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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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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停走走地又行了两日,当我和王子的精力都已耗费到接近极限的时候,总算是抵达了喀什市区。拖着疲惫的身体,我们在塔吾古孜路的一家宾馆里住了下来,méng头大睡了整整两天,这才将将把身体调整过来。

    根据地图上显示,我们最终要去的慕士塔格峰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但那仅仅是一张在若干年前手绘的草图,并不包含现代社会纵横交错的条条公路,如果按照地图上走,那我们非得mí路不可。看来当务之急,我们首先得找到一个向导才行。

    我们三个在喀什市里逛了几天,一方面是尽快掌握这异域的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物sè着向导的人选。

    喀什是个不算很大的城市,从城区的最西端横穿到最东端,也不过只有七八个红绿灯而已,即便是步行也不会超过半个小时。

    当地的人口比例悬殊,汉族人仅占城市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左右,其余的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维族人口为数最多,几乎是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剩下的还有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回族等二十余个少数民族。

    鉴于语言沟通方便的原则,我们本想找一个汉族人作为向导,但一连找了几十个,这些人对于地处中国边境的慕士塔格峰全都不甚了了,大多只是有所耳闻,真正去过的一个没有。;

    这一天,我们三人游览了当地的名胜——香妃墓,当地人称‘阿帕霍加墓’。据说这香妃本名买木热。艾孜姆,自幼体有异香,被人们称为‘伊帕尔罕’,汉语是‘香姑娘’的意思。

    当年她被乾隆选为妃子,赐号‘香妃’,但到了京城之后,因水土不服而早年病故。后来由124人抬运棺木,历时3年运尸回乡,安葬于阿帕霍加墓中。国学大师金庸先生在撰写《书剑恩仇录》时,他笔下那个美若天仙的香香公主,其实就是此人。

    从香妃墓出来以后,我们都感肚饿,便在不远处的一个小餐厅中落了座。我叫了一些当地的特sè食物,试吃以后,样样都是味美绝伦,和我以前吃过的所有美味都不一样,口中肉香四溢,掩不住的异域风情在**辣的羊油中尽显无遗。

    其中尤以一种名叫‘馕坑肉’的烤肉最为鲜美,我们三人张口大嚼,吃得满脸都油光光的形象全无。大胡子更是狼吞虎咽,兵乓球大小的肉块流水般地送入口中,神情之间满是欢喜之sè。

    只可惜当地的伊斯兰餐厅不许饮酒吸烟,据说这是对真主的亵渎行为,我们也只好入乡随俗,虽然有些单调,但以汤代酒的吃法也算是颇为痛快了。

    正在我们酣嚼之际,无意间听到旁边桌子上有两个人在小声聊天。从他们的相貌上可以看出,两个人分别是一个维族人和一个汉族人。那年轻的维族小伙讲着一口流利的汉语,而其谈话的内容也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

    只听那汉人说道:“照这么说,你这工作是不打算干了?”

    那维族小伙哭丧着脸,语气无奈地说:“有什么办法的嘛?我妈妈自从得了这种怪病嘛,已经连续四天没吃没睡了。也不知是什么恶魔在害人,胡大为什么不来惩罚它?”

    那汉人叹道:“唉……可惜了你这份工作,往慕峰送菜,这一趟下来少说也能赚个千把块吧?这油水恐怕都得便宜别人了。”

    小伙子答道:“要是你找的那个人真的能除掉恶魔,那我还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嘛。可是……就是怕他不行……对了李哥,你说的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嘛?”

    那中年男子看了看表:“快了,我跟他约的是七点整,现在时间已经到了,估计应该这就到了。一会儿你对人家客气点,那可是兰州一带有名的活神仙,你母亲得的那种怪病,此人一去保准是人到病除。”

    小伙子显得有些忐忑不安,十根手指搓来搓去,眼睛不停地向门外张望着。两个人面前只有两杯砖茶,看来是在等一个重要的人前来就餐。

    王子低声对我说:“老谢,他刚才说的慕峰,是不是就是慕士塔格峰?”

    我点了点头,小声答道:“应该是,不过这人好像遇到了什么难事,似乎是脱不开身。咱们再观察一下,如果能帮他解决就给他办了,让他当向导是再好不过了。”

    正说着,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小眼长髯,金丝眼镜,手持念珠,身穿粗布马褂,看样子倒有几分得道高人的样子。

    那老者在我们邻桌落了座,那中年人恭恭敬敬地站起身来,刚要开口互相介绍,忽见那小伙子双眉一挑,拍着桌子大声说道:“怎么是他?他是个骗子的嘛他前天被我妈**魔鬼给打跑了,拿了我们的钱也没有还,怎么还敢来说谎骗人的嘛?”

    那老者也认出了对方,顿时面红耳赤,尴尬地说不出话来。僵了片刻,那老者忽一作揖,对那中年人说:“对不住了,今日有事,来日再谈。”说罢也不等那中年人说话,一溜烟地跑出了餐厅。

    那中年人满脸窘态,叫了那老者一声,紧跟着便急匆匆地追了出去。

    王子喝了口茶,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哼,俩雏儿。这俩人要是有一个回来,我王字倒着写。没想到几千里地以外也有这坑人的营生,还专骗这种老实巴交的人,真他**欠抽。”

    我说你王字倒着写不还是王吗?有那侠肝义胆的雄心你倒是追出去抽丫一顿啊,尽干着马后炮的事儿。说完也不等他答话,对邻桌那小伙子招了招手,让他过来和我们一起坐。;

    那小伙子见我们是三个汉族人,迟疑了一下,表情中显得有些芥蒂。我又招了招手说:“我们不是坏人,就想和你打听点事儿。”

    维吾尔族的好客是天下闻名的,那小伙子虽有心事,但见我一再地邀请他,便有些不好意思地坐了过来。然后他面带愁容地对我说:“你们是来旅游的吧?有什么问题就问吧,说完我要走了,我家里还有些事情的。”

    我点了点头,开口问道:“你们刚才的谈话我都听到了,你别介意,不是我有心偷听,只是这房间太小,想躲也躲不开。我想问你一下,你们刚才说的慕峰,是不是就是西北方向的慕士塔格峰?”

    小伙子说:“是的,就是慕士塔格峰,我们这边嘛,都叫慕峰。我以前每个月要上山四次的,那里是我第二个家。”

    我心中一喜,觉得此人正是我们最合适的向导,便继续说道:“我们想让你给我们当一次导游,酬劳方面你尽管放心。”

    那小伙子刚要张口拒绝,我连忙打断他的话头,抢先续道:“我知道你家里有事,但我想我或许可以帮你解决,你不妨说出来听听,看看我们能不能帮上忙。”

    小伙子犹豫了一下,这才道出一番话来。原来在不久前的一天,她的母亲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像中了邪一样,神志错乱。人们都说,他**这是撞鬼了。

第一百二十章 撞仙儿

    第一百二十章撞仙儿

    在我们的追问之下,那维族小伙这才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述说清楚。

    此人全名叫阿卜杜拉。热合曼,因为名字太过繁琐,所以我们都简化地称他为热合曼。

    热合曼的母亲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家庭fù女,和善慈祥,待人热情,这一辈子也没和谁红过一次脸。

    他们一共有兄弟五个,他排行最小,如今他的母亲已经是将近70岁的高龄了,正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但不知怎地,前些日子他**突然发起了高烧,这一烧就是40多度,直烧得老太太浑身抽搐,连神智都有些不清楚了。

    兄弟几人担心得要命,便把自己的母亲送到了当地的医院进行救治。过了两天,烧倒是退下来了,但整个人却精神全无,昏昏沉沉地不言不语,整天都是傻呆呆地望着地上,别人对她说话她也一句不答,就好像没了魂似的。

    由于他家庭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家里承受不了太多的医疗费用,总之现在母亲的命是保住了,兄弟几个也就无奈地把母亲接回了家中。

    可没过几天,她母亲却突然发起疯来,时而嘻嘻哈哈地大声尖笑,时而蹦蹦跳跳地胡言乱语,时而又蹲在地上乱抓乱刨,那种情景简直可怕到无法形容。她白天不吃不喝,到了晚上,两眼放出绿光,把他家养的几只鸡一一咬死生吃,就连鸡毛都被吞入了肚中。

    更为令人惊奇的是,他**一辈子都不会说一句汉语,不知为何,自打这次发病以来,老太太每天都尖声尖气地说着胡话,而这些胡话却句句都是流利的汉语,这简直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兄弟几人苦于找不到病因,便又将母亲送进了医院,可医院的医生连检查都没做,就要把老太太直接送进精神病院。几个人怎能眼看自己的亲生母亲去到那种地方,无奈之下,只好又将老太太接回了家中。

    没过两天,老太太越闹越凶,一到夜里就在院子里来回乱窜,简直比兔子跑的还快,哪里像是一个年迈体虚的老人?

    到了这个时候,热合曼一家的怪事就逐渐地传开了,周围的邻居纷纷献计献策,有的说是恶魔索命,有的却说这就是普通的疯人病,必须送到专门的医院治疗。

    其中有一个阿訇告诉热合曼,你妈妈这个病应该不是疯人病,她竟然能像灵猫一般地上蹿下跳,这已经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能力范围了,更何况她还是个老人。我看她很有可能是被恶魔附体了,你不如去清真寺去做做礼拜,看看胡大是不是能保佑这个可怜的老人,让她的灵魂重新回到自己的身体中。

    作为一名维吾尔族的子民,伊斯兰教必然是热合曼的最为崇高信仰,他觉得此法可行,便带着一家老小全都奔赴了艾提尕尔大清真寺,在那里唱经祈祷,期盼着自己的母亲早日恢复正常。

    可一连过去了三天,老太太的病不但不见任何好转,反而倒有变本加厉的迹象。不但时常跳到别人家的院子里把鸡咬死,而且还经常把墙上的黄土抠下来吃到嘴里,把满口的牙齿咯得七零八落。

    除此之外,她嘴里还不停地说着一些奇怪的话语,例如:“让你堵我的门,这就是后果。”“不给我活路,我也不给你活路。”“惹我?你算活到头了。”等等。与此同时,还伴有一声声凄厉的惨笑发出。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一家人全都苦无对策,为了不给左邻右里增添麻烦,几兄弟只好把老太太捆在了chuáng上,防止她再次胡吃乱咬。可看着她一日一日地消瘦下去,一家人急得抓耳挠腮,也不知默默地流下了多少泪水。

    五天以前,那阿訇再次来到了他们家中,看到老太太丝毫不见好转,便试着将《古兰经》放在了老太太的头顶,想用这个方法进行驱魔。但谁知这样的举动反而把老太太给jī怒了,她挣脱绳子,张牙舞爪地把书撕碎,将纸片纷纷吞入肚中,随即就开始拼命地猛抓自己的身体,一抓就是几道血痕,完全是一副自残的态势。;

    热合曼几兄弟被吓得够呛,七手八脚地把母亲再次捆绑起来,以免她真的将自己抓个好歹。可自打这天开始,老太太便不吃不喝不睡觉了,除了口中始终咿哩哇啦地说着胡话,两个眼珠永远是一动不动地盯着天huā板,一天之中连眼皮都眨不了几次。

    正感焦急万分之际,这一天,热合曼的哥哥突然带回来一个奇怪的汉族老头。他哥哥告诉他,听说汉族人对这种驱魔镇鬼的事情非常在行,这个人就是个很有名的驱魔法师,反正咱们的妈妈已经这个样子了,不如让他试一试,但愿真主保佑,希望这次能够成功。

    那老者先收取了2000块钱的劳务费,然后便拿着念珠走进了屋里。没想到老太太一见到此人就立马变换了一种神态,他盯着那老头看了半天,然后点了点头,用一个细嫩的女人声音说道:“您好啊,请问您喝茶不喝?”

    老头手中的念珠急捻,脸上变sè,颤声答道:“那好,劳您驾给倒上一杯吧。”

    老太太不再说话,手脚向外一挣,捆在身上的绳子顿时就被崩得四分五裂。然后她走下chuáng去沏茶到水,临端上来之前,又往茶水里加了六七勺白糖。冲着老头yīn森森地一笑,把茶杯递了过去。

    那老头见此情景,连话都没说,撒丫子就往外跑。一家人都不明白怎么回事,等反应过来想追的时候,那老头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自此之后,老太太依然不吃不喝地在chuáng上坐着,几天以来连一分钟都没睡过。虽然她不像前几天那样大吵大闹了,但一个年近70的老人这样熬下去总不是办法。眼看她头发脱落,面皮松垮,怕是再有一两天的就要被活活的折磨死了。

    热合曼也是有病乱投医,到处跟人打听哪有能治这种怪病的人。这天问到了一个和他仅有几面之缘的汉族朋友,此人名叫李强,因为比热合曼大了不少,所以热合曼便尊称他为李哥。

    那人说这种事找到我就算是找对人了,从你描述的症状来看,你母亲这病肯定是鬼上身了。我正好认识一个神通广大的半仙,在兰州那边降妖无数,应该能把你母亲身上的小鬼赶跑,你就踏踏实实的放心吧,我这就给你联系。

    那李哥办事倒很麻利,当时就和那个半仙约定了时间,傍晚时分找个地方见面,其他的事情见面再聊。

    虽说热合曼不是汉人,但维汉两族hún居了数十年,他多少也懂得一些汉人的处事方式。他知道对方约定这个时间就是要吃饭的意思,但连日来的huā销已经让他负重不堪,无奈之下,他只好选择了这个自己比较熟悉的小餐厅,因为他和老板有些交情,可以先行记账,等有钱了再还给人家。

    后面的事自然不用热合曼再说了,我们都是亲眼所见的。

    然而此时我的心里却犯起了难,按照热合曼的描述,他**得的怪病真的有点像是鬼上身,我虽然不太相信世上有这种离奇的事情,但回想起当初和谷生沪在鬼宅的那一晚,也不由得对此事多生了几分疑虑。

    如果答应热合曼对她母亲施救,我对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的确是一窍不通,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可如果撒手不管此事,失去了一个好的向导不说,单单是这个可怜的老人也让我感到于心不忍,如果再这样持续下去,她的生命恐怕真的就要走到尽头了。

    我忽然想起了我的护身符,当年面对谷生沪身上那看不见mō不着的东西时,这护身符似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不知这次能不能行。

    在这样的时刻,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子,于是我提起护身符在他眼前晃了几晃,口中问道:“秃子,你说这东西能管用吗?”

    自打刚才王子就一直沉默不语,他可不是在低头沉思,而是面有得sè地扬眉而笑,一双小眼都快眯成了一条缝,两个嘴角也咧到了后脑勺。他听我这么一问,更是显得神气起来,摇头晃脑地答道:“管用倒是管用,只不过你这东西的劲头儿太猛了,你想想谷胖子当时是个什么状态?那老太太的身子骨能受得了吗,最后非得给折腾死不可。”;

    我看他的神情间倒是有着几分泰然自若,弄不好他这王半仙儿真有什么好主意也说不定。于是就催促着让他有话快说,别跟我这儿人五人六的找骂玩儿。

    王子又得意了一会儿,这才缓缓讲道,照这意思看,这老太太应该不是普通的鬼上身,鬼上身不是这种症状,虽然也会抽风似的吓跑乱撞,但绝不会说出那些乱七八糟的胡话来,也更不会满世界的逮鸡吃。

    以他多年来的经验分析,老太太这病应该是中邪的一种,按西方的说法叫恶灵缠身,按中国的俗称,那就叫撞仙儿。

    什么叫撞仙儿?这事儿得先从这个仙字说起。按行话来说,所谓‘狐黄白柳灰’,这就是五仙。实际上就是狐狸、黄鼠狼、刺猬、蛇、老鼠这五种特殊的动物。这五仙与其他动物不同,上**华,下接地气,最容易修炼成精。成精以后,一般人便招惹不起了,于是就被人们奉为神仙,也就有了五仙的说法。

    当这种动物修炼成精以后,如果有人招惹了它们,它们最直接的报复方式就是上身。先是把人弄得疯疯癫癫地折腾一溜够,然后再慢慢地把人耗死,直到对方咽气以后,这才从肉身中脱离出来,或是继续修炼,或是继续害人。

    如果说老太太有偷鸡这种行为的话,那就基本可以断定了,她这病九成九就是撞仙儿。那你们再好好想想,哪种动物是最喜欢偷鸡吃的?

    我和大胡子对望一眼,异口同声地低声答道:“是黄鼠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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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天篷尺

    第一百二十一章天篷尺

    黄鼠狼偷鸡,基本上八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人都应该听说过,或者是亲眼见过。小的时候我家里虽然没有养鸡,但我家老爷子却养了几十只信鸽,工作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鼓捣这些东西。

    当时我家所在的那个大杂院里居住了大约有百十来户人家,养鸽子的不止我家老爷子一个人,还有两个鸽友也养着大量的信鸽,要是论起数量来,我家的鸽子应该算是最少的。

    有一年,我家那一带黄鼠狼闹灾,大批的黄鼠狼满街游窜,到了夜里,一双双碧幽幽的眼睛随处可见。从我家到厕所的这点儿距离,少说也能看见四五只黄鼠狼在夜sè中横蹿竖跳,胆子大的都不避人了。我从小就听老人们讲过一些关于黄鼠狼的邪事儿,所以在那段时间里,我晚上连厕所都不敢自己上了。

    这黄鼠狼灾闹了没几天,院子里的家禽就被咬死了不少,再过一段日子,另外两家的鸽子就开始络绎死去,直气得那两户人家暴跳如雷。

    我家的鸽子笼是修在房顶上的,因为高度足够,所以一时幸免于难。我父亲当时大为幸灾乐祸,大赞自己当时的决策正确,把鸽舍修建在高高的房顶,量那些小黄皮子也跳不到如此的高度。

    可他的庆幸仅仅维持了两天,第三天头上,当我家老爷子再次去房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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