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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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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重生的她不再背负家族的使命和责任,尽情享受乡间女土豪的快意人生。然而天意弄人她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三年后旷古烁今的六首状元正在她家门口书写莫欺少年穷。2被她踹断腿的柳三郎将来是外表风光霁月实则狠辣无比的魏王世子。3她关在后宅百般苛责的病秧子五年后是震动朝野的锦衣卫都指挥使。4没完没了的狗血时不时降临到她头上。女主说:“世上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拳不行,就两拳。”男主说:“每天同夫人的迷弟迷妹们争宠,心好累。”女主:“你为渣渣求情?”男主:“我心疼你手痛。”总结:武力值破表双商在线女主vs表里不一腹黑实力宠妻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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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写在开文之前() 
夜码子写文已经好多年了,写了很多个故事,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作为作者对每个故事都倾注了不少的心血,都是夜最想写,也想着努力写好,结果只能说开文时候很有激情,结局总是不大满意。

    这次这个故事,夜酝酿了很久,却不敢动笔,怕自己写不出要的感觉。

    妻华的女主很特殊,她不是性别障碍,只是个懂得体贴女孩儿的人,她愿意自己做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女孩子。

    她觉得做女孩子比做男孩子好。

    她心疼女孩子,向往女孩子的锦衣玉食,鸡毛蒜皮的日子。

    她没有什么大志向,也没想过报复谁,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可总有一些极品渣渣凑上来。

    夜很喜欢歌坛天后碧昂斯的一首歌,假如我是男孩儿,一定比真正的男人懂得体贴女孩子。

    至于男主嘛,一如既往的强势,这次是个比较腹黑的男人,能用智谋解决的问题,绝不动手,同女主人设几乎相反,桃花比不上女主,他也很累啊。

    本文一如既往的轻快,走甜文风,女强,一定要写一本从头到尾的女强文,女主很强,很厉害的。

    最后希望姐妹们多多支持和鼓励,你们的支持就是夜的动力,感谢姐妹们多年的陪伴,夜希望这本能有所突破,写一个让人满意的故事。

第2章 扫墓()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动玉门关。

    皎洁的明月当空,一望无垠的大草原,空旷深远,长风拂过半人高芦苇荡漾出壮阔的波浪,磅礴中亦有苍凉孤寂。

    一月前的狼烟烽火渐渐散去,将士的尸骨早已收殓,唯有玉门关同古道依然存在。

    月华如水,清淡朦胧,犹如在草原上笼罩着一层薄烟。

    一株古树旁堆砌一块巨大的青石,一个做少年打扮的人站在青石之上,月光化作清泉洗濯他昳丽的俊容,眉眼如画,英气逼人。

    慕婳睁开眼睛,草原好似震动一瞬,她的眸子璀璨明澈,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成熟稳重,看破一切的平静。

    在她的眸中幻化出不同画卷,隐隐有一股伤感。

    犹如身处山中不知朝夕的老者突然现在世,发觉世间早已经物是人非。

    慕婳清醒后便单人单骑来到西北玉门关前找寻曾经的痕迹。

    “……一梦十年,你困住我灵魂十年,我依然能够还阳重返人间。”

    嗷呜,嗷呜。

    银狼仰头长啸,群狼紧跟着对月长啸嘶鸣,在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狼啸声中,夹杂着人声:

    “不好,有野狼。”

    “射箭,快射箭。”

    “不行,狼太多了。”

    慌乱,无措的声音传入慕婳耳中。

    她跳下青石,而后犹如大鹏展翅极速奔去,似一道流星坠入被群狼包围的人群之中。

    寒芒闪烁,犹如一道银龙在狼群中撕扯开一条通道,几只野狼如同稻草人一般被划开皮肉,气绝身亡。

    目现双月的头狼好似有灵性凝视慕婳,嗷呜一声,带领群狼向草原深处遁去。

    慕婳收回利刃,都说畜生无情,可不记得她的人何其多,那只被她救过的小月芽记得自己。

    即便她换了一副皮囊。

    小月芽还记得她。

    当初的小奶狼已经长成强健的头狼。

    “多谢壮士相救……”

    火光照耀下,拜谢的人看清楚眼前击退狼群的少年,真真是个昳丽英俊的少年郎。

    慕婳从狼群远去的方向回神,展颜轻笑,“我是女孩子!”

    领头的男人大约有三十多岁,国字脸,络腮胡,肌肤若古铜色,大嘴张得不能再大,怀疑他看到的一切,“你逗我?!”

    虽然西北的女孩子一惯彪悍,方才少年利落精湛的刀法,一往无前的气势,便是上过疆场的男人多有不如,咋可能是女孩子。

    “你若是女孩子,我就是太监。”

    男人身边站着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年,脸上还残留着血痕,没有少年相救,他早死在狼爪下了。

    慕婳英姿深深印在他脑海中,崇拜的救命恩人竟是女孩子?

    倔强活泼的少年无法接受自己竟然不如女孩子。

    “夏七,够了。”男人呵斥赌气的少年,向慕婳尴尬的笑了笑,“您别见怪,这孩子让我给惯坏了。”

    “五叔难道认为他是女孩子?他哪里像女孩子?”

    慕婳低头看了一眼女孩子最重要的特征——胸部,虽不够丰满,还是有起伏的,夏七随着她目光落在她饱满的胸前,瞬间羞红双颊。

    “我不知你是不是太监,自家晓得自家事,我就是女孩子。”慕婳笑盈盈,昳丽的脸庞神采飞扬,“要不你同我再打一场?你输了,就要承认我是女孩子,哪里都像女孩子!”

    众人皆默,或是低头看草芥,或是抬头看明月。

    夏七少年一脸挫败,“我打不过你,女孩子断然不会像你……这么说话。”

    “那该如何说?”慕婳好奇的问道,认真求教令少年哽咽。

    她星子般眸子让少年夏七恍然失神,古铜色脸庞浮现一片绯红,脚尖踢着小草,一派别扭羞涩。

    男人轻轻咳嗽一声,慕婳眸子望过来,三十多岁经历过风霜的男人一样失神了,一瞬间回到情窦初开时。

    方才觉得少年杀狼帅气,仔细再看,雌雄莫辩的少年不仅昳丽,精致的眉眼缓缓展开犹如明艳的海棠,纵是女孩子没几个能胜过她颜色好。

    男人走南闯北多年,也见过京城中千金大小姐,少年——不,面前的女孩是天下少有的绝色。

    艳丽的海棠会被人捧在手中珍藏,女孩那身高深莫测的功夫,英气卓然的气势,令人不敢有任何亵渎之意。

    “……咱们还是坐下说罢。”

    男人比夏七少年率先清醒,恭敬请救命恩人坐在火堆旁,犹豫片刻,递上旅途必带的鹿皮酒壶,倘若是女孩子的话……慕婳直接举高酒壶,嘴唇离着鹿皮酒壶半寸,美酒流入她口中。

    夏七坐在五叔旁边,呐呐说道:“我就说她不是。”

    烈酒让慕婳脸庞多了一抹红晕,眸子水润漂亮,她把酒壶扔给少年夏七,“不是什么?”

    夏七握紧酒壶,一个劲往嘴里倒酒,驱散心头莫名涌起的琦念。

    “夏七是我侄子,蒙人看得起,认识我的人都叫我一声夏五爷。”

    男人自我介绍,并把一行人中比较有身份的人介绍给慕婳认识。

    慕婳拨弄面前的火焰,火光照亮她的脸庞,“我听过夏家商行的名头,北直隶实力前三的商行。”

    夏五爷稍楞片刻,“公子……不,姑娘也不简单,单凭一句话就能点破我的身份。”

    他是夏家商行地位最重的执事,是夏家家主左膀右臂,手中掌握百万生意,“这次承蒙姑娘相救,夏某感激不尽,以后姑娘若有吩咐,夏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慕婳手持挑火的柴禾在草地上勾勾画画,“不必以后,我现在就有一件事……吩咐。”

    夏七少年变了脸色,你呀懂不懂谦虚矜持?

    “姑娘请说。”夏五爷按住夏七的手臂,神态依然谦恭,再无方才的热络。

    慕婳仿佛没察觉出夏五爷突然的冷淡,燃烧跳跃火焰印入眼中,“玉门关之战后,沐家去了何处?”

    “沐将军?姑娘说得是宁西公沐家?”夏五爷一脸敬畏,赞道:“沐少将军以弱胜强,以少胜多扫平强敌,当今天子册封沐老将军为宁西公,沐少将军为五成兵马司右军都督,封为世子。据说沐世子回京时,京城闺秀为他疯狂。沐世子一战,功在千秋,利在万民,不是这场胜仗就没有畅通的丝绸之路……”

    慕婳打断夏五爷对沐世子的称赞,“战死的将士埋骨何处?侥幸生还的将士可曾得到晋升封赏?”

    “你问这些做什么?”夏七皱着剑眉,显然不大高兴慕婳无视沐世子,“你身手是厉害,可敌十人,兵法大家万人敌沐世子才是真正的英雄!”

    慕婳似笑非笑,“我吩咐你五叔,你多嘴作甚?”

    “你吩咐五叔?”夏七惊讶,“你竟把五叔给出的承诺用在……用在打听消息上头?”

    他很想说一句,你是不是傻啊,他们夏家是巨富皇商,好不好?

    慕婳扔掉柴禾,缓缓起身,手指放在唇边,尖锐的哨声在宁静的夜晚格外清晰悠长,一匹枣红马由远及近飞驰而来,马鬃飞扬,马蹄有力,慕婳不等骏马停下,抓住缰绳翻身上马,行云流水,动作极是熟练潇洒,向看傻了的夏七少年勾起嘴角,“我所求之事,你做不了,我亦不缺银钱。”

    夏七:“……”

    “后会无期!”慕婳策马而走,身后传来夏五爷浑厚的声音,“战死的将士埋骨在玉门关西山,离此地有十里。”

第3章 退婚() 
慕婳的身影逐渐没入草原深处,如同她突然出现救下众人,离去同样突然。

    夏五爷轻轻拍了拍侄子的肩膀,夏七少年望着慕婳远去的方向怔怔出神,少年脸上浮现淡淡思愁。

    “她都没提自己的姓名,以后……旁人问我救命恩人,我怎么说?”少年紧紧握紧尚显稚嫩的拳头,“什么叫我没能耐报答她?她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谁?”

    他排行在七,却是夏家宗子,文采斐然,骑射俱佳,年方弱冠已高中举人,在北直隶也是响当当的翩翩佳公子。

    夏五爷觉得今日遇见的姑娘无视侄子对一向心高气傲的侄子未必是坏事,侄子被大兄嫂子宠得太过骄傲,过于自负。

    “五叔,我们还会遇见她吗?”夏七期盼能从见多识广的五叔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

    “会的。”夏五爷缓缓认真的点头,“惊才绝艳的人会去京城,我不知那位姑娘身份,她问起沐世子,肯定会去京城。”

    夏七眸子微微暗淡。

    夏五爷笑道:“下次再见面,别让人家姑娘小看你。”

    夏七紧抿嘴唇,下一次,他要亲口问出她的名字!

    令她正眼相看。

    夏五爷唇边噙着一抹意味深长,嫂子她们不必再担心夏七不开窍,只是那位姑娘绝非寻常女孩子,她那双眼睛太过平静。

    救下他们一行人,对她而言许是顺手而已。

    夏五爷都无法忘记她,何况涉世未深情窦初开的夏七?

    如同天上的明月,静静的照亮夜空,不知凡间有多少人痴痴仰望着夜空。

    夏五爷咽下劝说侄子的话,毕竟侄子还年轻,还有机会和希望,低沉沙哑念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本当称赞绝世高手的诗句用在她身上毫无突兀感。

    ******

    清晨,霞光出现在天边,火红的朝阳慢慢爬上来,淡淡的雾气萦绕西山,露珠在草叶上滚动,露水晶莹剔透,映衬朝阳,五光十色,犹如琉璃珠一般漂亮。

    西山平缓之地竖立近千有名有姓的墓碑,一座座玄色墓碑犹如丛林,整座西山被染上一层黑色,肃穆而悲怆。

    银鞍红马,快若闪电,慕婳纵马疾驰赶到西山忠魂埋骨之地。

    她翻身下马,手中提着一个酒坛子,一座墓碑,一座墓碑的走过。

    时而手指轻抚过墓碑上的刻字,时而喃喃自语,最后慕婳来到墓碑群中间,于别处墓碑不同,这块玄石墓碑上没刻死者姓名,更没有昭显死者战功的悼词。

    慕婳打开酒坛子,把美酒洒在墓碑前,随后缓缓蹲下身体,额头碰触青石,额头上传来的凉意,清晨雾气露水的味道,证明她是活生生的人。

    微笑从慕婳嘴角绽放,解下腰间的利刃,狠狠将利刃插入墓碑前松软的泥土中,殷红的剑穗轻轻晃动。

    直到日头偏西,慕婳移动略有僵硬的双腿,牵着缰绳,一人一马慢慢离开西山,夕阳拉长她的影子,好似给她染上一层鎏金色,有一股超脱尘世之感。

    同过去道别,享受崭新的人生。

    北直隶宛城距离京城百里,原是入京必经之处,繁荣热闹。

    五年前,当今圣上重修运河,京城同江南相连的要地偏向封城,来宛城的客商才子少了许多。

    但因宛城有大片的肥沃土地和京郊最著名的温泉红枫,失去京城门户地位的宛城并没完全衰败下去,时常有京城贵胄来宛城别院小住。

    宛城东边有一片不大不小的别院,屋舍整齐,绿树成荫,后院有温泉,在宛城算是极好的宅邸。

    这座静园归在永安侯府一位远房表小姐名下,在宛城提起永安侯没几个百姓认识,可提起这位永安侯府的表小姐就是这座别院的主人,宛城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位表小姐年岁不大,脾气却是不小。

    左邻右舍就没有一个说她好的,一言不合,便同人大打出手。

    整个宛城就没有得意慕小姐的人,这在民风淳朴的宛城是极为罕见的。

    静园门口再一次聚集了不少的百姓,一边嗑瓜子,一边闲聊的妇人叽叽喳喳议论不休。

    “宛城第一讨人厌又做了什么?”

    “她还能做好事?”

    身穿半新不旧马面裙的妇人呸了一声,向站在静园门口的少年努嘴,“她有眼无珠啊,陈家四郎都看不中,还不是嫌弃陈家穷?陈四郎前段日子摔断胳膊,无法参加今年的童子考试,她不说安慰陈四郎,反而变本加厉羞辱陈家,死活非要退婚,逼陈家交回定亲信物。”

    “她就是个嫌贫爱富的,陈四郎这般人品相貌,配她简直是糟蹋了陈四郎。”

    “不知当初陈家老爷子怎会答应这门婚事?”

    一群看热闹的妇人尽情嘲讽慕小姐,妇人旁边站着几名未出嫁做少女打扮的女孩。

    她们悄悄凝视英俊儒雅的陈四郎,慢慢羞红脸庞。

    陈四郎身穿布衣,容貌却是顶顶好的,只是家境太过清贫,家中有老父老母,还有两位守寡的嫂子,两个未成年的弟妹。

    倘若陈四郎家境殷实,如何也轮不到宛城第一讨人厌的慕小姐同陈四郎定下婚约。

    静园门口的少年容貌清俊,身形笔直,洗得泛白的粗布衣衫穿在他身上不显得寒酸,反而平添几分清雅,颇有天然去雕饰的味道,“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你们让慕……慕婳出来说清楚,她要退婚,我答应便是,她为何要推倒我娘,羞辱我父?”

    在少年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位衣衫简朴,袖口打着补丁的垂暮老者,眼见人越来越多,老者浑浊的眸子闪过惊慌,怯懦劝说:

    “四郎,咱们还是回去吧,你手上的伤还没好……这门亲事不结也好,咱们家高攀不上,是我一时糊涂,不怪慕小姐羞辱我。”

    “爹,这事您别管。”陈四郎右臂绑着厚重的纱布,“我倒要看看最后谁羞辱谁?!”

    躲在静园门口的小丫鬟穿戴整齐,眉清目秀,一双圆溜溜眸子泛着天真,见清俊儒雅的陈四郎不由得痴了,嘟着小嘴道:“小姐怎就狠下心退亲?”

    急得团团转的管家面容稍显刻薄,他揪着本就不多的胡须,“当我不想让小姐出面?可我根本不知小姐跑到哪去了。”

    一旦慕婳失踪的消息传回侯府,永安侯夫人还不得剥了他的皮?!

    静园紧闭大门,不见慕婳出门。

    陈四郎又等了一会,日头着实太烈,他担心老父的身体,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笔墨,没有受伤的左手持笔,在静园大门右侧雪白的墙壁上题字……看热闹多是不识字的人,只惊诧陈四郎左手能写字,这岂不是说陈四郎能参加童子考试?

    “你的字写得不错。”

    一道清脆的声音身后传来,陈四郎发泄完心中愤怒,回头看向识字的人,慢慢眯起眸子,狐疑询问逆光坐在马上的人,“慕婳?!”

第4章 赠诗() 
坐在马背上的人比周围看热闹的人高上半头,围观邻居让开一条通道。

    慕婳利落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向府邸走去。

    她身穿素色衣裙,风尘仆仆,昳丽精致脸庞挂着汗珠在烈阳的照耀下,颗颗晶莹,宛若最最清澈的宝石,她唇角噙着和熙温柔笑容,令人心生亲近。

    方才专心偷看陈四郎的女孩子全部将目光转移到慕婳身上。

    她好似从画中走出来的年轻公子,允文允武,潇洒爽朗,迷人极了。

    便是上了年岁的妇人不由多看她几眼,乍一看似昳丽的少年,细细看过少年其实是漂亮的女孩子,以独特的风姿让人钦慕,再难以开眼儿。

    “慕婳?!”

    “慕小姐?!”

    “怎么可能?”

    抽气声此起彼伏,有人使劲揉眼睛,不敢置信指着慕婳,“她就是宛城第一讨人厌?”

    慕婳直径穿过人群,来到写满字的雪白墙壁前,仔细鉴赏书法,赞道:“你深得颜体精髓,纵观全篇书法,一气呵成,字字相属,虎虎有生气,劲挺豁达,直抒胸臆,字里行间横溢着不愤,又有鲲鹏展翅,笑傲天下的自信,你写得一手好字!”

    她竟是他的知音?

    整个宛城读书人都算上,无一人能凭着一篇书法看穿他的心绪。

    她还是那个恨不得把所有金银都穿在身上,整日涂抹厚厚看不出肤色的脂粉,顶着掉脂粉惨白脸庞同人吵架拌嘴,性情暴躁的慕婳?

    洗掉让人不敢直视的脂粉,她竟是一绝色!

    她肌肤不如养在深闺的小姐们白皙细腻,泛着健康的光泽,再结合她周身英气,尽显雌雄莫辩之美。

    既有少年的潇洒,又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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