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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穿墙术-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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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儿你唱一首张雨生的大海吧,我觉得你唱这首歌最有意境,可以带动起很好的气氛。”王雨菲的目光中充满了鼓励与期待。

    李强心中微微一动,自己最擅长的几首歌曲中就有这首大海,想不到美女老板倒是自己的知音。

    果然如王雨菲所愿,李强的一首大海将舞台的气氛极大的带动了起来,赢得了客人们热烈的掌声。在这个夜晚,富皇夜总会的光环属于李强,络绎不绝的点歌使营业的后半段时间几乎变成了李强的个人演唱会。

    歌手的演唱只是夜总会服务的一部分,但是当这部分表现的非常出彩的时候,就会拉动人气,客人的情绪被调动起来,就会多消费,会呼朋唤友,这样一来连带着整个夜总会的营业额都会有所提高。

    王雨菲感觉很欣慰,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李强的演唱即有天赋又有实力,可以给夜总会的生意增光添彩,确实值得自己请托关系,帮他提前离开看守所。

    而商场如战场,竞争起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王雨菲高兴了,自然就会有人不高兴,所以现在宋建新就很不高兴。

    “你们干什么吃的?!”

    水晶宫的一间豪华办公室内,体型矮胖的宋建新脸色很不好看,正指着几名手下破口大骂:“老子供你们吃,供你们花,带你们玩,安排这么一点破事让你们去做,你们还给我搞砸了?!”

    就在刚才,宋建新被自家老板叫过去训斥了一番,因为老板在夜总会陪朋友的时候,恰好遇到一桌客人离开,说是去富皇那边和一拨朋友汇合,喝酒听歌。老板被朋友取笑说连个小丫头都对付不了,于是就迁怒到了宋建新头上。

    而宋建新被老板训斥了一番,自然就要找手下这帮办事不利的家伙算账。

    一名长发小青年苦着脸,委屈的解释道:“新哥,不是我们偷懒不做事,那小子是刚刚冒出来的,昨天还是个打酱油的,所以我们就没理他。谁知道他有那么大的本事,今天搞出这么大场面?”

    “砰!”

    宋建新一拳砸在桌子上,愤然说道:“你们倒是有这些废话应付我,我和老板那边怎么说?”

    手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抓耳挠腮,都感到十分憋屈。谁知道今晚会有富皇的客人打电话拉朋友过去听歌,偏偏被拉的人又正好在水晶宫这边消费,临走时的交谈又被自家老板听到呢?真他娘的晦气!

    一番交头接耳后,由一个脸上有道刀疤的手下向宋建新请军令状:“新哥,正好现在富皇还没散场,我们几个这就过去,找上那小子好好谈谈!”

    “谈你妈。的蛋!”宋建新一挥手:“那小子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还和他谈个屁!给我打断他一条腿,我看看以后谁还敢给富皇唱!”

    有一种工作叫做兼职,兼职的最高境界叫做日结单。

    呃,请不要误会,李强虽然在夜总会工作,从事的也是日结单的兼职,不过却是健康合法的工作,他是一名驻唱歌手。

    今天是李强第三次到富皇献唱,就在这三天里,他的演出费完成了三级跳,第一天一百元,昨天三百元,今天美女老板又给他加了二百,达到了令史小军羡慕不已的五百元。

    史小军比李强大两岁,在富皇工作已经整整两年了,现在的职位是服务生的领班,李强的这份兼职就是他介绍的。

    不过羡慕归羡慕,他更多的还是为李强感到惋惜。

    走在灯火通明的空旷马路上,史小军有些抱怨的说道:“要是水晶宫那边不捣乱就好了,一天五百块,再加上酒水提成之类的额外收入,你小子也是月薪两万了!”

    “哪有那种好事,”李强淡笑摇头:“要不是水晶宫把那些驻唱吓走了,能轮到我出头吗?”

    “说的也是”史小军咧了咧嘴:“不过你倒挺淡定的,没准这个钱你明天就赚不到了,怎么也不心疼?”

    心疼?李强无所谓的耸耸肩,心说这有什么好心疼的,你要是能随时穿墙进入银行的金库,把成捆的钞票轻易的拿出来,你也不会因为失去一份月薪两万的工作感到心疼。

    书评区似乎不怎么热闹,请大家畅所欲言,多谈谈对这本书的看法,让红肠及时矫正缺点和不足,谢谢。

第八章 踢闷脚、拍闷砖!() 
非常感谢书友内蒙羊肉、宁贝勒爷、血浪翻腾、我爱渺渺四位的打赏和好评票,突然发现你们和红肠发菜一样,都是四个字的名字急需推荐票支援,大家赞助一下吧!

    史小军在距离富皇夜总会十分钟路程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两居室,本来是用于和女朋友同居的,可惜前不久两人分手了。

    而李强的父母出国创业前连家里的房子都卖了,他一直在学校住读,因为近期不打算回校,所以就暂住在了史小军那里。

    两人边走边聊,刚由正街拐到小区所在的辅路上,就被六个膀大腰圆的青年挡住了去路。

    为首的青年是个光头,脖子上戴了条小指粗细的金链子,上身穿了件黑色的紧身背心,两肩布满了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正派人物。

    其他几人也明显不是善类,有两人的手里还拿着铁管,还有一个长发挡住一只眼睛的高个子青年手里拿着条甩。棍,摆弄的哗哗作响。

    “哪个是李强?”

    光头扬了扬下巴,很随意的问道。

    李强和史小军对视一眼,知道这帮人既然堵在这里,就一定是知道自己这边的信息了,就算不承认也没用。

    “我就是。”李强保持着警觉,反问道:“找我什么事?”

    “什么事?”光头上下打量着李强,嗤笑道:“你少给我装糊涂,你清楚自己干了什么,也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

    李强和史小军顿时明白了,这伙人正是水晶宫那边的混混,不过他们好像认准了李强是明知他们不允许有人到富皇驻唱还这么做的,所以现在不是来警告李强,而是兴师问罪来了!

    “这位大哥”史小军怕李强说错话,连忙上前一步,陪着笑脸说道:“我们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

    “误会你妹!”

    旁边一个混混突然抬腿就是一脚,将史小军踢得一个趔趄,骂道:“这里没你的事,赶紧滚!”

    史小军苦着脸站直身子,退后了两步却不肯走。

    “傻。逼孩子。”见他不肯走,一个拿铁管的混混不屑的骂了一声,两个大步来到他面前,抡起铁管便向他的肩膀打去。

    史小军连忙侧身躲过,虚晃了一个还击的姿势,趁对方做出防卫动作的间隙转头便跑,同时嘴里大声嚷嚷:“李强快跑!”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从小到大无数次和史小军结伴打架的李强也做出了反应,就在史小军假装还手的时候,李强已经两腿发力,几乎和史小军同一时间,晃出对方的半包围,向着史小军相反的方向狂奔!

    “操,给我抓住他!”

    光头顿时大怒,带着混混们拔腿便向李强追去,反倒把史小军晾在了一边。

    李强跑的飞快,可是这帮混混也分毫不慢,他们平时吃的就是打架这碗饭,追人和逃跑都是一把好手,双方一追一逃,立刻就在城市的街头上演了一出午夜狂奔。

    发现自己无法甩开对方,而且还有可能被渐渐追上之后,李强灵机一动,立刻离开正街,向人少的方向跑。

    光头等六人跑的有快有慢,渐渐拉成了一条直线,不过相距不远,追着追着,跑在中间的一人突然欣喜若狂的大叫起来:“快,快堵住那个胡同口,里面是死胡同!”

    死胡同?!追在最前面的两个混混连忙减速,摆出封堵的姿态,堵住了李强刚刚拐进去的那条胡同。

    可是两人向胡同里一看,都感到有些意外,幽暗狭长的胡同里只有几道紧闭的大门,和一排低矮的绿化带,哪还有李强的人影?

    当光头最后一个追上来的时候,混混们正在胡同里东张西望,并没有他预想中的将李强堵在墙角的情况。

    “操,人呢?”光头狐疑着问道。

    一个混混挠头答道:“不知道哪去了,那小子会飞吗?”

    另一个混混没好气的说道:“飞个屁,我看他是会打洞还差不多!”

    这条胡同约有十五米长,虽然光线不太好,但是也足够一眼看到尽头了。两边是高高的围墙,胡同里的几道大门都紧锁着,几个混混面面相觑,都搞不清楚李强是怎么突然消失的。

    “妈。的!”半天没找到线索,光头终于急了,破口骂道:“连个人都抓不住,你们几个是干什么吃的?回去咱们怎么向新哥交差?!”

    “我们也不想这样啊。”拿甩棍的青年苦笑说道:“谁知道他怎么就突然没影了呢。”

    “石头哥,现在怎么办啊?”一个混混讪然问道:“新哥说了,让咱们打断他一条腿的,现在把人给追丢了,回去肯定会被新哥骂死的。”

    新哥?打断一条腿?隐藏在墙壁里偷听的李强顿时大怒,这帮人居然如此歹毒,自己如果被他们抓住岂不是惨了?

    “石头哥,我看不如这样。”

    一个混混提议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咱们先去他们住的地方,抓住那个叫史小军的,让他把李强骗出来。”

    光头想了想,反问道:“要是骗不出来呢?”

    “骗不出来就收拾史小军。”提议的混混冷笑说道:“反正新哥的目的是要杀鸡给猴看,只要咱们收拾了一个,然后把消息传出去,让歌手们不敢去富皇驻唱,不就行了?”

    “这个主意好!”

    “我看行,这招不错。”

    其他混混立刻附和。

    光头一拍大腿:“成,就这么办!”

    藏在墙壁里的李强越听越气,这帮家伙简直欺人太甚,不仅针对自己,连自己的朋友都不放过,是可忍,孰不可忍,与其被动挨打,倒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罢!

    看着这几个混混商量之后,鱼贯着向胡同外走去,李强在墙壁内移动身体,来到最后一个混混的身边,突然猛的一脚踢出去,将他踢得一头撞在了胡同对面的墙上。

    “咕咚”的一声,那个混混的额头顿时撞出了一个大包,同时嘴里大声叫嚷起来:“有人,有人踢我!”

    众混混立刻回头,可是胡同里别说是人,连只猫都没有,而那个被踢的混混大声呻吟着倚在墙上,一手扶腰,一手捂着额头,虽然是挨了个狠的。

    “奶奶的。”一个混混狐疑着骂道:“老六你晚上喝了多少?”

    “喝个屁!”老六坐在地上,没好气的反骂:“我晚上就喝了两瓶啤酒,没喝多!”

    光头看看老六,又看看幽暗的胡同,一挥胳膊沉声说道:“搜!”

    十五米长的胡同,宽度只需四个人并排站着,就可以进行“地毯式”搜捕了,别说是人,连只耗子都能找到。可是李强藏在墙里,他们又怎么搜得到?

    搜了一个来回,光头等人甚至把紧闭的那几个大门都研究了一遍,发现胡同里确实不可能藏人,可是这就怪了,胡同里没人,老六又是怎么摔倒的?

    于是大家一致认为,老六这货肯定是哪根筋搭错了,走路不小心自己摔倒,还非说是被人踢的。

    “我真是被踢的!”老六一肚子委屈。

    “闭嘴!”光头用力瞪了他一眼:“少他妈费话,走了!”

    墙壁内,李强权衡利弊,觉得自己除非使用异能,否则不可能单独打败这六个家伙。可是异能是绝对不能暴露的,现在他们又要去找史小军的麻烦,必须想个法子阻止他们才行。

    眼看六个混混就要出胡同了,李强突然想出一个釜底抽薪之计。

    “今天遇上了我,算你们倒霉。”

    李强暗暗嘀咕了一句,转身从围墙另一侧的一垛砖头中间抽出一块,紧紧握在手里,斜着身体在墙壁中迅速疾行。

    这一回走在混混最后的正是那个出主意找史小军麻烦的家伙,李强心说既然你小子那么歹毒,也别怪老子不客气了,手里的板砖一扬,用出打不死人却足以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的力量,照着这个混混的头顶拍了下去!

第九章 釜底抽薪计!() 
板砖威武。

    “砰”的一声闷响,那个混混在李强的偷袭之下应声而倒,干爽的红砖被拍成了两截,落在柏油路面上,发出两声清脆的声音。

    走在前面的几个混混察觉有些异样,回头看时,那个挨砖头的混混已经软绵绵的趴在地上不动了,旁边的地上散落着两截碎砖,哪还有任何可疑的身影?!

    “我草,大勇怎么了!”

    “谁他妈干的?!”

    “真尼玛见鬼了,这砖头从哪扔过来的?”

    几个混混顿时叫嚷起来,有人四下找人,有人上前去扶那个叫大勇的混混,可是找人的连个鬼影都没找到,扶人的一看大勇的情况也不敢扶了,大勇的后脑肿了个大包,还流了一地的血,别不会出人命吧?!

    “邪性——”为首的光头一咬牙,气急败坏的吼道:“快打120,叫急救车!”

    救人要紧,混混们也顾不上再去找李强和史小军的麻烦了,而且令他们愤怒并且气馁的是,自从李强在这条胡同里莫名其妙的消失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李强的人影,而且先是老六坚称被人踢了一脚,现在大勇又挨了闷砖,偏偏还抓不住一点线索,实在是令人抓狂。

    看到大勇趴在地上人事不知,李强多少有些担心,万一搞出了人命倒是件很大的麻烦。

    在穿墙术的作用下,脚下的青石、柏油、混凝土、钢筋化为水一般的轻柔,李强缓缓下潜,就像封神榜中的土行孙一样,在土中自如前行,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了大勇所在位置的下方。

    这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状态,他站在都市街头的路面以下,仰望着上方的情况,中间就像隔了一块有些杂色的透明玻璃。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伸手触摸大勇,甚至让手指穿过大勇的身体,就像平常穿墙一样。

    李强突然一惊,有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发现——如果自己用异能伸进别人的身体,可以轻易的破坏对方的内脏,甚至能隔着肚皮把对方的心脏扯出来,这样岂不是说,自己拥有无与伦比的杀人能力?!

    匆匆离开了事发现场,李强取出手机,给史小军打电话。

    “怎么样了强子?”刚接通电话,就传来史小军关切的声音:“我一直没敢给你打电话,怕你躲着他们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被他们发现!”

    “你倒挺聪明的。”李强嘿嘿一笑,问道:“我已经没事了,你在哪儿呢?”

    史小军这才放心,抱怨道:“我在住处对面一栋楼的走廊藏着呢,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找上门来呀,没敢回去!”

    “那你原地等着,我过去了再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汇合到了一起,李强假称自己藏在一处绿化带后面,听到了对方的谈话,把当下的情况向史小军大概的讲了一遍。

    “妈。的,富皇里果然有内鬼,连咱们的住处都说出去了!”

    史小军气得咬牙切齿,说道:“那现在怎么办?要不咱俩干脆跑路算了,就凭你唱歌的本事,到哪也能混口饭吃,我以后跟你混了!”

    “跑路?”李强哭笑不得的摇摇头,神态坚定:“咱们又没做什么坏事,凭什么要跑?再说了,要跑也是我一个人跑,这件事本来就和你没关系。”

    “李强,你听我一句劝”

    史小军刚要苦口婆心的劝说一下,却被李强挥手打断了:“你不要劝了,我是不会跑的。你也不用跑,咱俩回富皇去住宿舍,我就不信水晶宫的人还敢冲进富皇撒野。”

    史小军张了张嘴,却感到无话可说,李强从小就有一种同龄人少有的毅力与执拗,当年一起学散打的小朋友只有他一个人坚持了下来,后来李强迷上了演唱,因为找不到好的导师,完全是靠自学成材的,他认准的事八匹马也拉不回头,说破嘴皮子也劝不回来。

    见史小军欲言又止,脸上布满了担忧,李强咧嘴一笑,拍拍他的肩膀开起了玩笑:“你也不是不知道,现在正是我事业的上升期,离开富皇的话,我还要从基础的兼职开始打拼,你这个领班也得变回服务生。趁现在咱们的收入都不错,先在富皇将就着,多赚一天是一天,如果哪天咱们发现情况不妙,再走也不迟。”

    考虑了一下,史小军觉得李强的话也有道理,跑路是要花钱的,自己一惯是月光族,上个月的工资已经花光了,如果现在走人,不仅这个月的工资泡汤,还要面临手头没钱的困境,而李强也没几个钱,反倒是现在每天都能赚个六百八百的,再做几天也好。

    他却不知道,李强的这番说法只是托辞,其实李强压根就不打算逃跑,发现自己的异能可以轻易的对他人生杀予夺之后,李强信心爆棚,还想出了好多应对眼前困境的办法,不仅不把水晶宫放在眼里,还摩拳擦掌的准备筹划反击呢!

    宋建新有一个嗜好,就是在心情好的时候一边抽雪茄烟,一边喝杯甜葡萄酒。这样的嗜好和他混混头子的身份不太相称,和他又矮又胖的形象也格格不入,但他却乐此不疲。

    可是最近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做了,因为他很不爽,极其不爽。

    这不,今天他刚刚向手下们发了一顿脾气,就又被老板叫进了办公室,宋建新郁闷的猜想,自己又要挨骂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向他想像中的那样发展,老板先是打了几个电话,收起手机后居然开怀的大笑了几声,并没有给他脸色看。

    宋建新在江湖摸爬滚打十多年,能混到今天这个地位,也是极有眼色的,见状连忙上前凑趣:“迪哥,什么事这么高兴?”

    水晶宫的老板名叫吴迪生,今年四十岁年纪,正是年富力强而且社会经验丰富的黄金年龄,在这座山城他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和他比起来,富皇的前任老板王宇属于后起之秀。

    这段时间以来,兼并富皇这个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一直是他事业上的主要发展方向,不过市里有头有脸的领导向他打过招呼,他不能不给对方面子,所以他才不得已出此下策,使出各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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