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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一世界-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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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想到的是,等我进了客栈,竟出乎意料地见到了一个熟人——王伯当!

他显然到得比我更早,正就着几碟简单的小菜,提着壶酒自斟自饮。我站在门口,他也不抬头,也不理我,就像浑没看到我这人。但我知道他是看见我了,因为他刚才还把右臂搁在桌上,我到了以后,他的右手悄悄地放了下去。但凡骄傲的人受了伤以后,最不愿意的就是把自己的伤示人。像王伯当这样心高气傲的人,右臂的伤,一定已被他引为耻辱了。

我不能老站在门口,他既不搭理我,我翻了翻白眼,拿手蹭厚了脸皮,跑到他坐的桌前,大大咧咧地坐下。眼睛一扫他的小菜,我可不像他那么假斯文,吃个花生还要拿筷子一颗一颗地夹着,我伸手在他的盘子里抓了一大把,一小盘花生一下子去了一半。手握着花生往嘴里倒——嗯,不错,店面看着不怎么样,花生倒是又香又脆的。

我吃完了花生吃鱼片,吃完了鱼片吃豆干,一轮都吃遍了,对过那人还是反应全无。最后,我抓起了他的酒杯,满满地倒上了,端到嘴边,“咕嘟”喝下了一大口。我对酒没研究,也不知道这酒算是烈酒还是劣酒,反正就是那么又辛又辣又苦又涩地一路沿着我的喉咙烧了下去。那滋味……我差点没从椅子上弹起来。

我禁不住皱了眉耷拉舌头,却突然发现,对过的王伯当正对着自己面前的那一小碟花生微笑,我终于还是沉不下气了。

“喂!”我很没礼貌地用单音节称呼他,一边死死地盯着花生,不肯去看他,“你为什么也在这里!”我的问话又急又快,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其中询问的成分到底有多少。

他并没有着急回答,只是伸出左手拿回了那个酒杯,毫不介意地端起,就着我刚才大口喝过的粗糙杯沿,优雅地轻轻一抿,那双眼睛微微下垂,眼睫竟还像是在颤动着。我很不争气地跑了神,看着他的眼睛想:原来他的眼睫也很长、很翘……又原来,男人生着这样的眼睫也很好看……

“那么你呢?”

他终于说了话,我却怔了两三秒钟才想起了自己刚问的话,不觉自怨自艾起来,怎么一跑神就把正事儿给忘了……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瞥了他一眼,嘟囔了一句:“是我先问的你。”

这句话一出口,我便发现,他又不理我了。花生也好,豆干也好,酒也好,反正他的一切轻缓雅致的动作都像是在向我传达一个讯息:他不着急……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了,又仍旧是不甘心,于是只拿两个字蹦出了口:“二哥!”

王伯当拿起酒杯,用两根手指轻轻夹着,放在自己眼前慢慢旋转,好像是在研究酒的成色。我却只觉得,他的杯子总挡着脸的下半部分,眼睛我还可以看到,尽管他那双眼睛始终不肯和我相触,可他的嘴我就完全看不到了。

“我也是。”

我等了好半晌,等得快失望的时候,终于听到了这三个字。不知为什么,我仿佛觉得,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在笑。

                  第十七章

秦叔宝路途辛苦 小秦瑶芳心悄动

第二天快到晚饭时,二哥一行三人才赶到小客栈。我和王伯当不约而同地早早躲入了房间,不让二哥看见我们。就我来说,我是不希望二哥知道我在一路跟着他的,我怕二哥知道以后把我赶回家去,不要我再跟着。我脾气虽犟,可没把握能拗过二哥,这样想来,还是躲着二哥为妙。

我窝在自己的房间里,扒着门,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外头大堂里的谈笑声,只希望能从杂乱的声音中分辨出二哥的话语。也不知是二哥不肯说话还是外头太吵,我到底还是没有听出来。直到小二带着二哥和金甲、童环上楼找房间睡觉,我才终于从门缝里偷瞧到了二哥的侧影。二哥的身子笔挺,步子又稳又扎实,我总算是放了心。

过了这一晚,一大早我就起来了。两名差役可没起那么早,连同二哥的房间,都是鸦雀无声。我就着早上半明不暗的光线,穿衣起床,收拾东西,提着我的小包裹出了门,右转——这是王伯当的房间,我试探地伸出右手,只拿食指指关节轻轻叩了叩那扇房门。说真的,我本没指望有回应,那么一大早,我叩门的声音又轻……却不料,门打开了。

我先踮脚朝里头探了一眼,一个包裹也已收拾妥当了,又瞥了一眼站在门内的王伯当,他也是穿戴整齐了。我明知他和我一样,也准备一早上路,好赶在二哥他们的前头,内心里极想说一句:既是同路,不如一起走吧!可嘴里就是扭捏着吐不出这句话来。

王伯当也不言语,看了我一回,自顾自地返身回去拿了包裹,走出门去。我眼见他和我擦身而过,几步走开了就要下楼,我那几句话还是没能说出来,张大了嘴只是空往肚子里吸气。王伯当已走到了楼梯口,将要迈步,忽地回转头,那眼睛也没再看我,嘴一动,我只听得三个字:“还不走?”我一愣,第一反应便是先找找他还有没有其他的说话对象。可是,这一清早,店里醒着的,大概除了他就是我了。王伯当说了这三个字后就已开始下楼了,我愣了会儿神,他都快到一楼了。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动了,唰唰地跑下楼梯,落后他半步,跟着进了马房。

不大一会儿,两骑马便哒哒地出了这小村落。王伯当是沿着官道走的,我没问他缘由,心里也自清楚。一来官道上来往人多,路好走,也安全,二来差役押解犯人,一准是会走官道的,从官道走也便于我们计算二哥他们的行程。若是他们不走官道——我不由想起《水浒》中那两个要杀林冲的衙役,把林冲骗到小路上就打算下手——嗯,反正金甲和童环是准走官道的。

我和王伯当两骑快马,行到晌午时分,就差不多赶完了二哥他们仨一天的脚程,找了家客栈先投了。我要了一碗炸酱面,稀里呼啦地吃完了。王伯当仍旧是老规矩,一壶酒,几碟小菜。

我把两手整个地搁在桌上,小臂交叠,下巴舒服地支在手臂上,从王伯当的侧旁看他。他喝酒并不快,量也不多,那一小壶酒可以喝上一下午。我本以为像他那样的人对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一定很有讲究,可现在看起来,他倒是并不挑剔。我越看越觉得,喝酒在于他,并不是一种享受,不过是消磨时光的方式而已。

酒终于喝完了,王伯当淡淡地睨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放下酒杯,转身上楼,进房间去了。我知道,二哥就要来了,我趴在桌上,听到楼上房间“喀”地一声门闩落定,我才从座位上站起,哧溜窜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一回,二哥来得竟比昨日晚多了,等他们三个到客栈,天都已黑透了。童环嚷嚷着命小二上菜,嗓门大得我不用扒房门也能听得一清二楚,可是二哥的声音,我仍是一句也听不到。

正在我苦恼的时候,隔壁王伯当的房间忽然有了动静。

“爷。”透过单薄的板墙传来轻微但却清晰的语声,这个略见苍老的声音,我记得是掌柜的。

接着是一连串的低语,我明知道是王伯当在说话,可是尽管我用力集中精神去听,仍是只能听到模糊的音节,不要说句子,连字词都很难分辨。

好在接下来,老掌柜又说话了,“小爷有所不知,这‘芙蓉鸳鸯’和‘白龙斗虎’都是小店的名菜,楼下三位爷要的是上好的酒席,老汉怎敢怠慢。”

我一愣,这才明白王伯当是在套问二哥他们吃的是什么。念头一转,就明白了他的用意。我虽然对详细情况不是很了解,但我也知道,金甲和童环押着二哥上路时,单雄信厚赠了一大笔银子,一是给金甲、童环的贿银,二便是想充作盘缠,好让三人这一路上能够吃好的、喝好的、睡好的,好教二哥无需受旅途劳顿之苦。王伯当这也是个心眼,查问一下这两个差役有没有昧着良心,收了银子,却不教二哥吃好喝好。

我不由得暗赞这番缜密心思,昨天我就一点儿都没有想到。王伯当不仅想到了,还把查问做得不着痕迹,听上去,好像是老掌柜再向客人介绍店里的菜色吃食似的。

这一顿直吃到夜半,我早已呵欠连天了,可还是强撑着,听着楼下“哥俩儿好啊”的划拳声。外头的木板忽然被一个人的步子踩响了,我等那人过了我的房门,才悄悄把门开了一点探头看——是二哥!二哥的背还是挺直的,可他的步子却重了许多。二哥累了……我皱眉听着楼下毫无收敛的吵闹声。我和王伯当骑马赶路,我现在都困得紧,二哥是步行,再加上前不久还被那知府打得重伤,金甲和童环或许不觉得,可二哥……这样日里赶路,夜里又睡不好……这可怎么吃得消……

这一夜,我没有睡好。早上,还处在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门外竟有了敲门声。和我昨天一样,只用指关节轻轻地叩击。我一听就知道是他,心里便忽地暖了一下,昨天是我叫他,今天我睡过头了,他也没有丢下我管自走了,还是等着叫了我。我急匆匆地穿衣起床,舀了水洗脸时,从水面上看见眼角唇边漾着一团笑。我不觉呆了呆,这一刻蔓开的笑靥,竟是连我自己都未曾察觉的。

照旧骑马上路,两骑马始终保持着一前一后,我偶尔打一鞭突到了王伯当前头,回头瞧他一眼,却见他自顾自地保持着匀速,一双手扣着马缰,既不松,也不紧,连眼皮都不翻上一翻。我执拗地保持着领先的位置,可不多久就泄了气。最要命的是,我的马儿似乎也习惯了亦步亦趋的跑路方式,我的缰绳稍松得一松,那马儿就垂着头,摆出一副恭顺的样子,自动移步,跟在了王伯当的马后。我坐在马上没命地叹气,真是恨铁不成钢!

这一日行得快,刚到晌午王伯当就投了店。这回不再跟前两天似的小村落了,沿着主路行去,倒是一座颇为热闹的镇子。王伯当找人问路,开口就问最贵最好的酒楼。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虽说我早就知道他是名门之后贵公子,可平日也看不出他是个贪图享受的人,怎么这回倒转了性呢?

进了客店,要了房间,行李也拾掇好了,我本来已经准备好坐下吃个饭了。没想到王伯当却毫无此意,低声对小二关照了几句,径直出了店。我在后头愣了半晌,肚子里是饿得咕咕直叫唤了,可是,还是没法儿,起身便要去带马。我像是养成了惯性,王伯当要走,我便下意识地觉得应该跟着。

不想我刚出了店门,就见王伯当背着身把手朝后一挥,脚上一踩马蹬,翻身上马,毫不耽搁地一路小跑,行远了。我愣愣地瞅了会儿,再一转头,连我那匹马都不见了。小二及时地跑了出来,告诉我,先前那位爷吩咐的,把我的马带上槽头好生养着,再备上点精致的吃食,包上些给爷带走,其余的便要我先吃。这一顿安排,把我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闷头吃了好几块糕,实在撑不住了,才端上碗汤,终于把憋在肚子里的暗火倒在了汤里,“这个人,倒是想得周到!”我拿嘴咬着碗边,从齿缝里愤愤地吐字,反正也没人能听清,我逍遥地“咕咚”喝下一大口汤。

日头开始西斜时,王伯当才回来,教我吃惊的是,这一回,他的身后还跟着三匹马。

小二的反应比我快,一溜烟地就窜了出去带下了马,什么话也没问就带去了马房,好像是早就说好了的。我心里猜测这三匹马定是买给二哥的,又瞥了一眼正默不作声地下马走进来的王伯当,原来他刚才饭也没顾得上吃,就是去买马去了……我心里一下子有些五味杂陈的感觉,我本该是觉得高兴的,可隐隐地就有一丝酸楚泛了上来。我也分不清那究竟是感动,是难过,还是别的什么……这一份不确定越发叫我心头难耐。

天快晚时,我有些心焦起来,前两天我们到的都是小镇,方圆几十里没几家客栈,不可能投错了人家。可是今天就不同了,这镇子虽然比不上潞州,但也颇为热闹,这条街上客栈就有好几家,万一二哥他们没有投这一家,那不是就错过了……

话虽如此,我还是准时地躲入了房间,这间房临街,透过窗户,我能看到客栈的门口。我便把窗户推开一条缝,身子躲在窗后,朝街上偷看。

过不多久,二哥他们三人的身影竟如期地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金甲一句话让我突然明白了王伯当先前的举动。

只听金甲刚一到就吆喝了一声:“伙计,端整最好的菜,爷饿了!”

“最好的”三字先落入了我的耳朵里,记得前一晚,这俩差役要的也都是好菜。早就对衙役用威势横行一方有所耳闻,我早该想到,这两人既不短银子,自然是要吃好喝好住好的,难怪王伯当一进镇子,先找的就是最贵最好的客栈。

楼下小二赶忙应了,三人刚要进店,忽听后院传来了马嘶声,我一愣,难道是王伯当下午刚买的那三匹马?

有这等聒噪的声响,金甲和童环显然是不满了,点着手指就要指斥人。小二忙赶上来解释,他的声音不小,我身在二楼,倒也听得清楚。

“三位爷,”小二的声音谄媚得有些发腻,“不是小店有意怠慢。后院那几匹马是客人寄在小店的,原是因马儿得了脚疾。现如今,脚疾是养好了,可小店没人会侍弄这几匹马,那客人也曾说是去外地做生意,三年两载不得回。小店正愁该拿这些马怎么办。”

听到这里,我才算是完全明白了王伯当的筹划。送马,又不要人察觉。帮助朋友,又不要朋友感谢。从上辈子就听到的“侠义”二字,在这一刻,我终于有了明确的认识。

金甲和童环如王伯当期望的那样,和小二商谈了买马事宜,小二那番迫切想要出手的架势显然是经过了王伯当的授意。最后,那三匹马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卖给了金甲和童环。而从这一天起,我和王伯当不得不起得更早,歇得更晚,再也不能依靠马和人脚程的差距来赢得时间了。

一连几天都是重复着吃饭、睡觉、赶路,大约但凡事情太平靖了,就总会有些不平闯了进来,我们这一路也不例外。

那日我们行到一个小村落,日头已经西斜了,远远地看到了一家客栈,我们便按辔行了过去。多亏了这前往北平的一路上大多较为偏僻,村落和村落之间常常相隔数十里,错过了一个,入夜前就赶不到下一个宿头了。我和王伯当只消在日将落前找好客栈,总不会错过二哥他们。可是这一天,竟有了些意外发生。

“求求你!就让我相公先住下吧!他受伤了!再也走不动了……”

我听到一个声音不断地恳求着,说到后来,已开始哽咽。行到近前一看,是一个年轻的妇人,跪在尘土中,向客栈里的伙计哀求着。她的手里擎着好几块散碎银子,见那些人无动于衷,她甚至拔下了头上的珠钗,递到伙计的面前,泣声喊着:“只求你们让相公住一晚,我马上就去请大夫,明天一定会到这里!”在她身旁的地上,蜷缩着一个男子,正用双手紧紧地按着胸肋以下,鲜血就从他的手指间喷涌而出,因为失血过多,他的脸已成了铅灰色。

我不忍再看,扭过头去,目光恰触着王伯当。他没有转头,也没有退后,面上淡淡的,看不到任何感情的波澜,只有他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那位妇人。

“走开走开!”

我听到好几个声音不耐烦地吆喝着,直到客栈里出来了一位老者,看装束,应该是这家客栈的掌柜。只见他慢腾腾地走过来,在跪着的妇人面前蹲下了身。

“嗯哼……”他先清了清嗓子,看上去有些为难的样子,“这位娘子,我看你们还是快走吧。你看,”他的眼睛转开了,看了看那位妇人的相公,又转回来,只是,看着地面,“你看,你相公的伤,怕是撑不过今晚,若是死在店里,我们也不好交代。”掌柜的有些不耐烦起来,站起身,低垂的眼睛冷冷地俯视依旧跪着的妇人,“你还是快走吧,带你相公去医馆,或许还能有救。”

“可是医馆离这里还有一天的路程啊!”妇人绝望地哭喊着,可是那位掌柜的再也不理睬她,径自回进了店里。围观的伙计和村民见再没有什么热闹可看,也开始渐渐散去。

我没有动,妇人哀戚的哭声像刀一样刺进我的心里。我把身上的斗篷裹得更紧了些,没有说话。我知道,有人和我一样在受着煎熬。

终于,我身旁,有人动了。我下意识地夹紧了马背,马儿不明白我的意图,疑惑地用蹄子刨了刨地。就在这个当儿,我已经看到,有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手臂,把尘土中的妇人搀扶了起来。

我低下头,把一个没有忍住的微笑留给自己。王伯当——他右手臂的伤还没有全好,他那副不平的心肠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变化。上次救那对渔家夫妇是如此,这次也是一样。

“跟我走,我带你们去医馆。”

我皱了皱眉,意识到这次不平管得有些艰难。王伯当不能把他们留在这里,一来客栈掌柜的不干,二来二哥他们就快到了,若是让他们撞见这两个人听说了些什么,或者更干脆地,直接撞见了我们,这一路上这些起早贪黑隐名埋姓的工夫就全白费了。但是,要带他们走,却也不是那么容易。

我瞥了一眼王伯当,他这些天总是单手持缰我不是没有注意到,耸耸肩,径直走过去,搀起那个受伤的男子,就要扶他上我的马。我的意思,王伯当单手,还要管这个受伤的人,实在是会很辛苦,还不如我来扶他,让那位妇人跟着王伯当。

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刚走出两步,王伯当竟急步冲了过来,面上一改往日的淡然,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伸手一把拽过那个男子,用力之猛,像是完全没有考虑到他的伤势。我只听他低低地呻吟了一声,早已身不由己地被王伯当半拖半拉向自己的马。

我先是不明所以地呆了半晌,等那位妇人自动走向我,虽然她嘴里说着道谢的话,但我分明看到她的眼睛里带着疑惑和犹豫,下垂的嘴角很有些鄙夷的意味,我才突然明白了,我是女的,那个男子是男的,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我,就这么简单的几个条件,就构成了我不能与他同乘一骥,甚至不能触碰他的结论。至于什么他受伤了,我是试图去帮助他,那都是旁枝末节的不相干的东西,只有那个结论才是最重要的,才是决定性的。

我扶着那位妇人,默默地跟在王伯当的马后。我很难过。我知道王伯当不能再避免使用他的右手了,现在,他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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