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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第10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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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要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判断动机,分为故杀、过失杀,以此采取不同的量刑。

    但无论如何,天子之民不是野狗,即便是双亲、尊长也不得擅杀,管教卑幼可以,但要注意轻重,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无论动机如何,都得接受刑罚。

    双亲是这样,兄弟间亦是如此,作者又以刚公布案情的扬州“嫡兄杀庶弟、父亲担罪”的案子,阐述自己的观点。

    蒋义榕打死蒋义渠,还是当着父亲的面这么做,有人认为以此可以判定蒋义榕不是蓄意谋杀,因为没道理当着父亲的面杀害弟弟。

    但是文章作者认为,蒋义榕居然当着父亲的面杀害弟弟,如此暴行,是公然挑战父子人伦之情,如不严惩,恐怕有人效仿。

    无论嫡庶,都是父亲的儿子,即便父亲不待见某个儿子,也不是其他儿子下重手进行人身伤害的理由。

    所以,文章作者认为,蒋义榕罪大恶极,当按故意杀人罪处极刑,蒋万年护子心切,情有可原,当免罪。

    不如此,不足以为天子之民蒋义渠讨还公道,不如此,不足以震慑世间不悌之兄弟。

    宇文温看完文章,暗道写得不错,作者以“曾参耘瓜”的典故,引出孔子说过的话“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强调天子之民这个概念,为《明德律》相关条款的立法之必要性摇旗呐喊。

    “曾参耘瓜”的典故,记录在《孔子家语》上,这本书相传为孔子门人所著,在《汉书文艺志》收录有书名和目录,计有二十七卷,但其书早佚。

    到了汉末三国时,有经学大师王肃收集并撰写的《孔子家语》十卷本,数百年来,多有学者认为此书为伪作,但同样有许多人认为此书是王肃根据残缺正本编著而成。

    宇文温所看文章的作者,就是以王肃版《孔子家语》所载“曾参耘瓜”故事,作为文章的论据。

    反对者除非把王肃版《孔子家语》的真实性给否了,否则就无法绕过孔子“所说”的“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这段话。

    就算有人用所谓人伦纲常把父杀子的罪行洗白,但也绕不过死者为天子之民的另一个身份。

    宇文温的“爪牙们”,如今以各种身份参与大辩论,为了给新律法条款辩护,采取了统一的策略,就是死咬“天子之民”这一点,以不变应万变。

    父母、尊长杀卑幼(儿孙辈),无论别人怎么强调礼、人伦、亲情以及动机,一句话驳回去:可是他(她)杀了天子之民,必须受到惩罚!!

    嫡兄弟伤害庶兄弟,致残、致死,宗子伤害族人,致残、致死,无论有什么隐情(经济纠纷、语言冲突、家族利益),同样一句话驳回去:

    他弄死(弄残)了天子之民,必须受到惩罚!

    夫杀妻(尊杀卑),甚至夫杀妾,同样可以套用这句话。

    天子之民,每年都要缴纳租庸调,每丁每年缴纳粮食二斛(平均),丝或棉或麻若干,还要服劳役、兵役,现在人没了,国家损失的租庸调,怎么说?

    你们不是成日里把“三纲”放在嘴边么?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之中,难道不是君为臣纲排在首位么?

    就算父杀子可以无罪,但杀天子之民就是有罪,其罪可不是轻飘飘一句人伦就能化解,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

    这样的策略,目前来看效果不错,面对各路有识之士的“人伦纲常”武器,宇文温的“爪牙们”只要祭出“天子之民”这个法宝,就能有效化解对方的“进攻”

    总而言之,宇文温想要的是:法律要考虑人性,以礼入法可以,但虚无缥缈的礼、道德,必须要以详细律法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不给人以过度解释的操作空间。

    治国,以法为主,礼和道德辅之,法律不该是冰冷的,应该有人性。

    但是不能让“礼”鹊巢鸠占,变成礼为主,法辅助。

    如果律法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棘手的问题,一般的案件,可以用礼来作为量刑轻重的参考依据,顾及人性。

    但是,只要涉及恶性案件,譬如杀人、强奸,这就是公诉案件,即便受害人、苦主家属不起诉,官府的“控方”一样要根据犯罪事实起诉嫌疑人。

    只有这样,才能让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不需要面对各种居心叵测的道德谴责,也能获得公道;只有这样,朝廷才能让大量丁口摆脱宗族、庄园的束缚。

    这种束缚,是道德、宗法上的束缚,如同无形的枷锁,把人都锁在宗族、庄园上,但这些对宗族、庄园形成人身依附的人们,日子却只会越过越差。

    因为土地能够承载的人口总是有限的,只有让那些剩余劳动力摆脱束缚,“流”向城市从事工商业,才能缓解人口快速增长造成的巨大压力。

    时间差不多,宇文温准备上朝,还未看完的报纸,打算等散朝后再看。

    就在他把报纸收拢、即将放在案上时,忽然瞥见某版文章的标题。

    然后瞳孔一缩。

第六百三十四章 民律出 忠孝亡() 
散朝后,宇文温没有回宫,而是在太极殿旁的侧殿看报纸,方才他在上朝前,无意间瞥见报纸内一篇文章的标题,震撼非常,所以一散朝便迫不及待的看起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很“震惊”,由不得他不重视,其名为:

    民律出,忠孝亡。

    这个标题,宇文温觉得若用后世影视剧里的台词风格来转述,大概就是:皇上啊!咱大周国要完了!

    如果文章作者没有失心疯,如果报社编辑没有失心疯,这篇文章就不会是故作玄虚、用惊悚标题吸引读者的“震惊文”。

    所以,宇文温要看看文章作者是如何论证“民律出,忠孝亡”。

    民律,指的是《明德律》中的分篇《民律》,当然这只是个名字,和宇文温脑海中的民法(民律)不是一回事,文章作者就是针对《民律》,发出忧国忧民的“呐喊”。

    其切入点很“毒”,一开头就拿“家国同构”来说事。

    作者首先对家国同构进行解释:国,是由无数家庭构成的,所以才有“国家”一词。

    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则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在家国同构的格局下,家是小国,国是大家。

    在家庭、家族内,父亲的家长地位至尊,权力至大;

    在国内,君王地位至尊,权力至大。

    父亲(宗长、族长)因其血统上的宗主地位,理所当然地统率其族众家人,而且这一宗主地位并不因其生命的中止而停辍,而是通过血脉遗传,代代相继。

    同样,君王为“天子”,天生高贵,君王驾崩,君统不辍,由其嫡长子自然承袭,绵延不绝。

    家长在家庭(家族)内是尊长,君王是国的尊长,是全国子民的严父。

    不仅国君如父,而且各级地方官府的长官亦为百姓的“父母官”。

    简言之,父为“家之君”,君为“国之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

    家是国的基石,如果家瓦解了,那么国也危险了。

    文章作者首先提出这个观点,然后进行下一步分析。

    《民律》有条款规定(拟定),父祖在,子孙可别籍异财,作者认为这是在瓦解家族,瓦解家庭,子孙别居,无法孝顺祖父母、父母;

    《民律》有条款规定(拟定),子女成婚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需有期亲见证,甚至以受笞四十下就能“不告而婚”,作者认为这是在挑战家长的权威。

    《民律》的许多新条款(拟定),会让家庭瓦解,家长的权威遭到挑战,连带着会让家族瓦解、宗长的权威下降。

    孝,无从谈起,那么忠便是无根之木。

    文章作者引用《孝经广扬名》中记载孔子说过的一段话: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以此阐明“忠、孝同义”这个传统说法,重申“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观点,

    这观点也是有出处的,《后汉书韦彪传》有一段话: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

    强调了“忠孝同义”这个论点之后,文章作者进行更深层次的论证:

    当《民律》实行,必然导致家(家族)逐渐瓦解,进而导致孝的消亡,于是,连带着让忠也烟消云散。

    对父母不孝、不服父母管教的人,不会对国君忠诚;分开居住,不维持兄弟之悌、宗族之情的人,不会对百姓有怜悯之心;

    家国同构,若家庭(家族)里不分尊卑,卑幼无视尊长权威,那么国家自然也就会冒出乱臣贼子欺君罔上。

    《民律》中的诸多条款,重法轻礼,严重威胁了“家”的安全,若予以推行,忠孝必亡,家不成家,国不成国。

    这篇文章,宇文温仔仔细细看了几遍,放下报纸,定定坐了一会,长吁一口气。

    家国同构,可以说是封建时代(中原)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是封建社会的根本结构,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的“政治正确”。

    文章作者以“家国同构”为武器,对威胁家庭(家族)安全的《民律》进行抨击,引经据典、一番议论之后,推导出“民律出、忠孝亡”的结论。

    对方死攥家国同构,把家(家族)等同于国,引申出家族的瓦解会让忠孝存在的基础瓦解,面对这样的发难,反对者无法有效反击。

    家国同构,是这个时代有识之士的共识,谁敢把家和国分开,谁就要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甚至于作为皇帝的宇文温,都要不遗余力维持“家国同构”的尊贵地位,因为整个封建王朝和宗法社会的基础,就建立在家国同构上。

    “然而,天子者,兵强马壮者为之。”

    宇文温自言自语道,声音很小,侍立在殿门处的宦官听不到。

    当皇帝、打天下靠的是军队,但马上取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家国同构“是当前时代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能不碰就不要碰。

    不然会被人当成疯子,还会造成各种不良后果。

    毕竟,如今还是实打实的封建王朝,而不是什么君主立宪的新政体,家国同构这一观念,本身就符合君主**的国家结构需求,是皇权的极大助力。

    一个皇帝,拿家国同构来开刀,无异于一个人骑在大树上某树枝的末端,用锯子去锯树枝和树干的连接处。

    树枝锯断了,自己也跟着树枝一起掉下去。

    宇文温喝了一杯茶,再看报纸。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其人姓徐名旷,字文远,以字行于世,为知名经学大师,尤其精通《春秋左氏传》。

    在《明德律》编撰期间,徐文远就屡屡针对其中许多条款发表反对意见,尤其对《民律》中的许多条款“深恶痛绝”,所以宇文温对这位年逾六旬的徐博士不陌生。

    现在,徐文远不仅多次上书劝谏,还在报纸上发表署名文章,以《民律出忠孝亡》为标题,大力抨击《民律》的种种“问题”,言之凿凿,必然会极大影响舆论。

    宇文温知道这篇文章肯定会被“卫道士”们奉为圭臬,以此为武器,向《明德律》发动新一轮“进攻”。

    但是,徐文远在报纸发表文章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妥,因为朝廷是许可学者们在报刊上发表见解的。

    理越辨越明,道越论越清,宇文温不害怕正大光明的辩论,相反,要让激烈的辩论来拨动天下读书人的心弦。

    徐文远以家国同构为武器,那么宇文温的“爪牙们”先前所用的“天子之民”就有些不合适,面对对方的强劲攻势,必须采取别的策略来应对。

    宇文温这次“搞事”,不是要全盘否定封建王朝的伦理纲常,所以,他不会挑战“家国同构”的合理性,而是要根据时代的需要,对其及进行“微调”。

    徐文远是经学大师,学生众多,“战斗力”非比寻常,宇文温却不怕,因为他手上有两张王牌。

    那就是学霸中的学霸,刘炫和刘焯。

    但是,王牌是最后关头才拿出来的,宇文温仔细琢磨了徐文远的文章,觉得还不需要出动王牌,自己想办法就行。

    仿佛有贞洁烈妇在反抗,狠狠踢了登徒子一脚,但对宇文温而言,这一脚踢在身上虽然很疼,但让他更加兴奋了。

第六百三十五章 背影() 
国子监,下课的钟声回荡在校园里,某教室内,结束讲课的博士徐文远却没急着离开,面对围上来的学生们,耐心回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徐文远精通左传,该书共三十五卷,是儒家经典之一,且为十三经中篇幅最长的著作,学生们学习左传,自然会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这个时候就需要为人师者答疑解惑。

    徐文远治学,最反感照本宣科,他觉得为人师者,应该把经典中各卷文章的要点归纳出来,将精华教授给学生,而不是让学生们听得云里雾里,不得要领。

    他认为,能提出问题的学生,只要问题不是太肤浅,那么肯定是学生认真思考后才发现的问题,这种时候,只要教师一点拨,对方就会恍然大悟,然后学问就会上一个层次。

    课间休息时间二十分钟,徐文远直到快要上课了才结束答疑,收拾书本离开教室。

    走在走廊下,他看着屋檐外宛若柳絮般的雪花纷纷扬扬,看着沿途许多匆忙赶回教室上课的学生,听着响起的上课钟声,情绪被这充满活力的校园所感染。

    原本有些萧瑟的背影,在校园里变得高大起来。

    太平时节真好,不需要担心兵荒马乱,不需要担心天灾**,只要有心,就可以好好求学,不像当年。。。

    也许是年纪大了的缘故,徐文远经常想起往事,想起亲朋故旧,然后心中泛起淡淡的伤感,开始对往事唏嘘不已。

    他少时家境贫寒,兄长开了个书肆卖书以维持生计,他在帮忙的时候抽空看书,看着看着就开始自学。

    有不懂的地方就记下来,然后趁着有大儒公开授课,便混入听众之中,想办法向大儒请教。

    就这么过了许多年,他的学问越来越渊博,即便后来成为经学大家,但因为自己求学的经历,从来不会将提问的学生拒之门外。

    现在,天下太平,朝廷大兴学政,学子的求学条件和当年比可是天壤之别,朝廷又兴科举,以考试选拔人才,天下学子寒窗苦读,为了功名而努力着。

    时代真的变了。

    但是,家国同构、忠孝一体,是不应该变的。

    徐文远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助理已经开好“暖气”,所以房间里温暖如春,他坐在高脚坐具椅子上,将书本放好,接过助理拿来的报纸,认真看起来。

    国子监为每一位博士和助教都订了报纸,这是今日的早报,送报人一大早就把报纸送到国子监,徐文远到国子监准备上课时,这报纸就放在办公桌上。

    但是他觉得上课最重要,不想分心,所以直到下课回到办公室,才看起这份早已送到的早报。

    前不久,他在报纸上发表署名文章,以民律出,忠孝亡为题,针对朝廷如今正在修订的明德律分篇民律,发表自己的反对意见。

    他认为家(家族)是国的基础,同居共财才是维系家(家族)的正确做法,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是错的,是不孝。

    对祖父母、父母不孝的人,不会对君王忠诚。

    朝廷若不把民律中一些错误的条款删除,就这么推行于世,过于强调“法”而轻视“礼”,必然导致家(家族)瓦解,忠孝也就成了无根之木,随着家的瓦解而烟消云散。

    这就是徐文远的观点,一经发表引来各方热议,许多有识之士随后撰文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声援他的主张。

    而那些拥护民律原稿的人们,这段时间以来仿佛哑巴了一样,连个像样的反驳文章都没有。

    当然没有反驳文章,因为徐文远知道自己的论点根本就没人敢正面反驳,“家国同构”可是决不允许任何挑战的信条,谁要驳倒他的论点,就得先把“家国同构”给否定。

    然而,谁敢?

    哪怕是刘光伯(刘炫)、刘士元(刘焯)都不敢。

    他喝了一杯茶,继续翻看报纸,看看今日有没有反驳文章,看着看着,目光一凝。

    报纸的一版,刊载了一篇文章,文章的标题是背影。

    作者未署名,用第一人称“我”,写了这篇文章,而文章的内容,说的是父子关系。

    “我”出生在光州,是一名“铁路工程师”,常年奔波于光黄铁路沿线,解决各种技术问题,当然,光黄线现在延长了许多,所以我和同僚们一起忙着修铁路。

    我和父亲的关系不是很好,确切的说是和继母的关系很差,所以“别籍异财”,自己和妻儿在外生活,每月将一半的工资汇给父亲,算是尽孝道。

    反正我能不回家就不回家,原因还有一个。

    曾今,我很有希望科举中选,但因为母亲去世后,家中生变,父亲续弦后又生了几个儿子,囊中羞涩,所以我被迫中断学业,读技校,务工挣钱养家。

    前途没了,我心中有怨气,所以能不回家就不回家,甚至不告而娶,父亲对此很生气,却未如继母撺掇的那般,到官府告我淫奔。

    前不久,祖母去世,我回家奔丧,在家住了几日,继母依旧冷冰冰的,我和弟弟们也没什么话说,至于父亲,依旧唠叨得让人心烦。

    因为朝廷要修铁路,我不能离开工作岗位太久,所以假期有限,不可能如在家务农的堂弟那样,为祖母服满丧期,于是等祖母下葬后,我便要离开。

    那日,父亲送我到车站,上了车找到座位,放好行李,我和父亲说了一会话,便和父亲道别。

    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车上坐着,不要走动。”

    我看向车外,发现对面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小贩等着顾客,若要走到那边月台,必须穿过铁道,还得跳下去又爬上去。

    父亲年纪大了,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他不肯,让我坐好,看好行李,我拗不过,只好让他去。

    我看见他步履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看上去还不太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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