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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想起以前她在床上巧笑倩兮的姿态,略一迟疑,竟打不下去。
露意莎一笑道:「你还有点人情味。」
他们在交谈间,老莫又一斧把左面的桃丽砍成碎片,也是像珠珠一般不堪一击。
他杀得性起,转过身来,向露意莎也是一斧砍去,这一砍是打横砍削,露意莎的头颅竟给割断,飞了出去,在半空中团团乱转。
它非但转动,而且发出刺耳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老莫举起斧来对它乱劈,可是无论怎样也接触不到它。它像个汽球一般,当斧头快要碰到它时,它便向上飘起来。
「你们在地下装死干什么,快起来呀!」那头颅一面笑著,一面叫道。
刚才两具被打倒在地下的人骨,又以极快的速度层叠起来,一刹那间,所有骨头一块连一块,她们又活动了。
珠珠一跳过来,把老莫的腰搂住,桃丽却去抬起他的双脚。露意莎的头颅也回到她自己的身上,过来抓著老莫的双手。
奇怪,老莫虽然不停挣扎,却似便不出一点力气来。
露意莎在前面打开房门,要将老莫抬出去。小马骇然,急忙挥棒向三个骷髅乱打,但他的棒每打近她们的时候,就给她们以一种轻巧的力量推开。
小马还想再追,走在后头的桃丽忽然转过身来,向他喷了一口青烟。小马立觉一阵腥臭,天旋地转,不省人事。
等到醒来时,已是天光大白,头部胀痛欲裂。想起老莫昨晚被抬出门时,向他抛出最后的绝望的眼色的神情,不觉一惊,暗叫道:「糟了,老莫不知让她们抬到哪里去了。」
他跳起来,在厨房、走廊、贮物间、校舍其他地方到处找寻,都不见老莫的影子。
小马见这事件非同小可,便向校长凌冷燕报告。凌冷燕一向嫉恶如仇,上次受过鬼魅的愚弄,令她在校园内裸跑出丑,更对妖魔邪魅恨之入骨。一听小马的报告,立即主张将三女的尸体烧掉。小马说管坟的人不许造次,凌冷燕怒道:「怕什么?一切有我,让我来向政府解释。」
于是由校长带领,率领一队女学生约三十名,带著挖泥工具,由小马引导浩浩荡荡,向坟场开去。
当他们到达桃丽的墓地时,那具腐烂棺木仍在穴中。
「这是其中一个。」小马道。
他把棺盖揭开,女学生们哗然大叫,小马也是吓了一跳。
原来在桃丽的尸骨旁边,还躺了一个人,正是已死去的老莫。他头部穿了数个小孔,沾满血迹,好像曾被人吸去血液,两眼大睁,死状可怖。
「僵尸,害人的鬼物,来,放火把它烧掉!」凌冷燕大叫。
女学生们七手八脚,便把老莫的尸体移开,在桃丽棺上淋了汽油,点上了火,顷刻之间,熊熊燃烧起来。
桃丽的尸骨烧得吱吱作响,一股黄油从她新长的肌肉流出来,臭味冲天。女学生们纷纷掩住鼻子,不敢观看。
小马垂下头,默默地说道:「老莫,以前是我糊涂,连累了你,今天我替你报仇,你可以死而瞑目了。」
焚烧桃丽骸骨的火焰,惊动了守坟人。岳伯和屠先生双双赶来,屠先生指著女学生们说:「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
女校长凌冷燕在旁听见,勃然大怒,指著老莫的尸体:「你来看看这是什么?」
屠先生走过去看看,不觉一愕:「真奇怪,这个人昨天还是好好的。」
「我明天要向政府控诉,是你害死了他。」凌冷燕冷冷地道。
「我……我没有!」屠先生吓了一跳。
「是你不让他烧死这些僵尸,结果害死了他,这就等于你间接杀人!」
屠先生哑口无言,不敢再说一句拦阻的话。
女学生们把桃丽烧成灰烬后,又寻找出露意莎的骸骨。当她们见露意莎的脸已长出肌肉来,而且那朴秀美时,不禁啧啧称奇。
凌冷燕指挥她们在露意莎身上淋上汽油,点燃火头,在火光一亮时,小马赫然瞥见,露意莎眼角中有一颗泪流下来。
解决了露意莎后,他们最后寻找珠珠的墓穴。那墓穴在山坡的深处,他们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了。
出乎她们的意外,那墓穴旁竟有一个洞,足容一个人通过。
「难道她已逃跑了!」不知谁说了这么一句,一阵寒意从人们心中冒出来。她们把墓穴掘开一看,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这鬼物已经通灵了。」凌冷燕说道:「但大白天,她逃不到那里去的,快寻!」
三十余人分开几个方向去追寻,终于在北方数十码的树阴底下,发现珠珠的骸骨伏在其中,大概经受不起日光的炙晒。她身上长满肌肉,曲线玲珑,但四肢和头部则是骨头。小马一见便认得出来。
他们把珠珠骸骨也烧掉后,把三个木制的十字架,放在原来的墓穴内,把泥土封上,请了教士来祈祷过,从此再没有异事发生。
全文完返回目录页读者留言参阅读者留言如有任何意见:四人夜话第一辑之七8原著:余过英国人说的:奇运一天夜里,骆华梦见一个慈祥妇人对他说:「从明天开始你便会交上十年好运。」
俗语说,「行运一条龙」,这是不由你不信的。
但是运气能好多久?有的人交运三四年,有的人交运十余年。有一种说法是「大运」不过二十年,意思是,无论运气多好的人,在交运二十年之后,也会复归平淡。
但我们见有些人亦能持盈保泰,终其一生享运而不衰。大抵此等人能够富而不骄、积德修福所致。
在伦敦火车站,有一个失业汉常在酒吧中流连,他名叫骆华。
骆华生性疏懒,不爱工作,在什么地方做事,都是做一两天便被人辞退,后来他索性不再去求职,只赖失业救济金生活。
其实,骆华长得身材高大,外表亦不差,如果他好好的做事,不愁没有升迁的机会。但他自小失去双亲,又染上了酒瘾,平时纵容自己,便一比一天的吊儿郎当起来。
他每天几乎有八小时是在酒吧中度过,其他时间便到处游荡。晚间在公园或火车站一躺,就这样过了一夜。
这样一个人,别人都以为他会潦倒一生,不再有什么出息,就是他自己也不敢作什么奢望。
一天夜里,他忽然得了一个怪梦,梦见一个很慈祥的妇人,走来对他说:「你的坏运气已经过去了,从明天开始便会交上好运,你好好享受人生的快乐吧。」
骆华不解,急忙追问她道:「像我这样的一个人,能交上什么好运?」
「你不用问,」那妇人笑道:「明天你就知道了。这是因为你的祖先都具有好心肠,所积的福气,落在你的身上。」
「这运气能长久吗?」骆华又问。
妇人沉吟一下道:「十年,整整十年,也不算短了。这样的日子,有些人连一天也未能得到哩。」
「十年之后,我的运气又会变成怎样?」骆华对那妇人追问。
「天机不可泄漏。」妇人神秘一笑,转眼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骆华醒来,发觉是一场梦,不觉十分失望,原来又是自己的幻想。
第二天晨早,他照例毫无目的地在市区各处溜达。十一时左右,他走进一家超级市场,想买几包香烟。里面有个漂亮妇人吸引他的视线,她年约卅岁,身材很丰满,徐娘风韵,比之一般少女还要动人。
骆华见她貌美,不觉多望了几眼,因此竟发现一件不寻常的事情:那少妇正鬼鬼祟祟地把超级市场的商品收进她的衣衫之内。
「原来是个贼!好漂亮的贼!」骆华想。
就在这时候,超级市场一个护卫员从暗角里转出来,向那少妇走去,显然已经发觉她的偷窃行为而采取行动。
这个护卫员恰巧也是火车站酒吧的常客,骆华与他有数面之缘,知道他名叫小吕。
一个主意忽然飘过他的脑际:我要救救这个美人!
他也快走两步,恰巧与那护卫员同时走到那妇人的身边。
妇人抬起头来,见是护卫员,吓得面无人色,手上挽著的手袋也掉在地下。
于此时,骆华抢先开口道:「小吕,请原谅我的女主人,她有喜欢把东西放在怀里的习惯,但我的主人已吩咐我为她付钱,你放心好了。」
小吕一楞,道:「原来是你,这位女士,她……」
「我知道。我说过我会一一为她付钱的。你知道她丈夫是谁吗?」骆华至此故意放低声调,叫小吕附耳过来道:「地产大王王尔德。我是他公司的司机。」
小吕一听,肃然起敬,对妇人的态度果然一变,一鞠躬道:「对不起,请随便选购吧。」
那护卫员小吕去后,美貌妇人对骆华投以感激的一眼,低声道:「谢谢你。」
「没有关系。」骆华道:「现在让我们一同出去,我替你付钱吧。」
骆华刚刚领了这星期的失业救济金,勉强可以充阔一下。妇人所偷的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总共只是八镑七先令,骆华替她付过了。回头对里面的小吕一挥手,便带了妇人离去。
在马路上拐了一个弯,妇人立即开口道:「先生,你使我不致当场出丑,真不知怎样感激你。我家就在附近,请你到我家中坐一会,让我把钱还给你吧。」
骆华无论如何不肯收钱,说那是小意思,不必挂齿(其实他心中正想著,还有几天不知怎么过)。
妇人道:「你不要还钱,至少也得到我家去喝杯咖啡,让我表示谢意。」
骆华这才同意了。
在妇人家中,她告诉他名叫艾花,又对骆华叙述,她怎样自小养成爱偷东西的毛玻并不是因为她没有钱购买,只是觉得那样很够刺激。以前她未和丈夫离婚时,如被人发觉偷窃,是由丈夫付钱的。有两次丈夫因此被人误会是同谋,被人殴打。丈夫受不住,便和她闹翻了。她虽失去了丈夫,这种偷窃狂的习惯却始终改不过来。
艾花说完后,怯怯地问骆华道:「你会看轻我吗?」
「看轻?」骆华大笑道:「绝不。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弱点,像我,是一个酒鬼。不也是别人看轻的对象?我不管人家,反正在这个世界里,我行我素,爱怎样便怎样。」
艾花很高兴道:「难得你这样想,我总算找到一个同情者了。来吧,让我们喝一杯酒,咖啡一定不对你的胃口。」于是她从酒柜中把一瓶美酒取出来,倒了两杯,笑道:「这是我丈夫在的时候买下的,现在,没有客人来,很少喝酒。」
有了酒,骆华的谈兴就转健了,艾花吃了一点酒,脸上红艳艳的,益增娇媚。问道:「喂,你刚才说我是『地产大王』的老婆,那地产大王是谁?」
「全是吹牛。」骆华笑道。
整层房子中,只有两个人。孤男寡女,加上酒意的蒸发,一个是年轻的寡妇,一个是血气方刚的男人,自然很容易亲近起来,在艾花伸手要替骆华再倒酒的时候,骆华把她一拉,她不觉倒进他的怀中。
骆华吻她,她反应热烈;久未接触男人,她的身体因兴奋而微微战抖,媚眼如丝的说道:「到我房中去。」
骆华把她抱进房中,一面走,一面亲吻她的身体,艾花全身发软了。
他们在房中胡天胡帝,久旱逢甘露,两人都是乐不可支。
午后四时,艾花才推他道:「你回去吧,明天再来。我的妹妹艾露还有一刻便下班回家,不要让她碰见。」
自此,骆华每天必到艾花的家。二人渐熟落,也就无所不谈。艾花知他失业,无所事事,便道:「我有些积蓄,不如你拿去开间小杂货店,我来帮你,你自己做老板,自然不会受别人的气,也不会太辛苦的。」
骆华想想,也是道理,便同意她的说话。又笑道:「将来你的偷窃瘾发作的时候,可以到自己店里来偷东西,我不拉你。」
艾花大嗔道:「你笑我,我不依。」举手要打他。骆华逃出厅去,冷不防看见一个少女,修长身材,长头发,穿短裙长靴,十分摩登。望著骆华,眼睛眨也不眨。骆华这才发觉自己身上什么都没穿,急忙要退回房中,又与自房中追出来的艾花碰个正著,一同跌倒在地上。艾花也是一丝不挂,一见妹妹艾露已经回来,不觉满脸通红。
「好姐姐,这一回还不给我碰著了?」艾露拍手笑道:「我见你这些日子神采飞扬,时带笑容,一定有鬼,原来鬼在这里!」
艾花笑著道:「小鬼头,你今天怎会提早下班?」
「我特地回来『捉奸』的。」艾露做一个鬼脸道。
「现在捉到了,你要怎样?」
艾露不说话,向姐姐和骆华望了一眼,,脸上一红道:「我要分一杯羹!」
艾花神色有点尴尬,说道:「这又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同意的事。」
艾露走上两步,把脸凑近骆华,两只大眼睛乌溜溜地转动著,问道:「你说,我长得还漂亮吗?」
「自然……漂亮得很。」骆华不知该怎样应付这样的场面。
「那么,你不嫌弃我?」艾露的脸凑得更近,她的口脂香气喷到骆华脸上,令他感到飘飘然,但是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把眼斜望了艾花一眼。
「你不必怕姐姐生气,」艾露说:「我们姐妹有过君子协定,谁有了男朋友,都要一同享受,以前我也有两个男同学介绍到她床上去。这一次是她背约食言,自己有了男朋友,却瞒著我。我要惩戒她。」
艾露说著,索性坐到骆华身上来,把他紧紧拥抱,热情地吻他。
她的高挺的胸部在骆华鼻子上擦来擦去;她的两条雪白的腿在迷你裙下,几乎全部裸露出来。骆华心旌摇动,斜望一眼,见她姐姐艾花并无反对的意思,只是低垂了头,不知是懊悔还是沉思。骆华便乘机把艾露抱起来,一直抱进房中,抛到床上。
虽然艾露的表现是那样大胆,但她终究还是没有结婚的女孩子,在床上有更多的羞怯和少女气息,她给予骆华完全不同的感受。
从此,艾花、艾露两姐妹都对他很好。骆华不知不觉间,竟享了「齐人之福」。
几天后,骆华就照著艾花的话,在市区租了一层铺面,开一间士多,卖各式各样的杂货。骆华亲力亲为,艾花两姐妹协助他。
说也奇怪,骆华本是个懒虫,但自己开店子,却做得特别有劲。也许福至心灵,一个人转运了,便是如此;也许因为一对美丽的姐妹花在帮他,使他觉得工作蛮有意思。
骆华对顾客态度殷勤,对附近住家买罐头杂用品特价优待;一个电话来到,亲自送货,毫无怨言。
有一个客户是个「老处女」,名李歌,是个女股票经纪。其实也具中上之姿,不过年轻时眼高于顶,醉心追求学识,不把男人放在眼内,等到她想要男人时,别的男人都以为她具有怪癖,不敢向她追求了。今年她是三十岁,在西方世界,三十岁而未接触过男人,自然被目为「老处女」了。
骆华每次把罐头杂物送进她的家中,觉得这女人如此身分却要独居,很是奇怪,有时故意逗她谈谈话,对她的苦闷也有些了解。
事有凑巧,一天中午,李歌在外吃中饭,应酬顾客,喝了一点酒,回来时只觉心绪不宁。昨晚夜里看完的一部「热情小说」,情节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女主角给几个暴徒缚回家中,强褫了她的衣裳;男主角,他……李歌一想到这里便脸红心热起来。
她躺在床上,紧紧地拥著被褥,设想那被褥是个男人。
就在这时侯,骆华送货来了。
李歌望著这个高大健硕的男人……听说他与店内两姐妹都有染,也许他对女人有过人之处……心里不觉起了倾慕之感。
他故意躺在床上,作出呻吟之声,骆华走过来看她:「怎么,病了?」他见李歌的脸热得通红,的确似在发高烧。
李歌故意作著嚷语:「呵……呵,不要近我,我怕……我怕……救救我……」她把骆华抱紧。
骆华见她衣裳敞开,娇喘细细,酥胸半露……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女人,在这种情景下,都是动人的。
「救我,救我!」她仰起红唇仍作「呓语」,半闭眼睛,脸颊几乎碰到骆华的胡髭。
骆华不是柳下惠,这时刻,也难以抑制了。
于是,他和李歌作了鱼水之欢。
李歌表现得十分兴奋。虽然她是个卅岁的女人,但她对闺房之事,似懂非懂,一切仍与女孩子无异,要靠骆华的指引。在骆华「循循善诱」之下,她终于尝到人生最大的快乐。她的痛本来就是装出来的。在和骆华亲热之后,她便快活得像马儿一般。
「今天我才真正尝到做女人的滋味。」她叹一口气说。
「你本来是一个可爱的女人。」骆华笑道:「可是你以前不让你的香气散发出来。」
「谢谢你这偷香的蜜蜂!」她含笑地把头埋进他的怀中。
自此,骆华三五天总要往李歌家中「送货」一次。
李歌很感激他。她觉得骆华待她恨好,却无以为报。一天,便对他道:「你有兴趣在股票市场投资吗?」
「我一窍不通。」骆华笑道。
「没有关系,在这方面我比你懂得多,让我教你吧。」李歌含蓄她笑道。
她把股票买卖的常识,约略地对他解释,最后还给他一个优厚的条件,他只要说一声「买那一只股票」便行,不必真正交付按金,可由李歌代为垫付。
就是傻瓜也知道,李歌这种做法,等于是送一份「大礼」。骆华怎有拒绝的理由?
选什么股票,骆华自然也不知道,一切由李歌代劳。等于用李歌的钱替他买股票,赚了钱却算是他的;如果蚀了,李歌又怎好意思要他的钱?
也许骆华真是行运之时,李歌代他选中的一只半冷股票,在一夜间忽然大涨。两星期后,为他带来三千镑的净利润。
他决定以利叠利,继纸买下去。
自从赚了钱后,他对股市的兴趣也大了,向那些来店购物的街坊们,大谈投资之道。有些主妇,受了他的游说,居然也动了心,托李歌代她们买些股票。
李歌见骆华有这种口才,非常高兴,建议骆华放弃他的「士多店」生意,来做她经纪行的合夥人(其实,她心里是想多接近他)。
骆华答应了,士多店子交给艾花姐妹料理,他自己便迈进一步,向上流社会进军。
虽然他在李歌的公司中占的股份是那样微小,但李歌给他一个「合股人」的名义,对外称「董事经理」,外人对他亦肃然起敬。
骆华没有一般生意人的习气。说话生动,又善饮酒,与顾客相处,不论男女,十分相得。因骆华之加入后,经纪行生意蒸蒸日上起来。
李歌自然十分高兴,她在写字间增设一个秘密套房,外人完全看不出来,她和骆华一按书桌的一个按钮,墙壁上便有一扇门打开,通进一个小卧房,他们下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