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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冷藏5度c-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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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脚蹬高,它的前脚趴上他胸口,下一秒,霁宇听见匀悉清亮声音。

“大乖,不可以!”

在蒋家,狗狗叫大乖,匀悉叫小乖,人狗同名不怪异。

匀悉的命令,没有让大乖停止热情,由此可归纳出——小乖比大乖更乖,对大乖讲一百次“不可以”,它照常“可以”:对小乖,你只要一个眼神,她立即了解自己该严守分际。

“大乖,快下来!”匀悉又喊。

大乖没理,反而吐出舌头在霁宇脸上吮吻。

“大乖,你再这样,我要生气了。”在第三次喊过大乖后,匀悉的小短腿终于把她带到大乖身后、霁宇面前。

“大乖,坐下。”霁宇大手一指,带著气势的声音让大乖就范。

喘气,她一路跑来,运动过后的脸庞染上红晕。

“对不起。”她舔舔唇,赧颜。

她经常对他说对不起,他工作累,她说对不起;她父亲对他提出要求,她也说对不起;厨子的菜不合他的口味、司机没把车擦亮、园丁的水管绊了他的脚,她统统说对不起,“对不起”成了他们的沟通常态。

霁宇没回答她的对不起,跨开脚步,绕过大乖小乖。

她趋上前,勾住他的手臂,他望她一眼,她笑得谄媚,“对不起,爸在看,可不可以请你……”

笑一笑?这是她对他极微少数的要求.

第一次她提出这要求,是在他们婚礼隔天。他们从公司回来,他累垮了,而她摆上面具准备演出恩爱夫妻。

“你以为我是卖笑的?”他冷道。

当时,他在精明的蒋士豪身上,看见自己被高价买走的自尊心。

匀悉垂下头,不语,她脸上的抱歉,让他的不满瞬间蒸发。

再抬眼时,他不笑,由她来笑,她笑著勾住他的手臂,笑著将他拉到父亲身边,夸张说:“爸,你知道吗?霁宇好厉害,一篇演讲词让公司里上上下下的员工都对他服气。”

到最后,他有没有对蒋土豪笑?有,他笑了,放下自尊心,融合在她编写的剧本里,为了成全她的孝顺,也为了她的百般妥协.

之后的一个星期,他在鼎钧和亿达间忙得团团转。下班回到蒋家,时间早超过凌晨一点,不习惯熬夜的匀悉一样留在客厅等他,听见大门开启,忙摆出笑容,迎接他回家。

她开口的第一句绝对是:“工作一整天,辛苦你了。”

辛苦?没错,他是辛苦极了,但工作的成就与挑战,没有其他快乐可比拟,如果他是千里马,那么鼎钧就是他的伯乐、他的沃野千里,让他在其中尽情发挥实力。

何况,匀悉在最短时间内把鼎钧股票交到他手中。他并不在意是不是拿到鼎钧,他在意的是匀悉的态度,她的全然信任激发了他对工作的信心与动力。

每天夜里,在他洗澡的时候,她做好消夜在房里等他。她的手艺相当不错,才吃几次,他就爱上她的义大利面。

为不教岳父起疑,他们会一起进入房间,她把宽大的床铺让给他,而自己缩起身子,窝进沙发里。他们每天都在演戏,而且越演越有默契。

眼下,她又要求他笑了。

“Please。”她软声说。

他笑了,在两人走近时。

“小乖,你要吃胖点,不然早晚让大乖压垮。”父亲伸手,匀悉把手交出去,两手相握,她坐到父亲身边。

“没办法呀,大乖像吹汽球一样拚命长大,我怎么吃都赢不了它。”匀悉甜甜笑开。

“你啊,要加油。”

“好,加油加油,明天请徐秘书帮我到加油站买两桶汽油。”匀悉摸摸父亲瘦骨嶙峋的手臂,该加油的是爸爸呀!病魔把意气风发的男人折磨成这模样,教人伤心。

“小乖,答应爸爸一件事情?”他看看女儿再看看女婿。

“嗯,一百件事也没关系。”她的慷慨大方并非一朝一夕。

“下学期,别回学校念书。”他知道自己的要求过分,但谁让匀悉是“小乖”呢,她的乖全世界都能为她作见证。

“为什么?”

“你到公司帮霁宇,从头学起,夫妻同心,事业才会发展得更好。”他看霁宇一眼。

“好。”没有疑虑,匀悉同意,父亲要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她的“好”引来霁宇皱眉,她说话又不算数了,她要介入经营权?霁宇冷笑,蒋士豪毕竟信不过他。

“我答应爸爸,可是有附加条件。”匀悉说。

“什么条件?”

“我要留在家里,直到爸爸恢复健康,才到公司上班。”这是她的缓兵计。

“傻小乖,爸不会好了。”碰碰女儿的长发,这么漂亮的女儿呵,是他和妻子最大骄傲。

“错,病魔打不倒意志力坚定的人。”她说假话蒙骗自己,每说一次,她就信一分,她认为说满一百次,爸爸就会变成病魔打不倒的那个人。

“爸会尽力,但你先到公司实习,好不好?”

这回霁宇猜错,蒋士豪把女儿送到霁宇身边,是希望他们培养感情。

“不,我想跟爸在一起,徐秘书不是说霁宇很棒吗?才短短两星期,他已进入状况,您不也很赞赏他,公司有我没我都一样。”匀悉急道。

“我又没说霁宇不好,我是希望你有一技之长,将来生活才有寄托。霁宇,替我教导小乖,她被我惯坏了,惯到什么事都不会做。”后面几句,他越过匀悉直接对女婿说。

“是。”他没反对或赞成,只是接下指令。

“很好,就这样决定,我累了,先回房休息。”

蒋士豪说完,护士推轮椅过来,霁宇帮忙抱他坐进轮椅里,方坐正,他拉住霁宇的手臂,在他耳边说:

“我猜,小乖到公司只会做做样子,不会认真公事,请善待她,小乖是个好女孩。”

霁宇发怔,蒋士豪的话不在他预估中,难道他安排匀悉到公司,不是要监督他?

“是。”他答。

几日相处下来,他当然知道她有多善良,他不禁心软心动,问题是他不想改变现状,更不想纵容自己在她的单纯可爱中迷失。

父亲离开院子,匀悉歉然地对霁宇说:“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我会遵守承诺,绝不干涉鼎钧经营,请给我一个不会打扰到你的工作。”她说得诚恳。

匀悉的话让他想发笑,原来她父亲了解她,比她所知的还多。霁宇盯住她晶亮双眼,不禁想问,怎样的环境才能养出这样的纯净心灵?

下一秒,他摇头,企图摇掉自己的愚蠢念头,他想转身离开,却发现声带造反,它竟自作主张,向匀悉提问。

“为什么你叫小乖?”

他在同她聊天?她微微惊吓,这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感觉升温?

“小乖是妈妈取的,以前我们家养一只大狗,妈叫它大乖,叫我小乖,她要我们两个比乖。爸爸下班回来,她就告诉爸爸,大乖如何如何、小乖怎样怎样,然后由爸爸决定,要把带回来的礼物送给谁。有时候,我得到的礼物是香肠,懂吧?那是要送大乖的,是我太棒了,才拿走它的礼物……”

猛地住嘴,匀悉发现自己太多话。

“大乖不是它?”霁宇指向德国牧羊犬。

又一次的声带造反,霁宇怀疑自己的控制力。

“不是它,以前的大乖死了,爸见我伤心,带了新大乖回家,那天,爸爸搂住我说:‘小乖,你迟早要学会面对死亡,不管情不情愿,死亡都是人生课题。’”匀悉顿顿,接续话题:“后来它取代旧大乖,可它一点都不乖,又皮又捣蛋,但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我还是慢慢接纳它、喜欢它……人的感情可以被取代的,对不对?只要时间够久。”匀悉喟叹。

霁宇没发表意见,但她浮上雾气的双眸告诉他,新大乖并未取代她心中的旧大乖。

匀悉看一眼沉默的霁宇,腼腆笑笑。

“对不起,这个话题很无趣。进去吧,我今天煮了莲子汤,味道还不错……你吃饭没?”

“没有。”

“很饿吗?我替你做义大利面好不好?”

“好。”霁宇答得毫不犹豫,他想这盘面已经想了整整一天。

第三章

尸位素餐指的就是她这种人,她什么事都不必做,只要待在办公桌前。

那么她的办公桌在哪里?答案就是——霁宇身边。

这是徐秘书的安排,她以为霁宇会大力反对,没想到,他半句话不说,让她进驻。

为不影响霁宇,她自动躲进董事长休息室,尽量不碍他的眼,不教他感觉自己的存在。

待在休息室里,能做什么呢?

看书、睡觉、发呆、唱歌,或者……吹长笛,她以为这里的隔音设备和家里的音乐室一样棒,于是放心大胆地吹起长笛。音乐存在,无聊寂寞离开,有了音乐,悲伤离家出走、忧郁躲回阴暗角落,音乐是她最好的朋友。

办公室里,霁宇同一份公文看过三次,还看不懂它在说什么,不是员工语文程度太糟糕,而是匀悉的音乐让他注意力不集中。

她真的很行,一把长笛吹得出神入化,难怪能报考台北市立交响乐团,若她愿意的话,到维也纳交响乐团发展也难不倒她吧!

要他对音乐动心是不可能的任务,可是匀悉让音符活了起来,一个个音符,敲击他的听觉与心情,不自觉地,他的脚板跟著节奏打拍子;不自觉地,他哼起熟悉的一两段。

她很开心吗?大概吧!从她自床上清醒之后,一直很开心。

之前,匀悉习惯把大床让给霁宇,自己窝入沙发里睡觉。昨夜,她有点小感冒,早早睡了,也许是沙发不符合人体工学,她睡得极不安稳,还频频咳嗽。

于是,霁宇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

她睡得很沉,没发觉自己被搬动,小小的手、小小的脚缩成团,像只温驯的小猫。而他,不习惯和人同床,从小到大,霁宇不曾让任何人分享他的床铺,因小小震动就会让他从梦中惊醒。

至于昨天……可能是工作太累,累到察觉不到任何震动,也可能是匀悉的身体太娇小,小到不管怎么翻动都让他感受不到。

总之,早上匀悉醒来,精神奕奕,仿彿感冒是别人家的事情,霁宇则一如平常,刷牙换衣,吃完早餐进公司。偶尔,想起她的咳嗽,翻出自己常吃的喉糖,递给她一颗;偶尔让秘书端进热茶,逼她喝下。

看她愉悦的模样,霁宇想,也许前两个星期她睡得不好,只是没告诉过他。那么,往后呢?她不咳嗽的夜晚,要不要让她躺到自己床上?

自己床上?是鸠占鹊巢吧!霁宇自我嘲笑。

念头一转,有这么严重吗?

需要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去考虑这种无谓琐事?反正她那么小,又碍不到他的睡眠品质,反正他累到躺到垃圾堆也会一觉天明,既然如此,她睡不睡床,一点都不重要。

不想她了,认真工作,下午要挪出时间到医院接回父亲。

霁宇企图专心,却频频让她的音乐打断注意力。

他起身,跨开大步走到休息室前,打开门,预计用简短一句,恐吓她的长笛声。

可惜,人算与天算的差距颇大,在来不及用一句话叫她安静之前,他先让她的陶醉背影给迷惑。

只是背影,怎会有表情?

但他就是在她的背影里看见她的表情,看见她陶醉、看见她的心在乐音徜徉快意。有这种人吗?有,霁宇在匀悉身上见识到人类天分。

她穿著鹅黄色洋装,清新娇嫩得像阳光下的小雏菊,及腰长发在身后流泄,她用一个小小的黄色发箍将它们固定起。

难怪蒋士豪有恃无恐,他敢用一串名单就将女儿嫁出去,因为他太了解自己女儿的魅力,太明白任何男人和匀悉朝夕相处,都会让她深深吸引。

有种女人是天生的磁石,不需要花费力气便能吸引男人的眼光与心情,匀悉就是这种女人,无庸置疑。

他站多久?

肯定很久,久到忘记桌上那份公文,开发部经理等著要;久到忘记自己还有一个行程,叫作前往亿达公司开经理会议,他同匀悉一起沉醉在音乐里,沉醉在她充满表情的背影间。

终于,她放下长笛,蓦地转身,发现霁宇站在门边。

惊讶得嘴巴合不拢,她忖度他出现的原因,接著羞红浮上,一样的开头,一样一句没创意的对不起。

“对不起,我吵到你了,对不?”

正确的姜霁宇、正确的回答,应该是——没错,你吵到我了,若是你太无聊的话,请你找别的事情做,这里是办公室,不是演奏厅。

问题是,他常在同她对话时,出现不正确的表情、不正确的语法,以及不正常的自己,于是,匀悉问有没有干扰到他时,他回答:“刚刚那首你反覆吹很多次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呵……呵呵,如果他是超人,她就是外太空飞来的陨石,总让他失常演出。

“你觉得好听,对吗?”

匀悉的惊喜全写在脸上,她原以为他的出现代表不耐烦,没想到他的出现,代表的是“心有同感”。

“对。”霁宇回话。

太好了,这个回答又是陨石效应,和他的原心意没有大关系。

“这首歌是一个长期在PUB驻唱的歌手唱的,他叫作杨培安,虽然有点年纪了,但他的声音清亮高亢、歌唱技巧好得让人心动,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就迷上了。”

匀悉说得开心,粉色的脸庞泛出淡淡光晕,她为歌手的声音深深著迷。

“他……长得好看吗?”霁宇问。

该死的口气,听起来像该死的嫉妒,他们不过是挂名夫妻,他在嫉妒什么鬼!?一定是、一定是陨石作用!

“我没看过他的人,专辑上面的照片模模糊糊看不清楚,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首歌不但曲子好、演唱者唱功好,连歌词也棒得让人好快乐。”

有这么好吗?霁宇拉拉嘴角,她的快乐让他很不爽。

为什么?因为她的快乐源于另一个男人?错,她的快乐与他何干,他在碍眼什么劲儿?

当霁宇在胡思乱想时,匀悉的歌声响起。她在唱歌?他有叫她唱吗?他有说要听那个该死的、迷人的驻唱歌手的歌吗?

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世界等著我去改变

想作的梦从不怕别人看见在这里我都能实现

大声欢笑当你我肩并肩何处不能欢乐无限

抛开烦恼大步向前我就站在舞台中闻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明天我相信青春没有地平线

在日落的海边在热闹的大街都是我心中最美的乐园

我相信自由自在我相信希望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

有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每一刻都精采万分Idobelieve

词:刘虞瑞

“好听吗?你觉得好听吗?”歌唱完,匀悉忘情地拉住他的手。

“歌词不合逻辑。”

他给的答案和她想像的有落差。

“哪里不合逻辑?相信自己、相信明天、相信希望,这是多么乐观又多么有自信的逻辑。”她反对他.

“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的男人,地球科学一定念得很差。”他冷淡批评。请听清楚,重点是“男人”,不是“地球科学”。

“那是一种借代,代表只要我愿意,任何事都做得到。”她抗议。

他那么聪明怎可能不懂,唯一的解释是他想鸡蛋里挑骨头。

“以为自己能飞上天的男人,不是有精神官能症就是没读过人类科学。”他还是不爽,因她的表情,摆明了维护那个容易教人迷上的杨培安。

只不过,他没办法反对杨培安那句“有你在我身边让生活更新鲜”,匀悉的出现,他的生活顿时变得新鲜。虽然之前,他满心反对她的出现。

“你在欺负人。”

匀悉笑开,她听懂了,不管她说什么,他就是要挑她的毛病。“有本事的话,你来填词作曲,看你能不能唱出杨培安的感情。”

又是维护?那个男人给她多少好处?霁宇不高兴到爆。

“下次我介绍你听其他人的歌曲。”闷闷地,他说。

“好啊,你想推荐我听谁的歌?”

“蔡琴、邓丽君、凤飞飞、张清芳之类的歌。”

霁宇几百年前就不听流行音乐了,是能推荐出几个人?于是他随口挤出来的,都是很久以前红透半边天的歌星,而且重点是,她们都是女人。

霁宇说完,匀悉偏头望他,半晌,忍不住问:“请问,你是远古时代的克罗马侬人吗?”

怎会听不懂她的讽刺,他回嘴:“我的血缘和北京人此较相近。”

匀悉抿唇偷笑。

他假意没看见,走出休息室,临行前,回头问:“下午有空吗?”

“有。”匀悉反射性回答。

“和我回家一趟,我父亲出院了。”霁宇说。

他要带她去姜家见家人?这是不是代表有一部分的他,承认……承认她的身分?

“没问题。”她展开笑靥,甜甜的酒窝里净是开心。

关上门,霁宇看一眼腕表。

叹气,他打算用一句话打发她制造出来的声音,而这句话……足足花掉他三十分钟。他该找人来加装隔音设备,否则每天东聊西聊,他的工作早晚堆得比天高。

在休息室加装隔音设备很奇怪吗?不,他接父亲出院时送的花才叫奇怪。

他送的是小雏菊,他只想著匀悉身上的黄色洋装,却没想过送病人雏菊,倒不如送剑兰,外带水果和清酒三杯,更具诚意。

匀悉没想过会在姜家看见他的“女朋友”,这份意外让她不晓得该如何应对。

她该像新婚夜般,对女孩宽容体贴,或是认分的当个局外人?满脑子乱糟糟的念头,她抓不到一条清晰道理。

“匀悉,你来了?”姜夫人给她一个热情拥抱。

“你好。”

点头,匀悉刻意忽略“女朋友”的敌意。

“叫我秋姨,霁宇是这样喊我的,我是霁宇的继母。”她不隐瞒自己的身分。

“秋姨。”匀悉顺从喊过。

“相亲宴上看见你,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女孩,果然,这段日子霁宇常向他爸爸夸奖你,我很高兴你们的婚姻没有因为外在因素坏了关系。”她说得含蓄,匀悉却每句都听懂了。

不晓得怎么作答,匀悉笑笑。

“我来介绍,这是霁宇的妹妹珩瑛,婚礼那天她缺席,没能参加你们的婚礼。你们的年龄相近,希望你们能谈得来。”

事实是,他们刻意隐瞒珩瑛,怕她出状况,破坏婚礼进行。他们不知道,后来珩瑛还是去了,只不过破坏的不是婚礼,而是新婚夜。

她是霁宇的妹妹?匀悉瞪大眼睛,不敢置信。

所以她弄错方向,把事情想拧?天呐,是她的主观搅乱一切?

“珩瑛,叫大嫂啊!”

秋姨推推珩瑛,她把眼光往上调,傲慢地不看向匀悉,直接扑进霁宇怀间。

“对不起哦,这孩子被惯坏了。”秋姨歉然笑笑。

匀悉摇头,光知道珩瑛只是妹妹这件事,就足够她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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