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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鬼实习生-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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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由于这样的不甘心,与对将要占有他们屋子的人的憎恨,他们的念头才停留了下来。本来那种念头在没有变成恶鬼之前,对人是不会有什么伤害的,可是由于山体滑动,山中的一些古墓被冲毁了。凌岩估计,一定是有件什么法宝从古墓中被土石流冲了下来,正好落在那死去的屋主埋骨的地方,于是那股保护自己房子的念头与那件法宝相互感应,便生出了那么多可怕的变幻。不过那毕竟只是一股还没成形的恶念,力量实在有限,才没有对被卷进去的人造成多大的伤害。

不过连一股没有成形的恶念都可以扩展出那样可怕的能力,制造出那样真实的幻境,那件法宝一定是一件极为厉害的东西吧?不过自己可能没机会知道那是什么了。凌岩对于刘汉带走那件法宝没有任何不满,因为那本来就是刘汉应得的。只是她很清楚这个世界上,看法因人而异,万一别人知道刘汉拥有那样的法宝,就一定会给刘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就连她家族里的长辈们,凌岩都不敢十分信任。

“我对我家族里长辈的报告,只说是古墓中出来的厉鬼作祟、慑人魂魄,你一定要记清楚这个说法。我没有提到刘汉,也没有提他拿走的那件法宝。”

游少菁一脸感激地连连点头。凌岩真是个好人,难怪斑斓那么推崇她,一直要自己和她做朋友。

“另外我调查过了,那个男主人在他很小的时候曾经因为调皮,在山中玩耍时误入一个地下钟乳石洞,被困了三天四夜才获救——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可是对他而言,那个石洞依旧是世界上最可怖、最危险的地方,所以那个困住我和刘汉的幻觉,才会以那个石洞作为背景吧……”

游少菁点点头。其实这个屋主人也没有多少的恶念,看看他心中最可怕的地方不过是一个石洞便知道了,说不定他生前是一个老实善良、与人无争的普通农民呢,仅仅是因为心中的不甘和一点怨恨,便差一点害死六条性命……不知道那对夫妇真正的魂魄是不是已经进入了轮回,但愿他们来生能够拥有舒适又安全的房屋,度过平安快乐的生涯。

“刘汉他……”凌岩又把话题绕了回来。

她怎么还没有忘记啊?天啊,不要让她再提刘汉了,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游少菁在心里哀鸣着。

“他说……如果我们有缘一定会再见的,是吗……”

其实是我说的……游少菁只能点点头,并且在心里保证,自己以后再也不说谎了。

“我们以后……会再见面的……”凌岩说着,拿出一个钱包一样的东西,塞给游少菁说:“这是我刚刚学会制作的符,请你带给他,请他帮我……指点、指点……”说着,带着脸上的红晕转身走了。

这个是符……

是,是有一张纸符,装在一个用黄色绸缎做的,细细绣满云龙花纹的小袋子里;光看这个袋子的手工,恐怕没有精心做上几天是做不出来的,难怪刚才看见凌岩的手指上有好多“小红点”。

这个“符”是要送给刘汉的……

游少菁觉得自己那种不祥的感觉已经证实了,一出可怕的故事就要在她的眼前上演了……

※※※※※※※※

“斑斓、斑斓,不好了……斑斓,出事了、出事了、出事了!”游少菁一进门,就拎起了斑斓,用力摇动,“你看看、你看看,这是凌岩要送你的,而且她一直在问你的事,对你关心得不得了。”

斑斓忙碌了几天,正睡得迷迷糊糊,被游少菁摇醒后,用鼻子嗅嗅那个小布袋子,摇摇头,表示没发现什么危险物品——那个凌岩也不像那样的人,于是闭上眼睛继续睡觉去了。

钟学馗则关心地大声问:“出什么事了?怎么了?她怀疑斑斓的身分了吗?她要干什么?那是什么符?有没有危险?”

“根本不是那个意思!”这些男人……不对,男鬼和鬼狗……反正就是他们这些雄性生物和非生物嘛,怎么会麻木到这种地步,他们真的就看不出来,凌岩她分明是……“斑斓,你好好看看,这是凌岩专门做了送给你的!”游少菁对斑斓暗示着。

斑斓打起精神,用爪子刨出了那张符来,翻来覆去地看,不时汪汪叫两声,似乎对凌岩的制作水平还满欣赏的。

游少菁抓了那个早被扔在一边的小袋子,递到他眼前:“你看看这个!这个才是她要送你的东西!”

斑斓扫了一眼,神色悻悻的,明显在说:“布袋,有什么好看的。”

“你看看,这可是手工做的,上面的花纹全是手工绣的,你看看,多精致,这可是很高的水平啊,要花很多时间来做的。”

一般,斑斓摇摇头。

以前,刘汉生活中所有的衣服、鞋袜,哪一样不是手工做的,而且他毕竟曾经身居高位,虽然不尚奢华,可是用的终究还都是上等绣品,凌岩这种手艺只能说还能看,他不笑话已经是好了,还要他夸奖不成?不过现在也不时兴女孩子动针线了,比如游少菁,平时顶多自己缝个扣子,连毛衣有洞都拿出去找别人补,相比之下,这个凌岩已经算难得的传统女孩了。

“你这个笨蛋,到底有没有听明白我在说什么!”游少菁抓住斑斓的脖子就晃。

可是你确实没说什么啊!斑斓一脸无辜。

“她看上你了!她喜欢上你了!你这个笨蛋!她送给你的是自己手工做的爱情信物!天啊、天啊、天啊!”游少菁发出了世界末日般的哀嚎。

斑斓当场就僵在了那里,呆滞地看着游少菁,什么反应也做不出来。

钟学馗则在一边颤声问:“不、不可能吧……那个女孩,她疯了……天啊,她爱上……”说着,用眼角去扫斑斓。那个女孩子爱上了一条杂毛杂种的丑狗,虽然现在的人类已经发展到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年代,可是,也、也不至于这么变态吧……

“你们想到哪里去了!”游少菁一声咆哮,这些男人,脑子里全是龌龊念头,“她看上了刘汉!她看上刘汉了!她在幻境中见到了刘汉,所以爱上他了!天啊,我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老头子,难道她缺乏父爱?这下可怎么办?她认定了刘汉是我师父,以后一定还会缠着我打听刘汉的事!怎么办!斑斓,你赶紧给我想个办法出来!”在游少菁的心目中,刘汉就应该是个五十上下、严肃认真的训导主任般的人物,凌岩这样一个青春美少女,怎么会看上老男人?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钟学馗张大了嘴,过了一会儿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刘汉将军对女性的吸引力又发作了,记得当年,甚至还有女仙人为了他寻死觅活的……真不愧是刘将军啊,投胎做了狗都无法掩盖他的魅力啊。

斑斓僵直了很久,他确实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因为得到的那件法宝经过他的研究,确认可能会给他的生活带来重大转机,所以他这几天心情很好,好到对于突然而来的意外情况失去了应变能力。

所谓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依……斑斓喃喃地低吠着,觉得——人世间的事情太过复杂,我一只狗还是去睡觉好了。于是打着哈欠,拖着尾巴往自己的睡垫走去。

“斑斓,你快给我想想办法!她再问起刘汉我要怎么办?”游少菁还在咆哮。

随她叫吧,反正我是狗,这些感情纠纷的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睡觉了,对,睡觉,一觉醒来噩梦就结束了……

“斑斓,不许你逃避现实,你给我想个办法解决她!斑斓……”

斑斓用爪子捂住耳朵,进入一个美梦与恶梦交替出现的世界,女主人歇斯底里的声音已被他的意识渐渐排除在外了……

《捉鬼实习生5》完

《捉鬼实习生Ⅵ乱局与恶斗》作者:可蕊

序章

冬日的山林显得萧索清冷,落叶与枯枝布满脚下,人们走在其中,就得听脚下不断传来“喀嚓喀嚓”、“哗啦哗啦”的声音,令需要安静前进的警员们都感到有些烦恼。不过任务还是要继续,带队的警官不断轻声向身后发出命令,搜索依旧按部就班进行着。

这次进山参加搜索任务的警员们,一共分成五队,李剑利就在其中一队里。

李剑利刚在一个月前离开文职工作,成为一名可以正式参加案件侦查的警察,让他有种美梦成真的兴奋。不过,也不知是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在他成功调职的这个月里,他们居然没接到任何一起重大案件,基本上需要解决的,都是些流氓打群架之类的事。这个纷乱的城市忽然间变得风平浪静,人人安分守己,这当然是警察们的愿望和努力的目标,但是对于满腔热血的李剑利来说,就未免有些被泼了冷水的感觉。

不过,就在李剑利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生锈的时候,终于出现了一个大案子。

在城郊的某个村庄中,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男子趁着黑夜摸进邻居家里,一连杀了三家共十几口人,然后又趁着夜色潜逃入山。

由于这个村子是刚从山里迁建的新村,村中的居民都刚搬进新房子,也才选了新邻居。人们在择邻的时候,不是彼此有亲戚关系,就是很要好的朋友,毕竟没有人愿意和自己的仇人相邻而居,但这却也成为那男人能轻易在深夜进到别人家里的关键。

不过他那些亲戚和朋友都没有想到,这次他们接待的不是来串门子的亲朋好友,而是准备剥夺他们生命的恶魔。

那个男人把包括亲弟弟一家在内的邻居,全部进行灭门式的屠杀,幸存者只有一个不到五岁的孩子,他因为被姊姊塞进鸡窝,才没有被凶手发现。也就是这个孩子,证明了所有人都是同一个凶手所杀,并且说出了他熟识的那个凶手的名字。

看着那些最少被分成五、六块的尸体,真难以想象下手杀害的人,竟然是他们天天见面相处的老朋友。看着那些被开膛剖肚的婴儿,或是被挖出眼睛的孩子,到过犯罪现场的警察,都被那血淋淋的杀戮场面吓呆了,甚至有些办惯了杀人案件的老警察,都忍不住跑出来呕吐。

等人们到了那个凶手家里时,才发现那个男人不但杀了邻居,连他的妻儿也同样惨遭毒手,而且死状也是极端凄惨。

这样一个疯狂的杀人狂魔,让他逍遥法外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在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下,警方最后确定这名男子已逃进山里,并开始对那片山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警方调集了大批警察上山搜索,李剑利也是其中一员。

这是李剑利第一次参加这种重要行动,既紧张又兴奋,一直兴冲冲地冲在队伍最前面,直到领队的警官不得不警告他注意点为止。

李剑利不像他的同事都是警察学校毕业的,在学校中已经学了很多关于办案的技巧与步骤,他只是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学生,也是以行政职考进警局的,虽然大家都在说“到了工作岗位才知道,原来学校里学的东西根本没什么大用”、“书本上的东西和现实根本就不一样”之类的话,可是李剑利还是真实感受到了压力,他觉得那些话简直就是对他这个外行人的嘲笑,他倒宁愿自己懂得那些在现实中无用的书本知识。

于是,就在认为自己外行、什么都不懂的心理负担越来越重之下,李剑利急于在行动中表现自己。

搜山的进度在缓慢推进着,同时,山外也不断有一些新线索传进来。山中另一个村庄有人在凌晨看见那个男人,他进入村庄偷了一些食物,然后又消失在山林之中。

那个男子自幼在山里长大,对这座山的熟悉程度远远不是警察们所能比拟。这座山的范围极大,而且丛林密布、山势复杂,山中还有很多山洞、溶洞之类很少有人知道的地方;他如果真的在什么角落躲起来不露面,想要找到他真是难于登天。可是好处是他也是个人,需要饮食才能生存,所以他到山外偷食物时,就暴露了他的行踪。

“转过这个山脚,再往前不远就是一个废村的遗址,那个男人就是从那里迁到新村去的;他对那个地方很熟悉,也许会回来。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带队的警官宣布。

警察们都加快了步伐,他们的心情都一样,急于把那个残暴的凶手缉捕归案。在听过现场同事们的描述之后,他们都认为那种手段简直不像是人类做出来的,那个凶手根本就是一头疯狂的野兽,若任由这种野兽在外面游荡,不尽早将其逮捕,简直就是任由无辜民众的生命受威胁。

李剑利依旧走在队伍最前面,一边走一边调整自己所有的感知,全神注意着周遭的动静。

转过了山脚,不远处真的出现了一个村庄的影子,不过待大家走近之后,就发现这里剩下的只是一些断垣残壁,有些房子的屋顶已经塌陷;即使比较完好的房子,也被拆得七零八落。大概在人们搬迁之前,已经把所有还有利用价值的部分全部带走了。

原本用石板铺成的村中小路,已经长满了杂草,很多房子中的草甚至有一个人高。一只不知是谁家在搬迁时遗弃的猫从草丛中怪叫一声窜出来,把大家吓了一跳之后,又钻进另一边的草丛去了。

虽然天色还不算晚,可是走进这座村子后,大家都觉得光线似乎整个变得阴暗,一种阴森的气氛笼罩着这个地方,那些张着黑洞洞的门口、窗户的房子当中,仿佛都藏着不可知的危险。

在队长的示意下,大家分散开去,开始一间间搜查。由于村子搬迁时被留下的杂物不少,影响了搜查进度,反倒是那些已经搬得空空荡荡、连门窗都没有的房子,只要往里面张望一下,就可以知道有没有人。

李剑利和另一位同事沿着村子原来的小路往村子的北边走去,一边走一边仔细地查看每一间屋子、每一棵大树、每一堆杂物。那位同事是老资格,稳重老练,由他来带领李剑利这种新人相当合适。他一边搜索,一边低声对李剑利说一些搜捕的诀窍。

李剑利听前辈说,这种状态下的逃犯最容易狗急跳墙,因为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一旦被捕根本不可能有活路,所以往往会在与警察狭路相逢时抵死反抗。想到一个这样凶残的罪犯拼命时的可怕,李剑利也感到很紧张,可是为了不让同事们小看自己,表面上依旧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一连搜了几个院落都没有什么发现。李剑利他们当然明白,嫌犯就那么一个,而山又是这么大,哪有那么巧的事就能刚好让他们找到,只不过不管机率如何,他们这些员警的职责就是认真地搜查每一个可能的地方,不放过任何一点线索或迹象。

转过一座连篱笆都被拆得乱糟糟的院落,李剑利走向了他们负责区域的最后一栋房子。他的同事落后在几步之外,正在揉眼睛——刚才他察看草地的时候,飞出来的一只鸟用翅膀搧了他一下,眼睛中似乎跑进了异物。

李剑利看了这么多废屋,心理上有些放松,没有等同事跟上来,就自己进去了。

院子不大,里面的建筑和刚才看到的那些差不多,正面是三间瓦房,进门的右手边有一个存放杂物的小屋。

李剑利先往小屋中察看,发现这家主人比较大方,屋子里没被带走的杂物比前面几家都多。农村人都比较节俭,即使并不贫穷,也不会随意丢弃可能还有用的东西,于是这种东西越积越多,有些甚至还是代代相传,就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堆积下来;搬家时虽然觉得已经没有用处,但仍会把它们带走。相较之下,这家主人就扔下了很多东西,现在还在这间小屋中堆着。

这样一来,李剑利的视线就被杂物挡住,没办法看清楚屋子里的情况。反正屋门早已经被拆走了,李剑利举步走进屋里。

就在他进去的同时,跟在后面的那位同事听到了一声野兽咆哮般的吼叫。

不好。

“小李,小心啊……”这位老刑警立刻拔枪冲了过去。

随着“砰砰”两声枪响,那位赶上来的老刑警看到的,是一个蓬头垢面、两眼泛红,嘴角边血迹斑斑的男子正仰天狂笑着,一边笑嘴里就喷出更多的血水来。

李剑利举枪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脖子上有一道伤口正在淌血。而那男子的小腹、胸口各中了一枪,伤口流出的血正快速蔓延。

这个男人的照片这几天警方都已经看烂了,这就是他们正在追捕的目标。

又是一声枪响,老刑警的子弹打中了那个男人的腿,他摇晃着倒了下去,口中却还在狂笑着,那笑声听得人毛骨悚然。

这时,其它警员听到了枪声,都纷纷赶来,其中几个冲上去制服了那个男人,把他铐起来。男人根本没有挣扎反抗,任由刑警们摆布着,只是嘴里的笑声一直都没有停止。

“带走!”

队长一声令下,几个警员几乎是拾着那个男人往山下走去。

大家都看得出来,中了三枪的他急需救治。虽然他罪大恶极,但也要经过审判才能定罪,现在他有权得到妥善的治疗。

那个男人一直在流血,可是声音却没有减弱,依旧是那么刺耳地笑着。

“小李,你没事吧?”老刑警收起枪,关切地问李剑利。

这时李剑利脸色苍白,脖子流血,身体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会倒下去一样。

“没事……”一直维持着举枪姿势的李剑利,这时才收起了动作,有些害怕地回答:“他忽然扑出来咬了我一口,我把他踢开之后就开了枪……”

这时同事们已经拿了随身携带的止血绷带来帮李剑利处理伤口,听他这么说,便有人开玩笑:“哇,这个伤口是咬的啊,那你可得小心了,这个人说不定有狂犬病什么的,你最好下山就去检查、检查。”

李剑利苦笑。

顺利逮捕了嫌犯,同事们的心情都放松下来,可是他的心里却有种难言的忧虑;他不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刚才开的枪,还是因为那个男人那种魔音穿脑般的笑声。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枪法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准,在向一个活生生的人开枪时,居然一点犹豫、一点颤抖都没有。

自己是一开始就瞄准了他的胸口和腹部吧?可是自己明知道那些都是致命部位,打中是会死人的。不是应该像前辈一样,先打他的腿吗?为什么在来不及思考的情况下,自己会出手这么狠毒?

李剑利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跟着大队下山。

由于嫌犯的伤势比较重,所以在山脚等待他的,不是警车而是救护车。

李剑利远远看着,那个男人仍然睁着眼睛,并且不时发出一、两声的大笑,这让李剑利有些放心:看来他似乎死不了。

不过,就在要被拾上救护车的时候,那个男人忽然跳了起来。

被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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