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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好相公-第4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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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他平定叛军之后,可带着兵马班师回朝。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不附和规矩的。

    因为,作为刺史,要在地方任期三年,三年之后考核然后再做决断。

    秦天来金陵城当刺史,连半年都没有吧,这就要回去了?

    可李世民的命令,谁也违背不得,秦天在接到命令后,也不敢迟疑,把滁州和金陵城的事情安排了一下之后,他便带着兵马,班师回朝了。

    他们离开滁州城的时候,正是初春,春寒料峭。

    而等他们回到长安城的时候,连长安城都已经春风暖暖,春意盎然了。

    他们还没有进长安城,便看到很多书生啊,世家小姐什么的,成群结队的在城外踏青。

    一些文人聚集在一起吟诗作赋,好不快意。

    以前的秦天,也是享受过踏青的乐趣的,只是最近几年,随着官职越来越大,他身上的责任也越来越大,连春游踏青这么简单的事情,他都没有时间去做了。

    今天自然也是不能。

    队伍进了长安城后,秦天便和秦怀玉、程处默他们进了皇宫。

    此时皇宫大殿,群臣都在,程咬金和尉迟恭他们看到秦天等人后,顿时都兴奋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他们这几个人也算是平定叛军,得胜归来的,这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作为他们的长辈,程咬金这些人是真的觉得脸上有光。

    如今,当初他们一起争夺天下的人,都已经慢慢老去了,现在比的,就是自己的下一代。

    而纵观整个大唐,下一代中最有出息的,也就他们的几个儿子了。

    当然,这是在武上来说,如果说文的话,还是要属长孙无忌、杜如晦、房玄龄他们的后代的。

    但这已经很值得他们兴奋了。

    “拜见圣上。”

    秦天等人上来之后行礼,李世民点了点头,道:“好了,免礼吧,你们平定叛军,为我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啊,朕要好好赏你们……”

    这样说着,李世民把程处默、秦怀玉等人的赏赐给说了一下,他们的赏赐不少,有物质赏赐,也有官爵的提升。

    这样说完,李世民才把重点放在秦天身上。

    “能够消灭叛军,秦爱卿可以说是居功至伟的,而且你还为我大唐发明了火药,让我大唐的实力一跃提升了好几倍,这样的功劳,堪比击败其他国家的功劳啊,朕要给你升爵,给你升到开国郡公。”

    大唐刚开国,有爵位的人很多,但这些人要么是有开国之功的,要么是有从龙之功的,要么是为大唐开疆扩土做出了巨大贡献的。

    这些人得到爵位都是正常的,毕竟立下了功劳,若不封爵,人心不平,以后也就没人为大唐做事了。

    可像秦天这样,因为发明了火药就升爵的,绝对是十分的少见。

    可秦天虽然是因为火药升爵,但大家又都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因为他们都知道火药对他们大唐所带来的影响是什么。

    而且,秦天名声很大,又破了叛军,按理说就算升爵,也说得过去吧?

    所以不管因为什么升爵,大家都觉得可以接受。

    秦天这里,倒也没有推辞,立马便谢主隆恩了。

    这样谢主隆恩后,秦天才把他从淮南之地弄到的那些钱财给汇报了一下,当秦天把数目说出来的时候,很多官员都震惊了。

    因为金陵城恶霸多,秦天弄了一些钱财,淮南王手里又弄了一些,这些钱财加起来,差不多是大唐一年的税收总和了。

    这么多钱,足以让大唐一下子富裕很多。

    李世民听到有这么多钱,也是欣喜不已,觉得给秦天升爵是完全值得的。

    一个秦天,为他大唐带来的各种福利和好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朝会就这样结束了,结束之后,程咬金等人本来是想拉秦天去喝酒的,毕竟半年没见,他们都挺想念秦天的,当然,他们也都想打听一下火药的事情。

    不过,刚退朝,秦天就被李世民叫到了御书房,程咬金等人无奈,只能先行离去。

    来到御书房,李世民已经在等着了。

    “圣上,不知道宣臣前来,所为何事?”

    李世民道:“秦爱卿啊,你弄的那个火药,很不错,朕已经在长安城开设了火器局,用来研制一些火器,不过到目前为止,他们也才不过稍微改良了一下你的那个什么震天响,这实在让朕很不满意,所以朕想把火器局的事情交给你来办,你意下如何啊?”

    听到这个,秦天的心微微一沉,看似是委以重任,其实只怕是在试探自己,毕竟如今整个大唐,知道火药秘方的就他和李世民,如此,李世民不防着他一点,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想到这些,秦天连忙说道:“圣上,这火药的发现,也是臣在金陵城的时候,从一个炼丹的道士那里发现的,那道士无意中练出了火药,发生了爆炸,把整个人都给炸死了,臣去调查这件案子,发现了这个东西,一开始倒也没怎么在意,后来叛军攻城厉害,臣想起了那次爆炸,就试着弄了一下,没想到真的弄出了火药,所以,这火药虽是微臣弄出来的,但研制火器,微臣还真不在行,恐怕会辜负圣上所托啊。”

    秦天解释了一下,李世民见此,多少满意了一点,火器局是他大唐目前最为神秘的部门,岂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的,他真的只是想看看秦天对这东西了解多少,又有没有那个心思。

    如今看来,秦天并没有。

    不过,想让他放弃对秦天的猜忌,只凭秦天这番话还是不行的。

    “秦爱卿啊,这火药既然是个道士炼丹炼出来的,那其他道士只怕也有可能给弄出来,这样的话,火药反而会泄露出去,如此,我大唐火药泛滥,恐怕将不再安宁了,对于此,你可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啊?”

    李世民算是顺着秦天的话往上爬的,而且给秦天找了一个很困难的问题。

    (本章完)

第1370章 纸鸢() 
    李世民的问题,也正是程咬金他们之前担心的问题。

    秦天发明出了火药这种东西,那么李世民对秦天肯定是有所忌惮的,如果秦天不能想到一些可以让李世民安心的办法,那他秦天此后,只怕都不会得到重用。

    李世民询问,秦天倒是很随意的笑了笑,道:“圣上,想防止火药泛滥,也简单啊,这火药需要的材质很多,朝廷控制一两样,不允许私下买卖,那不就行了,如此其他人买不到材料,也就弄不出火药来了。”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办法,秦天这么说出来后,李世民的心头猛然一动,颇有一点醍醐灌顶的感觉。

    紧接着,又是不由得苦笑。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办法,自己以前就没有想到呢?

    大唐很多东西,都是由朝廷控制的,比如说食盐等等,那么一些材料由朝廷控制,也是一样的吧?

    秦天这么简单的一个办法,便解决了李世民的大问题,也让李世民对秦天一下子松懈下来,再无那种紧张的忌惮之心。

    “秦爱卿这个办法不错,好,朕很快就会吩咐下去的,严谨一些材质的买卖,只能由朝廷采购。”

    这样说完火药的事情后,李世民松了一口气,随即才对秦天又授予官职。

    “尚书省的事情,还是由你负责吧。”

    这意思已经很简单明了了,秦天仍旧任尚书令一职。

    不过,李世民开口后,秦天却是犹豫了一下,道:“圣上,臣许久未曾掌管尚书令,对尚书省的事情已然生疏,而且臣离家日久,想要休息一段时间,这尚书令圣上还是另请高明吧。”

    正被李世民怀疑忌惮呢,秦天现在那敢任这个尚书令的官职,再者,他也的确想休息几天,跟自己的家人享受一下齐人之乐。

    如果可以,他也想试探一下九公主的意思,是不是允许自己再娶个夫人回来。

    到底跟沈碧君发生了那样的事情,秦天还是想给人家一个名分的。

    秦天这么说完,李世民摆了摆手,道:“最多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你就给朕去尚书省做事,不得有误。”

    这话不容人拒绝,秦天面露苦笑,可也一点办法没有,只能点头应下。

    这样说完之后,秦天才终于离开皇宫,向府上赶去。

    秦府这里,唐蓉他们是已经知道了秦天回来的消息的,所以他们早早就已经在等待了。

    而最是兴奋的,却是要属秦天的儿子秦无忧了。

    秦天刚出现,已经会跑的秦无忧便挥动着小手跑了来。

    “爹爹……”

    小孩子见到父亲,兴奋不已,完全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害怕,秦天见了儿子,也是高兴,忍不住在他脸上亲了好几下。

    然后,像变魔法一样的,给秦无忧拿出了几个小玩意。

    小孩子嘛,肯定是要哄的,自己几个月不在家,更要弄一些东西来让他开心了。

    看到那几个小玩意,秦无忧立马就又兴奋起来了。

    “爹爹,我要玩纸鸢,爹爹给我做个纸鸢。”

    风筝这种东西,小孩子是很喜欢玩的,秦天笑了笑:“好,明天爹爹就带着你去城外放纸鸢好不好?”

    “好,好。”

    秦无忧粘着秦天不肯撒手,唐蓉和卢花娘他们在旁边,虽然有些迫不得已的想跟秦天亲热一下,也是不能,只能暂时忍耐。

    秦天见儿子如此,也只能压制一下自己的浴火了。

    这样陪秦无忧玩了许久,知道黄昏来临的时候,秦天这才终于得空。

    而他得空之后,便连忙去了唐蓉的房间,这个时候,卢花娘也是在的。

    “两位夫人,可是在等夫君到来?”

    两个人的确有等秦天的意思,不过她们又都不肯承认。

    “谁等你了,我们姐妹在聊天而已。”

    “就是,你还是跟无忧玩去吧,今天晚上最好也陪他睡。”

    两个人的话里还带着一股子酸味,秦天却是假装听不出来,直接就扑了过去。

    “两位夫人说的可是真心话?”

    说着,秦天就有点不老实了,唐蓉和卢花娘两人撇了撇嘴,但还是很快顺从了下来。

    这种大被同眠的感觉,别样刺激。

    这一夜,秦天几乎没有怎么休息,小别胜新欢,那种感觉真的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

    一夜无话,次日一早,秦天虽然很困,但还是早早的里来了。

    如今正是春风暖的时候,昨天答应了秦无忧要去放风筝的,那他肯定得做一些风筝出来才行的。

    这样,忙碌了一个上午后,秦天终于做了好几个不同型号的风筝出来。

    有的风筝比较小一点,放起来后,就是秦无忧这样的小孩子,也能拉着玩一下。

    有的纸鸢相对来说就大一些了,如同整个桌面一样,这样的纸鸢放起来困难,就是放起来后,也得有大力气的人才能够拉动。

    纸鸢做好,吃过午饭后,秦天和秦无忧以及九公主、唐蓉他们,这才结伴而行,出了长安城。

    午后的阳光静谧,出城的道路上,一些百姓也都三五成群的往外面走着,这个时候大家都没有什么事,城外的风景正是秀丽,大家自然都是想要好好玩耍一下的。

    赶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的路后,他们来到了长安城外一个很大的场地,这个场地有土丘,有溪流,也有已经翠绿的柳树和青草。

    他们来的时候,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在玩了。

    放眼望去,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人在饮酒品尝美食,有人在推着一个小车叫卖零食,也有聚集在一起吟诗作赋的,也有一群女子嬉笑闲聊,也有人放纸鸢。

    这里的一切是那样的安详而美好,让人对生活忍不住就生出了一些希冀来。

    可能是许久没有踏青过了,秦天来到这里之后,刚下马车,就被眼前的一幕幕给吸引住了,他突然觉得,就算自己不玩,就这样看别人玩,都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

    而就在秦天这样发呆的时候,秦无忧突然拉住了他的衣角:“爹爹,爹爹,放风筝,放风筝……”

    (本章完)

第1371章 吟诗() 
    放风筝是秦无忧的执念。

    至少他不会想要去欣赏这里的风景,他来这里就是为了放风筝的。

    很快,他的那支很小很小的风筝被秦天给放了起来。

    小小的风筝是一支蜻蜓摸样,在天空中飘着的时候,显得很是活灵活现。

    秦无忧兴奋的拉着风筝的线跑着,在那一刻,反倒不怎么在意自己的爹爹了。

    九公主他们在这里闲聊玩耍,他们看着秦无忧的摸样,都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唐蓉和卢花娘两个人到现在都还没有怀孕,她们也很想要一个孩子,不过跟秦无忧相处了这么久,他们对于秦无忧也是喜欢的。

    一众人在这里玩着,好不畅快。

    秦无忧玩了许久,黄昏来临前,他终于累了。

    被九公主抱着哄了一会后,他便睡着了,九公主抱着他去车里休息,秦天等人再玩一会,差不多也要回去了。

    这个时候,一群书生突然围了上来。

    领头的男子,望着秦天浅笑,道:“秦兄,你也在这里?”

    秦天有点意外,看了一眼后,才发现这个人是谁。

    “长孙公子也在?”

    这个人,赫然就是长孙无忌的长子长孙温,他的年纪跟程处默的年纪差不多,不过他平日里都是跟一些文人打交道,跟秦天的关系相对来说比较淡薄。

    不过,长孙无忌一直都有让他多与秦天和程处默等人接触交流,不过,这长孙温性格孤傲,很是不屑程处默这些粗鄙之人。

    相比较下,对于秦天,他倒更为有好感一点。

    今天,他带着几个朋友来踏青,顺便也切磋一下诗词,不曾想在这里遇到了秦天。

    两个人打了个招呼,这个时候,一名青衣男子微微抬眸看了看秦天,道:“听闻秦大人才学一流,是我大唐公认的第一才子,不知秦大哥可否吟诗一首,让我等开开眼界啊?”

    这青衣男子话里说的虽然好听,但他整个人的表情,都好像很不信秦天有这般才情,而且他好像也觉得自己十分的厉害,根本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秦天见此人如此,心里多少是有点不喜欢的,孤傲的人他见的多了,可敢在他面前孤傲的,还真是有点少见。

    “不知你是何人?”

    青衣男子撇了撇嘴,道:“在下花青衣,是来京城赶考的书生。”

    秦天刚回长安城,并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所以听到这个名字后,反应有点平淡,就好像这就只是一个人名而已。

    而他的这个反应落在花青衣的眼里,就有点轻视花青衣的意思,这让花青衣有点不爽。

    因为,如今长安城的文坛,要论后起之秀,花青衣首当其冲,在秦天回到长安城之前,花青衣的名声已经在整个长安城传开了。

    很多人,多多少少都是要给他一点面子的,可是秦天,却好像完全没把他当回事。

    不由得,花青衣脸色微变,道:“秦大人才情不俗,可否吟诗一首?”

    他是非得看看秦天才情的,而这个时候,长孙温也连忙跟着附和:“秦兄,我们好不容易相遇,你写一首诗出来,让我等观摩一下如何?实不相瞒,这花兄才情也是不错,你们两人,兴许棋逢对手呢。”

    长孙温这么一说,秦天才终于明白过来,他说这个花青衣怎么眼高于顶,原来是自视有才情,没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啊。

    想着,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以为有一点才情,就可以对其他人不屑一顾吗?

    他应该教训一下这个花青衣才行。

    想了想,秦天环顾了一下,见一些孩童正在放纸鸢,他随即笑道:“如此的话,那我就随便写一首吧。”

    说着,秦天随即吟道: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秦天这么一首诗吟完之后,其他人顿时震惊不已。

    “好诗,实在是好诗啊,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些词语,但却把春景写了个淋漓尽致啊。”

    “没错,整首诗十分的应景,听完之后,就仿佛能够让人联想到那种热闹的场面。”

    “秦大人果然好才情,您的诗已经返璞归真了,简简单单,便是一首好诗啊。”

    “…………”

    众人吹捧不已,因为他们在听到这首诗后,便都觉得这是一首好诗。

    一首诗,有时候不一定非得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需要让人惊艳的诗句来点缀,有时候,就只是简简单单的叙述,便可见其功底和风韵。

    秦天的这首诗,便是如此。

    他这么吟完后,连花青衣都震惊不已,一来,这首诗不错,二来,这首诗写的很快,只有才思敏捷之人,才有这个实力。

    “秦大人果然厉害,名不虚传,我花青衣服了。”

    花青衣孤傲,很少服人,但若是真有人比他厉害,那他也还是会毫不吝啬自己的溢美之词的。

    秦天见花青衣如此,倒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一个人孤傲是有点不好,但只要不是死要面子的孤傲,就还有救,至少,花青衣孤傲的摸样令人生厌,但他称赞自己诗词的时候,还是让人很舒服的。

    特别的舒服。

    几个人又闲聊了几句,秦天却是觉得自己差不多该回去了。

    不过,就在他刚要开口提出告辞的时候,不远处突然飞奔来一匹快马,快马上的男子面露怒色,手中更是拿着一柄大刀。

    男子的出现,让众人顿时有点慌乱,一时间都傻在了那里。

    而那匹快马,则直接向花青衣冲来。

    “花青衣,拿命来。”

    男子一声大喝,挥刀就向花青衣砍来。

    这一幕发生的很快,快的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眼看那一刀就要砍中花青衣,就在这个时候,秦天突然出手,将花青衣给推开了。

    紧接着只见他飞身一跃,将马背上的男子给拉扯了下来,直接跌在了地上。

    快马并没有收势,直接冲了出去,被秦天拉扯下来的男子跌在地上后,顿时疼的嗷嗷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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