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披风,发间一枚碧玺和田玉步摇,垂下几缕细细的白玉镶红宝石的流苏,面上薄施脂粉,唇不点而朱。
如此盛装打扮,不过是朵儿想让自家小姐心里快活一些,却也是一番巧心思了。对着镜子照了照,又添了一枚花钿,一番打扮后却已到了午膳的时间。孟寒心院中有一个小厨房,平日里都是和杜府的家眷分开吃的,此番早已温好了一盏燕窝羹和几碟清淡的小菜。
饭后,杜荷前来寻人,孟寒心便也随她一道出门逛庙会散散心。相处几日,杜家的这一辈里,也就属杜荷与她关系稍微亲密一些,而杜荷也非常喜欢这个秀美可爱又落落大方的义妹。
秦国的街道格外宽敞,只是民风略有几分懒散颓靡,耽于享乐。不过,这样也不全错,至少庙会等节庆,与别国相比自是别样的热闹喜气,街道上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杜荷心疼义妹,不多时,孟寒心手上便握了几大串烤羊肉和冰糖葫芦,臂间还挂了个小小的琉璃彩灯。杜荷的关照,使她无端又忆起了前世和娘亲相处的点点滴滴,不由有些感慨,心情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一路吃一路喝,孟寒心的肚子越来越饱,但杜荷却依旧觉得她应该再吃点什么。这么瘦弱的小身板,仿佛一阵风便能吹走,看来得好好地补一补啊!如此想来,她心底油然生起了一丝做姐姐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庙会逛了片刻,东西也吃得差不多了,手持琉璃灯,姐妹俩信步而行说了不少体己话。这时,前方远远立了个少年,背影清冷高绝,一头墨发上束了一个小巧精致的羊脂白玉发冠。不知为何,孟寒心远远看着越看越熟悉。
少年身旁,还立了个身姿绰约的少女,和少年一般的身高,一袭月白色撒花长裙与少年的白衣相得益彰。少年少女并肩慢行,看起来宛若一对璧人,看得孟寒心心中隐隐发憷,而这时,她已经把少年认出来了。
“公孙公子?”孟寒心轻轻唤到。
“孟姑娘?”公孙鞅眉头一皱,不自觉地转过身来,一眼便看见了一身华服的孟寒心,不由意外万分。
那日,他从魏国归来,得知孟府被焚毁的噩耗,急得差点就晕过去了。卧床静养了半个月后回到魏国,公叔痤病逝,他随后便也只得离开了。毕竟,公叔痤说魏王可能会杀了他,他虽然自信魏王并不会真的拿他怎样,却也有几分惴惴不安。于是乎,一纸招贤书,他便来到了秦国。
昨儿刚到,碍于心情不好,便来逛逛庙会,奈何此番竟是有奇遇了,心中登时便五味陈杂。
“孟姑娘,你怎的会在这里?”公孙鞅见孟寒心比过去瘦弱了不少,不由有几分心疼,“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场大火,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心中一急,公孙鞅一把握住了孟寒心的素手,捏的她有几分生疼。
“大胆,竟敢轻薄大秦太子未来的侧妃!”路上人来人往,多少双眼睛盯着的啊,杜荷不得已开口提醒,出口的却是一番的疾言厉色。
“太子侧妃?”公孙鞅手一松,连连后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九章 再遇()
“你真的要嫁给太子?你真的愿意?”公孙鞅面色苍白,语气也略有几分颤抖。
“额”孟寒心也没料到杜荷会给公孙鞅说这些,深吸一口气,悠悠然开了口,“是的,我要嫁给太子了,还请公孙公子好自珍重,莫要再来纠缠不清了”面上含一丝浅笑,语气也是一派云淡风轻。只是,看那闪避的眼神,便知她心中并不怎么好过。
“孟姑娘,难道你认为鞅此番是在纠缠不清?鞅的心意,你是真不知还是装傻?”看着孟寒心脸上淡淡的笑意,公孙鞅心中泛起了阵阵酸楚,却又怎么也移不开眼睛,“还有,那场大火,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又为何来到了秦国?”
“公孙公子的话可真多,你若是真对孟姑娘有心意,又为何在孟姑娘最艰难的时候去投奔了魏国,都未来看孟姑娘一眼?”朵儿杏眼含怒,双手叉腰,“你可知道,孟姑娘虽然如今看起来光鲜,但却也是受过许多委屈熬过来的,而那时,你又是在哪里逍遥快活?”
朵儿的话珠帘炮一般,也未留一丝一毫的情面,一双眼气得通红,将孟寒心的胳膊搂得紧紧的。朵儿为她愤然出头,孟寒心心底松了松,只是,朵儿的话是不是也说得太重了一些毕竟,这些事也不是人尽皆知,公孙公子也忒是委屈了。
“终究还是鞅疏忽了,这些,鞅竟是一点也不曾知道的。”自知理亏,公孙鞅的怒火消散一空,唯有淡淡的心疼与钦佩。
孟姑娘贵为卫国宰相的嫡长女,从来都是养尊处优,家中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全家人几乎尽数被活活烧死,光是压抑与孤独,便足以让她活不下去。
但是,她最终还是活过来了,而且还攀上了杜家的门楣。一介孤女,一路的颠沛流离,唯一可以倚仗的便唯有那手堪称绝妙的琴技了吧,所受过的委屈,怕是他数也数不清的,自己又有何颜面斥责于她?
而那些日子里,他却舒舒服服地待在公叔痤身侧运筹帷幄,偶尔还可以一同出去围猎解忧,过得安安稳稳舒舒服服的。惟一的变故,是公叔痤的故亡,但自己很快便找到了新的路子,来秦国谋取谋士一职。
“终究,是鞅对你不住,孟姑娘委屈了。只是,孟姑娘真的愿意嫁给太子吗?太子,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而且性情还颇有几分暴戾。”
“扪心自问,心儿是不想嫁的,不过,太子执意要做的的事,又岂是你我可以插手干涉的呢?”孟寒心自嘲地笑了笑,觉得今天自己的话也太多了,“公孙公子还是莫要管了吧,免得一个不成惹祸上身。”
虽是心中不悦,但善意的提醒还是必须的,毕竟,公孙公子虽然看似潇洒,却也不是个熬得住的人,自己不能昧着良心害了他。
“多谢孟姑娘一番善言,不过,鞅一定会给姑娘一个交代的,”说到这里,公孙鞅顿了顿,“孟姑娘不想嫁的人,谁也勉强不了。”轻飘飘扔下一句话,公孙鞅拂袖离去,脚步稳健,身姿清逸而出尘。
公孙鞅渐行渐远了,孟寒心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中竟有几分想哭。毕竟,虽是言语决绝冷淡,心中却终还是有几分放不下。深吸一口气,孟寒心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毕竟,公孙鞅又不是傻,但愿他是晓得分寸的。
不过,无论是否事成,她怕是又要欠他一个人情了。
“长姐?”良久,杜荷却似乎丝毫没有动身的意思,孟寒心不由轻轻戳了戳她的胳膊,杜荷方才回过神来。只是,她的身子似乎有些僵硬,面上也红彤彤的,像一个香喷喷的大苹果。难不成,她竟是看上了公孙鞅?
“心儿,方才那个少年,可是你上次给父亲提起的‘心上人’?”杜荷的语气似有几分扭捏。
“额还好。”孟寒心尴尬地笑了笑,立即别过了头去。
毕竟是未出阁的女儿家,这样的问题又该如何回答?长姐过去也不是如此莽撞之人,难道,她是想探探口风,然后好趁虚而入?也对,公孙公子如此绝色的好相貌,气质又是绝佳的,无数世家小姐贴着贴着都想嫁给他,也难怪杜荷会动那花花心肠。只是,又或者,自己不过一时想多了错怪于她?
公孙鞅回到客栈时,天色已经晚了,轻轻脱下身上厚厚的貂皮大髦,又命下人生了个暖暖的火盆。房间渐渐热乎了起来,公孙鞅手持狼毫笔坐在桌前,呆呆地凝视着窗外几支开得正好的梅花。
到底怎样,才能帮得了孟姑娘呢?如今只身赴秦,自己居无定所,又正是有求于秦王的时候,又怎能轻易就把太子给得罪了对了,心儿不是全家都被烧死了吗?家有丧事,作为晚辈是要守制的,而守制其间,万万不可嫁人!
想到这里,公孙鞅提笔便修书一封,嘱咐书童匿名送到杜魁的手上。只是,为了避嫌,他用的是寻常很少用到的字体,是他幼时学着耍子的。而若是要守制,便要守够整整二十七个月的时光,他有足够的时间扭转乾坤!
转眼黄昏已至,金色的阳光映照出漫天的红霞,窗外,梅影婆娑,雪斑星星点点,镀上一层金辉,更添了几分曼妙的冬趣。
杜府,杜荷携孟寒心归来,立刻有小丫鬟们端着汤婆子凑了过来,给二位姑娘暖手。片刻后,温热的冰糖雪蛤羹也端了上来,并上几碟珍珠白玉糕和绿豆红糖酥。杜荷虽是长女,却是庶出,过去自没有这样的礼遇,此番,也算是沾了孟寒心这个未来太子侧妃的光了。
夜深了,杜魁进屋准备歇下,这时,暗卫突然来报,说是收到了一封匿名的帛书。这大半夜的,又是落雪的时候,谁会这时来给他稍信?看来,定是十万火急,杜魁接过帛书轻轻展开,神色渐渐凝重了起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章 千机坊()
天亮了,公孙鞅怀着忐忑的心情,彻夜未眠。那封信,杜魁收到了吗?毕竟,干系重大,杜魁收到那封信,定会亲力亲为地调查一番孟寒心的身世吧?左右,若是让守制期间的女子嫁入宫中,便是送上门让人拿捏的把柄,一个不当心便会以欺君之罪连累了全家。
杜魁就算再贪名利,能混到卿大夫的位置,自然不是个莽撞的,公孙鞅微微勾起唇角,笑得略有几分苦涩。而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了轻轻的扣响之声,轻轻一个手势,小书童忙不迭地将门打开了来。
“公子的早膳来咯!”来的,是一个穿着粗布短衣的小二,看到公孙鞅时不由愣了愣。昨日天色有些晚,就着灯光他并未看清公孙鞅的长相,待到此刻看清,不由有几分惊叹,世间竟有如此貌美如仙的少年郎。
用过羹汤,小书童递来一个薄薄的绢帛,原是挚友尸佼听闻他来特意相邀,还说要给他介绍一个地位不凡的新朋友。绢帛上虽是写满了字,但对那位朋友的姓名和身份却只字未提,只说要他好好收拾一番便好。
公孙鞅简单梳洗一番,身上依旧那件月白色的绣银丝云纹曳地长衣,外罩一袭崭新的灰黑色狼皮大髦,头上戴了个青玉的麒麟雕花发箍,一头柔顺的墨色长发被松松绾了一半。不过是去见友人,还是穿得自在些便好,正了正发箍,公孙鞅带着小书童下得楼来。
楼外,尸佼早已候在了那里,一身墨色的团花长衣,外罩一件银鼠皮的大髦。长发略有些松散,五官深邃,清隽的面容透出几分的阳刚之气,和尽显男儿气度的肆意轻狂。
“公孙兄!”见了公孙鞅,尸佼恭敬地上前揖了揖,而公孙鞅也抱了抱拳,随尸佼登上了马车。
车上,尸佼的心情格外疏朗,毕竟,此番要结交的可是一个大人物,在整个大秦也是颇为说得上话的。不过,那人执意要用化名,也表明过不希望公孙鞅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怕是这次相见背后另有隐情。
马车跑得很快,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城东的万月街街口,万月街是大秦都城最为繁华的地段,也是城中富豪子弟以及官家小姐们最爱的商业中心。
打了帘子下得车来,但见一排排精巧的小商铺,鲜妍华贵的刺绣成衣、奢侈精巧的金银首饰、以及秦国本地各类上得了台面的珍馐美味,在这里竟是应有尽有。只是,富贵乃过眼云烟,看着这满目的繁华迤逦,公孙鞅面上依旧是一派云淡风轻的洒脱淡然。
“尸佼公子?”街口,立了个翩翩的少年郎,一袭鹅黄色的缎袍上绣了些花鸟之纹,长发被一顶赤金的发冠束在了头顶。剑眉星目,菱唇微抿,肤色白皙,腰间还佩了一柄镶了宝石的好剑。光看那气场,便早已不是那年在千峦山任人欺压的弱质少年。
“这位,便是金司公子了,”尸佼顿了顿,“这位,便是那位魏国来的公孙鞅!”
“见过金兄!”公孙鞅只当面前的是一个贵族的世家公子,只是那眼神却也过于凌厉了些,似乎还带有几分杀气。公孙鞅愣了愣,毕竟这位公子看着眼生,自知过去从未见过,既是如此,自己又是什么时候得罪的他?
“鞅兄,”嬴驷轻轻揖了揖,身后突然闪出了一个姿容妍丽的少女,但见她一身华丽精美的裙衫,头上的缀满了金银之物,见到公孙鞅有几分不好意思,羞答答地躲在嬴驷的身后,一双眸子泛着潋滟波光,像是会勾人一般。
“这位,便是舍妹兰儿,介绍给鞅兄认识认识。”嬴驷将妹妹从身后一把拉了出来,兰儿低头扭着帕子玩,一张小嘴似乎还在嚼着什么蜜饯,圆润丰盈的脸颊透着几分稚气。
“兰儿见过公孙公子。”赢兰微微福了福,眼底含笑,眼神却又似有几分躲避怕生。
“这”公孙鞅一时被噎住了,想好的一番客套话竟是有几分说不出口。不是说,来见面的是一位身份贵重的公子吗?怎的,竟还来了个娇滴滴的女孩,而且看她的模样对自己还略有几分喜欢,难道此番金公子是来做媒的?
“额,前面千机坊门口围了不少人,我们还是去凑个热闹吧!”尸佼转过了话题,而众人这才看见,前方一栋阁楼门口人头攒动,还放了爆竹噼噼啪啪格外热闹。其实,他也被蒙在鼓里,没料到赢兰竟然也会跟了来,此番乃是转移话题。
爆竹声不绝于耳,四人一时好奇便凑了上去,待到来到千机坊门前,才发现围在那里的尽是些男子,伸长脖子死死盯着千机坊,目光殷切而紧张。
“这位兄台”嬴驷心中一奇,便用羽扇轻轻敲了敲其中一人的肩膀,那人不耐烦地别过头去,而这时,一枚闪闪发光的赤金簪子被塞到了那人的手心。接过簪子掂了掂,那人这才道出了候在这里的缘由,一番话后,嬴驷眼底突然泛起一丝诡异的笑意。
这时,千机坊的门开了,出来一位蒙着面纱的少女,光是那一对水媚大眼,便足以让人心神荡漾。不用说,也能猜到,这女孩定是个十足十的美人,楼下的男子们脖子伸的更长了,甚至有些推推搡搡。
女孩在人群中看了看,倏尔,便由婆子递上了一枚大大的绣球,众人皆是在瞬间屏住了呼吸。轻轻一掷,绣球打着滚掉了下来,直直地飞向了人群正中的一位英俊挺拔的世家少年。嬴驷冷冷一笑,推着公孙鞅凑了过去,绣球擦身而过,竟是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嬴驷的怀中。
“恭喜这位公子,现在,怜儿就是公子你的了!”一位嬷嬷含笑下得楼来。
嬴驷怀抱绣球,扔也不是留也不是,而这时,怜儿姑娘也来了,含羞带怯地对着嬴驷揖了揖。嬴驷面色青白,嘴角一抽一抽,而赢兰则是一脸的幸灾乐祸。毕竟,太子哥哥一向心机深沉,此番也不知怎的竟露出这么有趣的表情,真是太好玩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一章 抄家()
“公子,此番,奴家便是你的妻了。”怜儿姑娘面色微红,心都跳到嗓子眼了。她本是相中了另一位男子,不知怎的绣球却误打误撞地落到了嬴驷的身上,再看嬴驷,无论样貌还是气质都好过那人许多,怜儿一时竟生了些小儿女的情愫。
“在下已和心上人定亲,姑娘还是另寻良人吧”嬴驷语气很慢,为怜儿留足了面子。
“公子”怜儿心中寒了寒,却也依旧未死心,“怜儿此番绣球砸中了公子,若是公子执意不娶,怜儿也就再也嫁不出去了公子若有心上人,怜儿做个妾室也无妨”一番语气,诚恳至极。
作为一个未出阁的少女,此番姿态已是很低了,宁愿做妾,也要跟着嬴驷,一片痴心让周围的人不由唏嘘。**辣的目光落在嬴驷身上,嬴驷浑身的不舒服,对这怜儿姑娘更是心生了几分厌恶,却又无可奈何。
“你真的愿嫁?做个妾室也无妨?”嬴驷语气轻柔了下来,眼底竟含了几分笑意,一张脸如玉一般的精致,身周散发着龙涎香淡淡的幽芳。
“是,妾室也无妨。”怜儿一番话斩钉截铁,看来是死心塌地地想要嫁给他,周围的目光也更热了许多,嬴驷突然觉得有几分烦躁与愤怒。深吸一口气,那些个烦躁与愤怒被生生忍下来了,唯余一句悠悠的喟然长叹。
“唉,既是如此,你便在家中待嫁吧若是有缘,我们自会成夫妻。”
“谢相公成全!”怜儿心头一喜,竟是换了个称呼,语气带着几分活波俏皮。本以为还要再费一番功夫,没想到这小公子竟突然地这么好说话,一时之间有些受宠若惊。
“不谢。”冷冷抛下两个字,嬴驷转身欲走,却被老嬷嬷拦了下来。
“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家住何方,生辰八字,以及父母的官衔。”
问题一个接一个,像是珠帘炮一般,嬷嬷生怕嬴驷放了自家姑娘的鸽子。这位小公子,虽然年纪不大,但看那身装扮与气质,便知不是普通人。既是如此,那就更不能放过了,也算是一个不错的金龟婿。
“到时候,你们自然就知道了。”嬴驷微微皱了皱眉,随即带着其他人一道离开,赢兰跟在公孙鞅的身侧,二人看上去竟似一对璧人一般。只是,公孙鞅一副事不干己的淡然洒脱,尸佼也轻轻松松地谈笑风生,赢兰的心中却隐隐地有几分不安。
嬴驷哥哥天生便不愿被逼着做事,自从得宠,便将过去轻薄他的官僚侍从不是斩首便是发配充军。就是因为这个,现在的官僚们无论如何也不敢得罪他,生怕一个不当心便丢了自个儿的脑袋,再赔上全家人的幸福安宁。
此番,这个怜儿姑娘如此苦苦相逼,嬴驷哥哥碍于面子又勉强地答应了下来,心中本无情,怕是会出事的啊奈何,却又无法上前相劝,因为嬴驷哥哥向来不喜旁人插手他的私事。既是如此,身为一个晚辈,赢兰便更没发言权了。
“子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此番,公孙兄既是客,金司定要带你尝尝这大秦有名的九坊斋仙芝煨熊掌。又或者,神仙楼的桃花醉鱼也不错,是公孙公子的家乡菜!”
又闲逛了许久,嬴驷这才悠悠然发了话,语气不温不冷,却又带了一丝明显的试探之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公孙鞅细细揣摩了一番,虽知他是另有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