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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改称左右典戎卫,旋复旧。宋仍有左右卫率等官,无实职。辽南面官中亦有此官。金左右卫率属詹事院,秩从五品,掌导从仪仗,所司狭于唐左右卫率。明初曾置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均以勋旧大臣兼领。
太尊
清知府的尊称。
太妃
皇帝父之妃嫔。唐中期以后,并用为诸王母封号。清分别尊称皇帝祖父或父所遗留妃为皇贵太妃、贵太妃等。。电子书
太禧宗禋院
元官署名。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天历元年(1328),废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总管二院事务,次年改太禧宗禋院。有院使、副使等官。所属有隆禧、会福、崇祥、寿福诸总管府,分掌钱粮出纳及营缮等事。太禧宗禋院、崇福司、司禋监与太常礼仪院的职司,在前代均属太常寺。
天策上将
官名。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因闪次子秦王李世民战功甚多,现有官名无一与之相称,遂以天策上将封之,位在三公之上,开府。天策,星名,即傅说星。傅说为氯高宗武丁)的大臣,传说其死后托神于此星。见《左传·僖公五年疏》。世民既为皇帝,终唐未曾再封他人。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曾授唐湖南马殷天策上将军,亦开府。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封皇兄楚王元佐为天策上将军,不开府。嗣后荆王元俨死,赠天策上将军。
天府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天府,设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祖庙中宝器、文书等的收藏及有关的禁令。因尊所藏之物,故称天府。
天官
《周礼》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天官以冢宰为长官。天官冢宰为百官之长,总理政和。冢宰又称太宰,凡与其他五卿并列时,称太宰,所属各官如宫正、宫伯、膳夫、庖人、内宰、寺人、女史等,多系内廷人员。故称冢宰则如后世的宰相,称太宰则如殿中监或内务府大臣。春秋时则以冢宰为执政者的美称。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天官府,以大冢宰卿为主官,正七命,不用太宰之中,或总揽国政,或仅存虚名。所属有御正上大夫,司会、宗师、左右宫伯、纳言、膳部、太府、计部八中大夫及太医下大夫、司内上士以及各大夫的属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吏部为天官,吏部尚书为天官尚书。神龙元年(750),复原名。参见“冢宰”、“天官尚书”。
天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吏部为天官,吏部尚书为天官尚书。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天后
唐武则天为皇后时的称号。
天皇
一、本为天帝之称,战国时又为传说中的古帝王三皇之一。秦统一时议帝号,王绾、李斯等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
二、唐高宗曾称天皇,上元元年(674)改皇帝为天皇,皇后为天后。
天家
见“大家”。
天将
太平天国官名。均见于后期,受此职者以将领为多,“天将”前加数字或“忠诚”、“精忠”等字样,也有不加的。天将位在掌率之上,王之下。
天乐署
元官署名,属礼部仪凤司。至元十七年*1280)始置。初名昭和署,后改天乐署。堂管领河西乐人。有署令、署丞等官。
天王
一、本指周王,后世用为对皇帝的泛称。顾炎武《日知录》卷四《天王》条云:“《尚书》之文但称王,《春秋》则曰天王,以当时楚、呈、徐、越皆僭称王,故加天以别之也。”
二、后赵石勒、前秦苻健、夏赫连勃勃、北周宇文毓均先称天王,后改称皇帝。前秦苻坚、后凉吕氏、北燕冯氏、北周宇文觉均称天王。
三、太平天国最高领袖洪秀全称天王,洪天贵福称幼天王。
天文院
宋官署名。先属司天监,元丰收改制后属太史局。掌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象。
天章阁学士
宋官名。天禧四年(1020)建天章阁,取义于“为章于天”,修成后,仁宗即位。用民收藏真宗御制文集、御书。天圣八年(1030),置天章阁侍制,庆历七年(1047),置天章阁学士、直学士,又有侍讲。南宋时,各种图籍、宝玩、符瑞之物及宋正寺所进籍、宋历朝皇帝画像,即位前的旌节均收藏于天章阁。天章阁学士位次于龙图阁学士,为加官,用以加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以示尊宠。
天制
宋天章阁待制的简称。
天子
帝王的代称。天子者,天(即天帝)之子也。《礼记·曲礼》:“君子下曰天子。”《白虎通》:“王者父王母地,为天子之也。”
天驷监
宋官署名。属群牧司。分左右,掌牧养官马,以备军事及其他用途。
厅
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置于省与省边界及新开发地区,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直隶厅直属于省,与府、直隶州同级,散厅隶属于各府。
厅长
官名。清末始见。清末改变官制,新设机构以“厅”为名的,其官名称不一,或用旧官名员外郎、左右丞,或称厅丞。宣统元年(1909),设军咨处,外内有总务厅,设军咨使。此厅又分四厅,各置厅长一人。自此厅长之称渐多,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时期,省级各部门的行政机关,省和县的司法机关,都叫厅,如警察厅、民政厅、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等。厅的首长元首均厅长。国民党政府时期,行政机关及其长官官名相沿不变。唯司法机关改称法院。主管亦改称院长。
厅丞
官名。清末改革官制,新建官署称厅的,其主官或称厅长,或称厅丞。称厅丞的有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京师地方审判厅。又外务部的承政厅,设左右丞,但不称厅丞。丞,历代均用为佐官官名。清末的厅丞独为例外。
屯骑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掌骑士,秩二千石。所属有丞及司马,领兵七百人。东汉时属北军中候,校尉秩为比二千石。魏、晋、南朝及北朝魏、齐均置,属领军将军,北齐时属左右卫府。隋不置。
屯田清吏司
明、清官署名。属工部。掌修建陵墓,供朝廷重大祭祀及各官司薪炭。
瓦里
辽管理官奴机构名。辽制,凡内族、外戚、世官犯大罪者没入瓦里,为皇室服役,由著帐郎君统辖。
王
商、周天子称谓。时帝为天帝之号,人间君主之号以王为最贵。强大的诸侯欲与天子分庭抗礼,也有自称为王的。徐国之君一向称王。楚君熊通自称武王,与灭商之周武王称号相同,旨在对周示威。后吴越均称王。战国初,列国君称号不一,或称王,或称公、侯。公元前323年魏、韩、赵、燕、中山五国互认对方为王后,始均称王。汉以后,为宗室、功臣封爵,或有封地,或无封地。
王府长史司
明官署名。掌王府政令、辅相规讽,总管王府事务。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等,皆由王府长史奏上,如藩王有过失即问长史。洪武三年(1370)置王相府,所属有参军府。九年,改参军为长史。十三年,废王相府,长史司置左、右长史各一人。所属审理所掌推按刑狱,禁止横暴干犯国法,有审理正、副;典膳所掌祭祀、宾客及藩王与王妃饮食,有典膳正、副;奉祠所掌祭祀乐舞,有奉祠正、副;典宝所掌王宝符牌,有典宝正、副;典宝所掌王宝符牌,有典宝正、副;纪善所掌讽导礼法,宣讲古代礼仪以及朝廷大节,引导藩王向善,有纪善;良医所掌医疗,有良医正、副;典仪所掌仪式,有典仪正、副;工正所掌缮造修茸宫邸、廨舍,有工正、工副。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1565)皆废。除上述属官外,并有伴读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启迪藩王,校勘经籍;引礼舍人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并有仓大使、库大使。
王府承奉
明宦官官名。明在亲王府设宦官机构,名承奉司,设承奉正、承奉副、秩正、从六品。
王府仪卫司
明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置。掌王府侍卫仪仗。有仪卫正、仪卫副、典仗。
王会清吏司
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内蒙古诸部旗俸禄、朝贡、馆饩等事。
王主
汉诸王之女称翁主,亦称王主。详见“翁主”。
王子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皇族帐官。掌王子各帐事务。有王子太师、太保、司徒、司空、班郎君等官。
文案
清官署中草拟文书、掌管档案的幕僚。其在内签押房办事者,与长官关系密切,经常与和官接触,能预闻机要,称“内文案”。
文部
官署名。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吏部为文部。肃宗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恢复原称。
文昌台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684)改尚书省为文昌台,旋再改为文昌都省。垂拱元年(685)改称都台。长安三年(703)改为中台。神龙元年(705)复尚书原名。
文昌左右相
官名。唐光宅元年(684)由左右尚书仆射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文昌左右丞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尚书左右丞为文昌左右丞。长安三年(703)再改为中台左右丞。神龙元年(705)中宗即位后复尚书左右丞原名。
文馆
清官署名。天聪三年(1629)始置,掌翻译汉文书籍并记注政事,命儒臣分值。十年,改为*内三院。
文华殿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28)置,秩正五品,本为辅导太子之官,后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仁宗时阁职渐崇。清沿明制设大学士,秩正一品,文华殿前本有中和殿、保和殿衔,乾隆十三年(1748),省中和殿,保和殿亦不常置。乾隆后,文华殿大学士常列四大学士之首。
文林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八。炀帝时置,唐为文官第二十八阶,从九品上。宋从九品上。*元丰改制用以代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后定为第三十三阶,金正八品上,元升为正七品。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清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授宣义郎。
文凭
官府发给的证明文书。清制,外省官未上任前,皆由吏部发给证明文书,称文凭,到任时呈交总督或巡抚查照。
文书房
明宦官机构名。掌接受通进司每日土讲本章及会极门京官与各藩王所上封本。一切在外之,人阁票拟,在内之搭票,皇帝旨意御批,皆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凡宦官升司礼监者,必由文书房出任。有掌房太监。
文思院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属少府监,南宋并少府监入工部,文思院改归工部管辖。掌制造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采绘素装钿之饰,以供宫廷所需仪物、器仗、权量等物之用。辽南面官有中京文思院,金文思署属少府监,明文思院属工部,清废。
文绣院
官署名。宋属少府监,崇宁三年(1104)置,掌编织刺绣,以供皇帝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金少府监所属有文绣署,掌绣造皇帝与妃嫔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
文宣公
孔子封号。唐开元二十七年(739),追赠孔子为文宣王。以孔子后裔原封褒圣侯者改封文宣公。
文选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吏部。掌文职官员选补、品级、迁升、改调等事。
文学
官类名。汉郡、国皆置,主管教育,分文学祭酒、掌故、文学掌故等,以祭酒为首。曹操为魏王,设文学掾以教世子。《通典》卷三十谓“魏武置太子文学”,操未称帝,曹丕不称太子,“太子文学”,或系误记。后北周和唐曾置太子文学。晋诸王有师、友、文学各一人,郡国亦各置文学掾一人。唐诸王府各有文学一人,掌校典籍,侍从文章。州县及都督府初设经学博士及助教,掌以五经授诸生。德宗即位后,改为文学。宪宗元和中,废中、下州文学,仅留助教。
文学参军
官名。宋大都督府、都督府,除录事、司户、司法、司士、司理参军外,又有文学参军一职。
文学都省
官署名。参见“文昌台”。
文学馆
官署名。唐武德四年(621),秦王李世民置,以收罗人才,命僚属十八人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号称十八学士,分番直宿,每日引见,讨论文典。当时人羡慕学士入馆,称之为登瀛洲,辽南面东宫官系中亦有文学馆。
文学祭酒
官名。汉郡国文学官之首。《三国志·杜畿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言畿为河东太守,署乐详为文学祭酒,使教后进,河东学业大兴。
文学掌故
官名。汉郡国文学官之一。武帝从公孙弘请,命郡守与诸王相选学行并佳之士,赴太常学习,一年后经考核,通一艺以上者,补文学掌故缺。文学掌故得补郡国属吏之缺。
文渊阁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清沿置,为正一品。
文妃
辽妃嫔称号。
乌布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为乌布。
乌鲁古
金官署名。汉语诸群牧所。清改译乌呼济库。掌群牧畜养蕃息等事。有提控乌鲁古及使与副使、判官、知法等官。
无涓
汉皇帝侍妾称号。元帝定妾媵位号,从昭仪起,分十四等。前十三等皆一等一号,第十四号则包括无涡、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六号。无涓等禄秩相当于百石官。
五曹尚书
东汉尚书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但官名前不冠曹名。汉末灵帝任梁鹄为选部尚书,是为尚书加曹名之始。魏改选部为吏部,与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时曹数增至二十以上,曹设尚书郎司其事。五曹尚书之曹即后世之部,尚书郎所主之曹即后世之司。部曹(司)两级制实起于此时。
五城察院
清官署名。属都察院。掌弹压地方。分中、东、西、南、北五城,每城各设察院,其长官称巡城御史或巡视五城御史,由给事国或御史中简派,满、汉各一人。初为半年更换一次,后改二年,各狱词案件,杖罪以下自行完结。徒罪以上送刑部定案。
五大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级。高于二十等爵中第五、六、七级的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号为“大夫之尊”。《商君书·境内篇》谓五大夫有赐邑三百家。汉高祖规定从第七级公大夫起为高爵,得有食邑。文帝后,改以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然其待遇,仅本家得免役。
五坊
机构名。唐有五坊,即鵰、鹘、鹞、鹰、狗,供君主狩猎时用。原属殿中省闲厩使管辖,后改属宣徽院,由宦官主管。
五府
西汉指丞相、御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府。见《资治通鉴·汉宣帝神爵二年》胡三省注。东汉指大将军、太傅及三公府。其制起于和帝时,大将军旧在三公下,窦宪以外戚柄政,任大将军,公卿奏请宪位太傅下、三公上。自此沿至献帝前。
五贡
清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的总称。五南包括:恩贡、拨贡、副贡、岁贡、优贡,均系正途出身资格。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为例贡,不算正途。详见“贡生”。
五官
汉皇帝侍妾称号。元帝定妾媵位号,从昭仪起,分十四等。五官位于第十二等,禄秩相当于三百石官。
五官灵台郎
官名。见“灵台郎”。
五官正
官名。唐司天台属官有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秩正五品上,掌观测天象以定四时。宋司天监(元丰改制制后为太史局)、辽司天监、元太史院与明、清钦天监均沿置。但清制设官略异分时宪科五官正及春官正、夏官正、秋官正、冬官正、中官正,共为六人。明、清五官正分别为正六品与从六品。
五官中郎将
官名。西汉沿秦置五官、左、右三中郎将,分统郎官,号为三署,所统郎官为三署郎。东汉规定,郎官五十岁以上者属五官中郎将,余分属左右中郎将。掌宿卫殿门、出充车骑,东汉初又参与征战,又协助光禄勋典领郎官选举,有大臣丧事,则奉命持节策赠印绶或东园秘器。三中郎将本侍卫之长,汉末已无三署郎,而曹丕于建安十六年(211)任五官中郎将,是则以此名义为丞相之副,后遂不置。
五官掾
官名。西汉置。为各郡太守属吏。无固定职务。《续汉书·百官志》云:“署功曹及诸曹事”。其地位与功曹相近,可顾问各方面事和,而职责不如功曹繁剧。在祭祀时,又位居功曹之前。东汉、魏、晋、南北朝沿置。
五监
隋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为少府监,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国子学为国子监,将作寺为将作监,与都水监合称五监。
五均司市师
官名。王莽改长安东西市与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市的市长为五均司市师,掌五均内赊贷。
五军都督府
官署名。朱元璋初起时置行枢密院。旋罢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以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设大都督、左右都督、同知都督、副都督、佥都督等官,吴元年(1367),罢大都督,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明洪武十三年(1380),改都督府为中军、左军、右官、前军、后军五都督府,亦称五军都督府。每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所属有经历司,设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都督府各领其都司(都指挥使司)、卫所(见“卫指挥使司”、“千户”、“百户”)。军令权则属于兵部。永乐间在北京设行在五军都督府,后除“行在”字样,而在应天的五军都督府上加“南京”二字,分掌南京卫所。南京五军都督府设官之制仍旧,但不全设。
五口通商大臣
清官名。雅片战争后,开放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五口通商,清廷初命两江总督耆英以钦差大臣名义兼管有关事宜。道光二十四年(1844),耆英调任两广总督,仍兼办各省通商善后事宜。此即所谓五口通商大臣。咸丰八年底(1859年初),清政府命两江总督何桂清兼任五口通商大臣。总理衙门成立后,五口通商大臣改属总署。同治五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