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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说说笑笑离去,金璜在里面听着他们胡扯,连躲的意思都没有,大大方方的在书架间站着,随手翻阅这些本朝的头等机密。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一卷宗被她的衣角挂了一下,她随手将这卷宗抽出来,正打算随手扔回去,却发现,封面上赫然写着:“梅村屠村案”。
要说这案子,若是金璜不知道,就没人知道了。这件事,说来也是她心中一直存在的疑惑,任务单不是从赵叔那里来的,而是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她一人独行在深巷里的时候,有人将她拦下,沉声问道:“金姑娘?”
金璜还以为是仇家或是同行,凝神戒备,应了声“是。”谁知那人问她想不想打个野食赚个外快。
有好处的事情,她一向不拒绝,问清任务内容与时间之后,那人立时当场掏了一叠银票做为定金,告诉她,三日之后,到山脚下等着,还有帮手,便转身走了。当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的时候,金璜灵敏的听觉分明听到至少有二十多个佩带兵刃的人从四周的黑暗中慢慢离开。想来是这位雇主的保镖吧?这么有身份的大人物,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的这个地方,交待自己这么个江湖人这么一个任务呢?
一直以来,做为一个杀手,金璜从来没觉得什么事情是不对的,横竖干的都是违法乱纪之事,还有什么事做不得?
可是这个任务,对她来说,也是平生第一次,如同从正院里杀出一条血路进了云间阁一样,将叶置于死地,是她不想不愿却不得不做的。
梅村,那是一个位于山凹里的小村,最多百十号人,屠村……乍一听到的时候,金璜并不想接这个任务,可是她已经感觉到身边的杀气,如果她不答应,只怕第一个死的是她。
好不容易从重重危险中挣出一条命来,可不能这么轻易的断送了。那人如此的位高权重,能使唤这么多高手,应该不会放心让她一个去干这些事,一定会还有别人。
事成之后……自己的下场必然如同掌握皇陵机密的工匠一样……金璜皱着眉头,望着天空中挂着的毛月亮,心情复杂。
荒村记事(二)()
手中的酒杯不知端了多久,原是滚烫的状元红已冰冷,桌上的酱爆羊杂、葱油小酥饼她连碰都没有碰,筷子干干净净。店小二也奇怪,这女子从中午饭市一直坐到晚上快打烊,不知道神思恍惚的在想什么,他不得不过去说了句:“姑娘,我们快打烊了,您看……”
金璜这才醒过神来,窗外已是繁星满天,周围店家皆陆陆续续灭灯笼上门板。她这才起身,僵坐了几个时辰,还真有点麻了,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铜板付了账,便晃晃悠悠出门。勾栏瓦肆那一带依旧灯火辉煌,还没有到宵禁的时间。
想了一下午,还是没想通,现在只觉得头一阵一阵的发晕胀痛。
目标直指梅村的所有村民,那委托者分明是有权有势之人,这种人跟村民较什么劲呢?若要说无声无息的杀了所有村民,这事对自己来说也不算为难,但是,任务却不是这么回事……
在约定日期的那一天,金璜到了梅村,在一无人处,换上村妇的衣衫,对着镜子,细细将脸涂涂抹抹,一切收拾停当,对镜一看,镜中鹤发鸡皮的老妇,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随手折了根树枝当拐杖,耳边便听到了村口传来呼喝声,她悄悄走过去,看见一个官员模样的人与村长争执起来,争执内容仿佛是要求梅村的村民全部搬离这里。条件开的还算优厚,可是村长与那些老人家们死也不肯,说活了一辈子,叶落归根,死也要死在祖屋里。
“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官员见无法劝说村民搬离,勃然大怒。他身后的士兵倒也没做出什么恐吓的动作,只是默默的站在那里。这些身高七尺、全副武装的士兵,不做什么,也足以对这些村民产生威慑,一时,村民们一阵静默,那官员得意上前,对村民道:“限你们三天时间,马上搬离梅村,否则,老爷对你们不客气!”
早已挤进人群最前面的金璜突然举起拐杖向那官员的脑袋狠狠砸下去:“想赶我离开家,我打死你!”
官员猝不及防,加之金璜蕴足内力,只这一下,不习武功的官员,如何能吃得住,当场便闭眼倒地,也不知是晕了还是死了。士兵群中暗暗传来一声:“动手。”士兵们不进反退,村民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只听有箭矢破空之声传来,金璜心知不好,马上倒地装死。果然,如蝗飞掠而至的白羽箭瞬间便至,村民哪里挡得住,一个个倒地而亡。
箭雨发了三轮,村子里已无站着的人,有伤重未死的躺在地上辗转呻吟。此时那队士兵拔出长剑,对躺在地上的人一一检视,如有未死之人,便补上一剑,将村子清屠殆尽。
拉了个死尸盖在自己身上的金璜,屏息等待士兵离去。直至月上柳梢,确定无人之后,方才敢起身。
银白色的月光,冷冷的照着大地,地上血流成河。还没来得及感慨,她便听到了那些士兵又回来了,忙躲到一边偷看。士兵们将这些尸体一个个的拖走,还有一些人将地上的血迹打扫干净。
原来这些人方才是去挖坑准备埋人了。
事情到这里,本也与她无关了,她完全可以离开,这时她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一定要看看到底是为什么。却见那些掩埋了尸体的士兵,并没有打算离开,而是各自分屋,进去片刻再出来,他们摇身一变,一个个都是村民的打扮。
难道这些不是士兵,竟是土匪?
想到自己接的是土匪的委托,实在是心中不甘,杀手与土匪都是**生意,但杀手一直以来都瞧不起土匪的作派,跟蝗虫过境似的,不管穷的富的,一旦过手,没有能留下的。做为一个好看热闹的好事之徒,又牵扯到自己,金璜义无反顾的留下来。
梅村这个地方,她也略有所闻,听说穿过梅村,往山里走,有个前朝的有钱的大官坟,所以有那么一段叫老爷岭,历代以来,总有人想在这里挖点金银珠宝发点小财,但奇怪的除了有一年发洪水,有人在河里捡到一块刻了半个字的小石头,就再也没人发现过什么,至于那些成群结队的盗墓贼,更是有来无回。有人说是梅村的村民过于剽悍,将这些盗墓贼全部干掉了。也有人说是这大官的坟里机关重重,没有一个盗墓贼能逃得过机关。还有传的更神的,说这老爷死的冤枉,临死前一肚子冤屈,最后化为厉鬼,谁不开眼的找上门去,都被厉鬼吃掉了。
最后这个版本,金璜一向笑为无稽之谈,真有厉鬼,那何至于有张巡兵败睢阳,又何至于白起坑了四十万赵卒。而这些村民当真地下有灵,怎么不去找这主谋之人。
想起那些村民,她有些抑郁,曾经做过的那些生意,猎物或是与人结仇或是怀有异宝,这种无缘无故就被杀掉的事情,实在是无法理解。
对于无法理解的事情,有些人就放弃了,金璜却不是这样的人,不弄个清楚明白,只怕她今晚都睡不着觉。
村子里已恢复了安静,那些假冒的村民也已将一切收拾好,进入了梦乡。金璜脱下伪装的粗布衣裳,露出里面暗蓝色的贴身夜行衣。与一般人理解的不同,在这月光明亮的夜色中,与天空融为一体的暗蓝色才是最好的保护色,而不是沉沉一块的黑色。
再仔细听听,屋里已没有动静,她轻手轻脚如落叶一般从村子里离开,往他们埋葬村民的地方疾驰而去。无数新立的坟丘,是白天还生龙活虎的村民们。金璜看着这片新坟,泥土的味道中还有挥之不去的血腥。
突然,她听到一个声音,仿佛是有什么东西想要从土里挣扎爬出来的声音。难不成是什么野狗野狼的已经摸来了?要是一会儿野兽觉得活人更好吃,找上自己,那就麻烦了。
手腕一翻,亮出匕首,放轻了脚步,慢慢向传来声音的地方挪动。
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只是那座坟茔底下,传来了轻微的响动。
荒村记事(三)()
世上有没有鬼神?信则有之,不信则无。金璜是信的,每次做任务横生枝节的时候,她就相信是有捣蛋鬼在作祟。做一些非常艰难抉择的时候,也喜欢抛铜钱看正反什么的。自打认识了素雪帮的南小雪之后,她对天文星象也有了一定的想法,时不时念叨一句星坠西北之类的。
现下这情况,她却是不怕的,听着泥土里有响动,马上拿出匕首,对着土使劲刨,果然露出一双手,还在动的手。她拽住手腕,拉了拉,没拉动,又继续刨,只听得土下一声闷哼,匕首仿佛刮到了什么东西,忙将匕首收起来,用手扒了扒,露出张人脸,这脸上满是泥土,一见天日那一刻,深深的长吸一口气。
见他还活着,金璜拉着他的手腕,想将他从土里扯出来,却是扯不动,那人呸呸两声,将嘴里的土渣吐出去:“你站我身上了。”
“哦,抱歉。”
待那人从土里出来,仔细一打量,哟,耳朵刮了道口子,还在流血呢。金璜仿佛谈论天气一样:“还活着吧,我走了。”却被喊住:“哎,你用什么东西刨的,刮了这么道口子。”金璜脸上一僵,转过身:“嘿嘿,随便拿了块石片儿,没在意。”
那人摆摆手:“救命之恩,无以为谢……”
听着这话,金璜心里一紧张,哎呀,下一句莫不是要以身相许?这可怎么好?
事实证明,她想太多了,那人张口便说:“姑娘日后若有所需,可向京城二条巷的大红门里寻我,姑娘所托,龙渊必无所不应。”
二条巷里的大红门?金璜微垂眼皮,那地界好像是血色盟的总舵,平时总装着是卖布的,上回想去打个秋风,弄点云锦回来,却被沙漏嘲笑了。
“先给我来二十匹云锦。”金璜眨巴着眼睛。
龙渊神色微变:“原来姑娘知道那里。”金璜笑道:“姑娘如何能不知道布庄在哪里呢?总是卖的很贵,只能饱饱眼福罢了,不知公子方才说的无所不应,是否还做数?”
就算是血色盟的绮云布庄,也只有五匹云锦而已,甚至都没有拿出来给人看过,只有一些贵女命妇私下里知道,买过几尺。眼前这个村妇,又是如何得知的?龙渊心中暗自掂量着金璜的身份,金璜见他半晌不说话,挥挥手:“就知道你们男人的话不能算数,罢了,开个玩笑,若有空,请我去西家巷里吃碗柴火馄饨也就罢了。”
“那里你也知道?”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金璜完全忘记了,那家柴火馄饨只有子时以后才开,且去光顾的人身份皆非平常,只记得鸭血馄饨味道不错,若再来个卤蛋,更是美妙……
“姑娘,你到底是什么人?”龙渊慢慢说着,手指微动,金璜皱皱眉头:“别,你那裁云刀出来,咱俩打起来,谁都落不着好,还得把村里那帮人都惊动了。我知道你是谁,你应该也猜出我是谁了,咱们别折腾了,目前没利益冲突,白干活也没意思,你说是吧?”
虽然不情愿,不过金璜说的确实在理,周身杀气顿收,龙渊又成了刚从土里刨出来的那副温和模样。
“我该回去了,记得你欠我一碗馄饨。”金璜与他挥手作别,心情愉悦非常。
城郊外有一个大湖,名为桑泊,正对着梅村所在的蒋山。湖边不知什么时候新修了一座小小的宅院,在丑时,这个万物皆沉睡之际,居然还亮着灯。
一阵风,吹开了虚掩的柴门,在屋内提笔落墨的灰衣老者将手中狼毫放下,抬头:“请坐。”门口站着的女子,身穿雪青色锦缎暗云纹大袄,头上梳着双环望仙髻,插着摇曳生光的夜明珠步摇,双手轻轻提起五翟凌云花纹的裙子,一副羊脂白玉禁步传来叮当声响,隐约可见足下一双黑色掐金羊皮靴,缓移莲步进得屋来。
老者一笑,脸上的皱纹堆挤在一起:“难得见金门主这副打扮,老朽真是有幸。这是尾款。”
这样的打扮,代表金璜不欲与人动手,以礼相见。只有谈生意的时候才会这样打扮,收尾款的时候从不这样,黑吃黑是常见的事情,她今日莫不是转了性子?
金璜笑道:“我不是来收钱的,是想请老人家转达王爷一声,只怕还有未了之事,如果王爷有需要,就请签下新的契约。”
这老者不是旁人,正是江湖中已被传为半仙的归云客。不知这神乎其神的人物,如何也会应律王之邀,来沾染这凡尘俗事。
“王爷收梅村想来也不想教其他人知道,若我回去碍了王爷的眼,只怕这几锭子黄金也不够买小女子一条命的。”金璜轻抚着腕间的羊脂玉镯,“家里上上下下也有不少人在等着吃饭穿衣,昔年月黑堂的教训,小女子铭记在心,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以上还请老人家转达给王爷知晓,就算是鸡鸣狗盗之徒,总归还是有用的,比拍死了还沾了一身腥的要强,您说呢?”
归云客拈着胡须微笑:“金门主过虑了,王爷心胸远大,自然不会做出这等过河拆桥之事,放心放心。这些还请金门主收下。”
金璜拿起一叠银票:“那恭敬不如从命了。”微微屈身行了一礼,便如来时一般悄然而去了。
归云客身后的屏风打开,里面站着几个黑衣武者,为首一人拱手道:“先生,动手么?”归云客抬起手,摇头冷笑:“我只道她头发长见识短,黄毛丫头好收拾,没想到,算计的还挺清楚。罢了,下回再见机行事吧。”
走在漆黑的山路上,金璜走的很慢,凝神感受着周围环境的变化,原本紧随着她的杀气,自她从屋里出来之后便没有了,看来,这归云客果然是太小瞧了自己,竟没布置下一招。
这局只是赢的侥幸,想来还有后招,律王的心狠手辣已不是头一回听说。看来,自己也要抓紧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荒村记事(四)()
在那个血腥夜晚发生的一切,就这样的被浓浓夜色掩藏起来,无声无息。
万花楼里,依旧客似云来,拢着双手的掌柜半眯着眼睛慢悠悠翻着账本,暴着青筋的右手显得十分苍老,在这行做了许多年,人老却一点不糊涂,目光里愈发透着精明。单调的算盘珠子相撞的声音,在他看到一个人站到面前时停止了。
他挤出个笑容点点头:“姑娘想要买些什么?阿财,怎么不招呼客人?”
金璜将鬓发掠到耳后,一对金色的凤翎在耳畔闪闪发光,流线的弧形映入老掌柜的眼帘,他挥手令闻声而来的伙计离开:“这边没你事了,去招呼别的客人。”伙计应了一声,满面笑容殷勤的向刚刚踏进门的客人介绍最新出炉的蜜汁酥。
这厢老掌柜将账本收好,从柜台里踱出来,将边上的棉布帘子一打:“姑娘请。”
一道帘子,将内外完全隔开,金璜随着老掌柜,又进了一道门,有小仆将茶壶茶杯端进门放下,便离开了。
老掌柜将门关上,这门看起来结实的很,这屋里只几把椅子一张条桌。老掌柜请金璜坐下,为她倒上一杯热茶:“姑娘既然是少主的客人,不知有何要求?”
金璜端起薄胎白瓷茶盏,轻轻揭盖,雨前龙井的香气沁人心脾:“不愧是江湖中首屈一指的消息买卖大户,出手真大方。”略略品了一品,复又将茶盏放下,笑道:“我想买一个消息,梅村附近到底有什么东西,会让人起觊觎之心?”
“梅村……”老掌柜沉吟许久,想了想,“那里的老爷岭,在数百年前曾有前朝的皇族埋在这里,后来本朝太祖开国,前朝皇族或死或逃,幸存的人被发配边塞荒凉之地。起初还有复国之望,后来日子久了,便也没了声息。”
难道,这批人真的只是盗墓贼?什么盗墓贼这么大手笔,竟将一村人口尽数屠杀?其实最想问的问题,就是这个。不知道以万花楼的手段,是否能打探到。只得小心翼翼变着法的问道:“这么多年来,那个坟都没有被盗过?”
“那修坟的工匠可是了得,精通机关术数、奇门遁甲,历年以来有这想法的皆有去无回。”
嗯,这句话倒是时常听人说过,心思转了几圈,最终还是将“到底什么人要杀了梅村整整一村的人?”这句话咽了回去。
“那么,有什么人会打这个墓的主意?”
老掌柜摸着胡子,呵呵一笑:“这可多了,有实力的富商豪客,自曹操麾下有了摸金校尉之职后,官家这么做也不是不可能。”
“那么,庙堂之上……有谁能做出这事?”
“当今圣上犯不着做这些事,能有这等财力物力人力去做的,除了圣上,在京里便是律王,若是南边来的,还有镇南王、端王。这三位王爷,都是有能力去做的。”
金璜点点头,若有所思,密室里静谧非常,最后金璜打破了这个安静:“好,我知道了,那就请掌柜的记上这一笔吧。”老掌柜笑着摇头:“这些都不是姑娘想知道的,姑娘想知道的,还在心里,没有问出口,怎么能收钱?”
果然人老成精了,金璜心中暗想,脸上神色不改,依旧笑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
回到五行门,金璜才真正长出一口气,卸下所有的防备与伪装,薛烈不在屋里,只有赵叔坐在他那宝贝的安乐椅上看着廊前的鸟笼子哼小曲。
见她回来,赵叔招呼一声:“回来啦?换身衣裳歇会儿吃饭了。”
在外面烦心奔波了一日一夜,听到这句话,金璜突然心中油然升起了一股莫名的感觉,从来没有过的,家的感觉。
待她换了家常衣裳,走回饭厅里的时候,发现薛烈也回来了。不同在外的劲装打扮,淡青色的宽袍大袖,随意用布带束着头发,不知道的人还真觉得他是个文采风流的才子。只是一见了金璜出来,他拿起碗嚷道:“就等你啦。”顿时儒雅文士的形象便土崩瓦解。金璜无奈叹道:“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难得我觉得你有气质了一回。”
“气质?能当饭吃吗?”薛烈似乎是打算让形象毁灭的更彻底一点,夹起一块红烧肘子,嚼的十分起劲。
只愣了一瞬间,金璜便加入抢夺鱼肚子上那块肉的激烈活动。赵叔在一边看着两人呵呵直笑:“年轻真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