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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女难嫁-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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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绿树妆点,倒也瞧得赏心悦目,她的气也就渐渐消散了。

景色太美太雅致,她一时兴致起了,从怀中掏出南十夜送给她的那个蕟,两手捧起,放在嘴边吹奏起来。

悠扬的曲声,应和着落日的余晖,不时的掺杂着悦耳的鸟叫声,惬意无比。

她闭上眼睛,陶醉在自己吹出的曲声里。

她睁开眼睛,边吹着曲子,边奇异的发现那只鸟居然在空中应和着曲子的节拍翩翩起舞,那优美的姿态和纯熟的动作,分明娴熟无比,绝对不是一时兴起而舞起的。

她想了一会就明白了,南十夜肯定也在家里时常吹这支曲子,这鸟儿肯定天天听,就闻曲起舞了。

她招招手,那只鸟儿又落到她肩头,她不由摸着它的脑袋喃喃道了句:“鸟儿,你的主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鸟儿发出欢快的叫声。

她也忍不住笑起来,“知道,你就是在说他好嘛!”

笑了一会,她的笑容慢慢凝固住,“其实。我也知道他不是坏人,他要是坏人,就不会送这个蕟给我,他要是坏人,就不会从蜂群里救出我,他要是坏人就不会在那晚守了我一整夜,他要是坏人那晚他也不会有那种神情……”

她的语声越来越小,因为她想起她昏迷那夜,所见到的那绝对不可能出现在他那张冰冷的脸上的表情,温柔如水。以及悲恸欲绝。为什么他会有那样的表情?

她想得入迷。不防一个声音在她耳边道:“小姐。”

金璎璎想得入神,自然是没回答。

那声音又唤道:“小姐。”

“呃?”金璎璎这才乍然惊醒,发现说话之人就是之前那个看起来很敦厚的美少年,她不由露出个友好的笑容。“大哥,怎么了?”

“小姐,房间已经备好了,小姐要去看下吗?”

“等会吧!”

孙元修目光一转,落到金璎璎握在手中的蕟上,立刻“呀”了一声。

“怎么了?”

孙元修目光炯炯的盯着那个蕟,不由得道:“这个东西是……”

“是你们公子给我的。”她笑着摸摸它光滑的发红发亮的表面,“不过,它吹起来。这声音真是美妙无双。”

“我们公子也有一个,和你手上这个音色很像,但又不同,形状也有区别。”

“知道啊,他吹的比我好听多了。”

“这不是我夸我们公子。公子是多才多艺,除了会吹各种乐器,琴也弹得很好。”

“你们公子会弹琴?”

“对啊,公子可会弹了!”

金璎璎倒没多少惊讶,南十夜既然认识陈铧,肯定多少也会弹点琴,只是她还没听他弹过,他的蕟出的那样好,这琴估计也弹得很好。

孙元修没有说话,但是心里多少有些明白了。

不久前,这个蕟可是公子的宝贝,不想原来是送给了这位姑娘,那么珍贵的蕟,公子都送给了这位小姐,看来这位小姐在公子心中,分量不轻啊!

**************************************************

南十夜为她安排的房间,虽算雅致却没半丝女人的味道。出于好奇,她发现这宅子里除了她,居然没有一个女人,从仆人到管家全都是清一色的男人。

不过,这对于打定主意要逃的金璎璎来说,倒也没什么影响。

南十夜果然一大早就出门了,她立刻也开始了她的行动。

她边走边骂,这南十夜怎么宅子里也不弄个女人,原本她想扮成丫鬟混出府,却没在宅中看到一个女人的踪影,奶奶的!她骂了句粗话,这叫她去扮谁?

她身形虽算高挑,可是比上男人还是差远了,这宅中仆人绝大多数都身材魁梧的、浑身肌肉纠结的帅男,在原料不充足的情形下,扮他们还是有一定难度,因此,唯有扮成和她身材相似的人才不会引人注目。

她在宅子里转悠了一上午,一则探路,再则寻找易容对象。

这四处给她晃悠还真给她找出一个易容对象,那是一个身材和她差不多高矮的年轻男人,相貌也是如宅中其他仆人般俊秀,只是脚有些跛,金璎璎盯着他的面孔记下他的面部特征后,就回房着手开始准备扮成他。

她知道这次易容非同小可,南十夜应该不知道她会易容,就算他有所耳闻,也没亲眼见过,绝对不可能想到她会扮成男人,而且还是他宅中的男仆逃离。这逃出的胜率至少是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但是,即便是这样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易容出逃唯有第一次才不会使人有警觉心,因此,此次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花了接近一个时辰,她终于做出满意的人皮面具,幸好那个易容的小皮囊她有随身携带的习惯,也幸好皮囊里还备有易容用的人皮面具的粗胚,她只用按记忆刻画出眉眼的距离和部位就行了。

她用拇指和食指拈起完工的人皮面具,将它对镜很小心的贴合在自己的脸上,瞬间她俏美的容颜就变了样,变成一个相貌俊秀的美男子。

她却又取下面具,现在还不行,不能打草惊蛇。

待到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她整个一风卷残云将碗碟扫空空,吃的肚皮滚圆才作罢,毕竟,只有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逃。

一切准备就绪,她又去打探了一下南十夜还没回来,于是,她找到那个和她身材差不多的男仆,趁周围无人将他敲晕,低低道了句对不起,就脱下他的衣衫和帽子,将他给藏到树林里,她回了房间,用那人皮面具和衣衫扮成了他。

她对着镜子瞧了一阵,发觉并无什么破绽了。

镜子里,她不再是那个笑颜如花的少女,而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男人相貌也十分俊秀,就是腿有些跛,她想了想,走到门口,将门拉开条缝,眼睛贴到门缝里向外张望,见门外无人,这才用迅速的走出门,快速走到了外面。

她走了一段路,等到周围出现人迹时,就忽然用跛脚的模样开始走路,因为那个仆人脚似乎受过伤有些跛,既然要帮扮成他,当然这些细节都不能放过。

她跛脚走着,走到一处池塘边时,头顶忽地传来一阵悦耳的鸟鸣声。

随着几声振翅声,彩翼呼的飞下来,落到了她肩膀上,她侧过脸和它对视,彩翼用宝石般熠熠闪亮的红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她,继而又很开心的亲昵的用脖子摩擦着她的脸。

她一看急了,连忙挥手去赶它,边赶边小声的道:“让开,别靠过来,啾啾,走开!”

整个宅院里的人都知道,这只鸟儿对除了她和南十夜以外的人都不理不睬,它像这样绕着她飞,和她这么亲近,那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这事有蹊跷吗?那不是在告诉别人这人不是那个真正的仆人。

金璎璎知道啾啾绝对是认出了自己,只好不停地挥着两手想将它赶远。

彩翼很疑惑的在空中歪着小脑袋,被金璎璎驱赶着,它没再飞下去,只是盘旋在她头顶不去,金璎璎心里那个急啊,这次逃走可不要被只鸟儿给揭穿,那就前功尽弃了。

正在着急间,那鸟儿忽然腾空而起,飞向前方。

金璎璎松了口气,可还没容她高兴,就顿时紧张起来。

彩翼会突然不再缠着她,是因为前方来了两个男人,为首那人正是一袭黑衣的南十夜。彩翼兴奋地冲着南十夜啾啾叫着、跳着,南十夜伸出手,它立刻停在南十夜肩头,对着他发出一连串鸟语。

金璎璎心里那个立刻紧张死了,啾啾这不会是在告密吧?南十夜不会听得懂鸟语吧?这下糟了!

望着和她迎面走过来的南十夜,金璎璎想躲也没地方可躲了,只好硬着头皮,微低下头,打算和他来个擦肩而过。

“展鹏。”迎面走来的南十夜忽然开口了。

听到这个名字,金璎璎只好停下,这是那个跛脚仆人的名字,打晕他之前,她曾细问过他。现在作为主人的南十夜叫他,他肯定会停下来听候主子的吩咐。

金璎璎不敢说话,只是低下头,虽然她也能模仿那仆人的声音,但是,能够不开口她觉得还是尽量不开口的好。

☆、第13章 入山遇贼

“你待会把园子里的木料送到柴房去。”

见南十夜等着他的回答,她很吝啬的用男仆的声音含糊不清的道了句是,随后跛着脚从他眼皮子底下走开了。

虽然,从南十夜身边走过只用了很短的时间,金璎璎却觉得就这短短的时间里,她的心都快要跳出了嗓子眼。

她感觉到南十夜的目光若有所思的停在她身上,虽然他没说话,但她的一颗心被他的目光给吓得噗嗤跳个不停。

神啊,千万别给他认出自己。

她压抑着一股强烈想快速逃离的冲动,跛脚慢慢地走离他的视线。

她的背后,南十夜的目光盯在她的脚上,目光越来越深邃。

“元修。”南十夜忽然开口了。

“公子?”

“走。”南十夜忽然做了个走的手势,率先追着金璎璎消失的方向而去。

“怎么了,公子。”孙元修不知南十夜想干什么,不由得问道。

“展鹏有问题。”

孙元修困惑不已,有什么问题?

两人追了一阵,果然看到金璎璎跛脚慢慢在前方走着。

这时,南十夜拉着孙元修往灌木里一躲,又做了个手势,停在他肩头的彩翼忽地飞起来,呼啦一声又飞到金璎璎的头顶,随后降落到她肩上,不断的叫着,还用小脑袋摩擦着她的脸。

他们看见那个仆人居然停下来,探头四下张望了一下,确定四下无人后,这才伸出手,很温柔的摸着彩翼的小脑袋,变成女人的声音小声道:“啾啾,你刚才吓死我了!幸好那家伙听不懂鸟语,否则这次我就会出逃失败了。我呀,要走了,其实我也舍不得你啊。但是,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有缘再会吧。”

她拍拍鸟身,让它重新飞到半空中,这才跛着脚继续往前走。

“公、公子。” 孙元修看着这一幕吃惊得连下巴也快要掉下来,“这、这是怎么回事?彩翼怎么会……”

“那丫头易容了,易容成了展鹏。”南十夜很简短的回答道。

“易容?那位小姐也会易容?而且还是易容成男人?”孙元修双目圆睁,顿觉匪夷所思。

“正是。”南十夜目光停留在金璎璎逐渐变小的人影上,继续道:“彩翼不是普通的鸟,它的嗅觉可是比最棒的猎狗还要灵敏上千百倍。甚至于冰天雪地里寻出它嗅过的人。没有任何伪装能骗得过彩翼的鼻子。”

“那也就是说。那位小姐虽然扮成了男人,在彩翼眼中,她依旧是个女人,不管她是什么装束。”孙元修算是明白了。点头道,“那位小姐的易容手段真高明,连公子你险些都被她给骗了,不过,公子你是从哪里看出来她不对劲的?

“她的易容之术虽然无懈可击,可还是有个破绽让我始终觉得不对劲。”

“破绽?”

“展鹏是跛脚多年的,走起路来有他独特的姿势,这丫头虽然极力装出他跛脚走路的模样,可她到底不是真的跛脚。就算模仿的再像真的,在我这种天天看着展鹏走路的人眼里,还是有细微的不同的。”

“公子真是太厉害了,这位姑娘虽然易容术很精妙,但是比之公子的易容之术还是要差远了。公子的易容之术才是天下无双的绝妙。”孙元修又问道:“那要去追回她吗?”

南十夜做了个不必要的手势,吩咐道:“不用了,找人跟着这只小白羊,看看她到底要去做什么。”

“遵命。”孙元修领命而去。

这丫头,他就知道她会逃。

虽然他当场看出了她的伪装,却没有拆穿她,只因为他知道就算他将她关起来,她依旧会想尽方法的跑,一如是在王府中那样。

因此,他才假装没有察觉放她离开。

*******************************************************

红螺山,形如少女螺髻,两峰遥遥相对。

依山而建红螺寺位于红螺山南麓,是有名的佛教圣地,在明正统年间,易名护国资福禅寺,直至现在的嘉靖年间,由于嘉靖帝崇尚道教,导致朝中乃至民间都兴起推崇道教之风,这佛门圣地也被冷落轻忽了许多,但来此礼佛拜祖,烧香还愿的善男信女还是络绎不绝,而且都是些城里的名流商贾、达官贵人。

然而,自从十多年前,红螺山附近的点翠山上盘踞了一伙武艺高强的贼人后,这些来红螺寺庙里进香的商贾贵人就成为山上贼人打劫的对象,而他们被打劫后,多次上疏嘉靖帝请求皇帝派人前去剿灭匪患,而嘉靖帝也屡次派人前往这点翠山剿匪,却都由于山贼们占据的山头地势特殊,他们的山寨建在一面临山,三面悬岩的顶峰,而山上地势又十分危险复杂,山上的粮草和武器都储备充足,坚不可摧,因此嘉靖帝派出的人马屡次都铩羽而归。

朝廷因此对点翠山的匪患甚感头疼,却也奈何不了,于是近年形成了僵持不下的局面。见官府也奈何不了贼人,去庙里进香的人慢慢变少,最后绝迹了,原本香火日盛的红螺寺也日渐萧条,而点翠山也成为山贼的代名词,使人闻风丧胆。

点翠山毗邻红螺山西北方,距离红螺山约莫有三四里地,山中古松古柏遮云蔽日,涧深谷幽,远观峰峦挺拔雄奇,气势磅礴。

入山的小径上,走来一个头戴斗笠的少女。

青碧的斗笠下缘,垂下薄如蝉翼的轻纱,隐去她娇美的容颜,她肩上背着一个蓝布包袱,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翠色的衣衫,点染在枯枝摇曳,枯叶飞舞的初冬,那一丝青碧飞扬在无人的旷野里。

山风刮得很猛烈,吹得她的绿衫鼓涨如花,也吹得斗笠下她挺翘的小鼻子皱得红通通。

山风凉飕飕的吹。

她揉揉轻纱下发红的鼻头,虽有轻纱遮面,这天气已到初冬,本就有些冷,再加上山中气候本就比城中要低,她还是打了个喷嚏。

她的小鼻子还是被风刮得冰冰凉,放下手,一对亮晶晶的眼眸透过轻纱四下瞟着。

这些死盗贼都躲到哪里去了,她一个大活人在这里转悠了大半天了,怎么没见人来抢她?

她正是从南十夜宅子里逃出来的金璎璎,这逃出来之后,她一刻也没耽搁,即刻赶往白云观,问过住持虚静道长之后,才得知这点翠山的贼窝里很可能藏有白鹿。

为何要找白鹿呢?因为她想送皇上一样他喜欢的东西,这样就好为王爷说情了,没准看到东西皇上高兴之余会将王爷给放了也说不定。

那日她曾问静虚道长,“用什么法子才能使皇上高兴?”

因为她探听到皇上崇尚道教,时常到这白云观内来修道,对静虚道长极为尊重,她想道长和皇上接触那么密切,应该知道皇上的喜好。

静虚道长告诉她,“只要送个吉祥的东西给皇上,皇上就能开心。”

她当时又问,“什么东西对喜爱修道的皇上来说最能让他开怀?”

静虚道长笑起来,“自然是白鹿。”

“全身雪白的鹿?”

“对,白色的鹿,是祥瑞之物。”

金璎璎听明白后,又问:“道长可知京中何处有白鹿?”

“传言五年前,红螺寨曾抓获一只白鹿。”

“红螺寨?”

“他是一帮子在点翠山落草为寇的人建的山寨,其实他们多年前最初是在红螺山安营扎寨的,后来发现虹螺山附近的点翠山山势更是险峻,易守难攻,因此才挪窝到了点翠山。”

这就是她会出现在点翠山的原因,这点翠山不就是前几天她所住的红螺村后方的山脉吗?看来这红螺寨也就是村民嘴里那般无恶不作的山贼了。

可不管怎样,就算这红螺寨是龙潭虎穴,她也会拼力一闯,只是为了救王爷以报当初他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至于她为何要戴着个斗笠,一个人入山,想起来就觉得很气恼,原本她想扮成富家小姐招摇入山的,不想将金钗变卖换了银子后,倒是雇来一群人,可这些人一听是要去点翠山里,顿时面色大变,说山中有山贼,他们不想没命,临时反悔不去了,可想而知,那伙山贼到底是有多么的猖獗嚣张。

她在山中走了半响,也没见有山贼露面。

她抬手擦擦脸上被风吹得冰冰凉的汗,看了看头顶的天色,都快正午了,肚子有点饿了,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

她正找着地方,不防一声厉喝劈头而来,“站住!”

来了!

她心里暗喜,面上却装出被吓了一跳的模样,停下脚步,转动着身子在斗笠下四下张望。

但见左前方的林子里,窜出两个手持大刀的壮汉,他们凶神恶煞的,大刀发着冷光,冷冷盯着她。

其中一个大汉握大刀的手臂肌肉一紧,大刀一挥,接着一横,阻住金璎璎的前路,喝道:“来者何人?”

金璎璎装出柔弱的样子,胆怯的道:“小女子是巫灵人士,去京中探望姑母,行至怀柔附近船翻了,只好自己走路入城,不想误入此山迷路了。”

☆、第14章 梵天神府

“原来是外地人,难怪不知道规矩,还敢从这里走。”

“规矩?”

“此处大山是属于我们大王的,没有买路钱,休想从此过!”

金璎璎假装吃惊的睁大眼睛,“你、你们是……”

“我们自然是打劫的!”

“呀,强盗!”她作出惊恐样,扯着嗓门尖叫起来,“救命啊,来人啊!”

“别叫了,这方圆百里都是我们点翠山的地盘,外人根本不敢踏入半步,任你喊破喉咙也是没人来救你的!”

“大哥,船在路上翻了,值钱的财物都掉了,我真的没钱了,你们就让我过去吧!”金璎璎用哀求的语气求着他们。

“没钱你还想脱身,做梦!”另一个壮汉眼睛一瞪。

金璎璎假装害怕的返身夺路想跑,两贼人见状,一个箭步冲上去,长臂一伸,就想抓住她后背的衣衫,金璎璎觉察到背后袭来的劲风,很机灵的脚步一错,向右前方来了个急转,这一转很巧妙的避开了贼人的“毛手”,但又不会让贼人起疑她是懂武功的,而是会认为她是突然想急转弯接着跑。

然而,追在她背后的贼人岂会善罢甘休,一抓落空后,恼怒之下顺手一把拽住那由于身形急转被劲风带起的斗笠下的轻纱,猛力一扯。

哗的一声,斗笠边缘垂下的轻纱被撕裂开一大片,被那贼人捞在手中,随即手一挥扔在了地上。

金璎璎听到那裂帛之声,又见到薄纱被撕掉,一阵暗喜,一切都和她算好的一样,现在斗笠下的纱被撕掉了,接下来就该让这些笨贼看到她的面容。

记得在红螺村里,有村民曾说这伙山贼看到有漂亮的姑娘就会抢上山,嘿嘿,她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她有意将面容从撕裂的轻纱下让那两贼人看到。那两贼人果然立刻被她绝美的容光所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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