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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宇之最强修仙-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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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可惜没有能量,一切都是空谈。

    最后一个储物空间的功能,同样是无门槛0级就可以开启,不受通行证等级的限制,只要有能量可以一直升级,因为暂时没有开启,所以杨逍也不知道这个储物空间有多大,不过这可是储物空间啊!居家旅行、杀人放火的必备神器,那么多修仙小说中的一切修真者的生活助手,相当于手机之于现代人!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杨逍悄悄把功德值和能量两个要素放在了首要位置,定了下心神,接着查阅起主线任务来。

    【主线任务】:英雄王者

    阶段一:城市英雄,击败宿主所在城市(纽约)最大的恶棍,成为该座城市的守护英雄,粉丝数量达到1万。奖励功德值1万,英雄令1枚,身法类技能——浮光掠影。任务时限:一年(主世界时间),超时未完成将获得惩罚:关闭通行证各项使用功能,并对宿主功德值进行扣除(100点/天),当功德值为负数,直接抹杀。

    “纽约最大的恶棍?”杨逍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难道是金并?那个胖子可不好对付啊,连蜘蛛侠都吃过他的亏,更是超胆侠的死对头,现在的我,要去对付他无异于以卵击石,还是等等看吧,反正一年时间还长。”

    另外粉丝数量达到一万,杨逍就搞不清了,到底什么标准才能称之为粉丝了,他现在脑海中已经可以查看粉丝等数据了,当然没有什么惊喜,数据显示为0。

    杨逍的脑袋很活泛,他稍微一思考,就判断出一个必须的要素,那就是——名号!

    一个没有名号的无名英雄怎么能获得粉丝呢,真有粉丝了,那才是见鬼了呢。

    看来自己首先得有一个响亮的超级英雄名号,诸如钢铁侠、蜘蛛侠、超胆侠之类的,然后再做一些好事,惩罚一些坏人,慢慢完成粉丝的积累。

    这么高调,可不是闷声发大财的杨逍一贯作风,但是系统任务却不得不完成,一年之内不完成这个任务,那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一句抹杀,就吓得他透体冰寒。

    当然与惩罚相对的,奖励也很诱人,一万点功德值,那是一个巨大的好处,意味着他可以在仙界停留一年多时间,最起码也应该仙道入门了。

    另外一个英雄令的奖励,杨逍专门查看了其功能介绍。

    【英雄令】:蕴含了古老契约力量的令牌,可以让宿主和任何一个生命体在一定条件下结成生命契约,该生命体将成为宿主的专属英雄,收纳进英雄令的附属空间中,成为宿主最忠实的战将。

    (注:这是除宿主之外的其他生命体惟一可以穿行漫威和仙界两个世界的方法。)

    宝贝!绝对的宝贝!

    忠诚,是一个优秀团队的基石,而英雄令则保证了这一点。

    杨逍已经在幻想,他把漫威的几位逆天的大能们带到仙界去帮他劫掠宝物,或者带着仙界的仙君仙帝,到漫威宇宙征战四方,剑劈虚空的景象了。

    好半响,他才把神游物外的魂拉了回来,“看”向了最后一项奖励。

    【浮光掠影】:身法类技能,1级状态:敏捷增幅50%,每秒钟消耗100点能量。

    注意这里的敏捷增幅,那可是在杨逍本身的基础上进行增幅的,想象一下人类百米奔跑的极速是10米/秒,如果开启了浮光掠影,敏捷增幅50%,那岂不是瞬间就达到15米/秒,百米成绩也可以缩短到7秒以内了?

    这虽然只是一个比方,但是用于修仙者来说就意味着更大的生存能力,甚至代表了越级挑战的可能!

    而且这个技能是可以进行升级的,只要通行证达到相应的等级,就可以用能量对该技能进行升级,等级越高,增幅越大!

    杨逍看了一下,基本上这套系统最重要的就是功德值和能量值,前者直接关乎他在仙界停留的时间,而后者则关乎系统的成长。

    二者缺一不可。

    他心下权衡,现在距离鲨鱼帮催债还有不到三天时间,最重要的是累积功德值,先去仙界探个路,他刚才已经了解到,因为是首次激发通行证,所以不用30天冷却,他可以随时进入仙界。

    最好趁这次机会,能够拜师学艺,踏入仙途,如果不行,好歹也带点宝贝回来,还上高利贷,不然他只有带着妹妹逃出纽约城了。

    打定主意,能量的事先放一放,先赚功德值!

第五章 第一次穿越() 
伊莎贝拉是一个长相温婉的女孩,她的眼神不管任何时候,都很安宁,似乎从来不知道生气为何物,但是这种安宁却叫人害怕,因为除了安宁,她的眼睛中似乎就没有了任何一种其他情绪,宁静地不像是一个15岁的小女孩。

    只有当她面对哥哥的时候,她才会毫无保留地暴露自己的情绪和内心所有的想法,在她心中,只有哥哥才是可以信赖的人。

    这种性格是从小在唐人街长大的环境造成的,那里的人们冷漠而自私,黑帮横行,弱肉强食,如布鲁斯和伊莎贝拉这样的孤儿,都是在同龄孩子的嘲笑、欺辱中长大。

    因为伊莎贝拉,布鲁斯从小到大和别人打过无数次架,虽然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但是他不屈不挠的性格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日益变得刚强。

    当杨逍走进病房,看向病床上的伊莎,对方也似乎有所觉地看向他,两双眼睛无视了距离和空间,瞬间交汇在一起。

    “哥!你来了!”伊莎惊喜地喊道,是标准的汉语,他们兄妹俩在一起的时候,都习惯说母语。

    一股暖意从心底升起,杨逍忽然感觉鼻子有点酸,这是他的妹妹,从小一起相依为命的亲妹妹!

    复杂的情感充斥了他的心扉,来自这具身体的本能,让他坚信,病床上躺着的这位如花一般的少女,就是他的命,就是他的天,就是他的全部!

    从父母出事的那一天,在黑暗冰冷的雨夜中,抱着浑身颤抖的伊莎,他就发誓要穷尽一生去保护她,让她快乐地成长,绝不受一丁点委屈。

    但是,现在她却躺在了病床上,面对的是看不见光的未来。

    猛的摆了摆头,似乎要甩掉忧愁和烦恼,杨逍努力挤出了一丝微笑,来到伊莎的身边。

    “哥,这里住院好无聊,每天就打吊瓶,我们回家吧,好吗?”

    虽然伊莎努力装出一副无所谓半撒娇的样子,但是杨逍可以感觉到伊莎眼底深处的那丝忧虑,她是担心哥哥!

    杨逍心中一疼,温柔而坚决地说道:“伊莎别担心,你好好在这里治疗,哥哥会解决一切的,相信我,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在阳光下快乐地奔跑了。”

    ……

    三天后,一处昏暗的小巷中。

    几个穿着嘻哈服的小混混正在调戏一个少女,虽然少女一脸的雀斑,身材也很瘦弱,但是耐不住年轻、有活力,而且孤身一人。

    这样的情形,只能发生一种后果。

    杨逍默默地隐藏在一个小窗口后,通过瞄准镜,牢牢锁定了领头的一个大个子,他已经抓住了少女的胳膊,正要把对方压到墙角,旁边的几个跟班跟着围拢过去,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女孩大力挣扎,拼命呼救,但是巷口的行人却充耳不闻,急促而过。

    “真是一个冷漠的世界啊。”杨逍叹了口气,扣动了扳机。

    一发冲击力十足的塑料弹准确无误地击中领头混混的后脑勺,后者一声痛呼,用手捂紧了自己的脑袋,刚要张嘴开骂,查看是谁偷袭了他,但是接二连三的打击紧随而来。

    不只是他,还有他的三个跟班,都尝到了塑料气枪弹的滋味,女孩终于瞅准机会,跑出了巷口,没有回头,没有报警,只是一路狂奔。

    杨逍对于这种情况,心中早有预料,并不着恼。

    查看系统——

    拯救少女艾玛免于恶人的******,功德值+1;教训了以洛克为主的恶人团队,功德值+4。

    还不错!四个人就是4点功德值,这个系统还挺人性化,没有混为一谈,而是分为独立的个体事件。

    终于,他打完了气枪弹,混混们也发现了他。

    “臭小子!你找死吗?”

    “混蛋!我要杀了你!”

    “他在二楼,快!上去抓住他!”

    一声声愤怒的咆哮响起,杨逍却毫不在意,反而打开了窗户,冲着底下的四个人高马大的青年混混竖起了中指。

    然后背起气枪,从容离去。

    他早已规划好了离去的路线,以他灵活的身手,后面那四头猪是绝追不上他的。

    很快,杨逍就穿越了纵横交错的楼栋,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地方他是再也不想住下去了,昨晚上还被一只大如小猫的老鼠拱了被窝,那种酸爽简直了!

    好在他很快就要摆脱这种处境了,三天来,他几乎倾尽了全力穿行在大街小巷,努力寻找惩恶扬善的机会。

    比如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小朋友找妈妈,还有刚才的英雄救“美”,都是扬善。每到晚上,他还要专门制作一些陷阱和小工具,去混混们最爱玩耍的地方,守株待兔,狠狠教训他们,这是惩恶。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天下来,他总共累积了86点功德值,可以在仙界停留三天半时间。

    眼瞅着天快黑了,鲨鱼帮的人估计也要来收账了,杨逍也要着手准备穿越了,他从床底下的一个旅行箱中拿出了一个背包,里面鼓囊囊的塞满了东西,这是他准备第一次去仙界倒腾的货品。

    只有三天半的时间,根本就来不及修成绝世神通,恐怕连山门都找不到,还是倒腾点货物,来的实在。

    在他理解中,仙界虽然是神仙居住的地方,但是应该也是有凡人城市的,而且应该是纯古风,带点现代的小饰品过去,说不定能卖出奇价,最后就算换不了什么宝贝,折成银两带回来,也值不少钱呢。

    除了背包,他还准备了一柄匕首和刚才打混混的那杆气枪,他当然想带一把真枪过去防身,可是却没钱买,也没有资格买。

    在美国买枪,是要实名身份登记的,如杨逍这种亚裔孤儿是受到歧视的,即便有美国公民身份,也不好使,人家说不卖你就不卖你。

    杨逍也不知道自己会穿越到什么地方,因为第一次是随机穿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他做足了防护措施,身上绑了很多棉花,两手臂上也加装了铁片,胸口和后背更是各贴了一块铁板,绑得结结实实的。

    最后他还带上了一个摩托车头盔(从垃圾场捡的),一切准备就绪,他在脑海中默默呼唤仙界通行证,并下达了穿越的指令,于是神奇的一幕出现了,只见在昏暗的地下室中,一个光点凭空诞生,然后迅速扩大,短短3秒钟时间已经扩大成两米高的一道光门,无尽璀璨的光芒从门内透出,令人迷醉。

    杨逍情不自禁地迈步踏入其中,刚刚迈出第一步,整个人就被一股巨力吸了进去。

    他心中一跳,还没反应过来,脚下已经传来了坚实的感觉。

    入眼已是一片鸟语花香、青山绿水的美丽风景。

    深深吸了口气,一股清爽弥漫全身,顿觉通体透彻,神清气爽。

    杨逍出现的地方是一片山道,放眼望去,天极高,地极远,一行白鹭在云中畅游。

    山脚下似乎有一座城池,在雾气中隐现。

    杨逍心中激荡,豪情顿生。

    看江山如画,多少豪杰并起,还看今朝!

    仙界,我来了!

第六章 秦岭() 
山道上一片寂静,清晨的微风吹着草丛,现出受惊的小动物。

    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还真多,这一路走来,杨逍就看见了七只野兔、八只野鸡和四只山猫,还有很多说不上名字的鸟类和走兽,也许单单是过来打猎,回去也能发财呢!

    双手不自觉紧了紧背包,如他所料,他确实可以带东西穿越,背包、匕首、气枪和头盔护甲,一样不少。

    这山中野物极多,或许有什么大型猛兽也说不定,杨逍握紧匕首和气枪,加快了脚步。

    好在他出现的位置刚好靠近山脚,顺着山路,一路有惊无险,走了约莫半个小时左右,终于走出了山林,大概几百米开外就是那座隐在晨雾中的城池了。

    来到宽敞的官道上,杨逍解除了头盔和胸口后背的铁板,暂时藏在一处树洞中,然后昂首向城池进发。

    几分钟后,他已经临近了这方城池,从视野中可以看到的这道城墙大概有数百米长,高七八米左右,规模上应该是个小城。

    官道上渐渐出现了本土世界的行人了,和杨逍一样,本土人都是黄皮肤黑眼睛的汉人,杨逍暗暗松了口气。

    接着他仔细打量本土人的穿着打扮,多半是简单的深色粗布麻衣和草鞋,也有兽皮围腰的猎户打扮,和预料中一样,确实是纯古风,这些应该都是些普通村民。

    不过他们的头发却并没有如华国古代那样从生下来就一直留着长发,大部分男的都是一头油亮的黑色短发,女的则大多把长发盘起,然后用木簪束紧。

    杨逍发现这些人普遍都没有什么神采,面黄肌瘦的样子好像很多天没吃饭一样。

    这时,马蹄声响起,并且飞速逼近,杨逍刚转头回瞧,那匹快马已经冲到了眼前,只见马背上坐着一个长相英武的男子,他身穿一套裁剪得当的暗蓝色布衣,腰间跨刀,浑身上下释放出一种悍勇之气,加上骑马而来,更助威势,杨逍连忙往路边退了退。

    望着插肩而过的快马刀客,杨逍心中还没来得及感慨,只见那马背上的英武男子突然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杨逍瞬间感觉透体一凉,犹如置身悬崖峭壁,又如被猛虎凝视,似乎即将有灭顶灾祸要降临一般。

    好在英武男子很快就收回了目光,没有丝毫停留,径直向城门而去。

    杨逍心下发寒,小说中老说某某某威势极重,光是眼神就吓得人屁滚尿流,他还当夸张描写呢,但是如今当他亲身真面对这种眼神的时候,他才知道其中的可怕。

    这人绝对是个高手!而且手上绝对不下一条人命!

    杨逍心神稍缓,随即以为被发现了什么端倪,赶紧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

    一身山寨的李宁运动服和阿迪跑鞋,背着一个大大的黑色旅行包,这样的装束,确实和周围的村民格格不入,太显眼了。

    低调起见,杨逍找上了路上挎着一篮不知名水果的中年大叔,尝试着和他交流,没想到交流竟然毫无障碍,本土人说的赫然就是汉语!

    而且不是文绉绉的古言,而是简单通俗的现代白话!

    回念一想,也不奇怪,毕竟这个仙界是他电脑中的小游戏演化出来的,基础设定也应该符合《仙界直通车》才对。

    通过简单交流,杨逍拿出了一颗现代产的最普通的人工养殖的珍珠,和果农大叔做了一笔交易,没想到这颗珍珠的购买力竟然远远超乎他的预料,不仅换取了果农身上的衣服和鞋子,还包括那一篮子水果。

    临了,大叔还找了一大把铜钱给杨逍,刚刚领略了漫威世界的现实残酷性的他,不由心生感慨,这是多么朴实的老百姓啊。

    看着大叔那满脸沟壑的糙脸上流露出欣喜若狂的笑容,杨逍对于珍珠的价值有了更深的认识。

    如此看来,倒卖珍珠说不定是一条稳定的生财之路呢!

    珍珠是从网上批发的,一斤不过30美元,他这次带过来两斤,大概80多颗的样子,也就花了60美元罢了。

    接下来,杨逍伪装成果农小伙,随人群来到了城门口,有两列披甲持戈的士兵在维持秩序,人们依次排队,通检后入城。

    城门之上有两个磨盘大小的红漆隶书字体——秦岭。

    人流进城速度很快,不一会就到了杨逍,他看见前面每一个入城的人都上交两个铜钱,他也有样学样,交了两枚铜钱,喊了声“军爷”,“军爷”摆了摆手,没有检查他的果篮,直接放行了。

    杨逍暗暗松了口气,他可是把旅行包藏在了水果的下面,如果真是仔细检查,难免露馅,到时可就麻烦了。

    进得城中,一片热闹喧哗的市井之声传来,正对着城门是一条大概八米宽的大道,青石铺就,平整干净,径直北去,视线的尽头好像就是另一座城门。

    一条街横跨整座城池,路旁边有一块竖起来的牌匾,上书——正阳街。

    街道上行人匆匆,大多数都是大清早从城外进城倒货的农户和猎户,还有一些远道而来的商队。

    这里虽然没有城管,但是正阳街两侧却没有一个地摊摆设,刚刚进城的小商户们很自觉地没有在这里多做停留,而是挎着货物、赶着货车一直往前走。

    街道两边是林立的各种商铺和酒楼,大多数都是青砖灰瓦的二层建筑,偶尔冒出一栋三层建筑,无不粉墙红檐,刺眼醒目,上面的牌匾上一般都写着“怡红院”“青翠楼”“听音阁”之类的,其中含义,恐怕是个男人都知道。

    以往只出现在影视剧中的古风古景,现在身临其境之中,杨逍早已眼花缭乱了,整个人如坠梦中,他跟着人群流动,很快拐了个角,终于来到了一处露天广场,只见人山人海,一片喧嚣的吵杂声瞬间扑面而来。

    无数小商小贩就地摆铺,吆喝声、讨价声、骂街声甚至还有打架的声音,混在一起,好不热闹。

    广场虽然人多铺杂,但还是有分类别的,杨逍观察了一下,大致分为瓜果农蔬区、肉食皮毛区,还有一个摆卖书籍、瓷器、菜刀镰刀、竹篮、板凳、麻绳等等杂物的生活杂物区。

    还别说,这个摆摊广场和华夏的菜市场还颇有些类似之处呢。

    杨逍没有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毕竟自己是带着任务来的,可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参观旅游上了。

    首先是这身麻衣,穿着膈应皮肤,怪难受的,应该换一套稍微好一些的布衣,多少也能提升一下自己的身份,便于倒货。

    同样是珍珠开路,当他从一家裁缝店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套手工精细的灰布缝制的短打马褂和七分裤,鞋子也换了一双千层底的黑色布鞋。

    一串褡裢围腰而系,杨逍专门取出了十几颗珍珠和一些小工艺品,以及剩余的铜钱放在了里面,相当于钱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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