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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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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整匹缎子没有裁剪,绸端从肩头绕过,然後从背後横缠,裹住高耸的酥胸。再从腋下折了一弯,斜着从白滑的腰肢掠过,束在腰间。绸尾低垂掩在她修长的小腿中央。

    那匹丝绸是纯白的颜色,上面绘一朵硕大的牡丹花,花枝金红交错,色彩艳丽夺目。这样的丝绸只能用来做外衣,丝绸质感强,又是白色,身材略差一些,皮肤稍暗一些,都难以穿出那种华美的效果。而花苗的女族长却把这丝绸当成亵衣,直接拿来贴身穿着。她身材出众,雪白的肌肤与丝绸华丽的光泽交相辉映,未经裁剪的绸缎随便往身上一披,就仿佛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样精美绝伦,衬着她雕塑一样艳丽的五官,更显得体态丰秾合度,雪肤花貌艳光四射。

    程宗扬羡慕地悄声道:“武二,原来你拿了我的丝绸,是讨好族长来了。看不出你这家伙傻大黑粗的,竟然还有这种手段。好艳福啊,武二。”

    武二郎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以为呢!”接着又虎起脸,“给个银铢!不给就抢了啊!”

    “我就不明白了,这鬼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你要银铢幹嘛?”

    说着程宗扬目光一闪,看到苏荔胸侧嵌着一枚亮晶晶的物体。那丝绸一角掖在她胸口,上次给武二郎的那枚银铢,这时就嵌在她胸侧丝绸交叠的地方。银铢中间打了个圆孔,被作成一枚钮扣,防止丝绸光滑的表面从胸前滑脱。

    “哦!原来……”程宗扬竖起手指,一瞬间恍然大悟。

    武二郎一把捂住程宗扬的嘴,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别说!”

    武二这厮看起来生猛,心思可够活的。看到花苗人对丝绸的喜爱,这厮就动了心,从程宗扬手里敲了匹上好的丝绸,来讨好苏荔。苏荔果然爱不释手,地处荒郊,无处裁剪,她直接拿整匹丝绸作了衣物,大大方方就穿了出来。丝绸本身柔软光滑,即没有系带又没有扣眼,根本无法固定。武二好人做到底,把自己唯一一枚银铢拿出来,送给苏荔作钮扣。但银铢只有一枚,这会儿只系了丝绸上面一角,下面还没有系。也就是说,苏荔丝绸下面的身子都是光着的。这也难怪,对于生长在南荒的蛮夷来说,多半还没有内裤的概念。

    程宗扬忍笑摸出一枚银铢,低声道:“武二,这扣子不会是你帮她系的吧?手可够巧的。”

    武二郎一把抢过银铢,手一挥,把程宗扬扔了出去。好在程宗扬现在身手比当初来的时候敏捷了许多,落地晃了两步,总算没有当场出醜。

    抢到银铢,武二郎立刻摇头摆尾地跑过去找苏荔。苏荔笑着接过银铢,两人一同走进树丛。

    再出现时,苏荔下身的丝绸已经折成裙状,绸尾从裙内掖起。那枚银铢缀在她腰侧,上面打了孔,用细皮绳穿着。

    程宗扬远远朝武二郎竖起拇指,又比了个不怀好意的手势。武二郎扬起脸,只当没看到。

第九十三章 :南荒腹地() 
接下来一连几日,众人都在朱老头带领下跋山涉水。这一路都是没有人迹的荒野,即使雲苍峰这样的老江湖也没走过。除了前几天那个挂着四凶煞的村子,再没有遇到半个生人。

    随着往南荒腹地的深入,身边的景物也在不住变化。连绵的山脉阻挡了潮暖气流的进入,蕨叶丛生的雨林渐渐被裸露的红土所代替,土地的贫瘠使植被渐渐稀少,不多的灌木也越来越矮,这里每一寸土地都仿佛从来没有人行走过,充满了洪荒气息。商队行走在寂寥的荒野中,身後只有一串零乱的脚印,仿佛他们是这片天地间唯一的行人。

    朱老头拉了两天才止住,整个人像是丢了半条命。整天有气无力地趴在驴背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过一到吃饭的时候就精神抖擞。

    “人是铁,饭是钢!”朱老头振振有辞地说:“我老人家活这么大岁数,靠的就是胃口好!甭管什么病,只要放开吃,都能降得住!小程子,这可是我老人家的不传秘方,你可记住了,千万别告诉旁人。”

    “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丢不起那人。”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朱老头,这都是第五天了,咱们这会儿在什么鬼地方?我可打听过了,白夷族那地方山清水秀,这荒山野岭的,连耗子都没有,你别是领错路了吧?”

    “你听谁说的?”朱老头嗤之以鼻,“白夷那地儿就是个大水池子,挨着个破山,什么山清水秀?那不扯的吗?”

    程宗扬没打算跟他争辩,“问题是咱们离白夷族还有多远?你没见雲执事那么稳重的人,这两天都有些着急吗?”

    朱老头大咧咧道:“他急不急的,关我屁事。”

    程宗扬道:“恐怕还真关你老人家屁股的事。如果耽误了我们办事,雲执事一怒之下,往你主子那儿告一状。嘿嘿……”

    朱老头脸上变色,小心说道:“不能吧?雲执事可是个厚道人啊。”

    程宗扬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放心吧。他厚道,我不厚道。向导的钱我还出了一半呢。一天二十个银铢,你怎么不去抢呢?”

    朱老头苦着脸道:“我不就是想多走两天,多挣俩儿钱当棺材本吗?”

    “这会儿说实话了?”程宗扬道:“我就看着你这老家伙不地道,带着我们在山里瞎转呢。一句话,明天到不白夷族,你的棺材本儿就可以省了。咱们直接刨个坑,把你一埋,要什么棺材。”

    “要去白夷族还不简单?”朱老头突然间振作精神,紧跑几步蹿上驴背,扯开喉咙喊道:“快跑啊!过蛟了!”

    众人沿着一条乾涸的山涧行走,脚边只有一股涓涓细流。朱老头突然来这一嗓子,大伙儿都是一惊。程宗扬正要开骂,却见清澈的溪水像混了泥沙一样,突然变得浑浊。紧接着,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上游的传来。

    众人立刻反应过来,花苗人动作最迅速,四名汉子猿猴一样攀上河岸,将族人一一接应上来,戴着面纱的新娘裙子太长,不小心绊住,险些摔倒,被苏荔一把扶住。

    白湖商馆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但一半都是走过南荒的,动作也不慢,祁远、吴战威、小魏分别拽着一名奴隶爬上了河岸,又拽住骡马的缰绳往岸上扯。雲氏商会的军士虽然训练有素,却没经历过山洪,突遇变故,他们都习惯性地望向易虎,等待首领的命令,动作反而落在了众人之後。

    易虎迅速发出指令,易彪背起雲苍峰,手脚并用爬到河岸高处,接着军士牵着马蜂拥上岸。忙乱中,两名军士落在後面。那阵闷雷般的轰鸣越来越近,已经上岸的易虎喝道:“弃马!”一边跃了下去。

    身在半空,易虎就展臂挥出背後的尖枪。一名军士扬手攀住枪杆,易虎腰身一拧,将他甩到岸上。这边易彪也跳了下来,河道里还有几匹骡马没来得及拉上来,他一把扯断马匹的背带,将货物甩到岸上,然後去扯另一名同伴。

    程宗扬已经牵着黑珍珠上了岸,凝羽一手挽住缰绳,一手扶着他的肩膀。奔腾的水声越来越近,仍留在河道里的马匹都嘶鸣起来。接着一股混着泥土红色的河水从河道拐弯处冲出,仿佛狂奔的烈马,吼叫着闯入河道,将两侧的岩石都带得滚到水中。

    水一向给人温柔婉静的感觉,然而一旦形成山洪,却有着山崩地裂的威势。刚才还是涓涓细流的小溪水位一瞬间升到丈许高,奔腾的怒流仿佛要将脚下的河岸撕碎。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令人为之色变。

    易虎已经挺枪刺进岩缝,只需要一纵身就能上岸。而易彪和那同伴还留在河道间,身後就是一人多高的洪峰。易虎吸了口气,把尖枪从岩缝中拔出,迎着洪水跃去,抬枪一挑,枪锋准确地从易彪腰侧刺过,穿透他衣内的战甲,接着力贯双臂,将易彪高大的身体甩了起来。

    山洪来得极快,易彪还在半空,浪头已经卷过他刚才立足的位置。那名没来得及上岸的同伴身影一晃,像根稻草般被山洪卷走。易虎本来还有机会脱身,他却大喝一声,手臂斗然伸长尺许,从水中将那名军士捞出,抛到岸上。

    那军士苍白而年轻的面孔一闪而过,与雲氏商会的其他护卫相比,他身材单薄了许多,人在半空,他四肢徒劳地挣扎着,想抓住什么凭藉。

    山洪卷来,易虎沉腰坐马,脚下使出千斤坠,钉子一样牢牢钉在土中,挺身硬生生挨了洪峰一击,脚下没有挪动分毫。

    众人紧悬的心臟略微鬆懈一些。易彪张臂抱住那名军士,推到河岸高处。他顾不上喘息,就返身去接应易虎。就在这时,一块半人大小的岩石夹在混浊的浪花中,从上游滚下,重重砸在易虎胸口。那名剽悍的汉子闷哼一声,嘴角涌出一股血丝。就在众人注视中,易虎雄壮的身躯慢慢向後坐到,随即被洪水吞没。

    易彪冲到岸边,奋不顾身地想要跳下去,却被吴战威拦腰死死抱住,吼道:“你想死啊!”

    浪头打在岸上,脚下的山岩也仿佛在抖动,众人纷纷往高处躲避。水流漫过河岸,只有易彪和吴战威两个在齐膝深的水中扭打着。

    良久,易彪不再挣扎,他跪在水边,虎目紧紧盯着洪水。那名被易虎舍命救上来的军士浑身都湿透了,在岸上身体发抖。

    山洪来的极快,去的也快。前後不到二十分钟,汹涌的洪峰就奔往下游,只留下满是泥沙的河道。留在河道里的几匹健马走骡都被洪水卷走,其中一匹战马被冲到岸边的乱石上,浑身的骨骼都被撞碎,蜷成一团。

    吴战威低声道:“别看了。说不定已经冲出一二十里。”说着他咧了咧嘴,“走南荒是刀口舔血的勾当,比的就是谁命大。运气不好,二十年後还是一条好汉!”

    “他是我哥。”易彪的声音像破了的风箱一样沙哑。

    吴战威去拍他肩膀的手僵在半空。

    雲苍峰微叹一声,“南荒之行九死一生,但贵主人心意已决……”

    易彪久久跪在岸边,最後他重重磕了个头,站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水迹,头也不回地朝岸上走去。

    朱老头蹿得最快,山洪还没到,他已经钻到一处山坳里,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等山洪退去,他才伸出头,余悸未消地说道:“好厉害!好厉害!”

    程宗扬咬牙道:“死老头,知道有山洪,还带我们走山涧!”

    “天地良心啊!”朱老头叫道:“几天都没下雨,我怎么知道会过蛟?”

    吴战威也有些纳闷,“没下雨怎么有山洪?”

    “这是旱蛟。”祁远道:“山里人把发山洪叫过蛟。下雨发的山洪叫水蛟。有时候上游下雨,河道被堵住,隔了几天才冲下来。山里人说那是蛟龙被困在山上,渴极了往山下找水,叫旱蛟,比平常的水蛟更厉害。”

    “就是!就是!”朱老头连连点头。

    易虎和一名花苗人被山洪卷走,尸骨无存。骡马损失了五匹,相比之下,货物损失得倒不太多。此时河道被水冲过,泥泞得无法行走——见识过山洪的威力之後,也没有谁再有勇气去走山涧。

    朱老头一路上尽吹自己有先见之明,若不是他老人家见机的快,喊的及时,在河道里的有一个算一个,谁都没跑。

    众人都心情郁郁,没人理他的茬。却是阿夕心直口快,“若不是你,我们也不会撞上过旱蛟。”

    朱老头涎着脸道:“丫头可别乱说。要不是我,你们能找到路吗?再说了,我老人家说话的时候,有你插嘴的份儿吗?”

    阿夕手指刮着脸皮,“老不羞!”

    “嗨,你这丫头,当心将来嫁不出去!”

    阿夕气得嘟起嘴。她忽然一笑,眨了眨眼睛,用蛮语甜甜称呼道:“阿普,你的驴子背上是什么东西?”

    “啥?”朱老头扭过头。

    阿夕白白的小手一指,只见他那头瘦驴屁股上趴着一隻张牙舞爪的蝎子。驴子似乎觉得有些痒,不满地摇了摇尾巴,那蝎子受到攻击,立刻举起尾钩,狠狠钉进驴臀。

    驴子嘶鸣一声,暴跳着把朱老头掀下驴背,三下两下蹿进灌丛。

    朱老头摔得灰头土脸,一手扶着腰,带着哭腔喊道:“我这腰……亲娘哎……”

    阿夕拍着手,格格笑道:“活该!让你乱说!”

第九十四章 :穿越的前辈() 
程宗扬回过头,发现谢艺正在看着自己。两人目光一触,那个男子便像春风一样和煦地笑了起来。

    “刚才朱老头喊的时候,我看到谢兄已经先一步上了岸,”程宗扬似笑非笑地说道:“莫非谢兄以前也遇到过山洪?”

    谢艺点了点头,“这些年来,我走过很多地方。山洪、雪崩、海啸……都遇到过。我曾经在雪山顶上,见到一头死去的豹子。积雪间,它的皮毛仍像活着一样光亮,让人不敢惊动。在大海深处,我遇到过一群迁移的鲛人。他们用海底采来的明珠,来交换我们携带的鱼叉。几乎每一次长途旅行,我都目睹过同伴的死亡。”

    隔了一会儿,谢艺低声道:“但最美的风景,永远都在最难靠近的地方。与天地间的美丽相比,我们的生命显得那么渺小。”

    程宗扬品味着他的话,没有心情再去探究他的底细。良久,程宗扬道:“谢兄可见过这个东西?”

    程宗扬打开背包,拿出那隻遥控器。

    这件物品这些天自己已经看过无数遍,越看越觉得难以理解。它比普通的电视遥控器小了一半,显得更为袖珍。不知道是因为年代过于久远,还是本身就没有刻印,按键上没有任何字迹。程宗扬只能猜测较大的一个是开关键,中间排列整齐的那些是数字键,两个长一点的,像是音量和频道控制键。这种形式的物品自己以前已经见过太多了——它和一隻典型的电视遥控器在结构上完全一样。

    谢艺仔细看了看,然後摇头道:“没有。”

    程宗扬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失望。连谢艺都没见过,看来这个世界认识它的人真的不多。

    但问题是这并不是一隻真正的遥控器。它的材质很奇特,不是通常所见的工业塑料,而是一种类似金属的物体,很轻但很坚固。朱老头砸的那一下,没有在它表面留下任何划痕。至于那两枚电池。只能说它们做得很像“电池”,虽然有正极和负极,但材料并非金属,而更近似于一种矿物质。

    这是一件仿制品。程宗扬得出结论。

    而这个结论比它是一件真品更让程宗扬怀疑。究竟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而仿制了一隻在这个世界不可能使用的遥控器?

    唯一的解释,也许是在自己之前,已经有人穿越到这个世界。程宗扬猜测,那位穿越的前辈大概是一位资深宅男,出于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深刻怀念,而仿制了这隻遥控器作为纪念。

    那位穿越者的心态不是程宗扬所关心的问题。最重要的是,除此之外,他还留下了什么痕迹?

    “雲老哥。”上了年纪的人经历一般更为丰富——当然,朱老头那种年纪都活到狗身上的不算。

    程宗扬攀谈道:“六朝历史上,出过什么杰出的英雄人物?”

    雲苍峰牵着马徒步走着,“程小哥可知道千古一帝?”

    程宗扬试探道:“是……秦始皇?”

    雲苍峰点头道:“春秋以降,是为战国。七雄纷战不已,及至始皇帝,奋六世之余烈,东破六国,威加海内,人称千古一帝!但要说英雄……还要数大秦的赵鹿侯!”

    程宗扬脑中有些发晕,大秦赵鹿侯?是哪位英雄?

    “始皇帝驾崩,天下大乱。当时势力最为强大的,莫过西楚霸王项羽,巨鹿一战,大败秦军二十余万。楚军趁势西入函谷关,兵围咸阳。秦军百战之师土崩瓦解,围城之日,又值二世皇帝晏驾,天下都以为秦失其鹿,楚将得之,国祚覆亡在即。”

    雲苍峰声音变得激昂起来,“赵鹿侯当时只是宫中区区一个内侍,却杀伐决断,先诛权臣李斯于咸阳闹市,再拥立始皇之弟子婴为秦三世,又率敢死之士千余,夜袭楚军,在渭水之畔大败霸王项羽。收大将韩信,复关中之地,最後大战垓下,迫使霸王乌江自刎。以一人之力,挽狂澜,存社稷,可谓英雄!”

    这段诡异的历史听程宗扬目瞪口呆。他敢发誓,自己学过的历史上绝对没有这段狗屁倒灶的内容。

    难怪自己在王哲军中会看到秦军的身影,原来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中,秦国并没有灭亡。而秦国之所以没有灭亡,是因为秦始皇死後,秦国又出了个赵鹿侯,带领秦军绝地反击,不但保全秦国,还逼得楚霸王自杀。

    问题是,这个赵鹿侯是怎么蹦出来的?

    “鹿侯非但战功显赫,文治更为出众。他以法家为宗,车同轨,书同文,行郡县之制,遗泽一至于今。”雲苍峰道:“秦三世以鹿侯功高,拜其为王,鹿侯推辞不就,只拈鹿为号,请封鹿侯,随即退居终南山。至今秦国仍将其牌位供奉于宗庙之中,累代祭祀不绝。”

    说起古时贤达的风节,雲苍峰慨叹不已。程宗扬表情却像打电动时遇到机器作弊一样不可思议。这个赵鹿侯竟然把秦始皇的功劳都据为己有,什么书同文,车同轨……脸皮厚到这个地步,也太过分了吧?

    程宗扬费力地清了清嗓子,“雲老哥,你说的赵鹿侯……他叫什么名字?”

    “鹿侯乃赵国世族子弟,弃家入秦,三十岁之前藉藉无名,至此一鸣惊人。鹿侯遂以赵为氏,单名讳高。”

    赵高……我就知道是那个死太监!

    程宗扬在心里骂道:就是你们这些不讲道德的穿越者,把正经历史搞得乱七八糟,让我想作弊都没有机会。逼死霸王……你怎么不去抢了虞姬呢?

    哦,他穿越成了太监……

    程宗扬打了个寒噤。当初带着情趣内衣穿越,他认为自己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还有比自己更倒霉的。想到这里,他不禁对雲苍峰击节赞叹的这位大英雄生出一丝同情。这位前辈能咬牙坚持下来,还真是挺不容易……

    “既然这样,”程宗扬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会有汉呢?”

    雲苍峰狐疑地看了他一眼,“程小哥不知道汉高祖?”

    “是斩白蛇起家的刘邦吗?”

    “不错。汉高祖刘邦本是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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