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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他过来的内应自然地守在了主控室门口,而杨逍则施施然走了过去。
当守卫正准备拦住他的时候,却忽然眼前一黑,直接挺尸倒了下去,这一下犹如开启了下饺子的序曲,房间内七八名工作人员竟然接连依次倒地,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包括正在向史崔克汇报的一名中尉,这哥们倒得很干脆,直接歪在了史崔克的身上,吓得后者一个激灵跳了起来。
“该死!什么情况!警卫……”史崔克扯着嗓子喊了起来,随即他转头看到了杨逍,剩余的话顿时咽回了肚子。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面孔,身形高大,面容极为俊美,尤其是他那双黑色的眼睛,仿佛蕴藏着世界上最深的奥秘,让人忍不住被吸引其中,无法自拔。
“史崔克将军,第一次见面,请多多指教!”年轻人微笑着说道,温和的声音让人无法产生任何戒备,仿佛面对这样的人产生警惕是一种无法原谅的罪恶。
五分钟后,所有人醒转过来,他们保持着晕倒前的姿势,恍若一梦,但是看看周围,好像没什么异样发生,于是又接着忙碌起来。
他们没有发现,史崔克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穿军装的贴身警卫,警卫的帽子压得很低,让人看不见他的全貌。
史崔克正常听取了汇报之后,就立即带着警卫进入到了脑波强化室。
大门关闭,能量室中只剩下四个人。
X教授、詹森、史崔克,和杨逍。
看着前方座椅上安静不语的秃头教授,杨逍心中多少有些悸动,这个男人是真正意义上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但是其懦弱的性格却并没有让很多人满意,恰恰相反,他身边的人总是会不停地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和折磨。
X教授穷极一生都在为变种人和人类的和平共处而努力,事实上,若不是他一直居中周旋,恐怕战争的浩劫早就毁灭地球了,这样的人是值得尊敬的。
虽然现阶段X教授对杨逍的计划有着很大的阻碍,但是从始至终,杨逍都没有将他当做敌人,甚至时机合适的时候,他还会邀请对方加入正义联盟,同理,他对万磁王的看法也是如此。
其实以杨逍现在的能力,地球上基本上已经没有他刺杀不了的人了,就算对某些S级的存在,能力暂时还不够,但若是耍一下手段,他自认还是可以创造很多机会的。
不过,杨逍给自己的定位一直是秉承道义,顺应天性,既不当烂好人,但是也绝不会违背本心,妄造杀孽。
他真正的敌人永远都是地外生命,外星强敌,他之所以成立正义联盟,也是为了团结地球上可团结的一切力量,在外敌入侵前先形成战斗力。
所以,即便此时是最好的解决X教授的机会,但是杨逍却不会出手。
他扫眼打量着整个球形空间,轻叹一口气,这个堪比人类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今天就要迎来终结了,他缓缓抽出了黑芒刀,刀势聚集,澎湃的真气蓄势待发。
忽然,他脑海中闪过一丝动念,这么好的东西毁了岂不可惜,为何不收为己用呢?
一想到这个可能,杨逍浑身都激动起来,诚然X教授的精神力极端强大,才能驾驭这个脑波强化仪,将他自身的精神思感加强百倍千倍,甚至可以在短时间内锁定全球数十亿人的方位,这是多么恐怖的数据处理能力。
杨逍现在只不过相当于普通人十几倍的精神能量,当然不能驾驭这玩意,但是未来未必不行!
而且这玩意,若是拿到仙界去,说不定能成为镇派之宝呢。
真是想想都激动!
杨逍沉默片刻,终于慢慢收了刀势,然后向史崔克问明了情况。
这个球形空间是他自己通过以前万磁王和X教授建造脑波强化仪时遗留下来的资料,自己造的。
但是所有的仪器设备,还有球形壁上的金属能量板等,都是从变种人学校搬过来的。
如此说来,只要把这些设备和能量板运走,加上史崔克的设计图纸,那么完全就可以复制出一个脑波强化仪!
想到就做,杨逍现在的储物空间有8立方米,一次性可能搬不完,但是没关系,反正史崔克已经是自己人了,多搬几趟也无妨。
于是,接下来几个小时,杨逍往返于加拿大的阿尔卡利湖与新泽西州一处秘密仓库之间,把所有可搬的东西都搬走了。
然后还带走了史崔克这些年所有的基因研究资料,和数十位顶尖级别的资深专家。
如此,杨逍在皇后区秘密庄园的所有损失就得到了最大弥补。
最后,他给史崔克下达了据守大坝歼灭X战警的命令,保证剧情的顺利进行,另外,为了让史崔克把锅背实,他在水坝基地中留下了两套不完全的钢铁战衣和一些残缺的设计资料,以及大量零部件。
这样,所有人都会觉得是史崔克在背后导演了一切,伊凡。万科也会被默认为是他的手下。
接下来杨逍就管不着了,临走之前他在史崔克身边,特意留下了两个被摄魂大法控制的傀儡,在最后关头,他们会杀死史崔克,保证后者不会**战警抓获。
如此,也就万无一失了。
X战警和神盾局所有的怀疑都会转移到死去的史崔克身上,这么一个国防体系中的大蛀虫,想必他们也会满意,各方面也好交代,一切圆满谢幕。
第一百七十六章 艾米丽的心事()
蓝天白云,碧海无垠。
一艘长达三十余米的白色游艇正在海面上静静地游弋着,几名身穿比基尼的靓丽身影站在船头,欢声笑语。
忽然,一个古铜色皮肤的男子自游艇右侧的水中鱼跃而出,直飞出水面十多米,然后又转而头朝下自由落体扎入水中,溅起了微不足道的一丝水花。
从艇上可以看见,一道暗影在水下急速穿行而过。
“莎莎,不得不说,你哥哥的游泳技术可真棒!”一名拥有金黄色大波浪长发的美女由衷地感叹道。
“那是当然,哥哥做什么都是最棒的。”旁边一个面容清秀的女孩闻言骄傲地抬起了下巴,但是旋即眼珠子一转,闪过一丝狡黠,对金发美女说道,“艾米丽姐姐,你这么崇拜我哥,不会也喜欢上他了吧!呵呵呵……”
金发美女陡然听到这话,顿时脸色一红,偷偷瞧了眼另一侧的高挑美女,她拥有一头迥异于一般人的银色短发,肌肤雪白,在阳光的映射下宛如冰雪雕像一般,即使是隔着一米多远,仍然可以感受到其身上散发出来的寒气,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冰美人。
当她看过去的时候,对方也正好在看着她,只见对方嘴角露出一个温婉的微笑,瞬间融化了所有的冰寒,让她不禁自惭形秽起来。
“好你个莎莎!净胡说八道!布鲁斯已经有白霜妹妹了,我怎么会喜欢他?真是坏死了你!”艾米丽作势预打,结果被杨莎莎灵巧地躲了过去,旋即她的身形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飞上了游艇的护栏上,银铃般的笑声传来,“呵呵……被我说中心事了吧,不过你真要和我哥在一起,可得先过了白霜姐姐这一关哦!”
“死丫头!你还说!”艾米丽羞恼交集,红着脸喝斥道,身形一转,也跃上了护栏,伸手去抓莎莎。
“哈哈哈……来抓我来抓我呀……”杨莎莎脚步轻点,在护栏上借力,一个腾空跳进了海水中。
艾米丽没有任何迟疑,也紧随着跳进了水中,两个靓丽的身影在水中嬉戏,犹如两条无忧无虑的游鱼。
白霜凭栏倚望,安静地看着她们嬉闹,心中充满了温馨和欢乐。
至于莎莎开的玩笑,她并不是很在意,事实上,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她也意识到艾米丽对自家男人很有好感,不过她却一点也不吃醋,在她看来,这正是自己的男人的魅力所在,反而更加证明了自己眼光的正确性。
此时此刻,在游艇中间的餐厅内,一男一女相对而坐,品着红酒,听着古典音乐,调情正浓。
男的面容英俊,一头淡褐色的短发下,一双深邃的湛蓝色的眼睛中充满了柔情和蜜意,挺拔的鼻梁,和刀锋般的嘴唇,预示着男子坚毅的性格和成熟的味道。
相比他完美的面容,他的皮肤却显得极为突兀,只见他裸露出来的上半身上,纵横交错着无数道伤疤,前前后后,大大小小,无法历数,如果是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见这一幕恐怕会不寒而栗,半夜都会做恶梦惊醒。
但是他面前这位优雅的女性,却和正常人不一样,她的眼神迷离而充满魅惑,精致的脸蛋上透出一丝丝醉人的酡红,她静静地看着男子身上的疤痕,甚至伸手去触摸感受,宛如在感叹大自然最完美的杰作。
杨逍刚刚从水中出来,准备到餐厅中喝口水,看到这一幕,不禁哑然失笑,对着正巧看到自己的马特眨了眨眼,努了努嘴,然后悄悄出了船舱。
马特和叶岚两人的情况,他早就看在了眼里,现在就差那么一层窗户纸了,作为好兄弟,他当然要为马特多想想办法了,其实之前他对叶岚也是有好感的,但是自从遇到白霜之后,他就再也不想其他女人了,后来看到叶岚和马特两个人经常组CP外出行动,于是转念一想,这两人倒是很适合的,所以他自然是极力撮合的。
自从一个月前,得到史崔克的基因专家团队后,生物基因的研发进度可谓一日千里,久久无法攻克的生物眼球的排斥性很快被一种源于X基因的植入蛋白给解决了,所以马特这才重新拥有了眼睛,时隔三十多年,他终于可以再次看到这个久违的熟悉的真实世界!
这对于马特来说,无异于一次重生。
所以在内心深处,他在重获光明的那一刻,已把杨逍认作最好的朋友,同时也彻底放弃了私底下的疑心,要知道杨逍虽然行事谨慎严密,但是作为身边人,马特还是发现了他参与不人道基因试验和控制黑势力组织等秘密,原本这在一心向正的马特心中是埋下了一根刺的,甚至还一度怀疑杨逍是想利用他。
但是当杨逍给他安装了新眼睛后,他的思想却发生了悄然的变化,不论如何,杨逍确实是救了他一命,而且现在还赐予了他重生,带给了他生的希望和友情的温暖,这种情意已经远远超过一个利用者的范畴。
况且,根据他的秘密调查,杨逍的做法还是很有底线的,基因试验虽然有活人试验,但是大多是罪大恶极的黑帮成员或者直接从牢房里提出来的死刑犯。
而他手下控制的黑帮势力,也并没有涉及毒品贩卖和抢劫杀人等行当,反而是努力洗白,开始涉及一些正规生意。
所以,马特索性放下了心中对杨逍产生的所有芥蒂,转而无条件认同对方,这种感情超过了亲情、友情,甚至升华到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杨逍漫步走到了前面的甲板上,轻轻从后面搂住了正在栏杆处看风景的白霜,他将鼻子凑在对方的脸颊旁,深深嗅了一下,软软地说道:“嗯,真香。”
说完,还用自己刚长出来的胡须摩挲着对方的耳朵。
“讨厌!痒死了。”白霜娇躯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发现挣不开对方的臂膀,索性随他了,她慢慢闭上了眼睛,感受着男人身上独特的气息,甚为迷醉。
不得不说,自从他故意把自己的皮肤晒黑之后,男人味愈发浓烈了,在天城集团的时候,引得狂蜂浪蝶各种倒扑,不过他还算对得起自己,把持的不错。
想到这里,她歪着头试探着问道:“逍,我看艾米丽挺喜欢你的,说起来,她比我还先认识你呢,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第一百七十七章 蝙蝠侠与猫女()
“什么?”杨逍心中一颤,露出一个诧异的表情。
这个问题确实也困惑了他很久,本来按照正常剧情的发展,艾米丽应该算是第一女主的,毕竟他在刚刚重生那会,就是艾米丽第一时间出现帮助了他,并且救了他两次,而他对这个内心坚强、善良、正直的女孩也很有好感,如果不出意外,他会将艾米丽发展为女朋友,只是没想到后来遇到了白霜,就再也没有考虑过这档子事。
原想着过一天算一天,没想到白霜这么快就知道了,现在他被逼到了墙角,只能装傻充楞了。
谁知白霜眼睛一翻,恶狠狠地说道:“说!你们是不是早就有奸情了?就连莎莎都知道了你们俩的事,还装不知道?”
“呃……这丫头!口无遮拦的,不是她说的那样,你听我解释……”杨逍紧张地张口结舌。
“你说,我听着……”白霜终于挣脱了杨逍的怀抱,抱胸冷眼看着他。
“事情是这样的……”杨逍老老实实地开始回顾自己和艾米丽的过往,力证自己的清白。
“噗次……”旁边的美人儿这时却笑出了声,“瞧你那紧张的样,我就随口问问罢了,整得好像真有什么事儿一样,我是相信你的!”
“好你个霜儿,竟敢戏耍为夫,看掌!”这下轮到杨逍大呼一口气了,他虽然实力已经凌驾当世之巅,但是说到底也是一个恋爱中的男孩,对自己在乎的女孩自然是极为紧张的,现在消除了紧张,心中顿生羞恼,就是一只魔爪探了过去。
“呵呵……你好坏!”白霜娇躯一拧,意图躲过杨逍的抓摄,却哪里躲得过去,被后者一把又给拽到了怀里。
两人好一阵腻歪之后,白霜忽然正色说道:“其实,我确实需要一个姐妹帮帮我,要知道,你那方面的能力,实在是太……太强了。”
杨逍满脑门黑线,刚刚被挑起的浴火犹如瞬间被浇了瓢冷水。
“哈哈哈……”怀中的美人忽然化为一蓬水雾消散在空气中,“要不然,你就把艾米丽收了吧!”
杨逍暗暗咬牙,低声喊了句:“小妖精!”
……
夜幕降临的时候,游艇已经折返回到了美丽的三亚。
这次出海玩耍,其实也是莎莎央求了好久的,杨逍之前一直忙于天城集团的业务扩张,这好不容易刚刚完成了一个地产项目的融资,才抽出了一天的时间,来到三亚。
他这次还带了白霜、艾米丽、叶岚和马特过来,算是正式把自己的妹妹介绍给了他们认识。
同时,也有一种认家的感觉。
莎莎从小也没有什么朋友,除了自己这个哥哥,很少与人亲近,杨逍这么做也算是用心良苦。
原本他还想把叶小芮也带过来,毕竟说起来,她和莎莎年龄相差不大,该是同龄人,共同话题会更多的,但是小芮现在一心扑在她老爸遗留下来的公司上,为了不让老爸的一生心血白费,她可谓是废寝忘食,正努力让自己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继承者。
所以,当杨逍邀请她来海南散心游玩的时候,她一点兴趣都没有,就连叶岚出面都不好使。
之前他还担心,莎莎会不会和几个姐姐相处不好,但事实证明,是他多虑了,莎莎在三亚学习生活这段时间,性格变得开朗了很多,据他了解,在学校里,她也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不仅当上了学习委员,还积极参加了校园歌唱大赛,荣获了一等奖。
在两兄妹私聊过程中,莎莎表示了对唱歌的浓厚兴趣,当哥哥的自然是大手一揽,全力支持。
只不过考虑到她现在还在上高中一年级,所以进音乐学院的事只能往后拖一拖了,不过这并不妨碍给莎莎请专业的私人音乐老师。
除了学习方面的成绩,莎莎的修炼同样没有落下,上次杨逍走的时候,她已经修炼到了后天二阶,在杨逍留下的大量百花玉露丸和无极龙丹支撑下,莎莎现在已经修炼至后天七层境,和几人中最强的马特一个层次了。
相信以她玄阶灵脉的天赋,要不了多久,就能突破到先天之境。
以莎莎现在的能力,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自保是绰绰有余了,但杨逍还是准备让白霜陪着她,两女的就老实呆在三亚,和杨逍分开,安全性反而更高一些。
毕竟,杨逍所接触的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纵使他个人战力再强大,也难以保证能护住自己珍爱的人周全。
这一晚,杨逍和白霜颠鸾倒凤,折腾了一整夜,幸得别墅的隔音效果好,才没有给其他人造成太大的困扰。
不过第二天早上,当杨逍看到马特“猥琐”眼神和“淫荡”笑容的时候,才意识到,这哥们拥有超强感知的能力,而这里又没有他睡觉的封闭棺材,恐怕是把自己昨晚的动静听了个全。
杨逍一点不觉得不好意思,反而挺了挺跨,示意自己很强!
吃过早餐之后,一行人就直奔机场,各奔东西了。
杨逍要回到中海市,继续经营天城集团,努力赚取财富,艾米丽则说第一次来华国,要好好领略一下五千年华夏的独特文化,并且决定第一站就是——中海,所以自然而然,她跟着杨逍上了同一架飞机。
而马特和叶岚则要回美国,继续宣扬正义联盟的名号去,在之前闲聊开玩笑的时候,杨逍甚至都为他们想到了一个全新的碉堡天的CP外号——蝙蝠侠和猫女。
第一百七十八章 团队功德值()
蝙蝠侠这个名号不是杨逍随口玩笑臆想出来的,而是经过慎重考虑,早有计较的。
因为超胆侠在所有人眼中已经彻底消失,马特的重新登场肯定不能继续以前的身份,所以杨逍给他设计了这么一个全新的身份。
按照记忆中DC漫画中的蝙蝠侠形象,给马特设计了全新的英雄角色,包括防弹战衣,黑披风,蝙蝠飞镖等等一应俱全,甚至连蝙蝠战车都一并准备好了,而他的新地盘将是位于美国西部的天使之城——洛杉矶。
为什么是这个地方?
因为这里是全美除了纽约,第二繁华的城市,同时也是全美最混乱的城市,没有之一。
这里罪恶横行,正不压邪,警察和罪犯沆瀣一气,女人上街卖肉,男人吸毒嗜赌,小孩不上学,天天混社会。
虽然说得比较夸张,但在洛杉矶,这却绝不是骇人听闻,而是随处可见。
当然,安居守法的老实人还是占大多数的,但是长久以来的压迫,让他们变得冷漠、自私、懦弱,虽然内心极度渴望有个英雄来拯救这个城市,但是真当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