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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肉-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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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身边又并非没有女官伺候。

后来她死不喜也在她死后得了一样的病,自然又是一件疑案。可真让我起了疑心的,还是我刚穿越的当晚,主持师太和不言的对话。

我当时想,我穿越的这人真倒霉,居然是一个私生女。

又想,这摄政王和他哥哥的女人生的孩子——他那哥哥的女人还是他们共同的表妹,这会不会间接影响到我的智商啊?

后来,我得知我要去王府,就想,这阴谋终于要来了?【。 ﹕。电子书】

穿越本身已经很倒霉了。

我和云惊蛰更倒霉的是一个穿成了尼姑,一个穿成了病秧子。

更更倒霉的是,一个一穿越就当了私生女,一个当了人家的便宜老爸。

当然,我在这一点上,应该比他更悲痛一点,如果我有蛋蛋的话,这种悲痛到了极致的心情,应该可以称为蛋疼。

毕竟么,是我要喊他爸,不是他喊我妈。

我和云惊蛰两个人同睡一张寝台,两个被窝,肩并肩。

我问他:“你说这老天是不是也太狗血了一点了,好好的穿了就穿了呗,还要让我们两个不得不上演一出狗血剧,我可不想喊你喊爹,你还是继续拿离魂扯旗吧。”

云惊蛰头枕着一只手臂,也没盖被子——他说他白天已经都在被子里捂了一天了,晚上就让让他放放风吧!

他如今这张脸,我看了就没辙,更何况他有意扮可怜?

于是他枕着双臂不说,另外一只手还抓着烟枪那是一个吞云吐雾,还翘着二郎腿,得意洋洋。

云惊蛰徐徐的吐出一口烟雾,一脸舒爽的说:“饭后一支烟啊,咱虽然没烟,可现在也照样快活赛神仙啊。”

我最见不惯他这模样,和他这张脸要多不协调就多不协调,真是浪费了人家司马博雍的那张脸。

我哼了一声,对他说:“我说,你能不能先跟我说说正事儿人,你难道还真想让老子喊你爹不成?”

“嗤——你想喊我还消受不起呢,这事儿你就别管了,安安稳稳的过上几年日子,等你长大了,我再把你嫁出去,就真当个嫁女儿一样把你嫁出去。”他又喷了一口烟,蓝色烟雾弥漫在我们两个之间,我看不真切他的模样,只是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来。

虽然“抱恙在身”,但府上多了的不止那一堆堆的奏折,更多了许多人来拜访。

这些有些为国事而来,有些则是为司马博雍这四个字而来,让这府上很是热闹。

云惊蛰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让我和离魂就在他的身边伴着,有时会听他与人讨论上一天的国事,有时也会见他三言两语将人打发,却在那人尚未离开时训斥上我几句,我自然是要伏低做小乖乖练字的。

我写的字并不好看,而云惊蛰这时候已经能写出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我笑着对他说,云惊蛰,你越来越像司马博雍了。

可我有什么总是忍不住在他抽烟的时候想,究竟是他越来越像司马博雍了呢,还是司马博雍越来越像他了呢?

陪在云惊蛰身边的时候虽然多些,但有时我也觉得苦闷,又想着那四位身上不知道还有什么特殊使命的师姐,便时常回去探望。

不言师姐多半还是会亲切的拉着我的手与我说些八卦。

但其他三位师姐,最多只是与我笑笑,说,不喜你过的可好?不喜你可有认字?不喜你可想念庵子里?

后来我就渐渐不去了,既然她们不动声色,丝毫不急,我又怎么能先着急呢?

云惊蛰其实是一个很有毅力的男人。

我这人通常是不夸人的,也很少有对谁服气,外公家有不少好儿郎可能被我称上一句的,却也只有一人罢了。

能让我另眼相看的男人,云惊蛰是第二个。而可惜的是,我却不曾再有机会可以看到这个男人的真面目了。司马博雍的脸,终究不是他的。

他既说了要锻炼身体,便真的做了,我每天伴着他,看着他气喘吁吁,看着他满头大汗,最后看着他步履蹒跚。

他这样的身体,就算能坚持跑步锻炼又如何呢?

可渐渐的还真见了些气色。

他曾对我说:“我看司马博雍这身体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不可救药,只是这人将自己看的太娇贵了,也不曾锻炼,自然越发的显得病的重罢了。”

他说着说着还眉飞色舞了起来:“这跑一跑还是有些成效的,最少每天早晨……”

话说到这时候,他突然住了嘴巴,然后面带懊恼的看着我,说:“你能不能文静些像个姑娘家,弄的我都快把你当成男人了。”

我自是不以为意,摇摇扇子,说:“你还害臊?当我没看到你今天早晨升早旗?”

他便面红耳赤。

我笑,且笑的得意的又摇了摇我的扇子。

这家伙吧,我也算看透了,丫的就是一个伪流氓,还不如我这一个真尼姑来的不要脸。

他下不了台,就伸手想抢了我的扇子去,我怎能让他如愿,自然是护的好好的。

这扇子是他送的。说是送,不如说是我抢的。

紫檀的扇骨,笨重的很。天茧丝的扇面,轻薄可透视见人。两种看似极端的材质搭在一起,下面坠着一颗鸽血红宝石,大小如鸽蛋。

当时扇面还是素的,也不知道是谁孝敬他的,他极为喜欢,便拿在了手上装了两天的风雅,却没想好往上题什么字儿。

我看东西好坏别说他了,就连离魂那小子都比不过,但见他喜欢也知道这是一个好物件儿,向他要了来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子就再也舍不得还他了。

那紫檀的扇骨上,根根雕花,打开扇子一瞧,却能透过两层扇面看到扇骨上雕的花纹,这样的好东西我自然喜欢,于是死缠烂磨,非要把这扇子给他要来。

这人手掌天下,要什么没有?但见我要这扇子,且是真的要讨去并非玩笑,就一脸肉疼。

我一气就说他小气,又说这扇子我非要不可,你到底是送还是送吧。

说着,我还就真的把扇子往袖子里一放,权当做是我自己的了。

我这调笑他的时候还摇着扇子,更是让他既心痛又郁闷,最后拂袖而去。

我瞅着他的身影想,还真比之前的好了些。

又看着扇子,想,如果我让他在上面写上“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他又会不会揍我?

我这些天,天天跟着他一小跑,后来又开始练拳,又见他对我练拳不管不问,索性还真练的起劲了。外家功夫向来讲究的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要天天练月月练,苦练不缀方能出些成绩。

但我这又有不同,虽然这个身体上还无甚功底,但我穿越前有啊。

这些日子我也没少下了苦功,穷文富武,云惊蛰又没少让人给我弄药膳,更是不曾吝啬王府的珍奇药材,没少拿了它们给我烧洗澡水。

所以我想,如今他应该是揍不过我的,所以还真的腆着脸拿着那扇子追他去了。

最后的结果么,自然是我得偿所愿。

很久的后来,我想,或许我的很多毛病,都是他从这时候开始惯出来的。

把我惯得没边儿了,惯上天了,也渐渐的不知道什么叫珍惜了。

而我还自以为,我是为他好,对他好,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好。

悔,也终究是要错过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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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文以来,第一次不知道章节题目用什么合适了。

后来想了想,就叫惊蛰,为这个倒霉的被踹了鸡鸡穿越,可最后还挺爷们的男人留个纪念。

这个文很长,我会慢慢写,也希望大家可以慢慢的看,对其他,我就没任何奢求了。

所以没耐心的亲们,可以把本文从收藏夹里删除了,若有缘下本再见。

16。小尼姑年方二八

幕十六·

对着尼姑唱这思凡——这是调戏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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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扇子是两面的,一面上写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另外一面写着,我想吃肉。

酒肉穿肠过的那面自然是我要求的,我努力的将他拉到书桌面前,主动帮他磨墨。

当时是在书房,离魂那小正太也在,见我如此狗腿大为不屑。

我当时想,你这小正太这是嫉妒我吧?

最近这些日子,我越发的觉得离魂这个小正太有趣了,觉得他的眼神有趣,表情有趣,心气儿更有趣。

而后脑袋里面不自觉的拿他与那个仅见过一面的正太皇帝司马旭日比较。

看墨水磨得差不多了,我笑着对云惊蛰说:“就那么几个字,累不着王爷你的,写了我就不缠着你了。”

云惊蛰冷睨了我一眼,说:“写了又怎么样,你还真好意思满世界显摆去?”

我猛点头,得瑟的说:“你若是写了,我就敢拿出去招摇。”

云惊蛰那眼神又看了我良久,最后说:“这可是你说的啊。”说罢,一拢衣袖提笔就要落墨。我见状忙提醒:“写的‘奔放’点儿,那小楷看上去可就没劲了。”

这自然是要让他写他前世的笔记。

他也没抬头,只是吩咐道:“离魂,把她拉一边儿去。”

离魂自然上前来,很是客气的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神里却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

我对这种眼神最讨厌不过——一个孩子就用这种眼神看人,以后怎么了得?

于是便对离魂道:“打住,莫要再上前,我就在这儿呆着。”

离魂自然是不会同意的。这小子其实是有练武的,这是司马博雍亲自找的人教授的,而且教他武功那人想来武功很高,整天不见人影这小子还能打的过我。

我既然打不过他就使了坏,于是我们两个拉拉扯扯,推推搡搡,抱来抱去,最后滚来滚去。

我最后得意的压在他的身上,看着他怒气腾腾的眼神,捏着他软乎乎的小脸儿,得瑟的说:“我打不过你又怎么样,你不还是要输给我?”

离魂气嘟了嘴巴,最后头一扭,索性不看我。

这别扭的样子哦,我心想着,最后也不知道脑袋里的哪根弦崩了,居然垂下头来在这小正太的脸颊上吧唧了一口。

等吧唧完,就见这小家伙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看着我。

我于是反省了那么一秒钟,我错了,我错了,我不应该非礼小帅哥。

可又想啊,我这虽然不是头一遭亲男人,可也算的上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头一亲啊,还便宜了你呢。于是理直气壮的瞪回去,说:“看什么看,没被人亲过啊!”

恰这时,咳嗽声响了两下,我有些心虚的扭头,从离魂身上爬起来,垮着脸看着正笑的十分高深莫测的云惊蛰,期期艾艾的说:“那个啥……我可不是故意的……”

王爷大人点了点头,一副我很明白的模样。

我又软软糯糯的说:“我们小孩子之间闹着玩呢,你可别当真……”

王爷大人又点了点头,甚至还抽出了自己的烟枪,又去摸荷包。

说来,他那荷包还是我亲自动的手,模样那是一个丑,说它是个荷包,还不如说着东西是五分之四个鸭蛋比较合适。

虽说丑,可云惊蛰还是挂在了腰上,我想,他这是还装着病不肯每天早起上朝呢,要是等真装不下去的时候,他还敢拿着这东西出门吗?

于是更深深的觉得他云惊蛰是个好哥们,多给哥们我面子啊。

这哥们从荷包中掏了良久,最后也没掏出烟丝往烟锅里放,最后看了看也从地上利落的爬起来,低垂着脑袋不说话的离魂两眼,又对我说:“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我还真当真了。”

我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因为我见这丫的突然眉开眼笑了起来,那坏笑的模样要多眼熟就有多眼熟,我心里惴惴了许久,这丫的究竟是想怎么欺负我?

等那么良久之后,他悠闲的喝着离魂给他煮的茶,让离魂用我那把宝贝扇子给他扇着凉风,那模样,要多恣意有多恣意,要多快意有多快意,刺眼呢!

咦,有点不对,我那扇子!

我忙扑了上去要抢,离魂自然是不给,我抢来抢去都没将扇子抢回来,最后一个主意浮上心头,于是也不去抓那扇子了,抓住了小正太就是吧唧一口,而后流氓道:“你要不给我扇子,我就亲你,哼!”

离魂……呆滞状……

云惊蛰的抗流氓能力显然要远高于这小正太,此君此时已然点燃了烟丝,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袅袅的蓝舞中,隐约可见他在笑着。

最后,他说:“离魂,把那扇子给她吧。这么一个泼皮哟,还真是有趣。”

我心想,你才是泼皮,我顶多算是流氓。

又慌张的去看我的扇子,最后怒发冲光头,双眼瞪着那个得瑟的抽烟还说风凉话的家伙,你行的!

他反倒是很无辜的眨眨眼,说:“我可都照着你的要求办了呀。”

我咬牙切除的看着他,又看着那扇子,最后扇子一甩,走人。

那扇子两面扇面,我原本只让他在一面上写“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却不想他居然在另外一面写了“我想吃肉”四个大字。

那四字铁画银钩,杀伐之气跃然扇面之上。

不知情的人看了,一定想,这是馋的不行了,想杀猪了吧?

我越想越气,可脑筋中又有一个声音在隐隐的跟我说——不能气不能气,骆柔,你是不是越来越孩子气了?

我最近的这种预感越来越强了。

我整个人好像越来越孩子气了,以往许多绝对不会做出的举动如今非但会做,而且会做的得心应手。

例如撒娇,例如死缠烂打,例如亲小正太一口。

我有些惶恐的想,我是不是灵魂在和不喜渐渐融合呢?

在这种时候,我自然想到了云惊蛰。

铁画银钩也能写出簪缨小楷的云惊蛰,喜穿白衣,如今一身玄黑也已经没有任何厌恶眼神的云惊蛰。

我怕了!

云惊蛰,你可还是你,我又可还是我?

我一宿没睡好,一宿。

云惊蛰睡觉是极轻浅的,是以夜间并未安排女官值宿,但我想,就司马博雍的小心,这房间中一定有人在无时无刻的保护着他吧?

此时云惊蛰一人静静独睡,他的被窝与我紧靠着,枕头并着枕头,我侧目过去,就能在夜明珠的光芒下看到他的睡脸,白,秀,美,以及,温柔。

我曾经很想问他,云惊蛰,你恨我吗?

或许那天我没那么冲动,等他说出话来,明白他只是借个火,两人互相离去或许就能避过穿越这遭无妄之灾。

何况,对一个男人来说,被女人踢了那处向来也算是奇耻大辱。但自从我们两人坦白身份之后,他照顾我,甚至可以说是宠溺我,当真有些爹对女儿的态度了。我自然觉得别扭,可又不想坏了他的打算,更不想辜负了他的一片心意,两人就这样处了下来。

我看着他的眉毛,比起初见的那日,这眉宇之间也渐渐多了一些英气。

云惊蛰终究是云惊蛰,不是司马博雍,再怎样小心的脱变也会留下一丝痕迹。

我看了他一会儿,就不想再看了,对他的印象再深也好,再浅也好,这终究是司马博雍的皮囊,而非他云惊蛰的。

我会为司马博雍的皮囊经验,却也只会喜欢云惊蛰特殊的温柔。

我静静的把玩着手中的蚱蜢,在夜明珠的光线下已经不见当日的青翠,但我还是摩挲着,脑中想着,那人是不是现在也在呢?这样一个本应该不说话不现身,甚至“不存在”的人究竟送我这只蚱蜢作甚?

但我仍旧是十分喜欢这个蚱蜢的,因为它让我见证了一个影子的关怀。

不到五更天的时候云惊蛰就醒了过来,我当时正在想脑子里的那堆烦心事儿,并没发现他已经醒了过来。等发现的时候,他正对我笑。

春夏之交的时候,天日纵然长了许多,幸好有那夜明珠我才能将他的笑容看的真切,将他琉黑的眸看的清楚。

他那眼神我温温柔柔可又带点恼人的痞子气,不染丝毫司马博雍的气息。

他也不问我怎么了,就一手托腮,看着我唱到:“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我一听就恼了,好好的唱什么《思凡》?唱就唱了呗,还居然唱的有些跑调儿,不会唱咱就别丢人!

再说了!我好好的在想我们俩灵魂融合这种大事儿呢,他在那儿唱思凡,还是对着尼姑唱,这岂不是调戏尼姑!

我一手撑起身,与他对视,我还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喷洒在我脸上,我笑笑,阴笑着对他道:“以为我好欺负是吧?”

他略挑挑眉,又略笑笑,轻声低柔道:“我唱我的,与你何干?”

那模样,委实碍眼,那话,着实气人!

可我在他的脸上,隐约看到了一抹忧心之色。或许夜明珠的光线让我造成的错觉,也或许是他这张面皮太柔弱,我瞧着终究还是发作不得。

然后他被他拥住,被他轻轻拍着肩膀,被他凑在耳边说:“穿都穿了,还想那么多做啥,什么都会变,唯独有一样是永恒不变的。”

我心中一动,从他肩头上抬起来,看着他,等答案。

我见他认真的看着我,更认真的一字一句到:“我是男人你是女人,这是永恒不变的。”

……

我错了,真的错了,这个王八玩意儿嘴巴里怎么能说的出好话来!混蛋!

两个人笑闹了一通也都有些累了,他是身体不好,经不得闹,我是一夜未眠,困的。

我与他两个人在一个被窝里,我说:“听说你唱歌不错?”

他颇为自得且厚脸皮道:“过奖过奖。”

我自然是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谁料他在被窝里把手越过界来,轻轻的环着我的腰道:“要我唱歌吗?”

他会唱歌,而且唱得不错,这是水心说的。

我记得他原本的声音——其实还是不记得的好,因为他那时嘴巴骂骂咧咧的极不干净。

但仔细想想,那声音还真不错。

我觉得我这人穿越后的智商还真的没救了,看一个人顺了眼,就连他骂人的声音,且还是骂我自己的声音都觉得好听,真是有病。

司马博雍的声音也是好听的,不,应该是极好听。

声音并不低沉,干脆之中带着磁音,放缓的声音喊我的时候,通常会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又想到他唱的小尼姑,我说他走调儿,其实听着还不错。

恩,尼姑思凡也不错。

于是我看向他,伸出一根手指戳戳他的脸,细腻的手感接触,近在咫尺的目光对接,我对他说:“那,就继续唱思凡吧。”

他“哈”了一声,似乎很满意我点的曲儿,然后对着我很小声的唱:“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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