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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法诛天-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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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姓秦,单名一个轩字”
  “原来是秦兄,哈哈,干!”
  李公子看似一副小白脸的模样,喝起酒来却是豪爽的很。
  “还未请教李兄大名。”
  “在下李玄机。”
  “李玄机?”秦轩有些惊讶道:“你便是知县李大人的公子?”
  这三个字在开封县可是如雷贯耳的很,他不仅身为开封知县家的公子,更是某个宗门的内门弟子,至于宗门之说,秦轩灵魂中的记忆,还并不是很清楚。
  李玄机淡淡一笑:“秦兄便别笑话我了。”
  一杯酒入喉,顿时感觉甜、酸、苦、辛、鲜、涩六种味道回味于舌尖,香醇无比,秦轩想道,这才是正宗的女儿红,风味独特。
  李玄机一杯下肚,白净的面庞上涌现几分晕红之色,更显皮肤娇嫩,这般模样让秦轩看的有些发颤,许多女子都比不上他的美貌。
  实在是小白脸中的小白脸!
  “这位想必是秦夫人了,恕在下怠慢了,我自罚一杯,”李玄机瞧见一直低着头的林宝儿,急忙举杯道。
  林宝儿慌了:“李公子切莫瞎说,我不是什么秦夫人,小女子只是一个未亡人。”
  “”
  李玄机呆了呆,这才歉然道:“是我说错话了,自罚一杯。”
  又是一杯,李玄机喝的这般仓促,也是为掩盖自己的失态,把一个寡妇当做是夫人,这简直是对人家的羞辱,大大的失礼!
  林宝儿知道李玄机乃是无心之失,撇开话题道:“轩哥儿还说会有人替他付饭钱,没想到会是李公子。”
  “”本还在边上暗暗偷笑的秦轩立刻是呆若木鸡,他哪里想到,宝儿这妮子会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给卖了!
  “哈哈”李玄机愣了片刻后,哈哈笑了起来,意味深长的看着秦轩:“秦兄,你还真是神机妙算啊。”
  林宝儿一头雾水,哪里懂得话里有话。
  秦轩讪讪一笑,尴尬的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敢问秦兄,可有功名在身?”李玄机对秦轩更加好奇了,问道。
  “去年乡试,侥幸中了秀才。”
  “原来秦兄是一位儒生秀才,失敬失敬,”李玄机抱拳道。
  而之后,李玄机深深笑道:“即使我未来,秦兄怕是已想好了全身而退之法吧。”
  秦轩笑而不答,算是默认了,秀才有一个特权,便是连知县都不能对其用私刑,试问四方楼的店小二,敢打秀才?
  若是店小二有动手之势,便是已触犯大殷律法了,秦轩报出秀才之身,定然能吓得他们屁股尿流,哪里还敢要饭钱?而这个恰当的时候,李玄机出现了。
  当然,儒生秀才怎会干这般没脸没皮之事,自古以来,还没有一位秀才去吃霸王餐的,不到万不得已,秦轩也不会用这损招。
  李玄机笑容越发殷切:“秦兄,不仅书法了得,才华出众,更是胆略过人,佩服。”
  秦轩道:“只是一些小计谋罢了,还登不上什么台面,李兄谬赞了。”
  “敢问秦兄的书画师承何家?”
  “自学成才。”
  李玄机哑然,若是一个人能自学到天人合一之境,还是十七岁的小小年纪,这是多么的逆天。
  秦轩见李公子有些郁郁,笑问道:“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李兄。”
  “请说。”
  “只听说儒将与官差才可佩带兵器,为何李兄可以佩剑?”
  李玄机同为十六岁考中秀才,比秦轩年长几个月,但秦轩与李玄机不同,他是一头心思闷读书,才考上秀才,论见识,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宗门弟子可以佩带兵器,难道秦兄不知么?”
  “宗门?”
  李玄机苦笑,他真是有些看不透秦轩了,看似饱腹经纶,诗才绝顶,怎会连宗门都未听说过,轻道:“大殷皇朝自开祖皇帝建国之后,便繁衍出无数宗派,许多儒家高手到达宗师境后,便自建门派,广纳弟子,依附于朝廷,成为朝廷外围的一股强大势力,而以宗派为朝廷立下的功劳,朝廷便赐下封号,一到七品不等。”
  “而我所在的天云宗,正是处于开封县外的天云山之上,封号为六品宗门——天云宗,自第二任皇帝继位之后,便颁布圣旨,除官差与儒将之外,宗门弟子可以随身携带兵刃,这也是为了拉拢各大宗派报效于朝廷。”


'正文 第十一章 无量寺'

      李玄机一番详细的讲解之后,秦轩听得是津津有味,没想到儒家的丹田真气已是这般繁荣,上千宗派鼎立于中土神州。
  “我们大殷皇朝哪一个宗派最为厉害?”
  “当属一品宗门——无量寺!”
  无量寺!秦轩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炸裂,在梦境之中,他曾经清晰的听老道士说过,佛本是道,而前朝时期,无量寺乃是除去道家之外,最为强横的存在。
  而根据老道士的推算,无量寺并未在异族入侵之下覆灭,元气大伤之下,应当是被大殷朝廷趁势剿灭了,可为何无量寺竟然依然尚存,还是儒家宗派内第一大宗——一品宗门。
  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
  秦轩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里,他有一股想立刻去一探究竟的冲动,但无量山距开封县数百里远,而且自己此时也是一位两袖清风的穷秀才,还是努力的成长起来再说吧。
  如今,儒家在大殷皇朝根深蒂固,秦轩自然不会犯傻,向一位儒家宗派的弟子去询问此事,啧啧赞叹道:“佛门弟子当真是四大皆空,天赋异禀。”
  李玄机点了点头:“佛门乃清静之地,清心寡欲之下,修炼自然精进无比,不像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有七情六欲的牵绊。”
  目光旋即瞧了林宝儿一眼,意思很明白,秦兄当真是风流无比。
  秦轩咳嗽了两声:“李兄,从天云宗回来,是回家探亲的?”
  “回来拿些会试题目的书籍。”
  “会试,李兄已是宗门弟子,还需要去考举人?”
  李玄机哈哈一笑:“秦兄,不要以为入了宗门,便与外界隔阂了,科考也是宗门弟子报效朝廷的必经之途。”
  秦轩这才明白到,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实在是说的真切,即使是宗门弟子,想要入朝为官,也要通过科考。
  “不知天云宗如今还招收弟子么?”秦轩心动的问道。
  “秦兄,你的意思是?”
  秦轩笑着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我入不入得了天云宗的法眼。”
  “我正琢磨着如何跟秦兄提及此事,没想到秦兄自己说出口了,如此甚好!”
  “以秦兄的才学,加上这么年轻便领悟天人合一之境,任何宗派都会纷纷争抢于你,”李玄机道:“我还怕秦兄你看不上我们这个六品宗门。”
  “李兄说笑了,”秦轩道:“我如今是一位穷秀才,若是天云宗愿收我做弟子,我受宠若惊都来不及。”
  “当真?”
  “嗯!”
  “好!”李玄机兴奋的拍了一下桌子:“我明日便回天云宗,向宗主禀报此事,过几日我会亲自来找你。”
  林宝儿乖巧的听着二人的对话,然而听到天云宗可以收轩哥儿为内门弟子,一双妙目满是惊喜,若是入了宗门,轩哥不再是一位穷秀才,而是一飞冲天的天之骄子——前途无量!
  “不过,秦兄手中这幅画我要带回去,”李玄机指了指秦轩搁置在一旁的纸卷。
  若是不拿出应正秦轩的非比寻常之处,天云宗怎会无缘无故收其为弟子,秦轩心中明了,将纸卷交予李玄机手中:“无论事情的成功与否,我先谢过李兄了。”
  李玄机摆了摆手:“秦兄客气了,这乃我分内之事罢了。”
  若是秦轩真的被收为弟子,李玄机这位中间人,也少不了一番褒奖,宗主若是高兴,说不定还会赏赐他一本上层武学,或者是兵器。
  “李兄,来,我敬你一杯。”
  “好,干!”
  酒过三巡,二人已是有些喝高,畅谈之下无所欲言,讲到儒学之时,秦轩便是出口成章,更让李玄机更是心悦诚服。
  将一壶女儿红喝完后,二人才就此别过,在回上西村的路上,秦轩看似醉酒熏熏,却是头脑清明的很,想着入天云宗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秦轩身怀道家无上道法,可依旧如同一只稚鸟,难以高飞,因此借李玄机之手,登入宗门之内,修得儒家真气,方可才能在大殷皇朝站稳脚跟。
  对于儒家和道家,秦轩都不排斥,两者皆有长处与短处,为何不取长补短,发扬道学之长,摈弃儒学之短?
  对于天下人,甚至秦轩自己,都觉得这是一件极为疯狂的事情,但秦轩的信念便是,不成疯,便成魔,今生要痛痛快快的活一场,活的像个人样!
  林宝儿站在他身边,思绪不知飞向了哪里,望着轩哥儿意气风发的模样,不日便会成为人人羡慕的宗门弟子,而自己呢,只是一个快要守孝期满的未亡人。
  望着秦轩的目光中,林宝儿觉得虽是与他相差两步之远,却感觉犹如相隔天涯,自己与轩哥,已然不是一类人。
  远方的天空飘起了鱼肚白,一轮璀璨的红日从东边渐渐升起,在上西村的一个小山头之上,秦轩正盘坐在山巅的草丛处,望着朝霞紫光,很快的进入冥想之中。
  幻境内,秦轩眉心间射出一道乾坤八卦盘,将他整个身子托起,悬于半空之中,身体内的精气随之奔涌开来。
  几日以来的修炼,秦轩终于到达了太极境,感受太初、太一之变化,而今日,他是第一次修炼《夺天造化经》这门无上道法。
  “夺天地之气运,造化于己身,吸朝霞之紫气”冥想中,秦轩念叨着口诀,吞吐吸纳间,天地间发生奇异的变化——远方的红日化为一条圆滚滚的春蚕,向秦轩的方向吐着蚕丝,那蚕丝则是天地之精元,天地之气数!
  而这般现象,寻常人是看不到的,连儒家高手也不能瞧见端倪,只有修得道法的道家修炼者,才可看出这般诡异之变幻。
  一丝丝的天地精元由秦轩的鼻息中进入,而之后,秦轩很快的吐出一口浊气,不停的吞吐间,只觉得体内有一股祥和之气,在体内攒动,接着与阴魂融为一体。
  好神奇的道法,秦轩感受着自身与朝霞的动静,浑身舒适无比,只觉得一股极为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身心俱佳。


'正文 第十二章 逼亲'

      春食朝霞,朝霞者,日欲出之时紫气。秋食沦阴,沦阴者,日暮之后赤黄之气.冬食沆瀣,沆瀣者,夜半白气。夏食正阳,日中之气。合天玄、地黄之气,是为四气,四气者,气运也。
  《夺天造化经》的要诀,不停的在秦轩阴魂中响动,而秦轩这时才明白,这门道法并非是只吸收朝霞紫气,而是只是在春季才会修炼朝霞之气。
  如此说来,那老道士说的便是错了,看来老道士没有修炼过此门道法,秦轩心中想道,而这门道法倒像是一门四象道术了。
  道术与道法截然不同,道法乃是修炼之用,而道术则是攻击之术,用来打击对手,道术的强弱又是以境界来区分,各个境界拥有着属于自己的道术。
  境界越高的道术则是越发的厉害!
  可惜老道士只是一缕残魂,许多记忆已是失去,秦轩虽是到达了太极镜,可没有太极道术这等攻击手段。
  如今这便是秦轩的弊端,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儒生。
  红日从平行线底端慢慢升起,而朝霞之气越发的稀薄起来,秦轩吐出最后一口浑浊之气,已是无法再吸纳朝霞紫气了,眼眸渐渐睁开,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己的肩头竟是有一朵红色的火焰在跳动着!
  秦轩吓了一跳,赶紧向右肩头狠狠的拍去,“嘶”由于力量未把握好,秦轩竟是把自己给打疼了,然而手掌却是穿过了那一朵娇艳的红色焰火,红焰乃是一团虚火。
  恍然间,秦轩明白了什么,在前世也曾听说过“肩头火”,而肩头火代表着一个人的气运,道家常说:“世人肩头红焰火,常走夜路莫回头。”
  若是肩头火须弥,走夜路便会撞见妖魔鬼怪,其实便是气运太糟糕的缘故。
  秦轩有些欣喜,没有想到修炼《夺天造化经》还可以看到自己的气运,也不知道能不能看不到他人的气运。
  望着自己肩头火红焰之中带着些许紫光,想必是修炼了《夺天造化经》的缘故,秦轩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往山下走去。
  今日修炼的收获颇丰。
  上西村有上百户人家,大部分的村民姓秦,但也有许多被官府迁至这里的外来户,此时正直日出,许许多多的村们,已是出门,来到了田地里种田了。
  秦轩走在田野小道上,望着辛劳耕耘的村民们,目光凝视间,看到他们肩头均是一朵极其暗淡的红焰在跳动。
  这便是所谓的时运不济吧,秦轩摇了摇头,也许他们一辈子都只能辛苦的耕田了。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一声声嘹亮的朗读声从乡间的私塾内传来。
  父母辛勤耕作,儿童用功念书,清晨的上西村显得无比的和谐与美妙,一路走来,许多人都向秦轩打着招呼:“秦轩,这么早啊。”
  “轩哥儿,什么时候教我念书牙,我也想考中秀才。”
  “嘻嘻,轩哥儿,那俏寡妇长得可真水灵,你是不是经常去偷看人家洗澡?”
  “滚一边去,”秦轩笑骂着将一位儿童时的玩伴一脚踢开。
  上西村人都已知道秦轩完全康复了,那个上西村最年轻的秀才重新归来,整个上西村人自然高兴无比,还指望着秦轩为秦氏祖先光宗耀祖呢。
  经过一段田野小路,秦轩走到了自家茅草屋的不远处,放眼一望,惊讶的看到林宝儿的屋前围着一群人,人头攒动间,倒是有几个人是认识的。
  其中一位最为年长的老者,杵着一个拐杖,乃是林宝儿亡夫的叔父,秦轩知道今日是林宝儿守孝三年的最后一日了,可为何林宝儿夫家的亲戚都会跑来这里?
  似乎有些不对劲,秦轩快步走过去,今日的林宝儿,头上戴着孝斤,身穿孝服,腰间的一条白带吊的很长,而逢年过节,或者特殊的日子之下,林宝儿才会穿上孝服。
  “宝儿,明日你便嫁给方林做妾吧,难道你还想立志守节,做一辈子的未亡人?”
  “爹,今日才刚满孝期,宝儿还不想改嫁。”
  那叔父也是开口道:“侄媳儿,你这般便不对了,古人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道你是要违背圣人之说?”
  此刻,秦轩终于明白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应正了一句话——寡妇门前是非多。
  无论是夫家,还是娘家,都把林宝儿改嫁之事,当成了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娘家想她改嫁,是想赚一笔彩礼钱,而夫家的人想她改嫁,则是想要亡夫的宅院。
  大殷皇朝的制度,若是夫君身死,那么他的家财由妻子继承,但妻子一旦改嫁他人,亡夫的家财将会转交于夫家之人。
  今日虽是林宝儿亡夫的忌日,怎能再办喜事,然而大殷的礼制中,却有着冲喜这一说法。
  那杵着拐杖的老者秦汉乃是林宝儿亡夫的嫡亲叔父,所剩的家财自然是由他所得,这也是为何,他这般执意要林宝儿改嫁。
  方林,乃是柳塘村人,柳塘村与上西村相邻,方林乃是一位游手好闲的赌徒,尝尝是闲逛于赌坊之内,人称逢赌必输的——赌必输。
  而前几日,赌必输竟然是来了些运气,赢了不少的银子,三十有余的他,手上终于是有了闲钱,一直打光棍的方林,这才想起了讨个媳妇。
  经人的打探,方林注意到了上西村的俏寡妇林宝儿,而娶一个未亡人,不必大费周章的张罗办喜宴,直接可以迎进门做小妾,彩礼钱还可以少给许多。
  据说林宝儿还是一个完璧之身,这一下子方林喜出望外,很快的找到了林宝儿的夫家与娘家,一同逼迫于她改嫁于自己。
  儒家的学说之中,也是提到女子的三从四德,从夫,从父,从子。
  老者的话针针见血,一顶三从四德的大帽子,狠狠的扣在了林宝儿的头上,若是她不从,便是失德!


'正文 第十三章 林宝儿的婚嫁'

      林宝儿只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小女子,怎斗得过他这么一个老狐狸,瞧着方林眼中乍现的淫光,泪水从眼角涮涮的流了下来。
  这个老匹夫!秦轩握了握拳头,大步的走了过去:“秦世伯,你这话便说错了。”
  林宝儿听到声音,惊喜的转过泪脸,颤抖道:“轩哥儿。”
  秦轩报以笑容,意思是让她不要难过,万事有我。
  “秦轩?”秦汉微眯着眼眸,也不知道他突然“杀出”是为何,眉头一皱道:“何错之有。”
  “《殷礼》中说道:“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所谓未嫁从父,而林宝儿已然嫁人,何来从父之理?”
  《殷礼》乃是大殷朝廷礼部所制的一本礼书,而《殷礼》之中只是提到未嫁从父,却是未提改嫁从父之说,这才让秦轩钻了个空子。
  “这”秦汉顿时哑口无言。
  眼见可以成了好事,却没想到突然杀出个“程咬金”,而秦汉这个老狐狸都是被秦轩一句话给说的无言以对,方林顿时眼圈红了起来,破口大骂:“哪里来的小厮,给我滚一边去。”
  方林本就是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暴跳如雷之下,活生生的一副破皮无赖相,林宝儿若是嫁给他,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来瞧热闹的村们,纷纷指责林宝儿的父亲与秦汉,助纣为虐。
  秦轩冷笑道:“我乃是江州知府大人钦点的秀才,你却称我为小厮,可将知府大人可放在眼里?让有功名在身的秀才滚,可将朝廷放在眼里,难道你是想谋反嘛!”
  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声音传入方林的耳中,本是一句粗话却是演变而成谋反之罪,按照大殷律法,谋反便是要抄家灭族的,方林脸色急变,惶恐的连退几步,刹那间大汗淋漓。
  方林只是一位地痞流氓,若是论干架,倒是有一手,可他敢动手打秀才么?而论口舌,简直赶不上秦轩的一个脚趾头。
  秦汉老脸露出一丝苦涩,往日的“秦轩”只是一位死读书的穷秀才,可如今怎么这般巧言善变,字字珠玑,神色间,还带着些许的凌厉,难道是被雷电给劈的开窍了?
  “秦贤侄,”秦汉咳嗽了两声:“老夫知晓你与宝儿要好,可今日你能帮她一次,可日后呢?以你的才学,是不会一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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