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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老大摔倒,伸手就去抓他手中的皮纸。
突然,龙吟手一伸,闪电般地捉住了杜老大的手腕。
杜老大没有料到本已摇摇欲坠的龙吟动作会这么迅捷,这一下竟然被逮了个正着,瞬间感到自己的手腕像是被铁箍匝住一般,惊骇之下急忙往后抽身。
龙吟拧腰顺势猱身扑上,一矮身钻到杜老大怀里。
这一下变故太快,杜老大竟然没反应过来。
杜老大本来就身形高大,龙吟这一下贴上身来,两个人几乎背胸贴在一起,杜老大来不及做动作。龙吟右肘顺势回击,重重地打在杜老大的肋骨上。
几乎在同时,“砰砰”两声枪响,杜老二和杜老三扣动了扳机,一子弹打在龙吟的肩上,冒出一串血花。
三八大盖的子弹穿透力极强,这么近的射击距离,子弹直接打穿龙吟肩部,射入杜老大的胸中。
另一子弹堪堪穿过龙吟的肋下,也射入杜老大的肚子里。
这时杜老大才吼了出来。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生,从龙吟抓住杜老大手腕到枪响,只不过是眨眼的功夫。
顷刻间杜老大已经身受重伤,胸腹同时中弹,右肋又被龙吟的肘击打断几根肋骨,口中鲜血狂喷,眼见是不活了。
杜老二和杜老三伤了老大,一时愣住。
几乎在同时,龙吟从背后包里抽出鹤嘴锄,手一甩,一道乌光从他手里飞出,在空中划了一道诡异的弧线,闪电一般打中杜老三的头部,带叉的一端深深插入他的太阳穴里。
一切都如行云流水般,杜老二还在愣怔的时候,龙吟已经欺身到他跟前。三八大盖枪身非常长,杜老二想要重新瞄准来不及了,只得硬着头皮把枪往前一送,想阻住龙吟的攻势。
龙吟却不闪不避,手臂突然暴长,右手三指已经呈虎爪之势掐住杜老二的喉咙。杜老二只觉得喉头一紧,浑身瞬间失去力气。
龙吟凑到杜老二脸上,咬牙切齿地问道:“说,是谁指使你们的?”
杜老二正待开口,龙吟突然觉得背后一丝寒气袭来,本能地腰身一扭,只感觉肋侧一阵剧痛。一柄长长的匕划破自己的肌肤,硬生生地捅入杜老二的胸中,直没至柄。
张姓年轻人没有想到自己的背后偷袭竟然会被龙吟及时躲开,这蓄势一击用力过大收不住,反而将杜老二刺死。
他招式用老,心知不妙,正待抽身而退,胸腹间却传来一阵剧痛,龙吟砰砰两下连环脚将他踢飞数米,张姓年轻人的身子跟草袋一样飞起,啪嗒一下跌在真武大帝雕像脚下。
从龙吟出来到张姓年轻人偷袭失败,只不过是一刹那间。这时,杜老大的身躯才倒下,在地上抽搐挣扎。
杜老三双目圆睁,脑袋上还插着那把鹤嘴锄,背靠着墙壁缓缓倒下——他到死也没有明白,这把鹤嘴锄是从什么地方飞过来的。
龙吟俯身抓住张姓年轻人胸前的衣领将他拎起,正待一拳将其毙命。猛然间却见他被撕开的衣领中,露出半只狰狞的狼头!
“你,是苍狼后人?”这个纹身的手法跟莫老三胸前那只极其相似。
小张面无惧色地:“你动手吧!”
正在此时,断龙石轰隆一下,突然飞降下——里面的北野虎啸终于力竭撑不住了。
情急之下龙吟也顾不得多想,全身力气都凝聚在左腿上,奋力一脚,将身前的真武大帝雕像踢向断龙石下方。
这一踢也是心存侥幸,且不说这数百斤的雕像他是否能一脚踢得动,这上万斤的断龙石砸下来雕像是否能扛得住都是个大问题。
虽然北野龙吟练过铁腿功,但是这奋力一踢也让他脚背一阵剧痛,脚骨也断了几根。
真武大帝的雕像咕噜噜滚向断龙石下方,只听咔嚓一声巨响,汉白玉雕像被断龙石硬生生压成两截,碎石飞溅。但是断龙石也堪堪被卡住,离地面只有数十公分。
北野龙吟心系胞弟,顾不得其他,变拳为掌,一下子劈在张姓年轻人的脖颈上将他打晕。贴着断龙石一滚,重新墓室。
在里面那道暗门的断龙石下,北野虎啸趴在地上一动不动,龙吟把他抱出来,见他两眼紧闭,面色灰,嘴角鲜血渗出。
北野龙吟两臂将北野虎啸横着抱起,感觉胞弟浑身如若无骨一般,软软地搭在自己臂上。
龙吟知道,虎啸的金钟罩神功已经破了,加上在毒气中呆的时间过长,能不能保住性命都是问题。
正往外走,脚下却碰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正是另一个苍狼后人莫老三。
龙吟腹还在轻微鼓动,竟然还未毙命,稍微迟疑一下,一只手牵住他的脖领,将他拉了出去。
……
不知过了多久,躺在地上昏迷的张思危终于醒来,挣扎着想撑起身来,却感觉胸腹中一阵剧痛,骨头也断了几根。一时之间竟然无法挪动。
虽然他是指挥这次猎杀行动的负责人,但是那个北野龙吟竟然手下留情,饶了他一命。
张思危努力地爬起来,举目四顾,现古墓中已经空无一人,莫老三和漠北双雄都已经不见踪影,杜家三兄弟的尸躺在地上,已经死去多时。
张思危上碎成两半的真武大帝雕像,眼睛突然出现一丝亮光。雕像断开的躯体内,竟然有一个空洞。
……
十多年以后,北野龙吟仍然想不通,那个姓张的年轻人既然是苍狼后人,而且也已猜出自己是铁骑传人的身份,为何仍要置自己于死地。
还有,杜老大是如何得知暗门中藏的是乱魂香?难道他们事先已经知道古墓内的机关?但是种种迹象却又显示这座古墓从来没人进去过。
他想了十几年仍然没有想明白,至今这些问题仍然不时地困扰着他。
叶冲跟傻叔嬉闹着跑了进来,野龙吟坐在正堂里神情严肃,叶冲吐了吐舌头,跟傻叔做了个鬼脸跑了出去。
着自己呵呵傻笑的北野虎啸,龙吟拍了拍他的手背,微微一笑,笑容中满是苦楚。
北野虎啸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是筋脉骨骼被断龙石压碎,一身功力已废。
虽然体质能保持与常人无异,但是因为吸入了毒气,神经严重受损,如今智力只有几岁孩童的水平。村里小孩都叫他傻子,叫的人多了,连大人也都称呼他傻子了。
谁也不知道,这个成天笑呵呵的傻子就是当年神功盖世的北野虎啸。
当年古墓探险还有个幸存者莫老三,那莫老三最先接触到暗门,但是因为昏倒在地,反而并未吸入太多毒气,只是两眼被熏瞎了。
龙吟将他救出之后,就跟他分道扬镳,至于瞎了双眼的莫老三怎样在世间生存,已经不是他所能顾及得到了。
带着虎啸逃离石墓之后,龙吟本想查清张姓年轻人的底细,找到幕后指使人,为兄弟讨个公道。此时却突然得知叶澜已经怀有身孕。在报仇雪恨和儿女情长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十来年中,龙吟带着兄弟跟叶澜东奔西躲四处流浪,如今终于在这李家村隐姓埋名,过上了平淡的生活。
想到下半辈子就要这样苟且余生,心中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
现在的龙吟已经没有了热血沸腾的斗志,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叱咤风云雄心勃勃的北野龙吟了。
现在,他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他是一个体贴的丈夫。
妻子和孩子,他觉得这一切的隐忍都是值得的。
……
几乎在同时,千里之外的洛阳,张思危正跟黎天明筹划着一件大事。一件十几年前就该完成的大事。
从古墓中归来之后,他养好了身体,锲而不舍地追踪漠北双雄的下落,两年之后,他终于在山东一个偏僻的小村落中现了了北野兄弟的足迹。
但是他不敢动手。
这两年来,他经常会梦到那座元朝古墓。
那是他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当时,面对北野龙吟的铁拳他没有畏惧,但是这之后,他每次想到北野龙吟那副愤怒而又迷惑的神情就胆战心惊。
他迟疑了,他害怕了。
正在犹豫的时候,他偶然遇到了一伙不上道的盗墓贼——准确的说,是一群以换粮食为幌子进行文物倒卖的投机倒把分子。
他暗中观察了这个领头的叫黎天明的人,他觉得这是个可以利用的人物。但是这个人现在还太嫩,还不到火候,跟北野龙吟斗他根本不是对手。
他需要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有一句话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对“小人”也是适用的。
如今,他已经成为一个庞大机构的负责人,手上拥有着几乎是无限的权力。他再也不会让自己身处险境,他一声令下,会有很多个“黎天明”为他去卖命。
他,是受人尊敬的张教授。
他,是令人畏惧的龙头。
他,是苍狼传人张思危!请:
第一六八章:故地重游()
靳国强和他的工作人员还在商量事情,一点没有倦意。Δ┡.ㄟM黎天明远远地们,大口大口地吸着氧气,内心感叹年轻真好。
夜晚的青藏高原寒风凛冽,黎天明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衣和保暖服,身体还是经受不住,在外面坐的久了,感觉寒意深入骨髓,招招手示意刀疤金扶自己起来。
刀疤金一手拎着氧气瓶,一手搀着黎叔的胳膊,小心翼翼地把他送进帐篷里躺下。
在睡袋里的黎叔一副苟延残喘的样子,刀疤金内心忍不住一阵厌恶。
人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家伙已经六十几了,折腾这么多年早该死了。
当年金银兄弟几个馒头开始跟着黎叔做生意,从走街串巷换粮食开始,他们躲过了大饥荒捱过了大革命与李二狗火拼跟宋家兄弟血战洛阳……一眨眼间,三四十年过去了,刀疤金的一头乌已经大部分变白,从一个桀骜不逊的少年变成年过半百的老头。
出生入死那么多年,直到现在,刀疤金仍然只是黎叔身边一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走狗。
刀疤金很不服气。
自己兄弟二人多年来对黎天明可谓是忠心耿耿,从邙山到洛阳,他们白手起家,双拳打天下,如今他们势力横跨晋冀鲁豫四省,每年经手的古董有成千上万,但不管生意做的多么大,他手上却一直没有钱——有时候出去找女人还得找老二借钱。
之所以闹的这么寒酸,一方面,刀疤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吃喝嫖赌抽他样样不缺。
另一方面,黎叔实在是太抠门小气了,人都说雁过拔毛,兽过留皮,黎叔比这还狠,打个比方说,他们出掉一件生坑货,市面起码价值万的宝贝,刀疤金能分到手最多也就几百块钱。
就算这样黎叔还总是在他们面前哭穷,说什么钱都花在他们的地方,白道黑道都要孝敬,养这么多手下更不容易,经常埋怨开销太大,搞得大家应该交钱给他才像话一样。
刀疤金一直纳闷,黎叔赚了那么多钱,都藏在哪里了?
他挺的,一个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妞,整天光算计着赚钱,活着有个鸡扒意思?!攒那么多钱能带到坟里去?可黎叔就这样活了几十年,还活得挺有意思。
刀疤金想着,眼年纪也一大把了,再过个几年,该硬的硬不起来,不该软的全软了,再不抓紧时间享受,人可就废了——可特么的在黎天明手下这么苦熬,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黎天明一直把生意控制的死死的,大到几百万,小到几千的货,他都要亲自过问,至于资金更是只能从他手里进出。
想从他手里揩油更是不可能,虽然他很少亲自出面做生意了,但是身边每个人似乎都是他的眼线,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所以这么多年来,虽然对于黎叔的吝啬大家都颇有微词,但都是敢怒不敢言。
曾经有一次喝酒的时候,有个兄弟喝大了,开玩笑说黎叔不结婚不生孩子是怕老婆儿子分他家产,这话第二天就被黎叔知道了。
黎叔让这个人跪在大家面前,自己抽自己耳光,一边抽还要一边骂自己嘴贱,一直抽了一顿饭功夫,把自己抽的昏厥过去才算。
没人知道是谁告的密,但从那天起,大家都开始互相提防,而且更加“尊敬”黎叔的权威,的怨言都化成了畏惧。
相比之下,刀疤金在弟兄们中更有亲和力,毕竟他资格最老,是跟黎叔一起打天下的人,虽然脾气暴躁经常大耳刮子甩人,但是他跟大家有酒一起喝,有肉一起吃,有窑子一起逛。“干活”的时候,也是跟兄弟们冲在第一线。
有的时候刀疤金觉得就凭跟兄弟们的这种感情,自己比黎叔更合适做老大。
他也有想过夺过黎叔老大的位子取而代之,不止想过一次,但是他又没那个胆量这么做——这老头心机重不说,他背后那股力量更是神秘莫测。到现在刀疤金跟了黎叔几十年了,对于他们背后的这个神秘靠山仍然是神龙见不见尾。只知道黎叔能手眼通天,有多半是背后这靠山搞的鬼。
刀疤金觉得,最好不是自己亲自动手,而是黎叔被仇家做掉,那样他接手做老大就顺理成章了。
除了黎叔之外,只有他刀疤金在帮派里的地位最高,资格最老——虽然还有个银子,但他觉得兄弟不会跟他抢的。
但是黎天明一生谨小慎微,从来不给对会。
多年以来,黎叔总是喜欢躲在幕后指挥,在背后阴人,绝少跟弟兄们一起“出生入死”。
在刀疤金的印象里,这样的机会一共只出现过两次。
陕北野王庙是一次,那一次连刀疤金也差点送命。
野王庙那次拼斗虽然惨烈,但是因为生的太突然,远没有第一次那么惊心动魄。
那一次,是二十年前。
那时候,黎叔他们刚“平定”洛阳,做掉了李二狗,赶跑了宋彪宋老大,收服了马王爷……
一时之间黎家帮名震洛阳,各路人马纷纷来送礼物表诚意拜山头,坐在家里,生意就自动找上门来了,刀疤金觉得再也不用跟兄弟们偷偷摸摸地刨古董走街串巷换粮食了。
可惜好日子过了没多久,有一天,黎叔突然把金子银子大武牛二等一干心腹叫到跟前大家收拾下东西,准备“出远门”。
这次出差的地点刀疤金很熟悉,就是当年大饥荒的时候他去换粮食的地方。
刀疤金记得很清楚,那一次,他们在李家村收了一批生坑货,黎叔认出那是一批刚出土的暗器,他猜测换这批货给他们的人是个盗墓贼同行,说不定还是个高手。
因为在这一带换粮食收获颇丰,所以他们多耽搁了一段时间,那个“同行”也先后用生坑货换了好几次粮食。
那次出行,他们本来应该大赚一笔,结果没多久就出了事儿,除了黎叔之外大家伙儿一股脑被逮进去了。后来黎叔“搞定”了当地有关部门,把大家给保出来了,那时候大家都对黎叔的“本事”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之后不久就遇到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运动,他们蒸蒸日上的事业也戛然而止。自那以后刀疤金就把这段经历给遗忘了,直到黎叔又提起。
他不明白这次出远门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本能上感觉不寻常,因为黎叔破天荒地亲自带队,而且把金银兄弟都带在身边,还有大武牛二向前几个后生辈里的狠角色。
跟刚收拾掉宋家兄弟时的意气风不一样,黎叔最近一直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刀疤金不明白,洛阳那么大的江山都打下来了,黎叔不好好留在家里做生意,为什么还要执意来这个偏远的破地方,难道又要干粮食换宝贝的老行当,但是也不像啊,扁担和家伙什儿都没带,再说现在也不是大饥荒了,粮食也没销路啊。
大家都是闷在葫芦里,想问又不敢,这黎叔一路上愁眉苦脸的,好像每个人都欠了他5oo万一样。
一路颠簸,刀疤金带大家来到当年他换货的李家村,跟外面这几年天翻地覆的变化不同,小山村像是被历史遗忘了一样,十多年了几乎还是那个老样子,一点也没有变。
避人耳目,他们打扮成农民的样子,远远地站在村外,刀疤金把那户用生坑货换粮食的人家指给黎叔br/>;
黎叔让银子去村里打探下消息,摸下底细。
不一会儿银子回来报告说,那户人家是十几年前搬来的外来户,当家的男人叫刘国华,有个弟弟是个傻子,一直跟他们住在一起,刘国华的婆娘叫叶澜,家里还有个十几岁的儿子,跟他娘姓,叫叶冲。
黎叔点了点头,捏着手上的羊脂玉扳指在原地来回踱步。
刀疤金很熟悉黎叔这个习惯,一般黎叔这个样子的时候,说明他在想事情,在算计,这就表示有人要倒霉了。
其他人大眼瞪小眼,蹓跶了半天,黎叔突然停住了脚步,眯着两只眼睛对他说道:
“金子,你带两人去他家,找他支锅!”
金子愣了,好好地洛阳不呆,千里迢迢地跑到这破山村来支啥锅?
子一脸懵逼的样子,黎叔只得把话说得再细点:“先试探试探他,你当年跟他换过货,他应该还会认识你。能把他引出来最好,他如果不上钩的话你们也不要硬来他们知道你的来意就行。”
虽然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是刀疤金明白不能多问,按照黎叔的意思去做就行。
他知道黎叔这么安排是有道理的,就像之前对付李二狗宋彪兄弟他们一样,黎叔不会把每一步的用意都告诉你,过后你才会现他这样安排的精妙之处。
运筹帷幄精心算计占尽便宜,这正是黎叔的厉害之处。
只不过这一次黎叔失算了,这一次他们不仅没有占到便宜,还差点把命也搭进去。,,。请:
第一六九章:荒野标记()
刀疤金带着几个兄弟大摇大摆地进了“刘国华”家里。..
正是晚饭时分,“刘国华”一家正在院子里吃饭,院子里摆着一张四方桌,上面放着一盘馒头和两个菜一个汤。
个脸上有疤的大汉带着几个面露凶光的人进来,男主人眉头一皱。
“嘿,相好的,还记得我不?十年前咱们做过生意,我来你们村换过粮食,你还给过我不少好货呢。”
刀疤金开门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