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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4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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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术一直是程宗扬的软肋,他早就知道合适的武功招术能让攻击威力倍增,可自己最拿手的五虎断门刀刚猛有余,精深不足,无论配合九阳神功还是太一经使用,都有些难尽人意。至于拳脚功夫更不用提,比星月湖大营的一般军士也强不了多少。此时在薛豪嵩阳掌的重压下,还没来得及出手,丹田的气轮就隐隐有些失衡的迹象。

    罂粟女浑身脱得光溜溜的,想挺刀救人也变不出刀来。程宗扬只好勉力提气出掌,暗暗祈祷薛豪的嵩阳掌威力不要太大,要是一掌把自己拍死,那可倒霉到家了。

    忽然一隻衣袖拂来,凌厉的掌风蓦然消散,面前刚被掌风卷起的麦秸掉落下来,柴房中安静得落针可闻。

第二十二章 前辈往事() 
柴间里鸦雀无声,薛豪呆呆看着朱老头,半晌後突然省悟过来,有些手足无措地想要抱拳,刚抬起手,又觉得还是磕头更合适,于是连男儿膝下有黄金的古训也抛到脑後,当即屈膝拜倒,双手抱拳,又惊又喜地说道:“居然是前辈?”

    朱老头有些稀奇,“你认得我?”

    “薛某少时曾追随过田仲大哥。当年前辈与洛下群侠纵横五陵,田仲大哥对前辈推崇备至,在下对前辈的风采也仰慕已久。”

    朱老头拍了拍後脑勺,“原来你是那个姓薛的小娃娃,哎哟哟,一晃这么些年,你都长这么大了。”

    年逾五旬的薛豪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朱老头道:“我这模样可变了不少,你还能认出我当年的样子?是不是学过什么辨人的法术?”

    “不瞒前辈,在下确实有辨人之术。但并非法术,而是靠的眼力。”薛豪解释道:“人面虽有变化,但骨相难以更易。况且实在是当年前辈仗剑风流的英姿令人难忘,在下数十年来每每思之,以为此生再难相见,引以为恨。”

    “哈哈,你这个小娃娃,嘴巴倒是会说。”

    薛豪忍不住道:“当日前辈突然离开,在下听田仲大哥说,前辈是去了未央宫,受封为阳武侯……”

    朱老头猛咳两声,“不说了不说了。”

    薛豪也是绿林中打滚的人物,立刻转过话题,“一晃四十余年,当年洛下的五陵少年早已风流雲散,田仲大哥也去世多年,没想到薛某还能见到前辈。”

    朱老头感叹道:“谁说不是呢。田仲啊……唉,他也死了这么多年了。”

    薛豪与田仲交情显然非同一般,闻言眼圈顿时红了,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後大笑道:“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薛某能活到今日,已经比田仲大哥多活了快二十年,此生足矣!”

    一向敢与耗子争猥琐的老家伙似乎被那句“人生非金石”打动,腰背慢慢挺直。

    “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朱老头忽然提声吟道:“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朱老头从席间出来还带了壶酒,一阙吟罢,举壶畅饮,犹如长鲸吸水,痛快之极。虽然还是破衣烂衫,却显得神采飞扬,顷刻之间将一壶酒喝了大半。他把酒壶递给薛豪,笑道:“人生如朝露,不如饮美酒!”

    薛豪接到酒壶,一口气喝乾,然後把空壶掼到一旁,笑道:“痛快!敝庄有美酒千斛,请前辈到堂上痛饮,今日不醉无归!”

    朱老头也不含糊,“难得遇上故人,走!”

    薛豪当先引路,一边叫来家仆打开酒窖,将美酒尽数取来。

    程宗扬一脸不知道什么表情地看着朱老头,“老家伙,你还真混过游侠?不是吹牛啊?”

    朱老头哼了一声,下巴翘得高高的。

    程宗扬很想说:五陵少年不是都被你毒死了吗?但看到老头得意的样子,实在不忍心在这会儿揭他的伤疤,打他的老脸,只道:“啧啧……真看不出来,你还会吟诗呢。”

    朱老头吹着鬍子道:“大爷举过秀才,你以为是假的?”

    “吹死你吧。”程宗扬还很想问问阳武侯是怎么回事,但瞧着老头儿就是不想说的样子,终于没有开口。

    朱老头刚矜持了两分钟,立刻又露出猥琐的面目,眉飞色舞地说道:“小程子,有好酒啊,你来不来?”

    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我这还光着呢,喝个屁!戒酒了!”

    “戒啥酒啊?男人不喝酒,不如一条狗。快着点啊,给你留着位呢。”朱老头背着手,踢踢蹋蹋前去赴宴。

    剩下程宗扬和罂粟女各自拿着衣服留在柴房里。在程宗扬目光的逼视下,罂粟女身子慢慢矮了下去,像婢奴一样伏在零乱的麦秸堆中,她勉强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轻声道:“老爷,奴婢……来服侍……”

    “刚才脚步声你早就听见了吧?”程宗扬冷冷道:“是不是想着让姓薛的一头闯进来,好惹得我发火,叫大家恶斗一场,替你除掉仇家?”

    罂粟女声音颤抖起来,“奴婢不敢……”

    “你都做了还说不敢?毒如蛇,狡如狐——真有你的,都敢算计到主子头上了,还有什么你们不敢做的?”程宗扬冷笑道:“也就你紫妈妈艺高人胆大,能收拾住你们几个妖妇了。”

    罂粟女浑身发抖,流露出无比惧意,“奴婢知错了,求主子责罚……”

    小紫的声音传来,“好了。我来处罚她吧。”

    罂粟女发抖的身子顿时僵住,然後低头道:“是,妈妈……”

    小紫站在阶上,星眸微微闪亮,她看了程宗扬一眼,然後朝屋後的暗处吩咐道:“惊奴,你先服侍老爷泄泄火,然後送老爷去赴宴。”

    …………………………………………………………………………………

    晨曦下的宛洛道风影如画,程宗扬的举动却是大煞风景。

    “哇……喔——呃!哇哇……”

    程宗扬从马车里伸出头来,伸直喉咙,一阵呕心沥血地狂吐。

    朱老头一脸痛心地说道:“小程子,大爷死命拦着不让你喝,你还非要灌那么多黄汤。瞧瞧!瞧瞧!黄胆都吐出来了吧?”

    程宗扬有气无力地啐了口吐沫,“幹!十七八个少年轮着劝酒,你要敢推辞一声,人家拨出尖刀就往自己胳膊上扎个洞——扎得不够深还要重扎——我能不喝吗?”

    “咋不能不喝?小程子,你这是不懂汉国的规矩,大爷教你怎么逃酒——他拿刀出来,你得赶紧接住,然後往胳膊啊,肩膀啊,大腿啊,扎一刀。下刀随便点,别比划,一刀下去,千万别试深浅,要装得跟经常扎一样。”

    程宗扬没理会他的瞎扯。昨晚薛豪大摆酒宴,一直喝到天快亮方才告终。一番痛饮,几乎所有人都酩酊大醉。薛豪在宛洛道上颇有侠名,为人甚是磊落。罂粟女的事,薛豪在得到程宗扬的保证不会纵容她再出来害人之後,与他碰了三碗酒,看在老头儿的面子上一笑而过,就此罢休。

第二十三章 纹身惩戒() 
薛豪如此豪爽,自己也不好再藏量。程宗扬放开酒量,大喝一场,结果到这会儿还没回过劲儿来。

    “汉国这酒风太狠了。”程宗扬感慨地摇摇头,“对了,他们喝醉了唱的那个什么歌——蒿里什么什么的?”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朱老头唱道:“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

    “对!就是这个!呃……”程宗扬酒劲上来,又吐了几口,喘着气道:“这什么破歌?鬼气森森的,我听着汗毛都竖起来了,一阵一阵的想尿裤子。”

    “小程子,你没听错。”朱老头嘿嘿一乐,“这是挽歌,因为是送葬时挽柩者唱的,所以叫挽歌。”

    “没搞错吧?喝酒唱什么挽歌!给谁送葬呢?有毛病吧!”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朱老头道:“韶光易逝,盛时难再,生死不过一瞬间耳。汉国游侠儿生性豁达,视死如归,唱几句挽歌又如何?”

    程宗扬趁着酒意,不无恶意地想到,汉国的游侠儿轻生死重然诺,恐怕是因为平均寿命太短,早死晚死也差不了几年,与其过几年就死,还不如死的轰轰烈烈。

    “啧啧,又在装秀才了。一到汉国你就变态了啊。”程宗扬道:“老头儿,你这么喜欢听,等你死了,我给你唱那个蒿里什么的好了。”

    “不行。”朱老头摇了摇头,“你要给我唱这一首: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眼前的宛洛道依然平安繁华,悲凉的挽歌却仿佛在吊挽它无可避免的结局。

    躺在车中,程宗扬耳边仿佛还响着老头唱的两首挽歌。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无论是圣贤、帝王,还是不世出的名臣猛将,一旦埋在土中,还分什么贤愚?

    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人生如朝露,可朝露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永远回不来了。他猛地想起段强,想起那支要命的箭矢。即使穿越者,也和平常人一样会死的。

    如果自己死了呢……

    朦胧的醉意中,程宗扬挣扎着爬起来,紧紧抱住小紫,像抱住自己的生命一样不愿鬆手。

    “我们结婚吧……”他喃喃说道。

    “好啊。”小紫说着,轻轻揉着他的额角。

    “死丫头……你应该让我求你好几次的……不过这样也好……”

    程宗扬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样,捧着小紫精致的玉脸,鼻尖顶着鼻尖道:“我要……我要给你世上最美的戒指……嘿嘿,你还记得二爷唱的山歌吗?一隻戒指里……”

    小紫轻轻唱道:“一隻戒指里啊,伸不进两根手指……一个坚贞的人啊,永远不会生二心……”

    在她轻柔的歌声里,程宗扬沉沉入睡,只是右手与小紫十指紧紧相扣,久久不愿分开。

    …………………………………………………………………………………

    程宗扬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根银针,像绣花一样不断落下。在他指下是一片白腻的肌肤,银针刺落,雪肤上随即滚出一滴细小的血迹。与此同时,他指下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似乎难以承受针刺的剧痛。

    强烈的阳光从枝叶间洒落,照出树下一具白生生的**,罂粟女赤条条伏在一条毯子上。她额头满是冷汗,齿间咬着一根刚折下来的柏枝,红艳的唇瓣因为剧痛而变色。

    众人停在一片林中,周围种满了高大的白杨,阳光虽然暴烈,但风起时木叶萧萧,在酷暑中带来几丝难得的凉意。

    朱老头的名声在汉国比狗屎都臭,虽然不明白薛豪为什么把老家伙当成游侠前辈,而没认出他毒宗魔头的身份,在席间把他敬为上宾,但程宗扬担心再出什么乱子,没有在薛家庄多留,仍按照原来的计划,天刚亮就启程北上。可到底还是因为没有在颖川落脚,错过了投宿的时辰。

    太阳越升越高,天气越发酷热,虽然宛洛道上有树荫遮蔽,但从天刚亮赶路到现在,几匹马都已经汗出如浆。眼看目的地还遥遥无期,朱老头的毛驴又拐了前蹄,不到半个时辰就甩得连人影都看不见,程宗扬只好把马车停在路旁一处林子里,让马匹歇歇,顺便等老头儿赶来。

    程宗扬把银针放在朱砂盒中调了调,一边端详着自己的作品。罂粟女身无寸缕,雪白的腰臀布满鲜红的血珠。星星点点的血痕勾勒出花朵的纹路,仿佛一片妖艳的罂粟花海,在她腰臀上盛开,充满繁丽而又邪恶的韵味。

    “一万针是不是少了点?我这会儿正刺得过瘾呢,乾脆从头到脚都给她刺一遍,这要站出去,连衣服都能省了。”

    车帘卷起,小紫伏在车内,一手支着下巴,一手翻着书卷,一边道:“调的朱砂不够了。”

    “朱砂里面你调了什么东西?这么细一根小针扎到身上,这贱奴就像是被砍了一刀似的,痛得浑身都在抽。”

    “你猜呢?”

    “你以为我猜不到吗?里面有我的血!你个死丫头,趁我喝醉了,连我的血都敢乱抽。”

    小紫抬眼笑道:“还有呢?”

    “还有乱七八糟的药吧。看样子刺激性不小。”

    “还有最要紧的一样你没有说。”

    “什么东西?”

    “程头儿,你的阳精啊。”

    “我幹!又是精又是血的,你准备把她变成什么怪物?不对!死丫头,你是又想坑我的吧?”

    “才不是呢。”小紫笑道:“人家只是让她以後再也不敢害你。”

    “少来哄我。她的一魂一魄早被你让雁儿收走了,再抽她一魂一魄,她还不变成傻子?”

    “跟魂魄没关系的。”

    “你又玩什么花样了?”

    “是她的纹身啦。她的纹身从腰臀一直到腹股,一共是一万零一针,最後一针是在她的阴珠上,”

    小紫笑道:“等到全部刺完,纹身的禁制生效,她就再也不敢害你啦。”

    “是吗?”程宗扬一脸的不信。

第二十四章 天子门户() 
“这些纹身是永远洗不掉的。从今往後,只要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她身体上的纹身就会发红,然後淫欲迭生。程头儿挨到她身上,她就会兴奋的浑身发抖,比凝奴还要淫浪十倍。”

    “而且她的纹身里混有程头儿的精血,就只属于程头儿一个人,再也不能和其他男人亲密,如果被别的男人进入体内,她的纹身就会像刀割一样痛。”小紫笑道:“是一万零一个针孔一起痛哦。”

    程宗扬倒吸了口凉气,扎一针就痛成这样,全部纹身都痛起来,活活痛死都有可能。

    “不仅会痛,如果一整天没有闻到程头儿的气味,到子时她的纹身上就会像是有虫蚁噬咬,一直痛痒到身体里面,要痒够一个时辰才能化解,这可是无药可解的哦。”

    程宗扬原以为就是给她纹个身,让她痛痛就够了,听到居然有这么严厉的後果,手里的银针不由迟疑起来。

    小紫毫不在意地对罂粟女道:“罂奴,你知道了吧?今後程头儿就是你的解药,如果想好好的,就要让程头儿多幹你几次。如果太久没有程头儿的滋养,你就会整天又痛又痒,一直到魂飞魄散。”

    罂粟女玉脸苍白得毫无血色,她咬着木棍,只勉强点了点头。

    “等等!一天没闻到我的气味,她的纹身禁制就会发作?”

    “是啊。”

    “如果我不幹她,她就会死?”

    “没错啊。”

    “幹!”程宗扬叫道:“那我以後不是要天天带着她吗?而且她以後也不用派出去办事,还能每天让我幹她——这也太福利了吧?”

    “大笨瓜,你的气味又不是只在身上。要是不信的话,到晚上你给她一隻袜子好了。”

    程宗扬黑着脸道:“你以後派她出去办事,就让她带我一隻臭袜子?

    程宗扬乾笑两声,虽然这贱人是侍奴,可这么用,似乎有点超过自己的底线了。

    小紫白了他一眼,“大笨瓜,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这对她不是折辱,而是莫大的恩赐。”

    “我听着你怎么像是把她做成有重度毒瘾的瘾女,我就是她的毒品呢?”

    小紫笑眯眯道:“程头儿,你猜对啦。”

    程宗扬琢磨了一下,“那我要死了呢?”

    小紫摊开小手,“那她也只好死了。”

    “没药可以救?”

    “除非把她作成没有知觉的尸妓。”

    罂粟女打了个寒噤。

    小紫笑道:“罂奴,听到了吗?”

    罂粟女取出齿间的木棍,勉强笑道:“奴婢知道了。”

    小紫笑吟吟看着她的眼睛,“如果程头儿出事了,你最好赶快自杀。要不然你会痛得眼睛往外流血,痒得把全身皮肉都抓烂,死得惨不忍睹。”

    罂粟女身子抑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虽然处置她是自己的主意,但小紫的处置手段远远超过了自己能有的预想。但话回来,自己如果死了,拉她赔葬也不坏,至少让她少害几个人。

    “老头儿怎么还没来?他捡那驴不会是死半路上了吧?”

    说话间,远远过来一个影子,正是朱老头牵着他那头一拐一拐的破驴,沿着道路走来。一人一驴孤零零的模样,颇有些“古道,西风,瘦驴”的诗意。

    没等程宗扬拿老头儿的驴奚落他几句,朱老头先开口了,他神情古怪地看着他们,“小程子,你咋在这儿歇呢?”

    “宛洛道周边的田地开垦得太好了,方圆几十里,就这一片像样的树林。你难道想躺在太阳底下晒成人乾啊?”

    “这是墓地啊。”

    程宗扬吓了一跳,连忙看看周围,“胡扯的吧?哪有坟?”

    “不是坟,是墓。”朱老头道:“堆土称坟,平地称墓,汉国虽然也讲入土为安,但庶民百姓的葬地大多都不堆土,只在墓前栽杨树为记——小程头,你这会儿就坐在别人的墓上头呢。”

    程宗扬连忙跳起来,自己原本也看出林中有些不大一样,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脚下竟然是别人的墓地。

    程宗扬解开马匹的缰绳,“歇够了!走了!走了!”

    “小程子,让大爷喘口气……”

    “你憋一口气都能跑到洛都,还喘什么气?赶紧走!到了洛都就把你那破驴宰了,炖锅驴肉汤喝……”

    …………………………………………………………………………………

    颖川距洛都只有一百余里,程宗扬原准备中午休息过後,四马换乘,连夜赶到洛都,尽快与期明信、卢景等人会合,好先了解一下汉国如今的形势。可朱老头怎么也不肯扔掉他捡的那驴,一路上拖拖拉拉,想快也快不起来。一直走到天黑,众人被一条大河拦住去路。

    夜色下,浩浩荡荡的河水向北流去,两侧各有一座山峰沿着河岸拔地而起,仿佛一座森严的门户,矗立在天地间。

    朱老头道:“这就是伊阙,天子的门户。”

    “什么声音?”

    河中不断传来水响,似乎有人在拍打水面,但那声音时南时北,时东时西,毫无规律。

    “是河中的鲤鱼。”朱老头道:“每年初秋,伊水的赤鲤就会聚集在伊阙之下,争相跳跃,一旦跳过伊阙,就能化而为龙。”

    “老头儿,你又在蒙我吧?鲤鱼跳龙门是这里吗?”

    “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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