的几句话,说的那是情真意切,听得刘宏心里大感安慰。
“卿自去吧!朕在洛阳静候卿的凯旋佳音,大军凯旋之日,朕定不吝封赏”,刘宏轻声道。
看着面前的五千精骑和七百陷阵营,刘锦一声大喝:“张辽何在?”。
一袭银甲,手执青龙戟的张辽闻言,立刻一催坐骑上前几步,铿锵的道:“末将在”,语气之洪亮,足以声震整个南营。
“命汝为前部先锋,领雁门铁骑头前开路,大军直奔信都,不得有误!”,刘锦取过令旗,交给张辽。
张辽接过令旗高高扬起,面朝一千三百余人的雁门铁骑,用尽全身之力一声狂吼:“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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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夜狼再现()
有道是救兵如救火,刘锦的大军一路出了洛阳,向北进入孟津,随后又从孟津渡口渡过黄河,抵达了河东郡境内。
之所以这样走,是因为黄河沿岸只有孟津和官渡两处渡口离冀州最近。而作为援兵,首要的便是速度。如果走官渡的话,那么就会直抵冀州境内,到时候大军迤逦前行,少不了会遇上黄巾军的斥候,一旦让张角等人知晓了朝廷又发了援兵,势必会派出军队阻挡,救援的速度就会慢上许多。
但是从孟津走,虽然路程会长上许多,但是沿路各地,都在汉军的控制之中。不仅后勤会有保障,而且也不必担心会被黄巾军提前知晓,行军的速度反而会加快许多,也不会被黄巾军知晓,更能起到援军的突然性。
大军一路前行,第二天的傍晚时分,刘锦等人便来到了河东杨县城外。
“主公,大军一路跋涉,加之天色已晚,是否在此暂时歇兵,明日一早再行启程?”,高顺自从加入了刘锦帐下,一言一行颇有章法,丝毫无有疏忽之处。更让刘锦对这位史书上以严谨、有威严之称的名将十分钦佩。
看了看身后的士卒,四千骑兵和那些身披重甲的陷阵营已经略有疲惫之色。刘锦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那便由高将军负责安营扎寨吧!对了高将军,此处是何地?”。
高顺闻言,叫过身边的斥候,问清了地名之后,这才对刘锦说道:“回禀主公,此地乃是河东郡治下的杨县城南二十里”。
“知道了,给张辽传令,令张辽在杨县县城驻军,明日一早再行启程”,刘锦略一思忖,方才说道。
高顺领命之后,开始传令:“都督有令,各部暂时休整,明日一早再行启程”。随着高顺的命令被一级一级的传达下去,迤逦前行的五千人马缓缓停了下来,开始就地安营。
夕阳西沉,杨县大营之内,刘锦的帅帐。典韦、高顺、蒙昂等人依次排列,分左右站定。
“高将军,本将今日所见,陷阵营均身披重铠手执塔盾,行军异常艰苦,而且还会拖累大军行进的速度,不知高将军有何良策没有啊!”,刘锦稍微沉思了一会,便问高顺道。
反观高顺,牢牢站定好似铁塔一般,听见刘锦问自己,沉吟少许,自信的说道:“主公勿忧,陷阵营虽然身披重铠,但是俱都是身强体壮的并州汉子,体力强健,每日行军当不弱于普通步卒”。
高顺口中的普通步卒指的是各地州府的郡兵,这些郡兵通常都只装备了布甲,或者是轻便的皮甲。由于减轻了负重,每天的行军大概能走八十里。
但是刘锦对此,却并不满意。轻声说道:“高将军,救兵如救火,河东距离信都有八百里,日行八十里也需十日方可到达。十日之后,只恐信都已然不保啊!”。
高顺闻言,顿时语塞。
“主公,为啥不像当年咱们劫匈奴大营那样,让陷阵营的弟兄们骑上战马啊!”,就听那三名硕果仅存的骁武卫士卒中的一人说道。
此人名叫张虎,是当年跟随刘锦劫营的少年之一。刘锦曾多次想要将他提拔到军中为官,可是张虎却只想护卫刘锦身边,任凭刘锦如何劝解,张虎就是不听。刘锦没有办法,只好任命张虎为骁武卫的副队长。想不到今天,张虎却给刘锦提了个醒。
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刘锦立时大喜,问高顺说道:“高将军,陷阵营是否精通骑术?”。
然而,高顺的话却好像一盆凉水,将刘锦刚刚提起的想法,无情的扑灭了。就听高顺道:“陷阵营乃是末将手下最精锐的步卒,不曾学习骑术!”。
刘锦一听,顿时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半晌说不出话来。
“主公,张将军有信送来”。帐外值守的陷阵营士卒的声音,适时在帐外响起。
刘锦无精打采的说道:“送上来吧!”。
片刻,一卷竹简就送呈到了刘锦的帅案前。刘锦打开竹简,只见上面用隶书写道:“末将张辽敬呈,接主公将令,大军于杨县驻兵。有河东人徐晃前来投军,末将与之比试武艺,此人善使一口开山大斧,武勇过人,不在末将之下,特此向主公举荐。另,今日行军不过六十里,末将细想之下,以为陷阵营兵甲重累,拖延行军速度,故与徐晃商议。此人建言,在杨县就地筹措马车装载陷阵营之兵甲,定能加快行军速度。末将以为此议甚善,已令杨县县令就地筹措,特此敬告主公知晓。末将张辽敬上”。一笔一划,好似铁画银钩一般,刚劲有力,令刘锦不禁大加赞扬。
“文远真及时雨也!”,刘锦看完书信,脱口而出。
“主公,文远贤弟都说啥了?”,却是典韦听到刘锦的赞扬,闷声问道。
刘锦哈哈一笑,问高顺道:“高将军,若无兵甲拖累,陷阵营一日能行多少里?”。
高顺略一思索,自信的道:“每日行军当在一百二十里至一百五十里左右”。
“若是二人同乘一骑,每日行军一百八十里不在话下。适才文远书信所述,已经在杨县筹措马车,明日一早,咱们先赶往杨县与文远会合,到时陷阵营解除甲胄,全军轻骑急行,五日之内应当就可抵达信都”。刘锦微微一笑,将书信传给高顺和典韦观看。
典韦刚刚看完,便出言问道:“主公,这个徐晃是何许人也?”。
直到这时,刘锦方才如梦方醒,心中暗叹:“自己真是猪脑袋!白白多了两千年的知识”。
典韦见刘锦陷入沉思,又重复了一遍。语气略微比之前重了许多,刘锦立时便被清醒过来。
“徐晃此人我略有耳闻,据说此人善使一口开山大斧,有万夫不当之勇。更可贵的是,此人待母至孝,是个难得的孝子”。刘锦仔细一回想,这才说道。
在场的众人,除了公孙瓒对刘锦这番话略有不屑之外,其余几人,无不喜形于色。毕竟刘锦是自己的主公,主公麾下有个孝子,日后也好相处不是?
高顺这时也看完了张辽的书信,便对刘锦说道:“主公,此人顺亦有所耳闻,此人不仅武艺高强,更是深通兵法,在杨县一带颇有名望,是个帅才。主公有此人相助,破贼之日不远矣!”。
听高顺这样说,刘锦也很高兴,当下便道:“如今正值国难当头,各地群贼蜂起,我军正是用人之际,不知诸位可曾有相熟之人,本将一定量才使用”。
众人听罢刘锦的话,登时便安静下来,片刻之后,典韦说道:“主公,韦曾闻南阳黄忠、牛金俱都是武艺高强之辈,若能得此二人相助,定可平添几分战力”。
刘锦一听心里暗自窃喜。黄忠的大名那可是如雷贯耳,史书上曾有记载,黄忠善射,有百步穿杨之能。三国演义中,老将黄忠长沙大战盛年关羽也是不遑多让。
至于牛金嘛!虽然武勇比不了黄忠,但是作为一方偏将倒也算称职,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不知典兄可有良策召此二人军前效力啊?”,刘锦思绪电转,立刻开口说道。
典韦闻言,沉吟许久,有些为难的说道:“黄忠此人,韦曾听闻,却不曾见面。据说此人有一子,名曰‘叙’,自生下来以后,便体弱多病,只恐黄忠难以招揽。不过牛金却只需一封书信,定能欣然赴会”。
一听这话,刘锦又泄气了。最看重的黄忠这要是不能来,损失那还不大发了,不死心的道:“若用圣旨征调黄忠,是否可行?”。
却不想,刘锦这话出口,典韦立刻反对道:“主公不可,黄忠此人性如烈火,若是好言相请或有一二可能,若是强征此人,定难成功”。
刘锦无奈,只好放弃了用圣旨强征的想法,心里暗叹:“本以为有了圣旨在手,天下英雄任我取之,看来是太过乐观了”。
片刻之后,刘锦调整好了心态,便对典韦说道:“既如此,我便手书一封,由典兄安排精细之人前往送信。另外给黄忠带上些许银钱,也算是给其子治病之资吧!”。
见典韦点头,刘锦立刻拿过文房四宝,伏案疾书。没一会儿,两卷竹简便写好了。
典韦接过竹简,转身出了营帐。
刘锦见在场众人都没有说话的意思,只好让大家散去,各自安歇自不待言。
刘锦刚要睡下,忽听得帐外好像有厮杀之声。典韦那雄壮得好似虎吼一般的声音,猛然乍起:“你们夜狼搏杀真是欺人太甚,今日便让俺典韦来领教领教!”。
刘锦急忙从床上翻身而起,取过床边挂着的宝剑挂在腰上,又取了帐内兵器架上的画龙擎天戟,疾步走出大帐。
一出大帐,就见到四五十名黑衣人和百十名陷阵营士卒混战在一起,这些人身法灵活,攻势凌厉,一招一式无不暗藏杀机,端得毒辣。
不过陷阵营士卒倒也不是好相与的,他们身披重铠,手执铁枪,虽然行动不便,但是上百名陷阵营将士两两搭配,一时间却也和夜狼搏杀的刺客们战了个不相上下。
“大剑师深夜造访,刘锦有失远迎,实在是罪过,罪过啊!”,刘锦眼看着一名手执宝剑的刺客和典韦战在一处,不由出声讥讽。()
第七十四章 杀狼出世()
刘锦猜的不错,这次领人来袭的正是王越。只不过王越搭理刘锦,手中的剑却是连连挥舞,试图击破典韦的防御,进袭刘锦。
“王老贼,这些年来,俺典韦日夜寻你,不想今日却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看戟”。典韦一反常态,开始主动攻击起王越来。
典韦的戟法以刚猛著称,双戟舞动之间带起阵阵破风之声,看那力道,一双铁戟似携千斤之力一般,打的王越连连闪躲,不敢与之硬拼。
“想不到竟是典旋之后,哼!当年让你小子跑了,今日却添了这许多麻烦!也罢,今日便连你一并收拾了”。王越一声轻喝,手中名剑含光舞动如风,片刻之间,便与典韦的鸳鸯铁戟连攻数十招。
然而典韦却也不凡,一双铁戟舞动起来,拨打劈砸好不生猛,竟与王越战了个不相上下。
“典韦果然是步下的战将,双戟之下鲜有敌手。看来王越要吃苦头了。”刘锦轻叹一声,正欲上前助战。
突然,一柄银光宝剑电射而至,却是不知从何处而来。
刘锦急忙侧身闪过,画龙戟往前一递。顿时便是一声轻响,好似画龙戟撞上什么东西一般。就在这声轻响传来的同时,又是一阵金铁交鸣之声急速传来,只瞬息时间,便已至刘锦近前。
“哼,有几分鬼门道”,刘锦轻呼一声,长剑出鞘,往前一递。一团黑影立时便闪过刘锦的长剑。再出现时,这团黑影已经站定,两只手中各握有一柄宝剑,却是正反而握。刘锦定睛看去,只见此人身高七尺,虽然身裹黑衣,但是体态健硕,手臂修长,当得是丰神俊朗。
“想必阁下便是剑师之徒史阿吧!”,刘锦一声呼喝,将画龙戟交到左手,长剑换到右手,傲然而立。
“不错,某正是史阿。。。”,这黑衣人一声轻喝,两剑齐出,分刺刘锦左右而来,动作迅疾。
刘锦也不示弱,立时长剑在前,画龙戟在后,整个人电射而出,迎着史阿欺身上前。
三声金铁之声过后,刘锦再次站定。反观那史阿却是身子一软,一条狰狞的伤口自史阿腰间猛然炸裂,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好快的戟”,史阿轻声道。
正和典韦激战的王越一见史阿受伤,立时大喝:“上”。
十余名黑衣人弃了行动笨拙的陷阵营,直奔刘锦而来。一时间,剑影绰绰,好不吓人。
刘锦怡然不惧,画龙戟拨打着刺客的刀剑,同时欺身上前,长剑电转,一个照面便已连杀数人,端得是剑光如电,狠辣异常。
剩下的七八名黑衣人一看刘锦武艺如此之高,不禁有些吃惊。然而此时,王越的轻喝之声再次传来:“护住史阿,撤!”。原来是王越眼见一时半会拿典韦没有办法,而刘锦又不是这些普通的刺客所能对付。
“想走,先问过俺这双铁戟”,典韦一声怒喝,双戟好似风车一般,急速舞动:“龙凤齐鸣”。
龙凤虚影猛然乍现,直扑王越而来。王越却也不惧,凛然喝道:“剑转”。含光一阵急速抖动,迅速的拨打着典韦的鸳鸯铁戟。
随着噗呲一声,王越一剑割破典韦的腰带,连带着划开一道狰狞的伤口。幸好典韦反应迅速,及时避开了要害,这才没有被王越重伤。
王越一击得手,护着史阿便欲远去。却不料,一声大喝猛然袭来:“聚”。
随着高顺的一声大喝,数百面盾牌齐齐闪现,迅速围成一个四方形的牢笼,及时的将王越等十余名黑衣人围在当中。六尺高的塔盾好似一堵铁墙,随即刺出的数百杆锋利铁枪,就好像是铁墙上长出倒刺,令人不禁胆寒。
这一下来的突然,几名刺客行动又过**速,竟是直接就撞在了铁枪之上,被一枪透体,眼看是活不了了。
“就凭这些,就想留住王某,也太过不自量力。小子,某去也!”,王越一声轻啸,身形电转,扶着史阿,带着残存的数人连踏数步,在铁枪之上一借力,登时便越过塔盾的封堵。
不仅如此,这些刺客在越过塔盾的同时,纷纷朝陷阵营士卒猛刺一剑,若非身着重铠,少不得要死伤数人。
刘锦一看不好,在想追时,已然是来不及了。只得暗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