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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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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你为什么要反对这个名字,”阿尔贝问道。“这个名字漂亮极了,老实说,叫这个名字的那位先生,他的种种冒险的故事我在小时候可是很感兴趣的。” 
  弗兰兹不再多说了。水手辛巴德这个名字大概已唤醒了他的种种回忆。“讲下去吧!”他对店主说道。 
  “万帕大模大样地把那两块金洋放进了口袋里,转回身慢慢地向来路走去。当他走到离地洞两三百步的时候,他觉得听到了一声喊叫,仔细听了听,想辨别这个声音是从哪儿来的。 
  于是他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是在喊他自己的名字。那声音是从地洞那面传过来的。他象一只羚羊似的跳向前去,一边跑,一边在他的马枪里装上了弹药,一会儿,就到达了一座小山顶上。这座山正和他看见旅客时所站的那座遥遥相对。一到那儿,喊救命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他用目光四下里搜索着,看见一个人正在抢德丽莎,正象尼苏斯抢蒂茄美拉一样。这个人正向树林里急忙奔去,从地洞到树林的这一段路他已走了四分之三。万帕估计了一下距离,那人至少已比他多走了两百步,想追上他是不可能的了。这青年牧人站定了,脚下象生了根似的,他们马枪的枪托抵住肩头,瞄准那个抢人犯,用枪口跟了他一秒钟,然后开了枪。那抢人犯突然停住了脚步,膝一弯,就和抱在他怀里的德丽莎一起跌倒在地上。那青年姑娘立刻爬了起来,而那个男的却躺在地上,在临死的痛苦中挣扎着。万帕急忙向德丽莎冲过去。因为她刚离开那临死的人几步远,两腿就支持不住跪了下来,所以这个青年人深恐那颗打倒他敌人的子弹也伤着了他的未婚妻。万幸的是,她连皮也没擦破一点,德丽莎只是受惊过度。罗吉看到她的确平安无恙以后,才转身向那受伤的人走过去。那家伙刚刚断了气,只见他捏紧了拳头,嘴巴歪在一边,头发直竖,满头大汗。他的眼睛依旧恶狠狠地睁着。万帕走近尸体,认出他正是古古密陀。 
  “这强盗自从那天被这两个农家青年救了以后,就看中了德丽莎,发誓要把她弄到手。从那时起,他就在暗中盯着他们,利用她的情人为旅客领路只剩她一人的时机,来抢她了,他以为终于把她弄到手了,却想不到青年牧人那百无一失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心。万帕定睛望着他,脸上毫不动容,而德丽莎却正巧相反,她的手脚都在发抖,不敢走近那已被杀死的匪徒身边。但她还是慢慢地走了过去,从他情人的肩后向那死人畏缩地瞟了一眼。突然间,万帕转向他的情人。‘啊,啊!’他说,‘好了,好了!’你已经打扮好了,现在要轮到我来打扮一下了。’“德丽莎从头到脚都穿着费里斯伯爵女儿的衣服。万帕抱起古古密陀的尸体,搬到了地洞,这一次可要轮到德丽莎留在外面了。这时要是再有一个旅客经过,他就会看到一件怪事,一个牧羊女在牧羊,身上却穿着克什米尔呢子的长袍,戴着珍珠的耳环和项链,钻石的夹针,以及翡翠,绿宝石,红宝石的纽扣。他无疑会以为自己已回到了弗洛琳的时代,到了巴黎,就会到处宣布,说他遇到过一位阿尔卑斯山上的牧羊神女坐在沙坪山的脚下。一刻钟之后,万帕从洞里出来了,他的服饰并不比德丽莎逊色。他穿着一件榴红色天鹅绒的上衣,上面钉着雪亮的金纽扣;一件绣满了花的缎子背心,脖子上围着一条罗马的领巾;挂着一只用金色,红色和绿色丝锦绣花的弹药盒;天蓝色天鹅绒的短裤,裤脚管到膝头上部为止,是用钻石纽扣扣紧了的。一双阿拉伯式的鹿皮长统靴和一顶拖着五色丝带的帽子。他的腰带上挂着两只表,皮带里拖着一把精致的匕首。德丽莎羡慕地叫了一声。万帕穿上这套服饰,活象是李奥波·罗勃脱或许尼兹油画里的人物。他把古古密陀的全副行头都借用啦,那青年人看出这套服饰在他未婚妻身上所产生的效果了,于是一个得意的微笑存现在他的嘴唇上。‘现在,’他对德丽莎说,‘你愿不愿意和我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噢,是的!’那年青姑娘热情地喊道。‘不论到哪儿都肯跟我去吗?’‘跟你到世界的尽头。’‘那么挽住我的手臂,我们走吧,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啦。’那年青姑娘就挽起她情人的手臂,也不问他究竟要领她到哪儿去,因为在她看来,这时他简直象一位天神似的漂亮,骄傲和有力。他们向树林里走去,不久就走到了树林里。山上的小径万帕当然都是很熟悉的。所以他径自向前走去,一点都不犹豫。山上虽然没有现成的路,但只要看一眼树木和草丛,他就知道该怎么走,他们就这样向前走了一个半钟头。最后,他们走到了树木最茂密的地方。前面有一条小溪,直通到一个深深的峡谷里,小溪的河床是干涸的。万帕顺着这条荒僻的路走着,两边都是山岭,山坡上东一簇西一簇地长着松树,但看来这些松树似乎很难于繁殖,这条路倒象是维吉尔所说的通到阴曹地府去的火山口。德丽莎看到周围这一片荒废凄凉的景色,就害怕起来,紧紧地贴在她的领路人身上,吓得一个字都不敢讲,但看到他仍以平稳的脚步泰然自若地向前趟着,她也就竭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突然间,约莫离他们十步远的地方,一棵树背后闪出个人来,用枪瞄准万帕。 
  ‘站住,’他喊到,‘再走一步就打死你!’‘什么,喂!’万帕抬手做了一个轻蔑的姿势说道,可是德丽莎再也抑制不住她的惊慌,紧紧地贴到了他身上。‘狼还吃狼吗?’‘你是什么人?’‘我是罗吉·万帕,对费里斯农庄的牧羊人。’‘你来干什么?’‘我要和你那些在比卡山凹里的同伴讲。’‘那么,跟我来吧,’那哨兵说道,‘要是你认得路,就在前面带路吧。’万帕对于强盗的这种防范轻蔑地笑了一下,就越到德丽莎的前面领头走,脚步仍象刚才一样的坚定和安闲。走了十分钟,那强盗示意叫他们停步。这一对青年男女遵命照办。于是那强盗学了三声鸡叫,一声老鸦叫答复了这个暗号。‘好!’德丽莎一路走,一路抖抖索索地紧贴着她的情人,因为她看到树林里露出了兵器,马枪的刺刀在闪闪发光。比卡山凹是在一座小山的山顶上,在从前这儿无疑的是一座火山,一座在雷默斯和罗默罗斯逃出阿尔伯,来建筑起罗马城以前就熄灭了的火山。德丽莎和罗吉到达了山顶,顿时发现他们已站在二十个强盗的前面。‘这个小伙子想来和你们说话。’哨兵说道。‘他有什么话要说?’一个青年问道,他是首领离开时代替统率的人。‘我想说,我过厌了牧羊人的生活。’万帕这样回答。‘啊,我懂啦,’副首领说道,‘你要求加入我们的一伙是吗?欢迎!’几个强盗大声喊道,他们是费罗西诺,班壁娜拉和阿纳尼人,本来就认识罗吉·万帕的。‘是的,但我这次来的目的还不止要做你们的同伴。’‘那么要做什么!’强盗们惊异地问道。‘我来要求做你们的队长。’那青年说道。强盗们大笑起来。‘你凭什么要求得到这个殊荣?’副首领问道。‘我杀死了你们的首领古古密陀,我现在穿的就是他的衣服,我放火烧了圣费里斯的府邸,借此给我的未婚妻弄到了一套结婚礼服。’于是一个钟头之后,罗吉·万帕就被选为队长,代替那已死的古古密陀了。” 
  “唉,我亲爱的阿尔贝,”弗兰兹转过去对他的朋友说道,“你对于公民罗吉·万帕有何感想?’” 
  “我说他是一个神话里的人物,”阿尔贝答道,“从来不存在的。” 
  “什么叫神话里的人物?”派里尼问道。 
  “说起来话长啦,我亲爱的店家,”弗兰兹答道。“而你说万帕大人现在是在罗马附近做生意吗?” 
  “是呀,他胆大在强盗中真可说是前无古人的了。” 
  “那么警察始终抓不到他吗?” 
  “咦,你知道,他和平原上的牧人,海上的渔夫,沿岸的走么贩子都交情很好。他们到山里去找他,他却在海上,他们跟他到海上,他却到了大海洋里,他们再追他,他却突然躲到季利奥岛,加奴地,或是基督山这种小岛上去了。当他们到那儿去搜捕他的时候,他又突然在阿尔巴诺,蒂沃利,或立西亚出现了。” 
  “他对待旅客是怎么样呢?” 
  “什么?他的办法很简单。他根据离城的远近,限定时间为小时,十二小时,或是一天,在这个时间内叫他们把赎金送出来,过了那时间期限,他再宽限一小时或再过一小时的第六十分钟上,假使钱还没有送到,他就用手枪把肉票的脑髓打出来,或是把他的短刀插进他的心脏,就算了结了。” 
  “唉,阿尔贝,”弗兰兹问他的同伴,“你还要从环城马路兜到斗兽场去吗?” 
  “当然例外,”阿尔贝说,“假如那条路上风景好的话。” 
  时钟敲了九下,门开了,一个车夫出现在门口,“大人,”他说,“车子准备好了。” 
  “好吧,那么,”弗兰兹说,“我们到斗兽场去吧。” 
  “请问大人,是从波波罗门走还是从大街走?” 
  “从大街走,当然啦!从大街走!”弗兰兹大声说道。 
  “啊,我的好人,”阿尔贝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点着了他第三支雪茄,“真的,我还以为你挺勇敢呢。”说着,这两个青年走下楼梯,钻进了马车里。 
  (第三十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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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显身

    

  弗兰兹所指定的路线很巧妙,使他们到斗兽场去的路上一座古迹也不经过,这样,头脑里便不会因为看多了这些古迹,而影响了他们去欣赏那座庞大建筑物的兴致。他所选定的路线是先沿着西斯蒂纳街走,到圣·玛丽亚教堂向右转,顺着乌巴那街和圣·彼得街折入文卡利街,到了文卡利街,游客们就会发现他们已正对着斗兽场了。走这条路线另外还有一大优点,就是可以让弗兰兹自由自在地去深思冥想,把派里尼老板讲述给他听的那个故事思索一番,因为,他那位住在基督山岛的神秘的东道主竟也出现在那个故事里。他交叉着两臂靠在马车的一个角落里,揣摩着刚才所听到的那一篇奇闻,他想出了无数有关的问题来自问,但没有一个问题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在一个事实最能使他联想起他的朋友“水手辛巴德”来,就是,在土匪和水手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密切的神秘关系。 
  派里尼说万帕常常躲避到走私贩子和渔夫的船上去,这使弗兰兹想起他自己也曾看到那两个科西嘉强盗和那艘小游艇的船员们一起融洽地用餐,那艘小游艇甚至还改变了它的航程,到韦基奥港去靠了一靠,专程送他们上岸。伦敦旅馆的老板也曾提到基督山他那位东道主的化名,他觉得单是这一个名字就足以证明他那位岛上的朋友的博爱行为不但遍及科西嘉,托斯卡纳和西班牙沿岸,而且还同样的遍及皮昂比诺,契维塔·韦基亚,奥斯尼斯和巴勒莫,这可以证明他的交游范围是多么的广大。 
  但是,不论这个年轻人是如何专心一致地沉溺在这种种回忆里,他的思绪还是被伟大的斗兽场废墟那一片黑森森的景象打断了,透过废墟的各个门洞,惨白的月光时隐时现地闪烁着,象是孤魂野鬼的眼睛里所射出来的光。马车在苏丹台附近停下来,门是大开着的,这两个青年急忙跳下马车,发觉他们面前已站着一个向导,象是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 
  旅馆里的那个随从向导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所以他们就有了两个向导。在罗马,人想避免这种多余的向导是不可能的。你的前脚刚踏进旅馆,一个普通向导便跟上了你,只要你还留在城里,他就决不会离开你,此外,每一处名胜的每一部分都有一个。所以我们很容易想象得到,斗兽场里是不会缺乏向导的,因为它是千古的奇迹,关于它,诗人马西阿尔曾作过这样的赞美:“埃及人别再拿野蛮的奇迹金字塔来自夸,我们也别再谈巴比伦的古城名刹;一切其他的建筑物都必须让位给凯撒的斗兽场,一切赞美之声都应该汇合起来歌颂那座大厦。” 
  至于阿尔贝和弗兰兹,他们并不想躲避开这些以导游为业的人。老实说,即使想躲避也非常困难,因为只有向导才可以拿着火把去参观这些名胜。两个青年无法抗拒,只能毫无条件地向他们的引导者宣告投降。弗兰兹已经到斗兽场来夜游过十多次了,而他的同伴却是第一次光顾维斯派森大帝的这个古迹,平心而论,虽然那两个向导口若悬河地在他的耳边喋喋不休,他的脑子里还是留下了很强烈的印象。事实上,要不是亲眼目睹,谁都想象不到一个废墟竟会这样庄严宏伟,欧洲南部的月光和东方的落日余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这种神秘的月光之下,废墟的各部分看来似乎都扩大了一倍。弗兰兹在废墟的内廊底下走了一百步左右,怀古之情便油然而生,于是他离开了阿尔贝,反正那两个向导总会照他们的老规矩,领他去看关狮子的洞,斗猩力士的休息室和凯撒大帝的包厢的。 
  他走上一座颓废的台阶,让他们按照规定的游览路线去参观,自己则走到一个制品对面廊柱的阴影里,静静地坐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欣赏到这座宏伟的废墟的全景,尽情随意地观看这庞大无比的建筑物。 
  弗兰兹在那条廊柱的阴影里差不多躲了一刻钟光景,他的目光跟随着阿尔贝和那两个手持火把的向导,他们已从斗兽场尽头的一座正门里转了出来,然后又消失在台阶下面,大概是参观修女们的包厢去了,当他们静悄悄地溜过的时候,真象是几个仓皇的鬼影在追随一簇闪烁的磷火,这时,他的耳朵里突然听到一种声音,好象有一块石头滚下了他对面的台阶,在这种环境里,一片肃落的花岗石从上面掉下来原是算不得什么稀奇的,但他觉得这种石块似乎是被一只脚踩下来的,而且似乎有个人正向他坐的这个地方走过来,脚步极轻,象是竭力不让人听到似的。猜测不久便成了事实。因为的确有一个人影出现了,当他走上台阶来的时候,他便渐渐地从黑暗里钻了出来,月光照着台阶的顶端,而踏级则消失在暗处。他大概也是一个象弗兰兹这样的游客,喜欢独自欣赏,不愿那喋喋不休的向导来打扰他的思绪。所以他的出现,倒也没什么可惊之处,但他走上来的神态却有点紧紧张张,躲躲闪闪的,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提心地倾听一下,这使弗兰兹相信他是怀有某种目的来的:他到这儿来是要会一个人的,弗兰兹本能地退缩到了廊柱后面。来客在离他十尺远的地方站住了,那里的屋顶是破的,露出了一个圆形的大缺口,从这个缺口里望出去,可以看到那繁星满布的蓝色夜空。这个缺口成了月光的一个自由进口,这或许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吧,缺口的四周长着不少爬墙类植物,那纤细的绿色小枝,在明亮清净的苍穹衬托之下,显得极其清晰,而那一簇簇强韧的根须,穿过裂隙飘垂下来,来回摆荡,象许多飘动的丝穗。那行动诡秘引起弗兰兹注意的人正站在一个半明半暗的地方,所以无法看清他的面貌,但他的衣着倒是很容易看清的。他穿着一件棕褐色宽大的披风,下摆的一角掀起盖住了他的左肩,象是故意用它来遮住下半部脸似的,而上半部脸则完全藏在他那顶宽边的帽子下面,他的下半身着装比较清楚,从破屋顶上进来的明亮的月光,照出他的擦得雪亮的皮靴,皮靴上面是黑色的长裤,显然他即使不是个贵族,也是上流社会中的人。 
  过了一会儿,此人开始显示出不耐烦的样子,正在这时,屋顶的洞口外面发出了一种轻微的响声,立刻有一个黑影挡住了亮光,那分明是一个男人的身影,那人正在急切而仔细地察看他身下的这一大片地方,当他看到那个穿披风的人时,他就抓住一簇向下飘垂密密地缠结在一起的根须,顺着它滑到了离地三四尺的地方,然后轻轻地跳了下来,他穿着一套勒司斐人的服装。 
  “劳先生久等了,请原谅,”那人用罗马土语说道,“但我想,我也没有迟到多久。圣·琪安教堂的钟刚刚敲过十点。” 
  “关于迟到的事,不必再提了,”先到的那个人用最纯粹的托斯卡纳语回答说,“是我自己来得太早了。但即使你让我略微等了一会儿,我也十分相信你决不是故意迟到的。” 
  “先生说得不错,”那个人说道,“我是直接从圣·安琪堡来的,我费了不少劲儿才设法和俾波谈了一次。” 
  “俾波是谁?” 
  “噢,俾波是在监牢里干事的,我在他身上花了一年的功夫才打听出教皇堡里的情形。” 
  “真的!我看你这个人倒是很能深谋远虑呀。” 
  “您知道,未来的事是谁也难以预料的呀。或许这几天里我也会象可怜的庇皮诺那样陷进罗网,那时我倒非常高兴能有一只牙齿发痒的小老鼠在我的网上咬几个小洞。” 
  “说简单点吧,你打听到了什么消息?” 
  “星期二下午二点钟要杀两个人,这是罗马每一个大节日开始时的老规矩,人们对这一仪式都很感兴趣,一个犯人将被处以锤刑:那家伙是个没良心的流氓,他谋杀了那个抚养他长大的教士,真是一点都不必可怜他的。另外那个被判处斩刑,而他呀,先生,就是那个可怜的庇皮诺。” 
  “你还想怎么样呢?你不但在教皇的统治下招兵买马,而且还闹到了邻邦那去,闹得他们害怕,他们当然很高兴有个机会杀一儆百啦。” 
  “但庇庇诺根本不是我的部下,他只是一个可怜的牧人,他唯一的罪名就是供给我们粮草罢了。” 
  “这样说来,他的确是你的一个党羽了。你注意一下他所受的优待吧,假使他们捉到你,就要在你头上打一锤,而他只不过被判了个斩刑。那样,那天的娱乐节目就会多一个花样,多一幕热闹场面来满足观众了。” 
  “但他们根本想不到我也正在为他准备一个场面,要吓他们一吓哩。” 
  “我的好朋友,”穿披风的那个人说道,“请原谅我说一句话,在我看来,你的心里十足象是想要干一件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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