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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坐在一边的掌事姑姑连忙就开始告起状来了。
“姑姑,你不知道,李茗那个贱人,她。。她居然把我推下了湖里面,还假惺惺的让人来救我!!!姑姑,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的惩治她啊!!咳咳咳。。”
因为太过激动,被呛了嗓子也跟着难受起来,不过她仍然死死的拽住了掌事姑姑的袖子。
同时注意到她房里面,李茗竟然也在,当即指着她大骂道,“李茗,你竟然还敢出现在我面前?!?!你。。。”
李茗安静的拿着绣帕轻擦嘴角,低垂的眉眼似乎带着无言的难过。
掌事姑姑一看秀妍刚刚醒来就开始在撒泼的,“够了!”
秀妍还要吵闹些什么,尖声刺耳得很,惹得掌事姑姑十分的不耐烦,出口训斥道,一个两个都不知道消停些,每次选秀前还没开始就开始抖起来了。
随着掌事姑姑说的,秀妍不敢置信的瞪着一边的李茗,“胡说八道,分明就是你将我踹下湖里面的!!!”
李茗将手中的姜汤放在一边,淡定自若,“若是我真的将你踹下湖里,那我为什么又要救你?
要知道当时也只有你和我,就算事后也只会说是你失足落水,若真是你说的那样,我为何还要救你?”
死了多没意思啊,一了百了的,你得过得憋屈浑浑噩噩才是最折磨的。
李茗眼底深处闪过一丝疯狂,让自己的敌人就这么干脆的去死,那多不好啊,岂不是便宜了她们?
“你!!分明就是你颠倒黑白,你还把我的手弄成这样了!!姑姑,你要为我做主啊!!!”
秀妍激动之一牵动了刚刚复原好的手腕,引起一阵疼痛。
掌事姑姑的脸色就越难看。
李茗心下,你闹吧,你闹得越厉害,才会更加惹人嫌弃,蠢货就是蠢货。
面上带着一丝被冤枉的委屈,但是很多被坚韧所取代了,“秀妍,你的手挣扎间碰到了湖里的石头才会弄伤的,怎么就成了我的不是,且侯爷曾经从那里经过,看到全过程,我怎么敢当着他面,行勾心斗角之事呢?”
“你说的是侯爷也在场当时??!”掌事姑姑大惊。
李茗眼底一抹暗色,“侯爷当时经过了湖对岸,该是看见了事情的经过,若是掌事姑姑还有疑惑,可以去确认。”
掌事姑姑根本不会真的找侯爷确认事情,谁不知道血衣侯脾气不好,哪个敢活腻了往他前面凑??
顶多就是会确认侯爷是否真的从那里经过罢了。
果然李茗这话一出,掌事姑姑便让人去问问,侯爷当时有没有经过那里。
不下一炷香的时间便有了回复,侯爷确实从那里经过了。
掌事姑姑当即有了决断,“秀妍,选秀没开始前,你便好好待在房里养伤吧。”
“姑姑?!我。。。”秀妍不服气想要说些什么。
“不用再说!还是你想回去静养?”掌事姑姑此时十分的严肃强硬,显然是没得商量的余地了。
“。。。是”秀妍愤愤的看了眼李茗,只能应了。
这个贱人!!!
第280章 皑皑血衣候44()
皑皑血衣候44
李茗在掌事姑姑看不见的地方回了她一个微笑。
我便是推你下湖,还不是没有得到问责?
宫骏景得知此事的时候,居然还敢用他的名号来说此事,这女人胆子也不是一般大,胆子大的女人,野心都不小。“不用理会。”
要真让她和这个皇帝凑在一起了,以后可能会更有意思了。
毕竟最近皇帝背地里搞的小动作这些,还真是让他有些不耐,当面装得跟孙子似的。
背后却像是讨厌的蟑螂一样似的。
若是把李茗和他凑在一起,应该会让他变得更有意思了,还真是期待皇帝跟他呛声的日子啊。
——
果然不出宫骏景所料,李茗这女人心还真挺大的,几次与皇帝的偶遇,就让皇帝对他如此的上心,就像是十分熟悉皇帝的性子一样,知道他喜欢怎么的女子。
一方面又会时不时的出现在他经过的地方,不过不会特别刻意,要不是宫骏景一直有让人留意她的动向,还真会以为她是偶然出现的。
李茗之所以会老是在他面前刷存在感,无非就是想要增加红线的威力。
她倒也容易相信敢试,宫骏景有别的主张,面上对于她不说十分亲和,但也没有像是对待别人一样动不动就是直接拖出去打死的,还适当的表现出了对于她的欣赏。
这也渐渐让李茗心中越发的确定,那人说得没有错,她都能够重生了,那她和血衣候的命运红线被连在一起了也不会不可能的,尤其是前几回她的试探,血衣候待她的容忍度比其余的人都高。
又通过那人给的线索,与便服出来的皇帝有了一段邂逅,权衡了这两人,她心中有了决断,血衣候是有权有势,但终究是奸佞,日后王朝清扫,终究会有陨落的那一刻。
可成为皇后,助皇帝扫清朝堂的一切,定能够荣宠不衰,靠着她的手段,定能够成为一段佳话。
而且有红线的牵引,那人说了,血衣候会不忍见她伤心,忍心伤害她的。
她可以凭借这一点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
“啧啧,这女人想法还真是”明秀比了一个六六六的手势。
起先刚刚开始,宫骏景与一个叫李茗的女子扯上关系的时候,明秀就炸了,有种多年养的小狼狗在外面有狗了的感觉。
李茗就是这个原来故事里面的女主啊,男主就是这个世界的皇帝啊,就是被宫骏景压制得死死的那个窝囊皇帝啊。
这个故事总结来说就是一个重生回来虐渣又将这世上两个最有权势的男子都为她所迷,然后她从中选了皇上。
然后夫妻双双开始踏上了铲除奸佞的康庄大道上,宫骏景就成了大反派,不断地给男女主的感情升华做了非常大的贡献。
就是一直想要拆散男女主,结果却没能够成功不说,还让两人的感情越发的深厚了。
最后死在了女主对他的算计之下。
一句话概括宫骏景在原文里面就是一个痴心不改的反派男二。
真是哔——哔——
明秀刚开始看的时候还没觉得怎么,就是觉得这痴情男二就是一个大炮灰反派,作用全在促进男女主的感情上了,后面完成了他的作用后就领盒饭了。
还能再狗血点吗?
这么些年也没有见到李茗这号人在宫骏景身边出现,结果现在特么的是怎么一回事???
向来是直拳出击的明秀,直接就杀过去宫骏景那里去了。
“你和李茗是怎么回事?别告诉我你还真的看上她了?”明秀一屁股坐在太师椅上,就是平时宫骏景时常坐的太师椅。
宫骏景见她一脸严肃的表情,觉得她这个时候有点像是炸毛的波斯猫,他走过来想要在她身边多余的位置上坐下来。
被明秀一脸嫌弃的伸手止住了,“你别过来,就站在那里说。”双手环抱胸,一脸‘你给我好好说话,别给我发蒙。’。
“好好好,我站着,我站着。”宫骏景只能站着和她说了原因。
要是李茗她自以为宫骏景待她态度温和些就是特别了,那是因为她没见过宫骏景和明秀的相处模式才会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
李茗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明秀的事情,那个曾经在宫骏景生日宴会上,第一个被允许与他一起身着红衣的女子,不过李茗自信,不会再有了。
自从她重生以来,一直过得十分的顺利,做事如神助的,她渐渐觉得一定是老天爷的补偿才会让她行事如此的顺利。
她之前漂泊在一个很不可思议的世界里面几十年,她想这应该就叫做女主身份光环了。
她与可以称之为神的人作了交易才能够再次回到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日后,会围着她转。
想到以后她能够站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她就激动得手都在发抖了呢。
她之前愚蠢的人生,如今终于被她所逆转了。
——
“竟然还有这事。”居然还有红线仙这样的存在,宫骏景趁着这个时候蹭过来坐下来,还讨好的冲她笑了。
明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用手戳着他的肩膀,“笑啥,要是你真中招了,可有的你受的。”
宫骏景顺势握住她的手,目光十分温柔的看向她,
“幸不辱命,我还是我,不管什么时候,宫骏景只会喜欢一个人。”
“谁?”明秀问,她这个时候的表情肯定有点呆。
“你啊。”宫骏景伸手点点她秀挺的鼻子。
“你这叫有眼光。”明秀转头傲娇的说。
“所以相中了你。”宫骏景说。
宫骏景就是那个人吧,不管经历多少个世界,不管容貌性格如何变化,始终都是那个人,而不变的是那颗心。
每次她来到一个新的世界,不用她特意去找,那人总是会自己就会自己找到她,一直在她身边守护着。
就像他说的那样,要是下辈子你找不到我,不要慌,我会来找你的,不管时间空间有多难以穿越,我也一定会如约而至。
就是靠着这句话明秀这次来这里的时候,不再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大海捞针,还可能会因为着急找错人。
就像他说的,等他来找她。
第281章 皑皑血衣候45()
皑皑血衣候45
“哎哎哎,你们听说了吗?”在茶馆里面坐着的人一脸兴奋的和人说着。
茶馆里面的人不明所以,“什么啊?”
“听说”那人指了指上面的方向,“那位要迎娶夫人了,还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来历的女子,既不是什么皇宫大臣的女儿,也不是什么郡主公主的,而且长得还很”那人比了大拇指竖起来的手势。
“噢噢噢,听说了听说了,还真是没有想到,那位居然还会成亲,之前都还有流言穿出来说,那位是有别的癖好,没想到人如今忽然就大张旗鼓的要成亲了,啧啧啧,还真是世事难料啊。”有人感叹道。
他们讨论的时候都是用那位那位,说的都尽量隐晦些,大家都不敢直接的表明是在议论的人到底是何身份。
虽然有很多让人畏惧的前车之鉴,可依然会有人茶余饭后忍不住想要去议论一下,只是言语之间都比较嘴上积德。
而成为众人口中那位的准新娘的明秀:????
什么情况???
怎么忽然,她就要成亲了?
事情还是回到五天前的一个早上。
明秀刚刚和宫骏景总算是捅破了那层窗纸后,关系就进展神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而且还是被套路的那种。
那天,宫骏景早上刚刚下朝就去了梦月楼。
正好那时明秀睡醒起来准备吃早餐了。
早上起来多少神经是有些迟钝的,反射弧也有点长。
已经吃过了的宫骏景坐在一边又是盛粥,帮忙挪个菜之类的,态度殷勤得很。
虽然说平时这事就是宫骏景常做的事情,但是不知道为啥,明秀还是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今天的宫骏景看着就有点怪怪的。
有种别样的。。。。。荡漾?
见明秀看过来,宫骏景一脸温和,还冲明秀回了个极为纯良的微笑。
这个笑容十分的俊美让人心动。
这就是典型的那种。
卧槽,是心动的感觉啊!
男色当前,明秀孤疑的看了看他,又觉得自己是多心了,看着多纯良多靠谱啊。
过了一会儿,“明秀,一会儿我们出去游湖可好?”宫骏景极为自然的提起等下的安排。
“好啊”出去游湖也不错,总是待在这里,虽然说这里很大,还很豪华,但总是待在这里,还是会有点闷的,尤其是那些熊孩子们都不在。
没有熊孩子给她搞事情,她不用收拾烂摊子了后,又觉得有点无聊有点想念。
熊孩子们都让他们各自找个地方老老实实的蹲着等她的召唤,先不回去灵山那里,免得月国国师又过来说什么老朋友聚一聚了。
自从知道他就是那个因爱生恨而封印了原主的男人后,她就对他没啥好感了,恶心得不要不要的。
难道你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那个人也喜欢你吗?
不喜欢就是毁了也不让人得到。
明秀开始天马行空间,思维涣散的,宫骏景这边就开始了套路的心机boy模式。
“等下再带些吃的去?饿了也可以吃点。”宫骏景又建议道。
明秀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好啊。”怎么连这个都要特意的提出来?
出去游湖不带吃的像话吗?!
这就跟小学生出去春游不能不带零食大礼包啊一样的性质啊。
接着宫骏景又问,“天气也很好,游完湖还可以放风筝。”
“好。”明秀继续说好。
你说什么都好咯。
平时不都是宫骏景自己就能够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吗?怎么今日一直在询问她呢?
今天宫骏景的话格外的多。
“我看过,五天后是近三个月以来最好的日子,嫁我可好?”宫骏景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明秀因为前面宫骏景一直在废话,以为宫骏景又在说些有的没的话,所以都没有仔细听就直接应了句,“好。”
其实都没有注意到内容就直接应了下来。
然后嘴比脑神经反射还要快的脱口而出,等明秀意识过来不太对立面的时候,想要出言说些什么。
宫骏景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立即喜形于色的倾身环抱住了明秀,
“我马上让人去准备好一切的适宜,你什么都不用操心,安心做一个新嫁娘就好。”
而一下子被宫骏景抱了个满怀的明秀:????
发生了什么,我是谁我在哪?
听清楚宫骏景的话,明秀十脸懵逼,什么嫁娘?卧槽,她刚刚说了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话吗?!
明秀这才回想刚刚宫骏景说了些什么。
“我看过,五天后是近三个月以来最好的日子,嫁我可好?”
然后她说什么来着?
哦,她说了,“好啊”
还是那种毫不犹豫,嘴非常快,还不经过脑子的那种。
卧槽,明秀正想开怂他几句。
但是对上宫骏景一脸喜形于色的脸后,又默默的咽下了。
好吧,好像也没什么好辩解的了,反正现在他俩啥都有了,就差一个正式的东西了。
答应都答应了,再多说就是矫情。
宫骏景一脸满足的抱着人,他很早的时候就在筹划五天后的成了。
婚礼的大小事宜,他都会一一的过目,让人不可懈怠,就连他的生辰都没有这么仔细上心过,什么也没有这个来得重要。
准备许久,给明秀准备的嫁衣都是提前几年准备,从服装设计,定稿,改进,花了不少时间。
甚至还请了各地多位技艺精湛的绣娘,共同去手工制作的,而且不允许有任何的瑕疵出现。
制作成衣的每一道工序都是严格把关,嫁衣每个边边角角,甚至连纽扣都是都精致到了极致。
这件嫁衣耗时三年才完成,期间不知道报废了多少的物资才完工的,多少绣娘的眼睛都要看瞎了眼,极为耗神。
就连宫骏景自己的喜服都没有如此的隆重。
主要的重点都在嫁衣上了。
当明秀看见那件红嫁衣的时候,就算她看过了很多的华服美衣,也依然忍不住为这件红嫁衣而感到惊艳。
因为实在是太美了。
没有女人是不喜欢漂亮衣服的,明秀也不例外。
嫁衣上面的苏绣图案不仅是她最喜欢的红色月季花的图案,就连嫁衣的款式都是非常的时新,而且穿上去不止舒服而且很美。
第282章 皑皑血衣候46()
皑皑血衣候46
红色月季花还是宫骏景时常看她在画,知道她特别喜欢这种在此处寻不到的花,很多回都看到明秀望着那画满了月季花的纸张发呆,像是陷入了一个美好的回忆一般。
宫骏景,也记在了心里。
后面他曾经旁敲侧击的问过明秀,虽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但他还是知晓了那花的花语。
不是明秀说的,是他忽然脑海里面就浮现出来的答案。
后来,在让人制作嫁衣的时候,特意让人舍弃了传统的龙凤呈祥图案,就只让人以那月季花为主要的主题来设计。
期间,嫁衣改过重做了好几次,有大部分的原因都是,传统的嫁衣好几层的裹上来。
要是冬天还好,要是赶巧在炎炎夏日,整个人感觉就跟裹在了一层厚厚的棉被里面,汗都能湿透里衣了,简直和蒸桑拿一样。
宫骏景第一次看到成品的时候,一掂量衣服的分量,皱了皱眉,立马就让人重新做。
嫁衣华美是华美了,但是实在是太过沉重了。
明秀是不会喜欢的。
考虑的到这一点,宫骏景特意让人想办法让嫁衣不能够穿起来太过笨重让人喘不过气来,必须要布料轻薄的,不能让人感到沉重。
下面的人在布料中挑挑捡捡,又想了很多办法,始终没能够让宫骏景满意。
后来终于是找到了一位非常有手艺的老绣娘,她能够用特殊的方法,纺织出了一种极为轻薄的面料。
明明外表布料很是轻薄,摸起来像是丝绸一样的滑软温凉,可是却如同轻烟般的轻薄,而且又不似薄纱一样的薄透,且颜色又非常的艳丽,如同烟霞缎一般绯红如血。
用这种布料制作的嫁衣,就算嫁衣有很多层,但明秀穿在身上的的时候,不会感到自己被裹在了大被单棉被似的臃肿沉重,反而感觉十分的轻松舒服,布料还温凉软滑,十分的舒服。
即使她穿了好几层,依然觉得很是舒适透气,而且一点儿也不重。
明秀对这喜服十分的满意,而同她一起换上了喜服的宫骏景一身华服站在她身边,大红色的喜服映衬得他面容越发的俊美。
一头白发显得十分的妖孽,与明秀的一头黑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又有种十分般配的感觉。
两人站在一起就像是一对画中走出来的璧人。
寻常人穿大红色喜服,越是隆重奢华,太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