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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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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最新力作: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作者:谢天                       
   新锐作家谢天时隔三年后再次推出的全新力作。这是一本崭新角度的青春时尚小说,由四个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的故事构成,书中时空、地点、人物称谓频繁交错,但并不妨碍整体平滑流畅的情节,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的阅读感觉。有人评论本书为“年度最有味道的京味文学和青春时尚小说”。 
  本书描写的是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后的年轻人对情感和生活的理解与感受,还是坚持使用了原汁原味的北京方言,整书透露着强烈的前卫气息,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的:“如果失去北京风格的语言,我的小说什么也不是。”   
中国戏剧出版社 出版             
  不见不散   
  序:青春像他嘴中吐出   
  打从知道小谢准备写第二部小说开始,快有两年了,可算等到了小说的出版。经过了接洽书商,送交出版社审核,申请书号等等繁复的过程,《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终于要变成铅印文字了。当小谢求我帮他校对书稿时,我一口答应下来,就把这当作是对他大功告成的祝贺吧。 
  说实在的,和大多数人一样,我看书时也只会囫囵吞枣、一扫而过,只有觉得精彩之处才会仔细阅读。可是,校对是个精细活儿,必须得逐字逐句地看才能发现错字。由于时间紧迫,我不得不利用上班时间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地干,工作环境颇为恶劣。然而,再次阅读这些文字,除了让我眼冒金星、腰酸背疼之外,我最主要的感受就是:我被感动了。 
  虽然我曾不止一次地读过这本书的初稿,尽管在校对的同时我还要兼顾上司的随时召唤,但是通过这次真正仔细、用心地阅读,小谢的文字给了我以前看他的小说没有感受到的触动。是樊星掉头而去的决绝又频频回头的软弱?还是石光永远没机会被验证的信念和汤雨曾经沧海而不得已为之的坚持?也许是姚远长大后眼看着青春困惑地远离,同时迎来成人世界的诸多烦恼?抑或是凌晨经历激情后的“看破红尘”,淡然地生活?反正,这本小说绝不像小谢自己说的那样“除了无聊之外没有其他内容”。尽管它的确是无聊的产物,我可以作证:那的确是一段无聊透顶的日子,对于小谢来说写作是宣泄也是打发时间的工具。可是,我喜欢这四个故事,从初稿到修改稿《北京一夜》都是我最喜欢的,原本强烈要求小谢修改的《长大了》如今看起来也有了触动内心的感觉。《在那个恋爱的季节》也许还远远不够称作一本“好的小说”,不过比起他的第一本小说《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来更加成熟;前者没有后者有趣,但却更加能让人产生共鸣。 
  《不见不散》这篇文章初写成时,恰逢我刚刚失恋的低落时期。收到小谢发来的邮件,却没有心情去看这个期待已久的故事。现在,四个故事全部出炉,只等交付印刷,我的爱情竟已再次经历了一个轮回。在这个过程中,对生活、对爱情我的看法和想法都有了变化,也许正是这些变化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或另一个层面去感受这些故事背后的东西。 
  跟小谢的那些兄弟比起来,我跟他认识的时间很短,不敢说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他。见到他本人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了不少他的故事,也算是久仰大名了。认识他本人以后才发现他根本不是我之前想象的“大喷子”。当然了,他可没有白白生在北京,长在北京,说起话来绝对不会辜负中国其他地区人民对北京人的定论。我们之间的相处,大部分时间充满了笑声和斗嘴,就像绝大多数的北京男孩儿,小谢言词诙谐,把姑娘逗乐易如反掌;同时,他身上另一项北京人的特质同样明显:损起人来用语狠毒,专戳人要害,我不是被他逗得前仰后合,就是被他气得横眉立目。可是,在我们相处的那些片段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夏天的晚上,他跟我回忆起那段徘徊在抑郁症边缘的日子。那天是我重新认识小谢的开始:这个表现得玩世不恭的愤青儿,到底费了多大力气在跟自己和这个世界较劲呢? 
  “愤青儿”在今天已经不再流行,幸好在我们认识的这些日子中,小谢变得平和多了,对于他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和事不再浑身是刺;我很高兴听到他说“生活在我眼中不再那么拧巴和混乱,我可以越来越平静地看待整个世界”,当然本性难移,他还是那个有楞有角的人,不过比我刚认识他时可爱了许多。我知道,对生活和爱情他仍然有热情,他心底那个温暖美好的希望仍然鲜活。 
  虽然校对书稿是帮小谢的忙,却也让我知道了书是一定要“认真”去读的。所以,拿到这本书的朋友,不论是自己购买还是接受馈赠,如果你跟我有一样的坏习惯,请你一定要倍加“认真”地去看这本书的每一个字,我相信你会被这些文字所感动的。这不是看到那些青春小说或者赚你眼泪的言情片给你的那种感动,而是经过时间在生活中施展的魔法,在你心中沉淀下来的那些东西带给你的感动。 
  好友 闪闪   
  不见不散(1)   
  1 
  “咱们不能再这样了。”樊星转过了身,用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胳膊,酒红色的柔软头发铺在我的胸前,我看见它们在窗外夕阳的照射下闪着若有若无的光泽。 
  我什么都没说,也并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从床头柜上摸索着点着了一根儿烟,像个初学乍练的雏儿一样连嘬数口,看着烟头儿迅速变长,居然也真如同一个从没碰过烟的人那样感到了一阵强烈的眩晕和恶心。 
  “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样不好……对谁都不好。”我听见她还在喃喃地说着。 
  晚饭还是在“不见不散”吃的,我们都喜欢这里的肉酱意粉儿。 
  “刚才是我不好,又和你吵起来了,咳,你知道我老是这样,说着说着就急,特傻逼,是吧?” 我转着手中的啤酒杯,垂着眼睛,故意不看她。 
  樊星对我笑了笑,笑得很长,眼神儿从闪亮变得忧伤:“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以后咱们就别再联系了,好吗?” 
  “这句话你都说了多少次了?” 
  此言一出,我们俩都颓了。我们心里都清楚,如果谁真能痛下决心,我们又哪至于落到如此尴尬地步? 
  “是我不好,又是我先给你打的电话……可是,我一想到你过得那么不好,我就一分钟也过不安稳,就想看见你……我明知道这样没一点儿好处。” 
  “我就不明白了,你跟丫断了不就全解决了!” 
  “那又能怎么样?只要我一回到你身边,你就又会像从前一样。” 
  “我不会了。” 
  “没用的,我太了解你了,你什么也不会改变。” 
  “我操,我都说了我不会了,你……你怎么就不能信我一次?”我突然变得暴躁起来,把剩下的啤酒一口都啁了下去,感觉到冰凉的液体从喉咙一下子灌进胃里,慢慢变得火热,“算了,别再说这个了,从床上吵到饭馆儿,什么结果也没有,每次都是这样。”我努力让自己变得平静,“咱们出去走走吧。” 
  我们踩着路上的落叶“咯吱咯吱”地向前走着,表面平静,内心激烈,好一会儿,谁也没再开口说话。樊星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看了看马路对面,火车站门前大钟的指针正指着十点一刻。 
  “都十点多了,我该走了。” 
  我一脚踩进了路边的一个树坑儿,身子随着一斜,干脆一屁股坐了下去,坐在厚厚的叶子上,把头向下一埋,“走吧。” 
  “谢天……” 
  我没抬头。 
  樊星静静地在我身边站了半分钟,调转方向招了招手,跑向一辆利落停住的出租车。打开车门的一霎那,她回过头看了看我,我的嘴唇动了一下,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向她虚弱地摆了摆手,然后,车开走了。 
  只剩下我一个人继续坐在地上,浑身一点儿力气也没有,远处的火车站灯火通明、熙熙攘攘,每天都是这样,毫无分别。 
  我想对樊星说的那句话是:“还记得这儿吗?” 
  —我知道,她一定记得。 
  2 
  由于若干原因,99年的那个春天我心情极佳:大学毕业指日可待;工作“落听”—凭借一嘴半生不熟的西班牙语,我被一家大旅行社招作专职导游,半年后即将过上不用坐班也能捞钱的闲散生活;刚刚和相好半年的同班女生路佳成功散伙儿,由于被此女三番五次逼迫解释分手理由的时候我气急败坏地说了一句:“你觉得咱们俩除了操来操去之外还有话可说吗?”,从此两人行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总之,99年的我无忧无虑,行走如风,见人就能乱喷一气,啤酒直灌一打不倒,满脸冲动,形如傻逼。 
  上午10点还不到,我就被电话吵醒了,一看号码,是未来的顶头上司,我不敢怠慢,赶紧接通:“喂,韩经理,您找我什么事儿?” 
  “小谢啊,最近学习忙不忙?” 
  “还行。您有什么指示?” 
  “是这样啊,最近咱们部门的业务特别忙,所有导游都在上着团,今天下午又要来两个客人,我实在抽不出人手了,你看能不能和学校请假过来带一下,这个团就三天。” 
  “行啊,没问题。” 
  “那好,正好你也锻炼一下。记着要带一个接机牌,客人名字要写得清楚一些……哦,对了,这两个客人不是坐飞机,是坐火车从蒙古过来的……” 
  下午4点,我提搂着一个接站牌儿准时来到了火车站门前的大空场上,四下一看,还真有三五个同行正高举着牌子目光炯炯地站在那儿等客人,统统被川流不息的各色农民挤得七扭八歪仍坚持着屹立不倒,着实了得。其中一个苗条白净的小姑娘显得特别扎眼:柔软的头发松松地盘在脑袋后面,洗得发白的牛仔上衣又肥又大,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双肩背包,一望便知是和我一样的学生。我一歪肩膀,逆流而上,慢慢地挤到了那姑娘的身边站稳,同时偷偷瞥了一眼她手中的硬纸壳和纸壳下面的脸盘儿,结果双双让我满意。她那个接站牌儿上写的名字一看就知道是从西语国家来的人。   
  不见不散(2)   
  我有好多年没来过火车站了,自从初中时在这个空场上吐了口痰被罚掉五块钱之后,我就一直对这里保持着一个恶劣印象。今天天气挺好,不冷不热,就是有点小风儿,不时卷着一团儿杨絮扫过,弄得我脸上怪痒痒的。 
  “劳驾,您帮我瞧瞧,四点一刻从蒙古来的那趟车没晚点吧?”我轻轻拍了拍那个姑娘的肩膀。 
  她好像被我吓了一跳,带着一脸茫然扭过头看了看我,一绺头发正好滑下来,遮在了她眼睛前面:“呦,我也不太清楚。” 
  “你看看前面的大牌子,到达时刻都在那上面都写着呢。我今儿忘了戴眼镜了,瞧不清楚,谢谢啊。”我两只眼睛都是一点五的视力,从来不戴眼镜。 
  “哦,”她垫起脚尖儿向前努力地张望了好一会儿,然后回过头冲我一笑,“没晚,准点儿到。” 
  “多谢多谢。你也是接这趟车的客人吧?” 
  “你怎么知道的?” 
  我用眼睛瞟了瞟她手中的接站牌儿:“学西班牙语的吧?” 
  “是呀,你也是?” 
  “可不,我接两墨西哥人,你呢?” 
  “阿根廷的。” 
  “合着阿根廷人也那么没品呀,大老远的来一趟还舍不得坐飞机,害得你还得跟这破火车站等着。” 
  她笑了笑,没接我的话茬儿,头又扭了回去,把我晒在了一边儿。 
  “嗳,要不我帮你举牌子得了,我一手举一个,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不用了,谢谢。” 
  我知趣地从兜里掏出一根儿烟封上了自己的嘴。没办法,这女孩儿明摆着不愿意上钩儿,经验告诉我:穷追猛打只能是自取其辱。 
  烟抽了还没半根儿,广场上的大喇叭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嘈杂的通知:“请注意,请注意,从乌兰巴托发车,原定于16点15分到达的XXX次列车因故推迟到站时间。请注意,请注意……” 
  我瞥了一眼通知牌,“到达”那栏儿的“16:15”已经改成了“18:05”,真他妈倒霉,又得白耗上一个多钟头。我把烟屁往地下一扔,一边向回走一边掏出手机给等在停车场的司机打了一电话,双双骂了火车站一通,当然,这无济于事。挂上电话,我突然想起了刚才身边的那个姑娘,赶紧回头一看,拥挤的人群正在四下散开,她却还站在原地没动,两只手插在兜里,皱着眉头东张西望,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你怎么还在这儿啊,车晚点了,没听见?”我又折回了她身边儿。 
  “听见了,嗯……你能借我手机使一下吗?我没电话,没法通知司机。” 
  “太没问题了。”我把手机往她手里一递,看着她从兜里掏出一大把花花绿绿的纸片儿,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司机的电话拨了过去,心想:这姑娘可真够晕的。 
  她在电话里简单地说了几句,匆匆挂线,把手机还给我,吐了一下舌头,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真谢谢你了,刚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我一直确定,就在那一刻,我被她迷住了,直到好久以后,我对她的那个表情还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得说,这可真是一个生动的女孩儿,简直就是那种不管间隔着多少人也能一下儿抓住我的心的姑娘。 
  “还要一个多钟头车才到呢,你得找个什么地方等着吧?跟这儿一直戳着可有点儿犯不上。” 
  “我也不知道,我想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好好准备准备,这是我头一次带团,脑子特乱。” 
  “正好,那里面有一叫‘不见不散’的餐厅,环境挺不错的,倍儿安静。”我用手一指马路对面的“恒基中心”,“还有那儿做的蛋挞也特好吃,没吃过吧?” 
  “是吗?” 
  “你试试就知道了。我得先走了,司机还等着我呢。” 
  “Bye…Bye,真的谢谢你。”她向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Bye…Bye,别忘了蛋挞。”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广场,对自己的灵活机智深感满意:要是我说和她一块儿去,一定又得遭到婉转拒绝,所有姑娘都是这路子—欲擒故纵,咱得活学活用呀。 
  和司机东拉西扯了十来分钟后,我约摸着时机已到,冲出汽车,直奔“不见不散”,一边上楼梯一边心里嘀咕:她可千万得在这儿,她可千万别不来。一进门儿,我心里的石头就落了地,她就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桌子后面,桌上摆着一份儿蛋挞和一杯奶茶。 
  我径直走到她的面前:“真巧,咱们又碰上了。” 
  她毫无准备地抬起了头,看见是我,笑了。 
  “能坐吗?”我指了指她对面的椅子,没等她同意就坐了下来。 
  “一点儿也不巧,你是故意的。”她一针见血地揭穿了我的小阴谋。 
  “没错儿。”我大言不惭地答复她。 
  一个小时后,我结了我们两个人的帐,一共28块钱,除了一份儿蛋挞,两杯奶茶,还有她的呼机号码和名字—樊星。 
  樊星是经贸学院西语系的学生,比我小一级,上大三,平生第一次带团,原因是想挣点儿外快给自己买一个三菱“小菲”的手机,让她没想到的是,此次带团还捎带着一个意外收获—认识了我。   
  不见不散(3)   
  樊星,那天回家的时候,我一路琢磨着这个名字,觉得还真挺好听的。至于那个“樊”字,我到家后查过字典才知道怎么写。 
  3 
  樊星走后,我在路边坐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直到双腿麻木、手脚冰凉才蹒跚起身,拦下一辆车回家。在漆黑的楼道里开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要崩溃了,甚至产生了一种推开这扇门就要掉入万丈深渊的错觉。当然,错觉不过是错觉,没有什么深渊,我只是倒在了自己的床上而已。床上的枕头被子乱七八糟,带着樊星身上的淡淡香水味儿,我知道,如果仔细找找,床单上还会看见她落下的柔软长发。 
  “这样不行,得振作一下。” 我强迫着自己翻身起床,把床单被子收拾得平平整整,把塞满烟头儿的烟灰缸冲洗得干干净净,又带着一股扫除一切不快的狠劲儿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了个遍,然后发现再也没事儿可干,只好走到阳台上,抬头看着云层密布的暗红天空,一连气抽了四五根儿烟,期间只觉得思绪纷飞、心如乱麻,至于想的到底是什么,倒也全然没放在心上,总之,一切与樊星有关。 
  当最后一个烟头儿被风卷着盘旋向楼下坠落的时候,我决定:我不能再住在这儿了。我得搬走,换一个全新的环境,彻底切断和樊星之间的一切联系,这是唯一的办法。 
  我走回屋里,抬眼一看表,已经一点多了,可气的是,我却依旧清醒异常,全无睡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睡觉简直成了我不可多得的享受之一,因为,只要是在睡梦中,我就能忘掉一切,就不会再感觉到那无处不在让人窒息的孤独和寂寞紧紧地包围着我,哪怕是做了噩梦,我也会告诉自己:全是假的,全是假的,那一点儿也不可怕。 
  然而,可怕的是我现在还醒着,无事可做,没人陪伴,像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青蛙端坐于枯井之中,坐卧不安,手足无措。我抓起电话给凌晨拨了过去,这种时候,只有朋友是我的救命稻草。 
  “小谢,怎么这时候打电话?” 
  “你在哪儿呢?一人还是和沈月在一块儿?” 
  “别提了,正加班呢,这礼拜要赶出一个工程图,我都三天没睡整觉了。” 
  “那算了,你这么忙。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想叫你出来坐坐。” 
  “你丫算是完了,这都什么作息制度啊,整个一昼伏夜出。嗯……要不,你过来找我吧,我正好也想出去吃点儿东西呢。” 
  “行,哪儿见?” 
  “火锅吧,就那家辣得变态的。” 
  两个小时后,我和凌晨都吃顶了,双双目光呆滞地看着那锅油汪汪还在翻滚着的红汤,胃里忍受着辣椒过量带来的灼烧,突然感到一种无话可说的尴尬。事实上,从见面到现在,除了闷头吃饭喝酒,我们也没说过太多的话。 
  “我和沈月可能快结婚了。”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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