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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司录司
宋官署名。掌开封地区百官刑狱。
开府
一、建立府署并自选僚属之意。汉朝三公、大将军可以开府。汉末局势混乱,将军李催、郭汜等违制擅自开府。魏、晋放宽开府资格,晋诸州刺史兼管军事带将军衔者即可开府。开府置官属,本系三公所享竺遇,因而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名号,以隋、唐、宋、金、元均以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的官阶。清人习称任督抚为开府。
二、西魏、北周府兵共二十四军,每军设一开府将军,简称开府,全称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将军下有仪同将军,全称为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开府将军
官名。西魏、北周府兵凡二十四军,以开府将军为军的主管。开府将军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的简称,又可简称为开府,其官秩为九命。史称当时二十四军之众不满五万,开府所领,仅约二千人。
开府仪同三司
官名。开府意为建公府,自选僚属。仪同三司意为非三公官而得亨受三公的竺遇。三公(司徒、司寇、司空)官名都有“司”字,故称三司。东汉延平元年(106),邓骘加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官名“仪同三司”始此。曹魏景初三年(239),任黄权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之官名始此。魏、晋后,将军之开府置官属者称开府仪同三司。南北朝时,渐成官号,不必有开府置官属之实。北齐有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隋用为散官之名。有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官品自从三品至正五品。唐、宋文散官以开府仪同三司为第一阶、从一品。金、元以开府仪同在司为第一阶,仪同三司为第二阶。金武散官一、二阶同文官。金均从一品,元正一品。明、清废。
开复
清制,官员因故被降职或革职后,又复其原官或原衔,称为“开复”。
孔目
吏员名。孔目原指档案目录,唐以此为掌管文书吏员职称,集贤殿即有孔目官,安禄山叛乱前,孔目官严庄曾为之解说图谶。宋内外官署与王府多置孔目官检点文字。明、清翰林院有孔目,掌章奏文书。
六百石
汉官秩,在比千石之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六百石者(月各)七十斛。”太史令、郡丞等为此级。西汉时的刺史和尚书亦为此级。西汉制度,六百石上本有八百石,下除比六百石外,尚有五百石。成帝阳朔二年(前23)废八百石、五百石两级。参见“万石”。
六部
从隋到清历代中央行政机关列、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秦、汉时以九卿分掌各项行政职务。魏、晋以后,九卿职多归尚书。尚书分曹办事,东汉分六曹,魏、晋曹数增多,最多达三十六曹。东汉以一尚书领一曹。魏、晋设尚书五至六人,各辖数曹。主管一曹事之官称尚书郎、侍郎。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此之“曹”,即后世之“部”。其下有二十五曹,此“曹”,即后世之“司”。尚书郎即后世司官。南朝梁、陈与北朝齐均设六尚书。隋朝依北齐旧制,加以修订,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尚书。开皇三年(583),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唐又改民部为户部。以后历代不改。六部本属尚书省。元及明初属中书省。均归宰相管辖。明太祖废中书省,不设宰相,六部尚书直隶皇帝。清末增设新部,六部之名遂废。
六部监门
宋官名。绍兴二年(1132)置,掌管门钥。地位相当于寺、监丞。
六参官
宋神宗元丰改制,命侍从官以上,每日在垂拱殿朝见皇帝,称常参官;朝廷各部门朝官以上,每五日在紫宸殿朝见皇帝,称六参官;在京朝官以上,每月朔望在紫宸殿朝见皇帝,称朔参官。
六曹
一、尚书台(省)的六个部门。西汉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置尚书五人,一为仆射,余分四曹(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办事。后增三公曹,东汉光武帝再增一曹,遂有六曹之名。光武所增之曹,《续汉书·百官志》谓将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晋书·职官志》Y胃增设者为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又将、改常侍曹为吏部曹,六曹主官初为尚书。魏、晋、南北朝时尚书员额常为五或六人,曹数则不断增加,曹事遂以尚书郎、侍郎主持,尚书每人辖数曹。此即部、曹两级制之始。然初行之时尚无“部”名,仍称“列曹尚书”、“五曹尚书”、“六曹尚书”。此“曹”后为“部”之代称,而尚书郎主持之“曹”,实即后世各部之“司”。
二、汉以下州郡佐治之官分曹办事,曹数多寡不一。唐各州分六曹,即功、仓、户、兵、法、士,亦称六司。
六曹尚书
即六部尚书。东汉尚书分六曹,每曹有尚书一人,但官名前不冠曹名,故不称六曹尚书。汉末灵帝任梁鹄为选部尚书,始于尚书前加曹名。魏尚书台曹数增至二十以上,各曹由尚书郎负责,尚书仅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人。遂有一曹尚书辖数曹尚书郎之制,此即部、曹(司)两级制起源。两晋、南北朝,除北周不设尚书外,均以五曹或六曹尚书统辖诸曹。隋定制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至清不改。习称六部长官为六部尚书。部从曹演变而来,故亦称六曹尚书。
六察
唐监察御史巡按郡县,所察之事有六。《新唐书·百官志》:“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元和年间命新任的监察御史专察尚书省,号为六察官。宋以监察御史分察六部及百司之事,号为六察,实即六察官,非上引六事。《宋史·职官志四》:“绍兴三年……,殿中侍御史常同言:‘元丰始置六察,上自诸部、寺、监,下至廪库、场务,无不分隶。’”
六典
隋宫中女官典琮、典赞、典栉、典器、典执、典会的总称。
六宫
后妃宫人居住之处。《周礼·天官·内宰》:“以阴礼教六宫。”孙诒让云:“此六宫即后所居。”
六管
《周礼》分为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称为六官或六卿。其中冢宰(即太宰)为六官之长,总领六官。《周礼·春官》:“太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郑玄注引郑司农说,以为六典即产六官之典。隋、唐以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大致和《周礼》六官相当。亦称六官。
六军使
唐官名。掌总领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部皇宫禁军。
六军仪仗司
宋官署名。属卫尉寺。堂清道徼巡、排列,奉引仪仗以为皇帝禁卫,并按时修饰仪物选募兵士而考校其迁补。
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初,承前代制度,统设给事中,不分科,洪武六年(1373)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均从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事务。清初沿明制,六科为独立机构。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为掌印给事中。雍正元年(1723)并入都察院,六科给事中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同任漕、盐等差,台省合一,品级亦提高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又废六科之名,统设给事中。
六率
一、产绸缎宿卫之士有六率,即虎贲率、旅贲率、射声率、骁骑率、羽林率、游击率。每率分左右,置上士、倅长中士、下士为统领之官。总领六率之官为左右武伯中大夫,其副贰有左右武伯下大夫、左右武伯上士。六率之士分称虎贲之士、旅贲之士等。
二、唐东宫卫士有六率,与十二卫分领府兵,即太子左右率府,所领军士称超乘;太子左、右司御率府,所领军士称旅贲;太子左右清道率府,所领军士称直荡。每一率府置率一人,副率二人。军士均由所属各军府番上(轮流当值服役)。
六卿
一、夏统军执政之官。《书·甘誓》作:“大战于甘,乃召六卿”。《墨子·明鬼下》引《禹誓》作:“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
二、春秋时宋国以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为六卿,右师为六卿之长。
三、春秋晚期晋国六家当权的卿。指赵氏、魏氏、韩氏、智氏、范氏、中行氏。《战国策·韩策一》记摎留说:“晋用六卿而国分”。
四、《周礼》把大臣分为六官,亦称六卿。隋、唐后设六部尚书,亦称六官或六卿。
六尚
官名、官署名。尚是掌管帝王之物的意思。战国时已有尚衣、尚冠等官。秦有六尚,即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汉初仍之。后尚书渐为执政要员,余五尚之职分由人他官所掌。隋文帝始在内廷设女官六尚,即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工,各三人,相当于从九品。炀帝大加扩充,依外廷尚书省,设女官局二十四司六尚名称均依文帝所定,炀帝又是将外廷门下省所辖的殿内局,扩建为殿内省,辖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乘、尚辇六局,亦称六尚。各局设奉御(正五品)、直长(正七品)等员。唐依隋制。宋殿中省六局仅存空名。徽宗时一度重建,钦宗靖康时废。宋女官六尚名称屡变,非隋唐之旧。金妇官六尚全依唐旧,殿中六尚仅存尚衣、尚食、尚药三局,并改隶宣徽院。后惟明初曾复六尚局女官。永乐后,职工务均归于宦官。
六司
官署总称。(1)隋宫廷女官有司令、司乐、司饰、司医、司筵、司制,总称六司。(2)唐代府、州置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官,总称六司,亦称六曹。
六堂
明、清国子监有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为士子学习之所。明各堂皆有助教、学正、学录,为士子讲说文字,进行训诲。清于前四堂设学正,后二堂设学录。
六条
一、汉十三部刺史查察地方情形的准则。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制定。六条为: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削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二千石选署不平,敬阿所爱,蔽贤宠顽。五、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
二、司马炎(晋武帝)所订荐举人才的标准。一、忠恪匪躬(忠而忘私之意),二、孝敬尽礼,三、友于兄弟,四、洁身劳谦,五、信义可复,六、学以为己(孔子有“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之语,“为己”指一心求真理,“为人”指专事迎合时机,以求私利)。魏咸熙二年(265)颁。
三、西魏大统十年(544),苏绰为丞相宇文泰所作六条诏书,奏请施行。六条为:一、治民之本,先在治心,次在治身。为守、宰(太守、县令)者必先心和志静,次则以自身为表率,以训其民。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劝课农民,勤于耕织,有游手怠惰者,随事处罚。四、擢贤良,选用大吏不可但取门资,任使小吏不应只试刀笔,应选有材艺而正直之人。五、恤狱讼。六、均赋役。宇文泰令牧令守长不通六条者不得居官。事见《周书·苏绰传》。
四、隋炀帝置司隶台,设大夫等官,掌巡察,据六条办事。六条为: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否。二、察官人贪残害政。三、察豪强奸猾,侵害下人,及田宅逾制,官司不能禁止者,四、罕不据实报告水旱虫灾,枉征赋役、及无灾而减免赋役者。五、察不能消灭或隐匿不报辖境盗贼者。六、察隐匿不贡德行孝悌、茂材异行的情形。
六仪
帝王妃嫔。唐玄宗初年,于三夫人(惠、丽、华三妃)之下置六仪,正二品,相当于相传古制的九嫔。六仪为: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
六宅使
官名。唐玄宗建造大宅供受封诸子分居,称十王宅,以宦官充任十王宅使,管理诸王子事务。嗣封王渐多,或总称十六宅,省称六宅使。宋沿置,通常无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政和二年(1112),改称武节大夫。
六嫔
妃嫔称号。北周改称三妃(贵妃、长贵妃、德妃),仅昭化嫔见于《隋书·礼仪志》,余不详。六嫔之位与外官六卿相当。北魏亦有六嫔之名,即将九嫔分等,三嫔相当于三卿,六嫔相当于六卿,与北周不同,惟六嫔与六卿相当,或为北周制度来历。
木仓
清官仓名。掌存储木材。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以工部司员充任,二年一换。
木炭使
唐官名。天宝五年(746)置。掌宫内薪炭供应。常以京兆尹兼充。
内八府宰相
元官名。员八人。掌诸王朝觐傧介事务,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与润色。例以国戚与勋贵子弟充任,因其贵似侍中,近似门下,故称为宰相以示尊宠。实非宰相之职。
内藏库
宋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属太府寺。掌储存每所经费节余,以供非常之用。金属宣徽院。掌内府珍宝财物。元属太府监,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纱罗、绒锦、南绵、香货等物。
内常侍
宫廷内官名。秦置中常侍,以宦官充任,间用士人。汉沿置,称常侍,先用人士,东汉中期后全用宦官。隋置内侍省(炀帝时改为长秋监,唐初复旧),有内常侍等官。唐内侍省有内侍、内常侍,内常侍掌管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五局。
内朝官
即“中朝官”。
内承运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大内库藏,金银珍宝均隶之。有掌印太监一人,近侍、佥书太监十人,并设掌司、写字、监工等员。
内大臣
官名。见“领侍卫内大臣”。
内东门司
宋宦官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原名内东门取索司,景德三年(1006)改内东门司。堂承接机密实封奏牍,并检查宫禁人物出入,向有关机构取索宫廷所用宝货及其他物品,发给皇亲赐衣节料,以及宫廷修造、筵宴等事。勾当官以入内内侍充任。
内东头供奉官
宋宦官阶官名。政和十年(1112)改名供奉官。
内翻书房
清官署名。属军机处,宣统三年(1911)改隶翰林院。掌翻译谕旨、起居注、御论、册文、敕文、祝文、祭文、碑文及御制诗文等。其长官管理大臣由满族军机大臣兼充,下设提调、协办提调官,收掌官、掌档官,皆由管理大臣在翻书房行走官内委泊。翻译官四十人掌翻译。
内飞龙使
唐官名。万岁通天元年(696),置仗内六厩,其中之一为飞龙厩,以宦官充内飞龙使,掌内厩马匹。唐后期掌京城全部马匹。
内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中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保管由大府拨交的珍贵物品。参见“大府”、“外府”。。电子书
内府供用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宫内及皇帝陵墓等处宦官食粮以及御用黄腊、白腊、沉香街道时。有掌印太监,下设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所必有油腊等库。
内府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少府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称。
内府局
官署名。隋置,属内侍省,有令、丞。炀帝改内侍省置长秋监,不置内府局。唐再置,仍属内侍省。掌中藏(内库)出纳及供灯烛、汤沐、张设等事。
内阁
一、明、清最高官署名。明太祖杀宰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宰相制。成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始称内阁,阁臣参预机务亦始于此。后内阁地位渐高,阁臣(大学士)实际成为宰相。清沿袭,但参与重要政务之人多由皇帝委任,非必为阁臣。康熙时,内廷书诏划归南书房翰林,内阁之职已分。雍正设军机处,内阁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不问军国机要,职权更轻,但名义上仍为最高的官署。参见“大学士”。
二、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立责任内阁。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宣统三年(1911),将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号为“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合称国务大臣。民国后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国务总理为内阁之首,由大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后任命。总理提出各部总长(国务员)名单,得到国会同意后,由大总统任命。袁世凯时一度废责任内阁,以大总统为行政首长。袁氏败后,仍行内阁制。
内阁侍读
官名。清内阁置侍读,满族十人,蒙、汉、汉军各二人。掌勘对本章,检校签票。
内阁侍读学士
官名。清内阁置侍读学士,满族四人,蒙、汉各二人,从四品,位次内阁学士,掌收发校阅本章,总稽翻译。
内阁中书
官名。清于内阁置中书与贴写中书各若干人,以满、蒙、汉军旗与汉人充任,掌选拟、纪载、翻译、缮写等事。康熙初年定制,汉人中书专以进士、举人注拟,间或以散馆庶吉士及进士朝考入选者充任。康熙、乾隆皇帝南巡时,诸生献赋求试之优者,有时亦选拔为内阁中书。
内给事
宦官官名。汉少府有给事黄门。常侍皇帝左右,在内宫门联系内外及中宫(皇后宫)以下众事。从魏、晋至梁、陈,均无与相相当之官北魏有中给事中,后改称中给事。北齐中侍中省有中给事中。隋炀帝改内承直。属长秋监。唐又改为内给事,属内侍省,员额十人。凡元旦、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传令;宫人衣服费用,则开具品秩及数字,春秋宣送于中书。金有给事中,不加“中”字,属宣徽院,亦系宦官。
内宫监
明宦官官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