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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部
官署名。隋初户部属度支尚书管辖。大业三年(620),修改官制,以户部为人部,户部侍郎为人部郎。唐仍称户部(指户部的户部一司),设郎中、员外郎。
人皇王
辽太祖长子耶律倍封号。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以其地为东丹国,封耶律倍为人皇王,用汉法立是官统治其地。后耶律倍在统治集团内部斗争中失败,投奔后唐,为后唐明宗养子李从珂所杀。
入八分公
清宗室封爵分十四等: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二、三等镇国将军,一、二、三等辅国将军,一、二、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顶戴亦不同。
入内内侍省
宋宦官官署名。宋初,有内中高品班院,淳化五年(994)改入内内班院,又改入内黄门班院,又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景德三年(1006),立为入内内侍省。掌宫廷内部侍奉事务,与内侍省号称前后省,而更接近皇帝。 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等官,皆以宦官充任。
入阁
明代命大学士入值文渊阁,事实上居于宰相之任,称为入阁预机务。清代相沿,以大臣授蓼阁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为入阁。
入泮
周诸侯的学校前有半圆形的池,名泮水,学校即称泮宫,见《诗·鲁颂·泮水》。后代学宫沿袭其形制。明、清州、县考试新进生员须入学宫拜谒孔子,因称入学为入泮或游泮。入学满六十年称“重游泮水”,为曾充秀才而享高寿者的庆典。
十八班
南朝梁、陈的官吏等级制度。梁武帝初依魏、晋制度,定官秩为九品,一品官万石;二、三品官中二千石,四、五品二千石。天监七年(508),吏部尚书徐勉改定为十八班,十八班居首,一班居末。同班之中,依排列顺序,在下者为劣。如最高的十八班,丞相居首,依次为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十八班之外,另分七班,多为皇帝、皇子府、藩国、地方班府官吏。郡守及丞,另为一类,分十班。县的令长亦另分七班。梁将军名号极繁,自成一类,初分二十四班,后增至四十四班。陈遵梁制,亦分十八班。
十二监
明代宫廷置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监,各设掌印太监等主管。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
十二卿
秦、汉以九卿分管中央各行政部门。魏、晋以后,行政各部门多归尚书各曹分管,九卿仅保留部分职务。汉以后卿数每有增减,梁武帝增设至十二卿,官名各加“卿”字。十二卿分别与四季相配。春卿为太常卿(原太常)、宗正卿(原宗正)、司农卿(原大司农),夏卿为太府卿(增置)、少府卿(原少府)、太仆卿(原太仆),秋卿为卫尉卿(原卫尉)、廷尉卿(原廷尉)、大匠卿(原将作大匠),冬卿为光禄卿(原光禄勋),鸿胪卿(原大鸿胪)、都水卿(原都水使者,自汉至梁初均不在九卿内。)陈沿袭。隋恢复九卿之制。
十二卫
隋、唐十六卫中十二卫分统 府兵,故有此称。
十将
军官名。唐统兵官有十将。宋禁军编制,指挥(营)下为都,都之统兵官马军为军使与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与副都头。十将位次副兵马使与副都头,高于将虞候。
十六司
西夏建国后,仿宋制设尚书令。唐、宋六部均分二十四司,西夏改为十六司,即:经略司、正统司、统军司、殿前司、皇城司、三司、内宿司、巡检司、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农田司、总领閤门司、群牧司、受纳司、承纳司。按西夏汉官亦有六部,各设尚书、侍郎,而上述十六司与唐、宋六部各司名称大不相同,何司属何部亦不详。此外,尚有不大十六司以内的司,如掌宿卫的翊卫司,掌调补官员的官计司。因西夏制度前后不同,故有此歧异。
十六卫
隋、唐统率禁卫部队的官署。其后员来自各地“番上”(轮值赴京服役)的府兵。隋开皇初有十二府,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府,左右武侯、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开皇十八年(589),增置左、右备身府。大业三年(607),改为左右翊卫(左右卫改)、左右武卫、左右候卫(武候改)、左右备身府(领左右府改)、左右监门府、左右屯卫(领军改)、左右骁骑卫(原备身府改)、左右御卫。其名称称“府”者四,称“卫”者十二。十二卫统诸鹰扬府,四府任左、右侍卫及门禁守卫,所司不同,但亦常合称为十六卫。唐建国时,沿用隋朝原名。武德五年(622),改为左右卫府(翊卫改)、左右骁骑府(骁骑卫改),左右卫府、左右威卫府(屯卫改)、左右领军府(御卫改)、左右府(备身改)、左右监门府、左右候卫。显庆五年(660),改左右府为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662),改左右候卫为左右金吾卫,省去左右卫府、骁卫府、武卫府的“府”字,监门府改称监门卫,后又改千牛府为千牛卫。十六卫始均称“卫”。十六卫分领府兵各军府者,凡十二卫,与隋朝相同。各卫主管有大将军一人、正三品,将军二人、从三品。贞元二年(786),增置上将军一人、从二品。时府兵制已崩溃,上将军及原有诸官,仅存虚名。高宗、武后时,各卫名称,又数改动。
十率
秦、汉太子宿卫,仅设卫军率一人,统率卫士,西汉秩千石,东汉降至四百石。晋分左右卫率,各领一军,后又增至左右前后中五率,正五品。南朝减为左右二卫率。南朝梁始提高左右二卫率的官秩,与御史中丞相当。北朝魏为左右卫率,齐为左右卫坊率。隋始于左右卫外,增置左右宗卫率、左右虞候开府、左右内率、左右宫门率。炀帝改左右虞候开府为左右虞候率,而改左右宫门率为左右宫门将,均未一律称率。唐始统一名称,分为十率,即左右卫率、左右怀御率、左右清道貌岸然率、左右监门率、左右内率,合称为十率。其官署称率府,其长官为率府率,副官有率府副率、长史及录事参军、诸曹参军等。十率中的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分统所属折冲府。左右监门率与左右内率则不统辖折冲府。宋有十率及副率官名,不常置,亦无职司。南宋惟监门率府副率为环卫阶官。辽南面官亦有十率官名。金仅设左右卫率,掌周围导从仪伏,及左右监门,掌门卫禁钥,秩从五品与正六品,职务地位,均远不如唐时。又明初曾置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均以勋旧大臣兼领。
十三衙门
清官署统称。清初,设内务府侍奉皇帝及其家族,入关后置内管领处。顺治十一年(1654),命工部立十三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尚方、尚膳、尚宝、司设等八监,尚方、惜薪、钟鼓等三司,兵仗、织染二局,兼用满族官员与宦官主管。次年,改尚方司为尚方院。十三年(1656),改钟鼓司为礼仪监,尚宝监为尚宝司。十七年(1660),改礼仪监为礼仪院,内官监为宣徽院。康熙元年(1662),复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惜薪司为内工部。十六年(1677),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二十三年(1684),又由掌仪司分立庆丰司,总称司,宦官之权皆归内务府。
才人
妃嫔称号。晋武帝始置,位于美人之下。自南北朝至明多曾设置。南朝齐太子宫也有才人。
大阿哥
清称皇帝长子为大阿哥。
大宝法王
元、明对西藏喇嘛教领袖的最高封号。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封八思巴为国师。至元六年(1269),升号为大宝法王。明永乐五年(1407),封哈立麻为大宝法王,领天下释教,其全称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
大比
一、《周礼·地官·乡大夫》谓:乡大夫每“三年则大比”,即对属民考核道德、荐举贤能、呈报周王。后因称乡试为大比。明、清三年一次,在省城大比,中者称举人。参见“乡试”。
二、《周礼·秋官·小司寇》有“大比”,指登记出牙婴儿以上的所有人口,文书的正本送交天府;副本送交内史、司会、冢宰等官,以为赋税财用之据。
大卜
《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大卜,设下大夫二人,为卜官之长。亦称卜正,《左传·稳公十一年》:“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杜预注谓卜正为卜官之长。孔颖达疏谓即大卜。《周礼》谓其直隶之官有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龟人其余占卜之官等均另有府、史等人员。
大长秋
官名。皇后的卿。秦名将行,用宦官任职。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名为大长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秋者收成之时,长者恒久之义,故以为皇后官名。”西汉或用宦者,或用士人。东汉用宦者。掌宣达皇后旨意,管理长秋宫(皇后所居宫)各事,秩为二千石。历代沿设。北魏名大长秋卿。北齐称长秋寺卿。隋设内侍省,不用长秋为官名。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主管称长秋监令。唐后无此名。
大乘法王
明永乐十一年(1413),西藏喇嘛教萨迦派(花教)领袖昆泽思巴,应征至南京受封,全称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知弘慈广济护国演教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明佛。其地位仅次于大宝法王。
大慈法王
明永乐十二年(1414),西藏喇嘛教黄教领袖宗喀巴的弟子释迦也失受师命到南京,朝见成祖。次年,受封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又次年,返藏。宣德九年(1434),再次入朝,至北京,受封为大慈法王,全称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昭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
大都城门尉
元官名。属大都留守司。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掌大都丽正、文明、顺承、平则、和义、肃清、安贞、健德、光熙、崇仁齐化共十一城门启闭管钥。先以四怯薛八刺哈赤充任,二十四年,又以六卫亲军参掌。
大都督府
元官署名。天历二年(1329),始立钦察亲军都督府,后改大都督府。管领左右钦察两卫、龙翊侍卫、东路蒙古军元帅府、哈刺鲁万户府等诸部侍卫军与地方戍军。有大都督、同知、副都督、佥都督事管官。
大都回回药物院
元官署名。属太医院。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掌回回药物。有达鲁花赤、大使等官。至治二年(1322)拨隶广惠司。
大都惠民局
元官署名。属太医院。中统二年(1261)始置。掌收官钱。加以经营,收取利息,用以购买药剂,救剂贫民。
大都留守司
元官署名。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应事务,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皇帝行幸、汤沐、宴游之处,门禁关钥启闭等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主管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置大都路都总管府管理民政,并少府监归留守司。仁宗皇庆元年(1312),另置少府监。延祐七年(1320),废少府监,复以留守兼少府监事。有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官。所属有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大都城门尉、犀象牙局、大都四窑场、凡山采木提举司、上都采山提领所、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器备库、甸皮局、上林署、养种园、花园、苜蓿园、仪鸾局、木场、大都路管理诸色人匠提举司,以及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大名路管匠官,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收支库,诸色库,太高收支诸物库,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广谊司等。
大都路都总管府
元官署名。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置。管辖大都路一府十一州,有达鲁花赤、都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等官。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与总管、推官专管本路政事,其余官员皆分任有关供需事务,故又称供需府。所属有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司狱司、左右警巡院、大都警巡院、大都路提举学校所。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大都留守司。掌大都诸色匠户理断昏由词讼等事。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初名“人匠奥鲁总管府”。至元十二年(1275),改名提举司,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司吏等员。
大都陆运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兵部。掌京城陆运食粮事务。至元十六年(1279),始置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1317)改大都陆运提举司,有提举、副提举等官。
大都尉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中等一级,相当于上校”。
大都宣课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户部。掌征收京城商税,并兼领京城各市。至元十九年(1282),并大都旧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至大元年(1308)改宣课提举司。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所属马市、猪羊市及牛驴市、果木市皆至元三十年(1293)始置,各有提领、大使、副使;鱼蟹市至大元年始置,有大使、副使;煤木所至元二十二年(1285)始置,有提领、大使、副使。
大夫
一、官名。先秦诸侯国的官员有卿、大夫、士三级,后世遂以大夫为一般任官职之称。秦、汉有御史大夫、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官名。御史大夫为宰相之副,余多仅备顾问应对,品秩高低不一。以后诸大夫常为老病者的闲职,无员额、职事。隋炀帝以御史大夫、谒者大夫、司隶大夫为御史、谒者、司隶三台的主管。唐、宋惟存御史大夫、谏议大夫。唐高宗时一度改各部郎中、各寺少卿为大夫。明、清职事官不用大夫为官名。
大抚军院
元官署名。至正二十七年(1367),命皇太子总管全国兵马。皇太子置大抚军院,有知院、同知、副使、同佥等官。次年废。
大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大府,为掌府藏会计之官之长。有下大夫二人及上士、下士、府、史、贾、胥、徒等人员。大府辅助大宰,收取各项赋税财物,依法令发放各方所需财物,依法令发放各方所需财物。大府与所属府藏会计之官,合称八府。其所属八府名称,一说系玉府、内府、外府、司会、司书、职内、职岁、职币,即《周礼·天官》在大府以下列举的八官;一说以地官所属的泉府、春官所属的天府、秋官所属的职金。取代司会、司书、职岁。参见“九府”。
大公平
三国时,魏有大中正,任选择人才之责。吴亦置,改名为大公平。
大官令
官名。即太官令。
大国舅司
辽官署名。掌国舅乙室已、拔里二帐事务。太宗天显十年(935),合皇太后二帐为国舅司。圣宗开泰三年(1014),又并乙室已、拔里二司为一帐。有常衮、详稳等官。
大汉将军
明殿廷卫士名。属锦衣卫。凡朝会及皇帝出巡,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轮值。
大横帐常衮司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掌辽太祖后裔九帐皇族事务。有横帐常衮,亦称横帐敞稳、横帐太师、横帐太保、横帐司空、横帐郎君、横帐知事等官。
大鸿胪
官名。秦置典客,掌管诸侯及少数民族事务。西汉沿设,为九卿之一。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名为大鸿胪。成帝时,将典属国所辖职务并入。属官有行人、译官及郡邸长丞等。因所辖诸王入朝、郡国上计、封拜诸侯及少数民族首领等,多与礼仪有关,后遂变为赞襄礼乐之官,王莽改为典乐。东汉官名称大鸿胪卿。历代多沿置,东晋、宋、齐于有事时权置。梁称鸿胪卿。北魏仍为大鸿胪。北齐以*鸿胪寺为官署名,鸿胪寺卿为官名。历代相沿。
大计
明、清考核外官制度。明制,三年一考,称大计。清沿明制,每逢寅、巳、申、亥年,由县、州、府、道、藩、臬等层层考察所属官员,申报督、抚审核其事状后,造册送吏部覆核,“才”与“守”俱优者为“卓异”,自知县以上,皆引见皇帝,候旨提升;劣者劾以八法(后改为六法)《加以处会;不入举劾者为平等。
大家
后妃、近臣对皇帝的称呼。汉蔡邕《独断上》:“亲近侍从官称(天子)曰大家,百官小吏称曰天家”。
大监
一、官名。汉时,乌孙贵官有大监二人,位次于相、大禄、左右大将、侯、大将、都尉之下。见《汉书·西域传下》。
二、北魏女官官名。掌宫内诸事,次于内司,与作司、女侍中同相当于外廷二品官。(3)隋开皇二十年(600),改将作寺为将作监,主官将作大匠为大监。大业三年(607),改大监为大匠;五年,又改大匠为大监。唐初仍为大匠。龙朔二年(662),改为大监。又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主官殿中监为中御大监。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均复旧。天宝十一载(752),又为大监。《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于龙朔改制,中御大监察院“大”作“太”,将作大监不改字。按先秦古籍“太”一般均写作“大”。唐“大监”或即“太监”。
大将军
官名。战国时始置。汉沿置,多由贵戚担任,权重位高,在三公之上。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权臣亦多兼任。北魏、北齐称大将军与大司马为“二大”。北周又有上大将军。北周府兵亦设大将军,地位甚低。隋左右武卫、左右武候等,唐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十六卫,各置大将军,为禁军官级将领,纯系军职。从隋、唐至元,武散官中有大将军。明、清武散官有将军,无大将军。战时有时设大将军,或于大将军上再加称号,非常制,清末改革兵制,规定武官班秩阶品,首列大将军与将军,均正一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