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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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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天,“你们疯了,咋们九个人就去打五百个?”

    阿二开口解释了一下:“将军,这个五百人部落是包括很多老幼妇孺的。平时在外的胡人也就百来个,咋们又是在西南这一个方向埋伏的,小心一些,只要不被包围就没事。”

    听起来有几分道理。(李牧你个怂货)

    “踏踏踏,”一阵马蹄声响起。在某个时刻,这些侍卫们不约而同地暴起,有人负责抵挡胡人的攻击,有人负责阻拦他们的逃脱,也有人负责斩断马腿。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像是排练过无数次。几个呼吸间,这一对与他们人数相差无几的胡骑,就这样倒下了。此刻,李牧终于明白,什么叫精锐。

    草草地将对方埋葬,清理完痕迹之后,他们在这里等待下一批胡人。

    清晨,由于昨夜有一队人至今未归,在外活动的胡人明显多起来了。不出意料,阿大他们并没有因此退却,反而个个精神抖擞,像是耐心等待猎物的豹子,一触即发。看着属下跃跃欲试的神态,李牧微微一笑,也罢,陪你们疯狂一回。

    (本章完)

第11章 满载而归() 
此时塞外已天气渐冷,清晨的太阳映照在露珠上,折射出喜悦的光芒。

    眼前这一队胡人,足足有二三十个。阿大他们,看着这些人经过,并没有动手的意思。不是他们害怕,而是在战斗时,他们可能顾不上李牧。

    “阿大,我们一起上。”

    阿大听闻此言,点了点头,选择相信他们的将军。

    这时,胡人已经经过一半了。李牧连续发动两段位移,瞬间出现在胡人的人群中。紧接着,使用了剑阵技能。在以他自己为圆心,50米为半径的地域,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剑阵。剑阵的边界处,频频有雷光隐现,所有触碰到边界的人,都将受到雷击。

    那些胡人本来骑着马,高高兴兴的比试骑术,哪知乐极生悲了。只见领头的那青年一马当先,得意洋洋,一头撞上了剑阵边界,被雷劈得直冒黑烟。而他身后的一群人,也止不住地撞了上去,接二连三,像下饺子一般。

    李牧这厮还在一旁配音“first_blood”,“double_kill”。。。

    阿大他们听到这“咒语”,不明觉厉,只觉得将军高深莫测,一个个崇拜地看着他。这些抠脚大汉眼里冒出的小星星,李牧着实受不了,不禁感叹:“要是这么多妹子这样看我就好了,当然,要好看的妹子→_→”

    发现剑阵技能这么强大,李牧心思活络起来。这个部落,是不是可以做掉呢?要知道,胡人善战,危机时刻,男女齐上阵,兵力剧增。“不管了,先把外围的清理掉吧。”

    两天之内,在损失过百人之后,这个部落的人已经不敢出门了。“那就打上门去喽。”李牧轻飘飘的说道。侍卫们被噎了一口,人家好歹有几百人啊,我们这么嚣张真的好吗?

    而这两天被侍卫“抢人头”怕了的李牧,已经快步走了,决定等一会儿一定要多抢几个“人头”。见此,阿大他们只能无奈跟上。

    看着眼前黑黝黝的一片人海,他就知道错了。不过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怂。

    “将军快走,”浴血奋战的侍卫们,还记挂着他的安危。

    “这一波,浪了”李牧反思。

    逆境激发潜能,这话没错。只见人群中,李牧神出鬼没,一剑一个人头,时不时的用剑阵技能收割。身法飘逸,换作平时,他还有可能沾沾自喜。现在,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阿大他们虽然是精锐,但也架不住几百人的围攻。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更何况刀剑无眼。打到现在,他们几个都受了不轻的伤。尤其是阿大,冲的最猛,受到的伤害也最多,现在完全是靠一股意志坚持了。

    “还差五个人头,四个,三个。。。”李牧疯狂杀敌,终于凑齐了金币

    金币 1511

    军团荣耀,出来吧!

    金币 1

    装备生命宝珠、军团荣耀

    军团荣耀:加1000最大生命。被动军团,提升周围友军10%输出和免伤,并每5秒回复60生命。

    现实中,人类血量上限300。只消25秒就可以回满。

    阿三看见刚刚身中数十刀,已经力竭倒下的阿大又站了起来,张大的嘴巴已经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李牧笑了笑,终于放心了。要是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阿大他们的死伤,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军团荣耀的强大回血能力,再加上阿大他们灵活的身手,不多时就把这个据点平推了。

    (本章完)

第12章 有女小秋() 
李牧一行步入胡人营地时,迎接他们的不再是刀剑、喝骂,而是沉默。这一战,胡人男子死的死,逃的逃。而胡人女子,有些选择了投降。李牧可不敢小觑这些胡人女子,令众人将她们绑了。

    原本想将他们全部杀掉,李牧却想起来,这个时代可是存在奴隶的。这些胡人,不仅可以卖一个好价钱,更重要的是,他们可是李牧军功的证明。

    阿二他们在后方驱赶,李牧坐镇中间,阿大在前面领路。除去一些老弱病残,还有上百个胡人女子。原本的胡人营地处,升起了浓浓的黑烟。其中的财务,值钱的都被挑走了,剩下的,一把火烧成了灰。兴许是李牧他们的神威震慑住了这些胡人,竟然没有一个闹事的。只是他们偶尔忘向李牧的眼神,有些畏惧。

    行至村外,一队兵卒接引而来。至此,终于可以放心了。

    回到楚乔村,李牧等人受到了隆重欢迎。村内的老老少少都来围观。这些村民一辈子都在胡人的阴影下生活,对胡人的憎恶是最深的。眼见这一支刚来驻守的军队,取得了这么大的战果,他们都十分激动,一些老人,更是热泪盈眶,在村民的一片歌颂声中李牧几人到达了军营,阿大去寻找奴隶的买家。目前,

    金币 626

    装备生命宝珠

    思来想去,他购买了一双布甲鞋,学名“影忍之足”。这双鞋不仅加移动速度,和护甲,更让李牧看重的是它的一个属性:减少15%受到普通攻击的伤害。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其他人会技能或法术,也就是说,这个15%是实际减伤的一部分。这双鞋必须买。这样,数据面板又有了变化。

    金币 26

    装备生命宝珠、影忍之足

    感受了一下这双鞋的另一个被动:增加60移动速度。李牧喜笑颜开。这走路的速度都比得上骑马了。自此,他终于有了“万军丛中过”的资本了。

    高兴之余,李牧将从胡人部落搜刮到的财物分给了手下将士。虽说胡人部落的财物不多,但毕竟是一个部落的财物,分到每个人手上,也够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士卒们无不感激。这年头,士卒们能得到的银饷不多,吃穿也差。为了能有一口吃的,顺带为家里改善生活,这就是大多数士兵从军的理由。碰到李牧这么一个“爱兵如子”的将军,他们自然是感激不尽。

    奴隶的买家很好找,附近的城池中,就有几家以此为生的人口赎子。只是一下子处理这么多俘虏,十分罕见。这些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平分这些奴隶。

    因此小发一笔的李牧感叹道:“果然是战争财最好发”。

    这几曰,李牧春风得意,句离却忙得焦头烂额。他原本是那胡人部落的一员,他精明,有远见,靠伪造的身份混入了赵军,并当上了百夫长。其实那个身份并非伪造,而是却有其人。当年他们一对胡人去某个村庄劫掠,偶然得知了一个村民和他同名。于是,句离和同伴们,屠杀了那个村落。之后,句离便冒充那个村民潜入赵军,日常生活中,毫无破绽。

    这次他的村落被毁了,兄弟姐妹都被抓来做了奴隶,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事实上,这些年句离没少给部落通风报信。所以这个部落才敢驻扎在离赵国村庄不远的地方,并因此获得了巨大利益,部落也一天天强大起来。句离实在想不通,李牧一行九个人,怎么就打败了村中几百勇士,还俘虏了这么多人?

    这些年句离英勇作战(杀的不是自己部落的人),得到了不少赏赐,因此有些家底。此时,为了多救些族人,他一口气花光了所有财产,也只买到二十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弟被雇主拿着鞭子抽打去做苦力,自己的姐妹被富商抗在肩头去做填房(6不6),句离双眼通红:“李牧,我不会放过你的。”

    (本章完)

第13章 婚事延期() 
“日子过得有些无聊啊。”自从灭了那个胡人部落,楚乔村附近便没了胡人的踪迹。兴许是胡人也有地盘意识,哪一块归谁抢都定好了?(笑笑)

    李牧不忙的时候,,就爱去找小秋。小秋,名叫程秋,是附近一户人家的女孩,家世清白。李牧刚来的那天,就看对眼了。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队精壮的士兵,往往能够引来那些少女们的暗送秋波。虽然那些少女也不怎么样。

    起先村民们还是有些畏惧的,后来大家都知道赵将军平易近人,也有几个相识的,肯来与李牧搭话。

    “赵将军买菜啊?”

    “不是。”

    “赵将军逛街啊?”

    “不是。”

    “赵将军来看小秋啊?”

    “是啊。”

    李牧一时嘴快,不经意间说出了真相,引来一阵善意的嘲笑。小秋是普通村民,她也是李牧口中的小美女一枚。她生的美貌,干活勤快,只是有些外冷内热,深得李牧喜爱。这不,他假借巡视,去看浣衣的小秋去了。

    清晨,日光清冷,溪水淳淳。一白衣女子在溪边浣衣。只见她肤若凝脂,眉眼含春(人家是累的),葱白的十指在溪水中拎着衣物,周围溅起圆润的水珠。小巧玲珑鼻子,不时地呼出一口热气。由于动作太大,脸颊上也染上了淡淡红晕。裸露在外的臂膀,更是白嫩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小秋,赵将军来看你了。”周围的女伴调笑道。

    “哪有,他是来巡视的。”名叫程秋的女孩,忍不住出声辩解。不过,她还是偷偷瞧着李牧。想起昨晚娘亲的嘱咐,小秋脸上很快布满红霞。

    “这里有什么好巡视的,还天天来巡视,骗谁呢。”这些女伴也都是人精,一眼看穿。

    这下小秋更是羞的无地自容:“讨打!”

    “哎呦喂,将军夫人打人了!哈哈哈。。。”

    吩咐士兵自行巡视,李牧拿着一物匆匆奔来。李牧急啊,古代女孩质量不高,好不容易有一个看对眼的,还不得抓住机会。“小秋,这是卢大爷刚烙的饼,肉馅儿的。”李牧傻傻的上去献殷勤。

    “赵将军,”小秋推脱着不肯收下,但又抵不过李牧,而在这里拉拉扯扯的更是引人误解了。收下了饼,小秋呐呐地说:“多谢赵将军。”李牧摆出了一个自以为憨厚的笑容,没有说话。得想办法让她多说两句话,不然怎么叫谈恋爱。不过李牧也是不老道,不了解行情。目前流行父母之命,说句不客气的话,以他的地位去提亲,想来是马到成功的。不过这厮本就不是靠头脑吃饭的人,现在又坠入爱河,这么看,他没忘了讨好女孩,就不错喽?

    话说回来,李牧也是傻人有傻福。

    鲁大娘看着李牧迟迟没有拿下小秋,就忍不住毛遂自荐了:“赵将军可是看上了小秋?老妇倒是与她爹娘熟识,不如就让老妇做了这媒人吧。”这下李牧自己倒是迟疑了,他现在十五、六岁,小秋十三、四岁,放现代俩妥妥的初中生。这就结婚了?

    倒是这鲁大娘今天怎么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啊。狐疑地看着鲁大娘,她怎么会突然关心我的婚事?

    鲁大娘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于是就实话实说了。“小秋这姑娘苦啊,他爹是个病秧子,她娘帮人绣花,连夜赶活,早就瞎了眼睛。村里的人家都不愿意要她做媳妇,生怕拖累了家里。大娘我看着她长大,知道她是个好姑娘,就寻思着给她寻一门好亲事。你不要啊,我赶紧去回了她娘。”

    原来如此,这村里的老百姓都什么眼光?这么勤劳能干又美貌的姑娘都嫁不出去?活该让我得了。呸,什么叫活该。李牧想到此处,赶紧拦住了鲁大娘,陪着笑脸。“那就拜托大娘了。”

    (本章完)

第14章 主动出击() 
还别说,这鲁大娘真是个能人。一去一会,一盏茶功夫,就把婚事敲定了。待知道李牧的父母,都在国都邯郸,只有他自己在北境时,鲁大娘又热心地想扮演他的高堂。

    不过,“怎么有种被套路的即视感?”想到小秋家里的状况,李牧为她打起了抱不平。不就是爹娘病痛缠身么,至于连结婚都要套路?“这样的套路,来多少次我都不怕。”他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十分之欠揍。

    在装备婚事期间,李牧也没有闲着。给军中添了几匹马后,他亲自督促士兵学骑马。兴许骑马是男人的天赋(字面意思),目前军中士兵都学的差不多了。当然,大部分人仅仅是能骑而已,只有一部分人会骑,这就代表他们有资格入选骑兵了。

    在军营里转了转,发现鄂把军队管理得井井有条。“这个鄂,很有才干啊。”李牧心里惦记着。在家训练儿子的鄂,背后忽然一阵凉飕飕的,骂了一声“这鬼天气”。

    前世李牧单身二十年,所以这是他第一次结婚。此时他还不知道穿越其他世界,只当这是一次性穿越,而小秋就是和他相伴一生的人。他只想给小秋最好的。

    他手上颇有钱财(奴隶贸易),在村东购置了一个院落。又请人特意布置了一下,并且亲自上阵,忙活了半天。眼看着这温馨的小窝一点一点形成,李牧的心也变得柔软了。

    正当其沉浸在喜悦中,当夜,小秋他爹病故的消息传来。之后,鲁大娘带来了婚事延期的消息。鲁大娘一个劲儿的说小秋孝顺,以后肯定对李牧的父母也孝顺云云。总之一句话,生怕李牧不乐意等人家,让这门亲事黄了。

    话说小秋确实是个孝顺的孩子,父亲身亡,她执意要去为他守孝三年。东陵西舍都来劝她:“像赵将军这样的良配可不好找,人家万一不乐意等这三年,你就等着哭吧。”不过,小秋还是坚持为父亲守孝。

    听到这里,李牧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本就不想这么早结婚,再过三年,这还差不多。而这么孝顺的女孩,又令他格外怜惜。

    作为准女婿,李牧是要去祭拜一下老丈人的。进入灵堂中,只见身着素衣的小秋和其母程氏跪坐在地上。程氏哭得呼天抢地,小秋亦是眼泪如同掉线的珍珠,嘀嗒嘀嗒地沾湿了一片衣裳。看看躺在门板上的程父,其面色苍白,隐隐发青,怕是这病由来已久。怪不得这一家,这么急着把女儿嫁出去,是想在程父临终前,给小秋找一个好归宿啊。

    见小秋眼眶通红,泪水在眼眸中打滚,李牧爱怜地替她擦干了眼角的泪水。

    小秋并未拒绝自己进来的夫婿,她对着李牧轻启朱唇:“赵大哥,等我三年。我为父亲守完孝,就嫁给你。”小秋的声音十分悦耳。

    李牧不想他喜欢的女孩,称呼他“赵牧”这个假名字。

    于是,他紧接着说:“叫我牧哥哥吧。”

    小秋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还是糯糯地说道:“牧哥哥。”

    别人只当是亲近之人的昵称,哪知其中深意啊!

    程父下葬后,小秋和程氏又各自接了些活计维持生计。李牧见她们母女俩为生活奔波劳碌,他哪里舍得自己的心上人受苦。便把他们母女俩接到,原本用来成婚的院子,并且安排了几个相识的大娘照料着。

    现代的男人常常抱怨,女人结婚前和结婚后,完全是两个人。没想到,小秋也有这样的潜质。虽然只有十三、四岁,小秋却有了些主母的架势。一个小女孩,指挥着几个大人,将院子收拾得焕然一新。

    偶尔和李牧会面,也放下了些少女的矜持,拉拉小手什么的一点都不害羞。这是真的将自己当做赵家媳妇看了。

    “牧哥哥,你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啊?”小秋问边上与她并排躺着的李牧。

    李牧嘴里叼着一根草,双手交叉垫着脑袋昏昏欲睡。“父亲,母亲还有大哥。”

    小秋望着头上一群闪烁的萤火虫道:“能给小秋说说吗,牧哥哥的家里人。还有邯郸,那里的人都穿胡服吗。市集上的人多不多,他们也过秋社日吗?赵王长什么样,宫里的妃子美不美……”

    发现李牧睡着后,小秋停下了十万个为什么。轻轻地将自己放入李牧的怀抱里,拥着爱人,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李牧也似做了什么美梦,一抹微笑,令他整个人都生动了许多。

    (本章完)

第15章 行军夜话() 
寒来暑往,自李牧驻守楚乔村,已经半年了。“李叔父果然给我安排了个好差事啊。”他不禁苦笑道。这半年里,赵胡之间大大小小的摩擦发生过数次,却愣是没有一次波及到楚乔村。这里的地势不利于骑兵作战,胡人的骑兵大军从来不肯来这里。

    “既然如此,只有主动出击了。”想起昨日斥候的报告,李牧嘿嘿一笑:“蚊子再小也是肉。”

    此次要进攻的是一处新建的胡人据点。据斥候的报告,昨天只有三百人。李牧不知道那斥候说的是三百战士,他习惯性地算了一笔账。“三百人的部落,战斗人员也就一百多,小意思。”

    要是他知道那三百人全是战士,恐怕就不会如此轻敌了。这句话倒不是说那三百战士可怕,事实上,李牧自己就可以单挑这些人,只是他比较怂而已。那三百战士组成的“部落”本就非同寻常,有哪个部落纯粹是由战士组成?这分明就是战争的开始!

    “游击队”共三十多人,全是马术娴熟的骑兵。他们是由全军大比,择优胜者选取出来的。比起一般的胡人骑兵,战斗力还要高上一截。放到中原去,个个都是宝贝疙瘩。他们就是李牧看中的班底了。

    这次出征,李牧带上了小秋。(作死)他与小秋如今郎情妾意,一刻也分离不得。去打发一个手到擒来的“小部落”,顺便就带着小秋草原七日游。阿大他们曾经跟着李牧挑翻过五百人的部落,如今人数增加,信心满满,也欣然接受了小秋同行。而那些士卒见将军、统领都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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