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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因为这个酒吧很偏僻,也许,如同你所暗示的,利兹·戈尔曼想要避人耳目,这样的酒吧是个很好的选择。”温不再顶手指,而是用手指轻敲起桌子来。“但你,我的朋友,却忘掉了其他的事。”
“什么事?”
“格里格家的女人衣服。”温说。“你的调查使我们得出一个结论:唐宁有个情妇,但他不想公之于众。当然,问题就是:为什么?为什么他如此费劲地保守这段恋情。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他的秘密情妇是那个臭名昭著的利兹·戈尔曼。”
米隆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奥德丽曾在饭店里看到格里格与一个女人在一起,但是她所描述的女人并不像利兹·戈尔曼。那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那只是格里格的另一个约会,或只是件无辜的事情,是件不搭界的事情。谁知道呢?而且,米隆仍难以相信格里格·唐宁与利兹·戈尔曼之间的罗曼史。其中有些事真叫人难以相信。“肯定有办法查出这个名字,并找出那个使用者的真实身份的。”他说。“让我们确信,这个名字就是利兹·戈尔曼或是她的……个假名。”
“我会看一看我能做些什么。我在‘美国在线’里没有内线,但我们肯定认识人。”温走到他身后,打开小冰箱的门,扔给米隆一罐“哟嗬”饮料,给自己倒了一杯“布如可林”淡啤酒。温从不喝啤酒,只喝淡啤酒。“格里格的钱很难确定有多少,”他说,“我不敢确信有很多。”
“那与爱米莉所说相一致。”
“但是,”温继续说,“我确实发现了一次大笔提款。”
“提了多少?”
“五万美元现金。这笔钱费了些时间,因为这是从马蒂·费尔德为他打理的账户中提走的。”
“他什么时候取走的?”
“失踪的前四天。”温说。
“交付一笔赌债?”
“可能。”
温的电话响了。他拿起电话。“请讲。好的,接过来。”两秒钟后,他把电话递给了米隆。
“我的?”米隆问。
温给他一个白眼。“不是。”他说。“电话给你是因为这个电话对我来说太重了。”
谁都不是笨驴。米隆接过电话。“喂?”
“楼下有辆巡逻车。”是戴蒙特的怒吼。“你现在就滚进去。”
“出什么事了?”
“我在他妈的唐宁家里。就是那儿出了事。我实际上是不得不拍着法官的马屁才得到那张特许证的。”
“想像力好极了,罗利。”
“不要他妈的损我,波利塔。你说房间里有血迹。”
“在地下室。”米隆纠正道。
“好,我现在就在地下室里。”他反击道。“这儿就同婴儿的屁股一样十净。”
第二十一章
地下室确实很干净,哪儿也没有血迹。
“应该有痕迹的。”米隆说。
戴蒙特嘴里的。牙签看上去要被他紧闭的牙齿咬断了。“痕迹?”
“是的。用显微镜或其他的东西看的话。”
“用显……”戴蒙特脸涨得通红,挥舞着双臂。“究竟这些痕迹对我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证明不了一件屁事。你没法测试痕迹的。,’
“但那会证明这儿曾有过血迹。”
“那又怎么样呢?”他大叫道。“你检查美国的任何一家房子时都带着显微镜,然后你就一定会发现那些血印。谁会理你的废话?”
“我不知道该跟你讲些什么,罗利。血迹曾在那儿。”
大概有五位法警在检查房间。没有制服,也没有警察局标志的车子。克林斯基也在其中,手里的录像机刚刚关掉,胳肢窝里好像塞着马尼拉纸文件。米隆指向那些文件。“那是法医的报告吗?”
罗兰德·戴蒙特跨前一步,站在两人中间,挡住米隆的视线。“那不关你的事,波利塔。”
“我知道利兹·戈尔曼,罗利。”
一听到此话,戴蒙特的牙签掉到了地上。“你究竟怎么……”
“这并不重要。”
“鬼才不重要。你还知道什么?如果你瞒我,波利塔——”
“我没备瞒你,但我想我可以帮忙。”
戴蒙特眯起眼睛。怀疑先生。“如何帮忙?”
“只要告诉我戈尔曼的血型,那就是我想知道的,她的血型。”
“为什么我非要告诉你呢?”
“因为你并不是一个全然无动于衷的人,罗利。”
“不要对我讲那种废话。你为什么想知道?”
“还记得我告诉你地下室发现血迹的事吗?”米隆问。
“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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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忘说了一件事。”
戴蒙特怒目而视。“什么事?”
“我们验了一些血。”
“我们?他妈的谁是……?”他的声昏渐渐没了。“哦,上帝。不要告诉我那个搞心理研究的雅皮士也对这件事了如指掌?”
如果温听到这句话一定会喜欢他的。“我想做个小交易。”
“什么样的交易?”
“你告诉我报告中的血型,我告诉你我们在地下室发现的血型。”
“放屁,波利塔。我可以用干涉警察调查取证为由逮捕你。”
“干涉什么?没有什么调查。”
“我可以咬定你这个混蛋打扰并插手此案。”
“如果你可以证明的话,而且,如果格里格要坚持上诉的话,瞧,罗利——”
“AB+,”克林斯基说。他没理睬戴蒙特的又一记怒视却继续说,“这很少有,约占美国总人口的4%。”
他们都把注意力转向了米隆。米隆点点头。“AB+,一样的。”
戴蒙特举起双手,皱起眉,显出一副迷惑相。“喔,等会儿,你究竟想说什么?她在这儿被杀,然后被移走了?”
“我没这样说。”米隆说。
“因为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尸体被移动过的证据,”戴蒙特继续说。“什么都没有不是我们在找这个证据,而是流血的方式——我的意思是,如果她在这儿被杀,那在她的公寓里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血。你也看到那乱七八糟的样子了。是吧?”
米隆点点头。
戴蒙特的眼睛无目标地乱转着。米隆几乎可以看出他脑袋里的齿轮转得停不下来。“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波利塔?”
“不,罗利,为什么你不启发我一下呢?”
“那就是说,杀人者在谋杀后又来过这里。这是惟一的解释。你知道这开始指向了谁?你的伙伴唐宁。首先,我在被害人的公寓里发现了他的指印——”
“这是什么意思?”
戴蒙特点点头。“就是那样。门框边有唐宁的指印。”
“但不是在门里面。”
“是的,里面,门框里面。”
“但不在其他地方?”
“那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指印证明他曾在现场。你还需要什么?不管怎么说,这肯定就是事情如何发生的解释。”他在嘴巴里又衔了一根牙签。新牙签为新的理论而叼。“唐宁杀了她。他回自己的家里拿行李或干其他事情,然后就逃跑了。几天后他又回来,把血迹洗掉了。”
米隆摇摇头。“为什么先到地下室呢?”
“洗衣房。”戴蒙特回答道。“他下来洗衣服。”
“洗衣房在楼上,厨房外面。”米隆说。
戴蒙特耸耸肩。“那也许他带了皮箱。”
“箱子在卧室的壁橱黾。这只是间儿童游戏室,罗利,他为什么要来这儿?”
这句话令戴蒙特停顿了良久,也使米隆停了下来。这一切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利兹·戈尔曼在这儿被杀,然后被拖冋她在曼哈顿的公寓里去了?但从她流血的实际情况来讲,这好像也没什么道理。然后——怎么样了呢?——在一条相当热闹的街上,杀人者停下车,把她受伤的身体拖上楼,进入她的公寓,杀了她?
那讲得通吗?
突然楼上一个声音大叫道,“探长,我们发现东西了!快来。”戴蒙特舔舔嘴唇。“打开摄像机。”他告诉克林斯基。摄下所有相关的东西,正如米隆所告诉他的那样。“呆在这儿,波利塔。我不想去解释你这个丑陋的家伙为何在录像上。”
米隆跟着他们,但保持着一段距离。克林斯基与戴蒙特上楼进人厨房。他们向左拐弯。进人洗衣房。印着白色小鸡的黄色墙纸贴满了四壁。爱米莉的风格?也许不是。他了解爱米莉,她也许从未见过洗衣房的里面
“在这儿。”有人说。米隆仍呆在后面,他可以看到烘干机已从墙边推开。戴蒙特弯下腰,朝烘干机后面看去。克林斯基也弯下去,以便将整个经过都摄下来。戴蒙特后退一步,站起来。他竭力装作很很严肃的样子——对着摄像机笑可不好——但是他憋了好久才装出来。在他戴着的橡胶手套发出的“啪啪”声中,取出的物品被展示在众人面前。
染上血迹的棒球棒。
第二十二章
米隆返回办公室时,艾丝普兰扎正坐在接待桌边。
“辛迪哪儿去了?”米隆问。
“吃午饭。”
米隆眼前立即闪过动両片中弗雷德·富林斯顿的小汽车被他的午餐——恐龙排骨——压翻了的情景。
“温已详细地告诉了我发生的事。”艾丝普兰扎说。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衬衫,领口开着;戴着一条细细的项链,链子上的一个金心在她黑色的皮肤上骄傲地悬挂着。她平时总是乱糟糟的头发今天变成了一个个波浪披在肩上。她用一个手指把头发推到脑后。“格里格的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解释了那被清除掉的血迹和那个棒球棒。艾丝普兰扎经常是一边听他讲话一边干其他的事情。但她现在没有。她直接盯着他的眼睛。她如果那样看着你,目光总是炯炯有神的,有时简直令人不能回看她。
“我想我还没懂。”她说。“你和温两天前在地下室发现的血迹。”
“是的。”
“从那时起,某个人清除了血迹——但是他们又留下了杀人武器?”
“看起来是这样。”
艾丝普兰扎思考了一会儿。“会是女佣人干的吗?”
“警察早就査过了。她已经三个星期没去那儿了。”
“你有什么看法吗?”
他点头。“某个人正准备栽赃格里格,这是惟一合理的解释。”
她怀疑地皱起眉头。“先把东西放那儿,然后又擦掉血迹。”
“不是,让我们从头想起。”他抓过一把椅子,坐在她面前。他已在脑中又重想了一遍整个事情的经过,现在想把它讲出来。在他左边的角落里,传真机发出那种“嘀嘀”的要开始工作的尖叫声。米隆等着,直到那种声音消失。“好的。”他说。“首先,我要假设杀人者知道格里格与利兹·戈尔曼那天在一起——也许他还跟踪了他们,也许他就在利兹·戈尔曼的公寓附近等着他们。不管怎么说,他知道那两个人在一起。”
艾丝普兰扎点点头,站起来,走到传真机边,开始检查收到的信息。
“格里格走后,杀人者谋杀了利兹·戈尔曼。知道唐宁是个易受骗的家伙。他就从谋杀现场取了一些血栽赃在格里格家里。那些血会令人起疑。为了让事情看起来更像真的,杀人者又把谋杀工具放到了烘干机后面。”
“但你刚才说血迹被擦掉她反驳说。
“对,这就是有点困难的地方。假设一下,例如,我要保护格里格·唐宁,我在他家发现了血迹。记住,我要保护格里格,不想让他背上谋杀的罪名,那我将怎么做呢?”
她眼睛瞟着传真出来的信息。“清除血迹。”
“正是。”
“哦,多谢了。我将得到一颗金心吗?继续讲吧。”
“耐心听我讲,好吗?我如果看到血迹,就会把它擦掉。但是——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第一次我在那个房子里时,我从未看到球棒。这不仅在我现在的举例中如此,当时的现实情况也是如此。温和我只在地下室发现血迹,没有棒球棒。”
“等一会儿,”她说,“你是说某个人为保护格里格,防止他背上谋杀罪名而擦掉了血迹,但是不知道还有个球棒?”
“对。”
“谁?”
“不知道。”
艾丝普兰扎摇头。她走回到桌前,开始敲计算机键盘。“这讲不通。”
“为什么不通?”
“假设我疯狂地爱着格里格·唐宁。”她说,又走到传真机旁。“我在他房子里,不知什么原因,我会在他家儿童游戏室里,反正我在哪儿这并不重要。就假想我在自己的公寓里,或者我去拜访你家。我可以在任何地方。”
“说吧。”
“我看到地板或墙上或其他地方有血迹。”她停下来,看着他。“你会由此期望我得出什么结论呢?”
米隆摇摇头。“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艾丝普兰扎想了一会儿。“假如你现在离开这儿,”她说,“回到那个婊子家里。”
“不要那样叫她。”
“假如你走进去,发现她家墙上有血,你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
米隆缓缓点头,现在他明白她的意思了。“我会很担心杰西卡。”
“你的第二个反应呢?你发现她平安无事后的反应呢?”
“好奇,我想。那是谁的血?是怎么在那儿的呢?诸如此类的事情?”
“对,”她快速点了一下头说,“你会对自己说‘嗯,我最好把这血湥С簦獾谜飧鲦蛔颖恢缚厣绷巳恕!
“不要那样叫她。”
艾丝普兰扎挥手,示意他停止发火。“你会不会那样想呢?”
“不会,在那种情境下不会。”米隆说。“那,为了使我的推论站得住脚——”
“你的保护者也必须知道这件谋杀事件。”她替他说,又回到她的计算机旁检查东西。“他或她也必须知道格里格多多少少也卷人了这件事中。”
米隆的脑中快速回转着这些可能性。“你认为格里格杀了她。”他说。“你认为他杀人后回到自己家,并且漏下了一些犯罪痕迹——比如地下室的血迹。然后他叫这个保护者回到他家,帮他掩盖他的行踪。”
艾丝普兰扎做了个鬼脸。“你究竟把那件事想到哪儿去了?”
“我只是一一”
“我根本不那样认为。”艾丝普兰扎说。她把所有的传真用钉书机钉在一起。“如果格里格派人来消灭证据,那么那个杀人武器也应该不在了”
“对,那这又向我们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艾丝普兰扎耸耸肩,在某页传真上圈了个红色标记。“你是大侦探,你自己去想。”
米隆想了一阵子,他立刻又想到了一个答案——他祈祷这是错的。“还有一种可能。”他说。
“什么?”
“克里珀·阿恩斯坦。”
“他怎么样了?”
“我曾告诉克里珀地下室有血迹。”米隆说。
“什么时候?”
“两天前。”
“他反应如何?”
“他非常兴奋。”米隆说。“他也可能有作案的动机——任何丑闻都会使他失去继续控制龙之队的机会。见鬼,那就是他为什么要雇用我的原因把所有的麻烦事隐藏起来,甚至没有其他人知道地下室有血迹。”米隆停住。他倚到椅子上,把这件事又快速在脑中过了一遍。“当然,我还没有机会告诉克里珀关于利兹·戈尔曼的谋杀案,他甚至不知道那个血迹不是格里格的,他所知道的只是地下室有血迹,这样的话他还会采取其他的行动码?如果他对利兹·戈尔曼的事情一无所知,他还会冒险把所有的事情隐藏起来吗?”
艾丝普兰扎对他微微一笑。“也许他知道的东西比你想像的多。”
“什么使你这样认为呢?”
艾丝普兰扎把传真递给他,“这是从‘浏园餐馆’的公用电话打出去的长途电话的记录。”她说,,“我早就把它与我计算机里电话簿对照过了。看到我圈起来的那个号码了吗?”
米隆看到了,格里格失踪四天前,“浏园餐馆”里曾打出一个十二分钟长的电话,是克里珀的电话号码。
第二十三章
“利兹·戈尔曼给克里珀打过电话?”米隆看着艾丝普兰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艾丝普兰扎耸耸肩。“问克里珀。”
“我不知道他有什么事瞒着我,”他继续说,“但我不明白克里珀是如何卷进这件事的?”
“哦嗯。”她翻着桌上的纸说。“瞧,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我是说,体育经纪人的工作。你今晚有比赛,是吧?”
他点头。
“那就去问问克里珀。我们在这儿只是兜圈子,一无所获。”
米隆又仔细看了一下那张纸。“你还发现其他的号码了吗?”
“还没有。”她说。“但我还想花一分钟谈谈另外一件事。”
“什么事?”
“我们的一个客户有意见。”
“谁?”
“贾森·布莱尔。”
“怎么了?”
“他气晕了。”她说。“他不满意让我去处理他的合同商谈。他说他雇请了你,不是什么,”她用手指在空中做了个引用的符号,“‘衣着单薄的摔跤手,一个漂亮的笨驴’。”
“他那样说了?”
“是的。漂亮的驴,也不看看我有几条腿。”艾丝普兰扎摇着头。
米隆笑了。“那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身后,电梯铃声响了。只有一个人会按这层楼的电梯钮。电梯开门时,就会直接进人“米隆·波利塔体育经纪人接待室”。这种设计很时髦,好像他是这样被告知的。门开了,两个男人走了出来。米隆立刻认出了他们,“迷彩裤”与“砖头墙”。他们都带着武器。枪正对着米隆与艾丝普兰扎。B先生从他们后面走了出来。架势就像他在杰伊·利昂的脱口秀节目中刚刚被介绍过似的:大大咧咧地笑着,接受着观众的鼓掌。
“膝盖怎么样,米隆?”他问。
“比你的货车好。”
B先生听了,笑了。“那个温。”他沉思着说。“那个人总是令人感到意外。他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袭击我们的?”
没有不告诉的理由。“我们的手机一直开着。”
B先生摇摇头。“确实聪明,我很欣赏。”他穿了一件有点太耀眼的西装,打了一条粉红色的领带;衬衫袖口是法国样式,并且上有四个字母排成的图案:BMAN。把自己的外号看得太重了点。他的右手腕上还绕着一条粗粗的像绳子似的金手链。
“你是怎么上来的?”米隆问。
“你真以为那些租来的警察会阻拦我们?”
“我仍想听听。”米隆说。
B先生耸耸肩。“我打电话给洛克一霍恩证券公司,告诉他们我正在为我的百万财产找一位新的经济顾问。一位焦急的年轻小子告诉我直接上来。我在电梯里按了第十二层楼而不是十五层。”他张开双手。“所以我在这儿了。”他笑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