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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兽-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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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期过后,林贝儿一下子由十四五岁的少女模样成长到二十几岁的女性模样。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原本洗衣板的身材变的前凸后翘,胸前的旺仔小馒头发展成大馒头,有了明显的女性特征。此外,她的身高也长到了一米八的个体。

林贝儿对于自己现在的身高还有体型都是挺满意的,然而安亚却很担心。因为林贝儿一米八的个子在兽人中真的不算高,基本上成年雌性都破二米了。她一度以为是林贝儿没有照顾好自己,想让林贝儿搬回来。只是林贝儿死活不肯,她自己心里明白,这应该是和自己的节食有关,因为担心自己太过独特,所以她一直有意识的控制自己的食量。那段时间正是她长身体的时候,确实营养当然会长不高。

好在一直有锻炼,她又经常采用食疗的办法加强体质,所以身体还是不错。

安亚曾经念叨说林贝儿身体不好,大概不会太受兽人欢迎,她一直告诉林贝儿一定好好挑选将来的伴侣。同时叹息,想着林贝儿可能会行情一落千丈,找不到好的兽人当伴侣。

虽然她觉得如果真的是这样摩尔的胜算应该会大很多,是好事。只是,自家的小雌性不受人待见还是会让安亚觉得没面子。

事情的结果出乎安亚的意料,虽然追求林贝儿的人少了许多,可是她的行情并没有减弱。

原本追求林贝儿的人很杂,但是大部分都是未成年的小兽人,其中也混有几名比较强悍的兽人,可谓质量参差不齐。

或许是因为林贝儿已经过了发育期,如今追求她的人都是已经成年的兽人。而且大概考虑到林贝儿的身形比较普通雌性更娇小,担心自己保护不好雌性,一些能力比较弱的兽人自动退出追求者行列。留下来的都是些非常强悍的兽人,哪怕是遗留下来的几名未成年兽人也是同龄中属于强者的一类,他们甚至不逊色已经成年的兽人。

数量减少了,但是质量上去了,林贝儿还是部落里极其受欢迎的雌性之一。

食、色,性也

就像以前林贝儿在学校上学的时候,那些男同学会喜欢在女生中选出漂亮的女生选为班花、校花。虎族部落的兽人同样喜欢在部落里选出最受人欢迎的十名雌性。

排在第一名的人,林贝儿非常熟悉,是雪雪。据说入选理由除了是因为雪雪本身就长的很漂亮外,更多的是由于她温和的脾气。听说兽人们一致认为雪雪是这一代雌性,甚至是整个部落里脾气最好的雌性。从来没有人见她发过火,而且她向来讲话都是温声细雨,不管是谁都一视同仁。在彪悍成风的虎族雌性里是非常少见的类型,会出线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

第二名原本是安菲亚,但是在林贝儿度过了发育期后,就被抢了位置。林贝儿虽然身型不高,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被部落里一致认为是最娇贵最难养的雌性。可是她的手艺被部落里公认为是最好的,没有之一。这对视吃为伴侣外最重要的事情的兽人而言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此外,林贝儿看着长的不是非常出众,也就只能说是清秀,但是她却是部落里皮肤最白,最水嫩的一位。连刚出事的小宝宝也没她的肌肤来的柔嫩白皙,当然这和林贝儿多年来细心的培养分不开。再者,林贝儿还是部落里公认的能力最强的雌性。

不管是她‘发明’的碳,还是她所设计的房屋,都不是其他雌性所能比拟的。更何况,林贝儿还是雌性中衣服以及家具做的最好看,花样最多的一位。还没有成年,却只是依靠自己就能养活好,没有接受部落里分配的粮食,且帮部落里培养了新的米果树。。。。。。林贝儿的所做所为在部落里历代雌性中都是头一份。由于林贝儿经常会把自己种的食物分给部落里那些失去主力,生活困难的家庭,她又被认为是部落里最善良的雌性。事实上,林贝儿对套在自己头上的善良称号很不以为然,她不过是种太多了一个人吃不完,又不想食物被浪费掉才选择送人。那里称的上善良,要是真的善良应该是把技术教人。毕竟绶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第三名是安菲亚。安菲亚的长相是部落里最好的,会屈居第三完全是因为她的脾气太泼辣了。小时候她就是部落里出了名的辣妹,经常欺负一些在她看来和自己抢东西抢兽人的雌性。后来虽然在林贝儿的引导下不会在欺负和自己同性别的雌性,但是在部落里还是经常能看到安菲亚追着兽人满头窜。那个家伙的脾气从来就是一点就炸,火暴的很。这样的她当然不可能静的下心来织布做衣,以前的她最喜欢的是让泉凉或阿麽给她做衣服,如今最喜欢的是缠着林贝儿或是雪雪帮自己做衣服。特别是林贝儿,常常被安菲亚缠的无可奈何,谁让她做的衣服最好看。

那个家伙唯一擅长的就是捕猎,她是这方面的好手。虽然力气不如兽人,可是安菲亚的身手很敏捷。她是部落里少数几个会捕猎的雌性。

第四名林贝儿不认识,叫乌兰。听说是一名非常害羞的雌性,她很擅长捉鱼。

第五名是泉凉,林贝儿不喜欢她,所以倒也没费心去了解。

第六名是艾菲。她和安菲亚一样是部落里出了名的小辣椒。只是艾菲比起安菲亚,行为处事多了一分圆滑,不曾真的和人闹的狠了。她同样喜欢狩猎,只是跟安菲亚的身体力行比起,她喜欢用陷阱。

第七名是莱希。都说女大十八变,莱希正合了这句话。明明小时候一直是个活泼的个性,也没有谁压抑她的性格,给她气受,偏偏莱希越大越文静。不过她也不是一味的静止,所谓静若处子,动若狡兔,正是她的最佳选照。因为有一次林贝儿看她在给受伤的动物包扎手法很熟练,说了句莱希不去学医真是可惜了。结果莱希真的跑去跟凯瑟琳学,还迷上了制造药剂。经常拿着药剂去祸害人,试验自己制造的药剂效果。

第八名是一名叫乌拉玛依的雌性,林贝儿也不熟,听说是制造器具的好手。

第九名和第十名是一对姐妹花,她也没见过,说是喜欢酿酒的两姐妹,性格爱好大同小异。

不同于林贝儿那个时代的选美标准,林贝儿发现入围的人基本上都是有一技之长的人。看样子兽人非常注重内涵。

因为十名中就有一半是林贝儿这个小团体中的人物,所以她们几个经常出行被人堵的无路可走也是能想的到的。

林贝儿非常郁闷,偏那些家伙又都是好意,她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尽量减少出门的时候,如果要出去也躲着人走。

发育期过后的第二年林贝儿正式举行了成年仪式,也就是成年礼。

虎族部落里一共有两个神殿,分别被叫为内神殿和外神殿。象地底那个,是部落的重地平常不会轻易开启。只有当雌性要举行进入变身期,要举行仪式,或是有雌性怀孕了才会开启,虎族兽人称之为内神殿。而外神殿就是祭师的住所,也就是一栋稍微大一点的房子。一般有什么事情,都是在那里解决。比如成年礼。

如果说在内神殿举行的变身礼是为了增强雌性的体质,那么成年礼就是为了测验雌性的能力,才开在外神殿。

在成年礼的那一天,林贝儿早早的把自己梳洗好穿上特意准备好的漂亮礼服就直接去了外神殿。安亚他们早就等候在外面,看到林贝儿很是高兴。林贝儿是算准了时间才来的,她来的不算迟——外神殿发大门还没有开。其实平常的时候外神殿的门从来不关,只有到了要举行成年礼的那一天才会关上。

她来的也不算早——外神殿早就被人围的水泄不通。好在要举行成年礼的雌性有自己的专用通道,林贝儿避免了被挤成肉饼的悲惨遭遇。因为门还没有开,她就在通道上和安亚他们聊了几句。

等到门开了之后,她就和几个同样要举行成年礼的雌性鱼贯进入大厅。祭师早就等在那里,当林贝儿一行都进入神殿后大门就被关闭。祭师对着她们说了一大通祝福语后,就让她们各自上前领布料。为了保证公债,部落里为要举行成年礼的小雌性准备的都是相同种类一样大小的兽皮,她们要做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里缝出一件兽裙。

林贝儿用巴掌量了下,兽皮大概长六十工分,宽四十工分,只做一条绰绰有余了。稍稍思索了下,她开始在兽皮上画画,充当笔的是一块小木碳。她喜欢裁步料前先画好尺寸。因为是给自己穿的,林贝儿直接拿兽皮在身上比画,裁下多余的部分就直接上阵缝。既然是规定了时间,那么她还是把大体先弄好,小装饰慢慢来,免得时间不够。

林贝儿在兽皮的腰际弄了六七个褶皱,先把褶皱定死了,才开始缝。她是想弄出一个百褶裙的样式,等把边缘缝好后又加了一层上去,高度被她设定在膝盖上。如此还有多的部分就把兽皮切成条做了蝴蝶结订在裙子上,增加了美感。

裙子做的漂亮,针脚又细密,林贝儿当然很轻松完成了任务。缝制兽皮完成后,她们离开了神殿大厅,在外面早就架好的支架上烤起肉来。这便是第二项任务,要求烤些肉分给其他的兽人吃,表示自己已经能够胜任外家人做饭的事情。能够进入神殿的都是参加成年礼的小雌性的家人,人数其实不少,幸亏只是让他们尝尝味道,而不是让他们填饱肚子。饶是如此也把林贝儿给累个够呛,谁让她美名在外,大家都冲着她要。

烤完肉仪式就算完成了,接下来让林贝儿比较期待的就是所有雌性成年后都能参加的来年的王都之行。

第五十五章 王都

第五十五章 王都

人类喜欢凡事都求个明白,不管是多么久远的历史都希望可以查个清楚。但是在兽人世界很少会有人去关心发生在自身所能看到的范围以外的事情。

比如,兽人世界的发展历史就很少有人能说出来,大家基本上每天都在关注自己吃什么,怎么玩。常常是有兽人到死的那一天连自己部落的历史也不知道,当然他们也没兴趣去了解。对那些普通的兽人来说,他们只要知道自己是隶属于哪个部落就够了。除了各部落的祭师外,根本乏人问津,而即使是祭师,他们也没有兴趣去具体记录一个部落的发展史。祭师的任务是主持部落里的盛大仪式,然后把部落里那些有关部落生死存亡的事情记下来,一代一代传承给每一位族长,以求当族长在遇到同样的事情时知道该怎么处理。

没有笔没有纸,仅靠口头相传,一个字一个字地背。一个人的记忆有限,再怎么努力背诵,总会有疏忽的地方。如果碰到有遗漏的地方,每个人又都会根据自己的理解加以补充,最后传承下来的究竟有多少分真相,谁也不清楚。即使如此,相信也不会有兽人去注意,他们要的只是事情的解决办法,起因、时间、地点。。。。。。根本就无所谓。

在这种大荒原的世界,所有人都在艰难求生。活下去才是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在这个世界,杀戮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一个部落刚刚发展了几十年,甚至才几年然后就因为碰到其他部落的袭击,或者是疫病的侵袭,又或者是野兽的入侵。。。。。。而湮灭是常有的事。在这样的时代里,那些存在时间越久的部落越是受人尊重。

王都却是一个特例。它创立的时间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日,这一百年看似很长,也许很多人的一生甚至活不到这么久,但是如果这个时间是一个部落的发展史,那么就不算什么,看起来实际上还少的可怜。至少比起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不过是短短一瞬间,就算是在兽人世界,能够生存一两百年的部落也是比比皆是。

在兽人时间的划分中,部落是分为大、中、小,三个规模。判断这个规模的标准一是看部落的人口,二是看部落存在的历史。两百年以下,一百人左右,那就是小部落。两百年以上,五百年以下,人口达到千人,那就是中型部落。就像林贝儿现在所在的虎族兽人部落就是一个中型部落。如果存在时间能够达到五百年以上,人口在五千人以上,那就是大型部落。

要知道兽人存活的时间其实是受种族影响,长短跨度极大。

比如虎族兽人的寿命最长能达到五百岁,就林贝儿所知的部落里一共有三名活了三百多年的兽人,一名四百多年的兽人。虽然虎族部落存在的历史不过三百年左右,但是它也是从别的大型部落里分裂出来的,所以会出现活了几百年的长者也不奇怪。这在兽人世界里是常见的一种现象,如果说这一代的族长继承者中有两位以上都非常出色的候选者,那么就会由族里的长者安排,挑选出一定的人口让那些出色的候选者出去单过,组成新的部落。为了避免年轻的族长在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后不知道怎么处理,引起灭族大祸,同行的就会有几名活了一百年以上的长着。

而那个新的部落的部落名称是不能直接惯上种族为代号,要在种族的名称里选一个代表性的字,然后在那个字前加一个字。也有直接在种族前加字的。只要让人知道不是同一个部落,可以区分就行了。象是林贝儿现在所在的部落,里面的人一直喜欢称自己为虎族兽人,但是如果有外人在那么他们就会说自己是炎虎部落的虎族兽人。

或许是因为生存困难,兽人非常注重自己的种族。如果在外面碰到同一个种族的兽人出现危险,那么即使是不同部落的人也会冲上去帮忙。要是那个兽人落单了,大家也会非常轻易的接纳这个人到自己的部落,或是把他送回原来的部落。若是碰上不同种族的,好心的在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后能帮的会帮上一把,碰上寡情的当下就走的远远的,免的波及到自己。除非那个人象林贝儿一样,是个雌性。兽人对雌性的欢迎是不分种族的。若是小兽人,大多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放下就不管不顾,更不会带回家。

又比如说是兔族,他们的寿命最多只能达到两百年。因此越是弱小的种族传承越困难。因为在他们的历史上很可能会出现断程,所以通常小部落都会依附大部落而生存。也就是兽人说的附族,附族数量的多寡同时也是大部落力量强弱的一个体现。越是强大的部落,他的附族就越多。

也有例外的。象是海族的龟族人,他们是兽人里公认的弱族之一,但是龟族人都很长寿。他们的生命动辄几千几万,活的越久知道的也就越多。一个龟族部落通常会有最少一名活了上万年的老族宗,以及好几名活了上千年的龟族人在支撑。而龟族人又特别敬老,一旦碰上大事就会找自己族里的长者商量,有了他们的指点基本上都能平安度过危机。所以他们是弱族里唯一不需要依附强族生存的种族。

王都单从时间上来讲,它只存在了一百多年,是一个小部落。但是从人口来讲,它足有一万多人。相比拟中国动辄几千万的城市来看是少的可怜了。可是它却是兽人世界人口最多的一个部落。同样的它也是附族数量最多的一个部落。另外它还是种族数量最多的一个部落。

据说在一开始,王都只是一个收纳流浪兽人的地方。兽人的归属感很强,对于自己的部落很看重,他们不允许自己的部落出现危机的隐患。有部落成立,就有部落灭亡。那些失去部落的兽人有些会被自己相同种族的部落吸收,然而被吸收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兽人。对于自己领域里出现了不属于自己部落的强者,那个部落里的人都是持排斥甚至是仇视的态度。

同样的越是强大的人越是喜欢独立生活,也不会停留在部落里,有的甚至主动脱离部落。而且就算部落有心接纳那些普通的兽人,一个部落里的条件是有限的。老弱病残留下来只会是部落的负担,肯定是要被淘汰的,所以更多的兽人辗转于各个地方流浪。另外还有些是被部落驱逐,或是因为与原本的部落闹矛盾而选择离开。那些没有自己部落,游走在部落边缘的兽人就被称为流浪兽人。

去的地方多了,有时候难免会疲倦,想要安定下来。他们就会选择一个地方建造房子,若是有志趣相同的人就会留下来一起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新的部落。象这种部落里面,种族混杂,常常是三四十种不同的兽人居住在一起,因此这种部落就被兽人们称为混乱部落。表示它是流浪兽人居住的地方。

其实虽然种族混乱容易闹矛盾,但是不同的种族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技术。只要掌管部落的族长够聪明的话,就会想办法让他们把各自的技术拿出来。要知道兽人对于自己部落的族长基本上都是服从的,而且如果是为了部落好,兽人大部分都会同意把自己掌握的技术公开化。也就导致了混乱部落的科技要远远高于普通部落,而且不同的种族还能行成互补,因此混乱部落的生存条件也要比普通的单一种族的部落要好的多。

王都所在的那个部落族长就像其他的混乱部落的族长那样把所有的技术公开化。而且他自己手中就有更好的技术,他也有足够的野心和胆量,才能够在一百年内把部落从一个小部落发展着大部落的规模。

据说,织布还有烧陶,以及烧砖切砖造房等技术都是他想出来的。

据说,他还制造了一种神奇的矿石。那种矿石,十分珍贵。只有他才能制造,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从他手中得到。那些兽人说他是神子,那是神石。他们说用那矿石制造的武器锋利无比,即使是一名小兽人拿着也能轻易刺穿猛犸兽的皮。用那种矿石制造的器具怎么也摔不块,火也烧不着。林贝儿曾仔细打听过那种矿山的颜色,据说是紫红色的,林贝儿立刻就想到了红铜。她猜,那个家伙肯定是找到了铜矿的出产地,又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所以才说是自己制造的。

关于这个所谓的神子的传说还有很多。正是因为他的种种神奇表现,兽人才把他所在的地方叫做王都。

‘王’这个字对兽人来说是非常神圣的字眼。在兽人看来,每一个种族可以有无数个部落,无数个族长,然而每个种族的王却只有一位。他是每个种族最至高无上的存在,所有这个种族的兽人都必须听命于王,哪怕王要他们去死也是他们的光荣。此外,众王之上还有一个百兽之王的位置。而百兽之王居住的地方就是王都。由此可见,兽人们对他由此可见,兽人们对那个人推崇到了什么地步。

事实上,林贝儿猜,那所谓的百兽之王很可能是和她一样的存在。

因此对林贝儿来说,这次王都之行她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那就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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