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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刺猬()
杨逍悄无声息地降临在别墅房顶,然后从二楼窗户轻轻翻了进去。
里面静悄悄的,外面有一部分枪手退守到了别墅内,躲藏在吧台和门房后面,无一例外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别墅大门口,谁也不知道未知的危机正从他们的身后袭来。
咔擦!
利刃捅进脖子的声音,随后是大量鲜血溢出的咕噜声,杨逍抽出了匕首,把这人轻轻放倒在地上,接着靠向了下一个正探头探脑往外看的小个子。
不知道是不是神秘的第六感发挥了作用,这小子竟然鬼使神差地回了个头,恰好看见鬼鬼祟祟摸上来的杨逍。
“啊!”小个子一声尖叫。
随即砰的一声脆响,他的眉心处多出一个血洞,身体软绵绵地到了下去。
行踪暴露,凌乱的脚步声急促传来,杨逍毫不犹豫迅速隐藏起来。
他这次没有穿一般突击战的作战靴,而是穿了一双黑色布鞋,踏地无声,有很大的隐蔽性。
很快,杨逍从窗户翻出去,一边沿着外墙走,一边顺手把视野内的几个摄像头全部打碎。
此时,别墅的地下会议室中。
“该死!又是他!”李威利脸色铁青地看着摄像画面变成一片雪花,咬牙说道,他已经认出这个身形瘦小的不速之客正是上次在二手车市场袭击自己的人,因为这小子又戴着一个黑头套。
他的旁边坐着一位面部纹着古怪花纹的青年亚裔,见状毫不在意地说道:“哦,我亲爱的威利,不要担心,他今天是自投罗网,因为我会把他的全身刺几千个窟窿,然后看着他鲜血流尽而死,想一想,那是一件很美妙的事,不是吗?”
李威利看了他一眼,脸色明显好了很多,这位眼神狠毒的年轻人是他最大的合作伙伴,不是因为对方的地位或者金钱,而是因为他那独一无二的变种能力!
没错,这是一位变种人,他的全身可以瞬间长满坚硬的利刺,把任何和他接触的人刺成血人。
他本名叫奥米迦,却自称“刺猬”。
这一手暗杀能力,简直是叫人防不胜防,李威利曾经和他合作过多次,对方帮他暗杀了好几位对头,还包括一位一直盯着他不放的联邦探员。
这次对付那个女记者艾米丽,正是拜托此人帮忙的,奥米迦把艾米丽的身份和信息,透露给了变种人兄弟会的人,他深知对方对于凯利议员一直反对变种人的言论很有意见,对方肯定会有所行动,所以来了一招借刀杀人,神不知鬼不觉。
除了一身可怕的毛刺外,奥米迦还拥有强大的忍术,身手极为了得,那个黑头套现在过来搞袭击,简直是自寻死路,这次定叫你有来无回!
“那就让我们好好欢迎我们的黑头套朋友吧,哈哈……”李威利掏出了自己的纯金手枪,语气中透着一丝疯狂之意。
地面之上,杨逍正在无情地杀戮着。
武者出色的观察力和敏捷,让他能够轻松躲避对方毫无准心的射击,两支柯尔特在他手中如同两条毒蛇,左右开弓,出则必伤人。
所经之路,任何胆敢露头的枪手都会享受到美妙的9mm帕拉贝鲁姆弹的滋味。
杨逍身姿很灵活,他可以攀墙、翻越,做各种复杂的战术动作,虽然是第一次实战运用,但是效果貌似还不错,只因他的对手是一批只懂得狐假虎威的市井小混混,就算拿着枪支也不会变成狼群。
有两个甚至已经被杨逍凶残的打法吓破了胆,直接丢下枪跑了。
五分钟后,别墅地面之上已经没有任何活物了。
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李威利面前的监控画面全部变成了雪花,总共21个摄像头竟然全部被对方发现,并且击毁。
他的脸色已不如刚开始那么轻松了,心中多了一丝沉重,手心不由得出了一些汗液,连手中握着的枪支也有些滑了。
他看了奥米迦一眼,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地下室的唯一入口,一扇已经紧锁的合金门。
就在这时,忽然嚓的一声,灯光全灭!
地下室陷入一片黑暗中,事实上,整个别墅所有的灯都灭了。
杨逍从电控室慢慢走出,黑暗中,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幽然可怖。
然后他带上了夜视热成像扫描仪,咔咔两声,退出手中残余的弹夹,换上新的弹夹,30颗子弹,这是为地下室中的扒手党核心大佬们预备的。
刚才击杀了扒手党15名枪手,不知不觉功德值竟然增加了40多点,因为每一个扒手党枪手背后都牵扯到一些不好的事,他终结了他们的生命,一方面完成教训恶棍的任务获得功德,另一方面自然也就帮助了那些即将被他们欺凌的人,这也是功德。
相信杀了地下室那些人渣之后,功德值会更加大涨一截。
他很快找到了地下室的入口,枪声已经传出很远,说不定纽约警察几分钟内就会赶到,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可是这个合金门怎么弄开?
杨逍拿手枪打了几枪,全无作用,于是他来到地面之上,搜索重火力武器。
他很快找到了一把XM1014霰弹枪和两把微冲,然后重新来到地下室入口,开始暴力破坏。
几十发子弹的集中射击之后,合金门的门锁终于受到了严重破坏,杨逍悄悄搬过来一具尸体,然后运起内息一脚踢了过去。
嘭!
一声巨响,门开的瞬间,黑暗中突然多出来七八条火舌,当先被顶在前面的那个大块头瞬间被打成了马蜂窝。
紧随其后的杨逍一个伏地滚身迅速脱离了敌方的火力。
他躲到了一张桌子后面,巧妙地隐藏了自己的身形。
左腿传来一阵剧痛,杨逍用手摸了摸,一片滑腻,到底还是中弹了,不过只是一发普通的手枪弹,经过超级纤维的战斗服的缓冲,再射入杨逍紧密的布满内息的肌肉内,根本就没有深入。
杨逍甚至可以摸到子弹的屁股头,他用力一扣,就把这颗子弹扒拉了下来。
浑身一哆嗦,杨逍咬牙忍住了剧痛,伤口暂不去管它,反正以自己的愈合能力,很快就会自动止血。
回过头来看地下室中的大佬们,色泽鲜艳的人影在热成像夜视仪中清晰展现出来。
杨逍悄悄瞄准了两个人的脑袋,同时扣下了扳机。
经过消音处理的两颗子弹,瞬间钻入了目标的脑袋,然后从脑后砰然炸裂。
刚刚停歇下来的火力再次燃起,疯狂地扫向杨逍刚刚开枪的地方。
但是杨逍早就在开枪的瞬间进行了战术挪动。
接着黑暗中又是啪的一声闷响,又一个人倒下了。
李威利心脏大跳,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这个人比想象中厉害太多了,简直就是一个杀神!
他看向自己的身边,除了两个忠诚的保镖外,别无他人。
刚刚还在的奥米迦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不见。
第三十四章 扒手党的覆灭()
黑暗中,杀机弥漫。
浓郁的血腥味让李威利嗅到了死亡的味道,想他纵横唐人街数十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危机,诺大的身家还没来得及享受,可不能就这么死了。
不行!奥米迦也不一定能杀死那个人,得突围!
李威利心中做出了决定,示意两名保镖保护他冲出门外。
职业保镖在这一刻展现出了优秀的素养,他们完全服从雇主的意愿,即使这意味着他们会成为雇主的人肉盾牌。
另一面,杨逍正在默默地穿行在黑暗中,伺机消灭地下室中所有能看到的人。
在拐过一个沙发之后,他又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对方正手持手枪,紧张地探头张望,殊不知危机已然临近。
他慢慢瞄准了对方,正准备扣下扳机的时候,陡然一阵恶风从背后袭来。
杨逍迅速放弃了射击,扭身后退,于毫厘之间避过了对方的匕首袭击,但是肩膀却陡然一麻,好似被什么尖利的东西刺入。
他迅速拉开距离,两支手枪也同时开火,阻击敌人。
接下来袭击者的全貌终于呈现在了杨逍的夜视仪中,可以看见对方体内的热量远高于常人,身体表面似乎长满了密密麻麻的细小针刺,长约一尺,但是看不太真切到底是什么玩意。
对方的身法极为灵活,竟然避开了杨逍本能的开枪反击,然后嗖的一下缩回了身上所有的针刺,消失在沙发的另一头。
“尼玛,什么鬼东西?”杨逍感觉自己的左臂被刺出了好几个血洞,好像骨头都被刺裂了,一阵阵剧痛袭上脑海,左臂变得无力,握枪的左手也使不上劲了。
他小心地转移着自己的身形,终于又击杀了一人,然后那个袭击者又出现了。
这次杨逍早有防备,直接把手枪甩了过去,正正砸中对方的面部,然后抽出匕首,厉吼一声迎上前去。
内息在脚下迸发,带来巨大的冲击力,杨逍狠狠地和袭击者来了一个正面对撞,他的匕首狠狠地刺入了对方的身体,但同时,他感觉胸前一麻,好像触电的感觉。
杨逍一脚蹬过去,拔出了匕首,与袭击者拉开了距离。
黑暗中似乎听到了动静,又射过来几道火舌,同时传来一声急促的声音。
“快!快走!”
是李威利的声音,杨逍扫眼望去,正看到两个强壮的身影护住一个稍矮的个子奔向地下室出口。
该死!这混蛋要跑了!
杨逍刚想起身追击,左脚一阵痛感传来,仔细感觉,竟然整个脚底脚面都被刺穿了,胸口的瞬间麻木感消失后,也传来针刺般的疼痛。
他看向刚才的袭击者,果然又消失不见了。
卧槽!浑身长刺啊!还是不是人!
杨逍心中暗骂道,随即心中一动,难道这也是一名变种人?
浑身长刺,岂不就是刺猬吗?
脑海中忽然多出一则信息:
奥米迦,代号“刺猬”,亚裔,1级变种人,全身可瞬间长出很多骨刺。
这才几天,又遇到一个变种人,要不要这么巧,而且还是以前X战警电影中有一些镜头的强力变种人。
刚才自己的胸口定然是被对方突然冒出的骨刺刺伤了,好在他刚才已经有所防备,保持着一些距离,而且有凯夫拉防弹背心阻隔,所以骨刺并没有刺入太深,要不然直接来个对穿,自己也别想动了,直接倒了。
他刚才捅了那个刺猬一刀,估计对方也不好受,就是不知道这家伙现在又躲到哪儿去了。
李威利此时已经跑出地下室了,其他几个人往这边开了几枪后也想趁机逃出去,杨逍找准机会,又毙了两个,最后还剩一个发疯似的冲向杨逍,结果打了几枪没子弹了,被杨逍轻松一枪放倒。
至此,整个地下室中就只剩下那个刺猬和自己了。
杨逍心中焦急,李威利若是跑了,这一战就算是白打了,这家伙以后肯定更加小心了,后面再想杀他就难了。
杨逍精神高度集中,迅速向门口移动,决定先不管那个刺猬了,追李威利要紧!
可是就在杨逍冲出门口的时候,突然枪声乍响。
是杨逍开的枪,他料定自己出门的时候,后门大开,必然是对方袭击的最佳时机,所以他根本就没转身,直接从腋下朝自己后方开枪。
这把枪剩下的四颗子弹全部打完,身后终于传来噗的一声闷响,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杨逍回过身来,果然看到了地上躺着一个正在闷哼挣扎的身影。
“哼,小样,就这点本事还想跟我玩?对不起了,刺猬兄,后面的剧情恐怕就没你的镜头了,拜拜!”
杨逍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把手枪,对着刺猬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一连串爆响轰鸣在地下室中,地上的身影渐渐停止了挣扎。
一级变种人刺猬,死!
接着没有丝毫停留,杨逍在地上摸了两把枪,迅速冲到别墅上层。
正看到那辆黑色奔驰呼啸着远去。
杨逍一瘸一拐地冲到了马路上,持枪劫停了一辆箱式货车,直接把司机拽了下来,自己坐了上去,然后油门给足,加大马力咆哮着冲了上去。
奔驰车的速度很快,但是路上的行车也不少,所以速度根本提不上来。
杨逍的箱式货车在后面火速追上来,不一会前面的奔驰终于察觉到这辆厢式货车的问题了,于是不管不顾开始加大速度,碰到不碍眼的挡路的也是直接撞了过去。
杨逍的厢式货车更不用说,喇叭狂按,路上的小车躲避还来不及呢,根本没人敢和他抢路。
两车一前一后,在公路上开启了生死竞速。
公路的异常状况很快就吸引了警察的注意,前路开始封锁,后面则是接到别墅枪战报警的特警编队。
他们接到了上级通知,直接从半道上去追从别墅中出来的那辆奔驰车和后面被黑衣人抢夺的那辆厢式货车了。
拐了几个弯后,前路终于堵死了,无数车辆挤住了通道,奔驰车不得不停了下来,李威利和两个保镖下车狂奔,向右侧的居民区跑去。
杨逍在后面看得清楚,一脚刹车一踩,同样下了车,从后腰上拔出捡来的一把M1911,追了上去。
急促而激烈的枪战在五分钟后爆发,杨逍虽然腿脚受伤,但是行动力还是比李威利这个中老年人要强。
两个保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直到自己生命终结,仍然在尽力保护着雇主。
他们的拼死力搏,给杨逍身上添了三个枪眼,其中两个在胸口,一个在屁股。
前两个有防弹背心挡着,倒是没事,但是屁股上那一枪着实要了杨逍的老命了,锥心地疼。
杨逍深知最后关头千万不能和敌人废话,直接击毙,没有任何商量余地,这才是智者所为。
所以他也没给李威利机会,直接一枪命中眉心,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至此,盘踞皇后区唐人街数十年之久的扒手党,终于飞灰湮灭,从首领到底下的各个头目,全部授首!
第三十五章 上个茅房就突破了,果然是练武奇才!()
十天后,纽约冬天的第一场雪终于来了。
大街上一片银装素裹。
杨逍喘着粗气回到了公寓,他刚刚绑着一百斤的负重,跑了十公里,成绩比昨天又提升了一分多钟,终于进入到30分钟之内了。
不得不说,他身体的潜力真的是几乎无穷,虽然没有任何妖兽肉补充,地球的灵气也极端稀薄,但是他的实力仍然在稳步提升中。
尤其是肉体的训练,几乎没有极限,因为每一次都会有所突破,也都会有新的极限诞生。
比起一个月之前,他的身体素质已得到了全面塑造,无论是肌肉群的力量还是骨骼强度,亦或是五脏六腑,全部得到大幅强化。
他现在不动用内息的情况下,就可以轻松打出120公斤的拳力,以他的体重而言的话,实则已经超越了世界巅峰拳击运动员的水准。
如果动用内息,集合全身肌肉群的力量配合出拳速度,他甚至可以打出500公斤的重拳,这种拳力毫无疑问已经可以问鼎世界巅峰拳坛了,而且饱含内息的拳力除了冲击力之外,最可怕是内息的爆发,那才是杨逍拳头的真正可怕之处。
最值得称道的还是他的速度和耐力,内息灌注下一秒钟打出10拳,或者踢出6腿,百米极速跑不到9秒,而且只要杨逍愿意,在内息消耗完之前他可以一直保持这种急速状态,时间大概是5分钟,这意味着他跑3公里只需要不到5分钟,比世界纪录要整整缩短2分多钟!
事实上,以杨逍现在的能力,在普通人眼中已经是超人一类的范畴了,但是他自己心里清楚,对比记忆中的漫威世界那些真正的变种人和超能者,他这点本事真不算什么,普通人拿把枪也能威胁到自己。
所以,前路漫漫,切不可骄傲自满,疏忽大意。
要不然在危险重重的漫威世界,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扒手帮算是彻底覆灭了,那次别墅枪战之后,警方查封了现场,搜出了大量证据,同时也公布了李威利的幕后身份,把整个扒手党连根掘起,也算是为地方警局贡献了一份大大的功劳。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你在位你活着的时候,别人都给你面子,一旦你不在了,那么对不起,别管之前多么亲热,他们第一个拿你开刀。
孩子们都得救了,但是从小被带到美国的他们已经不记得以前的家和父母长什么样了,这些被拐来抢来的孩子,未来同样是一片迷茫,不同的是他们多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杨逍能做到的也就是这些了,至于以后怎么活,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铲除了扒手党,总共为杨逍带来了264点功德值,加上教训和击杀了一级变种人刺猬,又获得了110点功德值,如此一战获得了374点功德值,相当于杨逍累死累活忙碌一周的成果了。
其后十天,除了打黑拳,他基本都呆在布鲁克林区,一方面那里罪犯多,另一方面也可以暂避风头。
十天努力,他又获得了800多点功德值,他现在的功德值已经累计达到1820点。
所以,这一次他可以在仙界呆够75天!
叮的一声,脑海中的金色数字已经变成“10”了,再有10分钟,就可以再次穿越了。
杨逍心中紧张而期待着。
这一次他做的准备,比第一次要充足的多。
主要表现在财物方面。
上次他带的大多数小饰品还没有倒卖完,这一次他又准备了一些宝贝。
因为穿越的固定性,他这次去仙界应该还是在茅厕中,时间上应该也没变化,如果带太多东西,光天化日之下不好解释,容易惹起别人怀疑。
所以杨逍考虑再三,决定带几个真正的宝贝,价值高体积小,便于携带。
他的选择就是七颗高仿的人造夜明珠,以及三条金珍珠项链和五枚白金钻戒。
这些东西,是杨逍认真考量之后采购的,总的来说对于仙界的普通凡人来说,都是极其珍稀的物品,买来都花了几万美元,拿到仙界不卖出天价他是不会罢休的。
他穿回了上次回归的时候穿的那套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