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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第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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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大骇,道,“沙丘之谋倘若泄漏,你我将一损俱损,谁也别想全身而退。你可要想想清楚。”
  赵高阴笑道,“何用多想!自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嬴政的遗诏,赵高本来是打算留着以威胁胡亥的。至于李斯嘛,年岁已高,来日无多,等他自然老死就行了。然而,来自李斯的攻势如此猛烈,逼得赵高不得不提前出招,搬出嬴政的遗诏来,先救命要紧。
  目前的局势已演变成一场再简单不过的赌局,赌的就是大小——双方胆子的大小。
  不得不说,赵高选择了一个恰当的发难时机。眼下,帝国正忙于对付日益猖獗的叛乱,如果再因为嬴政的遗诏而来上一场内讧,是为双斧伐柴,本就风雨飘摇的帝国大厦,怕是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前面李斯曾经借助叛乱,达到了逼迫胡亥临朝的目的。如今赵高异曲同工,也是挟贼而自重,借叛乱来威慑李斯。
  李斯作为帝国的缔造者,为帝国贡献了毕生的智慧和心血,又怎能坐视帝国的崩溃毁灭?还有嬴政对他的嘱托,他的子孙福祉,身后之名,思想财富,这些都是他无法卸除的包袱。他只是一个沧桑的老人,怀抱着他的江山,守望着他的子民。
  赵高显然就没有此类顾忌,他甚至任何顾忌都没有。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地位,他不惜全面战争、同归于尽。
  如果将帝国比作一艘行将沉没的巨舰,舰长胡亥早已甩手不管,大副李斯则还在尽他所能,以挽救这艘巨舰,躲避狂风巨浪,绕开礁石险滩,避免沉没的命运。然而,同在一条船上的赵高,非但不帮一手,反而可着劲地在后面凿着船,一边凿,一边还得意地仰天高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
  是的,赵高就是这样的人,损人害己,而且还乐在其中,恨得你牙痒痒的,却也拿他没有办法。
  赵高难道就不怕死吗?回答是,赵高也许真的不怕死。
  【3、死亡本能】
  弗洛伊德虽然从未关注过太监这一特定人群,不过我们可以借用他的理论,对太监这一群体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
  弗洛伊德后期思想认为,人有两种本能,一是爱的本能(或为性本能),二是死亡本能。前者是建设性的,后者是破坏性的。后者破坏的目的,直白的说法是为了找死,文雅的说法则是渴望从有机物状态回到无机状态。这两种本能虽然作用相反,但却同时并存,此涨则彼消,此消则彼涨。
  出于大家可以理解的原因,赵高由于工具的丧失,其性本能已经受到了永久性的压抑,相对而言,在他身上,死亡本能便表现得格外强烈。事实上,我们也可以从赵高生平的所作所为中,感受到这一说法的真实性。赵高的行事,全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目的只有一个,毁灭,毁灭,不断的毁灭。
  另一方面,死亡恐惧,乃是阉割恐惧的发展和继续。很明显,阉割对赵高来说已是既成事实,这方面的恐惧自然不会存在。也就是说,死亡对于赵高,并无恐惧可言。死亡本能告诉他,死亡反而是最完美的归宿和解脱。
  类似的心理,不独体现在赵高一人的身上,而是几乎体现在所有太监的身上。这样的人一旦掌握权力,危险性可想而知。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的历史上,太监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起着毁坏的负面作用,整垮了一个又一个王朝。当然,如果就此展开,那将是另外一个宏大的命题,此处且点到为止。
  综上所述,这注定是一场李斯必败的赌局,因为赵高输得起,而他输不起。
  李斯沉默良久,叹道,“空口无凭,眼见为实。先帝遗诏既在君手,何不取来与吾一观?”
  李斯如是说,似乎已经是在找台阶认输了。但如果赵高因此而得意忘形,贸然应允,那可就要大大坏事了。赵高自然不会轻易中计,他赌得更狠更绝。
  赵高大笑,道,“丞相以为我是三岁小儿?我如果交出先帝遗诏,我这命还保得住吗?先帝遗诏,丞相信则有,不信则无,一切取决于丞相的一念之间。也许真的遗诏早就烧了,谁又说得准呢?”
  李斯冷声道,“我可以现在就杀了你。”
  赵高大笑道,“固所愿也。臣今日死,明日子婴就能见到先帝遗诏。”
  李斯自然也知道,赵高既然敢来,必然留有后手。说不定,赵高早已将嬴政遗诏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交付在一个安全的人手中,只要他一死,这个人就会持着遗诏,交到子婴手上。
  赵高见李斯沉默不语,也不敢逼他太急。李斯虽然输得一败涂地,但他作为胜利者,不管是从赌桌风度还是自身安全考虑,都有必要给李斯以一定的补偿。否则,输光了的赌徒,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赵高于是道,“请丞相放心,只要赵高在一日,遗诏便绝无外人可知。赵高如死,则必烧遗诏以殉,绝不敢累丞相也。”
  李斯面色略有缓和,赵高又作出一大让步,或者说是一种利益交换,道,“李由坐镇荥阳,却坚守不出,任由盗贼入函谷关,直逼咸阳。李由失职如此,得无二心乎?又或是丞相授意,别有所图乎?”
  李斯面色一变,赵高却又笑着说道,“丞相不必忧虑,此事但你知我知,无须惊动陛下。从今往后,丞相与高,戮力一心,外诛盗贼,内扶秦室,不负先帝托孤之意。丞相以为如何?”
  李斯沉默良久,挥手道,“送客。”
  赵高知道,李斯已经缴械投降,不足为患,于是心满意足地站起,拱手道,“丞相留步,赵高告辞。”
  【4、一败再败】
  自从赵高拜访过后,李斯骤然间颓唐了下去。几盏浊酒,数声叹息,打发着一段又一段百无聊赖的时光。他不是被赵高击败,而是竟被赵高击溃了。他曾经的勇气,飘散在风中雨里,取而代之的,是日薄西山的深沉暮气。
  蒙受了赵高的侮辱和欺凌,李斯自然并不甘心就此服输,可一想到赵高那鱼死网破的无赖战术,他便没法不怯弱,没法不退缩。当然,关于这点,李斯是拒绝承认的。借口总是天底下最容易找到的东西,李斯同样也找到了替自己开脱的借口:我这是忍辱负重,为了帝国的前途和稳定。这不是没有勇气,相反,这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勇气,正如后世东坡兄所言: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李斯的光芒为什么突然黯淡下来,没人知道原因,李斯也无法告诉任何人原因,包括他的妻子,也包括他的儿子。而随着李斯的萧条自闭,反赵高联盟失去了主心骨,因此也就变得名存实亡。那些曾对李斯寄予厚望的同僚们,愤怒地宣泄着他们对李斯的不满和失望。可是,李斯依然固执地保持着沉默,既不解释,也不申辩。
  李斯无法向任何人诉说,他只能独自吞咽自己酿下的苦果。而这枚苦果,完全只因为他在沙丘时的一念之差。
  六月的天,小儿的脸,说变就变。咸阳的政治气候,同样如此,在短短数日之间,便接连变了两次天。先是赵高占尽优势,接着李斯成功反击,此刻则是赵高重新收回失地,再度当权。
  而在前方的战场,秦军在暂时的胜利之后,很快便陷入被动。起义军越挫越勇,越战越多,帝国频繁征调关中士卒,依然疲于应付。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两人,本就不满胡亥继位以来一系列倒行逆施的朝政,如今盗贼不止,亡国在即,两人再也无法坐视,登门串联李斯,要求联名上书胡亥。
  如此正当的提议,李斯根本就无法拒绝。定国安邦,他贵为丞相,责无旁贷。只能依了二人,联名上书胡亥,道,“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戌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倘若胡亥此时能采纳李斯等人的建议,改弦更张,施惠布仁,安抚百姓,则帝国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胡亥接到上书,不知如何应答,于是问赵高之意。赵高道,阿房宫为先帝所举,安可轻废!戌漕赋税,此所以供陛下为乐也,益之尚不足,遑论减省?
  胡亥深以为然,点头不迭。赵高又道,“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国之重臣,不知为陛下谋,而只知取悦黔首,其居心不测,当下狱属吏。”
  胡亥仿佛是中了赵高的催眠术,也不经过大脑,便颁下诏书,道,“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作宫室以彰得意,而君等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等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无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于是逮捕冯去疾和冯劫,案责他罪。
  冯去疾和冯劫二人入狱,狱吏酷刑相加,命二人交代罪行。可怜二人赤诚为国,何曾有过不臣之心?两人相视苦笑,道,“将相乃国之柱石,岂可见辱于刀笔胥吏。”言毕,愤而自杀。
  三人上书,只有两人入狱,看起来好像是赵高对李斯网开一面。而实际上,赵高何尝不想连李斯在内一网打尽,只不过力有未逮罢了。毕竟李斯在朝中经营三十余年,根深蒂固,势大力沉,非有绝对把握,赵高也绝不敢轻举妄动。谁都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只是很多时候,就算有那么大的胃口,却也没有那么大的胃。
  赵高放了李斯一马,一则是要造成李斯的错觉,让李斯认为自从上次的谈判之后,两人之间已经相当于签下了某种互不侵犯条约;二则可以让群臣猜疑,为何李斯独能幸免,而冯去疾和冯劫二人却蒙冤下狱,其中莫非另有隐情?只要群臣起了猜疑之心,对李斯的形象便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三则赵高深知,铲除李斯,宜渐不宜急。
  赵高的策略就是:先削除李斯的羽翼,让李斯在朝中孤立,然后再动手不迟。所以,先杀蒙氏兄弟,再逼死冯去疾和冯劫两位老臣,都可视为是这一策略的延续。
  冯去疾和冯劫自杀不久,赵高终于将目标对准了李斯,在胡亥面前进谗言,诬告李斯有意谋反,其言道,“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旁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陛下不可不防。”
  胡亥一听大怒,便欲案治李斯。赵高道,“丞相功高天下,威震社稷,如无端下狱,恐朝野震荡,百官惶惶。陛下当缓而图之,使使者至三川,待验得李由与盗贼通结之状,再案治丞相不迟。”
  赵高再道,“为免打草惊蛇,陛下可致书于丞相,问以安乐之道,李斯蒙陛下降尊垂问,知陛下犹重之,则必不生疑心也。”
  胡亥大喜,于是修书一封,责问李斯,道,“吾闻之韩子曰:‘尧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饭土塯,啜土形,虽监门之养,不尽此之疏陋也。禹凿龙门,通大夏,决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筑锹,胫毋毛,虽臣虏之劳,不酷烈于此辛苦矣。’然则夫所贵于有天下者,岂欲苦形劳神,身处逆旅之宿,口食监门之养,手持臣虏之作哉?此不肖人之所勉也,非贤者之所务也。彼贤人之有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此所贵于有天下也。夫所谓贤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万民,今身且不能利,将恶能治天下哉!故吾愿肆意极欲,长享天下而无害,为之奈何?”
  李斯接书,阅读一过,只在霎那之间,他头上的白发便仿佛更白了几分。
  【5、奉命文章】
  每一个失败的昏君背后,不是站着一个女人,就是站着一个太监。李斯接到胡亥之书,马上明白过来,一定是赵高在后面捣鬼。胡亥成天在后宫淫乐欢宴,秉烛夜游犹恐未足,哪里有空静下心来,给他修书问计?
  李斯深知,赵高亡他之心不死。权力斗争,历来讲究快、准、狠。本当剑拔弩张、你死我亡之时,赵高却突然通过胡亥,向他传来这样一封书信,好整以暇地要他为胡亥献计献策,其意在何为?
  赵高此举,貌似闲着,实则是闲着不闲。胡亥的来信,其实只问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作为一个皇帝,如何能够确保像目前这样,永远地逍遥快活下去?
  李斯的任务,就是必须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以他法家巨子的身份,为胡亥的行为提供思想和主义。
  在胡亥的问题当中,已经预设下了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目前帝国的路线和政策是合理的,是要长久坚持下去的。所以,只要李斯一开口回答(回答的质量并不重要),就已经足以表明,他作为帝国的丞相,肯定了这一预设的前提,承认目前的路线和政策是正确的,无可指责的。
  而事实上,胡亥继位以来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不仅让下层百姓民怨沸腾,叛乱四起,即使是在朝廷官员当中,多数人也是对此抱有异议和抵触的,只是迫于高压,敢怒而不敢言。冯去疾和冯劫两人作了出头鸟,挺身进谏,结果被投入监狱,自杀身亡。对此,绝大部分朝廷官员都持着同情和惋惜的态度,对胡亥与赵高也是越来越失望。
  赵高逼迫李斯回答问题,正是要让他站队表态。李斯一旦回答了问题,就等于选择了和赵高同一阵线,从而站在了大部分朝廷官员的对立面。而这样的后果就是,李斯在朝中只会越来越孤立,他曾经的支持者们,也将起而不满他,反对他。
  李斯虽然能够轻易看透赵高的阴险用心,但却就是无解。他的死穴,已被赵高牢牢地捏在手里。
  除了回书之外,李斯已别无选择。
  自从当年的《谏逐客书》之后,李斯很久没再写长篇大论了。和韩非不同的是,李斯并无著书立说的嗜好,他更倾向于行而不言。
  虽说是长远不曾动笔,但李斯的文章功力并未衰退。相反,随着岁月的积淀,思想的成熟,现在的李斯,已臻人书俱老的境界。
  尽管所写乃是一篇奉命文章,而且写得心不甘情不愿,但架不住李斯的老去诗篇浑漫与,提笔未几,已是千言立就。
  【6、行督责书】
  李斯此番所写,正是日后著名的《行督责书》。其文虽篇幅较长,但千古名篇,不容不敬,姑原文照录于下: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揜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通读李斯此书,虽难逃阿胡亥意之讥,但另一方面,却也还是很好地体现了李斯的政治思想。
  所谓督责,督者,察也。察其罪,然后责之以刑罚也。督责二字,虽不是李斯所发明,但作为一个重要理论被提出,并加以全帝国范围的实践,却无法不归功(或者归过)于李斯。
  在这里,李斯无疑是受到了他师兄韩非的启发。按,督责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八经篇:“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言必有报,说必责用。”可以看到,韩非是将督责二字分开使用,李斯则是将督责二字并为一体。这一区别,并非只是玩了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细究之下,我们可以发现,李斯的这一思想,实际上是在韩非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韩非曾提出一个“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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