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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毒夫
渤海国称王为可毒夫。亦称圣王、基下。
可敦
可汗之妻称可敦,亦作“可贺敦”、“贺敦”、“合屯”、“哈敦”。鲜卑、柔然、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均用此称。吐番亦用“可教”称女性统治者。
可汗
柔然、突厥、回纥、契丹、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鲜卑语称“可寒”,公元三世纪时已见。402年,柔然社仑始自称丘(邱)豆代(代, 一作伐)可汗。唐杜佑谓:其“犹言皇帝”。蒙古语又作“合罕”,窝阔台汗称合罕,文献中常以“合罕皇帝”专指窝阔台。可汗亦可简称为汗,并加“大”字为尊称,称大汗。
可贺敦
即“可敦”。
兰省
唐秘书省的别称,详见“兰台”、“秘书省”。
兰台
汉宫内藏书处,由御史中丞兼管。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中丞代为御史之长。而仍留兰台。后遂称御史台为兰台。中丞以监察弹劾为专职,不能兼顾书奏等事,因而又另置兰台令史。东汉班固任兰台令史,奉诏撰史,后世因而又以史官为兰台。唐高宗一度改秘书省为兰台。唐人诗文因而常用兰台、兰省为秘书省之代称。
兰台郎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秘书省为兰台,秘书郎为兰台郎。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名。
乐部
清官署名。乾隆七年(1742)置。所属神乐署兼隶太常寺,掌效庙、祠祭乐章佾舞;和声署掌殿廷朝会、燕飨乐舞。
乐师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于有乐师,掌国学之政,亦称小丘正,又与大司乐(大乐正)通称乐正,均以乐官而兼学官,大司乐为长官而专教大学,乐师则与师氏、保氏教小学。周礼乐并重,以诗书礼乐为教学内容,故大司乐、乐师能集乐官、学官于一身。
乐使
宋女官名。太祖置,主官中声伎。太宗改为仙韶使。
礼宾院
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族朝贡款待及互市翻译等事。南宋废鸿胪寺,并入礼部。
礼部
官署名。六部之一。隋置。东汉尚书以吏曹兼领祠礼等事。东晋、南北朝有祠部尚书。北齐祠部兼辖屯田、起部掌营造,而吉凶礼制则由殿中尚书管辖。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始有礼部之我,所辖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屯田、营造等事划归工部,名实始同。唐代将学校、贡举等事划归礼部。主官为尚书,次官为侍郎,历代沿袭,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罢科举,学政归属学务大臣。次年,光禄、太常、鸿胪三寺并入礼部。宣统三年(1911),废礼部,改设典礼院。
礼部试
唐的进士考试本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员外郎李昂与进士(指应试人(李权语言冲突。朝廷以郎官地位较低(从六品上),改由正四品上的礼部侍郎主持。亦称省试,省指尚书省。历代沿袭,科举遂为礼部专职。会试因而称礼部试,亦称礼闱。明、清会试在春季举行,又有春试、春闱。
礼制局
宋官署名。政和二年(1112)置,有详议官,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昏、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罢。
立信尉
隋散官名。炀帝置,从九品。详见“建节尉”。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仁宗延祐七年(1320)。改为全部交纳中宫。有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
令
官名。战国、秦、汉时,县的行政长官称令。历代相沿,宋以朝官知县事,故称“知某县”,而犹存“县令”之虚称。明、清始改以“知县”为正式官名。历代中央政府的高中级机关的主官也有令。秦、汉时最多,如公车司马令、大行令、尚书令等,均系中级官中员。汉以后高级官员称令者渐多,如中书令、尚书令(魏为三品,北魏、北齐、隋、唐均为二品)等。但后世称令之官的总数逐渐减少,至宋已不多见。明、清只有宗人府的主管称宗人令、宗令。
令公
古人对中书令的瓶称。中书令一宙,自曹魏始置不久,即成为事实上的宰相,至为贵重。北魏文成帝对任此官的高允,不呼其名,称为“令公”。又尚书令亦为贵官,官名亦有“令”字,南北朝时也有“令公”之称。但因唐太宗为秦王时曾任此官,太宗之后不再授人,故令公遂为中书令之专称。
令人
妇女封号。宋政和二年(1112)定。在恭人之下,硕人之上,封给太中大夫至通奉大夫之妻。
令史
官名。(1)汉丞相府及以后三公府的属吏,在诸曹的掾史之下,秩百石。尚书的属吏也有令史,秩二百石,御史中丞的属官兰台令史,秩六百石,系中级官员,较特殊。令史身份低下,为士人所不屑。东汉梁冀恨名儒刘常召补令史以辱之。尚书的机构扩大后,各曹属员都有令史及官秩更低的书令史,西晋在尚书令、仆射、左右丞之下,增设都令史八人,官秩亦公二百石。梁武帝减都令史为五人,选士人任职。北齐的尚书都令史秩从八品,一般的令史、书令史不入流品。《隋书·百官志》谓各省、台、府、寺,各因职务设吏,有令史、书令史、书吏等。隋改都令史为都事,令史仍沿旧名。隋、唐、宋、金、元的台、省、院、部均设令史,除金外,皆为低级办事吏员。金颇重视尚书省和御史台的令史人选,金熙宗、世宗先后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章宗以终场举人(即参加全部考试而未中进士的举子)补御史台令史。后形成制度。至有出身令史而官至宰执者。明废令中之名。(2)汉县令属吏的总称。卫宏《汉官旧仪》云:“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史”本为秦、汉时人对属吏的通称,故以县令之属吏为令史。
令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最高官职,掌军政大权。战国时楚国沿置,相当于相国。秦末在旧楚国境内起义的农民军沿用此官名。麴氏高昌(497-640)亦以之为最高官职,下有公二人、左右卫、八长史、五将军等。
令旨
皇帝的命令,即圣旨。宋又以太子命、金又以皇太后命为令旨。
龙虎将军
武散官名。明置,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次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明武散官称将军者,此为最高阶。以上的正从一品四阶,与文官同名,分别为特进光禄大夫,特进荣禄大夫、光禄大夫、荣禄大夫。
龙虎卫上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三品,元升正二品。
龙图
宋官名。龙图阁学士的简称。当时俗称龙图阁学士为大龙,直学士为小龙,直龙图图为假龙。有人得直龙图阁,至死未迁,则称为死龙。
龙图阁学士
宋官名。真宗时建龙图阁,收藏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图画、祥瑞之物以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景德元年(1004),置龙图阁侍制。四年,置龙图阁。龙图阁学士为加官,用以加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以示尊宠。
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宋禁军中,捧日、天武、龙卫、社'神卫称上四军。捧日为骑军,天武为步军,皆属殿前司。龙卫属侍卫亲军司军司、神卫属侍卫亲军步军司。各军皆分左右厢。端拱元年(988),置观步军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及殿前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长官。
龙武军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分羽林军属左右龙武军。以禁兵万骑营隶之。左右务有大将军一人,统军一人,将军三人,以及长史、录事参军一,、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司阶、中候、司戈、执戟、长上等官。
龙翔军都指挥使
官名。金正隆二年(1157),特选部分侍卫亲军,骑兵称龙翔军,步兵称虎步军,各置都指挥使。
龙直
宋直龙图阁的简称。
龙制
宋龙图的阁待制的简称。
龙骧将军
官名。晋武帝谋伐吴,因吴童谣“不畏岸上兽,但畏水中龙”之语,拜益州刺史王浚为龙骧将军,使造船备战。龙骧之号始此,南北朝沿置,地位高下不一,北魏、北齐均第三品,南朝梁有将军号二百四十以上,龙骧叙次在一百七十以后,远较西晋初置时低。隋无。
民部
官署名。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上曹办事,民曹为四曹之一,主吏民上书事。东汉增至六曹,民曹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一说,“盐池园苑”当作“盐池、苑、囿、盗贼”。魏、晋有左民、右民二曹,但尚书分曹日多,所主职务不汉世。
民政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巡警部,三十二年(1906)改民政部。有尚书、侍郎等官。职掌又包括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移民、侨民、赈救、营缮等。分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直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教养局、习艺所、巡警学堂、消防队等。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民政长
官名。辛亥革命后,部分省于都督下设军政、民政二部,各置部长,如湖南,但不久仍归都督集权,仅留民政司名。部分省由北洋政府任命民政部,如山西、湖北、四川、福建、江苏、江西六省。民国二年(1913)1月,北洋政府划一名称,称民政长。三年,又改为巡按使。
民政使
官名。清在东北以将军为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东北建行省(奉天、吉林、黑龙江),始置民政使,每省一人。掌全省民籍事务。职同内地各省的布政使。
末蒙
吐蕃称君主(赞普)之妻为末蒙。
末入流
明、清官员品级,沿袭前代,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十八级。凡未及从九品者,如典史、驿丞等,统称未入流。参见“流内”、“流外”。
宁徽寺
元官署名。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隶八不沙皇后位下。有寺卿、少卿、寺丞等官。
宁令
西夏爵名。意为大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第453条:“先是,元昊后房生一子,早宁令受。‘宁令’者,华言‘大王’也”。
宁元将军
东晋始置。唐为武散官,正五品下,宋升正五品。
奴儿干都指挥使司
明官署名。简称奴儿干都司。成祖永乐七年(1409)置,治所在黑龙江下游东岸特林,有卫、所四百余,屯驻军队,为当地军政机构。辖区东至海,东北包有库页岛,西至斡难河(鄂嫩河),南接图们江,北抵外兴安岭。永乐十一年(1413)与宣宗宣德八年(1433)曾二次在特林修建永宁寺,并立有二碑。清光绪三十年(1904),二碑被帝俄政府劫去,移置海参崴博物馆。
皮剥所
宋官署名。属北面官系。统掌皮室军。太祖选诸部精锐千余人为侍卫亲军。称腹心部,置左右皮室详稳官。太宗增选精兵三十万为皮室军,直属皇帝,置左、右、北、南四皮室详稳司。详稳,清改译作详衮。
皮室
辽侍卫亲军。太祖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置腹心部,称皮室军。辽太宗更选天下精兵,加以扩充,分左、右、北、南、黄诸皮室。
平均司
官署名。清季商部四司之一。改农工商部后,改为农务司。以原户部农桑等事隶之。
平章
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唐贞观八年(634),左仆射李靖因病辞职,太宗诏闰愈后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新唐书·百官志》叙此,按云“‘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志文无“政”字)但时非官名。高宗记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岭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平章事”入官衔。唐中叶后,凡为宰相,必于本官外加“同平章事”衔,意谓共议政事,宋除宰相称同平章事外,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位宰相之下。金尚书省、元中书省及行中书省在丞相之下,有平章政事。金、元平章政事简称平章。明初沿置,不久废。
平章军国重事
北宋官名。元祐年间置,以元老重臣充任,地位高于宰相,以示尊宠。亦称同平章军国事。开禧元年(1205),韩侂胄当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去“重”字以示主管一切事务,去“同”字以示其专一主管。
平章政事
官名。辽三京(东京、中京、南京)宰相府置,分左右。金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元中书省、尚书省置,从一品,为丞相副贰,至顺元年(1330)定制四员。明初沿元制,设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等官。洪武九年(1376),省平章政事。
平政院
官署名。 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始设,为办理行政诉讼的官署。设院长一人,特任,直属大总统;评事十五人,简任,由院长、大理院院长、各部总长等密荐,由大总统任命。被荐者须担任荐任行政官三年以上或司法职务两年以上,在职期间不得参加政治结社,不得任议员、律师及商业执事人。平政院分三庭,每庭评事五人,其中须有曾任司法职务者一或二人。平政院对各级官署的违法处分,致损害人民权利,经人民陈诉至最高级行政官署,不服其决定而陈诉的案件。行使审理权,但不受理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平政院初期附设肃政厅,执行对官吏的纠弹。五年六月,肃政厅裁撤,平政院仍存在。
平秩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八品下。元升从七品。明废。
且渠
匈奴官名。《晋书·四夷列传》作“沮渠”,由卜氏任职。冒顿单于时设置,为中下级领兵官,无固定地位,按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又古鄯善(楼兰)因匈奴官名,置左右且渠。
申徒
即“司徒”。《史记·留侯世家》:“以良(张良)为韩申徒。”《汉书·张良传》作“韩司徒”。“申徒”当系俗称。
生员
唐国学及州、县学规定学生员额,因称生员。明、清指经本少各级考试入府、州、县学者,通名生员,习称秀才,亦称诸生。生员常受本地教官(即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及学政(明为学道)监督考核。生员的名目分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为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据岁考、科试成绩递补。廪生给廪米,故名。增广生亦名增生,因于廪生外增额,故名。
圣王
渤海国称王为圣王。亦称可毒夫,基下。
史
一、官名。商设置。原为驻守边地的武官。如《殷虚文字乙编》6400片:“贞在北史其获羌 ”。后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等。或称“作册”。西周时有太史、内史,长官称尹,或称尹氏。春秋时理解 外史、左史、南史等。
二、官佐之称。《诗·小雅·宾之初延》:“凡此饮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监,或佐之史”。毛传:“立酒之监,佐酒之史”。
史馆
官署名。北齐始置,以宰相兼领,称监修国史。唐太宗以史馆为衬衫兼领职务之一,置史馆修撰、直馆等官,掌修国史,后为定帽。宋以史馆与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其官员并称馆职,为文臣清要之选。南宋初罢史馆,置国史院与实录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后并置。辽、金均置国史院。元置翰林兼国史院,翰林学士兼修国史。明以修史之职并归翰林院。清置国史馆撰述国史,另于每帝死亡,新君继位后置实录馆编修前帝政令,事毕即省。
世妇
妃嫔称号。《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妃、八十一御妻。”世妇之职,《周礼·天官·冢宰》:“世妇掌祭祀 、宾客、丧纪之事。”隋文帝以此为据,置世妃九人,掌宾客祭祀,后樯为二十七人。炀帝改以婕妤十二人及美人、才人十五人,合称世妇。
世子
天子、诸侯嫡长子。清亲王嫡子奉特旨者封世子。
市舶司
官署名。唐于广州置高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宋于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等地分置市舶司,先由当地知州兼领,后由转过司兼管。又曾专置提举官。掌检查登记入船舶,征收商税,收风朝廷专卖商品并管理外商。元、明称市舶提举司,有提举等官,明嘉靖元年(1522),废福建、浙江二市舶司,只留广东市舶司。
市长
官名。掌管理市场。战国时已置,称市吏。汉有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六大城设市长。《唐六典》卷三十注:“汉代诸郡国皆有市长,晋、宋以来皆因,隋始有市令。”但汉于六大城以外的地方,仅置掾、史。晋、宋当亦相同。参见“市令”。
市令
官名。掌管理市场。从战国至唐,城市中有特定的商业区,称为“市”,由政府派官管理。其长官,隋以前称市长,隋改为市令。唐同。宋无限于特定区域设店之制,不再设置此官。金中都有市令司,设令、丞各一人,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及百货之估值。性质与隋、唐市令不同。
市买司
官署名。宋初有市买司,太平兴国四年(979)改杂买务,属太府寺,掌收买宫廷、官府所需各物,金太府寺所属有市买司,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等物。
市易司
官署名。王安石变法期间,于熙宁五年(1072)置市易务于京城,后各主要城市亦置。掌乘时贸易,平衡物价,以通货财及召人抵当借钱出息,并采风三司之属司、库、务所需物资。次年,改务为都提举司,兼领诸州市易务。元丰改制后,属太府寺。
帅都督
官名。西魏、北周与隋文帝时,府兵各军府,以帅都督统旅。其官秩,西魏、北周为正七命,隋为从六品。隋炀帝时,改称旅帅。
帅机
宋安抚司属官主管机宜文字的简称。
帅司
见“帅漕宪仓”。
帅准
宋安抚司属官准备差遣的简称。
帅漕宪仓
宋各路置安抚司掌军事与民政,简称帅司;转运司掌财赋与转运,简称漕司;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简称宪司;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与贷放钱谷等事,简称仓司。帅、宪、仓长官仅一人,分为安抚使、提点刑狱公事与提举常平司;漕则一路或有二三人,转运使、围运盒 使与转运判官皆简称为漕。四司设置先后不一,废置不常,南宋方成定制。四司又皆有监察官吏之权,总称监司。
司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