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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夜初晓-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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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会。吃饭花不了几个钱。”他倒是比那个罗三大方。

“那你是答应我跟你们一起去了?”

沈义翔犹豫了一会,说道:“好吧。但你得写封信告知家里。”

“嗯。一定。”

沈义翔找出一条白色丝质发带递给我:“自己扎上。你今后必须给我女扮男装,我不想听到有人在背后说闲话。”

沈义翎递给我一块清爽的毛巾。

“谢谢!”我接过毛巾,擦去脸上的灰尘,将头发简单扎起。

沈义翎仔细盯着我看了片刻,脸上微微泛红,垂下了眼帘。

沈义翔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们你的真姓名。”

若是告诉他们真名,肯定不会带我走的,还是得撒谎。“我叫李可儿。”

沈义翔微微皱眉:“很女性化。你以后对外都称李可吧。”

“好的。”

“最西边的房间给你住,我会让人收拾好。你现在随我们去吃中饭。”

“嗯。谢谢你们!”

午餐后没多久,就到达江阴。沈义翎陪我下船。

我从钱庄取出两万两,兑换了一千第纳尔,购下一把不错的剑,买下足以装满三只大木箱的衣物,剩下的三千多两银票全都揣在身上。有钱的感觉真好。

沈义翎好奇地问道:“你银子很多,家境应该很好吧。可以告诉我你家是哪里的?”

“等从大食回来,我会告诉你。”现在真不能说。

他有点不太高兴:“好吧。”

我在邮局给家中寄了一封信,并送给办事员一点小贿赂,要求他们不要盖上邮戳。信中,我简单地告诉他们我还活着,请他们不必担心。这封信,至少要明天才会到达扬州。明天,我已经出海了。

“对了,你跟你哥去大食,难道你不用上学?”我很疑惑。

他笑了笑:“我刚刚结业。不然,我哥是不会带我去的。”

“那你是十四岁?”他个头没我哥哥高,看起来像是要小些。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你功课不错哦,都没留过级。”

他羞腆地笑道:“一般吧。我有时会有一门功课不合格。”

“比我强多啦!我七门功课曾经有五门不合格。”

他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不会吧?我看你一点都不笨嘛!”

“是真的!我以前很不开窍。”

他疑惑道:“哦?你怎么会被退学的?”

“我打断了同窗的肋骨。”

沈义翎吃惊地瞪着我:“我看你不像很凶的样子嘛。”

我笑道:“你难道忘了我上午用剑指着你哥脖子的事了?”

“哦。那倒是。”

“你哥为什么没有成亲?”

“我哥幼时与一位丁姓小姐订过亲。三年前,我哥十六岁,丁小姐十四岁。我爹的意思是让他先成亲再去大食。我哥觉得丁小姐年纪尚轻,说等回来再成亲。结果,丁小姐没等到我哥回来就与别人私奔了。我哥去年回来,足足气了好几个月。去年秋天,我爹又给他定下一门亲事,婚期定在今年夏天。结果那位张小姐,春天就生病死了。” 他哥真是位‘衰’哥啊。

“真够倒霉的!你爹没有再给他订亲吗?”

他秀眉微皱:“八月初,我爹替我哥向扬州静海侯府提亲,一直没有回复。我爹打听到有好几家都向木府提亲,其中还包括太师府与辅国将军府。我哥肯定没戏了。”

差点晕倒。“请问你爹是?”

“我爹是延陵侯。”

狂晕!那可是奶奶昨天说要给姐姐定下的那家啊!不过,凭我自己的感觉,沈义翔,没有奶奶夸的那么好。幸好我没有告诉他们身份,不然真是糗大了。只是有点奇怪,我说了这么多自己真实的资料,他们都没一点怀疑吗?“你和你哥对静海侯府的两位小姐了解多少?”

“我爹见过她们两个。他认为,木家三小姐,贞静贤淑、美貌可人;木家四小姐,是个无法无天的疯丫头,连当今皇上都敢顶撞。其它情况,我们不太清楚。”

“噢。我记得你家是造毛巾的,你们这次不会是运毛巾去大食卖吧?”

“不是。毛巾利润低。我们运的是茶叶、瓷器与丝绸,另外还有万花筒。”

我惊愕地瞪着他:“你们还贩卖那个?多少银子进的价?”

“一次性进了两千只,每只四十两。我哥估计,运到大食可以卖上五倍的价。”

两千只?哇塞!我大发了!这个月底账户上又要多上一大笔银子了。

他面上浮现出一些悲愤的神色:“不过,到大食做生意也不容易,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利润会被海寇强行取走。”

我疑惑不解地望着他:“什么意思?”

“以前侵扰沿海的流寇如今横行在海上,对来往大食与大宋的商船强行收取过船费,若有反抗,必定洗劫一空。商人们毫无办法,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

居然还有这种事,真是闻所未闻。“难道雍王与瑞王都不管吗?”

他愤愤道:“海寇横行在南海之上,那里是瑞王的管辖范围。瑞王本人,一年十二个月中有八九个月都不在泉州。他只想着海寇不来侵犯他管辖的百姓就行,才不管海上的商船如何呢。”

真无语,这样的姑息养奸,只会令海寇越来越强。

我们回到船上,一直东行,直奔大海。圣偃月若真信了沈义翔的话,我不担心他会追上,一个常州城就够他搜上几天的了。我们顺利出海。

初始时,我见到大海十分兴奋。日子一天接一天地过去,越来越觉得枯燥又乏味。我开始找沈义翎练剑,练累了就给他讲故事。他认真地聆听并做记录。这部书完稿后,我将它赠送给了沈义翎。两年后,一本叫《东方夜谭》的奇书在大宋现世,作者署名为李可,世人皆以为是李白十世孙李珂所作。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静静地躺着思念着明煦。这种日复一日的思念,一点一点地深入骨髓、刻入内心。以致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摆脱缚魂镯的束缚后,我可耻地发现自己同时喜欢上了两个人。

番外

我已经十六了,当年父王就是这个年纪成的亲。刚过初一,父王母妃就开始为我的婚事操心起来。我表明自己的立场,除了思思我谁都不愿娶。父王说这事由不得我。他们拿来几十张京城名门闺秀的画像。其中虽不乏美貌的,但我没有丝毫的兴趣。我疯狂地思念着我的思思。

他们多番比较,认为威武将军吕凉之女吕香菱最佳,有意前去提亲。我故意大张声势地流连京城的烟花之地,我的臭名开始在京城远扬。初九,吕凉婉转拒绝了父王的提亲。初十,父王忿忿地带着我们返回扬州。我担心思思,快马先行奔回。十七,我终于回到日思夜想的扬州。连日的奔波劳累,令我非常疲倦,早早入睡。

第二天清早,我才得知思思昨夜偷偷出城,至此刻尚未返转。我暗觉不妙,连忙赶往扬子津渡口。在那里,我遇上一名黑衣黑帽的男子。他莫名其妙地主动搭理我。|奇*_*书^_^网|他环顾四周,确定周围没什么人后,撩起了面纱。我觉得这副容貌有点面熟,很像思思十岁生辰寿宴上的那名燕公子。那天,我气不过思思对他笑语盈盈,散席后,试图拦住教训他。他身形如同鬼魅,笑我不自量力。我见他如此身手,有心结识,揭去面具,表明身份。他眼中精光微闪,真不像个商人。我们聊了片刻后,分手。他给我留下了联系方式。此后大半年时间,我再也没见过他。真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碰见他。他外貌比起那日有了些变化,胡须全部失踪,头发成了白色,看起来却年轻了不少,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他拦住我,意欲何为?

“小王爷看起来很是着急,所为何事?”他问道。

“我担心一个人会出事,想去找她。”

“哦?”他琥珀色的双目盯在我脸上一番打量。

我想起他的身手,说道:“不知燕公子能否与我一同前往寻她?”

他沉吟片刻,点头应允。

我们多方打听,才得知昨日有四人上了罗家前往大食的商船。我只能借马仲南老爹常年停驻渡口的官船一用。

屏退众士兵后,他单刀直入问我对圣灵教有何看法。

我很奇怪为何他会如此问我,但还是诚恳地回答他:“没什么看法,既不喜欢,亦不痛恨。我对天宗倒是有点反感,他们有能力不去消灭流寇,却专搞窝里斗,尽做些无谓之事。”

“小王爷的观点倒是独特得很。如果我现在告诉你,我是圣灵教的一个堂主。你打算怎么办?”他眼睛死死盯着我。

我吃惊地瞪了他片刻,说道:“不怎么办,我没必要告诉其他人。不管你身份如何,我很佩服你的本领。待会,还得有劳你燕公子。我不方便对叶家那小子动手。”

他颔首应允,没再言语。

过了一段时间,士兵前来禀报,称前方发现的商船踪迹。于是,我们一起上了甲板。

思思这次是与姓叶的小子一起私奔大食的。可恶姓的叶小白脸,仗着自己的一副臭皮囊,一脚踏两条船。思思为了他,甘愿放弃私奔,随我回去。我请燕公子教训小白脸。他未能得胜,称小白脸法术不低。小白脸到底是何身份?我们琢磨不透。幸好,他会永远地离开大宋,再也不会成为我与思思之间的障碍。

下午,送思思回府,告别燕公子,前去马府,找到多日未见的仲南。可怜他,被他家的那位折磨得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今年扬州新选的花魁叫金玫,是丽春院的,他很想去见识见识,只是花魁大赛的那三天,他被王念柔关在家中,没有她的批准出不了门,至今都未能见到金玫。我们决定晚上去丽春院,出去的借口依然是去练武。王念柔虽有所怀疑,但我的身份多少让她有点顾忌。动身前,有人来报,小白脸三个人全都被抓了回来。我心情大坏。

我们来到丽春院。老鸨见是我们,大喜过望,专门为我们设下丰盛的宴席。我们如愿地见到传闻中的金玫。她相貌确实不错,但我不喜欢她这样单薄平胸的身材,太无趣味。仲南却很中意她,决定借我之名梳拢她。没想到,金玫傲气得很,一如去年之紫雾,她不愿被“我”梳拢。这年头的青楼女子一出名,怎么都变成这样?老鸨一番好言相劝,并将我大大夸奖一番。金玫却说有一人相貌胜于我。我很好奇。老鸨笑着将初六那天晚上的事一一道来。我本以为思思口中的哥哥是木猴子,他相貌虽可以,但并不比我强,金玫的眼光绝对有问题。不过,一想到那小子被我家思思拉来青楼,就觉得很好笑。可越听越觉不对,这个哥哥竟是小白脸!思思强吻他,老鸨没有阻止,他们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以致发生这次私奔之事。我恨极,拉着仲南砸了丽春院,并留下狠话。

我一定要夺回思思。我派出海棠前去叶府埋伏,等待时机监视他们。可是要解除他们的婚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一筹莫展。

小白脸被抓回来后,与思思同进同出、形影不离。据说,夜里两人还同睡。我恨得咬牙切齿,整颗心似乎都在滴血。月底,思思随小白脸返回苏州。

二月初二,龙抬头。我意外与一位高人相逢,整个过程,有点俗套。下午课程一结束,我打道回府,途经新泰街。马车倏然停下。李克武说,差点撞到一名胡人。按惯例,若人没有受伤,驾车者可以自行离去。但李克武说,是守卫我们德裕当铺的一名保镖将此胡人几乎推倒至车轮下,若非他及时勒马,今天可要出大事了。我心道:这保镖真是太放肆,谁给予他胡作非为的权利?

我们下马车。李克武扶起跌倒在地的胡人。他身材瘦削,年纪至少已有五十开外,身着精致的亚麻布白长袍,看起来像是大食人,并非来自西域的胡人。

保镖一见是我,吓得脸色都变了。我责问他为何如此对待一位年长者,这是德裕当铺应有的做法吗?保镖说,这名胡人胡搅蛮缠,他想将他赶走,一时不慎,出手太重。

我冷哼道:“来者都是客,不管生意成与不成,都不该如此待人,何况还是一名老者!给我立马滚蛋,这里不需要你了!”

保镖脸色顿变,下跪求饶,说今后绝对不敢了,他家上有老下有小,求我饶过他。

张掌柜见状,赶紧出来帮保镖求情:“那胡人拿着一只小小的金镯就想要典当五百两黄金,成心是要捣乱生意。我这才让刘贵赶走的,只是他出手太不小心。还请小王爷饶了他这次。”

刘贵在我的命令下,给胡人慎重道歉,并将他扶进当铺坐下。我见他认错态度良好,只罚他清扫一个月的新泰街。

胡人从袖中拿出一只金镯递给我看,并用生涩的汉语说道:“我并非存心捣乱。这只金镯是我师父传给我的无价之宝。若非我珠宝被窃,我是绝对不会典当它的。”

我打量着手中的镯子。它是真金制成的,装饰着异域华美的花纹,正中镶嵌着一块硕大的无色透明宝石。若单以本身的价值来计算,的确不值五百两黄金。“我看不出它有什么特别的。你说它是无价之宝有何凭证?”

胡人眉毛微皱,说道:“我向真主安拉发誓,我绝对没有骗你,这缚魂镯的确可以称得上无价。”他眼睛瞟了瞟张掌柜和刘贵,对我说:“它的功效,不太方便当众讲。”

于是,我将他带回府中。他向我详细讲明了一切。他叫鲁格曼?易斯哈格,来自遥远的大食国。鲁格曼的师父是该国一位著名的巫师,去世前,将缚魂镯传给他。五年前,他师弟提出愿意花五万金币向他购买此镯,被鲁格曼拒绝,因为他师父觉得他师弟心术不正,特地嘱咐过他,不可将此镯传与他师弟。不久后,他师弟进了大食王宫,接替他师父成为王宫专用的巫师。他师弟再次提出愿意购买缚魂镯,被他再次拒绝。因担心会遭遇他师弟的算计,鲁格曼决定暂时离开大食,他想起他师父在世时曾经说过,东方因两缕来自异界的魂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想来游历一番。鲁格曼搭商船前来大宋,一呆就是三年,当初带来的钱花得所剩无几,只剩下一袋宝石。前几日,他带着宝石前去珠宝店,不幸半途被窃,以致现在食宿不保,难以为继。不得已,他拿出缚魂镯典当。

我问鲁格曼这来自异界的魂魄是谁。

鲁格曼说,根据这三年他对大宋的了解,这两缕魂魄的肉身分别是李白和太祖。

我很震惊,询问他为何如此认为。

鲁格曼说,这两人所为已经超越了一个正常人的极限。他调阅过资料发现,他们两人是都是四月初八出生的,只是相隔一百年。

四月初八?那不是思思的生日吗?算来,思思出生年份比太祖皇帝也正巧是晚一百年。思思带有另一世十八年记忆,思思的种种异于常人的行为,不由让我怀疑她同样是来自异界。不管她是不是,我都要一辈子将她栓在我身边。可是那个婚约……我疑惑地问道:“这镯子,听名字,应该是用来缚人魂魄的,所以尊师才会如此重视?”

他点了点头:“嗯。只要有我或者我师弟施法相助,可以随意给灵魂更换肉身,永远不会死亡。”

“听起来确实很有吸引力,那为何尊师自己不选择新的肉身?”有点奇怪。

“若是占有新肉身,会导致他人灵魂离体。师父心地纯善,不会有那样邪恶的念头。但我师弟就难说了。”他神情黯然。

“嗯,明白了。这缚魂镯我接受你的典当,利率我给你最低,一个月二厘,不计复利。你准备典当多久?”

他想了想,说道:“四年吧。我打算再在大宋呆两年,后年返回大食,得四年后才能够回到这里赎当。”

“可以。一会,我跟我母妃说一下,给你五百两黄金。”

“先给五锭黄金,每锭一两的,其它的请帮我存进账户。”他给出账户名和账号。

“好。您说您会法术,能否施给我看看?”我心底对他不是没有一点怀疑。

“可以。”他用极低的声音叽里咕噜念出一段咒语,凭空从我眼前消失。隐身术?

他果真会法术。若是我能学会这个法术,与思思见面不是更加容易了?“看起来很有意思,可以教我吗?”

“一天两天学不成。我明天就离开扬州了。”他现形。

有点失望。不过想想,我与他今天才认识,他怎么可能随便就传给我法术呢?“不知道您可会令对方爱上自己的法术?”

他疑惑地望着我:“你有心爱的人,而她却不爱你?”

“是的。我很痛苦。”

他仔细打量了我一番,点了点头:“能够理解。但我不会那种法术,不过,缚魂镯倒可以办到。”

“如何办到?直接戴上?”我心中狂喜。

他浓眉皱起:“用缚魂镯令她爱上你不是光明正大之计。你应该用真心去感化她。”

“我对她已经掏小跷,可她依然不爱我。”心中阵阵酸痛。

他眼中流露出怜悯之意:“我可以告诉你方法。四年之后,我不管她最终会不会爱上你,都会收回缚魂镯。”他告诉我,每日给宝石喂半两左右的鲜血,连续喂两个月就已绰绰有余,若对方有法力必须延长喂血时间。喂足之后,给对方戴上即可,只是缚魂镯一旦戴上,除非用法术解开,否则难以取下,他要我慎重行事。

我内心从没如此地感激过一个人,立刻兴奋地拉着他去见母妃。

母妃见我开口就要五百两黄金非常吃惊,她担心鲁格曼是骗子,不想答应我的要求。我反复强调这事关我的终身幸福,并且说亲眼见过鲁格曼施法。母妃想了想,伸出右手对鲁格曼说:“这是我幼年留下的一块伤疤。你若真会法术,请将它消除。”鲁格曼不费吹灰之力消掉伤疤。母妃大喜,同意给他五百两黄金,写下当票与转账支票。

鲁格曼接过五锭黄金,将其中一锭放置于左掌心,施法将其变成一条奇怪的金项链。他将项链递给我:“谢谢你自始至终对我的信任!这块护身符送给你做个礼物。它虽不能抵制强大的法术,但多少会有一定的防御作用。”

我连声道谢,欣然接受,毕竟胜邪剑不可能十二时辰都随身带着。

鲁格曼告辞。我送他一直送到王府大门,再三请求他有空时务必要来这里多住几天。他点头应允。

海棠传来消息。思思意外被退学,仍旧留在叶家,她与小白脸如胶似漆。她还说,小白脸每天换下衣服都……可恶!可恨!一想到,他每夜搂着思思,满脑子□的念头,我痛彻心扉。我必须得把思思弄回扬州。

在碧珠的帮助下,思思终于返回扬州。那天我拦住他们。小白脸故意当众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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