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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谁寄锦书来-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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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成了别人的新娘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从来不喝酒的他把自己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子里,拼命地灌醉自己,可却越灌越是清醒,他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酒量如此地惊人啊。

父亲安排颓靡的他进了朋友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工作,希望他能振作起来。在这里,一个美丽的女孩南蔚走进了他的生活。南蔚对他太好,好得让他感动,可是他还是沉醉在孙柔柔赐给的痛苦里,他始终不明白为何两个如此相爱的人会说分就分了,而居然他是最后一个知道她嫁给别人的人,这不是讽刺吗?他爱孙柔柔,爱得太深太深,以至于知道她突然嫁给了别人,他觉得自己人生的末日来到了,他回忆着从前的点点滴滴,觉得那些甜蜜温馨的日子仿佛就在眼前,可是为什么一瞬间就化为乌有了呢。

此后不久,孙柔柔瞒着她的大款丈夫给宁怡打电话见面,宁怡拒绝了,他不希望她背叛她的丈夫,他不想搅合进她现在的生活,虽然他还是那么爱她,也那么恨她,虽然他也很想当面质问她为何如此选择,为何置他对她的感情于不顾,可是他还是拒绝了她的邀约。

南蔚用自己的温柔和体贴静静地抚慰着他受伤的心,他也渐渐地接受了南蔚,毕竟她对自己太好太好。半年后,他们走到了一起,公司上上下下的男士们都很羡慕他,因为他有着一个如此温柔体贴的女朋友,对他痴心不已,对他坚贞不二。要知道南蔚可是有着高学历的海归派,前不久在美国一家著名医科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要知道在他进这公司之前,南蔚是公司里多少男同胞们的梦中情人啊,他们都说她是典型的东方女性,如同小鸟依人一般甜蜜温馨,美丽温婉,追求她的男士们都排起了长队,连公司里的钻石王老五级别的副总都对她垂涎不已,可是她就是不动心。

她对他说,自己是为了等他而生的,他感动不已,笑,说那好,那就天长地久地永远待在一起吧。她美丽光洁的面庞笑得柔美极了,是令他心碎的美,这种美他曾在孙柔柔的脸上看到过。可是他害怕她也会像孙柔柔一般从他身边溜走,于是他一把拉过她,紧紧地拥抱着她,生怕她会消失无踪。

她抚着他的背,像母亲抚着孩子一般,我哪也不去,哪也不去,就待在你身边,跟你一起慢慢变老。

他的眼里便滚了泪出来,这样的话孙柔柔也说过,可是她还不是嫁给了别人,而且他还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

他捧着她的脸,紧紧地抓着她的肩膀,泪眼朦胧地望着她,定定地望着她,仿佛要看进她心底深处,仿佛要知道她内心里藏着的任何一丝一毫的秘密。

她说,“你把我抓疼了。”

他松开,转身颓然地出了门,在街头的酒吧买醉。

正当他喝得晕晕乎乎时,手机响了,他醉眼朦胧地接了,是孙柔柔的声音,是他曾经最爱听的声音。

“你在哪,我过来。”

他说了酒吧的名字。

五分钟后,依然美丽妖娆的她跟他并肩坐到了吧台,两人一大杯一大杯地喝着,仿佛比赛一般。

她狂饮了一阵,泪水滚落在酒杯里,她仰头喝了这杯掺和了泪水的酒,突然趴在吧台嚎啕大哭。

他自顾自地饮着,迷醉地伸手抚着她的背。

“哭吧,哭吧,想哭就哭个够。”

南蔚透过酒吧的玻璃看着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泪水肆虐飞扬,她转身默默地离去。

好一会,孙柔柔哭累了,接过他递来的纸巾狠狠地擦过花了的妆容,悠悠地叹息。

“我离婚了,他在外边有好些女人。”

宁怡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自己此刻是醒着的,他并没有醉。像是听着别人的故事一般,他还是自顾自地喝着。

孙柔柔啜了一口酒,这酒太烈了,呛得她喉头一阵发热,疼痛难忍。

“我知道我错了,我当初太过武断,当初就应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

一个月后,孙柔柔再次进了医院,这次是医院打电话告知宁怡的,宁怡去了医院,医生说孙柔柔得的是白血病,宁怡当即差点晕倒在地。

病床上的孙柔柔很是虚弱,仅仅一个月光景,她就成了这个样子,简直形销骨立,他都快不认识她了。

他无比心疼地看着她这个样子,实在不敢相信一向看起来很健康的她怎么会好端端地就得了白血病。

医生说这病要是能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就能救活她的命,但是找到这样合适的骨髓很难,而且费用也很昂贵,时间也很紧迫。

他急了,他不能让她就此离去,因为她的影子一刻都没有从他脑海消失过,尽管他曾经恨过她,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救她。

他上网查资料,向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骨髓库发送求助信息。

父亲在他毕业后不久就去世了,生意也停了,所以他根本拿不出这么昂贵的手术费,只得向亲朋好友借钱。

南蔚给他做了晚餐,第二天她就出国了。

不久,他收到了从国外汇来的一大笔钱,汇款人是南蔚,还有一封信。

“我结婚了,对象是美国一家骨髓库的负责人,我与他达成了协议,他说只要我嫁给他,他就会免费提供骨髓和做骨髓移植的全部费用。忘记告诉你了,他是我以前的师兄,曾经苦苦追求过我,但是我那时拒绝了。我不爱他,但我会慢慢试着努力去接受他。希望这些钱能帮到孙柔柔,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深深地爱着孙柔柔,虽然我非常非常爱你,可是我不想看到你失去你的爱的痛苦,我希望你以后每天都能开心,而不是失望,而不是伤心,所以,祝你们幸福,好好珍惜她。”

他看着这张来自大洋彼岸的汇款单,突然想起了那天晚上南蔚给他做晚餐后久久拥抱着他流下的伤心欲绝的眼泪。他那时一心为着孙柔柔的病而奔忙,丝毫没能顾及南蔚,没能想到她为了爱他而付出了自己的爱和婚姻,他此刻才知道她对他的爱是如此地深沉,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对孙柔柔的爱,这样的牺牲只为了成全他的自私。是啊,他是多么的冷漠啊,为什么之前一直是南蔚在为自己付出,为什么自己丝毫不曾顾及她的感受,这个傻姑娘啊,就忍心这样伤害自己,却为了换得他的自私的爱。

泪水和心疼将他击倒了,他跪倒在手术室外,久久不能起来,直到眼泪干涸了,直到心疼得麻木了。

手术正在进行着,他来到了从前和南蔚经常散步的河边,他曾在失去孙柔柔时来到这河边流泪悲叹过,这河边也曾留下过他和南蔚卿卿我我的甜蜜记忆,如今,南蔚远在海外,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幸福,而孙柔柔躺在手术台上,他祈祷着,眼里满是泪水。



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她30岁了,可还没遇上可以跟她一起走进婚姻殿堂的男子。

老妈急得不行,四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办法,连婚介所她都去过,也上过一次电视征婚节目,可惜都无疾而终。

后来又在报纸上登了个征婚启事,配了一张她的背影照。

还别说,真有十多个男士给她打电话,当然是因为她的那张婀娜秀美的背影照起了作用。

只是,这些男子跟她见过面就没再约见第二面了,唯独有个男子还打电话过来约约她,她便感动得一塌糊涂,心想着这世界上还是有懂得自己的男子。

精致地化了妆,扑了好几层粉,还有美白遮瑕的,遮住了脸上的细纹和斑点。又选了一支大红色的唇膏描了又描,终究那厚厚的嘴唇还是没能被她描得薄些,她有些懊恼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皱皱眉头,这张脸无论如何终究算不上美女。但她转念又想到了要去见的那个男人,虽然他不帅也不高也不是很有钱,但终究还算好,而且他还懂得欣赏自己,这样她就笑了,还练习了一下等会儿见到他是露八颗牙好呢还是露六颗牙好呢。

换了一条平时不大穿的黑色连衣裙,只是胸口有点低了,稍不留神就会走光,不过这黑色能衬托她的气质,长裙能更衬出她的婀娜身姿。她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把自己前后左右各个角度都照了一遍,终于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八十分,顺手拿起白色的手提包,换上精致的白色高跟凉鞋,优雅若兰地去赴约了,临出门时她又返回在手肘和脖子喷了好些香水,还不忘戴了根项链。

他在市中心的不见不散等她,他说请她喝茶。

她打的去的,到了不见不散门口,她轻移莲步,款款若柳,腰肢轻摆,洒下一路的香。有些紧张,却又掩饰不住的激动。她看到了坐在靠窗的他的背影,他正低头看着一本书还是报纸什么的。她于是快步溜进了不见不散的洗手间,对着洗手间里的镜子又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裙子,闻了闻身上的香水味,喉头清了清,给了自己一个坚定的眼神,默默告诉自己,“YES;ICAN”,还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扬了扬拳头。

她优雅而高贵地向他走过去,他听到了她的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的好听的声音,抬起头来,将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看她款款入座。

他问她喝什么茶,她点了一杯玫瑰花茶,她说玫瑰花茶养颜。

他便仔细地盯着她被遮瑕粉底涂得瑕疵不现丝毫的脸看了看,她逃避了他的眼神,因为她知道自己经不起他这样细究的眼光,转而她叉开了话题,听说今晚市电影院上演大片《赤壁》,你去看吗?

他收回眼神,说好啊,好久没看电影了,看看也好。

喝了一会儿,她把茶喝了个精干,他的绿茶却连茶叶都不剩下一片了。

他结了账。

在街上看到有卖糖葫芦的,她突然像个少女般说想吃糖葫芦,他说,好啊,想吃就买吧,于是她自己掏钱买了根糖葫芦,掏钱的那一瞬间,她觉得有沙子进了眼睛,有泪水滚落,但她终究没让那泪水滚出眼窝。尝了尝那支糖葫芦,全然没了小时候吃的甜滋滋的味道。

不见不散离市电影院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她本想他拦个的士什么的,因为她穿着至少七公分高的高跟鞋呢。他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想法,自顾自地往前走,她跟着走了一会儿,说拦个的士吧,他说好啊,于是就拦了个的士,他却顺势坐在了后座,坐在了靠车门的位置,她只得坐了前排副驾驶的位置。下车,他连装作抢付钱的样子都没装一下,她付了钱。眼里还是很不甘心的样子,眼前这个男人在她看来真是龌龊极了,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出来见他,看来还真是因为他是第一个也许也是最后一个第二次约她的男子的缘故。

到了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都是年轻的情侣,男的搂着女的,亲亲热热,热热闹闹,很少有像他们俩这般穿得很是正式,而且又不很年轻了的男女,而且别人都是亲昵无比地,只有他们俩之间还隔着一段距离。她看着周遭那些小鸟依人一样的女孩温柔如水地像藤缠树一样地依偎在男的身边,嫉妒,更多的是尴尬,她觉得自己今天真是没来对地方。

到了售票处,他却像没事人一样杵着,她尴尬地等了五秒钟,后面排队的有些不耐烦地看着前面这两人,芋丝毫没反应,于是她只得掏出了自己的钱包,真够贵的,八十块钱一张票,杀人不眨眼啊。她心疼得紧,不光是为钱。

坐在漆黑的电影院,看着林志玲的扭捏作态,她居然想吐了。没再跟他说过一句话,她巴不得中途走人,而他却坐在那里很是投入地看电影,周围的观众时而会发出一阵阵笑声,因为电影的台词太搞笑,他也跟着笑,笑不可抑。他丝毫没有理会边上坐卧不宁的她。她在心里诅咒着,这电影啥时能结束,自己今天肯定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没等看完电影,她对他说自己有些不舒服,说想早点回去,于是他说,那好,你早些回去也好,她没指望他送她出来,她巴不得赶快逃离这个可恶的男人。他只起身象征性地跟她道了别,就又坐下继续看他的电影,继续笑得前仰后合。她厌恶地借着屏幕投射来的光影冲着他撇了撇嘴巴,心想让这个男人见鬼去吧。

顾不得脚上高跟鞋的折磨,她一路小跑跑出了电影院,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

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她拦了的士,不出十分钟她回到了家里,坐在了电脑前。

她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发泄,登上QQ,那个通常在十点钟闪亮的头像还是灰的,她看看墙上的钟,那钟还在九点半的位置。她不管了,发了一句话过去,说今天碰到个男人真是小气死了,真是倒霉透顶,气得姑奶奶我眼冒金星。

十点钟,那个头像亮了,回话,这样的男人不值得理会,没必要放在心上,好好地过好每一天才最重要。

她看着他发过来的字句,回话,你真是个好男人。

他说他这段时间调到她所在的城市上班了,她很兴奋,说好啊,那我们见面吧。他说好啊,那我们约约时间和地点吧。

这个男人跟她在网上聊了有一年了,起初只是每天打个招呼而已,渐渐地,她变得有些依赖他,很想见见他,无数次幻想过跟他见面的场景,她那是想,要是见到他,一定把自己化得美美的。

她觉得跟他特别投缘,总有说不完的话语,而他总是那么善解人意,总是那么细心体贴。她还想过嫁给他,可惜他们相隔得太远了,他在哈尔滨,她在海南岛,似乎很不实际。

现在好了,他调到她所在的城市来了,她心里莫名地兴奋和激动,憧憬着走进结婚礼堂的盛景。

他说,今天遇到个女的,真是难看死了,却还老是缠着他,他就不喜欢这样的女的,明明没什么资本却还老惦记男人的口袋。

她心想今天真是凑巧,怎么他遇到一个讨厌的女的,而自己偏又遇到一个恶心的男的,这可真是缘分啊,要不怎么两个相隔千里的人会在同一天遇到自己讨厌的人呢。

他们约好在不见不散见面,他说请她喝茶,她说她喜欢喝玫瑰花茶,他说他喜欢喝绿茶。她还提出去看电影,他说他最喜欢看《赤壁》。她说她最喜欢吃的小吃是糖葫芦,他给一个笑脸。

她化着精致的妆容,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登着那双性感的高跟凉鞋,打的到了不见不散的门口,她进了洗手间,对着镜子前后左右地照了个遍,给自己打了九十分,揣着心跳款款走向他的座位,他转身看到轻移莲步的她,四目相对,电光火石在空中交战,她恨不得立马脱掉这讨厌的高跟鞋,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滚出不见不散的,她大口大口地呼气,心想外面的空气真好,随即却又笑了,泪水在远处的霓虹的映照下倾泻而出。她再也不想吃糖葫芦了,再也不想进电影院看《赤壁》了,再也不想来不见不散了。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生活就是一团乱麻
朝阳村是个美丽的地方,有着很多美丽的传说。据说古时候这里有块巨石老是朝着太阳转动,故而得名朝阳村。

朝阳村的林老汉和老伴英姑生了四个儿子,周围人都羡慕他们这一家子,因为这在农村来说可算是人丁兴旺,而且以后老两口做事有了好帮手,根本用不着他们到场了。


(一)

老大林初,人长得瘦长而嶙峋,像海边的岩石一般有棱有角。娶了媳妇沈玉芬,这沈玉芬可不是好惹的,生性粗暴得很,给林初生了个儿子,这儿子叫林翔,两夫妻希望他能像雄鹰一样高高飞翔。可谁知,在林翔十五岁时受同村一女孩刘云灵的教唆居然偷了人家的东西,这可不是小偷小摸,而是把同村一户姓王的人家里的抽水机给偷了,后来乡政府和派出所都来人了,把他用手铐铐了去。林初不得已去求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出来,花了不少钱。林初气恼得紧,把林翔绑在堂屋的梯子上,狠狠地用竹条抽了不下百下,直抽得林翔休克过去,那哭声简直可以媲美鬼哭狼嚎了,令周围邻居不寒而栗。刚好沈玉芬从娘家回来,一见老公把好不容易弄出来的儿子抽得奄奄一息,一把就跌在地上,眼泪鼻涕流了遍地,嚎啕大哭,说林初不是人,儿子是心头掉下的肉,哪能这样不当人打。那林初越听越有气,忍不住又朝已经气息微弱、遍体是伤的儿子身上抽了几下,沈玉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冲上去,夺过林初手里的鞭子,狠狠地朝林初身上抽了起来。林初毕竟是男人,他立马爬了起来,跟身宽体胖的老婆争执起来,周围的邻居都赶了过来,都想劝架,结果却被这夫妻俩的大动干戈给镇住了,看来一场熊熊战火在所难免,谁叫他们夫妻俩通常隔三差五就要打得鸡飞狗跳呢,所以大家只能动口,谁也不敢近前去动手拉架。

好不容易,夫妻俩打累了,那根大拇指粗的竹条早已被折成几段了,夫妻俩各自坐在堂屋两侧相互对望着,眼神里满是仇恨,布满红红的血丝。林初的脸上斑斑血痕,〃奇…_…書……*……网…QISuu。cOm〃是沈玉芬的利爪的杰作,而沈玉芬则衣冠不整,前襟被扯得七零八落,头发凌乱不堪,原本烫的卷发此刻更像个鸡窝了,她擤着鼻涕,抹着眼泪,邻居们都好言相劝,也有好些邻居散了开去。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们夫妻两不再大动肝火时,沈玉芬一把冲出了堂屋,她朝门前的那口大大的池塘奔了过去,众人的脚步都乱了方寸,知道她要干什么,尖叫声连连,林初也急了,赶忙起身奔了出去,还好,沈玉芬还没有往池塘里跳,只是在池塘边上围着池塘转圈,便转便破口大骂林初没良心,不得好死,要断子绝孙,千刀万剐,林初毫不示弱,也涨红了脸,脖子上的筋鼓得老粗,他追着沈玉芬,你跳噻,有本事你就跳,你不是要寻死吗,不敢跳是孙子。那沈玉芬被他激得气不打一出来,就真跳下了深深的池塘,这下林初傻眼了,楞了好一会儿没见胖婆娘冒半个泡泡,于是赶紧脱了鞋子跳进水里,邻居们也高声喊村里的其他会水的男人来救人,好不容易来了两个男子帮忙,他们一头扎进水里,摸索了半天,终于将胖胖的沈玉芬捞上了岸,只是她早已没了呼吸,被水涨得像只喝饱了水的蛤蟆,林初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那里像只斗败了瑟缩发抖的公鸡,他觉得他的世界天旋地转,他知道老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但是他有些不敢相信。他哇地大声哭了起来,冲到玉芬的尸体前拼命摇晃着她湿淋淋的身体,玉芬啊,都是我的错啊,你不是不知道我的脾气,你怎么能真当真了啊,你真舍得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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