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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被突然拉近的景象惊呆了,镜头中探索到的人,连他们的皮肤、头发、表情都看得清清楚楚,比在跟前还更清楚一些,由于放大的原因,使镜中的人有些夸张或者失真。也许是太清楚太明白的缘故,令人难以置信。
遥远的夜空下的一个洞开的窗口,大概是六层或八层楼的一扇窗户里,一个肥胖到了臃肿的女人,看样子有四十多岁,正对着一个坐在沙发里的男人在指指点点,好像气急败坏地在数落着什么,男人的目光呆滞,神情麻木,在看着电视……窗户里的情景充满了生活油腻的味道,这一定是一对夫妻,怎么说也在一起生活了一二十年了,有点腻腻歪歪歇斯底里的味道。女人的表情告诉我这些,她好像很烦,很烦这种生活和眼前这个男人,但又好像找不到一种更好的方法,所以在她挥手投足之间显得生活过于滞重和无奈。
我不喜欢看到这些,生活中到处是这些让人窒息的场景,我喜欢幻想离开现实去幻想,幻想这个被生活和男人压榨的歇斯底里的女人,曾经很苗条很美丽,那个麻木的男人,曾经很潇洒很灵活,他们曾经相爱,如痴如醉。仍然在那扇窗口里,二十年前的他们脸上的表情溢满爱情和幸福,他们的言谈几乎是要将爱情永恒下去……他们那时怎么能想到二十年后,当初的一切都消逝殆尽,剩下的只是活下去的耐力……窗户里的女人朝那个男人扑了过去,他们好像打起来了,女人的嘴张得很大,面孔很扭曲,有很多的泪水,她挥动着胳膊,在抽打滚到沙发底下的男人。由于角度的关系,我看不见那个男人了,只能看见女人不断挥舞的手臂在镜头里起落。
我长吁了一口气,心想,那个女人对生活或者充满了激情,或者已经绝望,否则,她不会如此冲动的。我把目光游开,轻轻转动着镜头,满世界的灯火就如同流星一般在我眼前闪过,一辆BIEK轿车停在一个豪华饭店门口,从上面下来一个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去。这个女人的背影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她是谁呢?一个陌生的女人,我在远离她几里之外的地方窥视着她,她却浑然不觉,如果我有兴趣,我可以通过这个望远镜,在任意一个窗口毫不费力地找到她的踪迹,甚至她的隐私,也在我的窥视中尽现无遗。其实那个女人早已从我的视野中消失,我正对着饭店门口空洞的灯光大发奇想,这个世界也许有的地方此刻正在发生地震,有的地方正在沉船,有的地方正在搞暗杀,总之,每时每刻中,这个世界在发生着许许多多的事情。我们肉眼看到的,心里想到的,离真正的现实相差很远,况且这世界被时间控制着,谁逃得过时间的窥视。
想到此,我下意识地朝着身后看看……
当我又把目光对准镜头时,我突然发现另一扇窗口……我本想将镜头转开,但是窗口里有一张面孔,使我产生留下看看究竟的念头。
窗口里有一张脸,特别老,眼睛和鼻子几乎淹没在沉重的皱纹之下,分辨不清那张脸的五官,后来我发现这张老脸的旁边还有一张老脸,比先前这张脸更老,我一时辨不清这对老人的真实年龄,我猜这一定是一对老夫妻,年龄大概在八十至九十之间,他们并排地坐在一个长的沙发上,表情都很麻木或者是沉静。他们在看电视,或者在聆听什么,或者就这么坐着什么也没干。这两张老人的脸,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想在这两张面孔中找到一种准确的东西,可总也找不准,因为他们的表情几乎全部淹没在年轮的迷茫之中,好像没有什么痕迹了,惟一的痕迹就是老。我想,如果这对老夫妻在二十几岁的时候结婚,到目前这种光景也该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吧,一个人看另一张脸要看六七十年,朝朝暮暮,年复一年,天呀!我不敢往下想……那一定像水蛭或者像青苔一样长在了对方的生命之中,痛苦也罢,幸福也罢,厌倦也罢,恩爱也罢,总是在挣脱与依赖的两者间向前进行着,这就是这对老夫妻面对面观看六七十年的现实。
我哀叹一声,匆匆摆脱望远镜带给我的不良情绪,坐回到拥有英国红茶的桌前。心情老半天在那些面孔里打转转,我觉得我简直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的我自己。左侧的餐桌上出现了一对男女,很年轻的男女,他们大概在我观夜景的时候就来了,女的披肩发,背对着我,男的正面对着我,他的目光一直专注地注视着披肩发的女人,女的好像在说什么,他的表情偶尔出现一种惊讶,片刻之后露出一丝狡猾的笑意,露出的牙在暗淡的光线中显得混浊而暧昧。
这使我不可遏止地想起金,追忆金曾经是否有过这样的表情……我回忆时,过去的事情好像夹在几层的玻璃片中,恍惚而迷离,尽管这样,我敢断定金从来未有过这样的表情,金时常显露出大男孩与老人之间的那种天真与老成的神情,他的牙齿很整齐很白,不管在任何光线下都很纯净,更可贵的是这种牙齿的外面是一张如初放的玫瑰花瓣的嘴唇,真的,我一点也不夸张,金的确有这么一种嘴唇,我当初就是被他花瓣一般的嘴唇和整齐放亮的牙齿迷住的。这当然是时光倒流二十年的事了,至今回忆起来也是十分清晰的。那时金还是一个纯情的小伙子,成天站在城墙上的荒草丛中,望着远方唱《草原之夜》那首歌,唱得十分动听。那时我在戈壁滩上,我老梦见他穿着一件鲜红色的春秋衫,在遥远的地方对我唱歌。
我说,拥有这样一种牙齿和嘴唇的男人,一定很不错。金笑了,玫瑰花瓣发出红润的亮光,在轻轻翕张着,久久没有合上,牙齿在其中闪动,金的脸上就呈现出那种大男孩与老人之间的那种神情。我和金就在这种情景下有了第一次的做爱。金搂着我的时候,我有一丝顾虑,我问金,疼不疼,金语焉不详地说:“我不知道,大概,或许……”金在大汗淋漓之后,支起身子,惊慌失措地望着我说:“并没有进去,你还是处女!”
我和金讶然相对,而后大笑不止,我仍然还是处女。
那一年我十七岁,金十八岁。
从那以后,我去了戈壁滩,金留在原来的城市里。金成天忧伤地唱那支歌,我那时正好在这支歌诞生的地方放牧。在戈壁滩放牧的期间,我总追寻着这首歌的旋律,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从心底里溢出强烈的思念,在无尽的长夜里,不断地追忆那一次没能实现的痛感。在孤苦无告的夜里,我想着金,想着他只需触手可得的玫瑰一样美丽的唇和月一般的牙齿……
我从戈壁滩上回到这座城市之后,金已经不再唱那首歌了,他的嘴唇变得暗淡无光,牙齿也变得斑驳有痕,那种大男孩与老人之间的神情也变得模糊不清了。金结婚了。在他二十四岁那一年结婚了。金告诉我的时候,牙齿好像在咬着什么,声音显得很虚幻。
我不由看了他的嘴唇一眼。
我哭了。
那天刮着风,泪水流出来就被风吹凉了。我们站在城墙上,墙沿上的荒草在风中窸窸窣窣地响。金拉着我的手,五个指头嵌进我的指缝里,很有力地握住。我的心被金的手挤压着,泪水就不停地涌流。
我在泪水模糊中看了一眼金,他的嘴唇很干枯、发白。我开始琢磨金的妻子的模样,一个我心造的陌生女人在我记忆中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那一些日子,我的心情格外不好。
我很爱金,但我对他从来没说过。
从此,我与金的婚外恋便开始了。发生的事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和自然,好像一条隐形在近二十年的光阴里的线索,被当事人随意地捡起来重新接上,补在明处。就那么简单,一段没有完结的故事经历了二十年之后又续上,接续往下发展。当时我和金都有这种感觉。
我至今也没有结婚,不是因为金结婚的缘故,而是我丧失了结婚的信心,我讨厌结婚。我估计这很大程度与金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有关。
大概在三十六岁那一年的冬天,我们的婚外恋发展得很迅速。在二十年之后我们第二次在一起,那一天我们紧紧地搂在一起,思维恍恍惚惚地回到了十七岁的光景,时光像飞旋的转盘,在我们的思维中嗖嗖回转。
金很快就疯狂起来,他紧搂住我,在我耳边如泣如诉般地说:“我没有忘记过去的一切,怎么可以忘记呢。”
金激动地自言其说,我在时光倒流的错觉中,放松开自己每一根神经,去迎接着这个二十年前的男人。他的语言、他的呼吸、他的感情、他的身体,植根于我的身体之中,我生命中的每一根触角都在张开,迎接、吸吮着这个男人的一切……
然而,此时此刻,我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的,却是那一片浩渺无边的沙漠,在沙漠中浩浩而过的长风,沙漠如海浪般的曲线,像梦一般延伸,马的嘶鸣,犬的吠声,风声轻轻摇曳的草地,远处鲜红的花朵,广阔的荒漠中,惟一的一棵树……一一闯入脑海,那般清晰,只消一伸手便可触及。可是那一片风景中没有一个人,空无的空间和它存在的景色,像悬挂了很久很久的一幅画,画中谁也没有,那些曾存在于此的人也没有,一切都在消失,惟有那些消失了的背景,衬托出我和金肉与肉的呻吟和纷纭复杂的东西,这些东西也于遽然间消失。
金哭了。这是我三十六岁那一年的事,三十八岁这一天再来回忆,就觉得恍若隔世一般的遥远。金当时哭得很厉害,我被泡在我爱的男人的泪水中,我的手指抚摸着他发白且干枯的唇,我说:“哭吧,哭吧,至少我们还有泪流!”
金却倏然间停止了流泪。他望着我,表情十分复杂,全无二十年前那种表情。一个结婚的男人,好像多了许多什么,又好像少了许多什么,这种感觉在那一刻里,很深很深地印在我的心里。
此时此刻,我身处的这个城市,这座高楼大厦,还有金这个男人,与我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这座城市和这幢大厦,还有金这个男人,却与我在沙漠中的经历毫无关系,我只能通过记忆,将沙漠中经历的一切与后来的一切交错起来,否则我的记忆和述诸的文字会中断。叙述我十八岁那一年再往后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与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必须要用文字写下前面的经过,然后回到二十年后的时光里去,否则,我无法寻找我自己,更无法寻找那些消失在记忆夹缝中的东西。
第二章(一)
十八岁发生的事情,在我的头顶上永远悬挂着一轮幽清而圆的月亮,我怀里时常横抱着一杆老枪,寂静的夜里,我倾听着深远的戈壁中狼的悲嚎……
这些,似乎是我十八岁那一年,全部的所有。其实,我是多么想将一个十八岁姑娘,充满美丽光环的岁月向世人展示和倾诉,可是我羞于拿不出这些,最多我也只能向世人展示的是一个十八岁姑娘在那个年代所感受到的孤独和恐惧,丑陋和凶残,在饥饿状态下人的残酷和疯狂。对金的思念,由强到弱,由弱到强,在反反复复中,我的思念变成了一丝在风中吹拂的细线,我常常挖空心思地去捕捉,结果都令我沮丧。到了戈壁滩我几乎与金断了联系,我的文字只能消失在那一根在风中飘动的丝线一般的细弱的思念中。
由于我长时间地一个人独处不说话,患了失语症。后来医生诊断说是“青春期语域枯竭导致失语”,十八岁那一年我说不出话了,失语的痛苦使我至今也无以言表,当时我几乎因此痛苦得不想继续活下去。后来我才发现,在十八岁这一年时光中,我说了极少的话,我在那种无人对话的环境中几乎忘记了说话,当我想起该说话的时候,我却说不出话来了。
十八岁的年龄,容易使人联想到鲜花、阳光、雨露、春风、爱情小诗之类的东西,可是我十八岁那一年却与前面说的那些基本无缘,在那一阶段里,我除了与一杆破旧的老枪在一起,我是一无所有的。这杆枪是知青点的老班借给我的,他的意思是让我一个人独处时,碰到紧急情况弄出点响声来吓唬吓唬别的什么东西,给自己壮壮胆,可是事情的结局却大出所料,这杆老枪给我的命运罩上了一种很不光明的色彩,使我的命运有了很不光明的结局。
十八岁那一年我基本的形象是两只眼睛格外的大,且目光阴鸷而充满杀气,脸色灰黄呆滞,一派冷漠神情。一对齐腰长的辫子,由于漫长的冬天缺乏水洗,变得像皮鞭一样僵硬。我的四肢瘦小而缺乏活力,加之说不出话来的无声无息,就使得我的外部形象诡秘而怪异。
得出这种形象的结论,大概是在那次我去队部开会。开的什么会我已忘记,好像是几年中惟一的一次开会。有人骑着马来通知我的,那人对我说了去队部开会的事情后,就骑着马走了。我望着那人的背影,一直心跳不止。后来我用了一个整天的时间走到了开会的地方,在镇子里住了一宿,赶第二天的会。开会的时候人很多,我已经不习惯人多的环境了,我仓皇地站在会场的边缘,将两只阴鸷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目光飘浮在人群当中,想竭力地找准自己对人的感觉。就在这时队部的指导员走过来,先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然后就显出吃惊的神态来,他说,你今年多大了?我慌乱地看了一眼,没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说不出话来的,但是我从他的语气和神态中,已经感受到我的老迈了。这时一位手握照相机的男人走过来,他几乎是用讨好的口气对指导员说,留个影作纪念吧。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把我和指导员摄在一起了。过了很长时间之后,我得到了这张照片,所以就得出了前面我的基本形象的结论。
在十八岁那一年,我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和生存情况,产生了空前的怀疑,因为我身处的这个世界里,除了我自己的影子,便就是屋前的那棵沙枣树,再就是雪地里偶尔出现的野兔和饥饿的狼群,它们的影子在戈壁深处飘荡,深夜里传来它们悲天悯地的哀嚎,更多的时候,除了寂静无声的雪原戈壁,便就是浩浩恒长的漠风。
当我站立在这寂静无声的戈壁中,感受这种拂颊而过的漠风时,我便产生了一种幻觉,抑或是怀疑,我茫然四顾这无人的世界,我怀疑我的存在,因为我脚踏戈壁,仰面苍天,没有任何的东西作为我生命的参照物,因此我的怀疑在心中迅速膨胀起来。
回忆十八岁那一年发生的事情,就得出这样一种结论——人为自己定名为人的那天起,人就陷入了自以为人的圈套之中,于是人的痛苦悲观绝望就因此而生,因为人在自以为是人的过程中,忘却了人的本质——人原本是动物。
然而,任何一种物种,忘却了自己的本质,矛盾与痛苦是不可避免会产生的。如果一棵树忘却自己是树,而总认为自己是一栋摩天大楼,一条河忘却自己是一条奔流向前的河,却误认为自己是一座永不消融的冰山,事情就很糟糕,这世界难免会陷入错误和混乱之中。
人只有在没有忘却人是动物的状态中,人才会变得明智豁达起来,许多的痛苦就会减轻,许多的矛盾就会化解,往往人又做不到,不想去面对这种实质性的问题,只有当时间将尽,死亡来临时,人才会如梦初醒,才会痛心疾首地认识到人原来是动物这种实事,可是还是那般地心不甘情不愿。
因为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有一种声音一种语言在不断地告诫我——“你是人,至高无上的人!”可是当我后来发现这一自欺欺人的实事之后,我内心的悲绝是可想而知的,只有当我打死那两只野兔的时候,我几乎表露出人的另一种本性——狂妄、残忍。在打死异物的瞬间体验到人统治万物的至高元上的威严,我顿时觉得人这种东西真是很了不起和伟大的……可就在我转首之际,蓦然发现,我面对的这个世界,惟一有生命的东西就是这两只兔子,然而它们都死于我的枪口之下,我目睹它们僵硬的尸体,一股恐惧如闪电一般切人心里,我举目四望,天地之间惟我是两条腿直立行走的东西,找不到任何与我相同的参照物,我突然对自己的存在产生了空前的怀疑——我是谁?谁是我?地上躺着的兔子是我,还是我就是那兔子?眼前除了寂静无声的雪原戈壁,便就是浩浩而过的大漠长风。面对一个没有参照物的世界,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于是那种最矛盾的痛苦,最伤心的哭泣,从心而生。人最终是要为自己而哭泣,因为人最终要认识到人是动物这种根本性的问题。
与我十八岁那段命运最为重要和不可忽视的是,我有一杆老枪,这杆老枪伴随着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冬天,吓跑了一次又一次野狼的袭击,可是这杆老枪又给我的青春和命运罩上了一层迷幻的色彩和有着不怎么光明的结局。
再说这杆老枪是知青点的老班借我的,枪是他从队部的仓库垃圾中捡来的,刚捡回来时,枪筒和枪柄都是坏的,老班用了半个月时间精心地打磨,校正准心,将柄把换了,才能使用的。老班有了这一杆枪之后,就得意忘形的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了,成天背着它,朝朝暮暮不离左右,要不是那次他与马尔的老婆纠缠,弄响了枪机,子弹从马尔老婆的大腿分叉处飞出去的话,也许这杆枪还落入不到我的手里。我身处的地方名叫红草沟。其实这里没有沟,是平坦而广阔的荒漠。荒原中长满了一望无际的猩红色的草,这种红色的草一丛丛一簇簇,浩浩荡荡伏卧在沙漠中,形成一股浩大的气势,一直涌向天边。这种草低矮而坚硬,既不能当柴烧,也不能喂牲口,叶片如针尖一般锋利直立,没有一点是属于草类的柔和纤细,惟有它红红火火的颜色,会立即将目睹它的人迷住,会遏制不住地想奔向它。可是一旦走近它们,就会深感恐惧,它们耸立如针的叶片,浓红吐焰地对着你,使人望而却步。这些红草就这么奇怪而霸道地生长在这片土地上,这就形成了这片土地的贫瘠与荒凉,连野兽也极少光顾这个地方,偶尔来到的迷途狼群和昏头乌鸦,最多也只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