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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4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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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老头脸色由阴转晴,急忙一手勾住鱼鳃,笑得嘴巴都合不拢,“赤鳍金鲤啊!小程子!快烧火去!赶紧炖锅鱼汤,大爷尝尝鲜!”

    程宗扬把钓的鱼大都放回水中,只留了两条剖洗乾净,从鳃後切开,挑去腥筋,用芦苇穿了,挂在车旁。

    程宗扬穿越以来,一多半时间都在路上跋涉,别的辛苦也就算了,只是说到做饭,气就不打一处来。最初跟着吴大刀那些糙汉,论打架没一个孬种,论做饭个顶个的废柴,能把东西烧熟就算不错了,口感那俩字什么意思压根没人懂。太泉之行跟着武二和萧遥逸,武二就不提了,那厮就是一牲口,幹活从来不沾边,吃的时候不合口味,还要叽歪几句,程宗扬不止一次想把锅扣到那厮脸上。小侯爷倒是没架子,给什么吃什么,从来不挑剔——意思是只要“你们”做的,再难吃我也吃。让我生火做饭,免谈!

    相比之下,这是最有希望的一趟,队伍里足足有三个女人。可做饭的时候,程宗扬才知道不管什么时代,职业女性全都靠不住!

    小紫对烹饪没兴趣,如果按她的口味,大伙最好都别动火,全吃生的最好,口感丰富,还有营养。罂粟女和惊理是女杀手,只擅长吃苦,不擅长吃饭。如果一顿饭能做出几个花样,也幹不了这一行。程宗扬也很想和大家一样,凑合点填饱肚子得了。但味如嚼蜡地吃过一顿她们做的晚餐,出于对自己味觉的负责,程宗扬只好重新抄起锅勺。

    这一回太阳竟然从西边出来了,老家伙居然亲自动手做了锅鱼汤。鱼头和鱼尾做了个焦熘头尾,多出来的鱼肉做了个红烧,一点都没浪费。

    朱老头道:“洛都的鲤鱼,可是天下难得的美味啊。”

    程宗扬尝了尝鱼汤,顿时狠狠震惊了一把,“都说龙肉是天上的美味,这鱼都快变成龙了,难怪老头舍得动手。”

    “白龙下渊,化而为鱼。”小紫道:“要跃过龙门,才好再变成龙。”

    红日初升,萦绕在两岸间的水气渐渐散开,远方的景物逐渐变得清晰。伊阙仿佛一座敞开的大门,露出门後一座巍峨的大城。雄伟的城墙沿着地平线整齐铺开,两座用汉白玉砌成的楼阙高耸入雲,甚至能看到上面的朱雀图案,仿佛倚天而立的卫士拱卫着宫城,城内数不清的宫殿楼阁连成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四尊巨大的金人分列四方,它们手持承接甘露的铜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宫城最高处,是一座宏伟无比的宫殿,即使隔着数十里的距离,依然能感受到它惊人的气势。

    程宗扬望着那座梦境般华丽的帝京,良久叹道:“这么高的龙门,想跃过去可不容易。”

    …………………………………………………………………………………

    伊阙的关门外人如潮涌,每天都有无数人争相涌入这座繁华的帝都。走在人群中,程宗扬明显感受到汉国与晋宋两国不同的风气。

    汉国尚武之风极盛,汉国只禁止民间持有劲弩和铠甲,其他不论,因此往来的旅人大多佩戴刀剑。让程宗扬惊奇的是,汉国佩戴武器最多的并非游侠少年,而是士人。无论是头戴高冠的官员,还是结着方巾的文人士子,无一例外都腰佩长剑。并且还不是晋国贵族那种镶金嵌玉,装饰性远大于实用性的宝剑,而是真正用于格斗的长剑。大多数人的剑鞘和剑穗都有些陈旧,显然经常使用。

    他们无论乘马还是徒步,都挺身按剑而行,一个个神情磊落,气宇轩昂。挺拔的身姿,腰悬的长剑,使汉国的文士迥异于晋宋士子的文采风流,显得刚劲质朴,充满了尚武豪放的气概。

    汉国的豪杰佩刀最多。刀乃百兵之王,无论骑战还是步战,刀都是最容易操纵,也最容易发挥威力的武器。街头巷尾短兵相接之际,一柄长刀在手,就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少年多用弹弓,他们鞍侧往往一边悬着弓匣,一边挂着盛满弹丸的革囊,最明显的标志则是坐骑旁带着笼头的烈犬,还有臂上架的苍鹰。可以说只要架鹰走犬的,都是游侠少年。

    还有一种行人也带着弓,但他们所用的箭矢别具一格,尾端都系着极细的丝线。这些人是擅长弋射的猎户,箭尾的丝线能够有效地收回箭矢和猎物。因此携带弓矢的同时,他们多半会在肩头扛着一柄猎叉,上面悬挂着捕获的猎物。

    另外一种带的多是短刀,刀鞘错金涂银,甚至用犀角、象牙为柄。这些是家资豪富的商人,武器往往是外露的财富。

第四章 当街杀人() 
汉国贵族佩戴的多是短剑,剑鞘上嵌着象征身份的宝石和白玉,华丽丰凡。他们骑着骏马,在成群奴仆的簇拥下迤逦行来,充满了王侯贵族的傲慢与尊贵。

    还有一些携带着顶端开刃的刻刀,那些是中低级的官吏。汉国虽然以造纸闻名,但官方档案多是以竹简和木简为主,以便于长期保存。汉国不用科举,官员大都是推举而来,吏员则是世袭。擅长律法的刀笔吏,在汉国是一股令人畏惧的力量。

    程宗扬牵着坐骑,随着人流涌入关门,一路看得目不暇接。忽然身边传来一声惨叫。一名中年人刚走到门下,一名少年突然猛扑过来,从怀中拔出尖刀,狠狠刺进他背心。那中年人惨叫着扑倒,接着一名体格雄壮的豪士飞身而出,拔刀斩下他的头颅。

    门前一片哗然,行人纷纷退避。少年抛下尖刀,用衣服包住滚落的头颅,闪身钻入人群,消失不见。那名豪士却把染血的长刀往面前一插,神态从容地在尸体旁盘膝坐下,放声喝道:“天诛小人!”

    “好汉子!”旁边一群少年高声叫好。

    关门前守着着一队朱衣黑甲的士卒,血案刚一发生,士卒们就立刻围来,迅速将那名豪士带走。

    周围的目击者议论纷纷,程宗扬扭过头,一脸不解地望着朱老头,“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汉国治安有这么乱吗?”

    “这是寻仇,轻易不会伤及无辜。”朱老头见怪不怪地说道:“没瞧见已经有人抵命了吗?”

    “说杀人就杀人,这个也太……太质朴了吧?”

    一名少年大声道:“这贼子敢陷害郭大侠!今日伏诛,乃是天意!”

    在那些少年大肆宣扬下,程宗扬很快弄明白了来龙去脉。按照汉国的习俗,天子即位就开始修建陵墓,如今天子登基十余年,陵墓已经建成大半。汉国十分重视厚葬,天子的陵墓并不是一座简单的坟墓,而是模仿世间宫室建起的寝宫。除了陵墓之外,还有一整套的城池宫殿,一切都与世间一样。为了让帝王死後仍能享受世间的繁华,汉国甚至会在陵墓周围建起城市,把附近的豪族富户迁到陵区。有名的五陵少年就是这些富户的子弟。

    当今天子也是这样做的,但他气魄更大,直接下诏将汉国所有家产三百万贯以上的富户全部迁至新建的陵区。据说编入迁徙名册的足有六万户,汉国豪族的鼎盛可见一斑。

    而这些被迁徙的富户中,有一位声名赫赫的布衣大侠,名声大得连程宗扬在几千年後都听说过:郭解。作为游侠列传中的重点人物,这个名字几乎就等于大侠的代名词。

    问题是郭解名声虽然响亮,家产其实并不多,离三百万贯差着一大截。但当地官吏觉得他留在本地是个大麻烦,于是把他的名字也报了上去。郭解的门客和交好的友人多方联络,希望能把郭解从名册中剔除,甚至找到大司马大将军霍子孟,向天子转述郭解家贫,不适合迁徙。谁知一向对大司马言听计从的天子很惊讶地反问:“郭解一介布衣,居然能找到大司马亲自说情,难道会很穷吗?”

    霍大司马无言以对,只好不再提及此事。

    等到郭解迁徙时,由于家贫,各方受过他恩惠的人家都送来钱财资助,但当地的官吏居然禁止郭解见客。郭解门下都是豪勇之士,被一个小吏欺到头上,当即大怒,刺杀了为首姓杨的掾吏。

    汉国豪杰慷慨悲歌,郭解的门客固然气血豪雄,杨家也不是任人欺凌之辈。杨家送葬之後,立即派人赴洛都告状,却没想到已经有人守在伊阙,以至于酿成血案。

    那些少年,包括杀人的豪士,其实根本没见过郭解,只是钦佩于郭解素日里行侠仗义,才毅然出手。为了不连累郭解,动手的豪士还主动留下来顶罪。

    伊阙往来的行人本来就多,眼下又出了这样一樁血案,士卒们还没有清理乾净,周围已经观者如堵。听到那些少年慷慨激昂的诉说,众人大声叫好,不少人砍刀斩地,感叹这些侠士的义气。只有一名文士说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解之辈,动辄杀人,何得称贤?”

    那些少年闻言怒道:“郭大侠仗义疏财,急人之所急,为人排忧解难,不顾己身。侠义之气,世间无双!哪里来的腐儒,也敢非议郭大侠!”

    那文士毫不退让,“郭解其人,不过是自喜为侠,说来说去,无非是好名而已。”

    一众少年群情激愤,“胡说!郭大侠行侠仗义,从不使人知晓。只是受助者感念郭大侠的恩惠,才宣扬出去。便是我等游侠儿,偶然有机会为郭大侠效力,也从来不曾留名。哪里像你们这些腐儒沽名钓誉!”

    文士道:“侠以武犯禁,有郭大侠作榜样,教出你们这帮睚眦必报的少年,一怒而杀人,置王法于何地?”

    守卫的士卒被双方的争吵惊动,重新过来。那些少年翻身上马,对那文士叫道:“腐儒!可敢留下姓名!”

    文士朗声道:“河间郑子卿!此番来京,求学于雲台书院。诸位若有指教,郑某自当静候!”

    少年愤怒地盯了他一眼,然後呼啸一声,离开关隘。

    程宗扬好奇地看着那名文士,这小子真有几分胆量,敢和一群热血沸腾的游侠少年当街争吵。把自己换成这个儒士,还真不一定敢出头,不是打不过,实在是犯不着。

    太史公的游侠列传自己只是略略翻过,隐约记得郭解的下场是族灭,但究竟为什么被族灭,就没有什么印象了。如果历史没有走样的话,被勒令迁徙之後,郭解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虽然自己对这个列入正史,名震千古的大侠很有几分好奇,但赶在人家临死的时候拉关系,显然不够明智。

    “先去找鹏翼社。”程宗扬找出自己记的地址看了一眼,“通商里,位于洛都西北,紧邻西市。上面说西市是洛都九市最大的一个,看样子地方不错啊。”

第五章 巫宗现身() 
朱老头乐呵呵看了场热闹,倒是没说什么酸话。这会儿正背着手牵着跛驴走在前面,路过茶肆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佝偻的腰背微微挺直。

    一个瘦削的男子坐在茶肆中喝茶,他低着头,对朱老头的目光视若无睹,端茶的手指纹丝未动。

    一碗茶喝完,他徐徐放下茶碗,一枚一枚数出铜铢,放在桌上,然後站起身,慢慢抬起面孔。

    那男子身材极高,程宗扬感觉比自己还高出一头,脸色出奇的苍白,几乎能看到皮肤下细细的血管。他头髮苍白,却看不出多少年纪。极端点说,从三四十到五六十,甚至更大一些都有可能。

    他与朱老头对视一眼,那双看似平常的眸子却仿佛藏着一对锋利的钩子,目光扫来,程宗扬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眼睛仿佛被刺了一下,情不自禁地闭了下眼。再看时,那男子已经离开茶肆,只剩一个背影渐行渐远。

    程宗扬心里狠狠跳了几下,那男子步履并不快,在一群行人中毫不起眼,但就刚才一眨眼的工夫,他已经走出十几步远,再眨一下眼睛,便消失不见,就跟大白天活见鬼了一样。

    朱老头开口道:“小程子,你自己进城吧。过几日,我去找你。”

    “哦。”程宗扬一句话都没问,牵着马就要离开。

    “紫丫头跟我一起去。”

    “啥!”程宗扬一听就炸毛了,“死丫头可是我的人!凭什么跟你走?”

    朱老头沉声道:“这是我们黑魔海的事。”

    “少来!谁死乞白赖让我帮忙的?这会儿想起来我是外人了?要不然死丫头跟我走,要不然我跟你们一起去,想把死丫头带走?没门!”程宗扬一点都不客气,“你一个老家伙带着我的女人去冒险,凭什么啊!”

    “祭祀之後才是大比,按照规矩,大比之前,任何一方都不会动手。这次只是与巫宗诸人见见面。”

    “要见面也是我去见!死丫头那点儿功夫能幹什么?当初你跪下来求我,不就是想让我出面跟他们打擂台吗?”

    朱老头道:“谁跪下来求你了?”

    “少扯那些细节!说吧!你们那个大比,出面的是死丫头还是我?我先跟你说——让死丫头出面肯定不行!”

    朱老头眨巴眼道:“那你让我说啥?”

    “程头儿,宗门的大比并不是两个人上去打擂台的。”小紫道:“这次与他们见面,就是要定下如何选出天命之侯。大祭是在下个月,即使有危险,也是一个月之後的事了。”

    “那都是老黄历了。别忘了巫宗已经被灭过一次,讲规矩的都差不多死光光了,万一他们不守规矩怎么办?”程宗扬压低声音道:“我是怕他们来阴的。”

    “小程子,你这是看不起大爷啊。”朱老头叫屈道:“啥阴的阳的,文的武的,玩啥大爷也不怕。再说了,你就是看不起我,也不能看不起紫丫头啊。”

    “耳朵竖那么长幹嘛!我们说个悄悄话你也偷听!”

    朱老头臊眉搭眼地转过脸。程宗扬握住小紫的手,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焦虑。要知道,老头选的弟子原本是鬼巫王,小紫连凑数的都不算。即使老头已经无可选择,不得不回心转意,自己仍然充满担心。

    “不要担心啦。”小紫轻笑道:“人家会把太一经拿回来,解决掉你肚子里的麻烦。”

    “太一经算什么?连你一根头髮都比不上!”

    说来说去,程宗扬只有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小紫翘起唇角,“黑魔海是我的,不能让你插手。”

    程宗扬很想说你别想什么嫁妆的事,我只要你好好的。但终于没有说出口。外人也许只看到小紫如何霸道和狠辣,自己却知道她心思有多么纤细和敏感,在她心里,一粒砂子都不能有。

    程宗扬沉默片刻,“你们只有两个人。太危险。”

    “石敬瑭已经在这里了。况且毒宗在汉国也不是一点人脉都没有。如果单论人数,也许我们比巫宗还要多呢。”

    老头儿既然敢来,肯定有几分底气,但程宗扬担心的是老家伙太不靠谱。老头儿对小紫不坏,可他办事的风格充满了天马行空,没头没脑,即不普通又不文艺的**气质,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良久,程宗扬道:“小心剑玉姬。”

    “知道啦。”小紫眨了眨眼睛,“程头儿,你整天想着她,等人家比完,把她叫来给你暖床好不好?”

    “开什么玩笑?那贱人从里到外都是冷的,还暖床呢。”程宗扬紧紧拥着小紫香软的身体,在她耳边道:“别把对手想得太简单。如果有危险,宁杀错,勿放过。”

    让他这样的滥好人说出这样决绝的话,小紫美目不由微微闪动了一下,接着她皱了皱鼻子,“人家想说的话,被你先说了呢。”她伸出舌尖,在程宗扬耳根轻轻舔了一下,用柔软到几乎快要融化的声音道:“程头儿,等人家回来,帮你吹箫好不好……”

    “死丫头!”

    程宗扬很想板起脸,以增加自己的说服力。但听到这句话,即使在满腔焦虑中,他仍情不自禁露出笑容。让小紫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

    远在伊阙便能看到洛都巍峨的宫殿,这座六朝的帝京似乎近在眼前,实际上还有相隔四十余里,程宗扬直到午後才赶到洛都城下。

    洛都北依邙山,南邻洛水,最初的城池南北长九里,东西宽六里,被称为九六城。但现在城市早已扩张数倍,以往的九六城变成内城。洛都九市中原来位于城外的马市和南市纳入外郭,成为城区的一部分,整个城市也被拉成正方形。

    洛都外城的城墙高六丈,城上每隔一百步建有一座望楼,墙外则是浩浩荡荡的洛水。外郭之内,是一座同样建有城墙的内城,再往里,则是宫城。与其余五朝的都城不同,洛都的宫城有两座,南北各一,分别被称为南宫和北宫。宫内楼阁相望,十丈以上的高楼便有十余座,最高的甚至超过二十丈,超乎想像的规模让程宗扬这个见识过未来世界各种摩天大厦的穿越者也不禁惊叹,难怪四十里外就能看到。

第六章 汉朝驻点() 
程宗扬穿过洛水上的津阳桥,从西南角的津门进入城中。作为汉国的都城,六朝闻名的帝京,洛都的繁华与舞都不啻于雲泥之别,至少城中没有看到一座茅草苫顶的泥坯房,道路两旁三两层的房屋比比皆是。与舞都相似的是,城中同样被街道分成一个个里坊。夕阳下,整座城市都沐浴在淡橙色的余晖中,华丽得仿佛梦幻。

    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位于洛都西北,离城门还有十几里。程宗扬一路查问,终于在傍晚找到鹏翼社。

    小紫离开时并没有带上惊理和罂粟女,程宗扬也不好带她们去鹏翼社,先把她们安置在毗邻的西市,然後才登门拜访。

    鹏翼社在汉国的生意刚开张不久,铺面并不大,社内只有几个人,但由于是车马行,里面的庭院极为宽敞,足以容纳下几十辆车马。分社的管事蒋安世是一个年过四旬的汉子,他原本在孟老大的直属营,作为星月湖大营年纪最大的一批战士,蒋安世已经娶妻生子,江州之战後被派往洛都,负责鹏翼社的经营。

    蒋安世脚後跟一碰,抬手行了个军礼,“程上校!”

    直接登门的程宗扬倒是有些意外,“你认得我?”

    蒋安世笑道:“早就听大营的兄弟们说过。但没想到程上校来得这么快。”

    “是陈乔说的吧?他的消息倒挺快。”

    蒋安世肃容道:“鹏翼社洛都分社一共七人,在外四人,社中三人,按照孟上校的命令,从今日起,一律听从程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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