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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南书房
清官署名。在北京故宫乾清宫西南,本康熙帝读书处,俗称南斋。康熙十六年(1677),命翰林侍讲学士等官入内当值,称南书房行走。除应制撰写文字,并掌票拟谕旨,极受优宠,被称内廷翰林或南书房翰林、南书房侍从,分割了内阁大学士之权。南书房行走不限品级,自尚书至编修、检讨皆可充任,惟须翰林出身。雍正十年(1732),军机处成立后,南书房各官不再参预机密,专管文词书画等事。
南司
一、即“南衙”。二、南北朝时,称御史台为南司,亦称南台(壹)。南朝齐、梁又称御史中丞为南司。
南台
南朝梁与北朝魏、齐时御史台的别称。
南外宗正司
宋官署名。崇宁元年(1102)置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并置敦宗院以居宗室疏属。以宗室之贤者为知宗,掌外居宗室事务。南宋初年,先移镇江(今江苏镇江市),几经迁徒后,止于泉州(今福建泉州市)。
南选
唐高宗上元三年(676),因交、广、黔、桂等地,任用当地人为官,或非其才,遂派郎官、御史为选补使,数年一度,往选适当人才,称为南选。金太宗天会五年(1127),置南北二选,依原辽与北宋所学内容取士;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又并南北二选为一。
南学
清国子监有南学、北学之名。以在本监肄业者为南学,在外肄业赴学考试者为北学。
南衙
唐宫城在长安城北部的中央,为皇宫所在。宫城以南有皇城,三省及诸台、寺、监官署均在皇城之中,故称为南御或南司。宦官都在宫内,称为北司,与南御相对举。又北宋习称开封府为南衙。
南洋大臣
清官名。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1),置三口通商大臣(详见“关洋大臣”),并沿鸦片战争以来旧例,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列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下,驻上海,管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及潮州、琼州、淡水各通商事务及各项“洋务”,由江苏巡抚兼任。后改称南洋通商大臣。同治四年(1866),以两江总督李鸿章兼任。其后江督例兼遂成定制。
南洋通商大臣
即“南洋大臣”。
南元
清顺天(北京)乡试,无论何省人均可应试,惟第一名解元例属直隶省,第二名则必属南方人,故称南元。
南院大王
辽官名。属北面官系。掌契丹六院部兵马。辽太祖分契丹迭刺部为五院部与六院部,各有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938),改两院部夷离堇为两大王院,称北院大王与南院大王,南院大王官署长官称南大王院,下设有知南院大王事、南院太师、南院太保、南院司徒、南院司空等。天祚帝天庆八年(1118),废南院太保。
南院详稳司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南大王院。掌南院部族军马政令。有南院详稳、南院都监、南院将军、南院小将军等官。
南宰相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佐理军国大政。有南府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南府宰相多出于皇族四帐。
南闱
见“北闱”。品级
即官品。区分官员地位高低的等级。魏、晋分官员等级为九品,自一品至九品。北魏每品各分正、从,共十八品,四品以下各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三十阶。唐、宋文职同北魏,武职三品起分上、下阶。元、明、清文武官皆分九品,各有正、从而无上、下阶之分。
契勘
宋公文书用语。意为考查、审核。
前锋统领
清官名。正二品。掌前锋营政令。后金天聪间,置巴牙喇营前哨兵,号为噶布什贤超哈,遴选精锐满洲、蒙古旗兵,别组为前锋营,分左右两翼,各置领兵官,称噶布什噶喇依昂帮。左翼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右翼为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其下有章京、侍卫、壮达,亦分左右。顺治十七年(1660),改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汉名为前锋统领,章京为前锋参领,侍卫为前锋侍卫,壮达为前锋校,亦分左右。前锋营遇皇帝简阅时,列为前队,出巡驻跸时,在御营前后一二里外立前锋旗,列帐守卫。
前将军
官名。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次于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之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
前侍中士
官名。北周禁卫武官,分左右,秩正二命,掌御寝南门左右的守卫。
前卫
元官署名。属枢密院。至元十六年(1279),以侍卫亲军创置前、后二卫。掌宿卫扈从并屯田,遇兵事则参加。各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所属各有镇抚所、行军千户所、弩军千户所、屯田千户所及教官。
前行
唐、宋制度,尚书省各部排列顺序有前行、中行、后行三等;兵部、吏部及左、右司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
钦差大臣
官名。明制,皇帝亲自派遣外出办理重大事件官员称钦差。清承明制,由皇帝特命并颁授关防者称钦差大臣,简称钦使,统兵者则称钦帅。驻外使节亦称钦差出使某国大臣。
钦授大夫
金司天散官名。从四品下。元废。
钦天监
官署名。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秦、汉至南朝,太常所属有太史令掌天时星历。隋秘书省所属有太史曹,炀帝改曹为监。唐初,改太史监为太史局,嗣曾数度改称秘书阁、浑天监察院、浑仪监,或属秘书省。开元十四年(726),复为太史局,属秘书省。乾元元年(758),改称司天台。五代与宋初称司天监,元丰改制后改太史局。辽南面官有司天监,金称司天台,属秘书监。元有太史院,与司天监,回回司天监并置。明初沿置司天监、回回司天监,旋改称钦天监,有监正、监副等官,末年有西洋传教士参加工作。清沿明制,有管理监事王大臣为长官,监工、监副等官满、汉并用,并有西洋传教士参加。乾隆初曾定监副以满、汉、西洋分用。后在华西人或归或死,遂不用外人入官。
钦象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四品上,元升从三品。明废。
亲军校
官名。清初,侍卫处选旗兵组为亲军营,以亲军校、署亲军校各七十七人分别管辖。
亲王
封爵名。南朝梁、陈封爵有亲王。隋炀帝定制,以皇帝伯、叔、兄弟及皇为亲王,唐以皇帝兄弟及皇子为亲王,宋、明沿袭下改。清宗室封爵第一级为硕亲王,主要以封皇子,蒙古贵族亦有人受封为亲王。
亲卫
隋禁卫军的左右卫所领有亲卫,与勋卫、翊卫合称三卫。炀帝先改三卫为三侍,即亲侍、勋侍、武侍;后又改为功曹、义曹、良曹。唐沿置,仍称亲卫、勋卫、翊卫,设五府以统之。每府设中郎中将、左右郎将。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三卫共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唐初,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及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爵者及国公之子。补勋卫及论府(指太子左右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之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或散官五品以上子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按诸卫即除左右卫外的左右骁卫等十四卫,均有左右翊中郎将)。三卫品秩虽低,身份很高,且可由此升迁,为时人所重。后升官渐难,三卫被人视为畏途。宋仍有三卫官,以外石油及翰林学士,观察以上子孙补亲卫;以勋贤后人及中大夫、团练使以上子孙补勋卫;以卿、监、刺史以上子孙补翊卫。辽亦有亲卫、勋卫、翊卫之名。元三卫乃左、中、右三卫,与前朝不同。
亲卫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中(1111-1117),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一阶为亲卫大夫。
亲卫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三阶为亲卫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三十一阶。
轻车都尉
勋官名。为唐勋官十二转之第七转,相当于从四品。宋、金沿置。元、明从三品。明文官别为资治少尹。清为世爵名。乾隆元年(1736)改阿达哈哈番为一、二、三等轻车都尉,其下为骑都尉。
秋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秋官以大司寇为长官,掌刑狱,所属有士师、司刺、司厉、大行人、小行人等官。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秋官府,以大司寇卿为主官,正七命,所属有司宪、刑部、布宪、蕃部、宾部五中大夫,掌朝、司隶等下大夫,以及各大夫所属官员。又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刑部为秋官,刑部尚书为秋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后以秋官为刑部的通称。
秋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刑部为秋官,刑部尚书为秋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秋官正
官名。掌司四时之官。唐至清皆置,隶司天台(监)、太史院或钦天监。详见“五官正”。
秋卿
《周礼》以秋官司寇掌刑狱,后世因以秋卿为刑部尚书习称。又梁武帝时以卫尉卿、廷尉卿、大匠卿为秋卿。参见“十二卿”。
泉府
官名。“泉”通“钱”。《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泉府,掌管市的税收,收购市上滞销商品以待将来需要时出售,管理人民对财物的借贷及利息。后世北周仿古制,也有泉府中士、下士之官。
荣禄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从二品下,元升为从一品,明为从一品初授之阶,清从一品。
柔远清吏司
官署名。清“理蕃院六司之一,掌外札萨克及喇嘛俸禄、朝贡事务。
神策军
唐天宝十三载(754),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在临洮以西的磨环川置神策军,以成如璆为军使。此“神策军”为地名,系军事据点。安禄山反后,如璆使部将卫伯玉领兵千人入缓,屯于陕州。上元元年(760),以卫伯玉为神策军节度使,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使监其军。其时神策军旧地已屡吐蕃所有,陕川为暂驻之地,且陕川另有节度使,故“神策军”仅为一支军队之名。卫伯玉与继任的郭英义离任后,观军容使统其军。广德元年(763),代宗避吐蕃兵,逃往陕川。鱼朝恩率神策军及在陕川各军扈从,悉号神策军。事平后,神策军移屯京师。永泰元年(765),分左右厢,始成禁军。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置大将军、统军、将军及长史以下各官,如龙武、神武各军,又加置左右护军中尉各一人,以宦官窦文场、霍仙鸣任之。后宦官领兵成为定制。其军衣粮较他军为厚,诸军往往自请遥隶,称“神策行营”,众至十五万,势力在诸禁军之上。唐末,朱温尽杀宦官,神策军废。
神宫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官。下设佥书、掌司、管理等员。掌太高各庙洒扫、香灯等事。
神劲军统制
南宋官名。孝宗初御前万弩营改名神劲官,统制官名亦由之改。
神乐观
官署名。明洪武十一年(1378)置,属太常寺,掌祭祀天地、神祗及宗高、社稷时乐舞,由提点、知观等官主管。清初沿置,乾隆八年(1743),改观为所,知观为知所;十三年(1748),又改所为署,改提点为署正,知所为署丞,属乐部。
神武军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分羽林转正左右龙武军时,又置左右神武军,寻废。至德二载(757),自安禄山叛军手中收复两京后,复置左右神武军,以马嵬驿事件后从帝北行及从灵武回京师的元从子弟充。有大将军、统军、将军,以及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司阶、中候、司戈、执戟、长上等官。左右神武与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合称北牙六军。
牲口房
明宦官机构名。掌收养珍禽异兽。有提督太监。
拾遗
官名。唐垂拱元年(685)置,与补阙同掌供奉讽谏、荐举人才,位从八品上,稍低于补阙。分左右,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北宋改称左右正言。南宋一度沿设,旋罢。明初又设左右正言,不久即罢。建文帝设拾遗,成祖即位后罢。
省长
官名。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省的行政长官。初称民政长。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改为巡按使。五年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改为省长。由于军阀专横,省长号为民政长官,实权有限。国民党统治时期,改省长为省主席。
省试
唐、宋时各州县贡士到京师,由尚书省的礼部主试,通称省试,亦称礼部试,相当于明、清的会试。
首辅
明中期后,大学士右成实际宰相。称之为“辅臣”,称首席大学士为“首辅”。或称“首揆”、“元辅”,嘉靖、隆庆与万历初年,首辅主持内阁大政,权力最大,内阁中亦争夺剧烈。清领班军机大臣之权较重,俗称首辅。
首领
清宦官官名。位于总管、副总管之下。官品七品、八品。七品首领以执守侍为衔,八品首领以侍监为衔,此外还有无品级首领。宫廷诸门、诸殿、诸宫等处执事宦官,多以首领充任。
首领官
元朝廷各机构掾属经历、知事、主事等通称首领官。明、清沿称朝廷各部、府主事、司行等为首领官。诸官分掌本官署文书行政事务。
顺常
汉皇帝侍妾称号。元帝定妾媵位号,从昭仪起,分十四等。顺常位于第十三等,禄秩相当于二百石官。
顺成
曹魏妃嫔称号。文帝置,明帝时废。
顺华
古代妃嫔称号。隋炀帝时始置。详见“顺仪”。
顺容
古代妃嫔称号。隋炀帝始置,详见“顺仪”。
顺仪
古代妃嫔称号。隋炀帝始置,与顺容、顺华、修容、修华、充仪、充容、充华,合为九嫔。唐初不置,玄宗时又置,为六仪之一。宋也有顺仪、顺容。
贴黄
唐诏敕皆以黄纸书写,如有所更改,亦用黄纸贴去,称为贴黄。宋大臣奏疏、札子皆用白纸书写,如意有未尽,以黄纸摘要另写,附于正文之后,有时一奏疏后附十数条,亦称贴黄。明因章奏冗滥,崇祯元年(1628),命内阁定贴黄之式,由上奏疏者自摄奏疏大要,附于疏尾,不许超过百字,以便省览。清初规定内外官员题奏本章,不许超过三百字,如难拘字数,则撮取内容大要,不许超过百字,贴于本后,亦称贴黄。雍正以后始不限字数。
贴职
宋凡以他官兼领诸阁学士等职名及三馆职名者称贴职。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诸殿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侍制,卿监资格者带修撰、直阁,京官带直秘阁,武臣带閤门使、宣赞舍人。宋初,贴职修撰、直阁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三等,政和六年(1116),增置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直龙图阁、直天章阁、直宝文阁、直显谟阁、直徽猷阁、直秘阁九等。绍兴十年(1140)后,又增置直敷文、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等级既多,迁转亦易,不似以前之清要。
亭长
乡官名。战国时始在邻接他国处设亭,置亭长,任防御之责。秦、汉城乡都有亭。出土云梦秦简有“市南街亭”等语。《续汉书·百官志四》刘昭注引蔡质《汉仪》,谓洛阳二十四街,每街一亭,十二城门,每门一亭。《汉书·百官公卿表》则谓十里一亭(里,据近人研究,当指距离而言,非乡里组织之里)。亭有亭长,任治安警卫、捕中盗贼等事。《风俗通》谓:“亭,留也,盖行旅宿会之所馆。”则亭长又的接待旅客之职。旧说认为亭受乡的管辖,但《后汉书·王忳传》谓:“县署忳为大度亭长,仕郡功曹,州治中从事”,则亭之上级为县非乡,两汉曾任亭长之人的事迹及出土云梦秦简皆然,可证旧说之非。亭长的地位,从王忳等的事迹看,亦较向来的估计为高。汉以后是否尚有亭长,不详,唐尚书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禁令及通传等事,系低级事务人员。
亭父
秦、汉亭长所属人员。《史记·高祖本纪》裴骃集解引应劭曰:“旧时亭有二卒,其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捉捕盗贼。”《方言》谓楚东海之间,称亭父为亭公,求盗为弩父。《高祖本纪》司马贞索隐引应劭又云:“旧亭卒名弩父,陈楚谓之亭父,或云亭部,淮泗谓之求盗。”亭父、求盗的职务未必全异。
亭侯
一、爵位名。两汉、魏、晋置,为列侯中地位较低者。列侯有封地,亦称食邑,大者为县,小者为乡、亭,如汉末曹腾、曹操封费亭侯,关羽封汉寿亭侯。二、秦、汉亭长下属,任候盗捕盗之事。魏、晋仍置。
亭佐
乡官。秦、汉亭长的副职,助亭长办事。
庭长
官名。民国各级审判机关,视事务繁简,设民庭与刑庭各一或各几个,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担任审判职务。大理院(最高法院)庭长为简任官,余多为荐任官。
统带
官名。清末新兵制,统辖一标(团)的长官称统带,亦称标统。
统军
官名。北魏末军职有统军。据《魏书》郭祚、邢峦、傅永等传载,统军所领约三千人。唐高祖初起兵时,置左、右三军,领兵官称左一府统军……。统军所领兵数,因时因事而异,如尉迟敬德降唐,任右一府统军,领其旧部八千人。武德七年(624),又以统军府为折冲都尉府,统军为折冲都尉。唐后期,龙武、神武、神策各军,大将军之下,各置统军一或二人,正三品。以金在河南、山西、陕西、益都各置统军司,以统军使、副统军统领当地军队。
统领
官名。南宋统兵官有统领、同统领、副统领,位在统制下,皆偏裨军官。清八旗前锋营有前锋统领、左右翼各一人,各掌本翼四旗前锋政令,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为右翼。护军营有护军统领,每旗各一人,掌护军政令。步军营有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掌守卫京城。咸丰(1851-1861)以后,各省招募勇营成军,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