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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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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

    ……

    远在范阳城的李牧,收到了捷报。

    “光和十年九月,袁绍率领三十五万大军,上伐幽州。同年十一月,幽州大将赵云,以五万兵马,将其击溃于任丘。斩敌十万余,俘虏七万。”

    看到这里,李牧笑着摇了摇头,没想到真的可以。堂下的传信士兵,欲言又止,不知如何是好。

    “还有什么事,一并说吧!”合上书信,李牧转头看那士兵。

    “禀告主公,赵将军重伤。。。不治!”

    云哥没事,不挂。

    (本章完)

第168章 雪夜救援() 
“什么?你再说一遍!”

    几年前,赵云初出茅庐,是李牧把他带出来的。当时他还信誓旦旦的,向赵云的父母保证,一定把他们的儿子安全带回来。要是二老知道这个噩耗,必是伤心欲绝。

    “小人,小人不知现在如何了。赵将军当日亲自上阵,大破诸侯联军,他深受重伤。军中的医官,也一筹莫展,只能拖得一时是一时了。”

    汇报的士兵见主公激动,小心翼翼地跪伏在地,如实交代。

    “一群废物,要你们有何用。将军都……”

    话说一半,李牧想到了急事在前,顿时没心情训斥他了。

    “梁平,本官有事外出,这两天幽州的大小事务,皆由你来掌管。”

    梁平是李牧做县令时的文书,为人虽无大才,但处事兢兢业业。一直到现在,他都在帮李牧处理军政事务。

    “臣定不负主公所托。”

    从一个小小的县官,到现在决断一州事务,梁平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即使人到中年,心性沉稳,也不禁喜形于色。

    入夜凉薄,寒风凛冽。今晚还难得下了场雪,月光也格外清冷。伸出衣袖的十指,很快就被冻得僵硬。

    车马太慢,李牧直接用“将进酒”技能赶路。自从他发迹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再干这事儿。

    厚实的裘衣,挡不住冷风的侵蚀。精致的雪花,带来的,是整个天地的恶意。李牧终于知道,那些被活活冻死的人,有多么绝望。只有亲自体会过,才能明白众生的疾苦。

    三国战乱频繁,倒免了他去特意屠杀。既然如此,他不介意,让自己治下的百姓,活得好一点。至少别再有人冻死了,回头给那些衣不蔽体的穷苦人,送些衣物,建些居所。就算是木质房屋也好啊!

    一路艰难,为了节省时间,在技能冷却时间。他主动狂奔,加快速度。

    时至半夜,才赶到任丘军营处。李牧知道,赵云一直以来,都是与士兵同吃同住。城中有舒适的府邸,那不是他的住处。

    赵云手下的人,都是从范阳带过来的。好在是这样,李牧的这张脸,在此还是很管用的。一位守门的军官,认出了自己的最高长官,客气地将人引进了军营。

    中央大帐中,火炉烧得通红,温暖如春。李牧口中,缓缓吐出一口寒气,白色的烟雾肉眼可见。

    生命垂危的赵云,躺倒在榻上。身着白色睡衣,嘴唇噏合,两眼无神。

    “子龙,我来了!”

    李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一刻都不放松。

    神装效果发挥,军团荣耀,每五秒一次大回血。赵云脸色渐渐红润,扭曲的面孔逐渐放松,最后安然入梦。

    营帐中悄然无声,只剩下燃烧的炉火,偶尔发出几声轻响。

    夜尽天明,李牧朦胧地睁开眼睛,发现赵云正在出神地看着他。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李牧趁势把手抽回来。两个大男人手牵手,有点那个太啥了。

    “伤势如何?好点了吗。”

    “多亏了主公的宝甲,可惜它已经损坏了。”

    赵云说话一如平常,看来伤势已经好地差不多了。

    (本章完)

第169章 加快统一() 
“一件软甲而已,不必挂心。倒是你,一声不吭的,这么拼命。害我担心了这么久,你的性命可是,整个幽州都及不上啊。”

    李牧面对赵云,耳提面命,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主公有难,云万死不辞!”

    两人互诉衷肠,画面感人。

    那件金丝软甲,李牧拿出来看了一眼。上面的金丝,都断开散落了好几处,松松垮垮的挂在胸前背后。当日战场的危险,由此可见一二。

    一甩手,李牧将那残破的宝甲,掷于地下。眼神中,寒光一闪而逝。

    “子龙,冀州如今防务空虚,整军出击!”

    赵云一想,这事儿大有可为,欣然应是。

    冀州安平、钜鹿两郡,是韩馥的势力中心。其余诸郡,有些是不受重视,如清河、博陵等。还有一些,甚至根本不归他管,就像渤海、章武一带。

    河间郡,是幽州与冀州的交界。兵力大损的韩馥,只是象征性地,派了几千军队震守河间。再加上当地的民兵、后备军,以及维持治安人员,刚刚一万出头。

    用不着李牧出手,手下的士兵,轻易地摆平了他们。

    之后是博陵、常山、安平。遇到超过一万的军队,李牧一个大招,顿时世界清净了。

    钜鹿信都(或是邺城吧),韩馥令手下三万士兵,坚守不出。

    “李大人,上次小弟受了袁绍的蛊惑,才对幽州用兵。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记前嫌,韩某感激不尽。”

    合上信封,李牧悠然一笑,“韩馥来求饶了啊!”

    可惜了,无论他再怎么感激,也比不上整个冀州重要。

    提起宝剑,“将进酒,杯莫停!”

    信都城头,出现了李牧的身影。旁边的一个小兵,看见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警惕心很强。

    “你是谁?”

    “我是你爹!”李牧怎么可能,跟一个小兵解释。“拜拜~”

    刷出大招,“青莲剑歌”的剑气,密布整片城墙。现实中的建筑物,不像游戏中那样,不受剑气伤害。

    “咔嚓,”青石城墙,块块碎裂,“轰!”砖石坍塌,将所有士卒的残肢碎肉,埋葬其中。

    “后世有大合唱,现今有大合葬,不错不错。”

    军人本来就是一个杀人的职业,既然要杀人,那么被杀也在情理之中。这些士兵死在战场上,已经算是死得其所了。李牧一点愧疚感都没有,他还不经意间,给他们造了个墓地。要是这些死去的士兵,再爬起来给他道谢,他一定欣然接受。

    城墙都毁了,幽州军畅通无阻,直接冲进信都城内。韩馥没想到败得这么快,逃之不及,被生擒活捉。

    “韩某见过李大人,”韩馥见了李牧,姿态放得很低,“罪臣愿意将功补过,劝降清河等郡。”

    “不需要,你还是去死吧。”

    李牧毫不掩饰杀意,因为没必要。

    韩馥又惊又怒,“李大人,做人留一线。须知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喔,你动手吧,本官保证没人拦你。”

    这韩馥已经昏头了,李牧可是满六神装的。一个小兵都不如的人,想杀他,一定是喝醉了。

    事到临头,韩馥反而无从下手。手中兵器早就被没收了,拳打脚踢一点用都没有。

    (本章完)

第170章 大唐建国() 
层次相差太大,再怎么抵抗,亦是徒劳无益。

    普通人的身体强度,相当于召唤师峡谷中的小兵。那些勇猛的武将,可以算作超级兵。英雄不会在意小兵的数量,更没有听说过,有害怕小兵的。任他数目千千万,一把饮血剑在手,无伤灭敌。

    建安二年,袁术称帝,国号“仲家”。这时,李牧已经攻下冀州、青州了。

    “主公,袁公路自号仲家天子,占扬州、豫州、司隶及荆州之南阳、汝南等郡。天下诸侯,无人能与之争锋。”梁平说这话时,情绪很激动,“唯有主公,独占幽州、冀州、青州此三州之地,此时正是正名良机。不如趁势而起,即日在北地登基,与袁公路南北而立,可使天下归心!”

    李牧瞥了一眼梁平,后者在想什么,他心里一清二楚。作为跟着他时间最长的老干部了,等他做了皇帝,梁平怎么着,也能捞个三公当当。太尉、司徒、司空,总有一个位置适合。再不济,太仆一定是跑不了的。

    “准!”

    历史上袁术因为称帝,导致群雄共讨,没活过两年。至于同意梁平的建议,一方面,做皇帝很威风。另一方面,他正求着有人来送人头呢!徐州陶谦,荆州刘表,益州刘焉等人,为人处世态度非常好,李牧不好意思下手啊。

    同年十月,以北方三州为基础,李牧自封皇帝,国号大唐。取这个国号,只是图个吉利。唐朝往往给人以,强盛繁荣的印象。

    冀州邺城,原先的州牧府,已经被扩大改建了。甚至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要增添修筑工事。皇宫的建造,按洛阳宫的布局,一一对应。

    大殿中,一人皇袍金冠,端坐高台上。一个小太监,捧着圣旨宣读,

    “奉天承运,前将军赵云,敦睦佳仁,轨度端和,无怠遵循。昔年救幽州于危难之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兵法娴熟,韬略在胸。领太尉之职,加封长胜侯。”

    “太守李拓,敬慎居心,率礼不越,领司空一职。”

    “郡丞梁平,勤勉明睿,雍和纯粹,封为司徒。”

    ……

    袁绍与袁术是表兄弟,袁绍面貌俊朗,交友广泛。袁术是袁家正统,其父亲袁逢,是汉灵帝末朝司空。这哥俩呢,从小就不对付。袁绍自认为有才能,看不起公子哥一样的袁术。

    袁术呢,因为是本朝三公之子,心高气傲,同样看不起庶出的兄长袁绍。其实这两人,半斤八两吧,袁绍能力并没有他自己想象的,那么强大。诸侯讨董,他做盟主命令不动别人,最后还是靠孙坚攻下洛阳。

    孙坚是谁?事实很打脸。孙坚是豫州刺史,袁术手下第一大将。能收下孙坚,这袁术也是走了****运。几年时间,就帮他打下了,纵横四州的地盘。历史上,孙坚在进攻刘表时战死。要不是这样,袁术的皇帝,也许能做十年以上。

    袁绍当年,被董卓封为渤海太守。现在整个冀州,都被李牧拿下了,他这渤海郡老巢,自然是丢了。按理来说,去投靠袁术比较好。可是袁绍拉不下这个脸,去了青州曹操处。

    没过多久,青州也被拿下了。这下好了,连曹操都丟了,安身立命之地。

    (本章完)

第171章 南朝北朝() 
汉灵帝之后,有少帝刘辩,陈留王刘协。这两人一无亲信,二无兵权,是以任其称孤道寡,大家明面上都认可。

    可袁术就不行,他本就是南方诸侯霸主,对其余势力的威胁太大了。

    十八路诸侯,地位上是相当的,袁术想当皇帝,他们可不同意。群策群力,发挥出的战斗力,十分恐怖。

    纵观历史,能称霸一时的人物,少有智商欠缺的人。不过袁术是个例外,出生名门正统,四世任三公之位。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振臂一呼,轻易地拉起一支军队。

    机缘巧合下,又得“江东猛虎”孙坚。开疆拓土,少有败局。南方各路诸侯,难以于之抗衡。

    这一次,可能又是冥冥中的****运吧。李牧的回应,恰到好处地,改写了天下大势。南北两帝并立,没有人再傻到,嚷嚷着大汉囯祚。改朝换代成了必然,袁术一下子,从众矢之的,变成了香饽饽。

    在兖州偏安一隅的,袁绍和曹操,无可奈何之下,投靠了袁术。好歹是兄弟,待遇差不了,只有面皮上过不过而已。果然,袁术见袁绍来投奔,冷嘲热讽了一通,最后还是赏了个官职。

    “太尉大人,大喜啊!”

    一日赵云上完早朝,在皇宫门口,被一个家仆拦住了。

    “宫门重地,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周围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在看着他们。赵云脸上一板,呵斥这个不懂规矩的仆役。

    “是,大人。”圆脸仆役小声答道。

    “说吧,有什么事,追到这里来通知。”整理了一下朝服,赵云问道。

    “夫人早上犯恶心,大夫看过后,发现夫人有喜了。”

    吸取教训,仆役用陈述的语气,缓缓背出了这句话。

    “什么!太好了!”

    忍不住激动,赵云大声喊出来。旁边的仆役撇了撇嘴,你自己还不是一样大呼小叫的,下人没人权啊!

    退朝时间,宫门口来往频繁。很多人都听到了,他们两个的交谈。

    “恭喜赵大人!”

    “下官等着喝满月酒了!”

    ……

    “哈哈,少不了你们的。”

    与同僚招呼了两声,乘着官撵,赵云兴冲冲地赶往府邸。

    太尉府前,早早的有人迎接。

    “大人,大夫说,夫人怀的是个小少爷。”

    门房只管拍马屁,大夫又不是精密仪器,哪里能断定是男是女。

    “看赏!”李牧金子一大把,平时多多少少,分给臣下毫不心疼。连带着赵云,一起化身大土豪,一言不合就赏钱。

    门房同学,盼的就是这句话,喜滋滋的领赏去了。

    赵云的父母,是冀州常山人。早在李牧吞并冀州时,二老已随之定居钜鹿。

    终于可以抱孙子或孙女了,二老笑容不断。历史上,赵云生了两个儿子,这次很可能,就是个小男孩了。

    南北朝,出现在了汉末,代替了三国鼎立。各路诸侯,纷纷择木而栖。

    袁术家世好,但是脾气臭,狂妄没脑子,得罪了不少人。而李牧没什么背景,也没听说什么性格缺陷。选择两人的诸侯,相差无几。

    当然了,这只是外人的看法。李牧根本没有把袁术放在眼里,放任他嚣张跋扈,只不过是等所有人站队完毕,好一网打尽。

    看起来势均力敌的南朝仲家,与北朝大唐,风云只在某人的反手之间。

    终于赶上了!今天出去玩,第二更晚了点。

    (本章完)

第172章 青铜选手() 
袁术做了“仲家天子”,骄奢淫逸,纸醉金迷。先是广纳妃嫔,扩充后宫。后又苛捐杂税,淮南等地,大受其害。

    “好坑啊,这袁术,明显是青铜选手啊!”

    李牧愁容满面,收集紫晶币的任务,仅仅完成了三分之一。敌人不够强大,怎么能凑齐强大的兵力,让他杀呢?

    近来老是有人,来投靠他。看来所有人,都比较看好他。

    “唉,只能来一波,小学生操作了。”

    为了壮大袁术一方,李牧只能秀一下他的智商下限。

    大唐初元二年,兖州刺史刘岱归附。高祖皇帝见其面貌英伟,令左右剃其须发,语曰:“尔可扮演唐僧取经。”刺史刘岱自觉受辱,举州归袁氏。——《大唐正史录》

    没错,这就是李牧干的。不逗比一点,别人怎么知道你是青铜选手?

    经此闹剧,袁术的人气哗哗上涨。诸侯对比了一下,发现袁术还是可以的,有希望能上白银。没有人知道,李牧竟然有这么奇特的意图,都把他当成了,猴子请来的救兵。

    兖州处于南北势力的交界,有效地分割了两大帝国。当整个兖州归附袁术,两大势力算是接壤了。

    自那以后,“黄巾残党”异常猖獗,经常袭杀官军。这事儿是李牧做的,没有留下姓名。而兖州最大的势力,黄巾军自豪地接下了锅。

    随后就到了扬州、豫州,徐州一带。如法炮制,一个个官军据点,沐浴在锋锐的剑气中。除了赶路稍显费时,没有任何人,能在刻意屠杀中幸存下来。

    血肉撒了一地,说是尸山血海,也不为过。灰白的军帐,化作一块块鲜红的碎布。

    “太无敌,找不到对手,也是种无敌的忧伤。”

    行走在鲜血染红的大地上,不自觉地,感受到了孤独。普通人的生命如此脆弱,他可以随手灭绝一大片。为了不做蝼蚁,为了逍遥自在,无论如何,都要坚持走下去。

    半年后,各地州郡的军队,全都被团灭过了。有些地方,甚至被收割了第二茬。

    没有人知道原因,也没有人知道何时结束。恐怖的气氛,蔓延在这里。参与过掩埋尸体的人们,那种处处残肢碎肉的景象,他们终身难忘。

    上到袁术的伪帝国,下到一个小小的县衙。迫于压力,解散了大半。唯一没有受到影响的,只有大唐国土了。

    早在临行前,李牧就与近臣交代过。要是他三个月没回来,就可以另立新帝。如今已经半年了,想必新君上位多时了。紫晶币也收集得差不多了,随时可以离开。

    在这里生活了许多年,一下子要离开,还真的有点舍不得。

    李壮人不太机灵,不知道他能不能适应,现在的皇帝生活。吴氏没有丈夫的消息,也不知道要伤心多久。除此之外,大约只有赵云,会真心怀念他吧。

    罢了,这些人,都有了各自的富贵人生,没有他一样能好好地活着。要是他前去看望,只会给别人带来困扰。

    “老爷爷,你小心,车来了!”

    李牧正出神时,旁边一个小女孩拉了下他。

    街道上,一辆质量不错的马车,疾驰而过,差点与他相撞。

    (本章完)

第173章 回归故居() 
“臭老头,想死滚远点,别脏了我家公子的车!”

    马车去而复返,驾车的大汉,当街破口大骂。

    “你是谁家的下人,主人没管教好,当心大祸临头啊!”

    一个小奴才,都敢朝他大喊大叫。李牧毫不客气,立马反唇相讥。

    那车夫仔细打量,发现这人只是寻常麻布服饰,不似大富大贵之人。这样一想,胆气见涨,

    “你这山野村夫,该不会是要请你村长来吧?没长眼的狗东西,县太爷公子的车架,也是你能冲撞的?”

    听了这话,李牧毫无反应,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吗,搞得好像什么大人物似的。眼界不同,看人的心态亦是天差地别。比如旁边的小女孩,吓得脸色煞白,

    “求求你饶了我们吧,老爷爷他不是故意的!”

    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小女孩磕头求饶,周围人纷纷投来异样的眼光。就在车夫受不了时,马车里传来一声,

    “算了,我们走。”

    “是,少爷。”赶车大汉如蒙大赦,擦了擦脸上汗水,又转过头来,恶狠狠地对两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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