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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到哈佛-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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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漏下去,流到地上,如湍急的溪流一样滚动着离你而去,在肮脏的砖块上积聚成污水。所有你最好的主意,还没有固定好,就漂浮而去,加入到从别人的热咖啡中形成的溪流中去了。你是谁是坚固的,你试着把它挂在空中。你可以看到自己在面前坠落下来。你无家可归。你是家,又不是。

  可是在高中时我就那样坐着,被我的财产包围着(肮脏的绿色垃圾袋,里面的东西倒空了,倒在房间中央)。如今我有了齐整的意识——白杯子整齐地排成一排挂着——小时候对那我曾经经常想像着。这房间里的每样东西——一直到空气粒子——都属于我。我可以关上门,安全地拥有全部,或者打开门,让人们进来体会它——那种我的感觉——或者把它留下来,全部地,整齐地,以后再回来,发现它仍在那里。

  我准备好了要把房间理得很有条理。第一步,我拿出自己的工具箱。里面装着胶水、胶带、几十片双面粘纸、鱼线等,都是用来创造的工具。

  蜡纸贴纸——还有什么可比这些小小的五彩缤纷的蜡纸贴纸更完美的呢?花一块钱我可以从任何商店买到。人人都可以去拥有。艺术家们很尊重、崇敬这种独特的媒介,用它进行展示。孩子们从他们第一次开心地乱画乱写就知道如何“排在队列里”可选择不那样做,用一种复杂的视觉语言在贴纸上画他们自己的画。油画笔、炭棒、除水彩外的多数画家的工具都很贵,只有一些有特权的成人画家才用得起。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到的。但蜡纸贴纸是任何人都可以创作的自动艺术。它们装在一只多彩的盒子里,你可以把它们带到任何地方。蜡笔令我——而且现在仍然让我——因为这些原因而感到开心。一个房间,如果里面没有一盒蜡笔,就不是我自己的。 

  把我的房间整理好的下一步是要“拆”那一堆东西,安排它,创造形式,通过组织和装饰房间把我自己释放进去。我从把书按照作者姓名字母顺序排列、然后又按书名、再按学科、颜色、开本、年龄层然后按最喜欢到最不喜欢等的排列中得到了好几个小时的快乐。最后,我会把书整齐地放在庭院售卖得来的红色小书架上。我给自己图书馆的每部分贴上标签,把小的指示牌贴到红色木头架子上。那些书很漂亮。

  时不时的,我高中时的同屋马里恩会说:我们要刷墙壁了,你想要什么颜色?我会说,除了像薄荷牙膏那样的绿,什么都可以。可是我们从未去刷过墙。不过那没关系,因为我把墙壁都覆盖住了。我用蜡笔在白纸上写上圣经中的语录,梭罗等的话,用很大的字体写,然后把它们贴在墙上。冬天的阳光很短暂,但很明亮。没有树叶把太阳挡住。一旦我清理好了自己的房间,我喜欢躺在床上,看着纸窗帘的图案,以及那个很大的十字形影子,影子交叉在墙壁上黄色的太阳光照出来的正方形上。那十字是妈妈为了预防龙卷风而粘在窗户上的化装胶带。

  上大学期间的一个夏天,在另一个房间,我把圣诞节小灯串成大圈,把扭曲的绿色电线从天花板上交叉的金属梁上穿过来穿过去。那是个地下室房间,我觉得那些灯可能会让房间看上去更有生机。那些灯弯曲着,像冻住在空气中的萤火虫一样。在我睡眼惺忪之际,那些萤火虫活跃起来,用柔和流畅的舞动围着我的床飞扑过来。我是只蜘蛛,被我的网抓住的不仅仅是萤火虫,那电线上还有一只玩具娃娃的木脑袋。

  玩具娃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玩具娃娃的身体是用《电视指南》杂志做成的树。我的八岁朋友凯特琳几个月里做了几十个这样的娃娃(大学放假时我住在她家里,那时妈妈已经没有地方住了)。她把平常的《电视指南》折叠成圆形的随意站立的形状,像树或者铃铛一样的袍子。很快,我看到的每一处——茶几上、壁炉架上、厨房灶台上等——上面都出现了一棵棵《电视指南》杂志折叠成的树。我十九岁生日快到了,对收到的礼物我丝毫不感到惊奇。可是现在,玩具娃娃的杂志折成的身体没有了。只剩下她的木脑袋,那精细的螺旋形穿在我的电线上。

  那张小灯组成的网上还挂着一支发光钢笔。那是我朋友布莱恩送给我,让我挂在脖子上的,因为我老是把自己的钢笔弄丢。小灯网上还有其他东西:爱米莉送的喷水枪、阿莲娜画的一幅画以及在一次摔跤锦标赛上得的一块奖牌。

  就在我桌子上方的天花板上也挂着一只黑蜘蛛,那是用鸡蛋箱做的身体,管道清洁器做的腿。那是凯特琳的妹妹金博送给我的礼物。她做这个东西时五岁。

  噢 蜘蛛

  你如丝般地

  悬挂在

  我的空间里

  那蜘蛛绿色的小金属片眼睛问我:你是谁?你为何那么迫切地感到要住到仔细构筑的你自己的视觉展示中去?

  我回答:我无法住在一间四壁空空的房间里。在成长过程中,我曾经沉浸在收容所和不同公寓房墙壁的白色里,也在里面被淹没过。现在我在一间房间里,我要把它装扮成一件艺术品。我有一种难以抑制的、躁动不安的欲望,要把自己住的每一个处所变成我自己的天地。

  在成长过程中,我不断地向新的空间伸出触角。我那海绵一般的触角在不同环境、人、地方和经历的海洋中吮吸,使自己饱满。此刻我的触角伸进了这个房间,准备吸进更多的东西,但没有找到海洋。我只找到四堵干巴巴的墙壁。我朝内心深处去找——忙乱而又仔细警惕地把触角伸到内心,仔细地把那些装饰品放到心灵的墙壁上。我装饰,美化,创造,安排。我的感知从一堵墙反弹到另一堵墙。我可以开始把自己绞干而不失去内心的海洋,把自己变成无法丈量的山水风景。我不会把自己绞干成一条干涸的河床,一条变成一股湍流冲刷过去、超越我自己的河床。我可以开始说话,仔细地斟酌言辞。我知道自己拥有这个密封隔水、密封言辞形象的箱子,在箱子里可以安排自我。

  一个封闭空间的感觉——一只有盖子的箱子——是实实在在地让人感到满足的。伸出手去触摸一堵墙壁可以打开内心的各种可能。

  在大学同一个地下室房间里,在春假回家期间,我开始了另一个计划。我用安全别针在胖乎乎的蜡笔上戳一个个洞,用鱼线把它们串起来,然后在天花板的梁柱上打结系住。我喜欢把东西绑起来挂在房间的天花板上这个具体的行为。我抽紧电线,猛地拉一下结让它系结实,这个时候,我会想像,从现在起的几年里,要是任何人到这里来发掘我,把我从这个房间里弄走,他们会有很多麻烦的。为了试图移走我的蜘蛛博物馆,他们会发现我的蜘蛛网不是那么容易可以扫下来的。我在这房间里加上了另一串自己。我系得越多,要把我移走就越困难。

  在把蜡笔串成一个彩虹的样子系上去后,我仰天躺下。那些小灯和那些东西以及它们唤起的回忆令我昏昏欲睡。我已经用黑色皱纹纸把整个的石灰绿色的1970年代假木镶板盖住了,并将剪出的红色的心形和钻石形金属纸贴在黑纸上。

  在这个我编织的地下室箱子里,那些用皱纹纸做墙纸的墙壁纺成了丰富的黑色回忆。我居住在那空旷的空间里。我跳进了自己害怕的虚空里,成为了真实。我纺进了自己第一个封闭空间的黑暗中,那是妈妈的子宫。

  在那里我被自相矛盾营养着。妈妈吸了根雪茄。随着那烟弯弯曲曲地进入妈妈体内,向我飘来,我品尝着那又臭又甜的味道。她给我读书,跟我说话,我听得见她的声音。捏紧的拳头朝外伸去,碰上了柔软的子宫壁。家,封闭、安全、可以抵达的尽头。

  我们高三英语老师教我们“A—非A两难写作法”。不论人们命名的什么、说的什么、展示的什么,都会引发其幻影般的对立面。要是我写有关美好的文章,意味着我没写到的是罪恶。我描写丑陋,同时也确立了美丽必须遵循的标准。没有家的经历的A创设出了一个更清晰的概念,一个跟它一起相对的困扰,引发出这样一些问题:什么是家?我怎样到家里去?我是否早就有家了?我为何在这里不能回到家?

  小时候,我着迷于画房子,有时候我会画有圆形门的家——每扇门的正中央都有一个把手,这是受J·R·图尔金的小说《穴居矮人》中的洞穴门的启发想出来的。矮人洞穴是在山边挖出来的家。

  我记得《穴居矮人》的第一页上的内容,我并非有意去背出来的。那一页我读了几十遍。我总是试图给任何愿意听的人大声读那本书——给我妈妈,给我的朋友们。

  地上的一个洞里居住着一名穴居矮人。那不是一个令人恶心、肮脏、湿漉漉的洞,并不是到处是蚯蚓的一段段身体,也没有散发出软泥的味道;也不是一个干燥、光秃秃的沙洞,里面什么可以坐的吃的都没有;那是一个穴居矮人的洞穴,那意味着很舒适。

  那洞有一扇滚圆的门,像一个舷窗,涂着绿色的油漆,在正中央有一个闪闪发亮的黄色铜把手。门推进去是一个管子似的厅,就像隧道一样:一个非常舒适的隧道,没有烟雾,墙壁上镶嵌着木板,地面铺着地砖和地毯,厅里还有擦得发亮的椅子。

  《穴居矮人》里的这些段落为什么一直印在我脑海里?因为它们是开头几段吗?或者因为它们让我感到很亲切,仿佛我想要到穴居矮人的洞里去?还是因为在说起所有家不为家内容后,它们用一个词概括了家的内涵:舒适。

  四年级时,我拥有的那些东西,我的“家”在清理售卖中都卖掉了。我们赚到的五十块钱是要被存到银行里,将来买自行车的。可是我们不得不把钱花了,因为我们别无所有。

  我八年级时,我们搬到了马萨诸塞州,我又一次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留在别处。我的书、玩具花娃娃、跑鞋都被放在一个箱子里留下,很安全。很快可以寄来。妈妈把它们寄放在一个朋友家。但是那位朋友搬到了很远的地方去了。她说会把我们的箱子寄放在我们都去做礼拜的那个教堂里。但是那些箱子被遗忘了,遗弃了,永远地锁在了一个教堂的地下室里和一个八年级学生的脑海里。也许它们在教堂的清理售卖中也被卖掉了。我那些心爱的书四散不见了。

  有很多年我相信会拿回我那些图尔金写的书,因此我拒绝到图书馆去借。看从图书馆借来的那些书跟看我自己的那些书是不一样的。而且那会再一次背叛我要找到这个孩提时代的自我、这个孩提时代的家的希望。

  上大四时,我和同屋阿莲娜在开学前一周搬进了宿舍。我有空闲时间,没有功课。我买了本新的《穴居矮人》,我终于放弃了。(我给那个教堂打了电话,查问我的箱子是否还在地下室里。它们已经不在了。)我把那本新的《穴居矮人》拿到复印室,把第一页复印了一遍又一遍,把那些字放大两百倍,放大四百倍,直到它们在白纸上变成了一个抽象的图案。

  在桌子上,我把每一张纸涂上浓浓的绿色,直到把闪亮的蜡笔用到只剩下一个细小的蜡笔头,上面包着的纸变得破破烂烂。我把二十张纸用胶带粘在一起,把这张大纸剪成一个圆。宿舍门有个发亮的铜把手,就跟比尔波的穴居洞门上的一样。我把纸用几十张双面贴纸粘到墙上。我真正的门把手在那个绿色圆圈的正中央突出来。

  我扭转把手,打开这扇穴居矮人洞的门,那里站着曾经是我的那个小孩子。在她身后是所有她丢失的东西:那一堆破损的图书,我曾在上面弄出皱折的书,被书页割破而留在上面的血痕,不至一次地掉进浴缸里。她站在那里,被她的玩具花娃娃、她的书、她的新跑鞋、她妈妈织的圣诞袜(上面还有圣诞老人,他的立体纱线鼻子看上去像根突出来的真的胡萝卜)包围着。

  我最后终于能够接受并放弃我的损失。我现在知道,这个女孩,这个我,不论什么时候需要她,她就在那儿,就在门后。不管怎样,我已经安全地拥有了她和她所有的箱子。 

  毕业典礼那天早晨我在撤空了一半的房间里醒来。我做的装饰物中的一半、同屋阿莲娜和我组织的舞会传单、我为班级设计的艺术计划书、从《哈佛深红》报上剪下来的幽默新闻,这些东西仍然还在墙上。可是我的大部分书都已经搬走了,书架空荡荡的,积满了灰尘。架子上只有黑色的毕业帽和毕业袍,依然装在塑料袋里。我穿上那件最好也是我最喜爱的印着彩虹花朵的裙子。裙子是十年级时买的,十一年级时我穿着它坐灰狗长途车横穿这个国家(在夜间很冷时裙子里穿着牛仔裤),我穿着它参加高中毕业典礼:我穿着它,依然感到漂亮舒适。裙子的颜色跟昏暗的黑色毕业袍形成鲜明对比。我打开毕业袍,抖掉上面的褶皱。把它搭在手臂上,抓过毕业帽和上面的缨穗,走下楼去,跟在等我的朋友凯瑟琳和阿曼达会合。凯瑟琳早就把毕业袍穿好了,阿曼达正在帮她把白衣领扣上。我们走进昏暗的餐厅,用传统的被称为香槟早餐的早饭。我们的几个朋友早已经喝得有点醉了。

  我指望着毕业典礼不是件什么大事,只不过是又一天罢了,在我终于可以呼吸并作为一名真正的成年人到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安顿下来之前要过的另一个忙乱的一天。

  在忙碌着打包等事中间,发生着很多的事情,让人无法思考毕业的真正意味是什么。我的同屋阿莲娜和我得要决定如何处理家具,如何给我们的那些花草找个快乐的去处。我们大二那年买了棵蜘蛛草,现在,从那一棵草,我们培植出了十几棵巨大的蜘蛛草,还有数不清的更小的草。在毕业典礼之外还有其他许许多多事情要想。毕业典礼只不过是另一次典礼,另一个手续,是个传统。

  毕业周是期终考试结束后一个开无数聚会、彼此互相道别的一周。大四学生和一些宿舍管理人员是惟一还留在校园里的人。那跟新生周一样——那时我们全班同学比其他学生早到一星期——不过是倒过来。我在一种平静的忙乱中度过了这一周,把自己的东西装进那几只带有轮子的塑料桶里。桶是乔安妮送给我的(她是个很实际的女人)毕业礼物,这样我就可以一点点、一桶桶地把东西搬出来,坐地铁搬回到昆西。我知道已经没有人可以开车帮我搬行李了。

  我每天推着那些塑料桶来到哈佛T形车站,每次都要经过斯戴西。她是个矮胖的流浪妇女,在过去几年里一直坐在马萨诸塞大道旁同一个地方。我在整条街上都能听见她那单调而愉悦的声音:“给几个零钱……给几个零钱,先生,太太……有零钱吗?给几个零钱……给几个零钱,先生……给几个零钱”——“噢!是你啊!”看到我她会这样说。两年前,当时我的手骨折了,绑着石膏(我和摔跤队员们玩力量球时受的伤),她会问:“你的手臂怎么样?”

  “好多了,谢谢。”我一边走过去,一边会说些我那天或生活里的琐碎小事。我从没给过她钱,只跟她说话。每天在我去训练或上课的路上都有几个游民讨零钱。要是我每个人都给钱的话肯定要破产,因此我很少给东西。有时候从商店出来时,我会为在门口给我开门的流浪汉买杯热巧克力或可口可乐。我觉得给钱是不妥的,因为我不敢确定他们会把钱花在有害的还是有用的东西上。我经常想,应该有更好的办法,一定有一个解决流浪问题的办法,不过我现在还无法(或者我太忙而不能)知道那个办法是什么。我想也许这个态度是虚伪的或者自私的,可是别的我不知道该做什么。

  在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我看见人们变化或者一成不变。读大一大二两年里,我到路瑟兰大学收容所去做志愿者,认识了一个很安静的韩国男子萨姆。他很年轻,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很文静,很有礼貌,在找工作。我不做那个收容所的志愿者后,在车库(在肯尼迪街和沃本山街街角处的一座大卖场)附近的凉亭见到了他。每天早晨他都在同一个地方。我向他笑一下,然后赶去工作或上课,我的背包里装满了书,手里紧紧握着一只咖啡杯。他朝我回笑着,有时会说早上好,因为他认出我来了。他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上了,看上去疲劳、寒冷,不过他总是在那个地方,站在那里,手里的帽子伸出来向人要钱。我上大学的最后一年,他在哈佛广场上不同的长凳子上睡觉过夜。他的头发现在变得灰白而卷曲了,皮肤很干,晒得过黑,眼角上有了皱纹。如今他的双眼变成了半开半合的缝了,几乎不再看我。有时候我故意转过头不看,不想让他因为我看到他处于这样的困境而感到羞愧。他挣扎着要保持清醒,而以前他的目光炯炯有神。他甚至在常睡的长凳对面的霍利欧克中心内站着就能睡着。他没法坐下来,因为哈佛的警察会赶他走。

  在大学期间,我认识了哈佛广场上的其他许多游民。他们是我的邻居:斯戴西、韦恩、萨姆、阿尔格、斯密迪,以及丹尼尔。斯密迪有只身上有黑点的白色长毛绒玩具豹子,他从不离身。每次看到丹尼尔,他总是给我准备好我的人体生理功能节律失调表。韦恩喜欢在收容所做早饭,经常生病进出医院。斯戴西每个星期一早晨都会看到我,然后说:“早上好,劳累的家伙。你今天早上好吗?”因为她记得星期五早上我曾经在外闲逛,因为前一天夜里到曼瑞(一个当地的俱乐部)跳舞而疲惫不堪。

  毕业典礼前一个星期,斯戴西看见我从人来人往的砖地人行道上走过来。我弯着腰,汗流浃背,拉着一只大桶。(我为什么不能轻松地做任何事情呢?)她见到我,中断了单调的讨零钱的声音说道:“你也要走了吗?”声音中带着一丝伤感。

  “不。”我愉快地说,“我只是到昆西去,地铁红线的另一头……你还会见到我的。”

  “昆西?”她问道。可我早就走过去了。

  我穿过人群,坐T形车站的电梯下去。那个开电梯的很急躁。他在对讲器里不满地问道:“你要干嘛?”因为我急匆匆地把所有的按钮都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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