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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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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一脸不服气的说:“你要问我我就说实话,他算老几呀?我跟他赌气,所以没说实话。”然后又嬉皮笑脸的说道:“嘿嘿!老谢,我说你最近怎么神出鬼没的呢,原来是跟……跟这位开了个什么私人侦探所?”边说边白了大胡子一眼。

    我和大胡子对望一眼,心中都想:他果然是听到了。

    我想了一下,然后把大胡子拉到一边,小声对他说:“王子是我最好的哥们儿,在一起5年了,肯定不是什么坏人。现在既然他已经知道了,不如就全盘告诉他吧,正好这两天我也觉得缺人手。说实在的,杀血妖你有一套,但出谋划策这方面,你还真帮不上我什么忙,不如拉他入伙,肯定能帮上咱们不少忙。”

    大胡子的脑袋乱摇:“你前些天不是说他嘴不严么?这事要是告诉他,传开了怎么办?”

    我微笑道:“这个我自有妙计,既能拉他入伙,还能隐瞒血妖的真相,而且还保准他不外泄机密。”

    大胡子低头沉思起来,似乎是在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过了一会儿,他抬头对我说:“这次由你做主,我听你的。”;

    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总算出了一口长气。大胡子虽然和我认识时间不长,但古语有云‘患难见真情’,我们之间的友谊正是如此。但王子从来都和我穿一条裤子,虽然经常斗嘴,却好似亲兄弟一样,谁也离不开谁。有血妖这件事搁在我这两个好朋友中间,我总是难以取舍,心中常常暗自不安。况且刚才的事态,眼见两人就要说僵,恐怕那是我最不愿见到的结果。好在事情已经向着我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心中的一颗大石总算落了地。

    我在心中盘算了一下,然后把王子叫过来,给他讲了一套善意的谎言。我对王子说,大胡子是一个高科技公司的干事,人称‘老胡’。他正在寻找一种被称为血妖的变异人种,类似于神农架野人。我和老胡是合作关系,他们公司答应我,只要帮忙找到血妖,公司答应给600万的酬劳。既然咱俩是兄弟,我也就不瞒你了,我们三个人合伙,到时600万的酬劳,分你200万。但前提是,不能对任何人讲,包括自己的亲人。

    王子听完后斜眼看着我,一脸鄙夷的神色:“你一开始根本没打算告诉我吧?现在知道我听到了真相才不得已告诉了我,其实你是想把200万独吞了,根本不带我玩儿对不对?”

    我安慰他道:“你想哪去了?咱俩的交情到什么程度你又不是不知道,赚钱的好事我能瞒着你么?我实话告诉你,前几天没跟你说,是因为我不确定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怕那时候告诉你,万一事情最后不靠谱,打击你积极性。后来我调查了一下,觉得这事可行,所以才跟你说了,你别老往歪处想。”

    王子本来还是不依不饶,但怎奈他天生贪财,受着200万的诱惑,自然而然就答应了下来。并且对灯发誓,就是憋死也要把这事烂在肚子里,绝对不外泄一个字。

    和我比起来,王子对血妖这种离奇生物接受的很快。想想也是理所当然的,看不见摸不着的鬼怪邪神他都深信不疑,更何况这种有血有肉的实体呢。

    他也曾提出过疑问,这种探宝寻奇的事怎么会找到你的头上?一个大学毕业不久的小青年,有什么本事值得一个高科技公司聘用的?

    我信口开河,说大胡子的父母和我父母是多年至交,这种捞钱的好事,自然不会忘了好朋友的儿子。这样一来,王子也就完全信服了。

    我跟王子交涉的时候,大胡子始终在冷眼观瞧,见我编的天花乱坠,不免脸上露出了鄙夷的神色。我虽然心中尴尬,但此事最好的处理办法恐怕也只有如此,只得勉强一笑,不再多做解释了。

    次日下午我去中科院找了一趟季三儿的妹妹季玟慧,一年不见,没想到季玟慧变得更加楚楚动人,本就美貌出众的她,此时更增添了职业女性的干练和大方。我看着季玟慧的样子,不禁暗暗心动,脸都有些红了。

    我不敢再多做停留,怕自己出丑,忙把大胡子画的那幅图交给了她,交代她想办法帮我查清这幅图案的来历,我有很大用途。

    我逊谢了几句,转身刚要走,季玟慧却似笑非笑的拉住了我:“怎么?免费服务么?”

    我微微一怔,回道:“还要钱?我和你哥可是朋友!”

    她抿嘴笑道:“钱就算了,不过帮你研究这幅画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你不觉得应该犒劳一下我么?”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我心中暗道:亏得你哥哥还说你是书呆子,没想到还挺会调侃。赶忙笑道:“哈,当然当然!我怎么可能亏待了我们的大才女呢!哪天有时间,我一定请你好好吃顿大餐!”

    季玟慧用食指按着嘴角想了一下,然后说:“好啊!择日不如撞日!”

    我伸手偷偷摸了一下只有500块钱的钱包,心中暗暗叫苦。但事已至此,躲是躲不掉了,只好硬着头皮应了下来。

    当晚我请季玟慧吃了顿饭,用餐时我们聊的很是投机。我万万没有想到,此前那个斯斯文文的美女学生,如今已经变得落落大方,千娇百媚了。

    这顿饭吃掉了我的全部生活费,分手时,我看着手中仅余的20块钱,心中既回荡着季玟慧明艳动人的身影,又苦恼着今后的日子怎么过。真切的体验了一把什么叫‘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第二天早晨,我躺在床上一直做思想斗争。去大同找黎继文的妻子了解情况是我提出来的,这件事看似吹毛求疵,但其实很重要,或许真能从中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但如今面临的窘境是资金短缺,别说去大同,就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我考虑了半天,一咬牙,还是拨通了父亲的电话,谎称我画室开的不顺,需要资金周转。本以为父亲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但没想到父亲却出乎意料的支持我。我爸说:“儿子,爸理解你,创业之初是最难的时期。没事儿,爸给你当后盾,一会儿就把钱给你打过去。”

    挂了电话,我躲在被窝里偷偷的哭了一场,父亲的大度反而使我无地自容,更何况自己刚刚还骗了他。但想到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他们二老,说高尚点儿,我甚至是在为整个人类做贡献,心中也就好受多了。

    粗略的准备了一下,我和大胡子还有王子便登上了去往山西大同的火车。

    );

第二十四章 特征

    抵达大同后,我未作任何停留就联系了黎继文的妻子,双方约定在一个茶馆中见面。

    黎继文的妻子自称叫李菲,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我见她面容憔悴,满面疲态,想必是因为自己丈夫失踪多日,着急上火造成的。

    我告诉她,我是‘胡老师私人侦探事务所’的一级调查员,大胡子和王子两位都是我的助手。我们侦探所是全国有名的大所,和各地警方有过多次合作,这次调查黎继文的事,也是山西警方委托我们参加的,然后我出示了事先伪造好的名片。

    表明身份后,李菲对我们的芥蒂小了许多。此时我提出去她家坐坐,我们急需看到黎继文的照片以求验证。李菲稍作犹豫后,还是同意了。

    谈话时大胡子一直暗暗盯着李菲的一举一动,从茶馆出来后,我小声问大胡子可看出有什么异样没有?大胡子摇了摇头,示意此人正常,不是血妖之流。

    黎继文的家位于市中心,从装修及陈设来看,至少也算是个小康之家。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吸血妖魅竟然过着比正常人还正常的日子。

    在我们的要求下,李菲抱出了大大小小十数本相册,都是黎继文的照片。我随手拿起一本,翻开来一看,一张熟悉的面孔顿时映入眼帘。此人正是我亲眼目睹过的血妖,残害野比的凶手。原来事情真相竟和我的猜测如此一致,所谓的黎继文,就是血妖。

    我一边假装翻看照片,一边忍住惊乱不堪的情绪,尽量不让自己显出有什么异常。然后,我告诉李菲,她的丈夫正是目击者所见过的那人。据目击者介绍,黎继文曾经在离失踪地不远的地方出现过,但精神状态不佳,似乎处于疯癫状态。

    李菲听到丈夫没死显得非常激动,但对于自己丈夫发疯一事仿佛并不感到意外,这一点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于是我旁敲侧击的让李菲介绍一下黎继文的信息,越详细越好。

    据李菲所述,她和黎继文是在6年前结的婚。起初因为黎继文长相难看,她并没同意他的追求。但黎继文为人老实,踏实肯干,在周围圈子中的人缘非常好。后来李菲逐渐觉得嫁个老实人也还不错,所以就和黎继文结合了。

    婚后,黎继文对待李菲就如同掌心托豆腐一般,关怀的无微不至,李菲也因此觉得非常幸福。

    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的日子越过越红火,黎继文不但在单位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而且两口子还一同经营着一个小餐馆。

    黎继文本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烟酒嫖赌一样不沾,唯一的爱好就是旅游。只要有假期,就山川大河的到处游走。到后来,已经在网上成为了一个驴友团的资深队员。

    大约两年前,黎继文开始出现反常,不但变得深沉不爱讲话,并且总是在没人的时候一个人窃窃私语,不知在念叨些什么。李菲问过他几次,却都遭到了黎继文的厉声斥责,后来也就不敢再问了。

    渐渐的,黎继文显得越来越古怪,不但两年间从来没有过一次夫妻房事,并且睡觉从不脱衣服。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每个月的农历初一都不在家住,神神秘秘的不知去了什么地方。

    李菲也曾怀疑过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但苦于找不到证据,也不敢太过发作。

    到最后的几个月,黎继文已经完全失控,辞去了工作,卖掉了饭馆,拿着全部积蓄到处旅游。直到这次,一去就再也没了踪迹。

    李菲虽然对丈夫痛心疾首,但对于一个性格软弱的女人来说,丈夫就是她的支柱。为了找到黎继文,她不得不到处发放寻人启事,哪怕一线希望都不肯放过。

    听到这里,我很同情这个楚楚可怜的女人,所谓的丈夫其实已经不存在了,今后她总要面对独立生活的难题,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吧。

    又说了一会儿话,我见没什么要问的了,就起身告辞,谎称要将这些信息带回给案发地的警方,如果案件有了进展,我会第一时间通知李菲。然后我又跟李菲要了一本装有10张照片的小相册,说是调查需要。;

    临行前,我安慰了她几句,让她尽量想开些,不要太过死板。那样的丈夫,即使活着回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知为什么,从李菲家出来后我的心情就颇为不佳,总能回忆起那个满面愁容的女人,血妖虽然没有残忍的生吃她的**,却摧毁了她脆弱的心灵,这一点,和杀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王子本来兴高采烈的要在山西住一晚再走,却被情绪低落的我断然拒绝了。当晚,我们一行三人便披星戴月的返回了北京。

    回到家中,我没等休息就召集大胡子和王子开会。王子被我连着两天像跟班似的呼来喝去,早就觉得不满,这次再也按捺不住,一脸不屑的对我说:“归了包堆就仨人,还要什么开会?真拿自己当国家领导人了吧?”

    我懒得和他逗贫,沉声说道:“想不想要钱了?想要钱就别那么多废话,人家老胡都没说什么,你哪来那么多意见?”

    王子见我用钱压他,虽然一肚子气,但怎奈自己太过贪财,只好闷声不语的凑了过来。

    会上,我们三个人共同总结了血妖的几种特征。

    1、血妖应该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就喝血吃肉。

    2、变为血妖后,此人性格会有所改变,并且时间越久转变越大。

    3、血妖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含糊不清的念叨着什么。

    4、每个月的农历初一,血妖会外出。是到某个神秘的地方聚集还是寻找猎物,这一点还有待考证。

    总结完毕,我开始部署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在电脑上写了一个帖子,内容大致是:如果你发现你身边的人突然变得异常,喜欢一个人躲起来说些稀奇古怪的话,睡觉不脱衣服,而且每个月农历初一都神秘外出。那么,请立即回帖,我找你有要事相商。

    写好后,我嘱咐王子,回家就转发这个帖子,在各个论坛大量转发。如果能找到更多与血妖相关的人,会得到更多的线索,当这些线索出现共同点的时候,那就是整个事件的突破口。

    大胡子拿些零钱,在各个废品收购站回收每月农历初一到初五的报纸,搜寻失踪人口和杀人案件的新闻。

    至于我自己,则于未来的几天中,在所有新闻网站上搜集新闻,同样查找初一到初五期间有没有死人和失踪人口的新闻。

    安排就绪后,我们便分头干了起来。

    几天后,我的家中已经杂乱不堪,满屋的旧报纸和饭盒,简直就是惨不忍睹。

    好在我和大胡子都有了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各类报纸和网站中,寻找到了不少关于农历初一那天有人惨遭杀害的报导。从而确认了血妖的行动规律有一定可循性,他们那晚外出的目的并非秘密集结,而是有定律的进行猎食。

    然而王子那边却是毫无进展,虽然有不少回帖,但大多都以为是精神病院打的广告,问诊咨询的络绎不绝。

    这天王子气哼哼的来到我家,进门就指着我鼻子骂道:“谢鸣添你个缺了八辈子德的!你让我发的那个破他妈帖子,整天都被一堆神经病家属问个不停,我他妈头都大了!这破事儿以后我不干,要干你干,咱俩换换工种!”

    我心想这也真是难为他了,便安慰道:“别老那么多意见,带着情绪能好好工作吗?你以为挣200万那么容易啊?行了,我知道可能是我的帖子写的有误导性,一会儿我给你改一改。”

    中午我请王子和大胡子吃了顿好的,一是为了奖励大胡子这几天干的不错,二是为了安抚一下王子受伤的心灵。

    饭后,我登录了此前发帖的各个论坛,逐一修改帖子中容易被人误解的词句。一边改一边随手翻看下面的回帖,见到不少精神病患者的家属苦口婆心的劝说我们收留家中的病人,不免也觉得颇为可笑。

    就在这时,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回帖。虽然只有短短几个字,但语句中的意思却使我激灵一下,眼前一亮。

    回帖中写道:我认识你要找的吸血人。QQ:XXXXXXX。

    );

第二十五章 朔月

    此人口中的‘吸血人’明显就是血妖。

    我迫不及待的登录了QQ将这个昵称为‘魅西施’的账号加为了好友。在对话框中写道:“你说的吸血人是什么?”

    对方很快有了回复:“你心里清楚。”

    “具体说说。”

    “见面谈。”

    “这个吸血人和你什么关系?”

    “我丈夫。”

    “你怎么知道他吸血?”

    “见面谈。”

    “好吧,你在哪?”

    “天津。”

    看到天津两个字,我的脑子顿时嗡的一下,盯着电脑呆住了。天津果然有血妖,而我的父母就生活在天津,这简直是太危险了。

    我急忙在电脑上问道:“具体地址是哪?”

    “东丽区,到了电话联系。”

    我轻舒了一口气,她所说的位置离我家很远,这让我紧提着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些。

    我又问她:“你什么时间方便?”

    对方回复:“就今天方便,你最好能抽时间过来。”

    “必须今天吗?”

    “随你,过时不候。”然后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自此就再也不说话了。

    此时大胡子和王子都在客厅午睡,我没好气的走过去一人一脚把他们踢了起来:“都他妈别睡了,火烧眉毛了都,还睡呢!”

    王子本来坐起来要还嘴,但发现从没见过我这样的表情,只好隐忍不发。他一边揉眼一边茫然的问我:“怎么了?发这么大火?是不是让神经病家属刺激大发了?”

    我咽了口唾沫,坐在沙发上把刚才网上的对话给他们两个讲了一遍。王子一听乐的合不拢嘴:“嘿呦!老谢!这是好事儿啊,200万就快到手了,你怎么犯起愁来了?”

    我现在已经完全没心思跟王子耍贫嘴了,转头对大胡子说:“咱们得赶快准备一下,我想今天就见到这个人。”

    大胡子微微作了一下考虑,开口说道:“去是肯定要去的,但也不至于太着急吧?”

    我急道:“能不急吗?我爹妈都在天津,出事怎么办?这次必须听我的,今天就走,如果真能见到那只血妖,立马杀了!”

    王子噗的一声,鼻涕差点喷出来,惊愕万分的问我:“大哥!你刚才说什么呢?杀了?”

    我认真的点了点头。

    王子挠了挠脑袋,一脸不解地又问:“不是逮着以后换钱吗?为什么要杀了?”转头又问大胡子:“老胡,你们公司要死的?”

    大胡子不知如何解释,只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冲我努了努嘴,意思是:别问我,问他。

    王子此时感到莫名其妙是事出有因的,当日我为了拉他入伙,所以把血妖形容成了一个变异人种,相当于神农架野人,抓住以后为了做科学研究。为了稳住他,血妖的真正面目和危险性我都避而不提。

    后来去山西和李菲面谈时王子虽然在场,但连李菲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杀人怪物,王子自然是从中听不出什么。

    总结会中,确实也提到过血妖喝血吃肉,但我和大胡子都没说清是人血人肉,王子也就主观的认为是和野人一样,吃喝的都是动物血肉。

    如今话已说到了这个份上,再瞒也瞒不下去了。我叹了口气,心想摊牌的时候到了,便把血妖的真实情况给王子大体介绍了一下,但大胡子的实际身份还是隐瞒没说,这也是为了有200万的诱惑,让他别打退堂鼓。

    但虽说王子不算极其聪明,可也不笨。前前后后的事情加在一起,在脑子中过了一遍,已经大致想明白了事情真相。

    他斜眼瞪着我,气哼哼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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