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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肉-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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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那副认真殷切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似乎除了上课,被水心强拽着逛街,去陪师兄弟们练功外怕是什么都不懂吧?

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也是趁机放开他的脸,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许诺的未来,怎么想都是虚无缥缈且不可信的,而且还是出自一个帝王之口,喂,孩子,你知不知道将来你可是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贫尼就算当一辈子的光顾也不想跟那么多女人争宠吧?

关键是贫尼我对你这个小娃娃根本就没兴趣啊。

他皱起眉头,这反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伸手又捏了一把,笑着说:“这还有个孩子样子。”也许是皇帝的架子一天摆到晚,摆了这么多年,明明还是个花季少年却看上去一点活力都没有,我笑着说:“陛下,倘若我真变成王爷的义女,就是你姐姐了,你难道想喊我姐姐不成?”

他双眼一亮,我又道,“所以义女之事还望陛下就不要再提了,我这样很好,真的很好。”

那双眼又黯淡了起来,我又拍了拍他,笑道:“陛下,你长大了,只能让我仰视。”

我和小皇帝说了许多,话题围绕着他转,伤了人家的心也总要安慰一二吧?

虽然感觉他今天和前些日子不同,但我也只是觉得他或许是叛逆期过去了。对了,想到此处我还有些遗憾来着,我居然都没有过叛逆期,啧啧,真是太让人惋惜了。

说到无聊的时候,小皇帝话题一扯,扯到了朝堂。

本来还有些蔫蔫的他说到此处,双眼就多了几分神采,我不由多嘴了句:“陛下,以后要当个明君啊。”

他笑着点头,弯着眼睛,一身明黄,让我看的十分顺眼。

快到午膳的时候,有宫人来请,我被他扯着袖子并排走着,快到亭子的时候,我听他说:“不喜,我会当个明君的。”

我应了一声,跟着附和,陛下一定会是一代明君。【。 ﹕。电子书】

明君是不会娶个尼姑当老婆的,我觉得我忽悠的十分成功,十分成功啊。

让我觉得只得庆幸的是,太后在用膳的时候并没有提及义女的事儿,好似那已经变成了过眼云烟,我觉得浑身舒坦的同时,饭量也增了不少。皇宫的御膳味道自然不差,可能让我吃着舒服的时候委实不多,于是吃啊那个吃,等放下筷子之后就见太后和小皇帝两个人都在看着我,眼中或多或少的都带了那么点笑意。

幸好我这脸皮一向不薄,只当做没看到。

午饭后太后就将小皇帝打发走,又与我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话,有她还是姑娘时在家时的生活,她似乎对那段岁月格外思念,笑容甜蜜且温柔,好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我一边感慨着一入后宫深似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陪她说着话。

怕她渴了,见女官奉茶上来,我起身接过双手递到她面前,她笑笑,轻啜了口茶水,仿佛也借由这个动作收敛了心情,对我道:“不喜,虽然你是个出家人,但是我从没拿你当出家人看待,你知道对一个女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她凝望着我,眼中已经没了方才的笑意,再认真不过。

30。腻死人的温柔

溺毙其中也心甘情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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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太后认真的态度稍稍感染了下,于是用心的去想这个问题。

倘若是我穿越前,让我想这样的问题,我大约会想,房子吧。

我穿之前才不过是大二,家里老爹老妈都曾认真的讨论过要不要给我买一个房子的问题——估计他们觉得我这个样子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还不如先买个房子帮我供着,反正房价还是会该死的往上涨啊涨啊涨的。

谁知道穿了变成了小尼姑,我居然还能有人喜欢,而且还是两个,两个哎!

两个争一个,咱也能算是抢手货了吧?老妈知道一定会乐不可支吧?

可在这里呢,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嫁对人罢了。

听我这样说,太后浅浅一笑,伸手拍拍我的肩膀,那副慈爱的模样让我有些别扭,且不说我不是她闺女,就算是我心中的老娘也永远只有那一个会在看八点档的时候擦掉眼泪就让我找个混蛋东西回来的女人。

太后就这样亲昵的拥抱着我说:“你说的对,嫁对人。”

她看了看身边的宫人和女官们,最后挥挥手,只剩下了身边的一个女官长。

我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却不想她张口就说:“当初我是不想嫁给先帝的。”

我心中一凛,默不作声。

我从小都不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尤其是这种故事。



等回到家里,我一回到谛听院就去找云惊蛰,和想象中的一样,这人一点都不听话,没躺在床上不说,见到我也脸不红心不跳,手里的烟枪也不藏。

我也懒得管他,只是一双眼睛在他身上从上往下瞅了几遍。

那人如今的脸皮也厚实的很,一点也没不好意思,等抽的差不多了才将烟枪往我面前一放,用十分遗憾的眼神看了它一眼,又看了看我,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来,对我道:“拿走吧。”

我没好气的给他收起了烟枪,然后又帮他取了一件薄衫披上,又看了看他面前那张画儿,惊讶的眨眨眼,再瞅瞅他。

司马博雍这位才名冠京城的殿下,自然是琴棋书画文章样样拿得出手,他偶尔也喜欢画点画儿,但并不多,每次画也都是画点什么水墨山水来着,我不喜欢,也不怎么关注。可谁想,今天这人居然玩起了碳素。

我瞅了瞅他那爪子,啧啧,刚刚怎么就没瞧见呢?一边从袖子里取了帕子帮他擦着,一边数落:“你画完了能洗洗手吗?喊个人进来伺候你来人家会累着吗?”

他瘪瘪嘴,这种故作的可爱可是看在我眼中却是十分可爱,哼了一声也懒得数落他了。

他却玩上了瘾,似真似假的跟我抱怨着:“人家抱病的时候居然舍人家而去,人家辛辛苦苦一片赤诚之心尽赋画中,可你居然只是看了一眼,一眼哎!”

我冷眼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力道重了一些,某人顿时收起抱怨之声,陪笑道:“阿肉,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我那个不孝侄儿又惹你生气了不成?”

我看着他没好奇的哼了一声,数落道:“现在怎么不人家来人家去了?现在怎么不继续哀怨了?”

他可怜巴巴的眨着长睫毛,我心中怒火更胜,就这张脸,看看,看看!有几个会把你个混球当成三十多岁的大叔的?要不是每天上朝都要坐轿子,偶尔出门溜达也坐马车,就这张脸在京城里抛头露面上那么两三天,还不知道要给我引来多少……情敌!

伸手戳戳他那张脸皮,捏来捏去,揉搓的火气降的差不多了之后才喊了人进来,又把他那双没擦干净的爪子亲自帮他洗干净,末了又把人打发走,这才有心思去看那幅画。

这人也真是恶趣味,其实画了两幅,第一幅就是引爆我的怒火的那副,五短身材,光头,萝|莉幼|齿的模样,脑袋上还顶着一个光环——如果不是我考虑到自己的尼姑身份,我一定以为这丫的是在嘲笑我圣母。

可画的虽然不合我的心意,但撇开那光头和萝莉样,仔细看还是一个挺可爱的姑娘,眉清目秀,恩,咱觉得不喜的壳子还是不错的。

而第二幅让我看的时间长了点。

好吧,我承认,是很长一段时间,长的我都不舍得放开了。几年的时光,我都已经快要忘记我之前的长相了,可这个人居然画了出来。

我不好说这是什么感觉,因为自己也形容不上来,但心里却在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话,他是爱我的,爱的是我,骆柔。

短发平胸,身高足以让不少男人自卑的想去踩内增高,脾气不好,拳头永远比脑地反应快。

可如今看着画上的这个人,我怎么会不敢动?又怎么能不敢动?

我从不看什么偶像剧,对水心那丫头的一堆恋爱哲学也不屑一顾,从不愿去想将来某天会不会有人会爱我,但幸福降临的滋味,足以让我铭记终生。

以上是俺的感动,恩,那么以下,就是俺的怒火鸟。

我小心翼翼的将画纸又放下,看对面那个人一脸“我有才吧,爱我吧,快表扬我吧”的表情就冷笑一声,随即伸手,没有丝毫犹豫的就用出了我娘对付我爹每用必爽的绝招,扭耳朵!

我捏着他的耳朵恶声道:“说,那画是怎么回事儿?”

云惊蛰无辜的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全是不解,看的我火气又腾腾的烧了起来。

我狞笑,看着这混球说:“你最好给我坦白交代,那天巷子里那么黑,我都没记住你的样子,就算你对我有些印象又能画的一丝不差?我自己都快忘记自己的样子了,你居然比我记得还清楚?”

我脑子里又蹦出了多年前这家伙喊出的阿肉。

当时这货跟我说,这都是水心那丫头在他面前叽叽喳喳的结果,可现在我要是再相信他这说辞我就是猪!

“哎呀呀,女子动口不动手嘛,阿肉啊,快放手,这样子让人进来看到多不好。”因为我手上加重了点力道的缘故,这厮也开始求饶。

我冷眼睨着他,说:“让我放手也行啊,跟我说清楚,不然你给我等着!我要给你好好清算一下旧账!”说完就松了手,看他可怜巴巴的揉耳朵的样子,一边心中告诉自己,不能心软,怎么没见老娘对老爹用这手的时候手软过?可见还是不太疼的。可视线落到他那红通通的耳朵上之后,又有些懊悔自己刚刚的力道太重,毕竟我老爹当时年近五十的人了,还是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云惊蛰怎么能跟他老人家比?

他揉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才有些不情不愿的对我道:“那个什么,我们是有亲戚的对吧?”

我点头,继续保持自己的威严模样,对待疑犯绝对不能姑息!

温润润的眸子落在我身上,带着笑意,嘴角也是高高扬起,说:“因为是亲戚的缘故,所以我很早很早就听闻过你的大名了。”

我顿时一头黑线,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说的就是这样吧?要不是老子太爷们,太特立独行,估计也不会被这小子记住了。

他又道:“于是,那个,咳咳,我后来听的越多就觉得你越有意思,后来你表妹在我面前也没少说你,说的我觉得不见见你吧,就心痒痒,后来找了个机会就看了你几次……”

我说这话有矛盾吧!什么叫找了个机会看几次?

还有,老子一个女孩子没去围观你这个大帅哥就算了,你居然去围观了老子这个假爷们。这对比,这结果,这意外,让我很受打击,差点吐血三升。

拳头握了松开,松开了握紧,可最后还是没舍得往那个一边忍着我一眼就能看穿的笑意,一边可耻的扮可怜的家伙,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难得骂了他一句:“臭不要脸的!”

这话是学谁的我倒是忘了,但是觉得用在此处却是甚为合理,甚为妥帖。

那人被我骂了一句居然也没什么痛痒的样子,反倒是又有些洋洋得意道:“虽然只是看过那么几次,但我的记忆力不差吧,我们家阿肉的样子我怎么可能忘记呢?”

我冷笑,揭他的短——“既然你这么着说,那是谁晕晕乎乎的找小爷借打火机,间接导致我们两个人被雷劈的?”

那人果然不再显摆自己的记忆力,只是清咳了一声,琉黑眸子望着我,浅浅笑意可以化成腻死人的温柔,说:“师太,那你也可以跟我说说,今日进宫究竟是什么让你火气这么大吗?”

31、当年的正太,如今的美少年 。。。

师太啊,你现在的心态是“贫尼的继子只能贫尼欺负,别人欺负贫尼暴走”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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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瞧了瞧他,司马博雍的脸,司马博雍的头发,司马博雍的病壳子,全都是司马博雍的,我爱上的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这幅模样,所以有时候我心中明明知道这一点,但还是会忍不住的去钻牛角尖,云惊蛰你个混蛋不要太招烂桃花啊!

云惊蛰伸手揽住我的腰,我趁机靠在他肩上,小声对他说:“你画你自己给我看好不好?”

这个自己,自然是云惊蛰的模样,而不是司马博雍的。

我想看看他真正的模样,是不是如水说的那么好,是不是如我老妈念叨的那样完美,但倘若没有,也无妨,我只是想看看我爱的人罢了。

当然,我虽然不是颜控,但倘若云兄穿越前的模样真的有点那么对不起国家的话,我真的会狠狠吐槽他的,这种大好时机我又怎么能放过呢?

他有些为难的看着我,那小剑眉蹙的紧紧的,也不说拒绝的话,用那双琉黑的眸子望着我,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委婉的表示一下自己的立场。

我哪里管他?嘴角一扬,直接帮他铺了新纸,又帮他挽了挽袖子,然后道:“不是都说红袖添香吗?王爷,用贫尼帮您削炭条吗?”

他只得叹了一口气,无辜的看着我道:“娘子大人,等下可千万不要说我自恋哟。为夫真的生的……哎哟!”

我收手,他老实。于是我再次感慨扭耳朵和捏软肉什么的,可以世代流传到现代也是女人收拾男人的最爱法宝果然不是没原因的,效果刚刚的啊。

他伏案作画,我在身后瞧着,原本只是好奇,可看到后来还真有点不舍得移开眼睛了。

云惊蛰不屑司马博雍的容貌,不是没原因的。

水心表妹这妖精单恋一只草,不是没原因的。

我老娘只恨他不是她所生的,更不是没原因。

等他放手,我一边从他袖子里取出他的帕子给他擦着手,一边问:“累不累?”

我也不知他有没用午膳,只是看他现在背靠椅子头靠我胸口的模样,就知道他困乏的厉害。替他轻轻按摩着太阳穴,不想他的手摸了上来,我本想拍掉他这禄山之爪,但又想,安禄山那模样,他曾经和现在的模样,说他这爪子是禄山之爪还真是委屈了他了。可谁想就是这时候,这人已经将我的手攥在了手中,不安分的捏来捏去。

我用另外一只手点点他的脑门,佯装不悦:“欠揍了是不是?”

“哼,嫉妒我如此英俊就直说,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做帅哥。”

呃,不得不说,这家伙有时候猜我的心思猜的还是很准的。

这样腻味了没多久,天色就渐暗了,我本不想开窗,直接命人点灯,就听他说:“柔柔,我们出门携手看夕阳好不好?”

肉和柔的区别我还是听得出的,瞥了他一眼,就见他嬉笑着一张脸,虽和这身体原主人的气质完全不搭,但看上去还是好看的过分,又想起那些莫名其妙的烂桃花,我心里哼了一声,一面数落着他一边道:“自己不嫌药难喝就出门试试。”

见他瞬间失望的表情,又心软,挣开他的双手,帮他开了窗户,于是携手还是携手,只是不太雅观罢了——两颗脑袋伸出窗外看向西方什么的……



我让人将那三幅花都装裱了起来,想着以后经常翻看。

而后用晚膳,是老关亲自送来的。这位美大叔可没他家主人BT,岁月可并没有放过他,两鬓都略有斑白。他亲自命人传上来晚膳后才对云惊蛰道:“王爷,离魂回来了。”

云惊蛰“哦”了一声,用眼睛斜了我一眼,我只当做没看到,什么也没看到!

前几年我和离魂两个人掐架掐的厉害,云惊蛰也不太好偏袒谁——好吧,实话是他觉得小正太被我欺负的太可怜,又碍于我的淫威什么的,不敢帮小正太主持公道,于是索性就将小正太送出去读书,颇有成绩。

如今京城中,谁不知道王府出了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少年郎?

而且送去上学的时候,名字也给改了下,叫司马离,每旬放假一日,那小子回来之后他就一口一个离儿的喊着,那是一个眉开眼笑,每每都看的我火大不已。

而离魂每每这时都微笑看我,微笑打招呼,微笑再微笑……这叫得瑟这叫显摆吧!

身为一个不怎么小家子气的人,我当然不是一个会跟孩子斤斤计较的人,看,小皇帝那么可恶的想摸我的脑袋我不是也没把他怎么着吗?虽然我也没胆子把他怎么着,但从这里也能看出我的本质是一个善良的人,绝对不欺负小孩。

而我对离魂那也是相当不错的,只是适当的……“挑逗”了下吧?

想来离魂看到上面那醒目的两个字一定会想气的吐血的,但我说的是实话啊,我不过只是想着法儿的逗他生气罢了,这孩子生气时那想炸毛又碍于云惊蛰在场而不得不作罢的模样可是我的最爱啊最爱。

想到这儿,我又想起刚刚云惊蛰挪揄的眼神,趁关大叔亲自去喊离魂——这位美大叔对离魂甚好,甚好啊,好到估计真的以为这孩子是他家王爷的娃呢。于是,我开始笑声威胁某人:“刚刚你 那眼神是什么意思?”

某人端着酒杯似模似样的闻了闻,然后轻啜了一口,道:“这酒的滋味可真淡啊,哎,真想念二锅头。”

我瞪他,说:“你老兄也十分想念120吧?”嫌命长了是不是,再念叨下去药酒都没得喝。

呃……我发现最近这几年,我和我家母上某些思维终于靠拢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改造吗?

离魂进来之后先对云惊蛰行了一礼,笑吟吟的模样,让我不得不承认,虽然这孩子个性那什么了点儿,但还是一个丰神俊美的美少年。

美少年的视线转到我身上的时候,则挑了挑眉头,眼神么,在我看来那是相当的不善啊。

云惊蛰在下面扯了下我的袖子,然后轻笑着看着离魂道:“看你的头发还带点湿气,回来先沐浴了?”

当年的小正太如今的美少年红着面皮点点头,我看着这两人,视线在他们两个人身上看来转去的,心中其实十分满足。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离魂是云惊蛰一手养大的关系,离魂的容貌气质其实更像云惊蛰——好吧,是云惊蛰COS的司马博雍。小皇帝的容貌虽然俊美,但也许是从小接受帝王教育等关系,和司马博雍的气质并不像,但离魂却不是,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像极了云惊蛰扮演的司马博雍。

于是,不光王府的人都将这个没名没分的离魂少爷当成了他的私生子,外面这样想的人更是不知有几凡。

我曾经对此有些不解,不知道司马博雍当年留着这个孩子想做什么,也不明白云惊蛰为什么对离魂这么好,但现在看着让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同桌吃饭,容貌同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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