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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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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遥逸挥开侍女,与程宗扬并肩走到楼旁的花园中,看似从容地说道:「筵后我和程兄一道走。」

    「孟老大已经到了?」

    萧遥逸点了点头,「这楼里都是世家子弟,孟大哥在外面参加筵席。」

    正说着,一个华服男子带着仆役走入院中,远远看了萧遥逸一眼,便昂首阔步踏入海蜃楼。接着又进来一个身材肥胖的公子哥儿,他身后带着数名护卫,旁边簇拥着十余名花枝招展的侍女,隔着十几丈,一股脂粉的浓香便扑面而来。

    「刚才那个不是没带侍女?」

    「废话。他是驸马,总不好带着侍女招摇过市吧。」萧遥逸道:「王处仲。琅琊王家的。是个人才。」

    「你那个七哥王韬和他是一家的?」

    萧遥逸知道他对这些贵族世家谱系不甚清楚,解释道:「王谢虽然并称,但王氏其实是两家。七哥是太原王家,门第比起琅琊王家差不了多少。」

    说着萧遥逸指了指那个肥胖的年轻人,低笑道:「那个门第就差远了,金谷石家虽然富可敌国,但没出过什么高官。他家的金谷园号称建康第一华园。碰上王家这位驸马爷,可有好戏看了。」

    一个男子从楼上倾出半个身子,叫道:「萧哥儿!怎么跑到那边去了?我正跟你说,过两日我们去西山射猎,怎么样?一起去试试你的海东青!」

    程宗扬认出那是舞都侯张少煌,萧遥逸还没有开口,金谷石家的石超便鼓掌笑道:「这可巧了,我新打了一支弹弓,正愁没地方用呢。」

    张少煌和他也熟不拘礼,「什么弹弓?」

    那胖子一挥手,后面一名护卫急跑两步,打开随身的皮囊,取出一只金灿灿的弹弓,挟上弹丸,递给少主人。

    那弹弓用金丝拧成,通体金光耀目,用的弹丸更是一颗龙眼大的明珠,贵重无比。石超摆好架势,使力拉开弹弓,眯着眼,朝着一个捧酒的小丫鬟打去。

    萧遥逸不动声色,程宗扬眉头却挑了挑。石超力气并不大,打到头上顶多肿一块。可他瞄的却是那小丫鬟的眼睛,这一弹要是打中,未免要留下残疾。

    弹丸飞出,眼看那小丫鬟吓得花容失色,忽然人影一闪,吴三桂一把捞住用作弹丸的明珠,屈指朝石超弹去。他这一指力道与那公子哥儿不啻云泥之别,明珠带出的风声又劲又急,一旦击中,程宗扬敢保证能在石超额头上打个十足十的透明窟窿。

    石超身后的护卫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只看着那颗明珠带着锐响破空而至。程宗扬心叫:好嘛,这家伙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毛病真是生到骨子里了。这一弹把石家的少主人打死,大伙就可以收拾收拾离开建康继续逃命了。

    电光火石间,秦桧长身而起,反手接住明珠,手掌略微一紧,化去珠上的力道,动作如行云流水,不带半点烟火气。他从容抬手,把明珠递到石超面前,微笑道:「石公子好弹技。这颗明珠价值不菲,还请公子收好。」

    石超浑然不知自己在鬼门关前转了一圈,反怒道:「多事!」

    萧遥逸怫然道:「石胖子,你打狗还得看主人吧!我在这儿站着,你就当着我的面骂人?」

    吴三桂脸颊抽动一下,程宗扬连忙道:「那家伙不是这个意思。长伯,别往心里去。」

    萧遥逸是建康城有名的风流侯爷,正人君子视之荒唐,这帮纨裤子弟却一个个与他臭味相投。无论斗犬走马,还是吃喝嫖赌,萧遥逸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虽然年纪不大,在这帮人中威信却不小。这时横眉竖眼地一番教训,石超连嘴都不敢还,脸上的肥肉抖了抖,委屈地说:「我又没骂人……」

    萧遥逸用折扇在石超头上拍了一记,「就你这破弹弓还有脸拿出来现眼!金子是软的,拧成弹弓能用吗?还拿珠子当弹丸,你怎么不用鱼眼呢?」

    石超对着萧遥逸一点脾气都没有,赔笑道:「萧哥别生气,这珠子就给他,当我赔礼,成不成?」

    「不敢。」秦桧脸上笑容不改,「这样的珠子鄙主人车载斗量,不需石少主破费。」说着手一翻,将那颗明珠丢进护卫的弹囊中,垂手恭敬地退到一旁。

    石超没把这些下人放在眼里,只缠着萧遥逸道:「萧哥,小侯爷!你们打猎带我一块儿去吧,吃的喝的我全包了,打到的猎物我一只都不要!我再出一千银铢当彩头,行不行?」

    萧遥逸用折扇顶住下巴,俊目微转,「程兄,你看呢?」

    宫里闹鬼,商号开门,星月湖的人要见面,家里还放着个卓美人儿。哪儿有时间去打猎?

    程宗扬敷衍道:「也好。」

    石超大喜过望,「多谢多谢!这位是程兄?咱们初次见面,往后可要多亲近亲近!」

第二百三十三章 :酒色() 
小紫对赴宴毫无兴趣。她自小在碧鲮湾长大,海中异宝见得多了。云家的远洋舰队,怎比得上捉弄卓云君有趣。

    小紫涂上厚粉,贴上黑痣,然后用布帕包住秀发,打扮成妇人的样子,推门进入内室。

    室内光线全被遮住,空气中有股发霉的味道,眼前的黑暗让小紫想起鬼王峒的日子……近的似乎就在昨天。小紫拿着油灯,却没有点亮。以她的眼力,这样的黑暗对她不会有任何影响。

    那道姑青色的丝袍已经褴褛不堪。小紫轻蔑地一笑,这个女人太不知好歹,那个大笨瓜救了她,她反而狠狠咬那个大笨瓜一口。这么好的玩具,不好好调教一番,可太对不起她了。

    卓云君在暗室已经被囚禁了两天多,在她的感觉里,也许是五天甚至更长时间。

    几天来,小紫用戏谑的心情看着这个曾经骄傲的女子陷入绝望,最初的矜持被一点一点打碎。那模样像极了碧鲮湾那些耀武扬威的海蟹,一旦失去坚壳,就软弱不堪。

    黑暗中,卓云君的姿势显得很奇怪,她身体俯卧,头颈却微微抬起,仿佛悬在半空。

    小紫目光一跳,拉起卓云君的肩膀。只见她脸色惨白,双目紧闭,两手软绵绵垂在地上,本来缚在手腕的麻绳,此时却悬在颈中。

    …………………………………………………………………………………

    海蜃楼只有两层,楼面却极为宽阔。楼上堂内整整齐齐摆着十几张三尺宽一尺阔漆几,几后是六寸高的紫檀木榻,上面铺着白色的藤席。

    云家出面相陪的是一个中年男子,左侧第一席是驸马王处仲,在他对面是一个年轻公子,往下是张少煌。萧遥逸坐在左侧第五席,程宗扬紧邻着他坐在第六席,对面是那个胖子石超。

    看得出席位的安排十分讲究,王处仲对面的,多半就是谢家的人。张少煌虽然是晋帝的小舅子,仍然只能坐在王谢两家的下首。而金谷石家虽然有钱,但在这些贵族世家中依旧排不上号,只能忝陪末位,和自己面对面,倒是自己白混了一个席位。

    席间几位宾客正在高声交谈。王处仲对面的年轻人拿着一柄奇特的毛扇,柄部是白玉雕成,扇体则是毛茸茸的动物尾巴编成,底部平圆,前端狭长,顶端一

    根长尾毫毛雪白而柔软。

    他朗声说道:「才、性一同!品性高洁,才能自然非凡,才能出众,品性自高。」

    「非也!」坐在他下首的一个世家子弟高声道:「才、性各异!有才未必有德,有德者未必有才!」

    拿着毛扇的年轻人把毛扇向前一挥,扇尖充满弹性的白毫一阵摇荡,「才能由何而来?聪明天授,博学自成。易经云: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才、性名称虽异,无非顺应天道而已。无德之才,何以称才!」

    「非也!」另有人道:「才、性相合!人先天受气不一,秉赋天性各异,所以有贤愚善恶之别。虽然有才未必有德,有德未必有才,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万石所谓君子自强不息,正是君子修德,乃使才性相合。」

    持扇的年轻人接口道:「人道即天道,逆天而行事,有才而无德,于世人无善,其才不足以称才。是以才、性一同!」

    程宗扬看了看旁边的萧遥逸,萧遥逸朝他翻了个白眼,「谢饭桶又在大放厥辞了。」

    「谢家的?」

    「谢万石。」萧遥逸气哼哼道:「艺哥的从弟。要不是看在艺哥的面子上,我早就打扁他的嘴了。」

    「他拿什么东西?」

    「玉柄麈尾。那是用大鹿的尾巴编成,本来是领兵作战用的。这帮饭桶说什么--毫际起风流,清谈时也拿来乱用。」萧遥逸不屑地说道:「这帮家伙清谈成性,不管什么场合都要清谈一番。瞧着吧,后面还有的说呢。」

    「才、性相离!」又有人道:「才能虽自天授,不学不足以成才。品性虽自己天成,不琢不足以成德。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曾子每日三省吾身,为友为学。若才性一同,何云三省?故才、性相离!」

    谢万石还要再辩,上首那个云家的中年人朗笑道:「诸君言辞犀利,新意迭出,让人欲罢不能。今日小女自海外归来,带回几件有趣的东西,不如拿来给诸君助兴。」

    他起身拍了拍手,堂侧琴瑟乐声传来,接着几名仆役用漆盘抬上两株五尺多高的珊瑚树。

    绵延两千多公里的珊瑚礁程宗扬也见过,自然不会把珊瑚当成了不起宝贝。可这两株珊瑚树颜色赤红,表面布满细小的金星,被阳光一照,通体宝光流动,连程宗扬也不禁称奇。

    秦桧悄悄递来一张纸,上面按席次写着各人的家世名姓。程宗扬暗赞这家伙办事有一手,短短时间就打听清楚。

    云家的席位写着云栖峰的名字,旁边注明是云家老五,也是唯一一个有官职在身的云家人。他这会儿正和众人一边观赏远洋异宝,一边满面春风地说笑。

    众人交谈虽然被他打断,但云栖峰插话的时机恰到好处,众人都尽抒己见,又没有谁落在下风,少许一点不尽兴,随即被眼前的珊瑚宝树吸引,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云栖峰又专门送了谢万石一颗大珠,谢万石虽然没有在席间一逞辩才,也大为高兴。

    谈笑间婢女送来酒菜,几名舞姬在堂中轻歌曼舞,为客人助兴,仆役们川流不息来到堂中,将船队带回的贵重宝物陈列席间,供客人观赏。

    程宗扬对那些东西并不怎么感兴趣,随便看了几眼,就在琢磨着怎么趁云大小姐还没来,赶快找借口离开。

    云栖峰离开席位,举觞逐席劝酒。他交游广阔,又有官职在身,众人多多少少都给他点面子,连一直不苟言笑的王处仲也举觞略一沾唇。

    程宗扬冷眼旁观,这些世家子弟都是纨裤居多,每人身边都围着一群侍女,为他们递酒献肴。最夸张的还是石超,他身边的侍女足足有十六个之多,连酒都要人喂,难怪会长成个大胖子。

    云栖峰向萧遥逸敬过酒,然后举觞道:「程兄,请。」说着一笑,举觞一饮而尽。

    程宗扬心头雪亮,自己与云苍峰交往甚密,但到建康之后,一直没有到云家登门拜访。想来是云家当家的六爷,还没有对双方的关系作出最后的决定,不过自己的身份,在云家已经不是秘密。

    「多谢五爷。」程宗扬徐徐饮干,放下酒觞。

    石超正在说曲水流觞的雅事,云栖峰过来,也举觞与他对饮一杯。众人兴致渐渐高涨,席间觥筹交错,萧遥逸来者不拒,喝得又痛快,让张少煌连连鼓掌。

    萧遥逸倚在一个侍女身上,低声道:「怎么样?」

    程宗扬笑道:「这酒比起当日的画舫,似乎淡了点。」

    「哼哼,你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芝娘那里的花雕怎么比得了云家佳酿。」萧遥逸道:「一会儿别人敬酒,你不想喝就不喝。但石超敬的,一定要喝。」

    程宗扬笑道:「他面子那么大?」

    萧遥逸撇了撇嘴,没有说话。

第二百三十四章 :侍女() 
果然,过了一会儿,石超开始劝酒,他本来是客人,但众人你来我往,也不分那么许多。

    谢万石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依他的身份,石超的敬酒他喝了是给石超面子,不喝也无所谓。但石超晃着胖大的身体过来,一挥手,旁边一个美貌侍女捧酒举过头顶,谢万石苦笑着拿起来喝完。

    萧遥逸装作半醉的样子,歪在一个侍女膝上,衣袖垂在紫檀木榻上,靠近程宗扬,冷笑道:「好戏来了。」

    石超敬过谢万石,又去给王处仲敬酒。王处仲面无表情,那侍女献上酒,他连看都不看,冷冷道:「本侯酒已尽兴。免了。」

    跪在地上的侍女脸色一下变得苍白,举着酒觞低声道:「请驸马。」

    一连三请,王处仲都不肯饮。石超手一摆,一名护卫上来,将那名侍女拖下去,又换了一名侍女敬酒。

    程宗扬看得纳闷,「这是做什么呢?」

    萧遥逸冷笑道:「金谷石家的规矩,客人不饮,就杀劝酒的侍女。」

    程宗扬一惊,抬眼朝堂上看去。另一名侍女二请之后,王处仲仍是丝毫不加理睬。眼看又要换人,谢万石在对面看不过去,醉醺醺道:「王驸马,不如便饮了吧。」

    王处仲不动声色,淡淡道:「他杀自家人,干你何事?」

    谢万石碰了一鼻子灰,这边石超更是下不来台,一挥手让护卫把那名劝酒的侍女又拖了下去。石超眼睛转了转,指着一名侍女道:「你来。」

    那侍女不过十五六岁年纪,是石超身边侍女中最美的一个,生得雪肤花貌,惹人怜爱。被石超点中,她身子颤抖了一下,然后走到王处仲席前,跪下来捧起酒觞,小声道:「请驸马……」

    这杯酒再劝不下去,这个美丽的小侍女免不了又要身首异处。可王处仲仍然铁石心肠,既不把石超放在眼里,更不把这个我见犹怜的小美人儿放在眼里。

    程宗扬吸了口凉气,「这姓王的心肠够硬啊。」

    萧遥逸低声道:「当日公主下嫁,把宫里规矩带到王家。这位驸马入厕时看见漆盘里盛着干枣,不知道是塞鼻的,随手拿来吃了,还把洗手的清水也喝了,引得公主的侍女在背后说笑--你猜他怎么做的?」

    萧遥逸冷笑道:「后来,王驸马去外地做太守,正遇上叛匪作乱,城池危在旦夕。驸马爷一声令下,把公主的侍女尽数赏赐给军士,一个不留。又亲自登城作战,大胜叛军。」

    「这么做,晋帝会饶得了他?」

    「打了胜仗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事传到建康,朝中重臣都称他临危不乱,是大将之才,还因功被封为汉安侯。」萧遥逸鄙夷地说道:「石超这笨蛋,这回可要丢脸了。」

    那名小侍女已经三请,王处仲仍然不理不睬。这会儿宴席已经冷落下来,众人都看着王处仲和石超。王处仲神情泰然,只怕石超的十六侍女杀完,他也未必会动一动眉毛。

    这会儿石超连个下台的台阶都没有,王处仲家世显赫,本身又是汉安侯兼驸马,他不肯饮,谁都没办法。谢万石已经碰壁,其他宾客身份都不及谢家,更不好劝说。云栖峰身为主人,一时间也找不到解劝的说辞,席间一时尴尬万分。

    石超一跺脚,吩咐旁边的护卫,「把她拖下去!」

    程宗扬朝秦吴二人使了个眼色,然后起身向云栖峰施了一礼,「今日贵府盛宴,在下冒昧赴会,有幸见到诸位名门高士,令在下大开眼界。」

    这会儿席间气氛尴尬,有人出面云栖峰求之不得,虽然不知道他的意图,但他反应极快,立刻离席挽住程宗扬的手,笑道:「这位是盘江程氏的少主,一向在南方。我们云氏这点东西,比起程家的珍藏可差得太远了。」

    一个少年笑道:「可是与小侯爷夜饮秦淮的程公子?」

    果然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己的形象往后只怕就要和萧遥逸的荒唐划等号了。

    萧遥逸甩开扇子,大咧咧道:「桓老三,程兄的酒品可比你强多了。」

    程宗扬咳了一声,堆起笑脸,「难得今日群贤毕集,在下有件小东西,请诸位一观。」

    云栖峰在他手上按了按,回到席间。

    秦桧走到席间,从袖中取出一根弯剑式样的物品,捧在手上。那物品通体光滑莹白,长及两尺,呈现出细圆的锥形,锥身略带弧线,前狭后粗,只在末端装着一个精巧的护手。

    接着秦桧拿出一柄宽刃短剑,「叮」的击在锥上。那细锥绞丝未动,精铁制成剑刃却崩出一个缺口。然后他提起尖锥,朝短剑上一刺,看似无锋的锥尖却锐利无比,轻易将短剑斩成两段。

    王处仲眼角微微一跳,「龙牙锥?」

    程宗扬微笑道:「侯爷果然识货。」

    在南荒杀死的那条巨龙体格太过巨大,龙牙有一人多高,又结实得要命,程宗扬用珊瑚匕首切了一个时辰,才在上面划了道细痕,不留心还看不出来。这东西可让他伤透了脑筋,谁也不可能背着一人多高的龙牙当兵刃,最后云苍峰要走了两支龙牙,准备装在舰首,作为冲撞的武器。

    好在巨龙靠近咽喉的部位,还有一对新长不久的小齿,齿形细长,连打磨都不用,装上护手便是一对天然的利锥。

    谢万石那样的文人雅士倒也罢了,张之煌一看到这支龙牙锥,眼都直了,衣袖碰翻了席上的酒觞,酒液淌了满袖也顾不上擦,叫道:「程兄!这支龙牙锥我买了!价钱你随便说!」

    石超同样看得心动,但张侯爷已经先开了口,只好咽了口吐沫。

    桓家那个少年也性喜射猎,闻言道:「张侯爷,你不是看中我那匹绝羽马了吗?这龙牙锥你让给我,绝羽我立刻送到府上!」

    张之煌拂袖道:「翻羽你留着吧。这支龙牙锥我说什么也不会让!」

    秦桧将斩断的短剑往空中一抛,单手作势,龙牙锥如刺软革,将两截断剑并排穿在锥上。这一手亮出来,众人目光越发炽热,桓家少年叫道:「程兄,这龙牙锥你开个……」

    他还没说完,萧遥逸就叫道:「我出三千金铢!」

    程宗扬心道,萧遥逸这边鼓敲得真不错,一口就把价钱抬到三千金铢这个吓人的高价,既显得这件异宝奇珍难得,又在座世家子弟能承担的范围内。

    云栖峰也抚掌夸赞道:「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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