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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萱便笑道:“这是给瑞雪做的小衣裳!还有那个金铃铛,记得要系在它脖子上,还有——要打个蝴蝶结才好看!”
“额……嗻!”郡主吩咐,小闽子自然是不敢违抗的,“不知郡主,可有什么东西要奴才带给王爷和福晋的?”
小闽子这么一说,宜萱才晓得自己有多孟浪,要是她只叫小闽子带回去给小狗穿的衣服,可她那个小肚鸡肠的四爷爹,还指不定吃味成什么样儿了呢!
这时候,吴嬷嬷站出来道:“东西都预备好了,待会儿我叫人装了车,就劳烦小闽公公带回去了。”
小闽子呵呵笑道:“吴嬷嬷太客气了,这本就是奴才的本分!”
雍王府,四爷书房。
“叮铃铃,叮铃铃……”
穿着火红色小马甲、脑袋上绑着蝴蝶结、脖子上挂着金铃铛的超级萌物瑞雪登场了,小家伙挪动着步子,跟巡逻似的,摇头晃脑外加甩尾巴,悠哉哉从主人雍亲王胤禛脚底下经过。
而雍亲王的目光便紧随着瑞雪,半点不曾挪开。
狗,居然还能穿衣服……?!!
不过还真漂亮呀!
雍亲王心里忍不住是连连地赞许,不过脸还是那张面瘫脸。
苏培盛笑呵呵道:“郡主当真是蕙质兰心,瑞雪穿上马甲,瞧着可真是喜庆又讨喜啊!”
雍亲王眼神一收,淡淡“嗯”了一声,嘴上却道:“都是快要做额娘的人了,还是这么小孩子脾性!”
苏培盛忙赔笑道:“郡主虽然是将为人母,可在您面前,永远都是孩子。”
这话一出,雍亲王那张面瘫脸上都难得地露出了几许笑纹,可见苏培盛何等会揣摩主子心意,更是何等说话说。
这时,外头太监来报说是李福晋已经收拾利索了东西,特来向王爷辞行。
李氏如今,与四爷大有“旧情重燃”之势,虽然不能跟年轻貌美的年福晋相比,却也大大胜过王府后院的其他格格们了。故而也渐渐颇为有心在衣着打扮上费心,如今天气渐炎,大红大紫的色泽固然夺人眼球,却不及冷色系的颜色叫人看着清爽。
而李氏虽然如今气色红润,更显年轻,又细心保养和装饰容颜,可顶多叫自己看上去三十多岁罢了,但终究不是适合娇嫩颜色的年纪了,故而今日特意选了一身崭新湖蓝色的旗服,是质料极好的云缎,成片的暗云纹中掺着银线,不会抢眼,亦不会失了身份,而领口和下摆则用苏绣的针法绣了一圈紫丁香色的缠枝莲,一应颜色特意避开了最娇嫩的粉红、鹅黄等颜色,花纹也不会牡丹芍药之类艳丽的,故而一眼望去,素雅宜人,叫人看了极为舒服。
李福晋本不是俗人,否则也不会在早年深得雍亲王宠爱,尤其是在雍亲王还是多罗贝勒的那许多年,弘晖出生之后,弘历之前,所以儿子无系旁出,专宠的岁月足有十载。一个能够叫雍亲王这种胃口挑剔的人,喜爱如此久岁月的,又岂会的庸脂俗粉?
李福晋虽然已经不年轻了,但一头乌发漆黑如墨,保养得极好,今日梳的是个简单的架子头,发间的扁方用的不是最耀眼的金扁方,而是青白玉雕琢,扁方露出来的右侧特意镶嵌了绿碧玺兰花,并垂下一穗白砗磲串珠,直垂直耳畔。白砗磲质若象牙,色泽虽比不得珍珠,却是佛家七宝之首——雍亲王信佛,故而李氏特意选了白砗磲做穗子。加之李氏天生肤质白皙,竟与垂下来的白砗磲颜色毫无二致,反而可为她红润的面颊增色。发间以点翠如意簪压鬓,并点翠松鼠葡萄双喜钗一双,又点缀翡翠蜻蜓头花于脑后燕尾髻上。耳上则佩一对样式简单的白玉福瓜耳坠,满头并无半点夺目之色,却十分雅致。
腕上绕着一条蜜蜡佛珠,李氏已经缓步上前来,屈膝做一个万福。
雍亲王上下端量了李氏片刻,语气温和地道:“你素来都是极会打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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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额娘来了(中)
雍亲王上下端量了李氏片刻,语气温和地道:“你素来都是极会打扮的。”
李氏面庞上浮现几许温雅的微笑,一双眸子亦投射出蔼蔼笑意,她手上熟稔地拿起案桌上的一方泥金龙纹贡墨,在端砚中徐徐研磨着,“爷取笑了。不过是年岁大了,许多娇嫩的衣裳首饰都不适合穿了。也只好再细微处多用些心思罢了。”
李福晋磨墨的工夫极好,缓慢而均匀地打着圈,添水时少放多次,如此不消片刻,浓淡适中的墨汁便磨好了。
雍亲王执其小楷狼毫,蘸饱了墨汁道:“待你去了昌平,便无人能磨出如此合乎心意的墨了。”
李氏微笑道:“手艺,都是要时间练出来的。爷叫年妹妹多练练就好了。”——早年她盛宠的时候,为了讨爷喜欢,在磨墨上头可是下了大力气的。记得当初,为了能将墨研得更均匀细致些,手都累肿了,后来还练成了左右双手俱能磨出好墨的本事。
不过她付出也不是收获的,在她年轻的岁月里,恩宠十年不衰,是后院中其他侍妾都无法比拟的。爷更将她由侍妾抬举为侧福晋,载入宗室玉牒,从此再和那些可有可无的格格们不同了。只可惜,再浓的恩宠,也有渐渐淡去的一日。就如人的容颜,不可能永远年轻。
还好,萱儿总是她命中的福星,为她带来如此大的转机。她本来已经打算孤独终老了,可不曾想,四爷竟然再度眷顾与她。
李氏便想着,既然爷要再度待我好,我便要对得起他的好。
李氏心中感念之时,雍亲王已经下笔流畅,书写好了一篇观音心经。于是,搁笔,静等墨迹干涸,雍亲王道:“这副字,带给萱儿,但愿菩萨能保佑萱儿母子平安。”——观音心经,又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虽然仅有五十四句,二百余字,却是佛经中的经典之文,此经言简而义丰,词寡而旨深。
李氏看着宣纸上端正无暇的董体楷书,目光柔和,“爷的心意,妾身会告知萱儿的。”话一顿,李氏又微笑道:“爷倒是与嫡福晋想到一处去了,方才福晋叫人送了一尊白玉送子观音,说是要赏赐给萱儿的。”
雍亲王脸上不见任何表情,语气倒是十分平和而清淡:“嫡福晋很是有心。”
李氏并不确定,四爷对四福晋是否已经消了火,也无从斟酌爷对嫡福晋的感情有几分,故而也不敢当着面便说嫡福晋不好听的话,如今见四爷面色隐隐不似方才,李氏便只称了一声“是”,不多言其他。
直到外头传话说,年福晋来了。李氏方才起身告辞。
且出了书房,便正见到年氏。
二人同是侧福晋,位份相当,便几乎同时见了万福,算是平礼。
年氏温婉一笑:“李姐姐可是明日便要去昌平了?”
李福晋颔首道:“正是。”
“日前我亲手做了两身给小婴儿穿的衣裳,方才已经下叫人送到姐姐的丹若苑了。”年氏语气温柔地道。
李福晋忙道了声“谢”,又问:“四格格近日来身子可好些了?”
年氏顿时哀愁地叹了口气,“天气愈发炎热,四格格的胃口日减,我真不知该怎么是好了。”
李福晋忙问:“四格格如此不思饮食,有几日了?”
年氏略一思忖道:“已有七八日了。”
李福晋皱眉,“小孩子夏日胃口不好也是常有的事儿,但怎么就都不见好,可不太寻常。”
年氏听得眉头一紧,眼中露出几许慌张之色。
李福晋便道:“虽说药膳比那苦药汁好,可四格格这般胃口不好,还是叫叶医正仔细诊治些好。”
年氏着实听进了心里头,自是万分感激:“多谢李姐姐提醒。”
昌平皇庄。
时辰还不到晌午,宜萱却已经在庄内呆不住了,不顾吴嬷嬷等人阻拦,愣是急忙忙跑到了皇庄大门口等着。
金盏手里打着遮阳伞,忍不住劝道:“格格,您完全不必在此等候的。天这么热,万一您招了暑气,岂不是叫李福晋更心疼吗?”
宜萱却撇撇嘴道:“我有那么娇贵吗?何况现在又不是三伏天?!”
玉簪这时候插嘴道:“就算不是三伏天,可这会儿已经正午了,日头正是一天里最毒的时候。”
宜萱道:“日头是有些毒,可又照不到我身上!”说着,便伸手指了指上头的伞。
金玉二人顿时齐齐无语凝噎。
忽的宜萱兴奋地叫起来:“你们快看!前头岔路的车马正是朝这边过来的!肯定是额娘!!”
果然,那车马近了,便看得分明:清道旗二,红仗、吾仗各二,销金红伞一,青扇一,拂子二,金唾盂、金水盆各一。执仗的仪卫正是雍王府的侍卫和太监们。而如此仪仗,虽比不得亲王嫡福晋华贵,却也颇有几分气势。
侧福晋品级的朱轮马车便停在了皇庄门口的石狮子旁,便见穿着翟鸟四团龙补,头戴嵌东珠吉冠,脖上挂着一串珊瑚朝珠的的李福晋从车上走了下来。
李氏很少穿着得如此正式,照规矩,侧福晋出行,该有的行头自是不能少,而着装上,朝服或吉服视形势的隆重与否,而此来昌平,也无须太过隆重,所以李福晋只穿着相对简单些的吉服。
亲王侧福晋的吉服与嫡福晋同,只是冠上比嫡福晋少了二颗东珠。如此可见,侧福晋终究是上了玉牒的皇家媳妇,比嫡福晋也差不了太多。宜萱能够破格册封为和硕格格,也是因为自己的生母是仅次于嫡福晋的侧福晋,否则换了侍妾所出,便是痴心妄想了。
香色的吉服,虽算不得太耀眼,可上头绣着四团五爪金龙与肩上的两条行龙,却是非同一般。本朝五爪龙纹,并非帝王专有,皇室成员亦可享用,而侧福晋与嫡福晋也是皇家的人,只是所用龙纹的尺寸和数量按照身份的贵贱高低而递减罢了。
“额娘!”宜萱长长唤了一声,便挺着个大肚子麻溜小步跑了上前。
真是难得一见李福晋端庄华贵的样子,日华晖晖之下,李福晋身上缕金云的金约光华灿灿,还有那点缀了东珠的领约,更是珠光熠熠,衬得人好不贵气!
“萱儿?!”李福晋惊呆了眼球,愣了片刻之后,忍不住怒斥道:“肚子都这么大了,怎么都不知道轻重?!”说着,她一把抓了宜萱的手腕,“之前才出了事儿,你不好好静养安胎,又跑出来作甚?!”——之前李氏宜萱险些被冷箭所伤,吓得差点没背过气去,如今看宜萱又是挺着个大肚子等在庄子外头,早已顾不得什么高兴了,只剩下怒气了。
宜萱讪讪道:“女儿只是想早点见到额娘而已……”
三十四、额娘来了(下)
像个小孩子一样被老娘训,当真是叫人抬不起头来。
李福晋当得知她这个女儿足足在庄子外头等了小半个时辰,便气得脸色都发白了,直接拉着她进了庄内,指着宜萱鼻子便破口大骂。
不过古人骂人的词汇当真是单调,无非是什么“不知轻重”啦,“胡闹”啦,真真是好生文明啊。
饶是如此,被训仍然不是件好事。不过宜萱挨训的待遇还是挺高的,别人被爹娘训都是站着,甚是还得跪着,她不同,是坐着的,而且还是坐在软榻上,屁股地上垫着柔软的木棉芯云锦软垫。
宜萱不禁暗叹,自己额娘的脾气变大了好多,莫非是更年期到了?李福晋以前可是个非常温和的人。
等待李福晋训斥完,宜萱急忙低头认错,并表示以后绝不再犯,那态度,叫一个谦顺。
李福晋这才稍稍解了气,接过金盏奉上来的茶水,咕嘟咕嘟喝了一大盏,方才语气和顺了几分:“不是额娘要说你,你这个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是叫我费心呢?唉——”
额娘来了,宜萱本来是相当期待的……
可是,头顶上多了个“太上皇”管着自己,还真叫自由任性惯了的宜萱有点别扭。
譬如说,傍晚天气凉爽的时辰,宜萱惯爱在庄子的湖边、花园或者后头紫竹林里溜达溜达,欣赏一下风景,然后再回正屋用晚膳的。可额娘一来,就不许她胡乱溜达了。
李福晋说,你肚子都八个多月了,随时都有可能生产,危险的地方,不许去!其中后湖便是头号危险地带!因为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宜萱落水,那时候可当真把李福晋给吓得三魂去了七魄。所以李福晋认为,自己闺女命中与水犯冲。
第二个危险地带,是紫竹林——李福晋说,那片紫竹林里有野兔出没,万一突然窜出来一只,吓着她,再摔着来了,可就危险了。——宜萱当真是无语,老娘,你以为你闺女是老鼠胆子吗,还会被只兔子给吓着?
第三个危险地带,就是后花园了——李福晋说,她后花园的花儿玫瑰和蔷薇占了一半,这可都是带刺的花儿!万一不小心摔倒,摔进那花刺从来,可是要命的事儿!!——宜萱相当郁闷!
“你要是喜欢花儿朵儿,就叫底下丫头去摘了来,顺便也能把上头的刺儿给剥干净了!”李福晋如是安慰着。
安慰罢,李福晋对金盏道:“灶上砂锅里的糟鹅煨了该有两个时辰,去你瞧瞧好了没,用象牙筷子扎,若能轻松扎透,便是火候够了。你记得再撒上些切得细碎的葱花,端来就是了。”
李福晋于内厨上也是一把好手,各种滋补的美食,算得上手到拈来。这糟鹅,做起来也是极为费时费事的,前头的配料李福晋都一一亲自调配好入锅,才叫厨房丫头文火炖着。
李氏闲来也爱絮叨着关于自己儿子的事情,脸上带着庆幸的神色:“弘时的性子也着实太冲动了些,幸而你阿玛没有动大怒。你公公的那个小儿子,倒真是不错,我在你阿玛的书房里见过一回,模样长得俊,瞧着也是十分稳重的样子。以后有他在你弟弟身边多提醒着,想必甚好。”
“星徽……”宜萱不由愣愣想起了那日弯弓如满月、英姿朗朗的少年公子……
李氏微笑着颔首,“不错,是叫星徽来着,我瞧着,比你那个不着调的额附好多了!”
宜萱不禁一笑,星德跟星徽——自然是没得比的。
“你这个小叔子瞧着也不小了,是十七还是十八了?”李福晋问道。
宜萱笑道:“才十五岁呢!”
“是吗?”李福晋露出几分惊讶的神色,“瞧着那样老成稳重,竟然才十五岁?当真不俗!”
宜萱端起案上的奶茶,低头抿了一口。星徽本就长得瘦高,个头不亚于成年人,加之性情早熟,自然就叫人觉得比实际年龄大处许多来。若非他面庞还有些许稚嫩,李氏怕就要以为他已经超过二十岁了呢。
李福晋低眉沉思了片刻,忽的道:“我记得你舅舅家的三表妹,似乎是十四岁了。”
李福晋说得是自己亲兄弟李景行的女儿,宜萱记得这个三表妹闺名似乎唤作“咏絮”,也是个读过诗词的。李福晋话里的意思,宜萱焉能听不懂,就如同之前的郑夫人想把自己的外甥女陆诗许给星徽。
宜萱斟酌了一下话语,才到:“这不太合适吧……,星徽虽然是庶出,也好歹是国公之子。”——李家虽然是书香门第,可终究只是汉军旗,舅舅李景行也才是个六品的通判。
李福晋听了有些不悦,“咏絮可是个好姑娘,莫非还配不上他?!”——作为一个女人,到底是心向着自己娘家人一些的。
“额娘,我是就事论事!若换了舅舅是国公爷,你愿意舅舅的儿子娶一个六品通判的女儿为妻吗?”宜萱换个角度反问道。
李福晋顿时有些泄气,“罢了罢了,你这丫头,胳膊肘就使劲往外拐吧!……”
宜萱大晕!只得又老老实实听了自己额娘一大通数落!
不过这几日,宜萱也算得上是大饱口福了,总算是弥补了耳朵受折磨、行动上手憋闷的苦楚了。
晚膳的主菜,便是那道糟鹅,果然糟香扑鼻,闻着便叫人食指大动。这糟鹅,味道、火候都拿捏得极为到位,鹅肉更是质地细腻,鲜嫩无比,吃在嘴里,香而不腻,当真是一等一的珍馐!
宜萱现在,唯一没有被自己额娘挑剔的一点就是饭桌上了,她自从修炼月华吐息诀,胃口就一直相当好,如今肚子越来越大,自是胃口越来越大。
李福晋看自己女儿吃得香甜,总算见了笑容:“喜欢就多吃些,鹅肉性平,不热不寒,可有益气补虚、暖胃生津,孕妇也可敞开了吃。”
“唔唔唔!!”宜萱已然满嘴是肉,只欢喜地点着头,“额娘,您的厨艺真是没的说!呵呵!”
李福晋笑容莞尔,眼中似乎带着回忆:“你阿玛最不喜欢吃油腻的东西,素来钟爱素食。只是他平日里那么辛劳,光吃那些不带油腥的东西怎么成?所以呀,我就只好自己学些厨艺了,这糟鹅滋补,却不油腻,也是你阿玛难得爱吃的一道肉食。”
宜萱咽下口里的鹅肉,不禁有些怔怔。她似乎听人说过,额娘当年刚进宫,作为侍妾被赏赐到阿哥所给皇四子胤禛的时候,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而李福晋现在一手丝毫不逊色御厨的厨艺,便是为了阿玛,才学出来的。
还记得幼时的岁月里,在雍王府的丹若苑中,只要阿玛来,那桌子上的每一道菜,便都不是额娘亲自下厨烹制的。她很喜欢,弘时也很喜欢,所以为了那么好吃的饭餐,他们姐弟都格外盼望着阿玛能多来丹若苑。可惜的是……阿玛却来得越来越少了……
“怎么了?”李福晋见女儿失神,不由疑惑。
宜萱低头擦了擦嘴,笑道:“额娘怎么不吃糟鹅?”
李福晋看着那道糟鹅,掩着口鼻,蹙眉摇了摇头,“天热,我有些厌烦这些荤腥了。”
宜萱听得疑惑,她记得额娘并不是个不喜欢荤菜的,更何况这道糟鹅做得一点也油腻啊!宜萱便伸手盛了一碗紫菜蛋花汤,道:“那额娘喝完紫菜汤吧,我记得紫菜清热利水,夏日喝一碗最合适不过了。”——这个时代,紫菜可是稀罕物,其中最好的莫过霞浦紫菜,被列为贡品,非寻常人家能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