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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叫白起-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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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父何在?嫪毐何在?”嬴政扫了一眼殿下,开口问道。
    吕不韦和嫪毐听见嬴政的召唤,立刻移动步子,快速走了上来,双双拱手应道:“臣在。”
    嬴政淡淡的扫了一眼吕不韦,昔年满头的青丝已经华发渐生,皱纹也渐渐爬满脸庞,父王说的没错,自己会长大,而吕不韦会老去。
    他又扫了一眼嫪毐,今天的嫪毐到是春风满脸,得意洋洋,整个人跟飘在云端一样,看上去特别喜气。
    可惜还是那样蠢。
    阿仲说过“胸大无脑”,换成男人就是“丁丁大就无脑”。
    自认聪明且丁丁不小的嬴政,对这句话原来是不予置评,并且认为这是小天阉在美化自己丁丁小的形为,但看到嫪毐的时候,嬴政又觉得这两句话说的还真特么有道理。
    赵姬胸大,嫪毐丁丁大,两个人智商都不高。
    嬴政心里虽然狂吐糟,脸上还是一脸冷漠和平静,一挥衣袖开口说道:“既然都开了,那就开始吧。”
    “喏!”吕不韦应了一声,接着回过身面向大殿,向群臣高呼道:“吉日已到,封侯典礼,即刻开始。”
    “喏!”群臣再次跪下。
    白仲此时心里有些酸溜溜,人家的侯爷……自己封侯时什么都没有。
    封侯大典过后,吕不韦又率先站出来,向众人大声说道:“接下来,请大家移步上林苑,演兵正常开始。”
    听到吕不韦的话,六国使节不由彼此对视一眼。
    他们当然知道,秦国请他们来的真正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观看一个阉人的封侯典礼,而是要借此次封侯典礼展示秦国的军力。正好,天下人皆知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可秦军到底强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吕不韦和六国使者可谓是一拍即合,双双借着这次机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此时,咸阳宫通往上林苑的道路已经里外三层的布起了防线,预防刺客来袭;而专程负责嬴政安保工作的黑甲侍卫排站于街旁边,一个个手持长戈,面目严肃,静候秦王御车通过。
    而在侍卫们身后,则跪着无数咸阳老百姓,按照老秦人的惯例,他们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以表示自己对大王的忠诚。
    嬴政坐于王车之内,目光平静的审视着自己的子民,心情颇为有些激动。
    炫武,既是吕不韦的目的,也是他的目的。
    吕不韦不就是很想让六国使者大吃一惊吗?那么自己也让他大吃一惊好了。
    至于嫪毐,区区一个阉人,无非是靠着脐下三寸之物,拉着女人的裙带上位,一脑子粪土,毫无头脑可言,多提他几句都嫌脏了嘴。
    待到了上林苑,一个由夯土所建的点将台已经建好,几十米的高台上铺着数百阶石阶,只有秦王才能走最中间的玉阶,而其他人只能从两侧的石阶上走过。
    石阶上站着数百名持戈而立的卫士,每当嬴政走到一名卫士之前时,卫士都会跪在地上,向嬴政请安。
    嬴政已经习惯了这种场景,他一脸冷漠的穿过人群,从玉阶之中走上高台,向下方极目远眺。
    高台是一马平川,数万大军将高台围得水泄不通,任何动静都躲不开嬴政的注视。
    当然,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选在今天玩刺杀。
    此次阅兵,嬴政虽然只调动了咸阳周边的一些军队,并非最为精锐的边军,但秦军乃是百战之师,纵使是守卫王城的军队,气势也不容小觑,让六国使者看得心惊肉跳。
    就在此时,一个军人模样的人,跪倒在嬴政面前,朗声询问道:“启奏大王,一切准备就绪,是否现在开始。”
    嬴政点了点头,大声说道:“开始!”
    随着嬴政的一声令下,“咚咚”的声音响起,接着六国使者个个脸色大变,因为发现脚下大地开始颤抖起来。
    一排一排列队整齐的士兵出现在场边,远远的就能看见他们穿着秦国的军装,头上戴着黑巾,手里拿着七米长的长矛,矛头摆出刺出之姿,斜斜向上直挑天空。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秦国的长矛兵,每次两军对战之时,站于军队之前的,永远都是他们。
    待他们走至场中之时,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一股血腥和杀伐之气。
    这支队伍必定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
    一支又一支的队伍从高台前走过,每一次都让六国使者心惊肉跳。
    嬴政很满意六国使者的反应,但是他更在意新军的演兵。
    一定会让所有人吓一大跳的!
    嬴政信心满满的想着,原本他是准备让新军打头阵第一个出场的,结果被白仲很没好气的一句“让新军第一个出场,那么接下来还有什么可看的”,给咽回了肚子里。
    虽然这么说很表要脸,但寡人就喜欢这样表要脸的阿仲,所以……来!亲个小嘴吧!
    嬴政想到这里,微微扭过头看着白仲。
    只见白仲正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坐席上,穿着一袭得体的官服,上半身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目光十分认真严肃,容貌虽然出众艳丽,毫无平常妩媚之情,反而隐隐有一股肃杀之感……看上去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当然,就跟只有白仲觉得嬴政在人前萌得不得了一样,也就嬴政觉得白仲这个模样可爱了。
    就在嬴政幻想今天晚上一定要白仲穿着官服跟自己滚一晚上之时,演兵已经进行到尾声,最后负责压轴出场的新军出现在众人面前。
    白仲仿效后世的阅兵,让一名身材高大魁梧,至少超过两米,浑身甲胄的巨汉,高举着军旗走在最前面;而他身后则是一百名护旗手,而护旗手手里,则拿着秦军目前所使用各色兵器,以昭显他们所代表的身份。
    没有三军,也要仪仗。
    每一个护旗手都是白仲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不但动作是众人里演练的最好的,连身材高矮胖瘦也是一模一样的,远远望去就像同一个人模。
    而在护旗手后面,则跟着一个长长的阅兵方阵,所有的士兵加上护旗手,再加上最前面的旗手,一齐一共是三千零一人。
    这三千零一人,踏着同一个步点出场,三千零一人整齐划一宛若一人。
    而从嬴政他们的角度看去,可以清楚的看见这些人纵然是在行走变阵中,队列距离也未曾产生任何变化,依是如尺子量过一般整齐。
    如此整齐的军队,自然引得众人一阵惊呼,前面几支军队虽然也走得很整齐,但却做不到像这支军队一样,所有的动作一致,看着就像一个人似的。
    这么说吧,用后世一句网络歇后语最能形容此时的新军——gjm写书,ctrlc加ctrlv。
    很多人更是看得清楚,这些人前进之时,虽然下半身双腿有动,但上半身却如标枪一般纹丝不动,若不是他们依旧还在场中前行,众人简直要怀疑现在上场的是不是真人了。
    虽然只有仅仅三千人,但他们整齐的动作和笔直的身姿,却显出一种不畏一切,勇往一切的气势,硬生生的将前面数万人的气势压了过去。
    看着眼睛里尽是藏不住的震惊之情的吕不韦,嬴政表面淡定,内心十分开心的低声说道:“仲父,如何?”
    好开心好开心!我家媳妇就是这么长脸的存在!

☆、115|5。27||

此时,场中的军队已经从远方走到场边。
    就见为首的旗手一挥大旗,嘴里呵斥了一声。
    原本只是抱着兵器前进的护旗手,纷纷改成进攻的姿势,以象征长剑出鞘。
    而原来是踏步走的新军,忽然全部改为正步,上身依旧挺直,两腿绷得直直的,行走之时脚尖下压,落地之时用力使脚掌会全部落在地上,看上去越发有气势。
    这种步伐别说是众臣,连嬴政也被白仲打着“亲,给你个惊喜嘛”而没有看过。
    三千零一人步伐整齐的前进着,每走一步都重重踏在地上,如同踏在人心里。
    而他们脸上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更是震撼着在场所有的人。
    待走到场中之时,旗手再次将手中的大旗一挥,原来目光直视前方的新军,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整齐的扭过头,看着阅兵台的方向,齐齐振臂高呼道:“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年头还没有皇帝,所以“万岁”和“朕”一样并非皇帝所专用,有永远存在之意,不但臣子对君王祝贺之时,可用“万岁”一词,就连民间百姓遇到喜事也可以称“万岁”。
    同时,“万岁”还是上天的别称,即永恒存在的万能之天。军队得胜归来,振臂高呼万岁,表达对上天的赞美,以示有上天支持,战无不胜。
    不过喊“万岁”的人虽然多,但是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人,还等再过百来年,等秦皇汉武里那个臭不要脸的刘野猪小朋友出生才行,因为新军的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明显很好的愉悦了嬴政。
    隔着他脸上的十二旒,众臣都能感觉到嬴政的心情很好。
    #好不容易刚爬上了冰箱,瞬间又接地气了。#
    #帅不过一百字的存在!#
    新军退场之后,按理来说嬴政应该宣布散场了,但坐在阅兵台上的君臣们,嬴政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因此表现还算好。
    但是其他初次见这种场面的人,却还沉浸在新军给于的震撼中,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能这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像一个人,尤其是最后那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更是震得鸟兽齐出,山谷齐鸣。
    嬴政强忍住“寡人的媳妇就是这么棒棒哒”的心情,淡定的开口说道:“诸位以为如何?”
    因此一言,众人方才回过神来。
    有知道新军主帅是谁的人,立刻开始没口子夸“白侯爷真不愧是将门虎子,不日我大秦又会添一员猛将,武安君泉下有知,也应该安心”云云;夸完白仲,又顺势开始夸“大王英明神武,有识人之明,才能挖掘出白侯爷这样的少年英杰”;夸完老婆夸老公,一个一个夸完就开始两口子一起夸,什么“少年君臣相得意彰”之类的词,简直把嬴政的萌点戳得不要不要得。
    当然,能这么没节操夸的,只能是秦国的群臣,六国使节的表情从头到晚是不好看的。
    尤其有人爆料说这支军队的主帅是武安君的儿子之后,以赵国、楚国为代表的使节脸,那已经不是不好看,而是杨白劳见了黄世仁——仇深苦大了。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新军糊住的,场中大有知道新军不过才成立两个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现在的新军八成是一个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错啊,众人皆知所谓的新军两个月前还是一群扛锄头的农民……连“工”都没有的那种,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两个月,就将他们训练的似模似样。
    队列,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从长远来说,它是最简单有效的,能让士兵消除个人意识,让他们对长官的命令下意识的服从,能从精神上把人变成战争机械的手段。
    而从短期来说,秦军最擅长的就是军阵,军阵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从性和服从力度,而其中士兵的队列水平就变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时候,要将一群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训练得会自己走军阵,所花的时间绝对要远远大于两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一理通百理通,新军做队列训练都有这样的水准,令行禁止,让他们再去学习各种军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也无怪所有的人都开始猛夸白仲了。
    就凭这手训练队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个赵括那样的纸上谈兵的家伙,这辈子一路高升也没有问题了——至少她可以当教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到时候桃李满天下。
    白仲,当然不甘心只当一个教官。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叫马鞍马蹬的东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围着自己眼前的一匹骏马,好奇的打量着马背上的马鞍,又伸手拉了拉马腹上的马蹬,表情有点小遗憾的说道:“可惜太小了一点。”
    “什么太小了?”白仲回过头看着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马鞍太小了,不够咱俩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边,低下头小声的说道:“得挤挤得挤挤才行!”
    白仲看着嬴政灿烂的笑容,小嫩脸一红,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个字,“不要脸!”
    不要脸就不要脸!不要脸,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不过小也有小的好,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因为马鞍太小,不得不挤在一起,然后……狂奔……擦枪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说起来,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马运动时动作、力道和姿势,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
    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
    “咦?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还是铁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只马脚,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好奇的问道。
    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换个气节一点的,早就舍得一身剐,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举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选到《笑林广记》流传千古了。
    “这不叫鞋子,这叫马掌。”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卖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过你说的不错,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
    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会被伤了脚,更何况是马。
    而马一旦被伤了脚,就不能再奔跑,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
    #政政,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
    #祖宗养马,又不是我养马!#
    “原来是这样的,那是怎么穿上去的?”嬴政跳过这个敏感的问题,继续不动声色的岔开话题。
    虽然他不会养马,秦国也因为祖宗养马的关系,从来不缺战马,但不妨碍嬴政知道战马的重要性。
    有句话不是说了嘛,“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战马这东西自然越多越好。
    “就是拿铁块,铸成蹄子一样,然后用钉子钉到马脚里。”白仲瞪了一眼,听到“钉子钉到马脚里”而“咝”的一声,捂住脚掌,似乎很感同声受的嬴政,嘴角微微扯了扯。
    卖什么萌啊?不就是想让我给揉脚吗?用得着这么卖萌吗?
    “你放心,马蹄上有一层角质,那是一块死皮,钉子打进去不疼的。”白仲咬了咬牙,用半威胁的语气说道:“大王的脚可是粉嫩粉嫩的,一点死皮都没有,不知道要是被钉子扎一下……今天晚上,我教你玩点刺激的……”
    白仲看着嬴政因为自己的话,而瞬间变色的脸,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唇,做出一副变态邪魅男主的模样。
    其实按照真变态邪魅男主的设定,白仲不应该舔自己的唇,而是应该舔嬴政的脸,可惜……太矮。
    “你再来看这个……”白仲指着旁边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几把长短尺寸不一的长柄大刀,还有几柄短刀,一一为嬴政介绍道:“这是斩马刀……这是陌刀……这个是唐……不,我决定叫秦刀……这是大环刀……这是武士刀……”
    嬴政走到兵器架前,随手提起一柄斩马刀,见其刀身大约长七尺、刀刃大约长三尺,刀柄的长度约为四尺,论其长度不比现在车兵手中的武器短多少。
    一寸长一寸强,两军对战之时,武器长的那个总是占便宜的。
    “这刀都是铁制的吧?秦国并不擅长于炼铁术,做出来的刀……不知道中不中用啊!”嬴政看着斩马刀锋利的刀刃,皱着眉头说道。
    因为六国对秦国的技术封锁,秦国在炼铁术上比山东六国要低很多,被迫无奈之下,秦人只得将青铜冶炼技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你放心!只要工匠们按我说的方法去做,我保证这刀一点质量问题都没有!”白仲拍着胸口说道:“不行!我给你练练看?”

☆、116|5。28营养液3100加更

嬴政看着白仲大力拍胸的模样,不知怎么的,忽然很想说上一句,“别拍了,本来就小软平,再拍就没有了”。
    寡人一定是见鬼了!怎么会觉得阿仲是个女孩子呢?真是哔了团团和圆圆!
    对了,团团和圆圆就是自己从来送给阿仲的两只黑白团子,一直被养成上林苑的猛兽苑里。
    以前他一直以为团团和圆圆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结果有一天负责喂黑白团子的宫人告诉他,团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就在嬴政一脸郁卒的时候,白仲已经提刀上马,同时还特别爷们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舞了一下大刀开口说道:“大王,看清楚喔……”
    还在幻想阿仲要是变成可爱的女孩子会怎么样的嬴政,没诚意的点了两下头,嘴里“嗯嗯”的叫了两句。
    于是乎,白仲高唱着“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挥舞着手中的斩、马刀,骑着大马旋风一样的冲进新军演武场,对准演武场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树一刀砍下。
    只听得“咔嚓”一声,斩、马刀已经像切豆腐一样,在树身上轻巧灵活的划过。
    但树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等白仲骑着马冲出一箭之外,树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接着就听见“轰隆”一声,树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落下。
    嬴政率先反应过来,鼓着手掌称赞道:“好快的刀!”
    看着白仲娇小可爱,而且在床上软乎无比的身姿,再看了看她那双白皙无瑕的小手,最后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几十斤的斩、马刀和倒塌的大树,默默将“阿仲会不会是女孩子”这个念头压回脑海中。
    阿仲要是个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强,这让男孩子们怎么活?
    “怎么样?这刀不错吧!”白仲骑着马,走回嬴政身边,得意洋洋的以手插着小腰,一脸可爱的说道:“斩、马刀……故名思议,一刀过去连人带马一起斩了。”
    “不错!不错!这样一只军队,如果能训练成功的话,的确会强大!”嬴政点点头。
    秦军现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这两样东西主要的作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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