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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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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找个地方,大伙儿避避雨!”

    吴战威把马交给同伴,举起长刀砍开茂密的藤蔓,硬生生趟出一条路来。

    这是进入南荒的第三天,上午启程时还风和日丽,一转眼就暴雨倾盆。几乎是一瞬间,到处都是豆大的雨点,打得人眼都睁不开。

    南荒气候湿润,到处是茂密的蕨类植物,明明是开好的路,几场大雨一下,疯长的植物就把道路完全遮蔽,好几次都是祁远比藤蔓下找出几许蛛丝马迹,众人才没有迷路。

    吴战威砍开一丛茂盛的凤尾蕨,眼前是一棵爬满藤蔓的大树。那棵树有十几米高,高处粗大的叶柄伞状分开,叶柄两侧对称生长着羽状的叶片,每一片都有一两米长。树下虽然还在滴水,但比外面的骤雨好了许多,几名护卫一起动手,清理出一片足够容纳车辆和马匹的空地。

    看着布满鳞片的树幹,程宗扬问道:“这是什么树?”

    “桫蛇木。”祁远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庆幸道:“幸好还没进山。”

    “怎么?山里比这儿还难走?”

    众人从白龙江口南下,进入南荒前最後一次补充了物品,到现在还没有碰上一个村寨。路上相处几天,祁远已经知道这个自称盘江南来的年轻人其实对南荒一无所知,不过祁远也不计较。人生在世,谁能没有些秘密呢?这年轻人虽然不懂南荒,人倒不坏,一路相处下来,大伙已经是朋友了。

    “倒不是路难走。进了山,一道一道都是山谷,这场雨一下,少不了要发山洪。”祁远说着还心有余悸,“上次进山也遇上大雨,我们等了两天,水都退了才走。谁知道上游被冲下来的石头堵住,刚进了河道,山洪突然下来。那次我们二十多个人,就活下来三个。”

    祁远摇了摇头,取出酒葫芦抿了一口,递给程宗扬。

    灌了一口腥苦的药酒,程宗扬咧着嘴道:“这附近没有人家吗?”

    “过了前面的黑石滩才有。南荒树比山多,山比水多,水比人多,有时走上三五天也碰不到一个村子。”祁远啧了啧嘴,“有些村子在路口结了草,碰到了也不敢进。”

    “为什么?”

    “南荒大族十几个,小的一个村寨就是一族。路口结了草的,就是不欢迎外人进去。有些走南荒的不懂这规矩,进去了就没有再出来。”

    奴隶们推着马车来到树下,他们衣服单薄,一个个都被雨水淋透了,放下车就精疲力尽地躺了一地。祁远过去一个个把他们踢起来,“把衣服拧干!身上的水都擦净!不想把命扔在这里的都坐起来!睡过去的都叫醒!”

    吴战威和那个叫小魏的年轻护卫都是走过南荒的,不用祁远吩咐,便解下马鞍,卸下走骡的负重。

    程宗扬也依样卸下马鞍,擦去座骑身上淋的雨水。他的座骑是一匹黑驹,由于是山林里骑乘,这匹马并不像草原上驰骋的战马那样高大,耐力却是极好,通体皮毛乌黑发亮,性子也温驯。程宗扬骑了几日,越看越是顺眼,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珍珠。

    林子里的藤蔓野草似乎很不合黑珍珠的口味,它伸出又软又大的鼻子东嗅西嗅,然後打了个响鼻,不屑地昂起头,懒洋洋甩着尾巴。

    这群人里最舒服的也许就是武二郎了,这一路程宗扬可算见识了这家伙好吃懒做的无赖行径,大伙拼命赶路,他在车上呼呼大睡。做好的饭菜,这家伙第一个先下手,吃饱喝足还要来上一曲。这位爷不是来幹活的,乾脆是有人管吃管住,往南荒来旅游的。让程宗扬直後悔不该给他一个银铢的高价。

    凝羽跟武二郎完全相反,这一路上大伙满眼满耳朵闹心的都是武二郎,却很少人见过凝羽。她大多时候都像消失一般,只偶尔出现……

    程宗扬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丝微笑。这个女人确实带给他很多意外的惊喜。

    忽然黑珍珠颈後的鬃毛抖动了一下,它昂首发出一声嘶鸣,然後扬起前蹄,似乎想挣脱缰绳。

    程宗扬在马颈上轻轻拍了一掌,“叫什么,安静!”

    一向温驯的黑珍珠却愈发不安起来,它嘶鸣着奋力挣动缰绳,蹄下溅出大片大片的泥水。

    一股寒意掠过心头,程宗扬猛然回头,瞳孔顿时收缩起来。

    一名奴隶盘着腿席地而坐,身体以一个僵硬的姿势靠在树上。一条青绿色的粗藤从他脖颈和胸腹间绕过,蠕动着越缠越紧。那奴隶一隻手被青藤缠住,另一隻手从青藤的缝隙间伸出,手上还抓着一块未吃完的乾粮。他张大嘴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脸色像喝醉一样涨得通红。

    一隻青绿色的蛇头从奴隶腋下伸出,它额头正中有一条黄色的蛇纹,阴森的蛇眼中狭长的瞳孔直竖着。它微微昂起头,血红而分叉的尖舌火焰般从蛇口一闪而过,然後盘旋着缓缓朝奴隶颈中伸去。

    程宗扬拔出鞍侧的弯刀,嘶声道:“蛇!”

第六十一章 :雲氏商会() 
这些天武二郎也教过他几招刀法,但程宗扬对这个声名赫赫的五虎断门刀始终提不起兴趣,这会儿凭着一股勇气冲过来,早把那些招数忘到脑後,只是本能地一刀劈出。

    那条蛇半截蛇身挂在藤上,鳞片的颜色与藤身几乎完全一样,程宗扬怕伤了自己人,一刀砍在蛇身中央。那条青蛇鳞片一震,鳞片下渗出一片苦绿的液体。

    负痛之下,青蛇蛇身猛然收紧。那名奴隶胸膛本来因窒息鼓起,这时猛地凹陷下去,发出一阵骨骼碎裂的声音,口中吐出一股血水。

    程宗扬怔了一下,只见蛇头猛然一旋,从奴隶脖颈中鬆开,然後笔直朝他喉头伸来。它血红的蛇口几乎完全张开,倒伏的獠牙竖起,又细又长的牙尖溅出几滴剧毒的唾液。

    一隻大手蓦然伸来,重重在程宗扬头上拍了一下,武二郎骂骂咧咧道:“什么狗屁刀法!连条虫都砍不死!没吃饭啊你!看清了!”

    武二郎夺过刀,双肩一耸,手中的弯刀疾劈过去。那青蛇鳞片极为坚韧,挨了程宗扬一刀,只留下一道淡淡的划痕。而同样的刀到了武二郎手里却是锋芒毕露,刀光过处,蛇鳞纷飞,蛇体寸寸断裂。

    “身!形!步!眼!”武二郎每一刀劈出,都如苍鹰搏兔,将浑身的力道集中在刀锋一处。那条青蛇像根腐朽的麻绳,在刀光中散落下来,却没有伤到那名奴隶分毫。

    程宗扬咳了一声,“你不会是想救他吧?”

    武二郎冷哼一声,扔下刀大步走开。

    看着奴隶失去生命而变成死灰色的眼睛,程宗扬一阵烦闷。他连这个奴隶的名字都不记得,谈不上什么感情。但同行的伙伴就这样死在不知名的野地里,让他第一次认识到南荒的凶险。

    祁远直起腰,吩咐道:“把他埋了,赶快离开。”

    奴隶们一起动手,掘出一个深坑,把死去的同伴埋好。

    雨势略小了一些。谁也不知道身边茂密的蕨类植物中还有多少毒虫怪蛇,众人不敢多留,不等雨势完全停止就匆忙上路。

    …………………………………………………………………………………

    “蛇彝人在南荒算是人多的大族,在盘江以北有好几个村寨。”祁远朝後面的马车看了一眼,小声道:“武二郎的白武族是虎族後裔,除了身上的虎斑,跟平常人差别不大。”

    程宗扬点了点头,“至少那家伙没长尾巴。”

    祁远失笑一声,又连忙掩住嘴。毕竟武二郎的拳头不大喜欢开玩笑。

    祁远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说来也怪,南荒的女人跟外面人差不多,男人却是七分像兽,三分像人。南荒人也知道他们跟外面的人不太一样,所以都不喜欢生人。”

    “蛇彝人的村寨就在前面,过了黑石滩不远。我来南荒到过几次。蛇彝人虽然孤僻,不喜欢跟外人打交道,但从来不骚扰过往的行商,为人也和气。有时遇到投宿的,也肯收留过夜。”

    程宗扬有些不乐意地说:“他们养的蛇怎么随便放出来?我们这边还死了一个人,这损失该怎么算?”

    祁远道:“蛇彝人把蛇看得比命还重,出了这种事只有算了。”说着他也有些不解,“这条蛇怎么会到了村子外面?”

    祁远想了一会儿也弄不明白。一行人默然无语,各自想着心事闷头赶路。刚下过雨的山路湿泞无比,不时有人失足跌倒,但不用祁远喝骂,就很快又爬了起来,不作声地跟在後面,生怕掉了队,失陷在这陌生的雨林里。

    雨虽然停了,空气中却湿得能拧出水来。刚才落雨的凉意被暑气一蒸,每个人身上都湿漉漉,潮得难受。

    一行人跌跌撞撞来到黑石滩,天色已经阴暗下来。

    “糟了!”吴战威猛地拽住座骑。

    眼前是一片浩浩荡荡的洪水。浑浊的河水夹杂着上游冲下的枝叶,滚滚没过两岸。水涨得连原来的河道都看不出来。

    这里原本是一片乱石滩,河水漫过河滩里的碎石,分成无数条大大小小的细流,平常涉水就能过去。但现在刚下过雨,河水暴涨,那些细流连成一片,虽然不是太深,但宽得连边都找不到了。

    程宗扬道:“还有没有别的路?”

    “还有一处。离这里有三十里。”祁远看了看天色,“这天只怕还要下雨,那渡口还不如黑石滩,现在水可能涨得更大。”

    远处亮起几点火光,有人喊道:“对面是走南荒的朋友吗?”

    祁远举起火把用力挥了挥,高声道:“五原城白湖商馆!东边来的是哪里的朋友?”

    对面也一样把火把举得高高的,火光下几个人低头商议几句,然後远远下了马,几名汉子簇拥着一个老人走过来。

    那老者两鬓斑白,穿着一袭青布长袍。袍尾虽然沾满泥水,腰间一条紫色的丝绦却丝毫不乱,上面结着一块翠绿的玉佩。

    老者走近几步,拱手道:“建康城雲氏商会,执事雲苍峰见过各位。五原城的白氏商馆以前也和敝会有过生意,不知跟各位是否相识?”

    祁远连忙道:“就是小号,现在改名叫白湖商馆。”说着推了程宗扬一把,半是奉承半是提醒地说道:“雲氏商会跟君氏、谢氏两家商会并称,是六朝数一数二的大商会。这是敝馆的程执事。”

    程宗扬也依样抱拳拱了拱手。

    老者微笑道:“原来是老相识了。和贵馆的生意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难得老哥还记得敝会。这位程小哥如此年纪,就能带队走南荒,果然是英雄出少年,让老夫汗颜。呵呵。”

    两边攀上交情,一直戒备的护卫们暗暗鬆了口气。石刚鬆开刀柄,小魏也悄悄把弩机收进背囊。

    雲氏商会一行人漟着水过来,他们人数并不多,但清一色都是体格精壮的大汉,十几个人倒牵了二十多匹马,一半骑乘,一半负重。那些汉子一个个骨节粗大,身手矫健,一看就是功底扎实的好手。

    跟在队尾的是一名中年人,他戴着书生惯用的方巾,牵着一匹瘦马,神情间淡淡的,虽然和众人走在一起,却仿佛和每个人都离得很远,就像一个孤独的旅人。

    程宗扬也没有在意,跟雲苍峰寒喧几句,赞道:“贵会这样精悍的属下,就是军伍里也不多见。”

    雲苍峰笑道:“怎么比得上贵馆的护卫,程执事见笑了。”

    白湖商馆还剩下七名护卫,虽然也是祁远挑出来的精锐,但和雲氏商会的手下一比就相形见绌了。至于那些奴隶,全加起来也未必是他们一名护卫的对手。程宗扬不好说这是为了方便自己逃跑故意挑的老弱,打了个哈哈,转开话题。

    “雲执事怎么这么晚还赶路?”

    “敝会原本是从上游的渡口过河,谁知这场急雨淹了渡口,只好沿河一路找下来。”雲苍峰看了看水势,然後道:“易彪!易虎!下去看看!”

    两名大汉应诺一声,跳进水里。那两人都是彪形大汉,河水却一直淹到他们胸口,就算他们能涉水过河,程宗扬和商馆那些奴隶也只能游过去。

    双方一开始动手,就显出白湖商馆跟雲氏这种老牌商会的差别。雲氏商会不但绳索装备一应俱全,每人还有一件鹿皮水靠。那些汉子不需吩咐就拣起长索,熟练地打成绳结,连人带马捆扎停当,而白湖商馆这边麻烦就大了,有几名奴隶死活不愿下水,愿意下水的却怎么也打不好绳结,把祁远忙得团团转。

    程宗扬知道这都是自己办的好事,看着祁远手忙脚乱的样子,也觉得不好意思。他悄悄吐了吐舌头,溜到车旁,“武二,出来吧。”

    武二郎在车内早听得清清楚楚,但二爷架子一向很大,轻易不给人面子。程宗扬出面才大模大样地下了车,顺手在旁边一名奴隶脑门上凿了一记,“绳结是这么打的吗?你想跟骡子死一块儿啊!你跟骡子死一块儿也不大紧,这绳结割断了,绳子也就断了,你想让後面的跟你一起死啊!”

    那奴隶捧着鼓包的脑门,被他口水喷了一脸也不敢躲。

    祁远啧啧了舌头,悄悄对程宗扬说:“话倒是好话,怎么让二爷一说就这么刺耳呢?”

    程宗扬还没有回答,武二郎又叫了起来,“祁老四!”

    “哎!”祁远颠颠儿地跑过去。

    武二郎叉着腰道:“那些废物能过河吗?要能过去,二爷把头拧下来给你当夜壶!”

    祁远赔笑道:“回二爷,小的用不了那么大的……”

    武二郎眼一瞪,祁远立刻把後半截吞进肚子里,“二爷的意思是……”

    “不愿过河的都留下!反正马车也过不去,留一名护卫带着往回走!等水退了再追咱们!”

    祁远只听了一半就知道武二郎是对的,这些奴隶都是程宗扬精挑细选的老弱病残,勉强下水只怕有一半要死在河里。当下祁远分配人手,留了一名护卫带着马车回去,奴隶们只拣了几个强壮的随行过河。

    这一下去掉三分之一的人手,队伍准备的速度快了许多,六名护卫、五名奴隶加上程宗扬、祁远和武二郎,十四个人还有十余匹座骑、走骡。武二郎跟在程宗扬後面,毫不客气地占了中间最安全的位置,也没人敢跟他争。

    两支队伍收拾停止当,易彪和吴战威抢着要走水势最急的上游,最後易彪当先跳进河里。为了增加负重,他身上背了五把长刀,还有两面份量十足的钢盾。河水混了泥沙,冲力更大,易彪在水中却稳如磐石,显然下盘功夫极好。这边吴战威看见也自愧不如,熄了跟对方争风的念头。

第六十二章 :自己人() 
两支商队并肩过河,雲氏商会清一色的护卫,只有雲苍峰和那名中年人走在中间,每人隔着三米多的距离陆续下水。白湖商馆是两名护卫中间夹一名奴隶,虽然慢了一些,也勉强能跟上对方的脚步。

    过河路径并不宽,双方人马紧紧挨在一起。雲苍峰和程宗扬走在一处,後面是武二郎和那名中年男子。

    雲苍峰一手扶着马鞍,说道:“小哥也是常走南荒的?”

    程宗扬这个自称生在南荒的商人,最怕别人问起南荒的事,含糊道:“这里是第一次走。”

    “哦?”雲苍峰讶道:“小哥以往走的是东边的海路?那条路从夜叉珊瑚边缘经过,风高浪急,老夫痴长这么些年,还没敢走过。”

    程宗扬乾笑道:“也算平常吧。”

    一个浪头打来,雲苍峰身体一晃,程宗扬连忙搀住他的手臂。老人的手臂很瘦,握在手里仿佛一把乾柴,骨头却很硬。

    雲苍峰抹了抹鬍鬚上的水迹,叹道:“真是老了。这样的浪头都经不住了。往後,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了。”

    程宗扬道:“年轻有什么大不了的?哪个老人没有年轻过,可哪个年轻人敢说自己老过?”

    雲苍峰呛了一口,然後哈哈大笑,“甚是,甚是!此言甚是!”

    侧面的河水虽然湍急,但前後都有绳子扯着,只要小心踩到河底的石头上,并没有太多危险。程宗扬扶着雲苍峰过了一个旋涡,然後放开手,“雲老哥,怎么这么大年纪还走南荒?”

    雲苍峰笑道:“雲氏是商人,当然是逐利了。南荒虽然道路险恶,但盛产砂金,山林里又往往有珍禽异兽。六朝的贵人们喜好新奇玩意儿,我们把内陆产的丝帛、器具运来,换些南荒的物品回去。来回挣口饭吃。”

    “利润很高吧?”

    雲苍峰微笑道:“南荒有一种妖物叫峭魅,在内陆的几家会馆里,那些贵人开出的价码是一万枚金铢。”

    “一万枚金铢!”程宗扬被这个价格震住了。一万枚金铢等于是二百个阿姬曼。那个峭魅究竟是什么东西?能值这样的高价?

    “走南荒,都是拿命换的。南荒的白爪鹰运到内陆能卖一二百枚银铢,翻了几十倍的利润,但要一条人命才能换来一隻活的白爪鹰。何况是峭魅这种只在传说里有的东西。”

    程宗扬咂了咂舌头,“在北边草原,十几枚银铢就能换一匹好马。”

    “小哥见闻倒是广博,连北边的草原也去过。但小哥可知道,北边的骏马运到内陆要花费多少?”不等程宗扬回答,雲苍峰便道:“从草原贩马到内陆,至少要用上三四个月的时间。来回的花费要一百多枚银铢,若是运十匹马,加上运费已经翻了一倍,路上跋山涉水,能有七匹运到内陆就不错了。再加上官府收的税,十五枚银铢买的马,到内陆卖六十银铢才能保本。”

    程宗扬算了一会儿,苦笑道:“那不如贩人呢。”

    雲苍峰道:“贩人花费的成本也不比贩马低多少,但六朝禁止贩奴,价格就水涨船高了。”

    程宗扬很意外,“是吗?”他记得市场的奴隶比马还便宜些。

    雲苍峰微笑道:“只有五原那些边荒城邑才有公开的贩奴场。唔,醉月楼是贵馆的产业吧?难怪贵东家会把商馆设在五原。”

    程宗扬笑道:“雲执事也光顾过醉月楼?老哥有没有中意的?等回到五原,小弟给老哥挑几个好的。”

    雲苍峰哈哈大笑,说道:“小兄弟真是爽快!只要到时候你莫嫌老哥哥不客气就好。眼前先过了河,等回到内陆,少不了要打扰小兄弟。”

    河水越来越深,起初齐腰深的河水慢慢没到胸口,脚下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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