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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习惯,或进、一步,法定的约束,甚至信条的约束,
组织起来,有少数人(可以少到一个)命,多数人受命,由史方面看是源远流长,历来如此。由理方面看就会碰到好坏问题。或者由正面说,命和受命,有目的,与目的合是好,违是坏;能取得好的做法是对的,反之是错的。目的是什么?说法可以不同,总而言之,都是常人的常识需求:组织范围之内的人都活得如意,至少是可忍。怎么样就如意,就可忍?具体谁说,无妨从比较方面领会,如饮食,有饭吃比没饭吃好,吃顺口的比吃不顺口的好;男女,合比离好:有了身家,安全比不安全好;想到未来,有盼头比没盼头好;等等都是。这显然,或者说读史、历事之后会发现,并不容易。不容易,表现干实际是措施与目的不能协调。这背离现象可以轻微,可以严重。轻微,可忍、严重,难忍,总起来就成为大大小小的政治性问题。古今中外讲治国,想解决的就是这类问题。
问题有总的,有零散的。如怎么样就能保证政治措施必合理,必有好的效果,是急的。 如怎么样就能保证农田不怕水旱,商业供应通畅,中等教育普及,等等,是零散的。零散的是目,总的是纲。纲举目张,所以谈治国大计都是着重谈总的,而且常是一言以蔽之,古名为什么学说,今名为什么主义。
一种重要的学说,用儒家的名称,是“王道”。办法是君王行仁政,或说以仁义治天下;所求是养生丧死无憾。无憾就是活得如意。这主意是在实况制约之下想出来的。实况是政权在君王手里,形势是君王可以英雄造时势,所以设想,“如果”君王乐于行王道,小民就可以福从天上来,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
这想法,如果把时代的色彩化淡一些,就可以称为“贤人政治”。因为掌政者是贤人,所以一,就会接受孟子的关于王道的深一层的理:“民为贵,社傻次之,君为轻。”二,就会有“仁者爱人”的善心,愿意行仁政。三,就必是聪明睿智,知道怎样做就可以使人民养生丧死无憾。总之,贤人在上,小民就可以“虚其心,实其腹”,击壤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乐生歌了。
问题来自贤人之前有个“如果”。如果非必然,也就是有非贤人的可能性,怎么办?孔孟的办法是规劝加利诱。“先之,劳之”; “无倦”,“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是规劝;“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 “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是利诱。这办法有两面性:由理想方面说是贵德主义,正大;由实行方面说是磕头主义,无力。无力即没有保障,苦口婆心由你,采纳不采纳由他;事实是采纳的时候很少,最后只好慨叹“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然后是“归与”。这就是孔孟的磕头主义的下场,也表现了贤人政治的理想的脆弱。
与孔孟的理想主义者相比,九流的有些学派务实,不是士志于道,而是士志于利。如纵横家(其实只是策士之徒,不配称为家),苏秦、张仪之流.是靠巧言令色换相印,所求是君王得大利,自己分些小利,不再问仁不仁,义不义。兵家,孙武、吴起之流自然更是这样,为君主卖气力,所求是攻城略地。法家,韩非、李斯之流,本领加大而品德下降,因为渗入更深,手法更辣,而且有成大套的理论。战国时期,法家的驰骋地在西方的虎狼之秦,其结果(自然还有其他条件)就成为东方六国的覆灭,秦的统一。君王高升为皇帝,称为至尊或圣上,名义是贤人政治的胜利,因为拿到政权的都是圣贤;实际却是贤人政治的更没有保障,因为政权谁属,不是取决于贤不贤,而是取决于能不能“马上得之”,或是不是后妃所生,而且不再有孔孟那样的理想主义者想到应该规劝和利诱。
当然,常人的常识需求,活得如意或可忍,不会因君权的膨胀而有所改变。希望与实际的距离加大了,怎样弥补?一种办法是拾遗。朝中设有谏官,是专职;理论七或理想中,非专职的官,甚至小民,也可以进言。但这都是理想,实际如何呢?可以想到的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进言不进言由你,采纳不采纳由他。其结果,这味药的功效就成为,依逻辑是百分之五十,依常情也许就降到不足百分之十了,因为权与个人迷信总是相伴消长的,听到不同意见,三思之后才拒绝接受,旧史新史中都是罕见的。第二种情况就更糟,是大量的史实证明,进言,措辞的通行格调是,如此则不利于国,如彼则利于国。我们都知道,所谓国,与君总是难解难分的,无论话说得如何冠冕,骨子里则仍是法家那一套,一切为了君王的利益。于是就产生第三种情况,绝大多数人也不忘自己的利益,为了青云直上,避祸,就少说话,多磕头。总之,为小民着想,靠拾遗这张画饼,充饥的希望是微乎其微的。拾遗是温和的路,走不通,也可能挤上另一条路,或说第二种弥补的办法,铤而走险,通俗的说法是造反。这办法也有两面性,可意的一面是,不管成功与否,都可以解心头之恨。不如意的一面是,除了一时混乱,天塌砸众人之外,幸而成功,宝座上易主,不很久就会恢复原状,因为人生而有欲,总不免易地则皆然。那么,历史上总是造反时少,相安时多,是怎么回事呢?因为还有第三种弥补的办法,是命者与受命者都要活。命者要的是最高级的活,钟鸣鼎食,后宫三千,等等,都要从小民的血汗那里来,如果小民不能活.来源也就无着落,所以,为了维持最高级的活.就不能不给小民留点活路。受命者呢,也未尝不想高,但高不成,只好低就,安于只要还能活,就知足常乐,至少是忍为高。就这样,我们的历史,与王道或贤人政治的理想并行,就可以前四、十七、廿一、廿四、廿五,以至更多地写下去。
自然,时移,世不能不异,贤人政治也不能不变。变的情况是,由孟子口说的“民为贵,社傻次之,君为轻”,逐渐却并不慢地变为实际的“君为贵,社傻次之,民为轻”。这原因是,王道的理想与君权无限的实际战,没有两三个回合,理想就几乎全军覆没。胜利一方的所得是,权的无限膨胀,位的无限提高。还可以由浅而深,加细说之。浅是插手到人和物,即常说的生杀予夺。这类活动,至晚由秦始皇开始,可谓五花八门。要什么有什么,想杀谁就杀谁且不说,活着可以焚书坑儒,死后还浪费民脂民膏,大造其兵马俑。其后两千多年,形形色色,无数的准秦始皇干了无尽的坏事,直到清朝末年那位胡涂阴险的那拉氏老太太,还可以一点头就杀了六君子,利用义和团,丧钱辱国,死后还安葬东陵,带走很多珍宝。中等的是插手到法。各朝代都有法,是约束小民的,君可以不守;更进一步,他的金口玉言就是法,并可以改变法。探的是插手到德,这就是旧时代视为天经地义的君为臣纲。臣,说全了是臣民,所以君为臣纲的含义是,君可以为所欲为,小民则“应该”俯首听命。“应该”不同于“只能”,以受君的迫害为例,无力抗,只能受,是身受而心未死;认为应该受,不想抗,是身受而心已死,语云,哀莫大于心死,如君辱臣死,君赐死而跪拜谢恩,混蛋坏蛋而仍须奉为圣明,备受迫害而仍须歌颂,等等信条,都是哀莫大于心死。可是都自以为心明眼亮,因为尊君已经成为德,道德律是康德感到越想越敬畏的,谁抗得了呢?权无限的后果就是如此可怕,
这可怕的后果,也许非王道论者的始料所及,因为不能后知五百年。如果能够后生几个五百年,人人都会看到兼悟到,不在君权无限方面多考虑,而只想用磕头的办法解决问题,结果必是,命者为所欲为,受命者高呼万岁而已。
一八 常情
如上面所说,孔孟推祟王道,即贤人政治,是不得已,因为他们想不到,不用王、诸侯、大夫、士庶的形式,还可以组成社会,人们也能活。人,在闭关自守的时代,跳到时风和传统之外,以某种理为根据,另想出一套生活方式,是很难的。儒家有社会方面的理想,理想的背后当然也有理,但这理是在承认实际情况的前提之下树立起来的,它的道路就必致窄得可怜。这是因为理想扭不过实际。实际是一,近看,君王行仁政就可以垂衣裳而天下治只是幻想,实际并没有这么回事;二,远看,君王登上宝座,就会有各种形色的人.用各种方式,说,喊,写,印,歌颂他是圣贤,而这圣贤,在一片歌颂声的掩护之下,就更可以为所欲为。这样,贤人政治的理想,进一步就反而帮了专制君王的忙,因为它不反对,并积极主张,“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
难道就没有贤人吗,或圣贤吗?这个问题很复杂。圣,理想成分更多,且放过不管。只说贤,主要是就人品说的。本质加修养构成人品,要好到什么程度就可以称为贤,其下就是不贤呢?人,绝大多数是中间的,有理想,也有七情六欲,因而晨起闻鸡即使起舞,入夜灯红也可能兴致勃勃地走进赌场。或者用道德学家的标准,说生活之道,多利他的是贤,多利己的是不贤,这样,贤的一群里边就为数不多了吧?如果竟是这样,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就来了,那是,有什么办法能够让贤人登上宝座。孔孟没有办法,也没有觉得这里面还有问题,所以向来不讲登上宝座之前的事,而是接受既成事实,然后想办法。自然,办法就只能是希望加磕头。这又是可怜,因为希望不希望.磕头不磕头,虽然由你,接受不接受却完全由他。接受,要有条件,是他贤,所以最好是能够想出办法,保证只有贤人才能登上宝座。问题是不能取得这样的保证,因为:一,比如可以用抽签法,就还有概率论管着,贤人登上宝座的机会必是不多;二,何况事实是,创业者都是马上得之,贤人是不大能上马的,其后是父终子及,这个子,在锦绣堆中长大,贤的可能究竟有多少呢?
其实,贤人政治的此路不通,还有更深远的理由,那是,政治是街头巷尾的大众的事,大众是常人,讲管理就不能不面对常人。常人有常情。这常情究竟是什么样子,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孟子说,侧隐之心,人皆有之,侧隐之心,仁也,禅宗和尚设想,自性清净,见性成佛,都是理想主义者的看法,当作高山仰止的目标,也许不只应求,而且可敬。不过管理众人的事,就不能不多面向实际。实际是什么?那是荀子说的: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
这段话讲礼的起源,是用务实和空想两只眼睛看的,因而看到的容貌前后不同。前一半看到的是常情,人都出淤泥而染,或干脆说没出息。后一半忽然来个有出息的先王,制礼,以求变没出息为不乱。这思路混乱来于儒家的一贯迷信有所谓圣王,于是在孔孟的眼里,人就可以分为有距离的两类,好的和差些的,因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这距离到荀子就加大,成为背反,常人是有欲而争,圣王,大概既无欲又不争吧,所以能制礼以救世。这里的问题是,圣王是不是“人生而有欲”的人。不能起荀子而问之;为了各取所需,这里决定舍其后半而取其前半。“人生而有欲”,之后是有求有争。求什么了古人看得简单,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由出发点说不错,甚至可以说抓住要害。饮食的所求是延续生命,男女的所求仍是延续生命,所以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但是求,有得有不得.必伴有感情的快乐和痛苦,于是欲的力量加大。这一大,就很容易越过出发点,膨胀到饮食男女以外,如张献忠,想杀人,希特勒,想征服世界。这是一发而不可遏。新奇吗?一点也不,因为是常人的常情。
到近代,西方出了个弗洛伊德学派,也称精神分析学派,深入研究这常人的常情,著作不少,影响不小。与中土的为进德修业而讲人讲人性相比,他们是少用想象,多用解剖刀。虽然解剖的结果,不同的人所见未必尽同,并且,派外的心理学家未必都同意,一些小异而大同的论点却很值得生而为人的人三思。这论点是,人与其他动物一样,受有大力的欲望支配,如果欲望不能满足,就会用各种办法(包括写诗、作梦甚至发狂)以求满足。这看法是不可意的,因为从其中我们会理出这些内容:其一,这样的常人常情,离圣贤远了,离禽兽近了,比如说,清夜深思,自己也是充满欲望的动物,受得了吗?其二,欲不可抗,不任之会带来痛苦,任之会造成祸害(对人,或兼对己),可怕。其三,应该接受儒家的教训,节制,可是欲望的力量太大,收效并不容易。其四,处世和治世就成为更难。
难不难,可意不可意,是一回事;既然有生,就不能不求活得如意,至少是可忍,是另一回事。这意思是,我们要知其不可而为。事实是,也许由可以称为“人”的时代起,我们就这样做了。饮食的大欲没有变,可是信,至少是说,应该不轻视菜根。男女的大欲也没有变,可是要求发乎情,止乎礼义。在这种有理想兼肯努力的情况下,我们创造了文化中的重要部分.或说文明的重要部分,或干脆说道德的观念和行为。总而言之,虽然常情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却并不是病入膏育,不可救药。
可救是乐观的一面。但也不要忘记,常情终归是常情,救,并不容易。具体说,道家推重的节欲,儒家推重的节制,都是高标准,要求时时处处合,就个人说是非常难,就全社会说是不可能。所以讲修齐治平,时时要记住,我们面对的是常人,常人有常情。这样看,无论立身处世还是治世,理论和办法,就应该与相信“人皆可以为尧舜”大不同。
先说立身。记得有一句似雅而实刻的骂人的话,是“找个镜子照照”。其实就是应该找个镜子照照。最好是用弗洛伊德学派的,一照就照见,自己原来是常人,有常情,因而就很容易顺流而下。怎么办了破罐子破摔当然不对。应该一,谦逊,因为受欲望的指使,求这求那,求而不得就烦恼,自已正是跟别人一样,甚至更差;二,警惕,因为不是性本善,而是性本病,就应该时时谨慎,以求不犯病;三,要知其不可而为,对于寡欲和节制,不只心向往之,还力求接近;四,最好是再积极些,“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再说处世。这包括对己身之外的人和事,过于复杂,只好说个原则。原则的基础也是那面镜子,照见的人都是常人,有常情。因而对这样的人,就一,不要抱过高过多的希望,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二,对于小德出入可也的过,可以多谅解,因为他也是生而有欲,照叔本华的看法,也是苦朋友,值得同情。
最后说治世。这是众人的事.众人也可以用那面镜子照,也应该用那面镜子照。自然,一照就照见常人.照见常情。这会有什么影响吗?不只有,而且相当大。总的说,贤人政治要换为常人政治:管理者是常人,受管理者也是常人。就管理者说,因为是常人,未必(也不当要求)是贤人,所以一,他的想法和行事,就既可能对,又可能错;二,历史上无限的事实可证,权力有限(如学官),做坏事的可能性小,权力无限(如皇帝),做坏事的可能性大;三,防止做坏事,专靠有常情的常人不成,要有不容许做坏事的机制或制度;四,不容许的实质或办法是限权,这意味着管理者是分工来管事,不是统率众人的救世主。就受管理者说,因为是常人,有常情,就不只可能争,而且可能乱。对付争租乱,法重要。尤其重要的是德,德是节制自己、兼顾他人的力量,其结果是少争,也就少乱。所以治世,应该把提高人民文化教养看作头等重要的事。
总括以上,这有常情的常人就具有两面性:一面,就天命之谓性说是“常”,不希奇,也不高贵;另一面,就修道之谓教说是“人”,因而就可以奉行人文主义,不同于禽兽(用世俗义)。
一九 平等
有些词语,我们常用,可是追问是怎么回事,又会感到茫然,“平等”就是这样的一个。现在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不说我们不很远的祖先听到会感到奇怪,因为彼时是刑不上大夫,就是用作口头禅的我们自己,如果有人问,所谓平等究竟何所指,理论呢还是实际,如果是理论,凭什么,如果是实际,哪些现象可以作证,我们也会大为其难。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却还是不能放弃,为什么?这是一份难答的考卷,以下试着解答一下。
如上面所说,平等的信念是进口货。我们本土,有些玄想含有这样或近于这样的意思,如《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宋代理学家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就是。不过离开玄想就不是这样,而是“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还是口所说;身所行就更加明目张胆,用活人殉死人是个突出的例,古代大批的,后代小批的。为什么可以这样?因为地位高的,就是死了还是地位高,所以地位低的活人要随着到地下去伺候,总之是不平等。清朝晚期,欧风大量东渐,平等信念随着进来。不过传统的力量很大,突变是很难的。渐变就有如“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绝”,就是日久天长,也难免留些尾巴。即如易跪拜为鞠躬,有的遗老就坚决反对,理由是,如果废除跪拜,天生膝盖何用?这样的遗老,自然现在想找也找不到了,可是非遗之老,比如结发的一对先走了一个,走的是女,男的有筑新巢之意,阻碍力小,走的是男,女的有筑新巢之意,阻碍力大。可见,就是信念已经接受,贯彻始终还是大不易的。这大不易来于信念的不完整,不坚定,纵使是无意的。完整接受信念,不能在实行巾体现,情况就更复杂,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